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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歡後的心滿意足中,他老是會冒出一些瘋狂到忘乎所以的想法,比如提議他們把身上的毛都刮了,買來假發和女士服裝,然後跑到餐廳或者派對上,看看他們能不能蒙混過關,讓别人誤以為他們真的是女人。
阿西[6],弗格森模仿塞莉斯泰因叫他名字時的發音說,如果有一個晚上我真的做一個她,不覺得很有意思嗎?阿爾貝惱火地回道:别犯傻,他說,你是個男人,該為自己是個男人而驕傲,别再提變裝皇後這種蠢事了。
如果你想變成誰,試試去當一兩天黑人,看看你會遭遇什麼。
或者,在某次尤其誠心滿意的床上運動後,弗格森建議他們一起去給同性戀色情雜志拍裸照,全彩特輯那種,拍他們接吻,給對方口交,互相插對方屁股,還有精液射出來的特寫,那該多好玩兒啊,弗格森說,而且想想我們能賺多少錢。
你的自尊去哪兒了?阿爾貝呵斥道,又一次沒意識到弗格森是在說笑。
還有為什麼突然提錢的事?你也許從你父母那兒得到的零花錢不多,但依我看,薇薇安把你照顧得他媽挺好啊,為什麼為了多賺幾法郎,要說這種糟踐自己的事? 你說對了,弗格森說,現在抛開了心血來潮的幻想,聊起了過去幾個月裡一直萦繞在他心頭的一個現實。
薇薇安确實把我照顧得挺好,我都開始覺得自己像個要飯的了,我不喜歡這種感覺,反正現在是不喜歡了。
從她那裡索取太多不合适,可這個國家又不許我工作,這你也清楚,所以我該怎麼辦? 實在不行,你總可以到基佬酒吧去賣屁股,阿爾貝說,那你就能真的體驗一下生活在爛泥裡是什麼感覺了。
這個我早就想過,弗格森想起了錢和淚之夜,回道,但我不感興趣。
作為兩人中年齡小的那個,差阿爾貝七歲的弗格森是這段關系中的低級合夥人,是跟在大男生後面的那個小男生,當然,他覺得自己挺适合這個角色,因為沒有什麼能比受阿爾貝的呵護,不用再做那個總是負責的人,或者應該把一切都想清楚的人,更讓他舒服的感覺了,而大體上講,阿爾貝也确實對他呵護有加,大體上講,阿爾貝對他照顧得超乎尋常的好。
而且在他認識的人裡,阿爾貝是第一個和他一樣同時酷愛腦力和體力活動的人,體力首先是性愛,性愛雄踞所有人類活動之上,但籃球、鍛煉和跑步也包括在内,去植物園跑步,在籃球場或者公寓裡做俯卧撐、仰卧起坐、深蹲、開合跳,還有兇猛、激烈的籃球單挑,雖然本身很挑戰人,很有成就感,但同時又像某種紛繁複雜的性愛前戲,因為現在弗格森已經對阿爾貝的身體了如指掌,看着他在球場上閃轉騰挪的時候,很難不去想象熊先生那隐藏在短褲和T恤之下的裸體,想象他的肉體上那些讓人流連忘返的美好細節。
腦力活動不僅是大腦的機能和認知能力,還有對書籍、電影、藝術作品的欣賞,對寫作的需要,試着理解和重塑世界的基本使命,考慮自己時也要考慮到别人以及拒絕被隻為自己活着這種想法而誘惑的義務,當弗格森發現阿爾貝既喜歡看書也喜歡看電影時,或者說,和他自己現在喜歡看書一樣喜歡看電影時,兩個人就有了在大多數晚上一起去看電影的習慣,各種電影都看,因為弗格森口味很雜,而不管他選擇什麼電影院,阿爾貝都願意跟着他去,但在他們看過的那麼多電影中,沒有哪部能比布列松的新片對他們更重要,5月25号《驢子巴特薩》在巴黎上映後,他們連着四個晚上一起看了四遍,這部電影就像神啟一樣狂熱地席卷了他們的心與靈,陀思妥耶夫斯基的《白癡》,現在成了法國鄉下一頭驢的故事,遭人蹂躏、虐待的巴特薩,象征的是人類的痛苦與聖人般的隐忍,弗格森和阿爾貝怎麼都看不夠,因為他們倆都在巴特薩的故事裡看到各自人生的影子,電影在銀幕上播放時,他們都感覺自己就是巴特薩,所以看完第一遍之後,他們又回去看了三遍,到看完最後一遍時,弗格森已經學會了怎麼模仿在電影關鍵時刻從驢嘴裡爆發出來的那種尖利、刺耳的聲音,一種被迫害的動物掙紮着想要喘下一口氣的哀嚎,可怕的叫聲,令人心碎的叫聲,從那之後,每當弗格森想要告訴阿爾貝他的心情跌入了谷底,或者正在為他看到的世界上的什麼不公而痛苦時,就會抛開語言,模仿巴特薩那種毫無音調、一呼一吸式的雙尖叫來表達,阿爾貝稱之為,慘絕人寰的号叫,但因為阿爾貝自己總是放不開,沒法和他一起叫,每次弗格森變成那頭受苦受難的驢子,都會覺得是在替他們倆一起叫。
