第十二章 “不戚年往,憂世不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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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有功的将士或表彰或封賞,對有過的将士視情節輕重進行批評懲處。

    建安十二年(207)二月,曹操在消滅了北方最大的割據勢力袁紹集團并完成北征烏桓的準備工作之後,還曾下令大封功臣,其令雲: 吾起義兵,誅暴亂,于今十九年,所征必克,豈吾功哉?乃賢士大夫之力也。

    天下雖未悉定,吾當要與賢士大夫共定之;而專飨其勞,吾何以安焉!其促定功行封。

     曹操從中平六年(189)在陳郡己吾起兵讨伐董卓,到建安十二年一共十九年。

    這十九年是曹操取得大發展、大成功的十九年。

    曹操在回顧這一段曆史的時候,内心充滿欣快、自豪之情,同時也清醒地認識到,他的成功并不是靠了他一個人的力量,而是靠了廣大将士謀臣的努力。

    同時還清醒地認識到,統一大業還遠遠沒有完成,還必須繼續依靠廣大将士謀臣的努力。

    正是基于這一認識,曹操感到自己不能獨享功勞,而應與大家一起分享。

    這一次,共有二十多位功臣被封為列侯,其餘的人也都按功勞大小分别給予了獎賞。

     對功勞特别大的荀彧、荀攸二人,曹操還專門進行了嘉獎,下令說:“忠正密謀,撫甯内外,文若是也。

    公達其次也。

    ”認為忠誠正直,周密謀劃,安定朝廷内外,荀彧就是這樣的人,而荀攸則僅次于荀彧。

    荀彧在建安八年(203)已被曹操表封為萬歲亭侯,食邑千戶。

    這次曹操又上了《請增封荀彧表》,為之增加封邑千戶,合二千戶。

    荀彧堅決辭讓,曹操又寫了《報荀彧》,責備荀彧“前後謙沖,欲慕魯連先生乎?此聖人達節者所不貴也”,認為荀彧反複謙讓莫非是想學戰國時再三辭封的魯仲連嗎?而這是節操上通達的聖人所不看重的。

    荀彧推辭不過,這才接受下來。

    曹操還打算表薦荀彧為三公,荀彧讓荀攸出面一再推辭,達十次之多,曹操這才未再堅持。

    荀攸已在建安十年(205)被曹操表封為陵樹亭侯,食邑三百戶,這次增邑四百戶,轉為中軍師。

     在封賞功臣的同時,曹操還表達了對于死難将士的緬懷之情,特地下令免除死難将士遺孤的徭役賦稅,并把自己封地的租稅收入,分給他們以及衆将、屬官和入伍較早的士兵。

    令文說: 昔趙奢、窦嬰之為将也,受賜千金,一朝散之,故能濟成大功,永世流聲。

    吾讀其文,未嘗不慕其為人也。

    與諸将士大夫共從戎事,幸賴賢人不愛其謀,群士不遺其力,是以夷險平亂,而吾得竊大賞,戶邑三萬。

    追思趙、窦散金之義,今分所受租與諸将掾屬及故戍于陳、蔡者,庶以疇答衆勞,不擅大惠也。

    宜差死事之孤,以租谷及之。

    若年殷用足,租奉畢入,将大與衆人悉共飨之。

     趙奢為戰國時趙國名将,因大破秦軍,趙惠文王封他為馬服君,并給予賞賜,他将賞賜全部分給了部下。

    窦嬰為漢景帝時大将,因平定吳、楚等七國之亂,得到賞金千斤,他将賞金放在廊檐下,讓部下自取。

    曹操表示要向他們學習,将自己三萬戶封邑内所收到的租稅分給大家,共同享用。

    對死亡将士的遺孤,要評定等級,分給租谷。

    在這之前,建安七年(202)正月,曹操在《軍谯令》中說: 其舉義兵以來,将士絕無後者,求其親戚以後之,授土田,官給耕牛,置學師以教之。

    為存者立廟,使祀其先人。

    魂而有靈,吾百年之後何恨哉! 在這之後,建安十四年(209)七月,曹操又在《存恤吏士家室令》中說: 自頃以來,軍數征行,或遇疫氣,吏士死亡不歸,家室怨曠,百姓流離,而仁者豈樂之哉?不得已也。

