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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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佛羅裡達回來之後,他把東西打包裝箱,搬到了往南四個街區外的一間公寓,住到了百老彙和阿姆斯特丹大道之間的西107街上。

    兩個房間加一個廚房,月租一百三十美元,有些奢侈但也完全能付得起(這是銀行賬戶裡有錢的好處之一),雖然他喜歡自己一個人住,也很高興把西111街上那間到處是回憶的公寓甩在身後(必要的舉措),但孤枕确實難眠。

    上面的枕頭要麼太硬,要麼太軟,下面的枕頭要麼太扁,要麼高低不平,每天晚上床單都會磨他的胳膊,或者纏住他的雙腿,身旁沒了艾米,沒了她均勻的呼吸聲來催眠,他的肌肉沒法放松,他的呼吸拒絕慢下來,他無法阻止自己的腦子以每分鐘五十二個念頭的速度運轉,一個念頭就是一副撲克牌裡的一張。

    淩晨兩點半的時候抽過多少煙?為了讓神經放松下來,讓眼皮打架,午夜過後又喝了多少杯紅酒?幾乎每天早上脖子都會酸痛。

    下午胃痙攣。

    晚上呼吸短促。

    每天早上、中午和晚上:心跳速度都太快。

     這一切和艾米都沒關系了。

    這個夏天他讓自己接受了他們分手的事實,接受了他們永遠分開的必然性,他已經不再怪她,甚至也不再責怪自己。

    近一年來,他們一直在朝相反的方向走,那根聯結他們的細線遲早會繃斷。

    而它确實斷了,斷得如此猛烈,一下子就把她彈到了美國的另一端。

    加利福尼亞。

    遙遠的加利福尼亞的災難,自5月初開始,她便杳無音訊了,再也沒從别人那兒聽到她的消息——一個大大的“〇”,就像天空中的一個洞。

     在最堅強的時刻,他會告訴自己這樣再好不過,艾米後來變成的那個人,不是一個他能與之生活或者想與之生活的人,沒什麼好後悔的。

    在最脆弱的時刻,他又會想她,就像車禍之後想他那兩根斷指那樣想她,她走了以後,他常常覺得自己身體的一部分被人偷走了。

    而在最堅強和最脆弱的中間地帶時,他祈禱能有個人來睡在他的另一半床上,治好他的失眠。

     搬到新住處,夢想找到一個新的愛人,漫長夏日的翻譯工作綿延到了秋日、冬日和春日,失去舊愛以及/或者目前的精神狀态導緻的身體問題讓他肚子裡像插着二十七把匕首一樣走進了聖徒路加醫院的急診室(不是他以為的急性闌尾炎,而是急性胃炎),越陷越深的越戰泥潭以及1968年後半年和1969年前半年發生的無數驚人事件——這些都是弗格森故事的一部分——但就眼下來說,注意力必須集中到他正在和無名之父這個象征性角色之間的戰争上,這個由威廉·布萊克創造的角色,在弗格森的腦海裡如今代表的是那些負責管理世界的瘋子。

    到9月中旬返回哥倫比亞大學,開始他最後一年的大學生活時,弗格森對大多數事情已經産生了幻滅和憎惡感,其中之一是他見識了美國新聞媒體對輿論的肆意操縱,現在不得不重新審視一下,大學畢業後是否還想加入這個兄弟會的行列,鑒于去年春天在哥倫比亞的反抗期間目睹的腐敗與欺詐,他在高中時做出的當職業記者的決定是否還值得堅持。

    謊話連篇的《紐約時報》。

    這份所謂的權威報紙,所謂的公平公正報道的衛士,僞造了4月30号警方介入的相關報道,所登的事件經過早在這些事件發生之前就寫好了。

    早在戰術巡邏隊出現在附近地區前,《時報》的副總編A.M.羅森塔爾便收到哥倫比亞某位校方領導的通風報信,提前幾個小時得知了警方的突擊抓捕,将會有一千名警察被調來,所以,4月30号的晨報版在頭版頭條宣布,這一千名警察驅散了占領大樓的示威學生,并以非法侵入罪逮捕了七百名(報道早就寫好,數字是在最後一刻塞進去的),但文章卻對實際發生的事情隻字未提,沒有說流血沖突和暴力行為,沒有說受傷的學生和教授,沒有說警方在艾弗裡樓用手铐和警棍襲擊了《時報》自己的一名記者。

