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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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多高,如果發型能在一定程度上表明某人的政治信仰,那麼比起“黑色很美”運動那群人留的大爆炸頭,路德的中等爆炸頭表明他是左派,但不是極左,至于他的臉,好吧,非常英俊,弗格森心想,太好看了,甚至可以說是漂亮,如果這個形容詞也能用在男人身上的話,弗格森端詳着那張臉,明白了艾米為什麼會被路德吸引,為什麼聊了六個星期,做了六個星期的愛之後,仍然會被他吸引,但暫時抛開這些膚淺的東西,多高多矮、頭發長度、帥氣程度這些外部細節,弗格森在路德身上發現的更重要的一點,是他敏銳的幽默感——弗格森很看重别人身上的這一點,因為他自己太缺乏語言的風趣了,這也是他會被諾亞·馬克斯、霍華德·斯莫爾和理查德·布林克斯塔夫這類人吸引的原因,他們都能把他侃到暈頭轉向——路德告訴弗格森,他在布蘭迪斯的室友也是大一新生,叫提姆西·索耶,簡稱提姆·索耶後,弗格森哈哈大笑起來,然後他問路德,提姆和湯姆長得像不像,路德說不像,倒是長得很像默克·土汪另一本書的角色西克·方[1]。
這很有趣。
默克·土汪和西克·方真的很有趣,就像霍華德在他靈感爆發時會脫口而出的那種二合一幽默,而艾米也笑了起來就讓它變得更好笑,無疑更好笑,因為她笑聲的音量表明了她也猝不及防,證明她以前從沒聽過路德講這些,而這進一步證明路德并不是在上個月或去年就想出了這個馬克·吐溫和哈克·芬的置換版本,也沒有到處和他的朋友們宣揚,不,他是在西區酒吧這個地方,當場創造出來的,弗格森很欣賞這樣的頭腦,敏捷,聰明,能想出這樣一對有趣的雙關語,或者用他很想大聲說出來但并沒有說的話來講就是,如此辛辣的雙關[2],于是他和他高聲大笑的繼姐一起笑着,問邦德先生能否再請他喝杯啤酒。
弗格森已經知道了一些路德的背景,以及他從紐瓦克的中區走向新英格蘭的布蘭迪斯大學所經曆的不尋常之路,都是艾米在電話上跟他講的,比如路德曾在紐瓦克學院讀過七年書,這是當地一所頂尖的私立學校,但給他出錢的人不是他開出租車的父親或者當女傭的母親,而是他母親的雇主希德和埃德娜·瓦克斯曼,一對來自南奧蘭治的有錢夫妻,他們唯一的兒子在突出部戰役中犧牲後,這兩個悲痛欲絕的不尋常之人把情感轉嫁到他們自小就很喜歡的路德身上,而現在路德赢得了布蘭迪斯的獎學金,瓦克斯曼夫婦又在為他弟弟賽普蒂莫斯(塞皮)做同樣的事,他們了不起吧,艾米在電話上對弗格森說,一個富有的猶太家庭和一個掙紮的黑人家庭,在“美利堅不合衆國”永遠地合在了一起——哈! 因此,三個人來西區酒吧喝東西時,弗格森已經知道了艾米的男朋友曾在紐瓦克學院上過學。
沒過多久,聊天就轉到了紐瓦克這個地方,然後是紐瓦克和籃球,一項路德和弗格森在高中都參加過的運動,由于紐瓦克和籃球意外出現在了同一個句子裡,弗格森就提起了自己十四歲時曾在紐瓦克某個體育館打過三場加時賽的事,但他剛說出三場加時賽這幾個詞,路德便往前一探身子,喉嚨後面什麼地方發出了某種難以分辨的聲音,然後說,我當時在場。
所以你記得當時發生了什麼吧,弗格森說。
永遠都忘不了。
那你當時在打比賽嗎? 沒有,坐在觀衆席上,等你們的比賽結束,然後我們的開始。
你看到那個半場球了吧。
跨度最長的空心球紀錄。
壓哨了。
之後的事情呢? 嗯,也看到了。
就好像昨天發生的一樣。
學生們從看台上一擁而下,而我挨了一拳,往體育館外面跑的時候狠狠挨了一拳,那拳太狠了,一直疼了我好幾個小時。
可能是我。
你? 我給了别人一拳,但不知道到底是誰。
所有白人都長一個模樣,對吧? 我是我們球隊唯一挨揍的人。
那肯定就是我了。
如果挨揍的是我,那揍人的就是你了。
艾米說:是曾經穩定的地球搖晃着脫離了軌道,海嘯在七大洋上掀起滔天巨浪,火山正在摧毀城市嗎,還是說這是我的幻覺? 弗格森沖艾米微微一笑,又轉頭看路德。
你為什麼要那麼做?他問道。
我不知道。
當時不知道,現在也解釋不清。
這事兒讓我挺震動的,弗格森說,不是指你那一拳,而是出拳的原因。
體育館裡那種瘋狂、仇恨。
一點一點積聚起來的,但是第三次打成平手後,看台上的氣氛開始緊張起來。
接着到空心球的時候,大家一下子就失控了。
那天上午之前,我隻是個普普通通的美國笨蛋,信仰進步,信仰追求一個更美好的明天。
我們消滅了小兒麻痹症,不是嗎?種族主義将是下一個目标。
