孤獨的關系
關燈
小
中
大
是在浴室裡不小心滑倒受的傷,但我敢肯定是那個女人幹的。
賓館的人也這麼認為,所以報了警。
我對警察講了實情,也說了我請你幫忙尋找他外遇對象的事,所以警察應該會找你問話,你把你知道的全部告訴警察就好。
雖然看上去我丈夫想要包庇那個女人,但我覺得還是把真相告訴警察為好。
我……我認為這是個好機會,離婚的好機會。
”那時我終于想通了,夫人的全部表演隻為這一刻。
你問哪一刻?就是為了這起事件發生的這一刻啊。
關于事件,我再詳細給你講講吧,麻美還沒有接受警方類似訊問的問話呢吧?夫人把我的名字告訴警察之後的第二天,就有兩名刑警來找我了解情況了。
他們對我像對待犯人一樣,但我也從他們口中打探出不少關于事件的細節。
那天晚上部長是在七點十分辦理入住的,九點左右他叫了客房服務,讓服務員送了些水果。
七點十五分左右,經過走廊的女服務員看到有個女人進了部長的房間,但因為距離較遠,所以隻能看出是個女人。
九點去送水果的服務生作證,房間裡确實有客人睡過的痕迹。
雙人床上亂七八糟,部長身上的浴衣皺皺巴巴,床上還随便丢着一件粉色的毛衣。
沒有,那名服務員沒有看到女人的身影,不過他說聽到浴室裡傳出聲響,心想或許她在洗澡吧。
大約三十分鐘後,前台接到電話,部長在電話裡說他受了傷,麻煩請個醫生過來。
賓館前台的人匆忙趕到房間,看到部長身上僅裹着一條浴巾,痛苦地倒在床上,床上和地闆上有很多血。
醫生來之後做了緊急處理,随後叫來救護車把部長送往醫院,陪同一起到醫院的賓館工作人員給夫人打了電話,那時是十點二十分左右,夫人立刻又給我打了電話。
沒錯,就是這樣啊,麻美,從九點到十點二十,這一個小時二十分鐘的時間,足夠夫人從事發現場趕回家中了。
還有,警方認為事件發生的時間要比部長往前台打電話的時間早不少,應該是在客房服務生送完水果後立刻就發生了。
從事件發生到部長給前台打電話,這段時間部長都在自己想方設法處理傷口、努力止血,警察說浴室裡的毛巾全都沾上了血迹。
而這期間,女人逃走了。
從被刺的那一刻起,部長應該就打算放走刺傷自己的女人了。
服務生送去的果盤附帶的水果刀就掉落在浴室的瓷磚地上,她應該是瞅準部長光着身子進入浴室的時機——那時女人應該也是裸體——用被水打濕了的手握住了刀柄,對,聽說這樣好像無法采集指紋。
部長在包庇那個女人,他對警察是這樣說的。
“我發現浴缸的排水孔那裡有些雜物,就用水果刀去清理。
結果在我捅來捅去的時候,腳下一滑……滑倒的瞬間連我自己都覺得不可思議,就好像我的手握着刀,身體故意沖着刀尖倒了下去一樣。
”當然,警察才不會相信這種鬼話。
但在那之後,無論警方怎麼詢問,部長始終保持沉默,閉口不言。
這是當然的,因為部長不可能自行把那個女人的事公之于衆,那個女人就是夫人的事,以及他會時不時和夫人在賓館幽會的事更是羞于啟齒。
為什麼那天晚上當我接到夫人打來的電話時,會認為所有這一切都是為了制造那起事件呢?因為我覺得夫人不是想以離婚的方式與部長分手,而是想和他“死别”。
她想拿到的不是離婚後的撫養費,而是部長的人身保險賠償金以及遺産。
也就是說,很久之前,大概從部長和我分手那時起,夫人就有殺死部長的打算了。
為了這一刻,或許從去年夏天開始夫人就準備起來了吧。
就像我剛才提到的,她找了個合适的借口,勸誘丈夫與自己在賓館幽會,并虛構出一個不存在的情人。
等時機到來,成功殺掉部長時,再把罪行全部推給那個不存在的女人。
