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3

關燈
三次晚餐,兩次在餐廳,一次在大學街的公寓,後面這次是個小型晚宴,隻有他們四個,沒有别的客人,就連麗莎也沒有請,而通常情況下薇薇安的派對她都會參加。

    得知麗莎不會與他們一起吃飯,弗格森有點兒驚訝,但他思忖片刻之後意識到薇薇安是在保護她自己,換作是他的話,肯定也會這麼做。

    因為薇薇安和他一樣,有不可告人的秘密需要隐瞞,盡管吉爾是她的老朋友,但很顯然他對于薇薇安和讓——皮埃爾之間複雜的婚姻關系毫不知情,更不了解她在讓——皮埃爾去世後在幹什麼,因此薇薇安不能冒險出洋相,讓吉爾和她的女性新床伴共進晚餐。

    有點像他四年前在帕洛阿爾托發現米爾德裡德姨媽和牛仔女郎時的情況,弗格森心想,但是有一個關鍵區别:他當時隻有十五歲,根本不在乎,也沒有大驚小怪,可吉爾已經五十二歲了,他或許覺得自己不會在乎,但肯定會大吃一驚。

     那天晚上四個人圍坐在餐桌旁時,弗格森欣慰地看到薇薇安和他母親相處得很融洽,雖然兩人才見過幾次面,但已經迅速成了朋友,而且這兩個女人現在關系這麼近,不僅是因為吉爾以及她們對彼此的欣賞(薇薇安有多少次聊起她母親那些出類拔萃的照片?),還因為他,他母親身在異國他鄉的兒子,現在生活在薇薇安的屋檐下,到達巴黎後他母親就不止一次地對他說,她非常感激薇薇安照顧他,還陪他學習,給他了太多太多,到了那天的晚宴上,她把這些話直接說給了薇薇安本人聽,感謝她幫忙照看自己這個搗蛋兒子,是啊,薇薇安說,你們家這個搗蛋鬼有時候真是讓人頭疼呢,倆人取笑他,是因為她們都知道他開得起玩笑,并不介意,不僅不介意,事實上他很喜歡被她們這麼取笑,但就在這你一言我一語嘲笑阿奇的馬拉松中,他突然意識到薇薇安現在要比他母親更了解他的情況。

    不光是她在書稿上和他合作過,不光是他們正在西方文學史上最重要的一百部經典中一起跋涉,還包括她對他一分為二的自我了解得一清二楚,而且無疑是他平生最信賴的知己。

    第二母親?不對,不是這個。

    這個年紀不需要更多的母親了。

    但是什麼呢?不僅僅是一位朋友,但還不是一位母親。

    或許可以說是他的女版雙胞胎。

    如果他生下來時是個女孩的話,長大後會成為的那個人。

     在最後一天,他去了皇家大橋酒店為他們送行。

    那天早晨是最好、最美的巴黎,頭頂碧空如洗,空氣溫暖而純淨,附近的面包房香味四溢,大街上到處是漂亮姑娘,按喇叭的汽車,後面噴着氣兒的輕便摩托車,如格什溫的交響樂一樣燦爛輝煌的巴黎春日,如一百首多愁善感的歌曲和一百部彩色電影交相輝映的巴黎,這裡确實光輝燦爛、鼓舞人心,這裡确實是地球上最好的地方,然而當弗格森走出公寓,從大學街的工區樓往蒙塔朗貝爾街上的酒店走時,就在他注意到了藍天、香氣和姑娘時,他正在掙紮着反抗那天早上落在他身上沉重的分量,一種愚蠢和幼稚的恐懼——他得和他母親道别。

    他不想讓她走。

    一周的時間根本不夠,即使他的一部分知道她走了之後自己會更自在,明白和她在一起的時候,他總是一點一點地又變成了一個小孩,但現在,又一場告别勾起的那種稀松平常的傷感變成了一種不祥預感,他再也見不到她了,在他們有機會再見之前,她會遭遇什麼不測,這次告别将是他們的最後一次。