    第二天早上的報紙頭版依然沒有提到抓捕期間校園裡發生的騷亂,隻在第三十五版藏了一篇有關警方暴力執法的簡單報道:林賽下令徹查警察。

    文章的第三段辯稱,“這種局勢中的警方暴力很難界定,多名哥倫比亞大學學生的說法印證了這一點。

    對于一位經驗豐富的反戰或者民權示威者而言,警方昨天上午在哥倫比亞校園内的行動,基本上相對溫和。

    ”至于《時報》記者小羅伯特·麥吉爾·托馬斯慘遭毒打一事,則到了第十一段才出現。

     幾十名學生。

    弗格森很想知道的是,什麼學生,都叫什麼?剛開始示威時被警方粗暴對待的那些經驗豐富的反戰和民權運動老手,又是誰?為《哥倫比亞每日觀察報》工作的本科生要是發表這種報道,絕對不會被允許,不提供直接引言以及做出這些評論的學生的身份,絕對不行——當然,前提是确實有人說過這些話。

    這還是新聞報道嗎?弗格森問自己,還是一篇僞裝成報道的社論?以及,麻煩解釋一下,“溫和”這個詞的意思是什麼? 5月1号的頭版文章由羅森塔爾親自操刀,一篇莫名其妙、支離破碎、東拉西扯的大雜燴,一會兒凄凄慘慘,一會兒大談印象,一會兒又憤怒地表示懷疑。

    “時間是淩晨四點三十分,”第一段寫道,“哥倫比亞大學的校長靠在屋子的牆上。

    這裡曾是他的辦公室。

    他用一隻手蒙着臉。

    ‘我的上帝,’他說,‘人怎麼能做出這種事?’……他在房間裡轉了一圈,裡面的家具基本上沒了。

    桌椅被占領的學生砸爛、拆開後,全扔進了隔壁的屋子裡……” 同一天的《時報》第三十六版上,另一篇文章記述了占領者對數學樓的多個房間及辦公室造成的損壞。

    窗戶被砸碎,存放圖書館索引卡片的櫃子被掀翻,桌椅被拆毀,地毯被煙頭燒壞,檔案櫃被推倒,房門被砸爛。

    “一位秘書第一次回到自星期四夜間被占領的大樓後,憤慨地四處察看了一下,說:‘他們禽獸不如。

    ’” 不過,這些禽獸不如的他們,并不是占領大樓的學生,而是在抓捕過後進入大樓的那些警察。

    他們才是砸爛了桌子和椅子的人,他們才是用黑墨水把牆潑得烏七八糟的人,他們才是撕開五磅和十磅裝的大米和白糖袋子,把裡面的東西灑到了辦公室和教室裡,把一瓶瓶雜碎的番茄醬倒在地闆上、桌子上和檔案櫃裡的人,他們才是用木棒和警棍砸爛窗戶的人。

    如果他們的目的是讓人們不再相信學生,那這個策略奏效了,在第二場警方暴行發生後幾小時内,數十張證明損失情況的照片流傳到了全國(墨迹斑斑的牆壁那張尤其受歡迎),年輕的反抗者淪為了一群未開化的流氓暴徒,一群野蠻人,唯一的目标便是毀掉美國生活中最神聖的社會制度。

     弗格森知道事件的真相,因為他是《觀察報》派去調查針對占領學生破壞财産的指控的多名記者之一,而他和記者同事發現——有教職工的書面證詞——一群教授在4月30号早上七點巡視空空如也的數學樓時根本沒有在牆上發現墨迹。

    他們離開之後,獲準進入大樓的人隻有警方和攝影記者,但當天晚些時候教授們再回到大樓時,卻發現牆上潑滿了墨水。

    桌子、椅子、檔案櫃、窗戶、袋裝食物也是同樣的情況。

    上午七點尚且完好無損,中午時已遭到擄掠破壞。

     糟糕的是,《紐約時報》出版人阿瑟·奧克斯·蘇茲伯格是哥倫比亞大學校董事會的成員。

    糟糕的是,哥倫比亞廣播公司總裁威廉·S.佩利和曼哈頓聯邦地方檢察官弗蘭克·霍根,也是董事會成員。

    和他的很多朋友不同,弗格森并不習慣用陰謀論來解釋無名之父的幫兇們做出的種種見不得人的勾當,可當美國最有影響力的報紙在報道哥倫比亞發生的事件時故意歪曲事實,當美國最有影響力的電視網邀請哥倫比亞大學校長格雷森·科克上《面對全國》,卻沒請一位學生領袖來講述故事的另一面,他又如何能不去揣測?至于執法機構的問題,弗格森和那些去了晨邊高地的學生對于警方在抓捕期間和之後的所作所為心知肚明,但别人對此卻似乎提不起哪怕一丁點兒的興趣。

