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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些木闆房搖搖欲墜,工廠關閉了,中産階級白人搬到了城郊。
弗格森的父母早在五十年代就這麼做了,不過據他所知,他們是唯一又搬回來的人家,但維奎伊克地區并非真正的紐瓦克,而是位于想象出來的紐瓦克西南角的一個猶太聚居區,這裡的一切從一開始便平靜安逸。
這裡生活着七萬猶太人,有一座風景優美、占地三百一十一英畝的公園,設計師是奧姆斯特德,這裡有一所高中,其畢業生後來成為博士的比例超過了全國任何一所高中。
12号晚上,弗格森一直在西區喝啤酒到半夜,一點多回到他的公寓後,電話鈴響了。
他接起來後,聽到他父親正對着話筒大吼:你跑哪兒去了,阿奇?紐瓦克大亂了!人們正在砸窗戶,搶商店!警察在開槍,你母親卻跑到春田大街給她那狗日的報紙拍照片去了!整條大街現在已經被戒嚴,我進不去!你快回家來,阿奇!我需要你去那兒,别忘了帶上你的采訪證! 去市中心的港務局終點站坐公交車已經太晚了,弗格森到百老彙大街上打了一輛出租車,告訴司機猛踩油門——這個說法他曾經在電影裡聽過很多次,可自己卻一次都沒說過——盡管整段路程的車費把他錢包裡的三十四美元變成了兩美元,但他不到一小時就到達了位于範韋爾瑟大街上的公寓樓。
謝天謝地,這附近的街道很安靜。
騷亂是從中區開始的,後來蔓延到市中心的部分地區,但南區沒有受到牽連。
更讓人欣慰的是他母親剛剛回到家,而他心急如焚、快要瘋掉的父親也逐漸恢複了平靜。
我從來沒見識過那種場面,他母親說,莫洛托夫燃燒彈,被洗劫一空的商店,警察揮着槍,大火熊熊,人們像瘋了似的四下逃竄——簡直天下大亂。
薩姆的商店沒了,他父親說,一小時前他來電話告訴我,什麼都不剩了。
瘋了,一群禽獸,這麼說一點兒都不為過。
竟然放火燒你自己的街區。
我這輩子還沒聽過比這更愚蠢的事。
我先去睡了,他母親宣布,我要累趴下了,明天起來就得去《紀事報》。
别再幹這事兒了,露絲,他父親說。
幹什麼事兒,斯坦利? 别再幹戰地攝影了。
那是我的工作。
我不得不做。
而且因為今晚的事,這家已經有一個人失業了,所以我不可能不去工作。
你會丢掉性命的。
不,不會的。
我感覺現在應該完了。
我離開的時候大家也正回家去呢。
派對結束了。
但她想錯了,其他許多人都想錯了,就連市長休·阿多尼諾也不例外,認為這場騷亂隻不過是打碎了幾個酒瓶,可第二天晚上騷亂再次爆發,她拿着照相機又跑到了街上,這次有弗格森陪同,考慮到有可能會被警察攔住要求他證明自己的身份,弗格森把《蒙特克萊爾時報》和《哥倫比亞觀察報》的采訪證都帶在了身上。
白天他父親和薩姆·布朗斯汀一直在被破壞的體育用品商店裡評估損失,用膠合闆把被砸毀的前窗封住,又在被搶剩下的東西裡搜羅了一番,太陽落山後弗格森和他母親跑到春田大街時,他還和薩姆待在一起。
他父親以為弗格森在那裡是為了保護他母親,但在弗格森想來,他在那裡是因為他想要在那裡,因為她母親四處拍照的時候根本不需要有人來保護,而且弗格森發現她拍照時無比地冷靜、克制,專注于自己的工作,以至于沒過多久弗格森便意識到實際上她才是他的保護人。
當晚,一大群文字記者和攝影記者聚集在中區,紐瓦克的報紙,紐約的報紙,《生活》雜志、《時代》、《新聞周刊》、美聯社、路透社、地下媒體、黑人新聞媒體、廣播和電視台都派了人來,大家全擠在一塊兒,關注着春田大街上正在發生的騷亂。
現場目擊到的一切都令人不安,弗格森承認自己很緊張,有時甚至感到害怕,但他也感到激動、驚訝,完全沒有料到彌漫在街頭的能量所具有的爆發力,激昂的情緒與魯莽的行動混雜在一起,把憤怒和快樂融為了一種他此前從未在任何地方遭遇的體驗,一種難以名狀的新感受,但它不僅不像他父親說的那樣是瘋狂甚至愚蠢,因為黑人暴民是有組織地針對白人(其中很多是猶太白人)經營的生意,而放過了黑人的生意(臨街的店面上塗着黑人兄弟的字樣),通過這種方式告訴白人,他已經被視為一名敵對入侵者,應該立即離開他們的地盤。
弗格森不覺得這是個好主意,但它至少說得通。
最終騷亂再次平息下來,人們再次往家走去,而且看起來,連續兩晚的破壞與肆無忌憚的發洩,似乎會在這第二晚了結,但是散去的人群中誰都沒有料到,早在淩晨兩點二十分阿多尼諾已經打電話給州長理查德·休斯,請求他派遣國民警衛隊和新澤西州警察。