    一個荒謬的想法,他對自己說,那些虛弱的浪漫幻想,一種青春期的焦慮,以最令人尴尬的形式出現而已,但現在這個念頭已經在他腦子裡生根發芽,他不知道該如何擺脫。

     到達酒店時,他看到他母親正處于一種忙碌、興奮、暈頭轉向的狀态,光顧眼下的各種事情,沒空讨論什麼緻命疾病和事故的不祥預感,因為這個早晨她正要去巴黎北站,到阿姆斯特丹去了,她正要從巴黎出發去另一個國家的另一座城市,另一場冒險即将開始,要把大包小包和行李箱放進出租車的後備箱,要最後再看一眼她的手提包,确保她沒落下吉爾的胃藥,還要發小費,跟門衛和侍者表達感謝和道别,然後,在給了兒子一個迅速而熱情的告别擁抱之後,她轉身走向了出租車,但就在吉爾為她打開車門,她正要鑽進後座時,她轉過身,微笑着給弗格森抛過來一個大大的飛吻。

    乖一點啊,阿奇,她說,就這樣,突然間,他從一大早就放不下的那種不祥預感便煙消雲散了。

     望着出租車轉眼消失在拐角,弗格森做出了一個決定:不理睬他母親的願望,把那個段落從書裡删掉。

     不祥的預感消失了,但正如十個月之後發生的事件證明的那樣,弗格森的預感并沒有錯。

    他和他母親在5月6号的告别擁抱,将會是他們最後一次觸碰對方:她爬進出租車,坐在後座上,吉爾關上車門後,弗格森再也不會與她相見。

    他們會給對方打電話,比如1967年3月,他二十歲生日晚上打的那個電話,但弗格森放下聽筒後再也沒有聽過她的聲音。

    他的預感并沒有錯,但也不能說完全正确。

    弗格森擔心他母親會遭遇的那場緻命事故或疾病,沒有發生在她身上,而是發生在了他自己身上,具體說來就是,他去倫敦慶祝他的書出版期間,遭遇了交通事故——這意味着1966年5月6号和他母親在巴黎道别後,弗格森還有三百零四天的壽命。

     他母親和吉爾動身去阿姆斯特丹兩天後,弗格森原本要跟薇薇安和麗莎參加一個派對,發現弗萊明也在受邀之列便退出了。

    錢和淚之夜已經過去三個月,弗格森早已免除弗萊明在那場誤解中的責任。

    但一想到他允許自己和弗萊明做的那些事,弗格森就心煩意亂,堅信那都是他自己的錯,都怪他,畢竟弗萊明并未強迫他做任何他不願意的事,他怎麼能讓弗萊明對發生的一切負責?這不是弗萊明,而是他自己的恥辱,正是因為想起了自己的貪欲和堕落,他才撕碎弗萊明的信,拒絕回他的電話,但就算他現在對弗萊明沒有怨恨,又有什麼理由要再見他呢? 第二天早上在廚房吃早飯時,薇薇安跟他說起在派對上遇到了一個人——派對的舉辦地點是裡德樓的花園,這是哥倫比亞大學在巴黎的學術基地——一個二十五六歲的年輕人給她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她說,感覺弗格森會和她一樣喜歡這個人。

    一位來自蒙特利爾的加拿大人,名字叫阿爾貝·杜弗倫,母親是魁北克的白人,父親是美國新奧爾良的黑人,他畢業于華盛頓的霍華德大學,上學時曾在校籃球隊打球(薇薇安認為弗格森對此會感興趣,說中了),父親去世後他搬到了巴黎,正在寫他的第一本小說(另一件薇薇安認為會引起弗格森注意的事情,也說中了),現在她已經抓住了他的注意力,弗格森便叫她再多講講。

     比如? 比如,他是個什麼樣的人? 嚴肅。

    聰明。

    有主見——或者說有思想。

    遺憾地說,不算很有幽默感,但是有活力,也很迷人。

    就是那種滿腔熱忱的年輕人,渴望颠覆世界,重新改造它。

     和我不一樣,這一點。

     你不想改造世界,阿奇,你想理解這個世界,進而找到一種方式活在其中。

     你為什麼覺得我會和這個人合得來? 都是寫作者,都愛打籃球,都是北美人,都是獨生子,都是沒有父親的孩子,雖然他父親幾年前才去世,但在阿爾貝六歲時他就抛妻棄子,回新奧爾良生活了。

