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不戚年往,憂世不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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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已身體力行。
他自己帶頭打擊豪強,同時也特别注意選用幹練的官吏來貫徹自己打擊豪強的主張,并在這方面湧現出了一批出色人物。
如獻帝都許後,曹操任命滿寵為許令,把治理京城的重任交給了他。
曹洪手下有一個賓客,倚權仗勢在許縣境内多次犯案,被滿寵逮捕下獄。
曹洪得知後,給滿寵寫去一封信求情,滿寵不予理睬。
曹洪無奈,隻得去求曹操,曹操于是召見許縣主管刑獄的官吏,打算了解一下情況。
滿寵擔心曹操會出面幹預此事,于是搶先動手,下令将罪犯立即處死。
曹操得知消息,不但沒有怪罪滿寵,反而高興地說:“當官管事難道不應當這樣嗎?” 後來,因袁紹在河北很有勢力,而汝南郡是袁紹的故鄉,門生賓客滿布郡内各縣,大都橫行不法,有的甚至擁兵拒守,曹操十分擔憂,就派滿寵去做汝南太守。
滿寵到任後,在當地招募了五百士兵,帶着他們一連攻下了二十餘座壁壘,并誘殺了十幾個不肯降服的壁帥,共得戶二萬,兵二千,使汝南的局勢很快平定下來。
又如楊沛做長社令時,境内曹洪的賓客不肯依法繳納賦稅,楊沛把他抓來,先把腿打斷,然後将其處死。
曹操很欣賞楊沛,讓他先後擔任九江、東平、樂安等郡太守。
後因與督軍争鬥,被判處五年髡刑(一種剃去頭發的刑罰)。
曹操出征到谯縣,聽說邺城及其附近地區法令得不到很好施行,社會秩序十分混亂,便要求重新挑選一個邺令,其嚴肅認真的态度和才能應當同楊沛一樣。
有關部門遵照曹操的旨意,将楊沛從一個囚徒直接提升為邺令。
楊沛上任前,曹操召見他,問道:“你準備怎樣去治理邺城呢?” 楊沛回答:“竭盡心力,依法辦事!” 曹操聽了,高興地喊了一聲:“好!”并回過頭去對旁邊的人說:“諸君,這個人可是值得敬畏啊!” 曹操當年西迎獻帝時,所帶的幾千人途中斷糧,幸好得到了當時任新鄭長的楊沛的接濟,因此曹操特地賞給楊沛奴仆十人、絹百匹,一方面作為對他就任新職的鼓勵,一方面權且作為對他當年進獻幹桑椹救急的報答。
就這樣,楊沛滿懷信心走馬上任。
曹洪、劉勳等人畏懼楊沛威名,趕緊派人前往邺城,告誡子弟賓客各自檢束,不得再随意為非作歹。
楊沛擔任邺令數年,邺城的社會治安一直較好。
此外,趙俨在朗陵長任上,梁習在并州刺史任上,司馬芝在菅長任上,王修在魏郡太守任上,都毫不手軟地打擊了一些嚴重破壞法度的豪強地主。
如司馬芝是在曹操平定荊州後被任命為菅長的,其時豪強地主多不守法,郡主簿劉節,勢力很大,有賓客千餘家,出則為盜賊,入則亂吏治。
一次,司馬芝征調劉節的門客王同服兵役,劉節卻把王同藏了起來。
司馬芝即報告郡守,列數劉節的罪行,郡守郝光不敢怠慢,即讓劉節去代王同服兵役,青州因此有了司馬芝“讓郡主簿當兵”的說法。