拂曉時分,三千名警衛隊士兵乘坐坦克駛入紐瓦克,五百名荷槍實彈的州警察被部署在了中區的街道上,在接下來的三天,越南戰争打到了家門口,來到了紐瓦克,因為如果沒有哪個越共成員罵過穆罕默德·阿裡黑鬼的話,現在紐瓦克的黑人卻被變成了越共。
[2] 州長休斯說:“這是犯罪,是叛亂,始作俑者嘴上說他們恨白人,實際上他們真正恨的是美國。
” 倒刺鐵絲網檢查點。
晚上十點之後所有車輛不得上路,十一點之後所有人不得上街。
搶劫停止了,前兩晚的激憤情緒惡化成了巷戰,一場全面爆發的戰鬥,而武器則是來複槍、機關槍和縱火。
某消防隊隊長邁克·莫蘭,一位三十八歲的白人、六個孩子的父親,踩着梯子在中央大道上檢查警報器時被槍擊身亡,從那一刻起,警衛隊和州警察的行動依據就成了假設全城遍布着趴在房頂上見到白人就瞄準開槍的黑人狙擊手。
那些天被殺的二十六人中有二十四人是黑人,似乎應該否定這一假設,但是并沒有,警衛隊和州警察總共射出了一萬三千發子彈,據《明星紀事報》描述,“連發的子彈”直接擊中了住在某公寓樓二層的瑞貝卡·布朗,或者吉米·拉特利奇身中二十三顆子彈,或者比利·弗爾從一家早已被人搗毀的便利店拿出一款冰鎮蘇打水,遞給了一位口渴的《生活》雜志記者後被擊斃。
在此期間他母親竭盡全力繼續拍照,但是隻能在白天工作,拍攝坦克、士兵和中區那些現已被毀壞的黑人商鋪,用幾百幅照片記錄下所有她認為與戰火有關的方面,弗格森的父親因為露絲的安全問題把他自己搞得驚慌失措,不管她去哪兒都要堅持陪着去,在那三天裡,他和露絲坐在那輛老英帕拉的後座上,由弗格森載着他們在城裡四處轉,接着他們會在宵禁前把尚未沖印的膠卷送到《明星紀事報》的大樓,然後再回家,回到安靜的範韋爾瑟大街上。
在那些可怕的日子裡,弗格森對他母親的欽佩也與日俱增。
一個四十五歲的女人,前半輩子隻是在照相館拍人像,借着給城郊花園派對拍照才踏入了新聞業,但現在她跑到大街上做起了戰地攝影師,這是弗格森有生以來目睹的最不可思議的人生轉型。
這是他唯一的慰藉,因為那會兒的其他一切都讓他惡心,不快,厭惡,讓他痛恨他生活的這個世界,他父親每天晚上破口大罵他們,更是于事無補,那些該死的schvartzes[3],他們有多恨我們猶太人,再也不能忍下去了,他宣布,從今以後他也要永遠恨他們,直到他死的那天,每時每刻都會痛恨他們,在其中一次謾罵期間,弗格森越聽越惡心,平生第一次叫他父親閉嘴。
17号,軍隊開始撤離,最後一輛坦克離開了紐瓦克,戰争結束了。
但其他一切也都結束了,至少對維奎伊克地區的猶太人來說是這樣,對于發生的事情,他們的看法似乎和弗格森的父親如出一轍,不到六個月,該地區幾乎所有的猶太人家庭全搬走了,有些去了附近的伊麗莎白市,有的跑到了埃塞克斯和莫裡斯縣的城郊,曾經的猶太人聚居區一個猶太人都沒了。
多奇怪啊,生活在紐瓦克的黑人中,好多人的父母和祖父母都是在兩次世界大戰期間的大遷徙時期從南方遷居至此,而現在,他母親因為拍攝那些騷亂照片産生的影響,獲得了在《邁阿密先驅報》工作的機會,他的父母和黑人鄰居交換了位置——他們準備去南方了。
看着他們離開,真是糟透了。
1967年秋。
加利福尼亞的陽光或星光或月光把艾米的頭發顔色曬淺了,把她的皮膚顔色曬黑了,她回到紐約時眉毛和睫毛的顔色淡了許多,愈發顯得金黃,可她的臉頰、胳膊和腿散發着金棕色的光澤,就像剛剛出爐的松糕或者一塊熱乎乎的黃油面包片那樣。
弗格森想把她吃掉。
忍受了兩個半月的禁欲之苦,他見到她之後就像久旱逢甘霖,而她自己也因為餓了很久,用她的話來說就是當了一暑假的無趣修女,也異乎尋常地容易被挑逗起來,他能給她多少她就能還回去多少,弗格森現在意識到他繼承了外公的大胃口——即使不是全部,也是大部分——他已經準備好使出渾身解數來滿足她,說到做到,而艾米也傾盡全力,在她回到西111街上的公寓之後的三天裡,兩個人在她房間裡的雙人床上露營,一遍遍地重新認識了那種将他們捆綁在一起的未知力量。
不過有些事情還是變了,而且不是每一件都改得遂弗格森的意。
比如,艾米愛上了加利福尼亞,或者至少愛上了加利福尼亞的灣區,那個曾經說過永遠不會離開紐約的姑娘,現在卻在主動考慮該不該申請明年去伯克利的法學院。
法律不是問題。
弗格森完全支持她當律師,這事兒他們曾經讨論過很多次,當個窮人的律師,當個激進派律師,因為這份職業遠比組織反戰示威,或者組織集體抗租,反對貪婪、不負責任的房東,更能給這個世界帶來好處,畢竟,戰争總有一天會結束(她希望),而把貪婪的房東送進監獄,比懇求他們打開供熱系統或者消滅鼠患或者換掉含鉛油漆更能讓人得到滿足。
