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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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腳下
一個逃兵正在和哨兵講話
但他們聽不懂他的語言。
接着,在黑盒子裡被困四小時後,他的膀胱終于撐不住了,他像小時候那個穿着尿褲、毫無羞恥感、隻會傻笑的嬰兒一樣,尿了褲子。
真是好惡心啊,熱乎乎的液體順着内褲和燈芯絨褲腿流下來時,他自言自語說道——但與此同時,空着比滿着真是舒服多了。
他想起他們倆都是五歲時,有一天下午他和波比·喬治在喬治家的後院裡撒尿,然後波比轉頭問他:阿奇,尿都去哪兒了啊?上億人和上億動物尿了上億年,為什麼大海和大江裡是水,不是尿呢? 這個問題弗格森一直沒能回答。
他的兒時好友在高中畢業的第二天簽約了巴爾的摩金莺隊,弗格森為《蒙特克萊爾時報》撰寫的最後一篇新聞稿中報道說,波比獲得了四萬美元的簽約獎金,并将立即前往馬裡蘭州的阿伯丁,為金莺隊擔任紐約——賓州聯盟短賽季甲級球隊的接球手。
在征兵局通知他去體檢前,這小子在那個暑假赢了二十七場比賽(平均擊球率是二百九十一),但因為不能享受學生延期服役的政策,他現在就要報效國家,而不是四年以後,所以在9月中旬時他被召加入了美國陸軍,目前即将結束他在迪克斯堡的基本訓練。
弗格森祈禱波比會被派到西德某個舒服的哨所,那裡的人會讓他穿上棒球服,允許他在接下來的兩年裡用打棒球履行他的愛國義務,因為一想到小波比·喬治背着一杆來複槍在越南的叢林裡跋涉,弗格森就難以忍受,幾乎無法去想這個念頭。
這場戰争會持續多久? 洛爾卡,三十八歲時被法西斯暗殺團殺害。
阿波利奈爾,因西班牙流感在同樣的年齡死去,四十六小時之後,第一次世界大戰結束。
德斯洛,四十四歲時感染斑疹傷寒在特萊西恩施塔集中營去世,而幾天前集中營剛剛被解放。
弗格森睡了過去,然後夢到他正夢到自己死了。
第二天早晨七點供電恢複後,他踉踉跄跄地回到十樓的宿舍,脫下濕哒哒的衣服,在淋浴下站了十五分鐘。
前一天,二十二歲的羅傑·艾倫·拉波特用汽油澆濕衣服,站在聯合國的達格·哈馬舍爾德圖書館前引火自焚。
他的全身燒傷面積達百分之九十五,均為深二、三度燒傷,被救護車送到貝爾維尤醫院時,他仍然有意識,能說話,他的遺言是:我是天主教工人運動的成員。
我反對戰争,一切戰争。
我做的這件事,是宗教行為。
大停電結束後沒過多久,他就死了。
大一人文課程(必修)。
秋季學期:荷馬、埃斯庫羅斯、索福克勒斯、阿裡斯托芬、希羅多德、修昔底德、柏拉圖(《會飲篇》)、亞裡士多德(《美學》)、維吉爾、奧維德。
春季學期:《舊約》《新約》各卷,奧古斯丁(《忏悔錄》)、但丁、拉伯雷、蒙田、塞萬提斯、莎士比亞、彌爾頓、斯賓諾莎(《倫理學》)、莫裡哀、斯威夫特、陀思妥耶夫斯基。
大一當代文明課程(必修)。
秋季學期:柏拉圖(《理想國》)、亞裡士多德(《尼各馬可倫理學》《政治學》)、奧古斯丁(《上帝之城》)、馬基雅維利、笛卡爾、霍布斯、洛克。