大多數事情上都志趣相投,對書、電影和人的反應也相近(阿爾貝很喜歡薇薇安),但在寫作上他們陷入了僵局,兩人誰都沒有勇氣給對方看自己的作品。
弗格森想讓阿爾貝看看他的書,但不願意逼他看,加上阿爾貝從沒要求過,弗格森便忍着什麼都沒說。
他也沒有跟他說奧布雷從倫敦寄來了編校稿,決定用他母親拍的那張照片做封面,或者選了十張勞萊和哈台的劇照,又從1954年末和1955年上映的電影中選了十張其他人的劇照(其中包括《娛樂至上》中的瑪麗蓮·夢露,《藝術家與模特》中的迪恩·馬丁和傑瑞·劉易斯,《野餐》中的金·諾瓦克和威廉·霍爾登,《紅男綠女》中的馬龍·白蘭度和簡·西蒙斯,《亂世情天》中的吉恩·蒂爾尼和亨弗萊·鮑嘉),也沒有說過7月初、7月末和9月初分别收到的一校樣、二校樣和最終的校樣,或者提到他收到了一封奧布雷寫來的信,說他的書在英國上市一個月之後,紐約蘭登書屋的保羅·桑德勒(弗格森曾經的姨夫保羅)會推出該書的美國版。
弗格森曾問過阿爾貝,能不能看看他正在寫的小說的前半部(據說有兩百頁多一點兒),但阿爾貝說稿子還太糙,在完成之前他不想給任何人看。
弗格森說他理解,這是實話,因為他自己的書在寫完以前也沒有給任何人看過,但也許至少可以告訴他書名是什麼吧。
阿爾貝搖搖頭,聲稱還沒起好書名,或者更确切一點兒,他已經想出了三個備選,但還沒想好更喜歡哪個,這個回答或許是實情,但也可能隻是禮貌的托詞。
弗格森第一次走進阿爾貝的書房時,手稿就放在桌上的雷明頓打字機旁邊,但那天之後手稿就不見了,無疑是被放在了那個大木桌的某個抽屜裡。
他們在一起的那幾個月裡,阿爾貝曾有好幾次到附近什麼地方辦事,留下弗格森自己一個人在公寓待着,也就是說,他其實可以走進書房,找到手稿藏匿的抽屜,然後拿出來看看,但弗格森從沒有這麼做,因為他不想變成做這種事的人,趁沒人的時候背叛他人的信任,違背諾言,鬼鬼祟祟,因為偷看阿爾貝的手稿,就和把它偷了或者燒了沒什麼兩樣,如此令人憎惡的背叛行為無法被饒恕。
在書的問題上阿爾貝秘而不宣,但在其他方面,他令人驚訝地毫無保留,有時甚至很樂于聊他自己,在一起的最初幾周,弗格森就了解到他的很多過往。
正如他認識薇薇安那晚在裡德樓跟她講的那樣,他六歲時便被父親抛棄了,但杳無音信地過了十七年後,他父親在遺囑裡給他留下了六萬美元的遺産,足夠他在巴黎衣食無憂地生活五年甚至以上,專心去寫他的小說。
他和母親關系親密,他母親因為嫁給了一個黑人,被嚴守天主教教規的家人趕出了門,雖然那個黑人離開之後,家人願意既往不咎,可他堅強勇敢的母親一直沒有回去,因為她不願意既往不咎。
蒙特利爾那個城市當時根本沒有黑人或者有色人種,小時候的阿爾貝曾在那裡茁壯成長,體育運動頂尖,學習頂尖,但是到十四五歲時,他已經越來越明白自己和其他男生不一樣,且不論其他男生是黑是白還是混血,他很擔心他母親會發現真相,阿爾貝覺得這會讓她崩潰,所以十七歲時他離開蒙特利爾去了美國,來到當時黑人占大多數的華盛頓,上了黑人占全部的霍華德大學,學校是個好學校,但不是什麼适合生活的好地方,事實上糟糕透頂,在那兒上學的第一年,他便一點點地把自己給毀了。
先是酒,後來是可卡因,再後來是海洛因,在大崩潰中陷入冷漠的困惑與憤怒的執拗,而這種緻命的組合最終讓他一瘸一拐地回到了蒙特利爾,回到她母親的懷抱,但吸毒兒子怎麼也要比基佬兒子好,他心裡這樣争辯道,那個暑假,他母親拖着他去了勞倫山,把他鎖到谷倉裡,接受被她稱為邁爾斯·戴維斯療法的戒毒治療,他連着吐了、拉了、叫了四天,突然戒斷法的可怕反應讓他渾身顫抖、号啕大哭,讓他殘酷地直面了自身可悲的虛無,直面了拒絕守護他的那位渺小神靈,然後他母親把他從谷倉裡放出來,在接下來的兩個月裡默默地坐在他身旁,陪他學會了如何重新吃飯和重新思考,不再為自己感到難過。
秋天開學時他回到霍華德,從那天起沒再沾一滴紅酒、啤酒或白酒,抽一口大麻或者吸一點可卡因,過去八年來潔身自好,但骨子裡仍然害怕自己會一時糊塗,最終吸毒過量而死。