     他父親是做什麼的? 吹爵士小号的,據他兒子說,一輩子都是個嗜酒如命、頑固不化的混蛋。

     那他母親呢? 教五年級的老師。

    和我母親一樣。

     你們一定有很多共同語言。

     而且不得不說一句,杜弗倫先生儀表堂堂,外形與衆不同。

     怎麼講? 個子很高。

    大概六英尺一或者六英尺二的樣子。

    精瘦,有肌肉,當然,我猜是這樣,他當時穿着衣服,所以我也說不太準。

    但他看起來是個身材保持得不錯的前運動員。

    他說他一有空還會去打籃球。

     那挺好。

    但我還是沒明白這算什麼與衆不同。

     是他的臉吧,我覺得,有一些惹人注目的特質。

    他父親不僅是黑人,他跟我說,還有喬克托人的血統,把這些和他母親的白人基因混合在一起,他看上去是個淺色皮膚的黑人,帶着一點亞洲人或者歐亞混血兒的容貌特征。

    膚色很不同尋常,我發現,泛着一種銅的光澤,既不深也不淺,就是金發姑娘那種剛剛好,你懂我意思吧,膚色簡直太好看了,我和他說話的時候,止不住想摸摸他的臉。

     英俊嗎? 還好吧,我覺得沒到那種程度。

    但算好看。

    一張讓你想看下去的臉。

     那他的……他内心深處的傾向呢? 這個我還真說不準。

    通常我是能馬上感覺出來的,但這個阿爾貝有點兒難琢磨。

    我猜應該是喜歡男人,但他是那種自己很有男人味,但不太願意到處廣播自己喜歡男人的男人。

     男子氣概的酷兒。

     可能吧。

    他有幾次提到了很喜歡詹姆斯·鮑德溫——如果這能說明什麼的話——在美國作家中他最喜歡的就是鮑德溫。

    他來巴黎也是因為這個,他說他想追随吉米的腳步。

     我也很喜歡鮑德溫,也同意他是美國最好的作家,但僅僅因為鮑德溫碰巧喜歡男人,并不能證明喜歡他作品的人也一樣。

     正是。

    這個無所謂,反正我跟阿爾貝講了你的很多事,提到你的書時,他似乎尤其佩服,或許還有點嫉妒。

    十九歲,他反複說,才十九歲,就要出書了,他都二十好幾了,還在磨他第一本小說的前半本。

     我希望你跟他講了那本書很薄。

     說了。

    非常薄的一本書。

    我還跟他說你一直都想打籃球。

    巧的是,他就住在第五區的笛卡爾街,樓對面有一塊戶外籃球場。

    圍欄一直都上着鎖,他說,但是很容易就能翻進去,他在裡面打籃球的時候,從來沒人找過他的麻煩。

     我之前有好幾次還經過那塊球場,但法國人對于鎖、鑰匙和規矩太嚴格了,我怕我要是進去的話,會被驅逐出境。

     他說他想見見你。

    你有興趣嗎? 當然有了。

    我們今晚就跟他約吧。

    去你特别喜歡的那家摩洛哥小餐廳,護城壕内廣場邊上的城堡餐廳,上了山坡就是笛卡爾街。

    如果他沒别的計劃,或許可以來和我們分享一盤皇家古斯米。

     那晚在城堡餐廳的晚餐是和薇薇安、麗莎以及那個陌生人一起吃的,他遲到了十五分鐘,看起來和薇薇安描述的一模一樣,膚色不同尋常,舉止風度熱情、自信。

    不,不是那種愛閑聊或者開玩笑的人,但如果覺得有什麼事情值得笑的話,也會微笑甚至哈哈大笑,無論他内心裡鎖着什麼堅硬的東西,都因為他溫柔的聲音和好奇的目光而顯得柔和了許多。

    弗格森坐在他正對面。

    他可以直接看到他的整張臉,薇薇安說那不能算一張英俊的臉,她可能是對的,但弗格森發現它很美。

    服務生過來給他的玻璃杯裡倒紅酒時,阿爾貝說,不用了,謝謝,然後轉頭看着弗格森解釋道,他現在不沾這些了,看樣子似乎是以前沾過,而且毫無疑問還沾過了頭,或許是在承認自己的一個缺點,弗格森很是欣慰,這個迹象表明阿爾貝·杜弗倫這樣一個克制、冷靜的人,終究也還是個普通人。

