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計劃生育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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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主張把父母的關懷同其他類型的近親選擇利他行為區别開來,這種主張的道理是不難理解的。

    父母的關懷看起來好像是繁殖的組成部分,而諸如對待侄子的利他行為卻并非如此。

    我認為這裡确實隐藏着一種重要的區别,不過人們把這種區别弄錯了。

    他們将繁殖和父母的關懷歸在一起,而把其他種類的利他行為另外歸在一起。

    但我卻希望這樣區分:一類為生育新的個體,另一類為撫養現存的個體。

    我把這兩種活動分别稱為生育幼兒和照料幼兒。

    個體生存機器必須做兩類完全不同的決定,即撫養的決定和生育的決定。

    我用“決定”這個詞是指無意識的策略上的行動。

    撫養的決定是這樣一種形式的決定:“有一個幼兒,它同我在親緣關系上的接近程度如此這般,如果我不喂養它,它死亡的機會如何如何,我要不要喂養它?”另一方面,生育的決定是這樣的:“我要不要采取一切必要的步驟以便生育一個新的個體?我要不要繁殖?”在一定程度上,撫養和生育必然為占用某個個體的時間和其他資源而相互競争,這個個體可能不得不作出選擇:“我撫養這個幼兒好呢還是新生一個好?”撫養和生育的各種混合策略,如能适應物種生态上的具體情況,在進化上是能夠穩定的。

    單純的撫養策略在進化上不可能穩定。

    如果所有個體都以全副精力去撫養現有的幼兒,以至于連一個新的個體也不生,這樣的種群很快就會受到精于生育的突變個體的入侵。

    撫養隻有作為混合策略的一部分,才能取得進化上的穩定——至少需要進行某種數量的生育活動。

     我們所非常熟悉的物種——哺乳動物和鳥類——往往都是撫養的能手。

    伴随着生育幼兒的決定通常是撫養它的決定。

    正是因為生育同撫養這兩種活動實際上時常相繼發生,因此人們把這兩件事情混為一談。

    但從自私基因的觀點來看,所撫養的嬰兒是兄弟或者是兒子,原則上是沒有區别的。

    這一點我們在上面已提到過。

     兩個嬰兒同你的親緣關系,其親疏程度是相等的。

    如果你必須在兩個要喂養的幼兒之間作出選擇的話,沒有任何遺傳上的理由非要你選擇自己的兒子不可。

    但另一方面,根據定義,你不可能生育一個弟弟。

    你隻能在其他人生出他之後撫養他。

    關于個體生存機器對其他已經存在的個體要不要采取利他性行為,怎樣才能作出理想的決定,我們在前面一章中已有論述。

    我們在本章要探讨一下,個體生存機器對于要不要生育新個體應如何作出決定。

     我在第一章中提到過關于“群體選擇”的争論,這種激烈争論主要是圍繞了這個問題進行的。

    這是由于瓦恩–愛德華茲根據“種群調節”(populationregulation)理論提出其群體選擇觀點,而他又是這個群體選擇論的主要鼓吹者。

    [*]他認為,個體動物為了群體的整體利益,有意降低其出生率。

     [*]比起其他的學術異端,瓦恩·愛德華茲的境遇要好多了。

    盡管犯了一個明顯的錯誤,大家仍然認為他對啟發人們認真思考選擇原理作出了貢獻(盡管我覺得這樣做有些過頭了)。

    他自己在1978年豁達地撤銷了自己的主張,當時他寫道: 現在的理論生物學家達成一緻共識,想要作出一個可信模型讓慢吞吞的群體選擇打敗迅猛的自私基因是不現實的,那些迅猛的自私基因能夠帶給每一個個體好處。

    因此我接受他們的意見。

     盡管這第二個想法可能是那麼的豁達,但很不幸的是他有了第三個想法:在他新書裡又反悔了。

     由于那些衆所周知的原因,群體選擇理論在現在比我第一版書出版時更不受到生物學家的青睐。

    請你不要介意地想想相反的場景:新生代已經出現,特别是在北美,他們到處散播“群體選擇”一詞,就如同在為新娘撒上五彩花瓣。

    這個詞被随意地賦予到一些其他事物之上,而這些事物原本(對我們剩下的人來說現在也是)就是另外一些東西,例如近親選擇。

    我知道對這種語言上的暴發戶感到困擾是沒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