春季學期:休谟、盧梭、亞當·斯密、康德、黑格爾、穆勒、馬克思、達爾文、傅立葉、尼采、弗洛伊德。
文學研究課程。
秋季學期(因弗在大學先修課程考試中成績優異,以此代替大一寫作課程):研讨班,主攻一本書的研究——《項狄傳》。
現代小說課程。
春季學期:雙語研讨班,輪流用英語和法語閱讀以下作家的作品——狄更斯、司湯達、喬治·艾略特、福樓拜、亨利·詹姆斯、普魯斯特、喬伊斯。
法國詩歌課程。
秋季學期——十九世紀:拉馬丁、維尼、雨果、奈瓦爾、缪塞、戈蒂耶、波德萊爾、馬拉美、魏爾倫、科比爾、洛特雷阿蒙、蘭波、拉福格。
春季學期——二十世紀:佩吉、克洛岱爾、瓦雷裡、阿波利奈爾、雅各布、法爾格、拉爾博、桑德拉爾、佩斯、勒韋迪、布勒東、阿拉貢、德斯諾、蓬熱、米肖。
沒過多久他就認定了哥倫比亞最好的地方是那些課程、教授和同學。
閱讀清單極好,小班授課,教課的都是有終身教職的老師,尤其有興趣也很享受給本科生上課,他的其他同學敏銳機智、準備充分,也不怕在課堂上發表見解。
弗格森發言不多,但他認真吸取了這些一兩小時的課上讨論的一切,感覺他來到了一座思想的天堂,他很快就明白盡管他在過去十年或十二年裡讀了不少書,但依然幾乎一無所知,所以凡是布置下來的課文他都會勤奮地讀完,一周幾百頁,有時甚至超過了一千頁,雖然經常讀得磕磕絆絆,但至少浏覽了以前那些讀不下去的書和詩(《米德爾馬契》《上帝之城》,和佩吉、克洛岱爾、佩斯那些枯燥無味的浮誇之作),有時候甚至超标完成任務(比如雖然要求讀的選段加起來隻占半本書,但他卻啃完了整部《堂吉诃德》,誰不想讀完這部所有偉大作品中最精彩最強大的作品呢?)。
秋季學期開始兩個星期後,他父母開車從紐瓦克過來,帶他和艾米去綠樹餐廳吃晚飯,那是阿姆斯特丹大道上一家實惠的匈牙利餐廳,弗格森越來越喜歡這裡,後來幹脆給它起名叫好吃城,當他聊起他有多喜歡正在上的那些課,以及他現在的人生要務就是讀書和寫他讀過的那些書(!)有多令他難以置信時,他母親講了他出生之前的幾個月裡她自己經曆的那場大冒險,每天躺在床上無所事事,隻能看書,米爾德裡德推薦的所有好書,幾十本斯坦利為她從圖書館借來的作品,至今還會讓她想起來,這麼多年過去了,其中的很多書依然曆曆在目。
在弗格森的記憶裡,他母親似乎除了幾本驚悚小說和一些有關藝術、攝影的書以外沒讀過任何作品,這幅畫面讓他很感動,他年輕、待産的母親整日躺在紐瓦克的第一間公寓裡,把書支在她越來越大的肚子上,而肚子裡面不是别人,正是尚未出生的他自己,是啊,他母親說,回想着那些往昔的日子,臉上挂着溫暖的笑容,我懷着你的時候讀了那麼多書,你怎麼可能不愛書呢? 弗格森大笑起來。
别笑,阿奇,他父親說,這就是生物學家所謂的潛移默化。
或者靈魂轉世,艾米說。
弗格森的母親看上去一頭霧水。
精神錯亂[2]?她說。
我們到底在說什麼? 就是靈魂的輪回,弗格森解釋道。
那倒是的,他母親說,我一直都這麼跟你說的。
我的靈魂在你的靈魂裡,阿奇,而且永遠都會在,就算我的肉體沒了之後也還會在。
可别這麼想,弗格森說。
我已經和樓上的兄弟們約好了,他們答應我,你會永遠活着。
