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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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當時并不自知,我當真是在寫一本廉價小說。
一九五○年春,我花了九塊八毛錢的硬币寫完《消防員》的初稿,該書日後更名為《華氏451》。
自一九四一年迄該年的十年間,我的文稿多半在家中車庫内打字完成,不是在加州威尼斯(居住該地是因我們家窮,非因它是個“易結善緣”之地),就是在我跟内人瑪格麗特撫養一家人的平價屋後面。
我被心愛的孩子們攆出車庫,她們非要繞到後窗外頭唱歌敲玻璃。
做父親的不得不在完稿和陪女兒們玩耍之間作抉擇。
當然,我選擇了玩耍,這卻危及家庭收入。
必須找間辦公室才行,而我們租不起。
終于,我找到了這樣一個地方,加州大學洛杉矶分校圖書館地下室的打字間。
那兒,一排排整整齊齊、擺着二十台以上的舊型“雷明頓”或是“安德伍”打字機,以半小時一毛錢的價格出租。
你把一毛錢硬币塞進去,定時器瘋狂滴答,你就瘋狂打字,好趁半小時滴盡之前完工。
于是,我二度受催逼:一次被孩子們逼得離家,一次被打字機定時器逼得成了個打字狂。
時間果真是金錢,我大約在九天内完成初稿。
總共兩萬五千字,是後來增修完成的小說字數的一半。
除了投錢、為打字機卡住而抓狂(因為寶貴的時間也随之滴盡!)和裝卸稿紙之外,我也不時上樓遛達。
我在一條條走道上閑蕩,經過一排排書架,耽溺其中,摸摸書,抽出一部部卷冊,翻閱書頁,再把卷冊塞回原處,沉浸在那些正是圖書館精髓所在的佳作名著裡。
你不覺得嗎?在這種地方寫一本談未來焚書的小說,妙極了! 往事不過爾爾。
那麼,《華氏451》在今天,這個時代,又如何呢?當年,我還是個年輕作家時,這本書對我說過的話,如今我對它是不是泰半改變了看法?除非看官所謂的改變是指我對圖書館的熱愛更廣更深了,那麼我的回答是“是的”,這回答與那一堆堆書本,和圖書館管理員面龐上的粉灰相應。
打從寫了這本小說,我所編撰有關作家的故事、小說、論述和詩文,其數量在我印象中曆來無出其右。
我寫過的詩文有談梅爾維爾[1],有論梅爾維爾與艾米莉·狄金森[2],有談艾米莉·狄金森與查爾斯·狄更斯,有論霍桑、愛倫·坡、巴勒斯[3]等人,同時我還比較過凡爾納和他筆下的瘋子船長與梅爾維爾和他筆下同樣執迷的船長。
我也填過描述圖書館管理員的詩詞,我跟我心愛的作家們一起搭夜車橫越洲陸的荒野,晝夜喋喋不休,飲酒、飲酒,喋喋不休。
我曾在一首詩中警告梅爾維爾,遠離陸地(它根本不适合他),也曾将蕭伯納變成一個機器人,好方便我把他送上火箭,然後在飛往“阿爾法人馬座”的漫漫旅途中喚醒他,喜孜孜聽他張口念誦他的《序文》。
我曾寫過一個時光機器的故事,故事中,我回到過去,坐在王爾德、梅爾維爾和愛倫·坡的臨終卧榻畔,在他們彌留之際訴說我的敬愛,溫暖他們的骨骸……不過,說夠了。
看官也看得出,隻要談到書籍、作家,還有貯存他們的智慧的谷倉,我就成了瘋子。
前不久,洛杉矶的“劇場劇院”準備就緒,我把《華氏451》中的所有人物從暗處叫上舞台。
我對蒙塔格、克拉莉絲、費伯、比提說:打從一九五三年我們最後一次碰面,有什麼新鮮事嗎? 我問。
他們回答。
他們寫了新的情節,揭開他們迄未披露過的靈魂和夢想中的片段。
其結果是一出兩幕舞台劇,賣座頗佳,而最主要的是,獲得好評。
比提從舞台側廂最遠處上台,回答我的問題:事情是怎麼起頭的?你為什麼決定當消防隊長,一個焚書者?比提出人意表的回答,出現在他帶我們的男主角蓋·蒙塔格返回公寓那幕戲中。
進了公寓,蒙塔格愕然發現消防隊長私藏的圖書室内四壁排滿了成千上萬本書!蒙塔格轉身對他的上司喊道。
“可你是焚書隊長啊!你的住家不可以有書啊!” 隊長聞言,帶着一抹揶揄的淺笑,回答。
“懷書無罪,蒙塔格,是看書有罪,沒錯,我有書,但并不看它!” 蒙塔格驚愕,等待比提的解釋。
“你還不明白其中的妙處嗎,蒙塔格?我從不看書。
沒看過一本、一章、一頁,一段也沒看過。
我着實會玩弄反諷,不是嗎?懷有成千上萬本書,卻從不看一本,還摒斥它們,說:不。
這就好像養了一屋子美女,然後含笑,不碰……任何一個。
所以,你明白吧,我壓根兒不是罪犯。
要是你果真逮到我看書,那麼,好,拿我去報警!可這地方就像個十二歲處子的乳白色夏夜寝室一般純潔。
這些書死在書架上了。