她用了好幾個月的時間來處心積慮地精心準備這件事,之後三月底,在遊樂場見到我時,她覺得可以把我當棋子。
設計讓這個女人,也就是我,成為證人,證明那個虛構的情人的存在。
要是計劃能夠順利實施,她也許甚至可以把我這個蠢女人構陷為兇手。
因為就連麻美你不也這麼想過嗎,認為那個虛構的情人就是我。
警察很有可能不相信我的話,反而因此懷疑我。
夫人如此苦心謀劃,最後卻失敗了,她沒能殺死部長。
事到如今,最為困擾的當屬他們二人吧。
他們倆誰也不能說出事情的真相,要用各自的方式隐瞞實情:丈夫堅稱是自己不小心造成了意外,妻子則力證丈夫有一個情人,二人竭盡全力,卻完全沒有默契地做着善後工作。
這種毫無默契的相處方式,正是這十三年間他們夫妻關系的真實寫照。
我?沒有,我還沒有向警察說出全部情況。
大體上都據實以告了,但還有兩點我沒交代——我和部長之間的短暫偷情關系,以及部長和夫人在賓館幽會的事。
我把這一切向麻美你和盤托出,就是想問問你的意見。
那之後,警察沒再說什麼,部長還在住院,夫人也沒有聯系我。
雖然不曉得警察随後會如何行動,但我總在想,是不是應該主動過去坦白這兩件事呢?麻美你怎麼看?不知為何,我一直很後悔隐瞞了這兩件事…… 哈?沒有這個必要?什麼意思?啊?難道……那天晚上七點十五分造訪部長房間的女人不是夫人,我的推理全部不成立?為什麼麻美會知道這些?不會吧……你說那個女人是麻美你?那也就是說,麻美是部長的情婦?麻美一直在騙我啊……不對啊,你說過那天要在公司加班。
的确,麻美……嗯……嗯……也就是說是這麼回事,下班後先離開的部長給麻美打了個電話,說:“我忘了今天是我老婆生日,麻煩你幫我把公司裡今年秋天搞優惠活動時用的樣品拿來給我。
”那麼送水果的服務生看到的粉色毛衣就是那個?嗯,麻美也覺得很奇怪吧,部長為什麼會在丸之内的賓館裡。
那麻美你去送毛衣時,在那個房間裡待了多久呢?五分鐘?這麼短…… 對,就那麼五分鐘。
因為部長看上去不願回答為什麼他會在這裡這個問題,所以我很識趣地馬上離開了。
那時我的想法當然和你一樣,覺得他在等情人。
但是這種像在向我炫耀着什麼的做法太沒品了,不像部長能做出來的,所以我想,肯定有什麼内情,部長才會在那家賓館的房間裡。
你因為被部長抛棄了所以無法信任他,但婚外情這種事,男女責任各占一半呀。
既然你說你不信任部長,那我也不信任你。
或者應該說我和你考慮問題的角度不一樣,我覺得隻跟你睡了兩三次就提出分手,部長真是太果斷了。
要是跟你這種人再多來幾次,肯定一輩子都被你纏住了。
我啊,相信部長喲。
因為警察大概在去找你的第二天就來找我了,他們告訴我“白井先生今天終于開口了”,當警察跟我說:“白井先生一口咬定那天晚上除你之外,沒有别的人進過那個房間。
說到底那不過是他自己不小心引發的事故。
”那個瞬間我就相信部長沒有撒謊了。
部長真的是在用水果刀疏通排水孔時不小心滑倒,進而刺傷了自己。
你所叫嚣的事件并不存在哦,有的隻是事故。
聽你說了這麼多,我卻感覺夫人也沒有撒謊。
因為你到現在為止還喜歡着部長,所以潛意識裡就把夫人當成惡人。
夫人拜托你幫忙找出丈夫的情人,隻是單純地覺得你可信而已。
我懂的。
你這個人有點傻,但也有優點,這樣其實最具迷惑性。
你這類人會讓人一邊覺得很危險,一邊卻又能信任。
夫人恐怕也是這樣,雖然知道你也是七個嫌疑人中的一個,但還是選擇相信你,甚至在對你一無所知的情況下,把本不該拜托别人的事托付給你去做。