阿爾貝在他們在一起的第三天告訴他這個故事後,弗格森決定以後不在他面前喝酒了,盡管他自己那麼喜歡喝酒,幾乎和享受做愛一樣享受紅酒,但決不再和親愛的熊先生喝了,是的,這麼做并不好玩,一點兒都不,但這是必要的。
三天之後又過了十天,弗格森再次提筆寫作。
他最初的計劃是回頭翻一翻高中那些舊文章,看看是否能從裡面搶救出什麼東西,借此來慢慢恢複狀态,他找出了以前覺得自己寫得最好的文章,一篇有關約翰·福特和他的非西部片的随筆,但細讀過後發現文章生硬粗糙、乏善可陳,不值得再去費心思。
自那時以來,他已經走到了這麼遠的地方,既然内心在哭喊着讓他向前,為什麼還要回頭呢?他已經積攢了足夠多的好例子來開始寫那篇有關電影中兒童形象的文章,而一直在不斷改進的“廢品站和天才”,現在換了一個更簡單直接的題目——“影片和電影”,這樣的區分将允許他去探索藝術影片與娛樂電影之間往往很模糊的界限,但就在他糾結該先寫哪一篇時,出現了一個新想法,一個大到足夠把那兩個想法都容納進去的想法冒了出來,弗格森已經躍躍欲試了。
這之前,吉爾和他母親在阿姆斯特丹玩的最後一天,去參觀了王子運河路263号的安妮·弗蘭克故居,然後給他寄來了一封信和一個包裹,裡面是與弗蘭克有關的書、小冊子和明信片。
這裡是座博物館了,吉爾寫道,參觀者可以爬上樓梯,來到密室,置身當年小安妮·弗蘭克寫下日記的房間,由于他想起來弗格森在濱河學院上八年級英語課時讀到那本書後愛不釋手,沉迷其中而無法自拔,以至于承認你已經深深地迷上了安妮·弗蘭克,有一次甚至說你“瘋狂地愛上了她”,所以我覺得你應該會對包裹裡的資料感興趣。
我知道,對于這個可憐姑娘的盲目迷戀有些不合适,吉爾繼續寫道,先是暢銷書,接着是話劇和電影,現在安妮·弗蘭克已經變成了猶太人大屠殺的媚俗代表,迎合着美國和其他地方那些非猶太人,但這怪不到安妮·弗蘭克頭上,安妮·弗蘭克已經死了,她寫的那本書是一部優秀的作品,是一位有着真正寫作天賦的新生作家的作品,實話講,你母親和我參觀完她的故居後都深受感動。
你之前跟我們講過你正打算寫一寫電影裡的兒童,所以看到安妮貼在密室牆上的那些照片後——全是從報紙和雜志裡剪下來的好萊塢明星——金吉·羅傑斯、葛麗泰·嘉寶、雷·米蘭德、蘭恩姐妹——我忍不住就想到了你,給你買了她這本與日記無關的作品,《後屋故事集》。
看看那篇題目叫《明星夢》的故事,一個圓夢的幻想,講的是十七歲的歐洲姑娘安妮·弗蘭克林(安妮·弗蘭克沒有活到十七歲)寫信給普瑞絲希拉·蘭恩,最終受邀去了好萊塢和蘭恩一家過暑假。
經過漫長的飛行,先是越過大洋,接着又橫跨美國大陸後,她終于抵達了加利福尼亞,普瑞絲希拉随後帶着她來到華納兄弟電影公司,又是給她拍照,又是讓她試鏡——最後她獲得了一份為網球服當模特的工作。
簡直欣喜如狂!對了,阿奇,還記得安妮在日記裡貼的那張照片吧,下面的注釋寫的是:“我希望我永遠都能像這張照片裡的我。
那樣我或許就有機會去好萊塢了。
”百萬生靈塗炭,文明毀于一旦,可一個注定會死在集中營裡的荷蘭小姑娘,卻在做好萊塢的夢。
你或許該好好想想這一點。
這成為了弗格森的下一個項目,一篇長度未定的文章,題目就叫《安妮·弗蘭克在好萊塢》。
他不僅會寫電影中的兒童,還要寫電影對兒童的影響,尤其是好萊塢電影,而且不光是美國兒童,還有世界各地的兒童,因為他記得曾在哪裡讀過,薩蒂亞吉特·雷伊小時候曾從印度給遠在加利福尼亞的少年影星狄安娜·德賓寫過一封仰慕的信,用雷伊和安妮·弗蘭克作為主要例子,他還可以去探究自從他開始思考電影以來就一直在想的那條藝術與娛樂之間的分界線。
進入一個充滿魅力與自由的平行世界的誘惑,渴望自己融入到那些大于真實、優于真實的故事裡的欲望,讓自我從自我中升離,将世界抛在身後。
這不是一個無關緊要的話題,具體到安妮·弗蘭克身上,這還是一個生死攸關的話題。
電影與影片。
他曾經摯愛的安妮,他仍然深愛的安妮,被困在密室中,渴望着前往好萊塢,卻在十五歲時死去了,十五歲時在貝爾根——貝爾森集中營被謀殺,然後好萊塢拍了一部講述她人生最後幾年的電影,把她變成了明星。
你想不到這些東西對我來說有多珍貴,弗格森寫信給他的繼父,感謝他寄來的信和書,它們讓我的想法變得明朗起來,并為我接下來要寫的内容提供了一個新路徑。