想當律師,那就努力去當——但是加利福尼亞?她想說什麼?她難道不記得明年他還是在紐約嗎?兩地分居了一暑假就已經夠他受的了,要是變成一年他準會瘋掉。
而且,她怎麼就那麼肯定他畢業以後會追随她去加利福尼亞?她難道不能務實一點兒,去哥倫比亞或紐約大學或福特漢姆大學的法學院嗎?為什麼非要把什麼事兒都他媽的往複雜裡搞? 阿奇,阿奇,不要激動。
現在隻是胡亂想想罷了。
你竟然會考慮這件事,真的讓我很驚訝。
那是因為你不知道那邊是什麼樣。
到那兒兩個星期,我就沒再想紐約了,而且也很高興我沒有想。
我覺得就好像回到了自己的家。
你以前可不是這麼說的。
唯紐約獨尊,還記得嗎? 我說那話的時候才十六歲,又沒去過伯克利或者舊金山。
可現在,作為一個二十歲的老女人,我改主意了。
紐約是個茅坑。
是。
但也不全是。
我們可以搬到别的街區。
北加州是全美國最美的地方。
和法國一樣美,阿奇。
你要是不相信我說的話,可以自己去看看。
我現在很忙。
那就聖誕假期。
我們可以在冬假的時候一起去。
好吧。
但就算我覺得那是世界上最好的地方,也解決不了問題。
什麼問題? 兩地分居一年。
我們能熬過去的,不會很難。
我剛剛才經曆了人生中最孤獨、最悲慘的暑假。
很難啊,艾米,相當難,難得我都差點兒忍不了。
一年的話我可能會精神崩潰。
行行行,是很難。
但我覺得這對我們也有好處。
獨自待着,獨自睡覺,想念對方,寫信——我覺得這會讓我們的關系更牢固。
呵。
我真的愛你,阿奇。
我知道。
但有時候我覺得,比起和我在一起這個想法,你更愛你的未來。
1967年12月。
冬天時他們沒能去成加利福尼亞,因為弗格森的外婆去世了,死因與前一年奪走他外公性命的那種突發性體内爆炸差不多,因為又得去新澤西木橋市參加葬禮,旅行隻好取消。
接下來是手忙腳亂的一個星期,很多人都前來幫忙處置他外婆的财産,清理她的公寓,而且必須要在短時間内完成,因為弗格森的父母馬上就要搬到佛羅裡達州去了,大家齊心協力來幫忙,弗格森當然在,艾米也來了,而且她的貢獻最終比誰都多,還有南希·所羅門和她丈夫麥克斯,以及波比·喬治,他剛剛退伍回到蒙特克萊爾,正在為棒球春訓積極恢複身體,就連迪迪·布萊恩特也來了,他外公死後,迪迪和他外婆成了朋友,而且為他外婆哭的時候,跟他外公去世時一樣悲慘(哪個神智正常的人還敢斷言人生總能說得通?),弗格森的母親需要這些幫助,因為她已經悲痛得不能自已,她在那個星期掉的眼淚,比弗格森見她流過的所有眼淚加起來還多,弗格森同樣感到自己被一種難以抗拒的悲傷控制住了,不僅因為他失去了外婆,雖然這就已經夠悲傷,還因為他實在不想看到公寓現在的樣子,屋子一點點地被清空,裡面的東西一樣樣地被報紙包起來放進紙箱,早在他開始記事以前,所有這些東西就已經是他生活的一部分,他小時候趴在地上玩兒過的廉價小擺設,他外婆那些象牙雕成的大象和綠玻璃做成的河馬,走廊那部電話下面的黃色蕾絲墊布,他外公的煙鬥和空雪茄盒,他以前多喜歡把鼻子伸到裡面,深吸一口那些早已消失的雪茄遺留下來的辛辣煙草味啊,可現在,這一切都要消失了,永遠地消失了,但最讓人難過的,還是他外婆原本打算要與他父母一起去佛羅裡達,和他們住在邁阿密海灘的新公寓裡,不過,弗格森懷疑,盡管她嘴上宣稱很期待(你要來看我啊,阿奇,我們可以去柯林斯大道上的小狼飯館吃早餐,就吃洋蔥熏鲑魚炒雞蛋),但一想到要離開住了那麼多年的公寓,她也許很害怕,感覺實在無法面對,就用意念逼着自己中了風。
那會兒弗格森的腦子裡完全沒想到錢的事,在他自己的生活中,錢幾乎是他每天都要去思考和擔心的一件事,可當時他完全沒有想到一個人去世之後繼之而來的遺産問題和财務影響,他外公在格什、阿德勒和波默朗茨工作多年,賺了不少錢,盡管其中一大部分都花在了迪迪·布萊恩特以及之前别的情婦身上,但她丈夫死後,弗格森的外婆還是繼承了五十多萬美元的遺産,現在她自己也去世後,那筆錢就傳給了她的兩個女兒,米爾德裡德和露絲,根據遺囑的安排,她們兩人各得一半,交完遺産稅之後,弗格森的姨媽和母親手裡比在她們的母親中風去世前各多出了二十萬美元。
二十萬美元!數額簡直令人咋舌,難怪他母親在1月底從佛羅裡達州打來電話告訴他這個消息時,弗格森會笑逐顔開,而當她宣布她那一半的一半要傳給他之後,弗格森笑得更厲害了。
你父親和我已經仔細商量過了,她說,我們覺得你現在應該拿到其中的一部分才公平。