好課程,好教師,好同學,但哥倫比亞的體驗也不全都讓人愉快,這裡讓弗格森最不喜歡的,是常春藤盟校那種頑固的自負,是它因循守舊的規章和僵化嚴格的制度,以及對學生的幸福毫無興趣。
所有權力都掌握在校方管理層手裡,沒有正當程序或者毫無偏袒之心的調查委員會來監督懲戒事務,他們随時都可以把你開除,而不必提供任何理由。
倒不是說弗格森打算惹麻煩,而是時間後來證明了别人會,當大批學生在1968年春天決定鬧事後,全校一下子就失控了。
這是後話。
弗格森很高興待在紐約,很高興和艾米一起待在艾米的紐約,終于成了二十世紀之都的全職居民,不過,盡管他已經熟悉哥倫比亞周邊的環境,或者說在一定程度上有所熟悉,但生活在這裡之後他才終于看到晨邊高地的真實模樣:一片傷痕累累、正在崩潰的貧窮與絕望之地,一棟接一棟破舊不堪的建築,其中的大部分公寓在住人的同時,還住着小老鼠、大老鼠和蟑螂。
肮髒的街道上通常遍地是無人清理的垃圾,走在街上的行人有一多半都瘋了,或者快要瘋了,或者正從精神崩潰中恢複過來。
整個街區也是紐約那些靈魂迷失之人的聚集點,弗格森每天都會經過十幾個男男女女,正在全神貫注地和一些看不見或者不存在的人聊些什麼深奧費解的東西。
那個獨臂流浪漢,提着鼓鼓囊囊的購物袋,弓着佝偻的身軀低頭盯着人行道,用微弱、粗重的聲音悄聲咒罵着什麼。
那個胡子拉碴的侏儒,蹲在阿姆斯特丹大道旁邊小巷裡的各個門口,拿着一塊放大鏡的殘片看《猶太前進日報》。
那個穿着睡衣遊來蕩去的胖女人。
百老彙大街中央的安全島上那些醉鬼、老人和瘋子,擠在地鐵格栅上方的長椅上肩并肩坐着,各自默默地盯着遠方。
肮髒的紐約。
電線與死亡的紐約。
還有那個被大家喚作“呀木基哥”的老頭,這個瘋子每天站在堅果滿滿門前的角落裡,翻來覆去地念着吆喂、呀木噗基,就像個慷慨陳詞的老派演說家,被冠以呀木基或艾米什博士的頭銜,自稱是拿破侖的兒子,自稱是彌賽亞,一個忠誠的美國愛國者,去哪兒都帶着他的美國國旗,天冷的時候會把國旗當成大披巾披在肩上。
還有腦袋秃得像顆子彈的大小孩波比,整日就是給百老彙和113街上的拉爾夫打字機商店老闆跑腿兒,伸着胳膊假裝自己是架飛機,在人行道上飛速奔跑,一邊在人流中左躲右閃,一邊嘴裡發出B-52戰鬥機的引擎在全速飛行時制造出的巨大聲響。
還有沒毛的薩姆·斯坦伯格,永遠都在的薩姆·S.,每天早晨要換兩次地鐵,從布朗克斯來百老彙或者去漢密爾頓樓前賣糖果,但也是為了賣他那些一塊錢一張的畫,用記号筆在洗衣店用來撐平襯衫的硬紙闆上粗制濫造的小作品,沖着任何一個會聽他說話的人大喊,喂,先生,有新畫了,美麗的新畫,世界上最美麗的畫。
以及和諧酒店這個大謎團,一座服務窮困潦倒之人的破落酒店,矗立在百老彙和110街的街角,是周圍街區最高的樓,磚牆上用四分之一英裡外都看得清楚的大字寫着酒店的口号,而且絕對可以算作世界上最讓人哭笑不得的矛盾修辭:和諧酒店——在這裡,入住是一種樂趣。