真的。
因為你,這件事的意義已經被提升到一個新的更嚴肅的層次,我隻希望我有這本事,最後不辜負它。
網球服。
機關槍監視着周圍遍布鐵絲網的村鎮。
葛麗泰·嘉寶第一次大笑。
在加利福尼亞的海灘上嬉戲,而肆虐的傷寒疫情卻在泥巴之都爆發[7]。
該喝雞尾酒了,大夥兒。
該去石灰坑了,我饑餓的垂死的孩子們。
我們還能怎麼彼此相愛?我們怎麼還能繼續想着我們自私的念頭?你當時在場,吉爾,你親眼看到過,聞過那些氣味,但你卻把你的生命獻給了音樂。
我無法表達我有多麼敬佩你,有多愛你。
和阿爾貝在一起,意味着白天大部分時間不會和阿爾貝在一起。
阿爾貝在笛卡爾街繼續為他的小說添磚加瓦,弗格森在他的女仆房讀吉爾書單上的書,寫他的文章,然後在五點鐘左右,弗格森會放下筆,走路去阿爾貝的住處,在那裡他們有時候會打籃球,有時候不會,根據打還是沒打,之後他們要麼去穆浮塔街上那家喧鬧的市場買晚飯,要麼不去買吃的,晚些時候去飯店,因為弗格森沒閑錢下館子,所以阿爾貝會替他付賬(他在錢這方面一直很大度,一次又一次地告訴弗格森,吃你的吧,忘了錢的事),接着,去或者不去看電影(通常會去),然後他們會回到球場對面公寓的三樓,一起爬到床上,但如果阿爾貝去薇薇安的公寓吃晚飯,他們會在弗格森六樓的小房間裡過夜。
弗格森想象它會永遠這樣繼續下去,如果不是永遠,也會是很長一段時間,還有很多個月,很多年,但在這種讓人神魂颠倒的日子裡享受了二百五十六天後,他在和他母親告别的那個5月早晨一直擔心會發生在她身上的事,離奇、意外地發生在了阿爾貝的母親身上。
1月21号早上七點鐘,一封電報送到了笛卡兒街上的公寓。
當時兩個人還在阿爾貝的床上睡着,聽見公寓的管理員大聲敲門喊,杜弗倫先生,有您一封急電,兩個人趕緊下床穿好衣服,接着,阿爾貝讀到了電報,那封藍色的電報帶來了一條黑色消息,阿爾貝六十歲的母親失足從蒙特利爾家中的樓梯上摔下來後去世了。
阿爾貝沒說話。
他把電報遞給了弗格森,還是沒說話,但弗格森讀完電報上的最後幾個字時——“立即回家”——阿爾貝已經開始嚎哭起來。
當天下午一點他便動身返回加拿大了,由于回去之後有很多複雜的家庭事務和财務問題需要處理,由于安頓完他母親的後事之後他決定南下新奧爾良——他在給弗格森的信裡這樣寫道——去多了解一下他父親的人生,他在世界的另一邊停留了兩個月,而由于在阿爾貝離開巴黎那天,弗格森的生命隻剩下了四十三天,他們再也沒有見過彼此。
弗格森很平靜。
他知道阿爾貝會在某個時候回來,與此同時,他要繼續好好寫他的文章,并且利用阿爾貝的缺席,恢複了晚餐時喝紅酒的老習慣,如果有必要,就一杯接一杯地直到喝醉,因為盡管他很平靜,但他也擔心阿爾貝,那封電報對他而言無異于晴天霹靂,他們倆在機場擁抱告别時,他看起來甚至有些精神錯亂,要是他沒挺住,一時糊塗又開始吸毒了怎麼辦?保持冷靜,他告訴自己,再喝一杯酒,冷靜一下,繼續前進。
那篇安妮·弗蘭克的文章現在已經有一百多頁,差不多又要變成一本書了,估計至少還需要一年才能寫完,但那會兒已經不是1月,而是2月,“勞萊和哈台”的書再有一個月就要出版了,他開始覺得自己很難集中注意力。
4月的短暫來訪之後,奧布雷沒有再來過巴黎,但在過去十個月裡他和弗格森互相通過幾十封信。
很多是有關書的大大小小的細節讨論,但也有對他們在喬治五世酒店五樓房間裡共度的時光充滿诙諧和深情的暗示,盡管弗格森已經在信裡說過,他現在多少可以算是在巴黎和某人同居了,但小精靈的統治者不以為意,而且準備好了等他的作者到倫敦時再重複一次或者好幾次那晚的經曆。
在弗格森現在行走的這個沒有女人的世界裡,事情似乎就是這樣的。
阿爾貝跟他解釋過這一點,說忠貞原則隻對男女關系有效,不适用于男男關系,如果說當一個于法不容的基佬要比當一個奉公守法的已婚公民有什麼好處,就是你有随心所欲去做愛的自由,無論和誰,無論在什麼時間,隻要你願意就行——隻要沒有傷害到你最愛的人的感受。
但這究竟是什麼意思?弗格森猜測,就是不告訴你最愛的人你和别人上過床,因為阿爾貝如果在他的北美之行中和某個人或者好幾個人上過床,弗格森絕不會想知道,而如果弗格森自己最終和奧布雷在倫敦發生了性關系,他也不會對阿爾貝說什麼。