夫人從去年夏天開始感受到了丈夫的變化,懷疑他是不是出軌了。
而聽弟弟說起在道玄坂看到的一幕,使她做出要找到丈夫出軌的确鑿證據的決定,于是她拜托偶然相遇的你來當偵探。
當她從你這裡得知了丈夫會去丸之内的那家賓館幽會之後,你的使命就宣告終結了。
剩下的就隻有瞅準丈夫異常晚歸的那天,她親自去到現場,捉奸在床了。
五月二十号那天,夫人決意前往賓館。
你之所以會覺得嗅到了情人的氣息,是因為那天晚上,夫人為了與情婦對決,刻意打扮了一番,想以一個女人而不是妻子的身份直面對手。
但是,闖進賓館房間裡的夫人所目睹的,卻是她萬萬想不到的場景。
為什麼……房間裡明明應該有什麼的,但實際上别說女人的身影了,那個房間裡竟然隻有部長。
對,除了部長以外,誰都沒有…… 你說過情人就像染了顔色卻沒有意義的留白吧,但在那個房間裡,什麼情人、什麼留白,都不存在。
隻有完全無意義的空白。
對,是空白的時間。
部長每個月都要花幾萬日元來購買在那個房間裡流逝的空白時間。
部長和你分手那時就很疲憊了。
不對,是因為疲憊所以才要和你分手的。
所有的一切,他都疲于應對。
其實對于部長來說,所謂全部,也就是職場和家庭而已。
他對此深感疲憊。
想從你這個情人身邊逃走,也是因為覺得疲憊。
他走投無路,最終來到了賓館裡空無一人的房間。
他在那個房間裡或呆呆地盯着電視、或在床上輾轉反側,或沐浴,或小酌……總之一個人獨自享受着這段空白的時間,這段可以肆意放空、自得其樂的時間。
現在這個時代,孤獨才是價格最為高昂的奢侈品。
硬要說的話,你們一直竭力尋找的那個謎一般的情人,就是部長自己喲。
虛構一個不存在的情婦應該也是部長的主意。
因為他知道,要是這種浪費行為被夫人知曉,勢必會激怒夫人。
于是他預先設置好防線,有備無患。
長頭發和香水,用可能被偷聽的電話打那種不清不楚的電話,暗示自己有了外遇,都是為了在緊急時刻可以用“出軌了”這一借口脫身。
與其說夫人對企劃部女職員們的特征了如指掌,不如說是本來就很了解她們的部長利用她們作為自己出軌的證據,這麼思考才比較自然吧。
但是五月二十日那天,正像往常一樣享受着獨處時間的部長突然遇襲,此時他再也無法抵賴,隻得說出了實情。
果不其然,夫人震怒,并且因為不願承認這一事實而執着地尋找丈夫出軌的蛛絲馬迹。
原因是這樣,自尊心很強的女人似乎會覺得丈夫有外遇心理上更好接受一些;而比起留在家裡,丈夫認為在賓館房間獨自打發時間更令人愉悅,這可以說全面否定了妻子存在的價值。
更不得了的是,在夫人還沒接受真相的時候,部長又引發了那麼愚蠢的事故,所以夫人也一心希望這次的事故是一起事件。
與其被周圍人知曉他們夫婦間已形同陌路,丈夫甚至十分享受獨自一人的孤獨時刻,不如塑造成丈夫被情人刺傷,自己是悲情妻子的形象。
于是她面對警察時做出了那樣的陳述…… 部長心裡明白妻子的想法,所以一直保持沉默。
直到無計可施時才對警察坦白了一切……就像我相信他的話一樣,警察也相信他。
因為被夫人認作是神秘女人的物品的那件毛衣就留在現場,而浴缸的排水孔也的确堵塞了。
所以,這起不能被稱為事件的事件在你不知情的情況下已經全部解決了,甚至沒有報紙進行相關報道。
而現在還沒有解決的,隻剩留在你心中的複雜心情和那對夫婦間的恩怨情仇了。
你的事暫且不提,那對夫婦……什麼問題都沒有解決,恐怕今後也會一直這樣下去吧。
