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咱們就稱他奧地利佬吧”,18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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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歸根到底,有人說得好:敵人就像是果凍,光會顫悠,不能挪窩。

    您記得這句話嗎?告訴我,秘書先生,您願意聽我講講在新奧爾良流亡期間的另一段故事嗎?——當然,唐·貝尼托…… 二 “我是個文化人。

    ” 我是個文化人,先生們,所以嘛,生性幾乎是溫和的。

    我說幾乎是溫和的,因為有一個人死在了我的手裡。

    如果要問這件事兒是否讓我良心不安,我說沒有讓我不安,因為是我在戰争期間打死他的。

    我為他的死付出了代價,當然,而且還加了利息,我付的就是我剛剛說起的文化,那文化要比你們想象的多,同時又可以說是非常之少。

    确切地講,我指的是那會兒,因為事情發生的時候,我所擁有的文化一方面是三千多不同型号的鉛字,而另一方面又隻不過是二十八個字母,可是全完了。

    鉛字裝在箱子裡,箱子由一頭騾子馱着,我騎着騾子從索諾拉到尤卡坦、再從尤卡坦到索諾拉,跑遍了整個國土,用我的鉛字為共和國效力。

    我可從來都沒有把情報藏在鹹肉幹裡、更不用說是裝進子彈殼後再塞到你們可以猜想得出來的地方傳來送去。

    不過,我親手寫過許許多多那類情報。

    我從來都沒有發表過演說或聲明、沒有簽署過通告或法令,可是我寫過。

    為此,我不停地描畫,更确切地說是連畫帶寫,由于我喜愛文字,所以還制作過各種尺寸和顔色的标牌。

    我有生以來最先讀過、至今仍然在讀的書是《堂吉诃德》和《一千零一夜》。

    不過,早在我學會認字之前,剛剛才隻有六歲那年,我那在印刷廠幹活的父親從衣櫃裡拿出來了一個小匣子,匣子裡裝有一整套光潔耀眼的銀鑄字母,然後他又用鑷子把那些字母一個一個地鉗出來,從A到Z,在桌子上擺成一溜兒。

    我父親隻有遇到重大事情的時候才喝酒,那天他斟了一杯上好的巴卡諾拉酒對我說,他雖然從來也沒有受過窮(跟我唠叨起家裡養有兩頭牛、三口豬和十隻雞),可也不能給我留下許多房産和土地,所以打算留給我世界上最為寶貴的财富,也就是那套字母,說寶貴倒不是因為那是銀子——而且是亞利桑那山最好的銀子——鑄造而成的,而是因為,照我父親的說法,其内在的價值。

    用這二十八個字母可以締造和毀掉帝國和名望,他告訴我,也可以書寫用廣藿香熏過的情書和草拟——當然是蘸着别人的血——死亡判決。

    我不知道荷馬和伊索是否也是用這些字母寫出了《奧德賽》和《寓言》,因為他們倆都是瞎子,不過,總歸是有人寫了才是。

    用這些字母出版報紙、制訂法律,通過這些字母完成了法國大革命和頒布了咱們的憲法,我,你的爸爸,化名“鷹之子”寫過詩歌譏刺為了得到索諾拉及其白銀而把自己的靈魂出賣給魔鬼的首批法國壞蛋之一的伊波利特·杜·帕基耶·德·多馬丁。

    用這些字母可以開創事業和造就人才,用這些字母也能置人于死地。

    用這些字母,将兩個、五個乃至二十個組合在一起,颠來倒去反複編排,然後再拼接成行,你就可以,孩子,幫忙寫成咱們祖國的曆史,真正意義上的曆史,也将寫就你自己或行善或作惡,或光榮或恥辱的人生曆程。

    于是,父親就把前九個字母給了我并對我說:要想得到其餘的,我首先必須知道下功夫學習才行。

    當我的第一顆乳齒——也就是奶牙——掉了以後,我把它放到了枕頭底下,第二天我在放牙的地方找到的不是一枚錢币,而是銀鑄的字母I。

    第二顆牙換得了J,以此類推,可是我不小心把最後一顆牙吞進肚子裡去了,結果就沒能在枕頭底下而是在一株龍舌蘭旁邊——照父親的說法那叫地表塵埃——找到Z。

    我父親,但願他已經升到天堂,很久以前就去世了,我親自為他寫了一篇漂亮的墓銘并讓人用哥特字體刻在了一塊蛇紋大理石碑上。

    不過,父親生前還是教會我認字、寫字了,同時也培養了我對文字的經久不衰的感情。

    他甚至還親手把我最早寫成的對祖國的贊頌和對美國佬威廉·華爾克及法國佬拉烏塞·布爾邦——因為我也從父親那兒繼承了對海盜的民族仇恨——的抨擊排成鉛字印了出來,然後我們父子二人一起拿到瓜伊馬斯城的市場上去散發。

