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爾文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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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天,我在倫敦度過。
總的來說,雖然我沒有完成所有的預定任務,但這段日子還是相當激動人心的。
然而,随着日子一天天過去,夏天臨近,以往的煩躁不安又回來了。
比方說,我隐隐地害怕再遇見以前的大學同學。
當我在卡姆登區閑逛時,當我搜尋着我在西區大商場買不起的CD時,總能遇見以前的同學,問我自從離開學校出來“追求功名利祿”以後,混得怎麼樣。
我不是不好意思告訴他們我的現狀,而是他們沒人——除了極少數的幾個例外——能理解對現在的我來說,什麼才叫“成功的”數個月。
我說了,我沒有完成所有的預定任務,但這些任務更像是長期的奮鬥目标。
所有的這些試音,就算是最無聊的,也是很寶貴的經驗。
幾乎每一次我都不會空手而歸,我都能了解到一些倫敦,甚至全世界樂壇的事情。
有的試音挺正式的。
你到一個倉庫或改裝的車庫裡去,有經理或者樂隊成員的女朋友記下你的名字,端茶給你,叫你等一會兒,這時隔壁傳來很大聲的、樂隊時斷時續的演奏。
但是大部分試音則很随便。
事實上,看了大多數樂隊行為處事的方式之後,你就會明白為什麼倫敦樂壇每況愈下。
我一次次穿梭于倫敦郊區不知名的街道間,帶着我的原聲吉他走上樓梯,走進散發着黴味的公寓。
屋子裡的地闆上墊子和睡袋扔得到處都是。
樂隊的人嘴裡一直嘀咕着,幾乎不看你的眼睛。
我彈唱的時候他們隻是兩眼空洞地看着你,直到其中一個人叫我停下來,說:“噢,可以了。
謝謝你來試音,但這跟我們的風格不太一樣。
” 我很快就發現這些人其實很多都很害羞,對試音這事兒很不自在。
若我和他們聊些别的,他們就放松多了。
我就是這樣收集到各種有用的信息的:哪兒有有意思的夜總會,哪個樂隊需要吉他手。
或者隻是推薦你聽聽哪裡的樂隊。
我說了,我從來不會空手而歸。
基本上大家都覺得我吉他彈得不錯,很多人還說我的聲音很适合和聲。
但我很快就發現有兩個因素對我不利。
一是我沒有裝備。
很多樂隊都希望找到一個自帶電吉他、擴音器、喇叭,最好還有交通工具的人,能夠馬上開始和他們一起表演。
我隻有兩條腿和一把破破爛爛的原聲吉他。
所以不管他們多喜歡我的演奏或聲音,都不得不叫我走人。
公平得很。
另一主要障礙才讓人難以接受——而且我得說,這一點是我完全沒有預料到的。
我自己寫歌竟然成了問題。
真不敢相信。
我在某個亂糟糟的公寓裡,對着一群面無表情的臉孔演奏,彈完了以後,經過十五、甚至三十秒鐘的停頓,會有一個人疑惑地問道:“這是誰的歌?”我說是我自己的歌,刷的一聲,窗子關上了。
聳肩的聳肩,搖頭的搖頭,還詭異地互相笑一笑,然後送上他們打發人的那套說辭。
在這種情況發生到第無數次的時候,我實在生氣了。
我說:“我不明白。
難道你們想永遠做一支翻唱樂隊?就算是這樣,你們以為那些歌打哪兒來的?當然是有人寫的!” 可是聽我說話的那個人一臉茫然地看着我,說:“沒有冒犯之意,夥計。
隻是寫歌的渾球兒太多了。
” 似乎整個倫敦樂壇都是這種傻瓜論調。