上西區的北邊是一個崩壞的世界,習慣了一段之間後,他才讓自己的心腸硬起來,逐漸對他這塊新地盤上的肮髒與苦難變得麻木,不過高地上并不是一切都那麼慘淡,年輕人也會在大街上出沒,巴納德學院和茱莉亞音樂學院的漂亮女生時常出現在風景中,像幻象或者夢中的精靈一樣從他身旁飄然而過,在114和116大街之間的百老彙還有書店可以閑逛,而拐過角,在115街的台階下面,甚至還有一家專門賣外文書的地下室書店,弗格森會在裡面的法國詩歌區翻上半個小時,往南走二十和二十五個街區,可以到塔利亞和紐約客,這兩家劇院會放映最好的新老電影,他可以去一家叫大學小店的便宜飯館,一邊聽自動點唱機上播放的伊迪絲·琵雅芙,一邊吃着便宜的早餐把自己喂飽,順便再和那位又肥又邋遢、頭發漂成金色、老叫他寶貝兒的女服務員聊聊天,想休息十分鐘喝杯咖啡,可以去堅果滿滿,想填飽肚子吃個漢堡,可以去校長漢堡店(受過大學教育的漢堡),想吃古巴炖牛肉喝意式濃咖啡,可以去專長古巴菜和中國菜的伊黛爾,就在108和109街之間的百老彙上,想吃匈牙利紅燴牛肉和餃子,可以去好吃城,後面這家他和艾米經常去吃晚飯,以至于胖胖的夫妻老闆後來開始給他們提供免費點心,不過在這個崩壞的地方,最核心的躲藏之處,是西區燒烤酒吧,坐落在113和114大街之間的百老彙上,裡面有打磨光滑的橡木做成的橢圓形大吧台,沿北牆和東牆有可供四人或六人就座的隔間,後屋裡則有可移動的大椅和大桌。
前一年艾米已經帶他來過西區,但現在弗格森自己成了這裡的常住居民,這個燈光黯淡的老酒吧很快就成了他的主要出入場所,白天是自習室,晚上是會客室,成了他的第二個家。
但讓他感興趣的并不是啤酒或者波旁酒,而是聊天,有機會與他在《觀察報》和《哥倫比亞評論》結交的朋友聊天,和艾米那些對政治感興趣的朋友以及各種西區的常客聊天,酒水隻不過是液體道具,慢慢地啜飲,好繼續坐在隔間裡,因為這是弗格森有生以來第一次周圍有了一群他想與之聊天的人,不僅僅隻有艾米了,過去的兩年裡她是他唯一能說話的人,他生命裡唯一一個值得說話的人,但現在這樣的人有了好幾個,有了很多,在西區參與的那些對話,對他來
接着,在黑盒子裡被困四小時後,他的膀胱終于撐不住了,他像小時候那個穿着尿褲、毫無羞恥感、隻會傻笑的嬰兒一樣,尿了褲子。
真是好惡心啊,熱乎乎的液體順着内褲和燈芯絨褲腿流下來時,他自言自語說道——但與此同時,空着比滿着真是舒服多了。
他想起他們倆都是五歲時,有一天下午他和波比·喬治在喬治家的後院裡撒尿,然後波比轉頭問他:阿奇,尿都去哪兒了啊?上億人和上億動物尿了上億年,為什麼大海和大江裡是水,不是尿呢? 這個問題弗格森一直沒能回答。
他的兒時好友在高中畢業的第二天簽約了巴爾的摩金莺隊,弗格森為《蒙特克萊爾時報》撰寫的最後一篇新聞稿中報道說,波比獲得了四萬美元的簽約獎金,并将立即前往馬裡蘭州的阿伯丁,為金莺隊擔任紐約——賓州聯盟短賽季甲級球隊的接球手。
在征兵局通知他去體檢前,這小子在那個暑假赢了二十七場比賽(平均擊球率是二百九十一),但因為不能享受學生延期服役的政策,他現在就要報效國家,而不是四年以後,所以在9月中旬時他被召加入了美國陸軍,目前即将結束他在迪克斯堡的基本訓練。
弗格森祈禱波比會被派到西德某個舒服的哨所,那裡的人會讓他穿上棒球服,允許他在接下來的兩年裡用打棒球履行他的愛國義務,因為一想到小波比·喬治背着一杆來複槍在越南的叢林裡跋涉,弗格森就難以忍受,幾乎無法去想這個念頭。
這場戰争會持續多久? 洛爾卡,三十八歲時被法西斯暗殺團殺害。