民權運動就是那顆會把美國變成一個色盲社會的神奇藥丸。
但挨了那一拳,挨了你那一拳後,我在很多問題上突然變得比以前聰明了。
我現在特别聰明,聰明得我一想到未來就惡心。
你改變了我的人生,路德。
說到這兒,路德說,那一拳也改變了我。
那天早上,人群的感受進入了我的内心,人群的憤怒變成了我的憤怒。
我當時已經不是自己在思考,我讓人群替我思考,所以人群失控時我也失控了,我跑到球場上,做了那件蠢事。
以後再也不能發生這種事了,我對自己說,從現在開始,我才是控制我自己的那個人。
老天爺。
白人還送我去念書了,不是嗎?我跟白人有什麼仇? 時候還未到,艾米說,你迄今為止都很幸運。
我知道,路德回答,A計劃:努力成為瑟古德·馬歇爾那樣的律師,努力成為紐瓦克的第一任黑人市長,努力成為新澤西的第一位黑人參議員。
但如果這些都沒成,總還有B計劃:買一挺機關槍,踐行馬爾科姆的話。
采用任何必要手段。
何時都不算晚,對吧? 但願吧,弗格森說,然後舉起杯子,點了點頭表示同意。
路德大笑起來。
我喜歡你這個弟弟,他對艾米說。
他挺搞笑——還知道怎麼挨别人的拳頭。
他的胳膊那天或許很疼,但我的手呢?我以為我的指關節都碎了。
《猩紅筆記本》寫起來會很困難,是他迄今為止最具挑戰性的嘗試,弗格森對自己是否能夠取勝表示懷疑。
一本關于一本書的書,一本讀者可以閱讀也可往裡面寫的書,一本就像三維實體空間一樣可以進入的書,一本關于世界也關乎心靈的書,一個謎團,一個充滿了美與危險的令人憂慮的景觀,一點一點地裡面會發展出一個故事,迫使虛構的作者F.直面他自己最黑暗的部分。
一本夢之書。
一本有關F.眼前的直接現實的書。
一本無法被寫出來的不可能之書,毫無疑問,它将會變成一堆雜亂無章、毫無關聯的碎片,一堆無意義的東西。
為什麼嘗試這種東西?為什麼不再想個故事,像其他作家一樣講出來?因為弗格森想做一些不同的東西。
因為弗格森對隻是講故事失去了興趣。
因為弗格森想要挑戰未知,看看他能否在這場鬥争中幸存下來。
第一則。
猩紅筆記本裡有所有還沒被說出的話,有我買來猩紅筆記本之前的所有人生歲月。
第二則。
猩紅筆記本不是想象出來的東西。
它是一個真正的筆記本,和我手裡的鋼筆或者身上的襯衫一樣真實,就擺在我面前的桌子上。
三天前,我在紐約城萊克星頓大道上的一家文具店買到這個筆記本。
商店裡還賣很多其他筆記本——藍色筆記本、綠色筆記本、黃色筆記本、棕色筆記本——但我看到這個紅色本子時,我聽到它在呼喚我,在喊我的名字。
那個紅色非常紅,事實上是猩紅色,因為它燃燒得就像海絲特·白蘭的袍子上那個A一樣明亮。
猩紅筆記本裡的紙頁當然是白的,很多很多頁,多到一個人在漫長的仲夏時節從早數到晚都不可能數過來。
第四則。
我打開猩紅筆記本時,看到了我腦海中的那扇窗戶。
我看到窗外的城市。
我看到一個老太太在遛狗,我聽到隔壁公寓裡的收音機正在轉播棒球比賽。
兩個球,兩次擊球失敗,兩名隊員出局。
現在要投球了。
第七則。
翻閱猩紅筆記本時,我經常看到那些我已經忘記的東西,然後突然間,我發現自己回到了過去。
我記起了早已消失不見的朋友的舊電話号碼。
我記起了小學畢業那天我母親穿的裙子。
我記起了《大憲章》簽署的日期。
我甚至記起了我買過的第一個猩紅筆記本。
那是多年前在新澤西楓林鎮發生的事了。
第九則。
在猩紅筆記本裡有紅雀、紅翅黑鹂和旅鸫;有波士頓紅襪隊和辛辛那提紅長襪隊;有玫瑰、郁金香和罂粟花;有一幅坐牛的照片;有紅頭發埃裡克的胡子;有左翼政治傳單,煮熟的甜菜和一塊塊生牛排;有火焰,有鮮血。
還有《紅與黑》,紅色恐慌,《紅死魔的面具》。
這裡隻列舉了其中一部分。
第十二則。
有些日子裡,一個擁有猩紅筆記本的人必須什麼都不做,隻能讀它。
另一些日子裡,這個人有必要在裡面寫東西。
但這很棘手,有些早上,當我坐下來準備工作時,我不确定做哪個才正确。
這似乎取決于你當時已經到了第幾頁,但由于上面沒有頁碼,你很難提前知道。
這就是為什麼我花了這麼多毫無結果的時間盯着白頁發呆。
我覺得我應該在那裡找到一幅圖像,但努力半天卻什麼都沒出現時,我經常會陷入恐慌。
有一次我感到太沮喪,甚至擔心我會失去理智。
我打電話給我的朋友W.,他也有一個猩紅筆記本,我跟他講了我有多絕望。
“這就是擁有猩紅筆記本的風險,”他說,“你要麼屈服于絕望,等着它過去,要麼把你的猩紅筆記本燒掉,忘記你曾擁有它。
”W.或許說得有道理,但我永遠沒法那樣做。
無論它給我帶來多少痛苦,無論我有時感到多麼迷茫,我永遠不能沒有我的猩紅筆記本。
第十四則。