後來,司馬芝調任廣平令。
征虜将軍劉勳的賓客子弟屢次在境内橫行不法,正準備處理時,劉勳給司馬芝送來一封信,不具姓名,卻多有請托。
劉勳同曹操過去是舊友,在擔任廬江太守時被孫策擊破,前來投奔曹操,被封為列侯,十分貴寵。
但司馬芝不買賬,連信也不給回,其賓客子弟犯法者一一依法處理。
後來,劉勳因自恃與曹操有舊,日漸驕橫,一再犯法,連自己也被有關部門逮捕正法了。
恢複鹽鐵官營,也是曹操抑制豪強的重要手段之一。
鹽、鐵是關系國計民生的兩項重要産品,西漢武帝前,由民間經營,全被地方上的豪強大姓所壟斷,他們從中獲取暴利,最大的鹽鐵商财富累積達到萬金。
一些懷有政治割據陰謀的人,也常私自聚衆煮鹽冶鐵,借此積蓄經濟力量和軍事力量。
武帝元狩四年(前119),桑弘羊被任為理财官,根據他的建議,開始實行鹽鐵官營政策,辦法是在産鹽區設置鹽官,備置器械,募人煮鹽,産品由官家收購經營;在産鐵區設置鐵官,經營采、冶和鑄造,并發賣鐵器。
這樣做,從豪強手中收回了鹽鐵大利,既增加了國庫收入,同時避免了豪強操縱市場,使物價暴漲暴落的局面。
一些有割據野心的人,也受到了很大的遏制。
昭帝始元六年(前81)時,曾召開過一次鹽鐵會議,對鹽鐵官營的利弊及是否仍然堅持這一政策展開了激烈的争論,争論的結果,仍然保留了鹽鐵官營。
東漢章和二年(88),章帝死,年僅十歲的和帝繼位,窦太後臨朝聽政。
為了取得豪強大族政治上的支持,窦太後聽政伊始,即宣布:“罷鹽鐵之禁,縱民煮鑄。
”從此以後,豪強大族(他們又往往兼有大商賈的身份)又重新公開煮鹽冶鐵,财富大增,政治上的野心也随之增加,一些人還私造兵器,為後來的武裝割據創造了條件。
曹操逐漸認識到鹽鐵私營的弊端,因此在平定冀州後,即明确宣布恢複鹽鐵官營,這樣既有力地抑制了豪強勢力,同時也為增加政府的财政收入創造了條件。
在抑制兼并的同時,曹操還采取了一些恢複和發展農業生産的措施,特别是在邺城周圍及冀州地區抓了一些興修水利的工作。
這一帶傳統農業生産本來就比較發達,曹操攻占邺城後,又在魏郡、钜鹿、陽平、頓丘等地屯田,并在戰國西門豹所修築的漳水十二渠的基礎上,修建了天井堰,在漳水上每隔三百步修一道堤堰,共修築了十二道,然後從堤堰的一端開渠引水,都安上引水閘門,共鑿成十二渠,綿延二十裡,給農業生産提供了便利條件。
西晉左思《魏都賦》記述當時的灌溉情況說: 西門溉其前,史起灌其後。
墱流十二,同源異口。
畜為屯雲,洩為行雨。
水澍稉稌,陸莳稷黍。
黝黝桑柘,油油麻纻。
均田畫疇,蕃廬錯列。
姜芋充茂,桃李蔭翳。
描繪了一幅渠道縱橫、莊稼繁茂、人煙稠密的富饒景象。
雖不免有所誇飾,大抵還是有一定的事實依據的。
由于有了渠水灌溉,北方也有了水稻種植,顯示了農業生産的進步。
此外,曹操在建安九年(204)為進攻邺城修建了白溝,在建安十一年(206)為北征烏桓修建了平虜渠和泉州渠,後來在建安十八年(213)又鑿利漕渠引漳水入白溝以通河,雖主要出于軍事需求的目的,但通過人工手段把漳水同黃河、海河及其他河流乃至黃海和渤海連接了起來,不僅獲得了四通八達的漕運之便,給農業生産帶來的好處也是顯而易見的。