我們想先給你兩萬。
另外八萬塊我們會幫你投資,萬一你哪天遇上了麻煩需要用錢,那八萬塊就不止八萬了。
你已經是個大男生了,阿奇,我們覺得兩萬應該足夠供你過完大學的最後三個學期,而且還能剩下一部分,在你開始所謂的現實生活時,六千八千美元還能幫你頂一陣子,給你個機會去尋找自己真正想做的工作,不必因為急着用錢而被迫幹什麼你不喜歡的事。
而且話說回來,這也能給我們這些在邁阿密海灘的老家夥省不少事兒。
你父親以後就不用每個月再給你寄租金和零花錢的支票,也不用再擔心交學費的問題,這樣對大家來說都簡單,從現在開始,你的錢就由你來負責了。
我做了什麼配得到這些?弗格森問道。
什麼都沒有,但我不也一樣嗎?沒什麼。
生活本來就是這樣,阿奇。
凡人皆有一死,世界依然轉動,無論如何,隻要是能互相幫上忙的地方我們就得去幫,對不對? 1968年1月。
因為艾米是個下定決心之後從不退縮的人,她堅守了自己的立場,寄出了伯克利法學院的申請,因為弗格森明白那兒肯定會錄取她,而且就算她還會被哥倫比亞和哈佛錄取也會決定去伯克利,他隻能通過多想想錢的事來安慰自己,有了那筆錢他就可以隔三差五去加利福尼亞看看她,有時候還可以多待幾天,比如聖誕節和(或者)春假時她不回紐約過的時候,這樣他或許有可能熬過這一年,不會因為她不在身邊而倍感壓抑。
不太可能,他心想,但至少那筆錢給了他一個機會,沒錢之前,他連希望都沒有。
除此以外,那筆錢最有意思的地方,是它對他生活的外在狀況幾乎沒有什麼影響。
現在買自己喜歡的書和唱片,他确實會少猶豫一些,穿舊的衣服和鞋子也比以前替換得更勤了,每次想送艾米禮物給她一個驚喜時(多數是鮮花,但也會送書、唱片和耳環),他可以任性一些,不必再三思而行。
但其他方面基本上一切如故。
他仍然會去上課,給《觀察報》寫稿,翻譯法國詩歌,會繼續光臨他常去的便宜地方——西區、綠樹、堅果滿滿——隻有在内裡,在他與自己的意識默默交流的心靈暗室中,有一件事已經完全不同。
在西110街和百老彙大街交叉口的那家第一國民城市銀行裡,他的賬戶上現在有了幾萬美元,就算他沒什麼特别想把它們花掉的欲望,隻是知道它們在那兒便已經給了他一種自由,讓他不必每天在錢的問題上糾結七百四十六次,因為說到底,每天都要精打細算,即便沒有比錢不夠花的感覺更糟糕,也不相上下了,對錢的顧慮太折磨人,甚至是兇殘,不用再擔心這些是一件幸事。
有錢要比沒錢好的真正優勢正在于此,他認定——不是你可以用錢買到更多的東西,而是你要做什麼事的時候,不必再像漫畫裡的人那樣,腦袋上總要頂着一個對話泡泡了。
1968年初。
弗格森認為整個局勢就像一系列同心圓。
外圈是戰争和随之而來的一切:越南的美國士兵,北方和南方(越共)的戰鬥人員,胡志明,西貢的政府,林登·約翰遜及其内閣,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以來美國的外交政策,死亡人數,凝固汽油,燃燒的村莊,赢心赢腦計劃[4],戰争升級,綏靖政策,光榮的和平[5]。
第二圈代表美國,大後方的兩億國人:媒體(報紙、雜志、廣播、電視),反戰運動,主戰運動,黑人權利運動,反主流文化運動(嬉皮士和易皮士,大麻和迷幻藥,搖滾,地下報刊,咔嚓漫畫,快活的搗蛋鬼,操你媽的[6]),安全帽們和“不愛就滾”們[7],被中産階級父母與子女之間的所謂代溝霸占的空氣,以及後來被稱為“沉默的大多數”的無數美國人。
第三圈是紐約,和第二個圈幾乎一樣,但更切近、更鮮活:一個裝滿了前面提到的種種社會潮流案例的實驗室,弗格森可以直接用自己的眼睛感知到它們,而不是透過文章或照片這樣的濾鏡,同時還可以将紐約本身的微妙與獨特性綜合考慮其中,因為紐約和美國所有其他城市都不同,尤其是因為這裡巨大的貧富差距。
第四圈是哥倫比亞,弗格森的臨時居所,密切環繞在他和同學周圍的小世界,這個校園已經不再隔絕于外面的大世界,因為圍牆已經倒下,校園内外已經無法區分。
第五圈是每個人,是其他四個圈子中的任何一個圈子裡的每個人,但在弗格森這兒,最重要的個人是那些他自己認識的人,最重要的是在哥倫比亞與他分享學習和生活的朋友,當然,還有一個在其他所有人之上的人,個人中的個人,五個圈子中最小那一圈的圓心——他自己。
五個王國,五種不同的現實,但每一個與其他緊密相連,當外圈發生了什麼事(越南戰争),其影響會波及美國、紐約、哥倫比亞以及内圈中的每個點,每個個體生命的私人生活。