    聲音那麼溫柔、平和,讓弗格森想起他小時候有多喜歡聽他父親的聲音,而且阿爾貝生來會講兩種語言,說法語的時候帶着一點加拿大口音,說起地道的北美英語時又帶着一點法國口音,弗格森發現自己體驗到了一種不盡相同但又似曾相識的快樂。

     天南海北的閑聊持續了兩個小時,不過麗莎比平時弗格森見她時的話要少很多,隻貢獻了幾句好笑的插話而不是一百句,就好像她也被陌生人迷住了,明白她的滑稽言行會給他帶來錯誤的印象,但阿爾貝在薇薇安面前毫不拘束,當然,大多數人在她面前都會有這種感覺,隻是具體到阿爾貝身上,這種感覺可能更強烈,他說,因為她在某些方面很像他母親,而他和他母親特别親近,這個黑人的母親是白人,父親是個令人鄙視的黑人醉鬼,而且已經死了,這一切肯定很複雜,弗格森意識到,阿爾貝心裡必然承受着許多沉重的包袱,接着,他們轉而聊起了紐約,大學畢業後他在哈萊姆生活過一年半,後來決定來法國,因為對于生活在美國的黑人來說,尤其是像他這樣的黑人(弗格森心裡好奇,是說像他這樣喜歡男人的黑人,還是另有所指?),那裡就是一個集體墳墓,接着,他們又聊到了那些來巴黎生活的美國黑人作家和藝術家的漫長曆史,赤裸而神聖(阿爾貝語)的約瑟芬·貝克,和理查德·賴特、切斯特·海姆斯、康梯·卡倫,以及朱麗特·格蕾科懷抱裡的邁爾斯·戴維斯,亨利·克勞德懷抱裡的南希·庫納德,還有阿爾貝的英雄吉米,三年前的向華盛頓進軍大遊行竟然沒有邀請吉米去發言,簡直是對他粗暴的侮辱,阿爾貝說,但發言人名單上已經有了貝亞德·拉斯廷,或許他們認為有一個黑人基佬就夠了(證據越來越多),然後弗格森插話進來,開始談《喬萬尼的房間》,依他衷心的拙見,是他讀過的最勇敢、最有文采的書(這個評價赢得了阿爾貝的點頭贊許),一會兒之後,就像晚餐桌上的對話經常會發生的那樣,他們又換了别的話題,聊起了籃球,波士頓凱爾特人隊和比爾·拉塞爾,弗格森問了阿爾貝他多年前問過吉姆的那個問題,拉塞爾根本不行,可為什麼說他最棒?對此阿爾貝回答說:但他很行啊,阿奇。

    如果願意的話,他一場比賽可以拿二十五分。

    隻不過奧爾巴赫不需要他那麼做罷了。

    他希望他成為球隊的指揮,衆所周知,指揮不演奏任何樂器。

    他就站在那兒用指揮棒來引導交響樂團,雖然看起來很簡單,可要是沒有指揮來做這項工作,樂手們就會跑調,把音符全搞錯。

     那個晚上以一份邀請結束。

    如果弗格森明天下午不忙,四點半左右他可以去笛卡爾街那邊阿爾貝的地方,在他樓對面的“私人球場”來一局一對一的友誼賽。

    弗格森告訴阿爾貝,他已經幾個月沒摸過球了,肯定會有點兒手生,但沒問題,他說,他很樂意去。

     就這樣,阿爾貝·杜弗倫走進了弗格森的生活。

    就這樣,這個後來被時而稱作阿爾熊,時而被稱作熊先生[5]的年輕人加入了弗格森的兵團,成了他下一場戰鬥的戰友,與他在打不完的無聊戰争中,共同反擊人類的痛苦,因為阿爾貝和雙取向的奧布雷·赫爾不一樣,後者滿足于和單取向的菲奧娜結婚,給他兩個年幼的孩子當一位慈愛的父親,而單身、單取向的阿爾熊,他内心深處的欲望,更傾向于這個世界的奧布雷們,而不是菲奧娜們,所以随時都可以參加全職戰鬥任務,由于他和弗格森生活在一個城市,全職就意味着幾乎是每一天,至少在戰鬥持續期間是這樣。