不,不是如果,他心裡想,而是什麼時候——是他在倫敦期間的日日夜夜,什麼時候,在哪裡,多少次的問題,
阿西[6],弗格森模仿塞莉斯泰因叫他名字時的發音說,如果有一個晚上我真的做一個她,不覺得很有意思嗎?阿爾貝惱火地回道:别犯傻,他說,你是個男人,該為自己是個男人而驕傲,别再提變裝皇後這種蠢事了。
如果你想變成誰,試試去當一兩天黑人,看看你會遭遇什麼。
或者,在某次尤其誠心滿意的床上運動後,弗格森建議他們一起去給同性戀色情雜志拍裸照,全彩特輯那種,拍他們接吻,給對方口交,互相插對方屁股,還有精液射出來的特寫,那該多好玩兒啊,弗格森說,而且想想我們能賺多少錢。
你的自尊去哪兒了?阿爾貝呵斥道,又一次沒意識到弗格森是在說笑。
還有為什麼突然提錢的事?你也許從你父母那兒得到的零花錢不多,但依我看,薇薇安把你照顧得他媽挺好啊,為什麼為了多賺幾法郎,要說這種糟踐自己的事? 你說對了,弗格森說,現在抛開了心血來潮的幻想,聊起了過去幾個月裡一直萦繞在他心頭的一個現實。
薇薇安确實把我照顧得挺好,我都開始覺得自己像個要飯的了,我不喜歡這種感覺,反正現在是不喜歡了。
從她那裡索取太多不合适,可這個國家又不許我工作,這你也清楚,所以我該怎麼辦? 實在不行,你總可以到基佬酒吧去賣屁股,阿爾貝說,那你就能真的體驗一下生活在爛泥裡是什麼感覺了。
這個我早就想過,弗格森想起了錢和淚之夜,回道,但我不感興趣。
作為兩人中年齡小的那個,差阿爾貝七歲的弗格森是這段關系中的低級合夥人,是跟在大男生後面的那個小男生,當然,他覺得自己挺适合這個角色,因為沒有什麼能比受阿爾貝的呵護,不用再做那個總是負責的人,或者應該把一切都想清楚的人,更讓他舒服的感覺了,而大體上講,阿爾貝也确實對他呵護有加,大體上講,阿爾貝對他照顧得超乎尋常的好。
而且在他認識的人裡,阿爾貝是第一個和他一樣同時酷愛腦力和體力活動的人,體力首先是性愛,性愛雄踞所有人類活動之上,但籃球、鍛煉和跑步也包括在内,去植物園跑步,在籃球場或者公寓裡做俯卧撐、仰卧起坐、深蹲、開合跳,還有兇猛、激烈的籃球單挑,雖然本身很挑戰人,很有成就感,但同時又像某種紛繁複雜的性愛前戲,因為現在弗格森已經對阿爾貝的身體了如指掌,看着他在球場上閃轉騰挪的時候,很難不去想象熊先生那隐藏在短褲和T恤之下的裸體,想象他的肉體上那些讓人流連忘返的美好細節。
腦力活動不僅是大腦的機能和認知能力,還有對書籍、電影、藝術作品的欣賞,對寫作的需要,試着理解和重塑世界的基本使命,考慮自己時也要考慮到别人以及拒絕被隻為自己活着這種想法而誘惑的義務,當弗格森發現阿爾貝既喜歡看書也喜歡看電影時,或者說,和他自己現在喜歡看書一樣喜歡看電影時,兩個人就有了在大多數晚上一起去看電影的習慣,各種電影都看,因為弗格森口味很雜,而不管他選擇什麼電影院,阿爾貝都願意跟着他去,但在他們看過的那麼多電影中,沒有哪部能比布列松的新片對他們更重要,5月25号《驢子巴特薩》在巴黎上映後,他們連着四個晚上一起看了四遍,這部電影就像神啟一樣狂熱地席卷了他們的心與靈,陀思妥耶夫斯基的《白癡》,現在成了法國鄉下一頭驢的故事,遭人蹂躏、虐待的巴特薩,象征的是人類的痛苦與聖人般的隐忍,弗格森和阿爾貝怎麼都看不夠,因為他們倆都在巴特薩的故事裡看到各自人生的影子,電影在銀幕上播放時,他們都感覺自己就是巴特薩,所以看完第一遍之後,他們又回去看了三遍,到看完最後一遍時,弗格森已經學會了怎麼模仿在電影關鍵時刻從驢嘴裡爆發出來的那種尖利、刺耳的聲音,一種被迫害的動物掙紮着想要喘下一口氣的哀嚎,可怕的叫聲,令人心碎的叫聲,從那之後,每當弗格森想要告訴阿爾貝他的心情跌入了谷底,或者正在為他看到的世界上的什麼不公而痛苦時,就會抛開語言,模仿巴特薩那種毫無音調、一呼一吸式的雙尖叫來表達,阿爾貝稱之為,慘絕人寰的号叫,但因為阿爾貝自己總是放不開,沒法和他一起叫,每次弗格森變成那頭受苦受難的驢子,都會覺得是在替他們倆一起叫。
大多數事情上都志趣相投,對書、電影和人的反應也相近(阿爾貝很喜歡薇薇安),但在寫作上他們陷入了僵局,兩人誰都沒有勇氣給對方看自己的作品。