白天,在猩紅筆記本右邊的頁面上會時不時出現一道令人心緒平靜的微光,就像晚夏的黃昏時刻灑在小麥和大麥田上那種光,但不知怎麼看起來更鮮豔,更加缥缈,更讓人放松,而左邊頁面上的光則會讓人想起隆冬時節某個寒冷的午後。
第十七則。
上個星期有個驚人的發現,原來你可以走進猩紅筆記本,或者說,這個筆記本是一個進入想象空間的工具,它們是那麼生動逼真、觸手可及,看起來簡直就像真的一樣。
如此說來,它不僅僅是一堆可供閱讀和書寫文字的紙頁,而是一個locussolus[3],宇宙中的一個微小裂縫,如果你閉上眼睛,把猩紅筆記本壓在你的臉上,在紙頁的氣味中呼吸,裂縫會慢慢變大,大到足以讓你從中穿過。
我的朋友W.警告我說這些即興遊覽會很危險,但我既然已經發現了,又怎能控制住時不時溜進其他空間的沖動呢?我打包了一頓簡餐,往小旅行袋裡扔了幾樣東西(一件毛衣、一把折疊傘、一個指南針),然後打電話告訴W.我準備出發了。
遺憾的是他老是為我擔心,但W.年紀比我大很多(在他上一個生日時他已經七十歲了),或許已經失去了冒險精神。
祝你好運,他對我說,你這白癡,然後我笑了笑,挂掉了電話。
在此之前,我每次離開都沒有超過兩三個小時。
第二十則。
我可以很高興地告訴大家,在猩紅筆記本裡,每一個錯怪過我的人,都會遭受一個可怕的詛咒。
第二十三則。
在猩紅筆記本裡,并非一切都像表面看起來那樣。
比如它裡面的那個紐約,并不總是和我生活的紐約相對應。
事情是這樣的,我當時正走在東89街上,從街角拐過去應該是第二大道,但我卻發現自己來到了哥倫布大轉盤附近的中央公園南路上。
或許這是因為那些是我在紐約最熟悉的街道,暑假開始時我剛剛搬到了東89街,而自出生以來我曾無數次去中央公園南路拜訪外婆外公——他們所住的公寓樓在西58街上,但也有個門通向中央公園南路。
這個地理突觸表明,對于每個擁有它的人來說,猩紅筆記本是一件極度私人化的工具,沒有兩個猩紅筆記本是相同的,盡管它們的封皮看起來完全一樣。
記憶是不連續的。
它們從一個地方跳到另一個地方,跨過大片大片的時間,之間留下了很多空白,我的繼兄稱之為量子效應,因此,在猩紅筆記本裡找到的各種通常互相矛盾的故事,無法形成一種連續的叙事。
相反,它們傾向于像夢境那樣展開——也就是說,用一種并不總是顯而易見的邏輯。
第二十五則。
在猩紅筆記本的每一頁上,都有我的桌子和我現在所在的房間裡的其他一切東西。
盡管我經常會想在城裡散步時帶上猩紅筆記本,但一直沒有勇氣把它從我的桌子上拿走。
另一方面,每次我跑到猩紅筆記本裡面時,似乎總是随身帶着猩紅筆記本。
就這樣,弗格森開始了他的第二次橫渡,每天獨自一人坐在書桌前寫七到十個小時,遊過他的瓦爾登湖。
這會成為一場漫長而棘手的遊渡,他要經常潛到水下,胳膊和腿也越來越疲憊,但沒有救生員在身邊便跳入深不可測、危險重重的水域,是弗格森天才的才能,鑒于在他之前從來沒有人寫過,甚至想過寫這樣一本書,所以弗格森不得不自己教自己怎麼做。
他現在寫出來的所有東西似乎都是這種情況,扔掉的素材總要比留下來的多,他一點點地把1966年6月初到9月中所寫的三百六十五則内容,删減到了一百七十四則,用雙倍行距打出來之後,終稿共有一百一十一頁,這是他的第二部中篇作品,比第一部稍微短些,而在小玩意的單倍行距油印紙上進一步壓縮後,全書總共有五十四頁,這個偶數,為弗格森免去了再寫一則自我介紹的艱巨任務。
他很享受住在他那間封口費小公寓裡。
1966年的夏天,在喬安娜錄入《馬利根遊記》時,他度過了自己在這兒的第一個暑假,一邊賣力地寫他的《猩紅筆記本》,一邊繼續想那一萬美金,以及他外公如何狡猾、陰險地跟他女兒露絲解釋了所謂的“禮物”——第二天,也就是弗格森與比利和喬安娜·貝斯特第一次見面那天,他外公直接把電話打到了家裡,告訴她說他設立了一個非正式的基金會,跟洛克菲勒基金會那種差不多,叫阿德勒藝術推廣基金會,而且剛剛授予了他外孫一萬美元的獎勵,以鼓勵他在寫作事業上的進步。
真是一大坨狗屎,弗格森心想,但挺有意思,這人前一天還羞愧得掉眼淚,為了掩飾内心的罪惡開出了一張支票,可第二天轉過身就開始炫耀自己的所作所為。
又瘋又蠢的老家夥。
接下來的星期一,弗格森從普林斯頓打電話給他母親時不得不憋着笑,聽他母親把她父親的話報告給他。
簡直太虛僞了,還自吹自擂,炫耀他舉世無雙的慷慨。
随後他母親說,想想吧,阿奇,先是沃爾特·惠特曼學者,現在外公又給了你一份這麼好的禮物,弗格森回答說我知道,我知道,我是世界上最幸運的人——他故意引用了盧·伽雷發現自己身患那種最終會以他的名字命名的疾病,将不久于人世時,在洋基體育場說過的這句話。