阿波利奈爾,因西班牙流感在同樣的年齡死去,四十六小時之後,第一次世界大戰結束。
德斯洛,四十四歲時感染斑疹傷寒在特萊西恩施塔集中營去世,而幾天前集中營剛剛被解放。
弗格森睡了過去,然後夢到他正夢到自己死了。
第二天早晨七點供電恢複後,他踉踉跄跄地回到十樓的宿舍,脫下濕哒哒的衣服,在淋浴下站了十五分鐘。
前一天,二十二歲的羅傑·艾倫·拉波特用汽油澆濕衣服,站在聯合國的達格·哈馬舍爾德圖書館前引火自焚。
他的全身燒傷面積達百分之九十五,均為深二、三度燒傷,被救護車送到貝爾維尤醫院時,他仍然有意識,能說話,他的遺言是:我是天主教工人運動的成員。
我反對戰争,一切戰争。
我做的這件事,是宗教行為。
大停電結束後沒過多久,他就死了。
大一人文課程(必修)。
秋季學期:荷馬、埃斯庫羅斯、索福克勒斯、阿裡斯托芬、希羅多德、修昔底德、柏拉圖(《會飲篇》)、亞裡士多德(《美學》)、維吉爾、奧維德。
春季學期:《舊約》《新約》各卷,奧古斯丁(《忏悔錄》)、但丁、拉伯雷、蒙田、塞萬提斯、莎士比亞、彌爾頓、斯賓諾莎(《倫理學》)、莫裡哀、斯威夫特、陀思妥耶夫斯基。
大一當代文明課程(必修)。
秋季學期:柏拉圖(《理想國》)、亞裡士多德(《尼各馬可倫理學》《政治學》)、奧古斯丁(《上帝之城》)、馬基雅維利、笛卡爾、霍布斯、洛克。
春季學期:休谟、盧梭、亞當·斯密、康德、黑格爾、穆勒、馬克思、達爾文、傅立葉、尼采、弗洛伊德。
文學研究課程。
秋季學期(因弗在大學先修課程考試中成績優異,以此代替大一寫作課程):研讨班,主攻一本書的研究——《項狄傳》。
現代小說課程。
春季學期:雙語研讨班,輪流用英語和法語閱讀以下作家的作品——狄更斯、司湯達、喬治·艾略特、福樓拜、亨利·詹姆斯、普魯斯特、喬伊斯。
法國詩歌課程。
秋季學期——十九世紀:拉馬丁、維尼、雨果、奈瓦爾、缪塞、戈蒂耶、波德萊爾、馬拉美、魏爾倫、科比爾、洛特雷阿蒙、蘭波、拉福格。
春季學期——二十世紀:佩吉、克洛岱爾、瓦雷裡、阿波利奈爾、雅各布、法爾格、拉爾博、桑德拉爾、佩斯、勒韋迪、布勒東、阿拉貢、德斯諾、蓬熱、米肖。
沒過多久他就認定了哥倫比亞最好的地方是那些課程、教授和同學。
閱讀清單極好,小班授課,教課的都是有終身教職的老師,尤其有興趣也很享受給本科生上課,他的其他同學敏銳機智、準備充分,也不怕在課堂上發表見解。
弗格森發言不多,但他認真吸取了這些一兩小時的課上讨論的一切,感覺他來到了一座思想的天堂,他很快就明白盡管他在過去十年或十二年裡讀了不少書,但依然幾乎一無所知,所以凡是布置下來的課文他都會勤奮地讀完,一周幾百頁,有時甚至超過了一千頁,雖然經常讀得磕磕絆絆,但至少浏覽了以前那些讀不下去的書和詩(《米德爾馬契》《上帝之城》,和佩吉、克洛岱爾、佩斯那些枯燥無味的浮誇之作),有時候甚至超标完成任務(比如雖然要求讀的選段加起來隻占半本書,但他卻啃完了整部《堂吉诃德》,誰不想讀完這部所有偉大作品中最精彩最強大的作品呢?)。