     此案到底結束。

     那個9月,弗格森懷着挫敗、沮喪的心情回到了哥倫比亞校園。

    他陷入了身心交瘁與心灰意冷的狀态,8月發生的種種暴行依然在他腦海中回蕩,蘇聯坦克越過邊界進入捷克斯洛伐克,鎮壓布拉格之春,戴利在芝加哥的民主黨代表大會上大罵裡比科夫是狗日的猶太賤種,與此同時,兩萬三千名市、州、聯邦警察在格蘭特公園發射催淚瓦斯并毆打年輕示威者和記者,人群齊聲大吼着,全世界都在看!然後,弗格森開始他在紐約的大四生活時,又一場危機降臨了,一場醜态百出的鬧劇,公立學校的教師集體罷課,抗議奧申希爾——布朗斯維爾地方教育董事會對社區的控制,又一場白人與黑人的沖突,而且是種族仇恨中最醜陋、最具毀滅性的那種,黑人反對猶太人,猶太人反對黑人,而随着全世界的目光投向即将在墨西哥城舉辦的夏季奧運會,更多的毒藥釋放到了空氣當中,當地警方與三千名示威學生和工人發生了激烈沖突,二十三人被打死,數千人被捕,接着,11月初,二十一歲的弗格森第一次投下了自己的選票,而美國把理查德·尼克松選為了她的新總統。

     在大學最後一年的前六個月裡,弗格森自始至終感覺自己像被困在了某個陌生人的身體裡,照鏡子時他已經無法認出自己那張臉,他腦子裡的各種想法也一樣,面目全非,幾乎都是陌生的念頭:犬儒的念頭,惡毒的念頭,氣憤的念頭——與過去的那個他完全無關的念頭。

    最終,有個人會從北邊過來,幫他治好滿腹的怨氣,但這得到春分那天才會發生,而那之前的秋天和冬天,弗格森過得很痛苦,痛苦到他的身體最終垮掉,把他送進了急診室。

     如果他不準備以後進入新聞業,那麼繼續為《觀察報》做記者就沒意義了。

    幾年以來,他将第一次爬出他的玻璃修道院,再次融入到世界之中,不再是他人行為的記錄者,而是成為自己人生的主角,且不管這份人生可能有多混亂,多迷茫。

    不做記者了,但也沒有走極端地一刀兩斷,因為他還很喜歡那些與他共事過的人(如果說現在的美國還有哪位記者是他尊重的,那一定就是弗裡德曼和《觀察報》的其他同事了),所以他沒有完全與報紙切斷關系,而是辭去了理事會成員的職務,偶爾寫寫書評和影評,換句話說,就是每個月交一篇長稿,聊聊各種話題,比如克裡斯托弗·斯瑪特死後出版的詩集,還有戈達爾的新電影《周末》,弗格森主張,不同于布勒東及其追随者的私人超現實主義,這是曆史上第一部公共超現實主義的作品,因為在法國和美國這類工業和後工業社會中,從星期五下午到星期天晚上的兩天半時間,也就是通常所謂的周末,基本上相當于一周的三分之一,就像一個人每天晚上睡在床上的七八個小時相當于他人生的三分之一一樣,睡覺是男男女女個人做夢的時間,周末是他們生活的社會做夢的時間,戈達爾這部混亂無序、血肉橫飛的電影所描繪的撞毀的車輛與食人族的性愛,完全就是對集體夢魇的探索,而這也正是弗格森目前心有戚戚的東西。