春風得意,弗格森的母親說,對,就是這個詞,春風得意,你要是不湊近看的話,這是一個多美好的世界啊。
房間地闆上放了個床墊,還有附近的人行道上撿來的一個桌子和一把椅子,比利幫忙一起搬了上來,鍋碗瓢盆是從當地的親善使團商店花幾個小錢買來的,床單、毛巾、被褥是他母親和丹送的喬遷賀禮,第二台打字機是在阿姆斯特丹大道上的奧斯納打字機商店買的二手貨,這樣就不用星期五拖着打字機從普林斯頓跑到紐約,星期天再拖回普林斯頓,一台西德産的奧林匹亞,生産年份大概是1960年,打起字來比他深愛的那台可靠的史密斯——歌羅娜反應更精準更迅速。
經常和貝斯特夫婦吃晚飯,經常和艾米、路德吃晚飯,偶爾跟羅恩·皮爾森和妻子佩格聚聚,要是一個人吃晚飯的話,他會早早跑到東86街上的完美便餐館,小吃店門口挂的牌子上寫着,德國美食,始于1932年(年份很重要,證明這裡和第二年德國發生的事情毫無關系),弗格森太喜歡吃這些卡在肚子裡不好消化的菜了,柯尼斯堡肉丸和維也納炸小牛排,太喜歡聽那位身材壯碩的女服務員操着濃重的口音沖廚房喊,一份小牛排!每次都會讓他想起丹和吉爾那位已經過世的父親,他們這個家族裡的另一位瘋爺爺,吉姆和艾米壞脾氣的瘋爺爺[4]。
地球上最幸運的這個人還有幸在那個暑假認識了喬安娜二十一歲的妹妹瑪麗·唐納修,這幾個月她在一家公司的辦公室工作,正待在貝斯特夫婦家,開學後會回安阿伯念大四,豐滿、開朗、饑渴的瑪麗很喜歡弗格森,晚上經常來他的公寓,爬到他的床上,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他仍然時常對伊維抱有的渴望,讓他不再去想他卑劣地連個像樣的道别都沒有就直接和她一刀兩斷的事。
瑪麗柔嫩、豐腴的肉體——一個讓他淹沒其中,忘記自己是誰的好地方,擺脫做他自己的負擔——而性也是好的,因為很簡單,隻是暫時的,毫無瓜葛的性愛,毫無妄想,不必期待什麼長久。
弗格森原本計劃橫插一腳,自己來解決掉艾米——路德的問題,就像諾亞對待他的手稿那樣,背着他們倆打電話給他母親,告訴她發生了什麼,問問她覺得丹會對這個消息作何反應。
但他後來又想了想,覺得他沒有權利欺騙他的繼姐,或者未經她的允許行事,所以6月中旬的一天晚上,弗格森、邦德和施奈德曼又坐在西區酒吧吞雲吐霧、推杯換盞時,露絲的兒子問露絲的繼女,她能否允許他代表她告訴他母親,趕緊把這破事兒了了。
但是還沒等艾米回答,路德便往前一探,說,謝謝你,阿奇,過了一會兒,艾米基本上也說了同樣的話,謝謝你,阿奇。
第二天上午,弗格森打電話給他母親,但當他告訴母親自己打電話的原因後,他母親大笑起來。
我們早就知道了,她說。
知道了?你們怎麼知道的? 聽瓦克斯曼夫婦說的。
還有吉姆。
吉姆? 是啊,吉姆。
那吉姆對這事兒感覺如何? 他不在乎。
但也可以說他很在乎,因為他很喜歡路德。
那丹呢? 剛開始有點兒震驚,可以這麼說。
但我覺得他現在已經好多了,畢竟,艾米和路德又不打算結婚,對吧? 這我哪兒知道。
結婚的話,會很難。
對他們兩個人來說都會很難,如果他們決定那麼做的話,肯定會是一條很艱難很艱難的路,不光是他們,路德的父母也很難接受,他們本來就不怎麼中意這段小浪漫。
你還和邦德夫婦聊過? 沒有,是埃德娜·瓦克斯曼說邦德夫婦很擔心他們的兒子,覺得他跟白人混得太多了,忘記了他的黑人身份。
先是紐瓦克學院,現在又是布蘭迪斯,從來都是大家的寶貝,是白人的寶貝。
性格太溫柔,太随和了,他們說,心中沒有怒火,可與此同時他們又很為他自豪,很感激瓦克斯曼一家對他們的幫助。
這世界真複雜啊,對吧,阿奇? 那你對這一切感覺如何? 我不想下結論。
我得先有機會和路德見上一面,才能知道我怎麼想。
叫艾米給我打個電話,好嗎? 好。
别擔心,路德人很好的,另外告訴埃德娜·瓦克斯曼,讓她轉告邦德夫婦,叫他們也别擔心。
他們的兒子心裡還有怒火,隻不過不是很大而已。
要我說的話,火力正好,很适合他本人。
一個月又一星期之後,弗格森、瑪麗·唐納修、艾米和路德開着那台老龐蒂克一路北上,去佛蒙特南部的奶牛場找正在那兒過暑假的霍華德·斯莫爾,而同一個星期五,在另一輛車裡,弗格森的母親和艾米的父親以及弗格森的姨媽和姨夫則去了馬薩諸塞的威廉斯敦,第二天晚上,五個本科生會在這裡同他們會合,一起欣賞飾演“幸運兒”的諾亞在《等待戈多》中的表演。
豬群、牛群和雞群,牲畜棚裡糞肥的臭氣,風呼嘯着沖下蔥綠的山丘,在谷底回旋蕩漾,魁梧的霍華德領着紐約四人組,參觀了他叔叔嬸嬸這座位于紐費恩郊區、占地六十英畝的農場。