    當時我們已經遷居太平洋岸邊了,住在世界上最美的海灣邊上:要說瓜伊馬斯不美、不富才怪了呢,隻不過是遠遠地看上了一眼,華爾克就自封為總統、拉烏塞·布爾邦就自命為蘇丹。

    在外面過了幾年舒坦日子以後,我像戀巢的鳥兒似的又回到了瓜伊馬斯。

    那幾年裡,我曾到首都去深造,也可以說遊遍了全國,同時還跟奧地利佬追随其後而來的拿破侖三世的侵略軍周旋不止。

    所謂的周旋,正如父親所說:不是揮舞利劍,而是以筆作槍。

    當時我怎麼能想到有一個人會由于我的過錯而永遠地趴在那片海盜拉烏塞·布爾邦用自己的血澆灌過的松軟的金色沙灘上呢。

    我怎麼能想到呢,你們想想吧,我,跟華雷斯總統一樣,手指從未碰過短槍、長槍,甚至都沒有摸過剝橘子用的水果刀。

    起初我隻不過是個詩人,寫詩歌頌格雷羅的樹林、杜蘭戈的山巒和金塔納羅奧的叢莽。

    在首都,我學會了代寫書信,就是在廣場的門洞裡擺上藍面桌子替那些不識字的人寫信。

    在那兒,每天從上午十點到晚上八點,我寫過成千上萬封信,有表白和傾吐情愛的,有發洩仇恨和怨怒的,有問病、緻哀的,有寫給律師和參議員、教區神父和市長的。

    我應付得很好,不隻是因為我善于随機應變,還因為我父親,除了對文字的癡迷和那套銀鑄字母外,還有一個寫有諸如“尊貴的先生”“敬愛的先生”或“您忠誠虔敬的奴仆”之類的客套、禮貌話的本子和一個記滿可供我挑選向戀人、情種和浪蕩公子們推薦以對他們的意中人、妻子或母親大人表白他們的心多麼冷、時事看起來多麼陰暗時用的、充滿詩意的詞句的本子。

    此外,要是碰到黃昏時分,還得多收幾個潤筆錢呢。

    當了詩人以後又在《科學雜志》上讀到了唐·馬努埃爾·帕依諾24的連載小說《魔鬼的領帶卡子》,于是我就一心向往着能寫一部小說,我的那個裝着鉛字、刷筆和印好的招貼的箱子裡就有一部,不過我知道那部書永遠也收不了尾,因為我這個人總是把想寫的東西一寫出來就再也沒有興趣了,與此同時,卻又對不知何時才能動手寫的東西感起興趣來,這還不說,在瓜伊馬斯灣出的那件事情又讓我把那部小說的一大半稿子給弄沒了。

    總而言之,寫小說,确切地說是寫不成小說,又使我當起了記者,這倒也并非偶然,而是事出有因,父親如果還在的話,他肯定會這麼說,因為,在寫傳單和文章的時候,我總是想說什麼就說什麼,而且立即說出來。

    當然,這記者也沒當很久,因為,我把文章寄到報社去,但卻看不見登出來,所以也就煩了。

    我猜想他們是出于妒忌才不肯登我的文章的,因為我的文章字體漂亮、文理獨到。

    這得感謝上帝,确切地說是得感謝父親。

    在此期間,作為凡人,為了生活,我什麼活都幹過。

    我擅長繪畫,于是就将這同對文字的偏愛結合在一起,制作廣告和招牌。

    你們如果有機會到科科斯佩拉,那是我老家索諾拉州的一個小鎮,說不定會看到有一家名字叫作“堅實”的小酒店,那店名就是我給繪制的,那配有銀色螺紋的粗紅字體是我選定的,就應該是那樣,像店名所表白的,讓一切都給人以堅實的感覺。

    不僅僅是索諾拉州,全國十九個州裡幾乎沒有一個州,先生們,沒有由我用紅色或黃色楔體或聖塞裡菲體或藍色及黑色克拉倫登體及文藝複興體——這些全都是我一生中逐步收集得來并放在箱子裡使之為國效命的各種不同字體的名稱——繪制招牌的酒館、油漆鋪、食品店。