總之,打擊豪強、抑制兼并同減輕農民負擔、恢複農業經濟和社會秩序的問題是聯系在一起的,或者說是一個問題的兩個方面。
曹操抓這個問題,也就朝“治”的方向邁進了一步,對社會發展的影響是深遠的。
二整齊風俗 長期的戰亂,不僅使社會經濟、社會秩序遭到嚴重破壞,也使正常的人際關系和社會風尚發生扭曲變形,出現了結黨營私、诽謗攻讦、挾嫌報複等種種社會問題。
這些問題不僅影響了社會的安定,而且在曹操集團内部産生了惡劣影響,削弱了内部的團結。
為了醫治戰争的創傷,促使社會風氣的逐步好轉,實現大亂之後的大治,曹操在用武力逐步統一北方的同時,将整頓社會風氣、革除社會弊病的任務提上了議事日程。
建安五年(200),曹操為徐宣議陳矯下了一道命令: 喪亂以來,風教凋薄,謗議之言,難用褒貶。
自建安五年以前,一切勿論,其以斷前诽議者,以其罪罪之。
徐宣字寶堅,廣陵海西人。
陳矯字季弼,廣陵東陽人。
兩人俱見重于廣陵太守陳登,同陳登一樣傾心于曹操。
一次,孫權派兵圍廣陵,陳登派陳矯求救于曹操,曹操很欣賞陳矯的才能,當時就想把他留下來。
後來,徐宣、陳矯都被曹操召為司空掾屬,甚見親用。
但徐宣、陳矯卻“私好不協”,常鬧矛盾。
陳矯原來姓劉,因過繼給舅舅為子而改姓陳,長大後又娶了劉氏本族之女為妻。
按照當時的道德規範,這樣做是違逆的。
徐宣抓住這個辮子不放,經常在大庭廣衆之中對陳矯進行诋毀和排擠。
曹操愛惜陳矯的才幹,有心保全他,于是下了這道手令。
曹操認為,像同族結婚這一類錯誤,是由于戰亂以來風俗教化日漸衰敗造成的,有其深刻的社會原因,不能過多地追究個人的責任。
如果對這類屬于風教方面的問題總是抓住不放,勢必
他自己帶頭打擊豪強,同時也特别注意選用幹練的官吏來貫徹自己打擊豪強的主張,并在這方面湧現出了一批出色人物。
如獻帝都許後,曹操任命滿寵為許令,把治理京城的重任交給了他。
曹洪手下有一個賓客,倚權仗勢在許縣境内多次犯案,被滿寵逮捕下獄。
曹洪得知後,給滿寵寫去一封信求情,滿寵不予理睬。
曹洪無奈,隻得去求曹操,曹操于是召見許縣主管刑獄的官吏,打算了解一下情況。
滿寵擔心曹操會出面幹預此事,于是搶先動手,下令将罪犯立即處死。
曹操得知消息,不但沒有怪罪滿寵,反而高興地說:“當官管事難道不應當這樣嗎?” 後來,因袁紹在河北很有勢力,而汝南郡是袁紹的故鄉,門生賓客滿布郡内各縣,大都橫行不法,有的甚至擁兵拒守,曹操十分擔憂,就派滿寵去做汝南太守。
滿寵到任後,在當地招募了五百士兵,帶着他們一連攻下了二十餘座壁壘,并誘殺了十幾個不肯降服的壁帥,共得戶二萬,兵二千,使汝南的局勢很快平定下來。
又如楊沛做長社令時,境内曹洪的賓客不肯依法繳納賦稅,楊沛把他抓來,先把腿打斷,然後将其處死。
曹操很欣賞楊沛,讓他先後擔任九江、東平、樂安等郡太守。
後因與督軍争鬥,被判處五年髡刑(一種剃去頭發的刑罰)。
曹操出征到谯縣,聽說邺城及其附近地區法令得不到很好施行,社會秩序十分混亂,便要求重新挑選一個邺令,其嚴肅認真的态度和才能應當同楊沛一樣。