再次看到自己的大學兄弟,弗格森别提有多高興了,霍華德的叔叔嬸嬸也很不錯,對這幾個男女生的睡覺安排絲毫沒有大驚小怪(其實是霍華德态度堅定,逼着他們接受的,否則……),艾米和她父親有關路德的問題解決了,那個周末,遠離了紐約滾燙的水泥地和蒸騰的煙氣,大家玩得都挺放松,艾米還騎上一匹栗色的駿馬在一片草場飛奔,一幅令人難忘的畫面,讓弗格森在多年之後依然品味不夠,不過最讓人難忘的,還是星期六晚上在離農場五十五英裡的威廉斯頓舉辦的那場表演,弗格森高中就讀過劇本,但從沒看過現場演出,那周他又重讀了一遍,為看戲
這很有趣。
默克·土汪和西克·方真的很有趣,就像霍華德在他靈感爆發時會脫口而出的那種二合一幽默,而艾米也笑了起來就讓它變得更好笑,無疑更好笑,因為她笑聲的音量表明了她也猝不及防,證明她以前從沒聽過路德講這些,而這進一步證明路德并不是在上個月或去年就想出了這個馬克·吐溫和哈克·芬的置換版本,也沒有到處和他的朋友們宣揚,不,他是在西區酒吧這個地方,當場創造出來的,弗格森很欣賞這樣的頭腦,敏捷,聰明,能想出這樣一對有趣的雙關語,或者用他很想大聲說出來但并沒有說的話來講就是,如此辛辣的雙關[2],于是他和他高聲大笑的繼姐一起笑着,問邦德先生能否再請他喝杯啤酒。
弗格森已經知道了一些路德的背景,以及他從紐瓦克的中區走向新英格蘭的布蘭迪斯大學所經曆的不尋常之路,都是艾米在電話上跟他講的,比如路德曾在紐瓦克學院讀過七年書,這是當地一所頂尖的私立學校,但給他出錢的人不是他開出租車的父親或者當女傭的母親,而是他母親的雇主希德和埃德娜·瓦克斯曼,一對來自南奧蘭治的有錢夫妻,他們唯一的兒子在突出部戰役中犧牲後,這兩個悲痛欲絕的不尋常之人把情感轉嫁到他們自小就很喜歡的路德身上,而現在路德赢得了布蘭迪斯的獎學金,瓦克斯曼夫婦又在為他弟弟賽普蒂莫斯(塞皮)做同樣的事,他們了不起吧,艾米在電話上對弗格森說,一個富有的猶太家庭和一個掙紮的黑人家庭,在“美利堅不合衆國”永遠地合在了一起——哈! 因此,三個人來西區酒吧喝東西時,弗格森已經知道了艾米的男朋友曾在紐瓦克學院上過學。
沒過多久,聊天就轉到了紐瓦克這個地方,然後是紐瓦克和籃球,一項路德和弗格森在高中都參加過的運動,由于紐瓦克和籃球意外出現在了同一個句子裡,弗格森就提起了自己十四歲時曾在紐瓦克某個體育館打過三場加時賽的事,但他剛說出三場加時賽這幾個詞,路德便往前一探身子,喉嚨後面什麼地方發出了某種難以分辨的聲音,然後說,我當時在場。
所以你記得當時發生了什麼吧,弗格森說。
永遠都忘不了。
那你當時在打比賽嗎? 沒有,坐在觀衆席上,等你們的比賽結束,然後我們的開始。
你看到那個半場球了吧。
跨度最長的空心球紀錄。
壓哨了。
之後的事情呢? 嗯,也看到了。
就好像昨天發生的一樣。
學生們從看台上一擁而下,而我挨了一拳,往體育館外面跑的時候狠狠挨了一拳,那拳太狠了,一直疼了我好幾個小時。
可能是我。
你? 我給了别人一拳,但不知道到底是誰。
所有白人都長一個模樣,對吧? 我是我們球隊唯一挨揍的人。
那肯定就是我了。
如果挨揍的是我,那揍人的就是你了。
艾米說:是曾經穩定的地球搖晃着脫離了軌道,海嘯在七大洋上掀起滔天巨浪,火山正在摧毀城市嗎,還是說這是我的幻覺? 弗格森沖艾米微微一笑,又轉頭看路德。
你為什麼要那麼做?他問道。
我不知道。
當時不知道,現在也解釋不清。
這事兒讓我挺震動的,弗格森說,不是指你那一拳,而是出拳的原因。
體育館裡那種瘋狂、仇恨。
一點一點積聚起來的,但是第三次打成平手後,看台上的氣氛開始緊張起來。
接着到空心球的時候,大家一下子就失控了。
那天上午之前,我隻是個普普通通的美國笨蛋,信仰進步,信仰追求一個更美好的明天。
我們消滅了小兒麻痹症,不是嗎?種族主義将是下一個目标。
民權運動就是那顆會把美國變成一個色盲社會的神奇藥丸。
但挨了那一拳,挨了你那一拳後,我在很多問題上突然變得比以前聰明了。
我現在特别聰明,聰明得我一想到未來就惡心。
你改變了我的人生,路德。
說到這兒,路德說,那一拳也改變了我。
那天早上,人群的感受進入了我的内心,人群的憤怒變成了我的憤怒。
我當時已經不是自己在思考,我讓人群替我思考,所以人群失控時我也失控了,我跑到球場上,做了那件蠢事。
以後再也不能發生這種事了,我對自己說,從現在開始,我才是控制我自己的那個人。
老天爺。
白人還送我去念書了,不是嗎?我跟白人有什麼仇? 時候還未到,艾米說,你迄今為止都很幸運。