    有一點我可得講清楚:我并不喜歡把自己商品化,繪制招牌并非我情願幹的事情,但是,我對諸位說過了,這可以掙口飯吃,有時候,父親如果還在的話肯定會說倒真是那麼回事兒,并非說說而已:我第二次到首都以後住在塔庫瓦街,我給“聖路易斯島”面包店繪制了招牌,老闆是個固執的法國佬,他事先選好了字體不容我發表意見,但作為酬勞卻允許我連續三個星期随意吃他店裡的任何一種形狀和口味的甜面包。

    當然,那是戰前的事情。

    要是在法國鬼子踐踏了咱們的國土以後再有法國籍的面包店老闆請我畫招牌,我給他畫的将不會是招牌而是個㞗還要連那㞗一起把我的顔料倒到他所有的面包和甜點心上去,再來一次“糕點戰争”,不過,我敢起誓,這一次咱們準赢。

    在那三個星期裡,我每天都是靠面包就涼水過日子,針對這種狀況,我連着給尊貴的總統唐·貝尼托·華雷斯閣下寫了好幾封信,告訴他,我為《改革法》向他表示祝賀,同時還給《共和國箴言報》寄去了一篇文章,隻是壓根兒就沒見登出來,這件事情使我想到,他們不登我的文章,很可能是因為我的文章太莊重了,要不就是——我這麼說是因為當我高聲朗讀的時候覺得特别悅耳,所以可能更适于朗誦而不宜于閱讀——就是,我心裡想,就是因為我的文章太铿锵有緻了。

    衆所周知,人活着不是光有飯吃就夠了,所以我很希望人們能給我現金而不是實物。

    我記得隻有過一回是既給了實物又給了現金,那是在塔斯科城給一家銀器店繪制了一個寫着“英格利斯-埃斯波根”25的字牌,幾年以後馬克西米利亞諾皇帝坐着他那輛由身穿紫紅号衣的車夫趕着六匹白馬駕的車到過那家銀器店。

    要不是因為父親給我灌輸了一套道德準則的話,有一回他們倒是很可能付給我一件世界上最好的實物并從而改變我的生活:那就是一個女人。

    然而,當那個我在坦皮科的一家小飯館裡認識的頭戴紅色假發、臉上抹得花裡胡哨的老妖婆問我能否給她繪制一個“出租美妞”的招牌的時候,我甚至都不屑于給她一個直接的答複,而是拿起鉛筆在菜單上大大地寫了“不,先生”,盡管那是個女人,我覺得稱呼她“先生”也未嘗不可。

    我還制作過好幾份菜單。

    最得意的那份也是在坦皮科城,是給勒韋迪咖啡廳制作的,我在菜單的周邊加上了一串串的菠蘿和杧果圖案,經理見了非常滿意。

    還有一次我給一家煙草店繪制了招牌,他們給我香煙作酬勞。

    從那時候起我就沾染上了吸煙的嗜好,總不能把那些香煙糟踐了吧。

    還有一回是家洗衣店讓我繪制招牌,他們說,作為報酬,隻能免費給我洗一個月衣服。

    可是,當時我正潦倒,除了身上穿着的,再沒有别的衣服,于是隻好再去給一家專營褲子、襯衣的商店繪制了招牌并要他們以實物付酬,好讓我有衣服送到洗衣店裡去洗。

    我永遠也忘不了在熱帶地區的一個小村子裡發生的那件趣事:人家請我為一家冰庫繪制招牌,那冰都是用牲口從奧裡薩巴山頂上馱回來的,我把招牌畫好了以後,他們給了我兩塊像手提箱那麼大的冰坨子,于是人們問我打算怎麼辦、是否願意請大家夥一塊兒來幫我把那兩塊冰報銷掉,我沒有理他們,牽過我的騾子,把冰放到騾子背上,然後就騎着騾子到一個名字叫作“熱眼”的溫泉去了,到了那兒以後,我把兩塊冰朝那滾沸的硫黃水裡一丢,讓水變成溫的,于是,先生們,我就成了在那個滾燙的熱水泉裡洗過澡的唯一的一個活人。

    在韋拉克魯斯州,我再一次讓自己的才智為共和國效了力。

    我說“再一次”,是因為,我已經對諸位說過,我從小就堅決反對一切侵略者,從時常策馬侵擾并企圖霸占索諾拉州的希拉山谷的科曼切人和阿帕切人到那些駕船抵達瓜伊馬斯的美國及法國海盜,特别是這些海盜壓根兒就不知道吸取别人的教訓,盡管咱們把華爾克趕出了恩塞納達,盡管查爾斯·平德賴的腦門上挨了一槍,盡管拉烏塞·布爾邦在瓜伊馬斯灣被正了法,可是薩拉爾、德·拉·格拉維埃、卡斯塔尼、巴贊以及其他許許多多的海盜還是接踵而來。