有關部門遵照曹操的旨意,将楊沛從一個囚徒直接提升為邺令。
楊沛上任前,曹操召見他,問道:“你準備怎樣去治理邺城呢?” 楊沛回答:“竭盡心力,依法辦事!” 曹操聽了,高興地喊了一聲:“好!”并回過頭去對旁邊的人說:“諸君,這個人可是值得敬畏啊!” 曹操當年西迎獻帝時,所帶的幾千人途中斷糧,幸好得到了當時任新鄭長的楊沛的接濟,因此曹操特地賞給楊沛奴仆十人、絹百匹,一方面作為對他就任新職的鼓勵,一方面權且作為對他當年進獻幹桑椹救急的報答。
就這樣,楊沛滿懷信心走馬上任。
曹洪、劉勳等人畏懼楊沛威名,趕緊派人前往邺城,告誡子弟賓客各自檢束,不得再随意為非作歹。
楊沛擔任邺令數年,邺城的社會治安一直較好。
此外,趙俨在朗陵長任上,梁習在并州刺史任上,司馬芝在菅長任上,王修在魏郡太守任上,都毫不手軟地打擊了一些嚴重破壞法度的豪強地主。
如司馬芝是在曹操平定荊州後被任命為菅長的,其時豪強地主多不守法,郡主簿劉節,勢力很大,有賓客千餘家,出則為盜賊,入則亂吏治。
一次,司馬芝征調劉節的門客王同服兵役,劉節卻把王同藏了起來。
司馬芝即報告郡守,列數劉節的罪行,郡守郝光不敢怠慢,即讓劉節去代王同服兵役,青州因此有了司馬芝“讓郡主簿當兵”的說法。
後來,司馬芝調任廣平令。
征虜将軍劉勳的賓客子弟屢次在境内橫行不法,正準備處理時,劉勳給司馬芝送來一封信,不具姓名,卻多有請托。
劉勳同曹操過去是舊友,在擔任廬江太守時被孫策擊破,前來投奔曹操,被封為列侯,十分貴寵。
但司馬芝不買賬,連信也不給回,其賓客子弟犯法者一一依法處理。
後來,劉勳因自恃與曹操有舊,日漸驕橫,一再犯法,連自己也被有關部門逮捕正法了。
恢複鹽鐵官營,也是曹操抑制豪強的重要手段之一。
鹽、鐵是關系國計民生的兩項重要産品,西漢武帝前,由民間經營,全被地方上的豪強大姓所壟斷,他們從中獲取暴利,最大的鹽鐵商财富累積達到萬金。
一些懷有政治割據陰謀的人,也常私自聚衆煮鹽冶鐵,借此積蓄經濟力量和軍事力量。
武帝元狩四年(前119),桑弘羊被任為理财官,根據他的建議,開始實行鹽鐵官營政策,辦法是在産鹽區設置鹽官,備置器械,募人煮鹽,産品由官家收購經營;在産鐵區設置鐵官,經營采、冶和鑄造,并發賣鐵器。
這樣做,從豪強手中收回了鹽鐵大利,既增加了國庫收入,同時避免了豪強操縱市場,使物價暴漲暴落的局面。
一些有割據野心的人,也受到了很大的遏制。
昭帝始元六年(前81)時,曾召開過一次鹽鐵會議,對鹽鐵官營的利弊及是否仍然堅持這一政策展開了激烈的争論,争論的結果,仍然保留了鹽鐵官營。
東漢章和二年(88),章帝死,年僅十歲的和帝繼位,窦太後臨朝聽政。
為了取得豪強大族政治上的支持,窦太後聽政伊始,即宣布:“罷鹽鐵之禁,縱民煮鑄。
”從此以後,豪強大族(他們又往往兼有大商賈的身份)又重新公開煮鹽冶鐵,财富大增,政治上的野心也随之增加,一些人還私造兵器,為後來的武裝割據創造了條件。
曹操逐漸認識到鹽鐵私營的弊端,因此在平定冀州後,即明确宣布恢複鹽鐵官營,這樣既有力地抑制了豪強勢力,同時也為增加政府的财政收入創造了條件。