我知道,路德回答,A計劃:努力成為瑟古德·馬歇爾那樣的律師,努力成為紐瓦克的第一任黑人市長,努力成為新澤西的第一位黑人參議員。
但如果這些都沒成,總還有B計劃:買一挺機關槍,踐行馬爾科姆的話。
采用任何必要手段。
何時都不算晚,對吧? 但願吧,弗格森說,然後舉起杯子,點了點頭表示同意。
路德大笑起來。
我喜歡你這個弟弟,他對艾米說。
他挺搞笑——還知道怎麼挨别人的拳頭。
他的胳膊那天或許很疼,但我的手呢?我以為我的指關節都碎了。
《猩紅筆記本》寫起來會很困難,是他迄今為止最具挑戰性的嘗試,弗格森對自己是否能夠取勝表示懷疑。
一本關于一本書的書,一本讀者可以閱讀也可往裡面寫的書,一本就像三維實體空間一樣可以進入的書,一本關于世界也關乎心靈的書,一個謎團,一個充滿了美與危險的令人憂慮的景觀,一點一點地裡面會發展出一個故事,迫使虛構的作者F.直面他自己最黑暗的部分。
一本夢之書。
一本有關F.眼前的直接現實的書。
一本無法被寫出來的不可能之書,毫無疑問,它将會變成一堆雜亂無章、毫無關聯的碎片,一堆無意義的東西。
為什麼嘗試這種東西?為什麼不再想個故事,像其他作家一樣講出來?因為弗格森想做一些不同的東西。
因為弗格森對隻是講故事失去了興趣。
因為弗格森想要挑戰未知,看看他能否在這場鬥争中幸存下來。
第一則。
猩紅筆記本裡有所有還沒被說出的話,有我買來猩紅筆記本之前的所有人生歲月。
第二則。
猩紅筆記本不是想象出來的東西。
它是一個真正的筆記本,和我手裡的鋼筆或者身上的襯衫一樣真實,就擺在我面前的桌子上。
三天前,我在紐約城萊克星頓大道上的一家文具店買到這個筆記本。
商店裡還賣很多其他筆記本——藍色筆記本、綠色筆記本、黃色筆記本、棕色筆記本——但我看到這個紅色本子時,我聽到它在呼喚我,在喊我的名字。
那個紅色非常紅,事實上是猩紅色,因為它燃燒得就像海絲特·白蘭的袍子上那個A一樣明亮。
猩紅筆記本裡的紙頁當然是白的,很多很多頁,多到一個人在漫長的仲夏時節從早數到晚都不可能數過來。
第四則。
我打開猩紅筆記本時,看到了我腦海中的那扇窗戶。
我看到窗外的城市。
我看到一個老太太在遛狗,我聽到隔壁公寓裡的收音機正在轉播棒球比賽。
兩個球,兩次擊球失敗,兩名隊員出局。
現在要投球了。
第七則。
翻閱猩紅筆記本時,我經常看到那些我已經忘記的東西,然後突然間,我發現自己回到了過去。
我記起了早已消失不見的朋友的舊電話号碼。
我記起了小學畢業那天我母親穿的裙子。
我記起了《大憲章》簽署的日期。
我甚至記起了我買過的第一個猩紅筆記本。
那是多年前在新澤西楓林鎮發生的事了。
第九則。
在猩紅筆記本裡有紅雀、紅翅黑鹂和旅鸫;有波士頓紅襪隊和辛辛那提紅長襪隊;有玫瑰、郁金香和罂粟花;有一幅坐牛的照片;有紅頭發埃裡克的胡子;有左翼政治傳單,煮熟的甜菜和一塊塊生牛排;有火焰,有鮮血。
還有《紅與黑》,紅色恐慌,《紅死魔的面具》。
這裡隻列舉了其中一部分。
第十二則。
有些日子裡,一個擁有猩紅筆記本的人必須什麼都不做,隻能讀它。
另一些日子裡,這個人有必要在裡面寫東西。
但這很棘手,有些早上,當我坐下來準備工作時,我不确定做哪個才正确。
這似乎取決于你當時已經到了第幾頁,但由于上面沒有頁碼,你很難提前知道。
這就是為什麼我花了這麼多毫無結果的時間盯着白頁發呆。
我覺得我應該在那裡找到一幅圖像,但努力半天卻什麼都沒出現時,我經常會陷入恐慌。
有一次我感到太沮喪,甚至擔心我會失去理智。
我打電話給我的朋友W.,他也有一個猩紅筆記本,我跟他講了我有多絕望。
“這就是擁有猩紅筆記本的風險,”他說,“你要麼屈服于絕望,等着它過去,要麼把你的猩紅筆記本燒掉,忘記你曾擁有它。
”W.或許說得有道理,但我永遠沒法那樣做。
無論它給我帶來多少痛苦,無論我有時感到多麼迷茫,我永遠不能沒有我的猩紅筆記本。
第十四則。
白天,在猩紅筆記本右邊的頁面上會時不時出現一道令人心緒平靜的微光,就像晚夏的黃昏時刻灑在小麥和大麥田上那種光,但不知怎麼看起來更鮮豔,更加缥缈,更讓人放松,而左邊頁面上的光則會讓人想起隆冬時節某個寒冷的午後。
第十七則。
上個星期有個驚人的發現,原來你可以走進猩紅筆記本,或者說,這個筆記本是一個進入想象空間的工具,它們是那麼生動逼真、觸手可及,看起來簡直就像真的一樣。
如此說來,它不僅僅是一堆可供閱讀和書寫文字的紙頁,而是一個locussolus[3],宇宙中的一個微小裂縫,如果你閉上眼睛,把猩紅筆記本壓在你的臉上,在紙頁的氣味中呼吸,裂縫會慢慢變大,大到足以讓你從中穿過。