    總之,我以行動表明了自己的為人和立場,但是,在我的漂泊生涯中,不是道聽途說而是親眼所見,如果說埃斯科維多将軍确實發表公告——說确實是因為我曾幫忙将其排成鉛字——特準其士兵對那些沒有在限期之内歸順共和政府的村莊任意搶掠,那麼,法國的反遊擊隊部隊所到之處的教堂裡再也見不到一個耶稣受難十字架或一隻銀杯,尤其是幾乎再也找不到“清白無瑕的女子”,我所說的當然不是指教堂神龛裡的聖母像喽,這同樣也是事實,我親眼見過。

    如果說咱們的人的确在處死法國俘虜之前曾經施過酷刑(對此,我并無證據),那麼,法國人把華雷斯派的聯絡員像麥德林鎮中心廣場上的那棵最大的香蕉樹上的香蕉串似的吊死在樹上,這同樣也是事實,我親眼見過。

    退一步講,即使這一切不完全是事實,那麼,不正是為此才需要發揮一點兒想象力的嘛,我認為想象力也應該為事業服務,我是在讀過《足智多謀的紳士》和《一千零一夜》之後才開始有了想象力的,正是這兩本書使我變得既像堂吉诃德又像哈倫·賴世德,同時我還覺得自己已有點兒像馬克西米利亞諾,請原諒我用詞放肆,所以我一直對那位倒黴皇帝的印象不是很壞,不過我常想,華雷斯是出生在這兒的皮膚黝黑的土人,那一位是不請自來的金頭發奧地利佬,一個是總統,一個是僭号皇帝,所以才毫不猶豫地、連眼皮都沒眨一下,正如已經對諸位說過的,就決定讓我的筆、我的油漆刷子、我的鉛字、我的手提印刷機、特别是我的才智效命于共和制度,盡管我一共給唐·貝尼托寫過三封信卻未曾收到過一個字的回音,盡管,也是由于想象力作怪,每次見到白軍服的紅臉膛埃及兵、佩有金絲帶的輕騎兵、穿着紅軍褲的法國兵、榮譽團兵、阿比西尼亞兵、甚至被稱之為藍色屠夫的非洲輕步兵,心裡就會産生投奔到他們那邊去的欲望,不過,那得不是在墨西哥,至少是在别的戰場上,在遠離此處、名稱古怪、有綠洲和駱駝、有女奴和奇異宮殿的地方。

    剛才我對諸位說了,我是在熱帶地區,在韋拉克魯斯港,開始再次為共和制度效力的。

    首先我畫了一個寫有“嚴禁獵殺兀鹫”的标語牌,當然,我并不指望人們會給我以實物報酬,因為,諸位肯定知道,兀鹫不僅喜食腐屍而且還會吞食居民丢棄、随風飄散的垃圾和殘羹剩飯。

    這是我對城市衛生乃至可以說是對周圍村鎮居民健康所做的一點兒貢獻。

    而我對反侵略戰争的貢獻是在當天夜裡做出的:我偷偷地從床上爬起來,改變字體并故意用點兒錯别字,就像是并非出自我的手筆,在那同一塊标語牌上的“嚴禁獵殺兀鹫”下面加上了“但是可以打死法國鬼子”。

    諸位可别小瞧這類微不足道的事情,我父親說過,漫漫的海底是由顆顆細沙鋪成的。

    如果真要以實物為我的這塊标語及後來加上的那句話付酬的話,那就得給我活兀鹫和死法國鬼子,結果必然是前者将後者吃掉,如此而已。

    我為共和制度所做的其他工作并非都像這次那麼簡單,不過,或多或少都跟文字有關。

    有一次華雷斯總統改變了政府所在地,于是我就幫忙散發傳單告訴人們:占領馬德裡并沒有讓拿破侖一世戰勝整個西班牙,攻克莫斯科也沒有讓他征服整個俄羅斯。

    還有一回我連着畫了三天假路标,路标上所指的地名與實際不符,原始的想法是希望某支比利時籍部隊會因此而迷失方向,最好是讓他們原地兜圈子,但是卻忘了他們配備有水道及後勤補給路線地圖。