為什麼,因為我這麼說的。
我不給它們養分,它們沒指望得到手、眼或舌頭的滋潤。
它們跟灰塵差不了多少。
” 蒙塔格抗駁:
一九五○年春,我花了九塊八毛錢的硬币寫完《消防員》的初稿,該書日後更名為《華氏451》。
自一九四一年迄該年的十年間,我的文稿多半在家中車庫内打字完成,不是在加州威尼斯(居住該地是因我們家窮,非因它是個“易結善緣”之地),就是在我跟内人瑪格麗特撫養一家人的平價屋後面。
我被心愛的孩子們攆出車庫,她們非要繞到後窗外頭唱歌敲玻璃。
做父親的不得不在完稿和陪女兒們玩耍之間作抉擇。
當然,我選擇了玩耍,這卻危及家庭收入。
必須找間辦公室才行,而我們租不起。
終于,我找到了這樣一個地方,加州大學洛杉矶分校圖書館地下室的打字間。
那兒,一排排整整齊齊、擺着二十台以上的舊型“雷明頓”或是“安德伍”打字機,以半小時一毛錢的價格出租。
你把一毛錢硬币塞進去,定時器瘋狂滴答,你就瘋狂打字,好趁半小時滴盡之前完工。
于是,我二度受催逼:一次被孩子們逼得離家,一次被打字機定時器逼得成了個打字狂。
時間果真是金錢,我大約在九天内完成初稿。
總共兩萬五千字,是後來增修完成的小說字數的一半。
除了投錢、為打字機卡住而抓狂(因為寶貴的時間也随之滴盡!)和裝卸稿紙之外,我也不時上樓遛達。
我在一條條走道上閑蕩,經過一排排書架,耽溺其中,摸摸書,抽出一部部卷冊,翻閱書頁,再把卷冊塞回原處,沉浸在那些正是圖書館精髓所在的佳作名著裡。
你不覺得嗎?在這種地方寫一本談未來焚書的小說,妙極了! 往事不過爾爾。
那麼,《華氏451》在今天,這個時代,又如何呢?當年,我還是個年輕作家時,這本書對我說過的話,如今我對它是不是泰半改變了看法?除非看官所謂的改變是指我對圖書館的熱愛更廣更深了,那麼我的回答是“是的”,這回答與那一堆堆書本,和圖書館管理員面龐上的粉灰相應。
打從寫了這本小說,我所編撰有關作家的故事、小說、論述和詩文,其數量在我印象中曆來無出其右。
我寫過的詩文有談梅爾維爾[1],有論梅爾維爾與艾米莉·狄金森[2],有談艾米莉·狄金森與查爾斯·狄更斯,有論霍桑、愛倫·坡、巴勒斯[3]等人,同時我還比較過凡爾納和他筆下的瘋子船長與梅爾維爾和他筆下同樣執迷的船長。
我也填過描述圖書館管理員的詩詞,我跟我心愛的作家們一起搭夜車橫越洲陸的荒野,晝夜喋喋不休,飲酒、飲酒,喋喋不休。
我曾在一首詩中警告梅爾維爾,遠離陸地(它根本不适合他),也曾将蕭伯納變成一個機器人,好方便我把他送上火箭,然後在飛往“阿爾法人馬座”的漫漫旅途中喚醒他,喜孜孜聽他張口念誦他的《序文》。
我曾寫過一個時光機器的故事,故事中,我回到過去,坐在王爾德、梅爾維爾和愛倫·坡的臨終卧榻畔,在他們彌留之際訴說我的敬愛,溫暖他們的骨骸……不過,說夠了。
看官也看得出,隻要談到書籍、作家,還有貯存他們的智慧的谷倉,我就成了瘋子。
前不久,洛杉矶的“劇場劇院”準備就緒,我把《華氏451》中的所有人物從暗處叫上舞台。
我對蒙塔格、克拉莉絲、費伯、比提說:打從一九五三年我們最後一次碰面,有什麼新鮮事嗎? 我問。
他們回答。
他們寫了新的情節,揭開他們迄未披露過的靈魂和夢想中的片段。
其結果是一出兩幕舞台劇,賣座頗佳,而最主要的是,獲得好評。
比提從舞台側廂最遠處上台,回答我的問題:事情是怎麼起頭的?你為什麼決定當消防隊長,一個焚書者?比提出人意表的回答,出現在他帶我們的男主角蓋·蒙塔格返回公寓那幕戲中。
進了公寓,蒙塔格愕然發現消防隊長私藏的圖書室内四壁排滿了成千上萬本書!蒙塔格轉身對他的上司喊道。
“可你是焚書隊長啊!你的住家不可以有書啊!” 隊長聞言,帶着一抹揶揄的淺笑,回答。
“懷書無罪,蒙塔格,是看書有罪,沒錯,我有書,但并不看它!” 蒙塔格驚愕,等待比提的解釋。
“你還不明白其中的妙處嗎,蒙塔格?我從不看書。
沒看過一本、一章、一頁,一段也沒看過。
我着實會玩弄反諷,不是嗎?懷有成千上萬本書,卻從不看一本,還摒斥它們,說:不。
這就好像養了一屋子美女,然後含笑,不碰……任何一個。
所以,你明白吧,我壓根兒不是罪犯。
要是你果真逮到我看書,那麼,好,拿我去報警!可這地方就像個十二歲處子的乳白色夏夜寝室一般純潔。
這些書死在書架上了。
為什麼,因為我這麼說的。
我不給它們養分,它們沒指望得到手、眼或舌頭的滋潤。
它們跟灰塵差不了多少。
” 蒙塔格抗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