比如當戰争在1967年春天進一步升級後,4月15号,五十萬人
弗格森的父母早在五十年代就這麼做了,不過據他所知,他們是唯一又搬回來的人家,但維奎伊克地區并非真正的紐瓦克,而是位于想象出來的紐瓦克西南角的一個猶太聚居區,這裡的一切從一開始便平靜安逸。
這裡生活着七萬猶太人,有一座風景優美、占地三百一十一英畝的公園,設計師是奧姆斯特德,這裡有一所高中,其畢業生後來成為博士的比例超過了全國任何一所高中。
12号晚上,弗格森一直在西區喝啤酒到半夜,一點多回到他的公寓後,電話鈴響了。
他接起來後,聽到他父親正對着話筒大吼:你跑哪兒去了,阿奇?紐瓦克大亂了!人們正在砸窗戶,搶商店!警察在開槍,你母親卻跑到春田大街給她那狗日的報紙拍照片去了!整條大街現在已經被戒嚴,我進不去!你快回家來,阿奇!我需要你去那兒,别忘了帶上你的采訪證! 去市中心的港務局終點站坐公交車已經太晚了,弗格森到百老彙大街上打了一輛出租車,告訴司機猛踩油門——這個說法他曾經在電影裡聽過很多次,可自己卻一次都沒說過——盡管整段路程的車費把他錢包裡的三十四美元變成了兩美元,但他不到一小時就到達了位于範韋爾瑟大街上的公寓樓。
謝天謝地,這附近的街道很安靜。
騷亂是從中區開始的,後來蔓延到市中心的部分地區,但南區沒有受到牽連。
更讓人欣慰的是他母親剛剛回到家,而他心急如焚、快要瘋掉的父親也逐漸恢複了平靜。
我從來沒見識過那種場面,他母親說,莫洛托夫燃燒彈,被洗劫一空的商店,警察揮着槍,大火熊熊,人們像瘋了似的四下逃竄——簡直天下大亂。
薩姆的商店沒了,他父親說,一小時前他來電話告訴我,什麼都不剩了。
瘋了,一群禽獸,這麼說一點兒都不為過。
竟然放火燒你自己的街區。
我這輩子還沒聽過比這更愚蠢的事。
我先去睡了,他母親宣布,我要累趴下了,明天起來就得去《紀事報》。
别再幹這事兒了,露絲,他父親說。
幹什麼事兒,斯坦利? 别再幹戰地攝影了。
那是我的工作。
我不得不做。
而且因為今晚的事,這家已經有一個人失業了,所以我不可能不去工作。
你會丢掉性命的。
不,不會的。
我感覺現在應該完了。
我離開的時候大家也正回家去呢。
派對結束了。
但她想錯了,其他許多人都想錯了,就連市長休·阿多尼諾也不例外,認為這場騷亂隻不過是打碎了幾個酒瓶,可第二天晚上騷亂再次爆發,她拿着照相機又跑到了街上,這次有弗格森陪同,考慮到有可能會被警察攔住要求他證明自己的身份,弗格森把《蒙特克萊爾時報》和《哥倫比亞觀察報》的采訪證都帶在了身上。
白天他父親和薩姆·布朗斯汀一直在被破壞的體育用品商店裡評估損失,用膠合闆把被砸毀的前窗封住,又在被搶剩下的東西裡搜羅了一番,太陽落山後弗格森和他母親跑到春田大街時,他還和薩姆待在一起。
他父親以為弗格森在那裡是為了保護他母親,但在弗格森想來,他在那裡是因為他想要在那裡,因為她母親四處拍照的時候根本不需要有人來保護,而且弗格森發現她拍照時無比地冷靜、克制,專注于自己的工作,以至于沒過多久弗格森便意識到實際上她才是他的保護人。
當晚,一大群文字記者和攝影記者聚集在中區,紐瓦克的報紙,紐約的報紙,《生活》雜志、《時代》、《新聞周刊》、美聯社、路透社、地下媒體、黑人新聞媒體、廣播和電視台都派了人來,大家全擠在一塊兒,關注着春田大街上正在發生的騷亂。
現場目擊到的一切都令人不安,弗格森承認自己很緊張,有時甚至感到害怕,但他也感到激動、驚訝,完全沒有料到彌漫在街頭的能量所具有的爆發力,激昂的情緒與魯莽的行動混雜在一起,把憤怒和快樂融為了一種他此前從未在任何地方遭遇的體驗,一種難以名狀的新感受,但它不僅不像他父親說的那樣是瘋狂甚至愚蠢,因為黑人暴民是有組織地針對白人(其中很多是猶太白人)經營的生意,而放過了黑人的生意(臨街的店面上塗着黑人兄弟的字樣),通過這種方式告訴白人,他已經被視為一名敵對入侵者,應該立即離開他們的地盤。
弗格森不覺得這是個好主意,但它至少說得通。
最終騷亂再次平息下來,人們再次往家走去,而且看起來,連續兩晚的破壞與肆無忌憚的發洩,似乎會在這第二晚了結,但是散去的人群中誰都沒有料到,早在淩晨兩點二十分阿多尼諾已經打電話給州長理查德·休斯,請求他派遣國民警衛隊和新澤西州警察。
拂曉時分,三千名警衛隊士兵乘坐坦克駛入紐瓦克,五百名荷槍實彈的州警察被部署在了中區的街道上,在接下來的三天,越南戰争打到了家門口,來到了紐瓦克,因為如果沒有哪個越共成員罵過穆罕默德·阿裡黑鬼的話,現在紐瓦克的黑人卻被變成了越共。