    更有一次我提出了一項偉大的設想,那就是在一個村子的一座秃山上用刷過石灰的石塊砌出“華雷斯萬歲”的标語,讓人們從三五裡地之外就能看得一清二楚,那标語至少要占滿半個山坡,因為字少,不可能繞山一周。

    我帶領村長指派的助手一連忙了五天,先是用小車往山上運石頭,那山上竟然連塊石頭都沒有,後來又用石灰漿把石頭刷成白的,結果是,我們剛剛拼出了“萬歲”兩個字還沒等開始壘砌華雷斯的“華”字26,村長就得到情報說法國鬼子要到了,于是他就要我們把“華”字換成馬克西米利亞諾的“馬”字,對此,我斷然地拒絕了,諸位是可以猜想得到的,然後就離開了那個村子,不過,臨動身之前,我把村子裡的那家正式印刷所的所有A字母的鉛字全都偷到了手裡,要想重新補齊總得要好幾個星期,在此期間他們将無法提及馬克西米利亞諾的名字,因為,抽掉A字母以後,這個名字更像是用羅馬數字寫成的公元年份而不像個姓氏27。

    這些A字母的鉛字大大加重了我的行李的分量,但是我卻為自己能為事業做出貢獻而感到高興,并暗自決定路過哈拉帕、特拉潘或科薩馬洛阿潘等需要鉛字的城鎮的時候将其送給那裡的人們。

    最後我終于厭倦了漂泊不定的生活而回到了索諾拉州,當時正趕上法國的太平洋艦隊在卡斯塔尼将軍的指揮下離開馬薩特蘭駛向瓜伊馬斯,所以我幾乎是和法國鬼子同時抵達那個城市的,所不同的是:我走的是陸路,途經特皮克;他們是從海上,穿過巴哈角和鳥島之間的海峽。

    我所做的頭一件事就是到帶領一千人馬保衛該城的帕托尼将軍的駐地去讓我的印刷機和我的才智為共和制度效勞。

    盡管我準備告訴将軍我可以替他印刷訓詞和演說,但是将軍因為忙于戰事而沒有接見我,我認為這是對的,所以也就沒有介意并立即開始為共和事業努力工作起來。

    一方面,我重操印制告示的行業,就當時的情況而言,更多的倒不是因為缺錢花而是出于對文字的癡迷,再說手頭也存有無數的範本,從隻是偶爾一用的“出租家具齊備的客房”到常年可用的“欲賒購者請于明天再來”或一輩子隻用一次——隻是個說法而已——的“因喪停業”,一應俱全,與此同時,我還決定印制另一類對戰争有用的傳單。

    另一方面,由于我對瓜伊馬斯灣及其諸島的情況了如指掌,什麼鳥島、老頭掌島、聖維森特島、松鼠島、雙星島以及大小赭石島,同時又很熟悉影響風勢的各荒石山的走向,于是就依據當地的地理條件向人們提各種建議,當然,并非所有的建議都能付諸實踐。

    譬如,我曾打算在大小赭石島之間建起一條信鴿郵路,把我的印刷機印制的勸敵方士兵向共和軍投誠的傳單綁到信鴿的爪子上,等到信鴿飛到停在兩島之間的法國軍艦上空的時候,我們就開槍把鴿子打死,讓它連同勸降書一起掉到甲闆上。

    不過,我真正幹成了的是利用海流把裝在瓶子裡的傳單漂送到法國兵的手裡去。

    這全靠我知道每天夜裡都有一次從多洛雷斯灘到拉斯特雷角方向的湧潮,小時候我時常一動不動地躺在海面上随潮而去,恰好經過敵船停泊的地方。

    至于瓶子嘛,是從瓜伊馬斯的一家酒店裡買來的,因為他們有一桶“愛之精”被子彈打穿幾乎全都糟踐了,所以就有了多餘的空瓶子。

    于是,每天夜裡我就把那些藍顔色的長瓶子放到海裡,瓶子裡除了傳單之外,我還放進去幾隻螢火蟲,目的是想讓那些帶着自由之光的瓶子同時也能放射出自己的光芒。

    有一次,我們派了一個交通員到科喬雷沼澤地駐軍營地去,可是第二天卻發現他被潮水沖回到了海龜角的海灘,人已經死了,脖子上還挂着個用不褪色墨水寫的牌子:“這就是你們的王八蛋交通員”。

    沒過兩天,我們處決了一個法國間諜,當天夜裡,人們按照我的明确指示把他的屍體運到了多洛雷斯海灘,在脖子上挂了塊寫有“而這就是你們的王八蛋間諜”的牌子,準備讓潮水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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