賓館的人也這麼認為,所以報了警。
我對警察講了實情,也說了我請你幫忙尋找他外遇對象的事,所以警察應該會找你問話,你把你知道的全部告訴警察就好。
雖然看上去我丈夫想要包庇那個女人,但我覺得還是把真相告訴警察為好。
我……我認為這是個好機會,離婚的好機會。
”那時我終于想通了,夫人的全部表演隻為這一刻。
你問哪一刻?就是為了這起事件發生的這一刻啊。
關于事件,我再詳細給你講講吧,麻美還沒有接受警方類似訊問的問話呢吧?夫人把我的名字告訴警察之後的第二天,就有兩名刑警來找我了解情況了。
他們對我像對待犯人一樣,但我也從他們口中打探出不少關于事件的細節。
那天晚上部長是在七點十分辦理入住的,九點左右他叫了客房服務,讓服務員送了些水果。
七點十五分左右,經過走廊的女服務員看到有個女人進了部長的房間,但因為距離較遠,所以隻能看出是個女人。
九點去送水果的服務生作證,房間裡确實有客人睡過的痕迹。
雙人床上亂七八糟,部長身上的浴衣皺皺巴巴,床上還随便丢着一件粉色的毛衣。
沒有,那名服務員沒有看到女人的身影,不過他說聽到浴室裡傳出聲響,心想或許她在洗澡吧。
大約三十分鐘後,前台接到電話,部長在電話裡說他受了傷,麻煩請個醫生過來。
賓館前台的人匆忙趕到房間,看到部長身上僅裹着一條浴巾,痛苦地倒在床上,床上和地闆上有很多血。
醫生來之後做了緊急處理,随後叫來救護車把部長送往醫院,陪同一起到醫院的賓館工作人員給夫人打了電話,那時是十點二十分左右,夫人立刻又給我打了電話。
沒錯,就是這樣啊,麻美,從九點到十點二十,這一個小時二十分鐘的時間,足夠夫人從事發現場趕回家中了。
還有,警方認為事件發生的時間要比部長往前台打電話的時間早不少,應該是在客房服務生送完水果後立刻就發生了。
從事件發生到部長給前台打電話,這段時間部長都在自己想方設法處理傷口、努力止血,警察說浴室裡的毛巾全都沾上了血迹。
而這期間,女人逃走了。
從被刺的那一刻起,部長應該就打算放走刺傷自己的女人了。
服務生送去的果盤附帶的水果刀就掉落在浴室的瓷磚地上,她應該是瞅準部長光着身子進入浴室的時機——那時女人應該也是裸體——用被水打濕了的手握住了刀柄,對,聽說這樣好像無法采集指紋。
部長在包庇那個女人,他對警察是這樣說的。
“我發現浴缸的排水孔那裡有些雜物,就用水果刀去清理。
結果在我捅來捅去的時候,腳下一滑……滑倒的瞬間連我自己都覺得不可思議,就好像我的手握着刀,身體故意沖着刀尖倒了下去一樣。
”當然,警察才不會相信這種鬼話。
但在那之後,無論警方怎麼詢問,部長始終保持沉默,閉口不言。
這是當然的,因為部長不可能自行把那個女人的事公之于衆,那個女人就是夫人的事,以及他會時不時和夫人在賓館幽會的事更是羞于啟齒。
為什麼那天晚上當我接到夫人打來的電話時,會認為所有這一切都是為了制造那起事件呢?因為我覺得夫人不是想以離婚的方式與部長分手,而是想和他“死别”。
她想拿到的不是離婚後的撫養費,而是部長的人身保險賠償金以及遺産。
也就是說,很久之前,大概從部長和我分手那時起,夫人就有殺死部長的打算了。
為了這一刻,或許從去年夏天開始夫人就準備起來了吧。
就像我剛才提到的,她找了個合适的借口,勸誘丈夫與自己在賓館幽會,并虛構出一個不存在的情人。
等時機到來,成功殺掉部長時,再把罪行全部推給那個不存在的女人。
她用了好幾個月的時間來處心積慮地精心準備這件事,之後三月底,在遊樂場見到我時,她覺得可以把我當棋子。