[2] 州長休斯說:“這是犯罪,是叛亂,始作俑者嘴上說他們恨白人,實際上他們真正恨的是美國。
” 倒刺鐵絲網檢查點。
晚上十點之後所有車輛不得上路,十一點之後所有人不得上街。
搶劫停止了,前兩晚的激憤情緒惡化成了巷戰,一場全面爆發的戰鬥,而武器則是來複槍、機關槍和縱火。
某消防隊隊長邁克·莫蘭,一位三十八歲的白人、六個孩子的父親,踩着梯子在中央大道上檢查警報器時被槍擊身亡,從那一刻起,警衛隊和州警察的行動依據就成了假設全城遍布着趴在房頂上見到白人就瞄準開槍的黑人狙擊手。
那些天被殺的二十六人中有二十四人是黑人,似乎應該否定這一假設,但是并沒有,警衛隊和州警察總共射出了一萬三千發子彈,據《明星紀事報》描述,“連發的子彈”直接擊中了住在某公寓樓二層的瑞貝卡·布朗,或者吉米·拉特利奇身中二十三顆子彈,或者比利·弗爾從一家早已被人搗毀的便利店拿出一款冰鎮蘇打水,遞給了一位口渴的《生活》雜志記者後被擊斃。
在此期間他母親竭盡全力繼續拍照,但是隻能在白天工作,拍攝坦克、士兵和中區那些現已被毀壞的黑人商鋪,用幾百幅照片記錄下所有她認為與戰火有關的方面,弗格森的父親因為露絲的安全問題把他自己搞得驚慌失措,不管她去哪兒都要堅持陪着去,在那三天裡,他和露絲坐在那輛老英帕拉的後座上,由弗格森載着他們在城裡四處轉,接着他們會在宵禁前把尚未沖印的膠卷送到《明星紀事報》的大樓,然後再回家,回到安靜的範韋爾瑟大街上。
在那些可怕的日子裡,弗格森對他母親的欽佩也與日俱增。
一個四十五歲的女人,前半輩子隻是在照相館拍人像,借着給城郊花園派對拍照才踏入了新聞業,但現在她跑到大街上做起了戰地攝影師,這是弗格森有生以來目睹的最不可思議的人生轉型。
這是他唯一的慰藉,因為那會兒的其他一切都讓他惡心,不快,厭惡,讓他痛恨他生活的這個世界,他父親每天晚上破口大罵他們,更是于事無補,那些該死的schvartzes[3],他們有多恨我們猶太人,再也不能忍下去了,他宣布,從今以後他也要永遠恨他們,直到他死的那天,每時每刻都會痛恨他們,在其中一次謾罵期間,弗格森越聽越惡心,平生第一次叫他父親閉嘴。
17号,軍隊開始撤離,最後一輛坦克離開了紐瓦克,戰争結束了。
但其他一切也都結束了,至少對維奎伊克地區的猶太人來說是這樣,對于發生的事情,他們的看法似乎和弗格森的父親如出一轍,不到六個月,該地區幾乎所有的猶太人家庭全搬走了,有些去了附近的伊麗莎白市,有的跑到了埃塞克斯和莫裡斯縣的城郊,曾經的猶太人聚居區一個猶太人都沒了。
多奇怪啊,生活在紐瓦克的黑人中,好多人的父母和祖父母都是在兩次世界大戰期間的大遷徙時期從南方遷居至此,而現在,他母親因為拍攝那些騷亂照片産生的影響,獲得了在《邁阿密先驅報》工作的機會,他的父母和黑人鄰居交換了位置——他們準備去南方了。
看着他們離開,真是糟透了。
1967年秋。
加利福尼亞的陽光或星光或月光把艾米的頭發顔色曬淺了,把她的皮膚顔色曬黑了,她回到紐約時眉毛和睫毛的顔色淡了許多,愈發顯得金黃,可她的臉頰、胳膊和腿散發着金棕色的光澤,就像剛剛出爐的松糕或者一塊熱乎乎的黃油面包片那樣。
弗格森想把她吃掉。
忍受了兩個半月的禁欲之苦,他見到她之後就像久旱逢甘霖,而她自己也因為餓了很久,用她的話來說就是當了一暑假的無趣修女,也異乎尋常地容易被挑逗起來,他能給她多少她就能還回去多少,弗格森現在意識到他繼承了外公的大胃口——即使不是全部,也是大部分——他已經準備好使出渾身解數來滿足她,說到做到,而艾米也傾盡全力,在她回到西111街上的公寓之後的三天裡,兩個人在她房間裡的雙人床上露營,一遍遍地重新認識了那種将他們捆綁在一起的未知力量。
不過有些事情還是變了,而且不是每一件都改得遂弗格森的意。
比如,艾米愛上了加利福尼亞,或者至少愛上了加利福尼亞的灣區,那個曾經說過永遠不會離開紐約的姑娘,現在卻在主動考慮該不該申請明年去伯克利的法學院。
法律不是問題。
弗格森完全支持她當律師,這事兒他們曾經讨論過很多次,當個窮人的律師,當個激進派律師,因為這份職業遠比組織反戰示威,或者組織集體抗租,反對貪婪、不負責任的房東,更能給這個世界帶來好處,畢竟,戰争總有一天會結束(她希望),而把貪婪的房東送進監獄,比懇求他們打開供熱系統或者消滅鼠患或者換掉含鉛油漆更能讓人得到滿足。
想當律師,那就努力去當——但是加利福尼亞?她想說什麼?她難道不記得明年他還是在紐約嗎?兩地分居了一暑假就已經夠他受的了,要是變成一年他準會瘋掉。