我的朋友W.警告我說這些即興遊覽會很危險,但我既然已經發現了,又怎能控制住時不時溜進其他空間的沖動呢?我打包了一頓簡餐,往小旅行袋裡扔了幾樣東西(一件毛衣、一把折疊傘、一個指南針),然後打電話告訴W.我準備出發了。
遺憾的是他老是為我擔心,但W.年紀比我大很多(在他上一個生日時他已經七十歲了),或許已經失去了冒險精神。
祝你好運,他對我說,你這白癡,然後我笑了笑,挂掉了電話。
在此之前,我每次離開都沒有超過兩三個小時。
第二十則。
我可以很高興地告訴大家,在猩紅筆記本裡,每一個錯怪過我的人,都會遭受一個可怕的詛咒。
第二十三則。
在猩紅筆記本裡,并非一切都像表面看起來那樣。
比如它裡面的那個紐約,并不總是和我生活的紐約相對應。
事情是這樣的,我當時正走在東89街上,從街角拐過去應該是第二大道,但我卻發現自己來到了哥倫布大轉盤附近的中央公園南路上。
或許這是因為那些是我在紐約最熟悉的街道,暑假開始時我剛剛搬到了東89街,而自出生以來我曾無數次去中央公園南路拜訪外婆外公——他們所住的公寓樓在西58街上,但也有個門通向中央公園南路。
這個地理突觸表明,對于每個擁有它的人來說,猩紅筆記本是一件極度私人化的工具,沒有兩個猩紅筆記本是相同的,盡管它們的封皮看起來完全一樣。
記憶是不連續的。
它們從一個地方跳到另一個地方,跨過大片大片的時間,之間留下了很多空白,我的繼兄稱之為量子效應,因此,在猩紅筆記本裡找到的各種通常互相矛盾的故事,無法形成一種連續的叙事。
相反,它們傾向于像夢境那樣展開——也就是說,用一種并不總是顯而易見的邏輯。
第二十五則。
在猩紅筆記本的每一頁上,都有我的桌子和我現在所在的房間裡的其他一切東西。
盡管我經常會想在城裡散步時帶上猩紅筆記本,但一直沒有勇氣把它從我的桌子上拿走。
另一方面,每次我跑到猩紅筆記本裡面時,似乎總是随身帶着猩紅筆記本。
就這樣,弗格森開始了他的第二次橫渡,每天獨自一人坐在書桌前寫七到十個小時,遊過他的瓦爾登湖。
這會成為一場漫長而棘手的遊渡,他要經常潛到水下,胳膊和腿也越來越疲憊,但沒有救生員在身邊便跳入深不可測、危險重重的水域,是弗格森天才的才能,鑒于在他之前從來沒有人寫過,甚至想過寫這樣一本書,所以弗格森不得不自己教自己怎麼做。
他現在寫出來的所有東西似乎都是這種情況,扔掉的素材總要比留下來的多,他一點點地把1966年6月初到9月中所寫的三百六十五則内容,删減到了一百七十四則,用雙倍行距打出來之後,終稿共有一百一十一頁,這是他的第二部中篇作品,比第一部稍微短些,而在小玩意的單倍行距油印紙上進一步壓縮後,全書總共有五十四頁,這個偶數,為弗格森免去了再寫一則自我介紹的艱巨任務。
他很享受住在他那間封口費小公寓裡。
1966年的夏天,在喬安娜錄入《馬利根遊記》時,他度過了自己在這兒的第一個暑假,一邊賣力地寫他的《猩紅筆記本》,一邊繼續想那一萬美金,以及他外公如何狡猾、陰險地跟他女兒露絲解釋了所謂的“禮物”——第二天,也就是弗格森與比利和喬安娜·貝斯特第一次見面那天,他外公直接把電話打到了家裡,告訴她說他設立了一個非正式的基金會,跟洛克菲勒基金會那種差不多,叫阿德勒藝術推廣基金會,而且剛剛授予了他外孫一萬美元的獎勵,以鼓勵他在寫作事業上的進步。
真是一大坨狗屎,弗格森心想,但挺有意思,這人前一天還羞愧得掉眼淚,為了掩飾内心的罪惡開出了一張支票,可第二天轉過身就開始炫耀自己的所作所為。
又瘋又蠢的老家夥。
接下來的星期一,弗格森從普林斯頓打電話給他母親時不得不憋着笑,聽他母親把她父親的話報告給他。
簡直太虛僞了,還自吹自擂,炫耀他舉世無雙的慷慨。
随後他母親說,想想吧,阿奇,先是沃爾特·惠特曼學者,現在外公又給了你一份這麼好的禮物,弗格森回答說我知道,我知道,我是世界上最幸運的人——他故意引用了盧·伽雷發現自己身患那種最終會以他的名字命名的疾病,将不久于人世時,在洋基體育場說過的這句話。
春風得意,弗格森的母親說,對,就是這個詞,春風得意,你要是不湊近看的話,這是一個多美好的世界啊。
房間地闆上放了個床墊,還有附近的人行道上撿來的一個桌子和一把椅子,比利幫忙一起搬了上來,鍋碗瓢盆是從當地的親善使團商店花幾個小錢買來的,床單、毛巾、被褥是他母親和丹送的喬遷賀禮,第二台打字機是在阿姆斯特丹大道上的奧斯納打字機商店買的二手貨,這樣就不用星期五拖着打字機從普林斯頓跑到紐約,星期天再拖回普林斯頓,一台西德産的奧林匹亞,生産年份大概是1960年,打起字來比他深愛的那台可靠的史密斯——歌羅娜反應更精準更迅速。