正是這一點使我相信:在這裡,就在最根部,有一種就算不是完全腐爛,但至少也是極其膚淺、極其虛僞的東西在蔓延;這種現象無疑直達最上層,反映了整個音樂界的現狀。
這一發現,加上夏天臨近,使得我再沒有地方可以寄居,我決定:雖然倫敦魅力四射——我的大學生活跟它一比,真是暗淡無光——我還是離開一陣子的好。
于是我打電話給家姐瑪吉。
她和丈夫在莫爾文山經營一家小餐廳。
就這樣,我決定這個夏天和他們一起住。
* 瑪吉比我大四歲,而且老是為我擔心,所以我知道她一定贊成我到她那裡去。
其實,我還知道她很高興有人幫她。
我說她在莫爾文山開小餐廳,并不是指在大莫爾文鎮或一級公路上,而是确确實實在山上。
餐廳是一棟維多利亞時期的老房子,面朝西獨自屹立在山上,因此天氣晴朗時,可以把茶和蛋糕拿到店外的露台上去,俯瞰整個赫裡福郡的景色。
冬天的時候隻得關門大吉,但夏天則總是忙得不可開交。
客人主要是本地人——他們把車停在山下一百米的“西英格蘭”停車場,穿着涼鞋和花花綠綠的衣服,氣喘籲籲地沿着小路爬上來——有時也有手拿地圖、穿戴整齊、徒步登山的遊客。
瑪吉說她和傑夫沒錢付我工資,這正合我意,因為這樣我就不用做得很辛苦。
但是既然我在這裡吃、在這裡住,大家自然把我當作第三名店員。
一開始的時候事情有點亂,特别是傑夫,有時很想揍我一頓,因為我幹得太少,有時又不好意思叫我做事情,好像我是客人。
但情況很快就步入了正軌。
工作很簡單——我特别會做三明治——但我得時不時提醒自己不要忘了最初決定來鄉下的主要目的,是為了寫一批新歌,秋天回倫敦的時候用。
我天生就是個早起的人,但是我很快就發現店裡的早餐時間真是噩夢:客人要的蛋要做成這樣、面包要烤成那樣,東西常常煮過頭。
于是我決定十一點之前不出現。
當樓下吵吵嚷嚷的時候,我打開房裡的凸窗,坐在寬大的窗台上,面向綿延數英裡的山丘彈奏吉他。
我剛來的時候,一連幾個早上都是大晴天,感覺好極了,景色一望無際。
我随意撥弄琴弦,琴聲好像能傳遍整個英國。
隻有當我把腦袋伸出窗外,才會看見底下餐廳的露台,看見人們牽着狗、推着嬰兒車進進出出。
我對這個地方并不陌生。
瑪吉和我就在離這裡隻有幾英裡的珀肖爾長大,父母經常帶我們到山上來散步。
可是那時候我不喜歡這裡,等我長大一點,我就不跟他們一起來了。
但是那年夏天,我感到這裡是世界上最美的地方;感到從許多方面說來,我來自并且屬于這片山丘。
這種感覺也許跟我們的父母已經離異有關,多年來,理發店對面的那間灰色小屋不再是“我們的”家了。
不管是什麼原因,現在我對這裡的感覺不再是童年印象中的幽閉、可怕,而是親切,甚至是懷念。
我幾乎每天都到山上去走一走,要是确定不會下雨的話,還會把吉他帶上。
我特别喜歡位于山脈北端的桌山和尾山,當天來、當天回的人一般不會到這裡來。
有時候,我在這裡坐上好幾個小時,獨自思考,一個人影也見不到。
感覺就好像我是第一次發現這裡,有無數的新旋律在我腦子裡冒出來。
然而在店裡幫忙就是另一回事了。
做三明治的時候,總有一個熟悉的聲音或面孔,朝櫃台這邊過來,把我猛地拉回到過去。
父母的老朋友會過來盤問我的近況,我隻好瞎扯一通,直到他們不再煩我。
離開之前他們常常會一邊看我切面包、切西紅柿,一邊點點頭,說“啊,至少你現在有事可做”之類的話,才拿着杯子、碟子蹒跚地回到座位上去。
有時是遇見我的老同學,操着一副新學來的“大學”腔跟我搭話,對最新的蝙蝠俠電影評頭論足一番,或者侃侃而談世界貧困的根本原因。