秋季學期開始兩個星期後,他父母開車從紐瓦克過來,帶他和艾米去綠樹餐廳吃晚飯,那是阿姆斯特丹大道上一家實惠的匈牙利餐廳,弗格森越來越喜歡這裡,後來幹脆給它起名叫好吃城,當他聊起他有多喜歡正在上的那些課,以及他現在的人生要務就是讀書和寫他讀過的那些書(!)有多令他難以置信時,他母親講了他出生之前的幾個月裡她自己經曆的那場大冒險,每天躺在床上無所事事,隻能看書,米爾德裡德推薦的所有好書,幾十本斯坦利為她從圖書館借來的作品,至今還會讓她想起來,這麼多年過去了,其中的很多書依然曆曆在目。
在弗格森的記憶裡,他母親似乎除了幾本驚悚小說和一些有關藝術、攝影的書以外沒讀過任何作品,這幅畫面讓他很感動,他年輕、待産的母親整日躺在紐瓦克的第一間公寓裡,把書支在她越來越大的肚子上,而肚子裡面不是别人,正是尚未出生的他自己,是啊,他母親說,回想着那些往昔的日子,臉上挂着溫暖的笑容,我懷着你的時候讀了那麼多書,你怎麼可能不愛書呢? 弗格森大笑起來。
别笑,阿奇,他父親說,這就是生物學家所謂的潛移默化。
或者靈魂轉世,艾米說。
弗格森的母親看上去一頭霧水。
精神錯亂[2]?她說。
我們到底在說什麼? 就是靈魂的輪回,弗格森解釋道。
那倒是的,他母親說,我一直都這麼跟你說的。
我的靈魂在你的靈魂裡,阿奇,而且永遠都會在,就算我的肉體沒了之後也還會在。
可别這麼想,弗格森說。
我已經和樓上的兄弟們約好了,他們答應我,你會永遠活着。
好課程,好教師,好同學,但哥倫比亞的體驗也不全都讓人愉快,這裡讓弗格森最不喜歡的,是常春藤盟校那種頑固的自負,是它因循守舊的規章和僵化嚴格的制度,以及對學生的幸福毫無興趣。
所有權力都掌握在校方管理層手裡,沒有正當程序或者毫無偏袒之心的調查委員會來監督懲戒事務,他們随時都可以把你開除,而不必提供任何理由。
倒不是說弗格森打算惹麻煩,而是時間後來證明了别人會,當大批學生在1968年春天決定鬧事後,全校一下子就失控了。
這是後話。
弗格森很高興待在紐約,很高興和艾米一起待在艾米的紐約,終于成了二十世紀之都的全職居民,不過,盡管他已經熟悉哥倫比亞周邊的環境,或者說在一定程度上有所熟悉,但生活在這裡之後他才終于看到晨邊高地的真實模樣:一片傷痕累累、正在崩潰的貧窮與絕望之地,一棟接一棟破舊不堪的建築,其中的大部分公寓在住人的同時,還住着小老鼠、大老鼠和蟑螂。
肮髒的街道上通常遍地是無人清理的垃圾,走在街上的行人有一多半都瘋了,或者快要瘋了,或者正從精神崩潰中恢複過來。
整個街區也是紐約那些靈魂迷失之人的聚集點,弗格森每天都會經過十幾個男男女女,正在全神貫注地和一些看不見或者不存在的人聊些什麼深奧費解的東西。
那個獨臂流浪漢,提着鼓鼓囊囊的購物袋,弓着佝偻的身軀低頭盯着人行道,用微弱、粗重的聲音悄聲咒罵着什麼。
那個胡子拉碴的侏儒,蹲在阿姆斯特丹大道旁邊小巷裡的各個門口,拿着一塊放大鏡的殘片看《猶太前進日報》。
那個穿着睡衣遊來蕩去的胖女人。
百老彙大街中央的安全島上那些醉鬼、老人和瘋子,擠在地鐵格栅上方的長椅上肩并肩坐着,各自默默地盯着遠方。
肮髒的紐約。
電線與死亡的紐約。
還有那個被大家喚作“呀木基哥”的老頭,這個瘋子每天站在堅果滿滿門前的角落裡,翻來覆去地念着吆喂、呀木噗基,就像個慷慨陳詞的老派演說家,被冠以呀木基或艾米什博士的頭銜,自稱是拿破侖的兒子,自稱是彌賽亞,一個忠誠的美國愛國者,去哪兒都帶着他的美國國旗,天冷的時候會把國旗當成大披巾披在肩上。