     希爾頓·歐本辛格和丹·奎恩被任命為《哥倫比亞評論》的新任主編,戴維·季默和吉姆·弗裡曼是新任副主編,弗格森則成了文學理事會的九名成員之一。

    和過去一樣,雜志還是一年兩期,但他們還籌款創辦了哥倫比亞評論出版社,可以讓他們在那兩本雜志外再出四本小書。

    9月中旬,十三個人在菲利斯·布斯樓召開第一次理事會時,大家對候選書目上的前三本基本沒有異議。

    季默的詩集,奎恩的詩集,以及比利·貝斯特的故事集——這個人以前是哥倫比亞的學生,五年前退學了,不過仍然和《評論》的很多成員保持着聯系——但第四本書有些麻煩。

    吉姆和希爾頓雙雙謝絕了,說他們沒有足夠分量的作品來填滿六十四頁的内容,可能連四十八頁都懸,接着,在讨論的間隙,希爾頓打開一袋一磅裝的牛肉末,用手把肉團成球,從椅子上起身,使勁兒把肉球朝牆上扔去,并且喊了一句肉!那堆肉末砸在牆面上之後停留了幾秒鐘,然後才順着牆滑到地上。

    這就是希爾頓勇敢的達達主義精神,這就是那一年的精神,在那一年,學校最優秀的頭腦意識到,最重要的問題隻能通過扶不上牆的不合理推論才能回答,而不是去年春天那種趴到牆上的戰術,希爾頓這堂精妙的邏輯課博得了大家的掌聲,這時,吉姆·弗裡曼看了看弗格森,說,你的翻譯怎麼樣,阿奇?夠拿來出書嗎? 還不夠,弗格森說,但是我暑假翻了很多。

    能等到春天再說嗎? 最終全體一緻投票同意,弗格森的二十世紀法國詩人作品選,将會成為那一年出版的第四本也是最後一本書。

    弗格森提醒他們,沒有購買原作版權就出版翻譯作品是違法行為,但大家似乎都不在意。

    奎恩指出,這個版本總共就印五百本,而且大部分是免費送人,要是哪個法國出版商碰巧來紐約,在哥譚書市的書架上碰巧翻到弗格森的書,他又能怎麼樣?到那會兒他們早就各奔東西了,散落在全國各地,而且無疑還可能散落到其他國家,誰會閑得沒事兒幹,為了幾百塊錢四處追查他們? 我跟丹的想法一樣,季默說,日他娘的錢。

     好幾個星期以來——如果不是好幾個月的話——弗格森第一次哈哈大笑起來。

     大家又投了一輪票,算是正式認可,投票時,《哥倫比亞評論》理事會的十三名成員,一個接一個地重複了一遍季默的話:日他娘的錢。

     吉姆和希爾頓定了個截稿日期,4月1号交終稿,因為6月他們就都要畢業了,得留出足夠的時間來印書,随着時間向前推移,弗格森常常會好奇地想,如果吉姆·弗裡德曼沒有問那個問題,他會怎樣,因為每過一個月他就會越明顯地意識到一個事實:這個截止日期救了他的命。

     那些詩成了他的避難所,一座理智的小島,在那裡,他不會感到與自己有種疏離感,或者與周圍的一切格格不入,雖然他實際翻譯完成的詩歌遠比他在會上承認的多,目前已經不少于一百頁,可能都有一百二十頁了,但他仍在兢兢業業地翻譯阿波利奈爾、德斯諾、桑德拉爾、艾呂雅、勒韋迪、查拉和其他人的作品,希望多積攢一些素材,以便到時候需要從中選五六十頁值得出版的作品時也有得選,這本詩選将會博采衆長,從阿波利奈爾痛徹心扉、如泣如訴的《紅發美人》,到查拉瘋狂、悅耳、如繞口令一般的《近似的人》,從桑德拉爾節奏散漫的《在紐約過複活節》,到保爾·艾呂雅詩意的優雅: 是我們衣兜裡揣着鐘表 伴着大海中的海浪聲 來到大海,還是我們隻是搬來一片 更純淨、更沉寂的水? 沖刷着我們雙手的水磨利了刀。