弗格森想讓阿爾貝看看他的書,但不願意逼他看,加上阿爾貝從沒要求過,弗格森便忍着什麼都沒說。
他也沒有跟他說奧布雷從倫敦寄來了編校稿,決定用他母親拍的那張照片做封面,或者選了十張勞萊和哈台的劇照,又從1954年末和1955年上映的電影中選了十張其他人的劇照(其中包括《娛樂至上》中的瑪麗蓮·夢露,《藝術家與模特》中的迪恩·馬丁和傑瑞·劉易斯,《野餐》中的金·諾瓦克和威廉·霍爾登,《紅男綠女》中的馬龍·白蘭度和簡·西蒙斯,《亂世情天》中的吉恩·蒂爾尼和亨弗萊·鮑嘉),也沒有說過7月初、7月末和9月初分别收到的一校樣、二校樣和最終的校樣,或者提到他收到了一封奧布雷寫來的信,說他的書在英國上市一個月之後,紐約蘭登書屋的保羅·桑德勒(弗格森曾經的姨夫保羅)會推出該書的美國版。
弗格森曾問過阿爾貝,能不能看看他正在寫的小說的前半部(據說有兩百頁多一點兒),但阿爾貝說稿子還太糙,在完成之前他不想給任何人看。
弗格森說他理解,這是實話,因為他自己的書在寫完以前也沒有給任何人看過,但也許至少可以告訴他書名是什麼吧。
阿爾貝搖搖頭,聲稱還沒起好書名,或者更确切一點兒,他已經想出了三個備選,但還沒想好更喜歡哪個,這個回答或許是實情,但也可能隻是禮貌的托詞。
弗格森第一次走進阿爾貝的書房時,手稿就放在桌上的雷明頓打字機旁邊,但那天之後手稿就不見了,無疑是被放在了那個大木桌的某個抽屜裡。
他們在一起的那幾個月裡,阿爾貝曾有好幾次到附近什麼地方辦事,留下弗格森自己一個人在公寓待着,也就是說,他其實可以走進書房,找到手稿藏匿的抽屜,然後拿出來看看,但弗格森從沒有這麼做,因為他不想變成做這種事的人,趁沒人的時候背叛他人的信任,違背諾言,鬼鬼祟祟,因為偷看阿爾貝的手稿,就和把它偷了或者燒了沒什麼兩樣,如此令人憎惡的背叛行為無法被饒恕。
在書的問題上阿爾貝秘而不宣,但在其他方面,他令人驚訝地毫無保留,有時甚至很樂于聊他自己,在一起的最初幾周,弗格森就了解到他的很多過往。
正如他認識薇薇安那晚在裡德樓跟她講的那樣,他六歲時便被父親抛棄了,但杳無音信地過了十七年後,他父親在遺囑裡給他留下了六萬美元的遺産,足夠他在巴黎衣食無憂地生活五年甚至以上,專心去寫他的小說。
他和母親關系親密,他母親因為嫁給了一個黑人,被嚴守天主教教規的家人趕出了門,雖然那個黑人離開之後,家人願意既往不咎,可他堅強勇敢的母親一直沒有回去,因為她不願意既往不咎。
蒙特利爾那個城市當時根本沒有黑人或者有色人種,小時候的阿爾貝曾在那裡茁壯成長,體育運動頂尖,學習頂尖,但是到十四五歲時,他已經越來越明白自己和其他男生不一樣,且不論其他男生是黑是白還是混血,他很擔心他母親會發現真相,阿爾貝覺得這會讓她崩潰,所以十七歲時他離開蒙特利爾去了美國,來到當時黑人占大多數的華盛頓,上了黑人占全部的霍華德大學,學校是個好學校,但不是什麼适合生活的好地方,事實上糟糕透頂,在那兒上學的第一年,他便一點點地把自己給毀了。
先是酒,後來是可卡因,再後來是海洛因,在大崩潰中陷入冷漠的困惑與憤怒的執拗,而這種緻命的組合最終讓他一瘸一拐地回到了蒙特利爾,回到她母親的懷抱,但吸毒兒子怎麼也要比基佬兒子好,他心裡這樣争辯道,那個暑假,他母親拖着他去了勞倫山,把他鎖到谷倉裡,接受被她稱為邁爾斯·戴維斯療法的戒毒治療,他連着吐了、拉了、叫了四天,突然戒斷法的可怕反應讓他渾身顫抖、号啕大哭,讓他殘酷地直面了自身可悲的虛無,直面了拒絕守護他的那位渺小神靈,然後他母親把他從谷倉裡放出來,在接下來的兩個月裡默默地坐在他身旁,陪他學會了如何重新吃飯和重新思考,不再為自己感到難過。
秋天開學時他回到霍華德,從那天起沒再沾一滴紅酒、啤酒或白酒,抽一口大麻或者吸一點可卡因,過去八年來潔身自好,但骨子裡仍然害怕自己會一時糊塗,最終吸毒過量而死。
阿爾貝在他們在一起的第三天告訴他這個故事後,弗格森決定以後不在他面前喝酒了,盡管他自己那麼喜歡喝酒,幾乎和享受做愛一樣享受紅酒,但決不再和親愛的熊先生喝了,是的,這麼做并不好玩,一點兒都不,但這是必要的。
三天之後又過了十天,弗格森再次提筆寫作。