設計讓這個女人,也就是我,成為證人,證明那個虛構的情人的存在。
要是計劃能夠順利實施,她也許甚至可以把我這個蠢女人構陷為兇手。
因為就連麻美你不也這麼想過嗎,認為那個虛構的情人就是我。
警察很有可能不相信我的話,反而因此懷疑我。
夫人如此苦心謀劃,最後卻失敗了,她沒能殺死部長。
事到如今,最為困擾的當屬他們二人吧。
他們倆誰也不能說出事情的真相,要用各自的方式隐瞞實情:丈夫堅稱是自己不小心造成了意外,妻子則力證丈夫有一個情人,二人竭盡全力,卻完全沒有默契地做着善後工作。
這種毫無默契的相處方式,正是這十三年間他們夫妻關系的真實寫照。
我?沒有,我還沒有向警察說出全部情況。
大體上都據實以告了,但還有兩點我沒交代——我和部長之間的短暫偷情關系,以及部長和夫人在賓館幽會的事。
我把這一切向麻美你和盤托出,就是想問問你的意見。
那之後,警察沒再說什麼,部長還在住院,夫人也沒有聯系我。
雖然不曉得警察随後會如何行動,但我總在想,是不是應該主動過去坦白這兩件事呢?麻美你怎麼看?不知為何,我一直很後悔隐瞞了這兩件事…… 哈?沒有這個必要?什麼意思?啊?難道……那天晚上七點十五分造訪部長房間的女人不是夫人,我的推理全部不成立?為什麼麻美會知道這些?不會吧……你說那個女人是麻美你?那也就是說,麻美是部長的情婦?麻美一直在騙我啊……不對啊,你說過那天要在公司加班。
的确,麻美……嗯……嗯……也就是說是這麼回事,下班後先離開的部長給麻美打了個電話,說:“我忘了今天是我老婆生日,麻煩你幫我把公司裡今年秋天搞優惠活動時用的樣品拿來給我。
”那麼送水果的服務生看到的粉色毛衣就是那個?嗯,麻美也覺得很奇怪吧,部長為什麼會在丸之内的賓館裡。
那麻美你去送毛衣時,在那個房間裡待了多久呢?五分鐘?這麼短…… 對,就那麼五分鐘。
因為部長看上去不願回答為什麼他會在這裡這個問題,所以我很識趣地馬上離開了。
那時我的想法當然和你一樣,覺得他在等情人。
但是這種像在向我炫耀着什麼的做法太沒品了,不像部長能做出來的,所以我想,肯定有什麼内情,部長才會在那家賓館的房間裡。
你因為被部長抛棄了所以無法信任他,但婚外情這種事,男女責任各占一半呀。
既然你說你不信任部長,那我也不信任你。
或者應該說我和你考慮問題的角度不一樣,我覺得隻跟你睡了兩三次就提出分手,部長真是太果斷了。
要是跟你這種人再多來幾次,肯定一輩子都被你纏住了。
我啊,相信部長喲。
因為警察大概在去找你的第二天就來找我了,他們告訴我“白井先生今天終于開口了”,當警察跟我說:“白井先生一口咬定那天晚上除你之外,沒有别的人進過那個房間。
說到底那不過是他自己不小心引發的事故。
”那個瞬間我就相信部長沒有撒謊了。
部長真的是在用水果刀疏通排水孔時不小心滑倒,進而刺傷了自己。
你所叫嚣的事件并不存在哦,有的隻是事故。
聽你說了這麼多,我卻感覺夫人也沒有撒謊。
因為你到現在為止還喜歡着部長,所以潛意識裡就把夫人當成惡人。
夫人拜托你幫忙找出丈夫的情人,隻是單純地覺得你可信而已。
我懂的。
你這個人有點傻,但也有優點,這樣其實最具迷惑性。
你這類人會讓人一邊覺得很危險,一邊卻又能信任。
夫人恐怕也是這樣,雖然知道你也是七個嫌疑人中的一個,但還是選擇相信你,甚至在對你一無所知的情況下,把本不該拜托别人的事托付給你去做。
夫人從去年夏天開始感受到了丈夫的變化,懷疑他是不是出軌了。