     勇士們在海浪中找到了自己的武器 它們的重擊之聲,仿佛 夜裡撞碎船隻的岩石。

     是風暴與驚雷。

    為何不是 海洋的沉默,因為我們在心中 為最大的沉默夢想了空間,我們的呼吸 就像從驚濤駭浪上刮過的風,就像蹑手蹑腳 緩緩爬過每一條地平線的風。

     就這樣,弗格森繼續着翻譯和評論的課外工作,它們交替着甚至經常聯起手來讓他掙紮讓他歡喜,掙紮着把字句搞對之後的那種歡喜,總搞不對時的那種焦灼,被某些詩難住之後,反複嘗試了二十四次還是沒法翻譯成像樣的英文,想寫一篇文章,聊聊聽不同女聲(詹妮特·貝克、比莉·哈樂黛、艾瑞莎·弗蘭克林)演唱不同類型的音樂有什麼感受,但是失敗了,因為說到底,音樂是無法用文字來表達的,至少他表達不了,不過他還是交上去一些不算太糟糕的文章發表了,翻譯的詩歌數量也在繼續增長,而且這期間他還得去上課,不過到那會兒基本都是英語和法語文學的研讨班,因為除了科學課程之外,他已經完成了所有的學業要求,讨厭的科學課,不但是必修,還得修兩年,在他看來簡直浪費時間精力,不過他倒是發現了一門為他這種傻瓜量身定做的課程,天文學入門,顯然這門課從來沒有人挂過,因為教課的教授反對給非科學專業的學生在科學課上打不及格,就算你一堂課都沒去上,隻需要在期終參加一個選擇題考試就行了,而且就算你沒蒙對多少,比如隻答對了百分之十,也不會不及格,于是弗格森選了這門天體數學的傻瓜課,但因為他正生活在某個陌生人的身體裡,已經不知道自己是誰,因為他心中對哥倫比亞的統治者們,對他們強迫自己學這些屁用沒有的科目,除了鄙夷還是鄙夷,所以第一個學期開始時,他去大學書店偷了一本天文學課本,在這之前他從沒偷過東西,大一結束後的暑假在書世界打工的時候,倒是抓過六七個偷書的學生,把他們趕出了書店,現在他自己也成了一名偷書賊,偷偷把一本十磅重的精裝書塞到外套下面,若無其事朝門口走去,走進了小陽春的陽光裡,現在他做的很多事都是他根本不會做的事,表現得就好像他已經不再是他自己,但或許他現在就是這種人了,因為事實是,對于偷書他一點都不覺得内疚——他根本沒有任何感覺。

     太多夜晚都是在西區酒吧度過的,太多夜晚都是跟季默和福格喝得酩酊大醉,但弗格森渴望有人陪伴和交流,而在他獨自一人泡吧的那些晚上,也總有機會——且不論多渺茫——碰上某個跟他一樣寂寞的女孩。

    之所以說機會渺茫,是因為他在這類事情上稚嫩得可怕,少年和成年初期加起來将近五年的時間,都是和一個姑娘在一起,也就是已經永遠離開的艾米·施奈德曼,那個很愛他,然後又不愛他,把他抛到一邊的女孩,所以現在他隻能從頭開始,可他在求愛這門藝術上完全是個生手,對怎麼跟人家搭讪幾乎一無所知,好在微醺的弗格森要比清醒的弗格森更迷人,回到哥倫比亞之後的頭三個月裡一共有三次,他醉得剛好克服他的腼腆,但又沒喝到神志不清,最終和某個女人上了床,一次是一小時,一次是好幾個小時,一次是一整晚。

    這三個女的都比他年紀大,而其中有兩次還是他主動去搭讪。

     第一次完全是一場災難。

    他報了個法國文學的碩士生研讨班,全班除了他這個本科生之外都是碩士生,兩男六女,9月第三個星期的一天晚上,其中一個女生出現在了西區酒吧,他就走過去和人打了個招呼。

    愛麗絲·多特森二十四五歲,長得不算不好看或者太勉強,但有些發胖,舉止有點笨拙,也許不太習慣約炮這種事的規矩,也許比他還害羞,但那天晚上被她擁入懷中後,由于她的身體看起來、摸起來和艾米的差别太大,他一下子被這種陌生感攪亂了方寸,雪上加霜的是她在床上要比熱烈、活潑的艾米被動很多,所以弗格森努力完成與她做愛的任務時老是走神兒,結果,雖然愛麗絲似乎在以她那種淡然、恍惚的方式享受着,可弗格森沒能做到有始有終——和艾米在一起的時候從來沒出過這種狀況——他原本期待的美好性愛,最終變成了無能的、羞愧的、該死的一小時。

    更甚的是,他永遠沒法忘掉這場對他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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