我不是真的介意這些事,有些人我很高興見到他們。
可是那年夏天,當這個人走進店裡時,我一看見她渾身就僵掉了。
等我想到我應該躲到廚房裡去時,她已經看見我了。
這個人就是弗雷澤太太——或者按照以前我們的叫法:哈格·弗雷澤。
當她牽着一隻髒兮兮的小鬥牛犬進來時我一眼就認出了她。
我真想告訴她不可以帶狗進來,雖說很多人進來點餐時都會把狗帶進來。
哈格·弗雷澤是我在珀肖爾讀書時的一個老師。
謝天謝地,她在我上中學六年級以前就退休了,可是她的陰影卻留在了我整個讀書階段。
除她之外,學校裡的日子并不壞,可是她從一開始就讨厭我、處處為難我,面對她這種人,一個十一歲的小孩子隻能逆來順受。
她所用的伎倆是變态老師常用的那種,比如上課時專挑我不會的問題叫我起來回答,讓全班同學笑話我。
後來就更高明了。
記得有一次,我十四歲那年,一個新來的老師,特拉維斯先生,在課堂上跟我互相開玩笑,不是挖苦我的笑話,而是好像我們是朋友,同學們都笑了,我感覺挺好。
可是兩天後,我下樓梯時,碰巧特拉維斯先生和她一起說着話,迎面走來。
我走過去時,哈格·弗雷澤把我叫住,說我遲交作業還是什麼的,把我臭罵一頓。
她這麼做的目的是讓特拉維斯先生知道我是個“搗蛋學生”;要是特拉維斯先生以為我是個值得他尊敬的孩子,就大錯特錯了。
或許是因為她年紀大,我說不準,但是其他老師好像從來都不懷疑她,都把她的話當真。
那天哈格·弗雷澤進來時顯然認出了我,但她既沒有笑一笑也沒有叫我的名字。
她要了一杯茶和一包奶油夾心餅幹以後就到露台去了。
我以為事情就這樣了,沒想到過了一會兒,她又進來,把空茶杯和空碟子放到櫃台上,說:“我想你不會去收拾桌子,就自己拿進來了。
”她還是用以前那副“真想揍你”的眼神看我,目光在我身上多停留了兩三秒鐘才離開。
我對這個老妖婆的仇恨一下子又回來了。
幾分鐘
總的來說,雖然我沒有完成所有的預定任務,但這段日子還是相當激動人心的。
然而,随着日子一天天過去,夏天臨近,以往的煩躁不安又回來了。
比方說,我隐隐地害怕再遇見以前的大學同學。
當我在卡姆登區閑逛時,當我搜尋着我在西區大商場買不起的CD時,總能遇見以前的同學,問我自從離開學校出來“追求功名利祿”以後,混得怎麼樣。
我不是不好意思告訴他們我的現狀,而是他們沒人——除了極少數的幾個例外——能理解對現在的我來說,什麼才叫“成功的”數個月。
我說了,我沒有完成所有的預定任務,但這些任務更像是長期的奮鬥目标。
所有的這些試音,就算是最無聊的,也是很寶貴的經驗。
幾乎每一次我都不會空手而歸,我都能了解到一些倫敦,甚至全世界樂壇的事情。
有的試音挺正式的。
你到一個倉庫或改裝的車庫裡去,有經理或者樂隊成員的女朋友記下你的名字,端茶給你,叫你等一會兒,這時隔壁傳來很大聲的、樂隊時斷時續的演奏。
但是大部分試音則很随便。
事實上,看了大多數樂隊行為處事的方式之後,你就會明白為什麼倫敦樂壇每況愈下。
我一次次穿梭于倫敦郊區不知名的街道間,帶着我的原聲吉他走上樓梯,走進散發着黴味的公寓。
屋子裡的地闆上墊子和睡袋扔得到處都是。
樂隊的人嘴裡一直嘀咕着,幾乎不看你的眼睛。
我彈唱的時候他們隻是兩眼空洞地看着你,直到其中一個人叫我停下來,說:“噢,可以了。
謝謝你來試音,但這跟我們的風格不太一樣。
” 我很快就發現這些人其實很多都很害羞,對試音這事兒很不自在。