還有腦袋秃得像顆子彈的大小孩波比,整日就是給百老彙和113街上的拉爾夫打字機商店老闆跑腿兒,伸着胳膊假裝自己是架飛機,在人行道上飛速奔跑,一邊在人流中左躲右閃,一邊嘴裡發出B-52戰鬥機的引擎在全速飛行時制造出的巨大聲響。
還有沒毛的薩姆·斯坦伯格,永遠都在的薩姆·S.,每天早晨要換兩次地鐵,從布朗克斯來百老彙或者去漢密爾頓樓前賣糖果,但也是為了賣他那些一塊錢一張的畫,用記号筆在洗衣店用來撐平襯衫的硬紙闆上粗制濫造的小作品,沖着任何一個會聽他說話的人大喊,喂,先生,有新畫了,美麗的新畫,世界上最美麗的畫。
以及和諧酒店這個大謎團,一座服務窮困潦倒之人的破落酒店,矗立在百老彙和110街的街角,是周圍街區最高的樓,磚牆上用四分之一英裡外都看得清楚的大字寫着酒店的口号,而且絕對可以算作世界上最讓人哭笑不得的矛盾修辭:和諧酒店——在這裡,入住是一種樂趣。
上西區的北邊是一個崩壞的世界,習慣了一段之間後,他才讓自己的心腸硬起來,逐漸對他這塊新地盤上的肮髒與苦難變得麻木,不過高地上并不是一切都那麼慘淡,年輕人也會在大街上出沒,巴納德學院和茱莉亞音樂學院的漂亮女生時常出現在風景中,像幻象或者夢中的精靈一樣從他身旁飄然而過,在114和116大街之間的百老彙還有書店可以閑逛,而拐過角,在115街的台階下面,甚至還有一家專門賣外文書的地下室書店,弗格森會在裡面的法國詩歌區翻上半個小時,往南走二十和二十五個街區,可以到塔利亞和紐約客,這兩家劇院會放映最好的新老電影,他可以去一家叫大學小店的便宜飯館,一邊聽自動點唱機上播放的伊迪絲·琵雅芙,一邊吃着便宜的早餐把自己喂飽,順便再和那位又肥又邋遢、頭發漂成金色、老叫他寶貝兒的女服務員聊聊天,想休息十分鐘喝杯咖啡,可以去堅果滿滿,想填飽肚子吃個漢堡,可以去校長漢堡店(受過大學教育的漢堡),想吃古巴炖牛肉喝意式濃咖啡,可以去專長古巴菜和中國菜的伊黛爾,就在108和109街之間的百老彙上,想吃匈牙利紅燴牛肉和餃子,可以去好吃城,後面這家他和艾米經常去吃晚飯,以至于胖胖的夫妻老闆後來開始給他們提供免費點心,不過在這個崩壞的地方,最核心的躲藏之處,是西區燒烤酒吧,坐落在113和114大街之間的百老彙上,裡面有打磨光滑的橡木做成的橢圓形大吧台,沿北牆和東牆有可供四人或六人就座的隔間,後屋裡則有可移動的大椅和大桌。
前一年艾米已經帶他來過西區,但現在弗格森自己成了這裡的常住居民,這個燈光黯淡的老酒吧很快就成了他的主要出入場所,白天是自習室,晚上是會客室,成了他的第二個家。
但讓他感興趣的并不是啤酒或者波旁酒,而是聊天,有機會與他在《觀察報》和《哥倫比亞評論》結交的朋友聊天,和艾米那些對政治感興趣的朋友以及各種西區的常客聊天,酒水隻不過是液體道具,慢慢地啜飲,好繼續坐在隔間裡,因為這是弗格森有生以來第一次周圍有了一群他想與之聊天的人,不僅僅隻有艾米了,過去的兩年裡她是他唯一能說話的人,他生命裡唯一一個值得說話的人,但現在這樣的人有了好幾個,有了很多,在西區參與的那些對話,對他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