他最初的計劃是回頭翻一翻高中那些舊文章,看看是否能從裡面搶救出什麼東西,借此來慢慢恢複狀态,他找出了以前覺得自己寫得最好的文章,一篇有關約翰·福特和他的非西部片的随筆,但細讀過後發現文章生硬粗糙、乏善可陳,不值得再去費心思。
自那時以來,他已經走到了這麼遠的地方,既然内心在哭喊着讓他向前,為什麼還要回頭呢?他已經積攢了足夠多的好例子來開始寫那篇有關電影中兒童形象的文章,而一直在不斷改進的“廢品站和天才”,現在換了一個更簡單直接的題目——“影片和電影”,這樣的區分将允許他去探索藝術影片與娛樂電影之間往往很模糊的界限,但就在他糾結該先寫哪一篇時,出現了一個新想法,一個大到足夠把那兩個想法都容納進去的想法冒了出來,弗格森已經躍躍欲試了。
這之前,吉爾和他母親在阿姆斯特丹玩的最後一天,去參觀了王子運河路263号的安妮·弗蘭克故居,然後給他寄來了一封信和一個包裹,裡面是與弗蘭克有關的書、小冊子和明信片。
這裡是座博物館了,吉爾寫道,參觀者可以爬上樓梯,來到密室,置身當年小安妮·弗蘭克寫下日記的房間,由于他想起來弗格森在濱河學院上八年級英語課時讀到那本書後愛不釋手,沉迷其中而無法自拔,以至于承認你已經深深地迷上了安妮·弗蘭克,有一次甚至說你“瘋狂地愛上了她”,所以我覺得你應該會對包裹裡的資料感興趣。
我知道,對于這個可憐姑娘的盲目迷戀有些不合适,吉爾繼續寫道,先是暢銷書,接着是話劇和電影,現在安妮·弗蘭克已經變成了猶太人大屠殺的媚俗代表,迎合着美國和其他地方那些非猶太人,但這怪不到安妮·弗蘭克頭上,安妮·弗蘭克已經死了,她寫的那本書是一部優秀的作品,是一位有着真正寫作天賦的新生作家的作品,實話講,你母親和我參觀完她的故居後都深受感動。
你之前跟我們講過你正打算寫一寫電影裡的兒童,所以看到安妮貼在密室牆上的那些照片後——全是從報紙和雜志裡剪下來的好萊塢明星——金吉·羅傑斯、葛麗泰·嘉寶、雷·米蘭德、蘭恩姐妹——我忍不住就想到了你,給你買了她這本與日記無關的作品,《後屋故事集》。
看看那篇題目叫《明星夢》的故事,一個圓夢的幻想,講的是十七歲的歐洲姑娘安妮·弗蘭克林(安妮·弗蘭克沒有活到十七歲)寫信給普瑞絲希拉·蘭恩,最終受邀去了好萊塢和蘭恩一家過暑假。
經過漫長的飛行,先是越過大洋,接着又橫跨美國大陸後,她終于抵達了加利福尼亞,普瑞絲希拉随後帶着她來到華納兄弟電影公司,又是給她拍照,又是讓她試鏡——最後她獲得了一份為網球服當模特的工作。
簡直欣喜如狂!對了,阿奇,還記得安妮在日記裡貼的那張照片吧,下面的注釋寫的是:“我希望我永遠都能像這張照片裡的我。
那樣我或許就有機會去好萊塢了。
”百萬生靈塗炭,文明毀于一旦,可一個注定會死在集中營裡的荷蘭小姑娘,卻在做好萊塢的夢。
你或許該好好想想這一點。
這成為了弗格森的下一個項目,一篇長度未定的文章,題目就叫《安妮·弗蘭克在好萊塢》。
他不僅會寫電影中的兒童,還要寫電影對兒童的影響,尤其是好萊塢電影,而且不光是美國兒童,還有世界各地的兒童,因為他記得曾在哪裡讀過,薩蒂亞吉特·雷伊小時候曾從印度給遠在加利福尼亞的少年影星狄安娜·德賓寫過一封仰慕的信,用雷伊和安妮·弗蘭克作為主要例子,他還可以去探究自從他開始思考電影以來就一直在想的那條藝術與娛樂之間的分界線。
進入一個充滿魅力與自由的平行世界的誘惑,渴望自己融入到那些大于真實、優于真實的故事裡的欲望,讓自我從自我中升離,将世界抛在身後。
這不是一個無關緊要的話題,具體到安妮·弗蘭克身上,這還是一個生死攸關的話題。
電影與影片。
他曾經摯愛的安妮,他仍然深愛的安妮,被困在密室中,渴望着前往好萊塢,卻在十五歲時死去了,十五歲時在貝爾根——貝爾森集中營被謀殺,然後好萊塢拍了一部講述她人生最後幾年的電影,把她變成了明星。
你想不到這些東西對我來說有多珍貴,弗格森寫信給他的繼父,感謝他寄來的信和書,它們讓我的想法變得明朗起來,并為我接下來要寫的内容提供了一個新路徑。
真的。
因為你,這件事的意義已經被提升到一個新的更嚴肅的層次,我隻希望我有這本事,最後不辜負它。
網球服。
機關槍監視着周圍遍布鐵絲網的村鎮。
葛麗泰·嘉寶第一次大笑。
在加利福尼亞的海灘上嬉戲,而肆虐的傷寒疫情卻在泥巴之都爆發[7]。