若我和他們聊些别的,他們就放松多了。
我就是這樣收集到各種有用的信息的:哪兒有有意思的夜總會,哪個樂隊需要吉他手。
或者隻是推薦你聽聽哪裡的樂隊。
我說了,我從來不會空手而歸。
基本上大家都覺得我吉他彈得不錯,很多人還說我的聲音很适合和聲。
但我很快就發現有兩個因素對我不利。
一是我沒有裝備。
很多樂隊都希望找到一個自帶電吉他、擴音器、喇叭,最好還有交通工具的人,能夠馬上開始和他們一起表演。
我隻有兩條腿和一把破破爛爛的原聲吉他。
所以不管他們多喜歡我的演奏或聲音,都不得不叫我走人。
公平得很。
另一主要障礙才讓人難以接受——而且我得說,這一點是我完全沒有預料到的。
我自己寫歌竟然成了問題。
真不敢相信。
我在某個亂糟糟的公寓裡,對着一群面無表情的臉孔演奏,彈完了以後,經過十五、甚至三十秒鐘的停頓,會有一個人疑惑地問道:“這是誰的歌?”我說是我自己的歌,刷的一聲,窗子關上了。
聳肩的聳肩,搖頭的搖頭,還詭異地互相笑一笑,然後送上他們打發人的那套說辭。
在這種情況發生到第無數次的時候,我實在生氣了。
我說:“我不明白。
難道你們想永遠做一支翻唱樂隊?就算是這樣,你們以為那些歌打哪兒來的?當然是有人寫的!” 可是聽我說話的那個人一臉茫然地看着我,說:“沒有冒犯之意,夥計。
隻是寫歌的渾球兒太多了。
” 似乎整個倫敦樂壇都是這種傻瓜論調。
正是這一點使我相信:在這裡,就在最根部,有一種就算不是完全腐爛,但至少也是極其膚淺、極其虛僞的東西在蔓延;這種現象無疑直達最上層,反映了整個音樂界的現狀。
這一發現,加上夏天臨近,使得我再沒有地方可以寄居,我決定:雖然倫敦魅力四射——我的大學生活跟它一比,真是暗淡無光——我還是離開一陣子的好。
于是我打電話給家姐瑪吉。
她和丈夫在莫爾文山經營一家小餐廳。
就這樣,我決定這個夏天和他們一起住。
* 瑪吉比我大四歲,而且老是為我擔心,所以我知道她一定贊成我到她那裡去。
其實,我還知道她很高興有人幫她。
我說她在莫爾文山開小餐廳,并不是指在大莫爾文鎮或一級公路上,而是确确實實在山上。
餐廳是一棟維多利亞時期的老房子,面朝西獨自屹立在山上,因此天氣晴朗時,可以把茶和蛋糕拿到店外的露台上去,俯瞰整個赫裡福郡的景色。
冬天的時候隻得關門大吉,但夏天則總是忙得不可開交。
客人主要是本地人——他們把車停在山下一百米的“西英格蘭”停車場,穿着涼鞋和花花綠綠的衣服,氣喘籲籲地沿着小路爬上來——有時也有手拿地圖、穿戴整齊、徒步登山的遊客。
瑪吉說她和傑夫沒錢付我工資,這正合我意,因為這樣我就不用做得很辛苦。
但是既然我在這裡吃、在這裡住,大家自然把我當作第三名店員。
一開始的時候事情有點亂,特别是傑夫,有時很想揍我一頓,因為我幹得太少,有時又不好意思叫我做事情,好像我是客人。
但情況很快就步入了正軌。
工作很簡單——我特别會做三明治——但我得時不時提醒自己不要忘了最初決定來鄉下的主要目的,是為了寫一批新歌,秋天回倫敦的時候用。
我天生就是個早起的人,但是我很快就發現店裡的早餐時間真是噩夢:客人要的蛋要做成這樣、面包要烤成那樣,東西常常煮過頭。
于是我決定十一點之前不出現。
當樓下吵吵嚷嚷的時候,我打開房裡的凸窗,坐在寬大的窗台上,面向綿延數英裡的山丘彈奏吉他。
我剛來的時候,一連幾個早上都是大晴天,感覺好極了,景色一望無際。
我随意撥弄琴弦,琴聲好像能傳遍整個英國。