而且,她怎麼就那麼肯定他畢業以後會追随她去加利福尼亞?她難道不能務實一點兒,去哥倫比亞或紐約大學或福特漢姆大學的法學院嗎?為什麼非要把什麼事兒都他媽的往複雜裡搞? 阿奇,阿奇,不要激動。
現在隻是胡亂想想罷了。
你竟然會考慮這件事,真的讓我很驚訝。
那是因為你不知道那邊是什麼樣。
到那兒兩個星期,我就沒再想紐約了,而且也很高興我沒有想。
我覺得就好像回到了自己的家。
你以前可不是這麼說的。
唯紐約獨尊,還記得嗎? 我說那話的時候才十六歲,又沒去過伯克利或者舊金山。
可現在,作為一個二十歲的老女人,我改主意了。
紐約是個茅坑。
是。
但也不全是。
我們可以搬到别的街區。
北加州是全美國最美的地方。
和法國一樣美,阿奇。
你要是不相信我說的話,可以自己去看看。
我現在很忙。
那就聖誕假期。
我們可以在冬假的時候一起去。
好吧。
但就算我覺得那是世界上最好的地方,也解決不了問題。
什麼問題? 兩地分居一年。
我們能熬過去的,不會很難。
我剛剛才經曆了人生中最孤獨、最悲慘的暑假。
很難啊,艾米,相當難,難得我都差點兒忍不了。
一年的話我可能會精神崩潰。
行行行,是很難。
但我覺得這對我們也有好處。
獨自待着,獨自睡覺,想念對方,寫信——我覺得這會讓我們的關系更牢固。
呵。
我真的愛你,阿奇。
我知道。
但有時候我覺得,比起和我在一起這個想法,你更愛你的未來。
1967年12月。
冬天時他們沒能去成加利福尼亞,因為弗格森的外婆去世了,死因與前一年奪走他外公性命的那種突發性體内爆炸差不多,因為又得去新澤西木橋市參加葬禮,旅行隻好取消。
接下來是手忙腳亂的一個星期,很多人都前來幫忙處置他外婆的财産,清理她的公寓,而且必須要在短時間内完成,因為弗格森的父母馬上就要搬到佛羅裡達州去了,大家齊心協力來幫忙,弗格森當然在,艾米也來了,而且她的貢獻最終比誰都多,還有南希·所羅門和她丈夫麥克斯,以及波比·喬治,他剛剛退伍回到蒙特克萊爾,正在為棒球春訓積極恢複身體,就連迪迪·布萊恩特也來了,他外公死後,迪迪和他外婆成了朋友,而且為他外婆哭的時候,跟他外公去世時一樣悲慘(哪個神智正常的人還敢斷言人生總能說得通?),弗格森的母親需要這些幫助,因為她已經悲痛得不能自已,她在那個星期掉的眼淚,比弗格森見她流過的所有眼淚加起來還多,弗格森同樣感到自己被一種難以抗拒的悲傷控制住了,不僅因為他失去了外婆,雖然這就已經夠悲傷,還因為他實在不想看到公寓現在的樣子,屋子一點點地被清空,裡面的東西一樣樣地被報紙包起來放進紙箱,早在他開始記事以前,所有這些東西就已經是他生活的一部分,他小時候趴在地上玩兒過的廉價小擺設,他外婆那些象牙雕成的大象和綠玻璃做成的河馬,走廊那部電話下面的黃色蕾絲墊布,他外公的煙鬥和空雪茄盒,他以前多喜歡把鼻子伸到裡面,深吸一口那些早已消失的雪茄遺留下來的辛辣煙草味啊,可現在,這一切都要消失了,永遠地消失了,但最讓人難過的,還是他外婆原本打算要與他父母一起去佛羅裡達,和他們住在邁阿密海灘的新公寓裡,不過,弗格森懷疑,盡管她嘴上宣稱很期待(你要來看我啊,阿奇,我們可以去柯林斯大道上的小狼飯館吃早餐,就吃洋蔥熏鲑魚炒雞蛋),但一想到要離開住了那麼多年的公寓,她也許很害怕,感覺實在無法面對,就用意念逼着自己中了風。
那會兒弗格森的腦子裡完全沒想到錢的事,在他自己的生活中,錢幾乎是他每天都要去思考和擔心的一件事,可當時他完全沒有想到一個人去世之後繼之而來的遺産問題和财務影響,他外公在格什、阿德勒和波默朗茨工作多年,賺了不少錢,盡管其中一大部分都花在了迪迪·布萊恩特以及之前别的情婦身上,但她丈夫死後,弗格森的外婆還是繼承了五十多萬美元的遺産,現在她自己也去世後,那筆錢就傳給了她的兩個女兒,米爾德裡德和露絲,根據遺囑的安排,她們兩人各得一半,交完遺産稅之後,弗格森的姨媽和母親手裡比在她們的母親中風去世前各多出了二十萬美元。
二十萬美元!數額簡直令人咋舌,難怪他母親在1月底從佛羅裡達州打來電話告訴他這個消息時,弗格森會笑逐顔開,而當她宣布她那一半的一半要傳給他之後,弗格森笑得更厲害了。
你父親和我已經仔細商量過了,她說,我們覺得你現在應該拿到其中的一部分才公平。
我們想先給你兩萬。
另外八萬塊我們會幫你投資,萬一你哪天遇上了麻煩需要用錢,那八萬塊就不止八萬了。