經常和貝斯特夫婦吃晚飯,經常和艾米、路德吃晚飯,偶爾跟羅恩·皮爾森和妻子佩格聚聚,要是一個人吃晚飯的話,他會早早跑到東86街上的完美便餐館,小吃店門口挂的牌子上寫着,德國美食,始于1932年(年份很重要,證明這裡和第二年德國發生的事情毫無關系),弗格森太喜歡吃這些卡在肚子裡不好消化的菜了,柯尼斯堡肉丸和維也納炸小牛排,太喜歡聽那位身材壯碩的女服務員操着濃重的口音沖廚房喊,一份小牛排!每次都會讓他想起丹和吉爾那位已經過世的父親,他們這個家族裡的另一位瘋爺爺,吉姆和艾米壞脾氣的瘋爺爺[4]。
地球上最幸運的這個人還有幸在那個暑假認識了喬安娜二十一歲的妹妹瑪麗·唐納修,這幾個月她在一家公司的辦公室工作,正待在貝斯特夫婦家,開學後會回安阿伯念大四,豐滿、開朗、饑渴的瑪麗很喜歡弗格森,晚上經常來他的公寓,爬到他的床上,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他仍然時常對伊維抱有的渴望,讓他不再去想他卑劣地連個像樣的道别都沒有就直接和她一刀兩斷的事。
瑪麗柔嫩、豐腴的肉體——一個讓他淹沒其中,忘記自己是誰的好地方,擺脫做他自己的負擔——而性也是好的,因為很簡單,隻是暫時的,毫無瓜葛的性愛,毫無妄想,不必期待什麼長久。
弗格森原本計劃橫插一腳,自己來解決掉艾米——路德的問題,就像諾亞對待他的手稿那樣,背着他們倆打電話給他母親,告訴她發生了什麼,問問她覺得丹會對這個消息作何反應。
但他後來又想了想,覺得他沒有權利欺騙他的繼姐,或者未經她的允許行事,所以6月中旬的一天晚上,弗格森、邦德和施奈德曼又坐在西區酒吧吞雲吐霧、推杯換盞時,露絲的兒子問露絲的繼女,她能否允許他代表她告訴他母親,趕緊把這破事兒了了。
但是還沒等艾米回答,路德便往前一探,說,謝謝你,阿奇,過了一會兒,艾米基本上也說了同樣的話,謝謝你,阿奇。
第二天上午,弗格森打電話給他母親,但當他告訴母親自己打電話的原因後,他母親大笑起來。
我們早就知道了,她說。
知道了?你們怎麼知道的? 聽瓦克斯曼夫婦說的。
還有吉姆。
吉姆? 是啊,吉姆。
那吉姆對這事兒感覺如何? 他不在乎。
但也可以說他很在乎,因為他很喜歡路德。
那丹呢? 剛開始有點兒震驚,可以這麼說。
但我覺得他現在已經好多了,畢竟,艾米和路德又不打算結婚,對吧? 這我哪兒知道。
結婚的話,會很難。
對他們兩個人來說都會很難,如果他們決定那麼做的話,肯定會是一條很艱難很艱難的路,不光是他們,路德的父母也很難接受,他們本來就不怎麼中意這段小浪漫。
你還和邦德夫婦聊過? 沒有,是埃德娜·瓦克斯曼說邦德夫婦很擔心他們的兒子,覺得他跟白人混得太多了,忘記了他的黑人身份。
先是紐瓦克學院,現在又是布蘭迪斯,從來都是大家的寶貝,是白人的寶貝。
性格太溫柔,太随和了,他們說,心中沒有怒火,可與此同時他們又很為他自豪,很感激瓦克斯曼一家對他們的幫助。
這世界真複雜啊,對吧,阿奇? 那你對這一切感覺如何? 我不想下結論。
我得先有機會和路德見上一面,才能知道我怎麼想。
叫艾米給我打個電話,好嗎? 好。
别擔心,路德人很好的,另外告訴埃德娜·瓦克斯曼,讓她轉告邦德夫婦,叫他們也别擔心。
他們的兒子心裡還有怒火,隻不過不是很大而已。
要我說的話,火力正好,很适合他本人。
一個月又一星期之後,弗格森、瑪麗·唐納修、艾米和路德開着那台老龐蒂克一路北上,去佛蒙特南部的奶牛場找正在那兒過暑假的霍華德·斯莫爾,而同一個星期五,在另一輛車裡,弗格森的母親和艾米的父親以及弗格森的姨媽和姨夫則去了馬薩諸塞的威廉斯敦,第二天晚上,五個本科生會在這裡同他們會合,一起欣賞飾演“幸運兒”的諾亞在《等待戈多》中的表演。
豬群、牛群和雞群,牲畜棚裡糞肥的臭氣,風呼嘯着沖下蔥綠的山丘,在谷底回旋蕩漾,魁梧的霍華德領着紐約四人組,參觀了他叔叔嬸嬸這座位于紐費恩郊區、占地六十英畝的農場。
再次看到自己的大學兄弟,弗格森别提有多高興了,霍華德的叔叔嬸嬸也很不錯,對這幾個男女生的睡覺安排絲毫沒有大驚小怪(其實是霍華德态度堅定,逼着他們接受的,否則……),艾米和她父親有關路德的問題解決了,那個周末,遠離了紐約滾燙的水泥地和蒸騰的煙氣,大家玩得都挺放松,艾米還騎上一匹栗色的駿馬在一片草場飛奔,一幅令人難忘的畫面,讓弗格森在多年之後依然品味不夠,不過最讓人難忘的,還是星期六晚上在離農場五十五英裡的威廉斯頓舉辦的那場表演,弗格森高中就讀過劇本,但從沒看過現場演出,那周他又重讀了一遍,為看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