隻有當我把腦袋伸出窗外,才會看見底下餐廳的露台,看見人們牽着狗、推着嬰兒車進進出出。
我對這個地方并不陌生。
瑪吉和我就在離這裡隻有幾英裡的珀肖爾長大,父母經常帶我們到山上來散步。
可是那時候我不喜歡這裡,等我長大一點,我就不跟他們一起來了。
但是那年夏天,我感到這裡是世界上最美的地方;感到從許多方面說來,我來自并且屬于這片山丘。
這種感覺也許跟我們的父母已經離異有關,多年來,理發店對面的那間灰色小屋不再是“我們的”家了。
不管是什麼原因,現在我對這裡的感覺不再是童年印象中的幽閉、可怕,而是親切,甚至是懷念。
我幾乎每天都到山上去走一走,要是确定不會下雨的話,還會把吉他帶上。
我特别喜歡位于山脈北端的桌山和尾山,當天來、當天回的人一般不會到這裡來。
有時候,我在這裡坐上好幾個小時,獨自思考,一個人影也見不到。
感覺就好像我是第一次發現這裡,有無數的新旋律在我腦子裡冒出來。
然而在店裡幫忙就是另一回事了。
做三明治的時候,總有一個熟悉的聲音或面孔,朝櫃台這邊過來,把我猛地拉回到過去。
父母的老朋友會過來盤問我的近況,我隻好瞎扯一通,直到他們不再煩我。
離開之前他們常常會一邊看我切面包、切西紅柿,一邊點點頭,說“啊,至少你現在有事可做”之類的話,才拿着杯子、碟子蹒跚地回到座位上去。
有時是遇見我的老同學,操着一副新學來的“大學”腔跟我搭話,對最新的蝙蝠俠電影評頭論足一番,或者侃侃而談世界貧困的根本原因。
我不是真的介意這些事,有些人我很高興見到他們。
可是那年夏天,當這個人走進店裡時,我一看見她渾身就僵掉了。
等我想到我應該躲到廚房裡去時,她已經看見我了。
這個人就是弗雷澤太太——或者按照以前我們的叫法:哈格·弗雷澤。
當她牽着一隻髒兮兮的小鬥牛犬進來時我一眼就認出了她。
我真想告訴她不可以帶狗進來,雖說很多人進來點餐時都會把狗帶進來。
哈格·弗雷澤是我在珀肖爾讀書時的一個老師。
謝天謝地,她在我上中學六年級以前就退休了,可是她的陰影卻留在了我整個讀書階段。
除她之外,學校裡的日子并不壞,可是她從一開始就讨厭我、處處為難我,面對她這種人,一個十一歲的小孩子隻能逆來順受。
她所用的伎倆是變态老師常用的那種,比如上課時專挑我不會的問題叫我起來回答,讓全班同學笑話我。
後來就更高明了。
記得有一次,我十四歲那年,一個新來的老師,特拉維斯先生,在課堂上跟我互相開玩笑,不是挖苦我的笑話,而是好像我們是朋友,同學們都笑了,我感覺挺好。
可是兩天後,我下樓梯時,碰巧特拉維斯先生和她一起說着話,迎面走來。
我走過去時,哈格·弗雷澤把我叫住,說我遲交作業還是什麼的,把我臭罵一頓。
她這麼做的目的是讓特拉維斯先生知道我是個“搗蛋學生”;要是特拉維斯先生以為我是個值得他尊敬的孩子,就大錯特錯了。
或許是因為她年紀大,我說不準,但是其他老師好像從來都不懷疑她,都把她的話當真。
那天哈格·弗雷澤進來時顯然認出了我,但她既沒有笑一笑也沒有叫我的名字。
她要了一杯茶和一包奶油夾心餅幹以後就到露台去了。
我以為事情就這樣了,沒想到過了一會兒,她又進來,把空茶杯和空碟子放到櫃台上,說:“我想你不會去收拾桌子,就自己拿進來了。
”她還是用以前那副“真想揍你”的眼神看我,目光在我身上多停留了兩三秒鐘才離開。
我對這個老妖婆的仇恨一下子又回來了。
幾分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