你已經是個大男生了,阿奇,我們覺得兩萬應該足夠供你過完大學的最後三個學期,而且還能剩下一部分,在你開始所謂的現實生活時,六千八千美元還能幫你頂一陣子,給你個機會去尋找自己真正想做的工作,不必因為急着用錢而被迫幹什麼你不喜歡的事。
而且話說回來,這也能給我們這些在邁阿密海灘的老家夥省不少事兒。
你父親以後就不用每個月再給你寄租金和零花錢的支票,也不用再擔心交學費的問題,這樣對大家來說都簡單,從現在開始,你的錢就由你來負責了。
我做了什麼配得到這些?弗格森問道。
什麼都沒有,但我不也一樣嗎?沒什麼。
生活本來就是這樣,阿奇。
凡人皆有一死,世界依然轉動,無論如何,隻要是能互相幫上忙的地方我們就得去幫,對不對? 1968年1月。
因為艾米是個下定決心之後從不退縮的人,她堅守了自己的立場,寄出了伯克利法學院的申請,因為弗格森明白那兒肯定會錄取她,而且就算她還會被哥倫比亞和哈佛錄取也會決定去伯克利,他隻能通過多想想錢的事來安慰自己,有了那筆錢他就可以隔三差五去加利福尼亞看看她,有時候還可以多待幾天,比如聖誕節和(或者)春假時她不回紐約過的時候,這樣他或許有可能熬過這一年,不會因為她不在身邊而倍感壓抑。
不太可能,他心想,但至少那筆錢給了他一個機會,沒錢之前,他連希望都沒有。
除此以外,那筆錢最有意思的地方,是它對他生活的外在狀況幾乎沒有什麼影響。
現在買自己喜歡的書和唱片,他确實會少猶豫一些,穿舊的衣服和鞋子也比以前替換得更勤了,每次想送艾米禮物給她一個驚喜時(多數是鮮花,但也會送書、唱片和耳環),他可以任性一些,不必再三思而行。
但其他方面基本上一切如故。
他仍然會去上課,給《觀察報》寫稿,翻譯法國詩歌,會繼續光臨他常去的便宜地方——西區、綠樹、堅果滿滿——隻有在内裡,在他與自己的意識默默交流的心靈暗室中,有一件事已經完全不同。
在西110街和百老彙大街交叉口的那家第一國民城市銀行裡,他的賬戶上現在有了幾萬美元,就算他沒什麼特别想把它們花掉的欲望,隻是知道它們在那兒便已經給了他一種自由,讓他不必每天在錢的問題上糾結七百四十六次,因為說到底,每天都要精打細算,即便沒有比錢不夠花的感覺更糟糕,也不相上下了,對錢的顧慮太折磨人,甚至是兇殘,不用再擔心這些是一件幸事。
有錢要比沒錢好的真正優勢正在于此,他認定——不是你可以用錢買到更多的東西,而是你要做什麼事的時候,不必再像漫畫裡的人那樣,腦袋上總要頂着一個對話泡泡了。
1968年初。
弗格森認為整個局勢就像一系列同心圓。
外圈是戰争和随之而來的一切:越南的美國士兵,北方和南方(越共)的戰鬥人員,胡志明,西貢的政府,林登·約翰遜及其内閣,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以來美國的外交政策,死亡人數,凝固汽油,燃燒的村莊,赢心赢腦計劃[4],戰争升級,綏靖政策,光榮的和平[5]。
第二圈代表美國,大後方的兩億國人:媒體(報紙、雜志、廣播、電視),反戰運動,主戰運動,黑人權利運動,反主流文化運動(嬉皮士和易皮士,大麻和迷幻藥,搖滾,地下報刊,咔嚓漫畫,快活的搗蛋鬼,操你媽的[6]),安全帽們和“不愛就滾”們[7],被中産階級父母與子女之間的所謂代溝霸占的空氣,以及後來被稱為“沉默的大多數”的無數美國人。
第三圈是紐約,和第二個圈幾乎一樣,但更切近、更鮮活:一個裝滿了前面提到的種種社會潮流案例的實驗室,弗格森可以直接用自己的眼睛感知到它們,而不是透過文章或照片這樣的濾鏡,同時還可以将紐約本身的微妙與獨特性綜合考慮其中,因為紐約和美國所有其他城市都不同,尤其是因為這裡巨大的貧富差距。
第四圈是哥倫比亞,弗格森的臨時居所,密切環繞在他和同學周圍的小世界,這個校園已經不再隔絕于外面的大世界,因為圍牆已經倒下,校園内外已經無法區分。
第五圈是每個人,是其他四個圈子中的任何一個圈子裡的每個人,但在弗格森這兒,最重要的個人是那些他自己認識的人,最重要的是在哥倫比亞與他分享學習和生活的朋友,當然,還有一個在其他所有人之上的人,個人中的個人,五個圈子中最小那一圈的圓心——他自己。
五個王國,五種不同的現實,但每一個與其他緊密相連,當外圈發生了什麼事(越南戰争),其影響會波及美國、紐約、哥倫比亞以及内圈中的每個點,每個個體生命的私人生活。
比如當戰争在1967年春天進一步升級後,4月15号,五十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