而聽弟弟說起在道玄坂看到的一幕,使她做出要找到丈夫出軌的确鑿證據的決定,于是她拜托偶然相遇的你來當偵探。
當她從你這裡得知了丈夫會去丸之内的那家賓館幽會之後,你的使命就宣告終結了。
剩下的就隻有瞅準丈夫異常晚歸的那天,她親自去到現場,捉奸在床了。
五月二十号那天,夫人決意前往賓館。
你之所以會覺得嗅到了情人的氣息,是因為那天晚上,夫人為了與情婦對決,刻意打扮了一番,想以一個女人而不是妻子的身份直面對手。
但是,闖進賓館房間裡的夫人所目睹的,卻是她萬萬想不到的場景。
為什麼……房間裡明明應該有什麼的,但實際上别說女人的身影了,那個房間裡竟然隻有部長。
對,除了部長以外,誰都沒有…… 你說過情人就像染了顔色卻沒有意義的留白吧,但在那個房間裡,什麼情人、什麼留白,都不存在。
隻有完全無意義的空白。
對,是空白的時間。
部長每個月都要花幾萬日元來購買在那個房間裡流逝的空白時間。
部長和你分手那時就很疲憊了。
不對,是因為疲憊所以才要和你分手的。
所有的一切,他都疲于應對。
其實對于部長來說,所謂全部,也就是職場和家庭而已。
他對此深感疲憊。
想從你這個情人身邊逃走,也是因為覺得疲憊。
他走投無路,最終來到了賓館裡空無一人的房間。
他在那個房間裡或呆呆地盯着電視、或在床上輾轉反側,或沐浴,或小酌……總之一個人獨自享受着這段空白的時間,這段可以肆意放空、自得其樂的時間。
現在這個時代,孤獨才是價格最為高昂的奢侈品。
硬要說的話,你們一直竭力尋找的那個謎一般的情人,就是部長自己喲。
虛構一個不存在的情婦應該也是部長的主意。
因為他知道,要是這種浪費行為被夫人知曉,勢必會激怒夫人。
于是他預先設置好防線,有備無患。
長頭發和香水,用可能被偷聽的電話打那種不清不楚的電話,暗示自己有了外遇,都是為了在緊急時刻可以用“出軌了”這一借口脫身。
與其說夫人對企劃部女職員們的特征了如指掌,不如說是本來就很了解她們的部長利用她們作為自己出軌的證據,這麼思考才比較自然吧。
但是五月二十日那天,正像往常一樣享受着獨處時間的部長突然遇襲,此時他再也無法抵賴,隻得說出了實情。
果不其然,夫人震怒,并且因為不願承認這一事實而執着地尋找丈夫出軌的蛛絲馬迹。
原因是這樣,自尊心很強的女人似乎會覺得丈夫有外遇心理上更好接受一些;而比起留在家裡,丈夫認為在賓館房間獨自打發時間更令人愉悅,這可以說全面否定了妻子存在的價值。
更不得了的是,在夫人還沒接受真相的時候,部長又引發了那麼愚蠢的事故,所以夫人也一心希望這次的事故是一起事件。
與其被周圍人知曉他們夫婦間已形同陌路,丈夫甚至十分享受獨自一人的孤獨時刻,不如塑造成丈夫被情人刺傷,自己是悲情妻子的形象。
于是她面對警察時做出了那樣的陳述…… 部長心裡明白妻子的想法,所以一直保持沉默。
直到無計可施時才對警察坦白了一切……就像我相信他的話一樣,警察也相信他。
因為被夫人認作是神秘女人的物品的那件毛衣就留在現場,而浴缸的排水孔也的确堵塞了。
所以,這起不能被稱為事件的事件在你不知情的情況下已經全部解決了,甚至沒有報紙進行相關報道。
而現在還沒有解決的,隻剩留在你心中的複雜心情和那對夫婦間的恩怨情仇了。
你的事暫且不提,那對夫婦……什麼問題都沒有解決,恐怕今後也會一直這樣下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