在抑制兼并的同時,曹操還采取了一些恢複和發展農業生産的措施,特别是在邺城周圍及冀州地區抓了一些興修水利的工作。
這一帶傳統農業生産本來就比較發達,曹操攻占邺城後,又在魏郡、钜鹿、陽平、頓丘等地屯田,并在戰國西門豹所修築的漳水十二渠的基礎上,修建了天井堰,在漳水上每隔三百步修一道堤堰,共修築了十二道,然後從堤堰的一端開渠引水,都安上引水閘門,共鑿成十二渠,綿延二十裡,給農業生産提供了便利條件。
西晉左思《魏都賦》記述當時的灌溉情況說: 西門溉其前,史起灌其後。
墱流十二,同源異口。
畜為屯雲,洩為行雨。
水澍稉稌,陸莳稷黍。
黝黝桑柘,油油麻纻。
均田畫疇,蕃廬錯列。
姜芋充茂,桃李蔭翳。
描繪了一幅渠道縱橫、莊稼繁茂、人煙稠密的富饒景象。
雖不免有所誇飾,大抵還是有一定的事實依據的。
由于有了渠水灌溉,北方也有了水稻種植,顯示了農業生産的進步。
此外,曹操在建安九年(204)為進攻邺城修建了白溝,在建安十一年(206)為北征烏桓修建了平虜渠和泉州渠,後來在建安十八年(213)又鑿利漕渠引漳水入白溝以通河,雖主要出于軍事需求的目的,但通過人工手段把漳水同黃河、海河及其他河流乃至黃海和渤海連接了起來,不僅獲得了四通八達的漕運之便,給農業生産帶來的好處也是顯而易見的。
總之,打擊豪強、抑制兼并同減輕農民負擔、恢複農業經濟和社會秩序的問題是聯系在一起的,或者說是一個問題的兩個方面。
曹操抓這個問題,也就朝“治”的方向邁進了一步,對社會發展的影響是深遠的。
二整齊風俗 長期的戰亂,不僅使社會經濟、社會秩序遭到嚴重破壞,也使正常的人際關系和社會風尚發生扭曲變形,出現了結黨營私、诽謗攻讦、挾嫌報複等種種社會問題。
這些問題不僅影響了社會的安定,而且在曹操集團内部産生了惡劣影響,削弱了内部的團結。
為了醫治戰争的創傷,促使社會風氣的逐步好轉,實現大亂之後的大治,曹操在用武力逐步統一北方的同時,将整頓社會風氣、革除社會弊病的任務提上了議事日程。
建安五年(200),曹操為徐宣議陳矯下了一道命令: 喪亂以來,風教凋薄,謗議之言,難用褒貶。
自建安五年以前,一切勿論,其以斷前诽議者,以其罪罪之。
徐宣字寶堅,廣陵海西人。
陳矯字季弼,廣陵東陽人。
兩人俱見重于廣陵太守陳登,同陳登一樣傾心于曹操。
一次,孫權派兵圍廣陵,陳登派陳矯求救于曹操,曹操很欣賞陳矯的才能,當時就想把他留下來。
後來,徐宣、陳矯都被曹操召為司空掾屬,甚見親用。
但徐宣、陳矯卻“私好不協”,常鬧矛盾。
陳矯原來姓劉,因過繼給舅舅為子而改姓陳,長大後又娶了劉氏本族之女為妻。
按照當時的道德規範,這樣做是違逆的。
徐宣抓住這個辮子不放,經常在大庭廣衆之中對陳矯進行诋毀和排擠。
曹操愛惜陳矯的才幹,有心保全他,于是下了這道手令。
曹操認為,像同族結婚這一類錯誤,是由于戰亂以來風俗教化日漸衰敗造成的,有其深刻的社會原因,不能過多地追究個人的責任。
如果對這類屬于風教方面的問題總是抓住不放,勢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