     他們第一次在一起的那個下午的種種意外發展,始于粗暴、激烈的單挑比賽,球技已經有些生疏的前總突擊,和身手矯健的前組織後衛熊先生沖搶籃闆,争搶球和阻攻時,兩個人的身體不斷撞在一起,三局勢均力敵的比賽,兩個人各犯規二三十次,而且還有個很好笑的意外,白人男孩弗格森的彈跳力竟然好過黑人男孩杜弗倫,雖然弗格森因為外線投籃完全不在狀态,最終三盤皆輸,但顯而易見的是兩個人基本上水平相當,一旦弗格森恢複狀态,阿爾貝要想趕上他就得拼盡全力了。

     打完後,兩人已經筋疲力盡,大口喘着粗氣,渾身浸透了又鹹又黏的汗水,他們翻過鐵絲網,然後穿過街道上了阿爾貝位于三樓的公寓。

    兩個房間都井然有序、整潔幹淨,大一點兒的那間裡有一張床和一個大型衣櫥,還有一面四百本書堆成的書牆,小的那間裡有一張桌子,上面放着一台雷明頓打字機,邊上是阿爾貝正在寫的小說,紙頁整整齊齊地摞在一起,兼做餐廳的廚房也很整潔,陽光透過窗戶,落在裡面的木桌和四張木椅上。

    鋪滿白色瓷磚的浴室裡,更多的陽光透過窗戶照進來,不過不是那種美國的淋浴,而是法國式的手持淋浴,要站在或坐在浴缸裡,手裡拿着弗格森所謂的電話噴頭沖洗。

    弗格森是客人,阿爾貝便好心讓他先洗,于是他就到那間浴室去了,踢脫他的運動鞋,脫下又濕又臭的襪子、短褲和T恤,擰開了水,然後走進了深深的方形浴缸。

    他用右手舉着電話噴頭,開始沖全身,水噴濺在他的頭上,他的耳朵裡全是滋滋的水聲,眼睛也緊閉着,不想讓熱乎乎的液體飛镖濺到裡面,他沒有聽到阿爾貝敲門,一會兒之後也沒有看到他走進浴室。

     一隻手在他的後頸撫摸着他。

    弗格森放下胳膊,把噴頭扔在浴缸裡,睜開了眼睛。

     阿爾貝還穿着短褲,但是其他東西都已經脫了。

     我猜你應該不反對吧,他一邊這麼跟弗格森說,手一邊順着弗格森的後背往下摸,最後停在了他的屁股上。

     怎麼會反對,弗格森說,你要是不這樣,你的客人從這兒走出去的時候肯定悲傷又失望。

     阿爾貝把另一隻手放在弗格森的腰上,摟着他的身體靠向自己。

    你是個很棒的男孩,阿奇,他說,我當然不希望你失望着離開。

    事實上,你要是留下來,對我們倆會更好,你不覺得嗎? 下午變成了晚上,晚上變成了深夜,深夜變成了早晨,早晨變成了另一個下午。

    依弗格森看來,這就是了,這就是那種一生隻能遇上一次的轟轟烈烈的愛情,在接下來的二百五十六天,他去了另一個國家生活,一個既不是法國也不是美國或者其他國家的地方,一個嶄新的國家,沒有國名,沒有國界,沒有城市或小鎮,全國的人口隻有兩個。

     這并不是說熊先生是個容易相處的人,或者在那混雜着做愛、友情與矛盾的八個多月裡,弗格森沒經曆過什麼不開心,因為他這個新朋友攜帶的行李确實是一個沉重的包袱,無論阿爾貝出現在人前看起來多麼年輕或優秀或鎮定,他的靈魂卻蒼老而疲憊,而蒼老疲憊的靈魂有時候會很尖酸,有時候會很憤怒,尤其是在面對那些沒有同樣的尖酸與憤怒的靈魂時。

    大多數日子裡阿爾貝是位深情的愛人,常常溫柔地撫摸着弗格森,讓他覺得世界上再沒有比躺在身邊這個溫暖柔和的男人更好的人了,但阿爾貝也很驕傲,争強好勝,喜歡對他人進行嚴厲的道德評判,而火上澆油的是,更年輕那位的書馬上就要出版,而更年長的那個還在寫他的書,而且弗格森那種孩子氣的幽默感,在阿爾貝酸腐的道德正義面前常常顯得不合時宜,在雲雨之
0.131418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