    其令死者家無基業不能自存者,縣官勿絕廪,長吏存恤撫循,以稱吾意。

     都對死亡将士及其家屬表達了憫念之情,甚至對因年紀輕戰死沙場而“絕無後者”的情況也做了妥善安排。

    這些措施,不僅體現了曹操的人道主義精神,對激勵生者、鼓舞士氣尤其有着不可低估的作用,這是曹操采取這些措施的根本目的所在,其作用同直接進行獎勵封賞是一緻的。

     除将自己封邑内的租稅分給大家外,平常攻城拔邑所繳獲的美麗之物,曹操也用來賞賜給有功之臣,四方貢獻來的财物,也常與大家共同分享。

    當然,曹操并不搞平均主義,勳勞宜賞,不吝千金,無功望施,則分毫不給。

    建安八年(203),曹操在《論吏士行能令》中說:“未聞無能之人,不鬥之士,并受祿賞,而可以立功興國者也。

    故明君不官無功之臣,不賞不戰之士。

    ”表示一定要以有無功勞作為給予爵祿和獎賞的标準,決不任用沒有功勞的臣屬,不獎賞不肯作戰的士兵。

    無論親疏貴賤,都決不濫施獎賞。

    這對于杜絕弊端,真正激發将士争相立功的熱情,無疑具有重要的作用。

     另一方面,有了功勞而拒絕封賞也不行,這也從一個側面反映了曹操明法審令的精神。

    曹操不準荀彧讓封是其中的一個例子,不準田疇讓封是其中的一個更為突出的例子。

     曹操北征烏桓,田疇做出了很大貢獻。

    從柳城回來後,曹操論功行賞,表封田疇為亭侯,食邑五百戶。

    但田疇認為當初逃到徐無山中是為了避難,沒有能替舊主幽州牧劉虞報仇,“志義不立”,就不應該再享榮譽了,因而堅決辭謝封爵不受。

    曹操體諒田疇的至誠之心,也就不再勉強,還特地下了一道《聽田疇謝封令》: 昔伯成棄國,夏後不奪,将欲使高尚之士,優賢之主,不止于一世也。

    其聽疇所執。

     說以前伯成放棄諸侯的職位,夏禹沒有強迫他改變志願,因此自己也不勉強田疇接受封爵。

    但南征荊州北歸後,曹操又意識到這樣做不妥,說:“這樣做是滿足了一個人的志向,但卻違反了論功行賞的國家制度。

    ” 于是又下了一道《爵封田疇令》,認為“出入三載,曆年未賜,此為成一人之高,甚違王典,失之多矣。

    宜從表封,無久留吾過”,仍要田疇接受原來的封爵。

    但田疇仍然堅決辭讓,甚至表示甯死也不接受。

    曹操也不肯讓步,再三再四要田疇接受,田疇還是不答應。

    這樣一來,引起朝中主管官員的不滿,上表彈劾田疇,說他狹隘自守,不明大道,隻要小節,不顧大局,應當将其撤職,給予法律制裁。

    曹操倒還冷靜,他考慮了很久,最後讓其子曹丕和衆大臣去讨論這件事。

    曹丕認為田疇這樣做,同春秋時子文辭讓爵祿和申包胥逃避賞賜是一樣的行為,不應當強奪其志,相反對其節操還應予以表彰。

    荀彧、鐘繇贊同曹丕的意見。

    但曹操還是不死心。

    他知道夏侯惇同田疇要好,于是讓夏侯惇去做田疇的工作,囑咐說:“你去找田疇聊聊,注意用情去感化他,同時也要說清道理。

    你隻說是你的意見,不要說是我讓你去的。

    ” 夏侯惇遵命前往,晚上就在田疇那裡住了下來。

    當田疇明白了夏侯惇的來意後,就不再開口說話。

    夏侯惇臨别,拍着田疇的背說:“田君,主上情意這麼深厚,你就不能考慮一下嗎?” 田疇聽了,立即正色說道:“你怎麼能這麼說呢?我不過是一個負義逃竄的人而已,能夠蒙受朝廷恩典活下來就已經很不錯了,難道我能賣掉盧龍塞來換取賞賜爵祿嗎?即使國家對我獨加恩寵,難道我内心就不感到慚愧嗎?将軍你是了解我的,尚且如此,如果一定要逼我接受,我就隻有死在将軍面前了!” 還沒說完,眼淚就流了滿臉。

    夏侯惇趕緊去向曹操做了報告。

    曹操聽完報告,知道田疇不可能再改變主意,隻得長長地歎息了一聲,将田疇任命為議郎了事。

     曹操封賞田疇,可以說是表現了锲而不舍的精神。

    這表明,曹操對論功行賞是抱了極為嚴肅的态度的,這一制度無疑是得到了認真的貫徹執行的。

     獎功與罰過,這是互為聯系的兩個方面。

    曹操對此有着十分明确的認識。

    建安八年(203)五月,曹操下過一道《敗軍抵罪令》: 《司馬法》:“将軍死綏。

    ”故趙括之母,乞不坐括。

    是古之将者,軍破于外,而家受罪于内也。

    自命将征行,但賞功而不罰罪,非國典也。

    其令諸将出征,敗軍者抵罪,失利者免官爵。

     《司馬法》是一部記載古代軍事典禮制度的書,為戰國時齊威王諸臣所輯。

    “綏”,退卻。

    “将軍死綏”,即臨陣畏縮退卻的将軍要被處以死刑。

    古代法律,一人犯法,家屬是要被連同治罪的。

    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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