該喝雞尾酒了,大夥兒。
該去石灰坑了,我饑餓的垂死的孩子們。
我們還能怎麼彼此相愛?我們怎麼還能繼續想着我們自私的念頭?你當時在場,吉爾,你親眼看到過,聞過那些氣味,但你卻把你的生命獻給了音樂。
我無法表達我有多麼敬佩你,有多愛你。
和阿爾貝在一起,意味着白天大部分時間不會和阿爾貝在一起。
阿爾貝在笛卡爾街繼續為他的小說添磚加瓦,弗格森在他的女仆房讀吉爾書單上的書,寫他的文章,然後在五點鐘左右,弗格森會放下筆,走路去阿爾貝的住處,在那裡他們有時候會打籃球,有時候不會,根據打還是沒打,之後他們要麼去穆浮塔街上那家喧鬧的市場買晚飯,要麼不去買吃的,晚些時候去飯店,因為弗格森沒閑錢下館子,所以阿爾貝會替他付賬(他在錢這方面一直很大度,一次又一次地告訴弗格森,吃你的吧,忘了錢的事),接着,去或者不去看電影(通常會去),然後他們會回到球場對面公寓的三樓,一起爬到床上,但如果阿爾貝去薇薇安的公寓吃晚飯,他們會在弗格森六樓的小房間裡過夜。
弗格森想象它會永遠這樣繼續下去,如果不是永遠,也會是很長一段時間,還有很多個月,很多年,但在這種讓人神魂颠倒的日子裡享受了二百五十六天後,他在和他母親告别的那個5月早晨一直擔心會發生在她身上的事,離奇、意外地發生在了阿爾貝的母親身上。
1月21号早上七點鐘,一封電報送到了笛卡兒街上的公寓。
當時兩個人還在阿爾貝的床上睡着,聽見公寓的管理員大聲敲門喊,杜弗倫先生,有您一封急電,兩個人趕緊下床穿好衣服,接着,阿爾貝讀到了電報,那封藍色的電報帶來了一條黑色消息,阿爾貝六十歲的母親失足從蒙特利爾家中的樓梯上摔下來後去世了。
阿爾貝沒說話。
他把電報遞給了弗格森,還是沒說話,但弗格森讀完電報上的最後幾個字時——“立即回家”——阿爾貝已經開始嚎哭起來。
當天下午一點他便動身返回加拿大了,由于回去之後有很多複雜的家庭事務和财務問題需要處理,由于安頓完他母親的後事之後他決定南下新奧爾良——他在給弗格森的信裡這樣寫道——去多了解一下他父親的人生,他在世界的另一邊停留了兩個月,而由于在阿爾貝離開巴黎那天,弗格森的生命隻剩下了四十三天,他們再也沒有見過彼此。
弗格森很平靜。
他知道阿爾貝會在某個時候回來,與此同時,他要繼續好好寫他的文章,并且利用阿爾貝的缺席,恢複了晚餐時喝紅酒的老習慣,如果有必要,就一杯接一杯地直到喝醉,因為盡管他很平靜,但他也擔心阿爾貝,那封電報對他而言無異于晴天霹靂,他們倆在機場擁抱告别時,他看起來甚至有些精神錯亂,要是他沒挺住,一時糊塗又開始吸毒了怎麼辦?保持冷靜,他告訴自己,再喝一杯酒,冷靜一下,繼續前進。
那篇安妮·弗蘭克的文章現在已經有一百多頁,差不多又要變成一本書了,估計至少還需要一年才能寫完,但那會兒已經不是1月,而是2月,“勞萊和哈台”的書再有一個月就要出版了,他開始覺得自己很難集中注意力。
4月的短暫來訪之後,奧布雷沒有再來過巴黎,但在過去十個月裡他和弗格森互相通過幾十封信。
很多是有關書的大大小小的細節讨論,但也有對他們在喬治五世酒店五樓房間裡共度的時光充滿诙諧和深情的暗示,盡管弗格森已經在信裡說過,他現在多少可以算是在巴黎和某人同居了,但小精靈的統治者不以為意,而且準備好了等他的作者到倫敦時再重複一次或者好幾次那晚的經曆。
在弗格森現在行走的這個沒有女人的世界裡,事情似乎就是這樣的。
阿爾貝跟他解釋過這一點,說忠貞原則隻對男女關系有效,不适用于男男關系,如果說當一個于法不容的基佬要比當一個奉公守法的已婚公民有什麼好處,就是你有随心所欲去做愛的自由,無論和誰,無論在什麼時間,隻要你願意就行——隻要沒有傷害到你最愛的人的感受。
但這究竟是什麼意思?弗格森猜測,就是不告訴你最愛的人你和别人上過床,因為阿爾貝如果在他的北美之行中和某個人或者好幾個人上過床,弗格森絕不會想知道,而如果弗格森自己最終和奧布雷在倫敦發生了性關系,他也不會對阿爾貝說什麼。
不,不是如果,他心裡想,而是什麼時候——是他在倫敦期間的日日夜夜,什麼時候,在哪裡,多少次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