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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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被分配到了全校最新的宿舍樓卡曼樓十層的一間屋子,但弗格森拆完大包小包,把東西都歸置好後,走到北面幾十碼外那座臨近的宿舍樓佛納德樓,坐電梯上到六樓,在617室前面站了一會兒,又下了樓,往東沿着巴特勒圖書館旁邊的磚路,去了第三座宿舍樓約翰·傑伊樓,坐電梯上到十二樓,在1231室前面站了一會兒。
1929年和1930年在哥倫比亞大學讀書時,費德裡科·加西亞·洛爾卡曾經在這兩間宿舍裡住過。
他就是在佛納德樓的617室和約翰·傑伊樓的1231室裡,創作了《在哥倫比亞大學獨處之詩》《回到城市》《沃爾特·惠特曼頌》(肮髒的紐約/電線與死亡的紐約),以及其他大部分收錄在《詩人在紐約》中的詩作。
這本書最終出版于1940年,也就是洛爾卡被弗朗哥的爪牙打死并扔進萬人坑四年之後。
聖地。
過了兩個小時,弗格森走到百老彙和西116街上的“堅果滿滿”咖啡廳與艾米碰頭,這裡售賣的是天上才有的咖啡,據說連洛克菲勒的錢都買不到比這更好喝的(反正電視廣告是這麼說的),而且堅果滿滿還聘請了洛克菲勒州長的朋友傑基·羅賓森擔任該公司的副總裁和人力總監,艾米和弗格森琢磨了一會兒這些亂七八糟的古怪事實——在南美洲擁有咖啡種植園,無處不在的納爾遜·洛克菲勒,從棒球場上退下來的傑基·羅賓森,雖然相對還算年輕,頭發已經全白了,還有在紐約連鎖的八十家咖啡廳,為他們工作的基本上都是黑人——艾米伸出胳膊抱住弗格森的肩膀拉到身旁,問他現在上了大學,終于成了自由人的感覺如何。
太好了,我的愛,簡直妙不可言,他一邊說一邊親吻艾米的脖子、耳朵和眉毛——隻有一個小細節除外,他剛到學校一小時,臉就差點兒挨了拳頭。
他指的是哥倫比亞的一項傳統,在迎新周期間,入學新生會被強制要求佩戴淡藍色的無檐小便帽(前面繡了入學年份,這次是荒唐可笑的六九屆),在弗格森看來這是個令人作嘔的傳統,幾十年前就該廢除了,簡直像是回到十九世紀的富家子弟開始本科生活那種丢臉的儀式,他也沒招誰惹誰,弗格森說,正在院子裡慢悠悠地走,準備去什麼地方,胸前還别着表明他是新生的名牌,結果撞見了兩個高年級學生,就是所謂的導生,職責是幫助大一新生熟悉校園環境,但這倆留着短發、穿着粗花呢西裝、打着領帶的傻大個兒,應該是校橄榄球隊的線上球員,沒什麼興趣幫助弗格森熟悉環境,反倒攔住問他為什麼沒有戴他的便帽,口氣聽來更像是不友好的警察而不是友好的學生,弗格森不客氣地告訴他們,帽子在樓上他的宿舍裡,但是他那天或者那周任何一天的任何時候他都不打算戴,這時其中一個警察罵了他一句慫貨[1],命令他回屋去取。
抱歉,弗格森說,如果你這麼想要那帽子,自己去取好了,這句回應惹毛了那位導生,有那麼一刻,弗格森還以為他們會把他拖到一邊暴打一頓,但另一個警察叫他的朋友冷靜一下,弗格森沒有繼續這場對峙,而是轉身走掉了。
你的第一堂男校親密關系組織的人類學課,艾米說,你現在屬于的這個世界被分成了三個群體。
兄弟會成員和運動員愣頭青,他們大概占人數的三分之一,埋頭苦讀的書呆子,又占了三分之一,還有慫貨,占了最後三分之一。
你,親愛的阿奇,我很高興地說,是個慫貨。
盡管你以前是個運動員。
或許吧,弗格森說,但卻是長着慫貨心的運動員。
而且,也許還有——我隻是在猜測——書呆子的頭腦。
天上才有的咖啡被端到了他們面前的吧台上,弗格森正打算喝第一口時,一個年輕人走了進來,沖艾米笑了笑,這個年輕人中等身材,留着淩亂的長發,毫無疑問是個慫貨,弗格森現在似乎屬于的那個群體的一員,因為頭發的長度(據艾米講)是區分慫貨、運動員和書呆子的要素之一,不過是清單上最不重要的一個,排在前面的因素包括左傾政治傾向(反戰、支持民權),相信藝術和文學,懷疑一切形式的體制權威。
好了,艾米說,萊斯來了。
我就知道他會來的。
萊斯是個名叫萊斯·高茨曼的大三學生,艾米的普通朋友,事實上頂多是個泛泛之交,但百老彙兩邊的每個人都知道艾米·施奈德曼是誰,萊斯那天下午來堅果滿滿,同意作為艾米送給弗格森上大學第一天的接風禮,因為弗格森六個月前來學校時讀過一句他覺得有趣又興奮的詩——穩定的炮,對你有好處——而他,萊斯·高茨曼,就是那句詩的作者。
弗格森從高凳上站起身,握了握詩人的手。
噢,那個啊,萊斯說,當時可能覺得挺好玩。
現在也很好玩,弗格森說,而且粗俗無禮,至少對某些人,或者說大多數人來說是,但同時也是一個無法否認的事實聲明。
萊斯謙虛地笑了笑,來回看看艾米又看看弗格森好幾次,然後說:艾米跟我說你寫詩。
你要願意,可以挑幾首拿到《哥倫比亞評論》看看。
改天過來,直接敲門就行。
菲利斯·布斯樓,三層,有人在大吵大叫的那間辦公室就是。
10月16号,弗格森和艾米參加了他們的第一場反戰遊行,這場由第五大道越南和平遊行委員會組織的示威抗議活動吸引了上萬人參加,從毛派學生激進分子到正統派猶太教拉比都有,數量之巨,除了在棒球或橄榄球體育場裡,他們倆還從沒在如此規模的人堆裡待過,在那個陽光明媚的星期六下午,在紐約初秋的湛藍天空下,遊行隊伍走過了第五大道,然後往東向聯合國大廈進發,有些人在唱歌,有些人在喊口号,但大多數隻是在默默地走,弗格森和艾米也選擇了這種遊行方式,拉着手,肩并肩默默走着,一群群沒有參加遊行的人,坐在中央公園的低矮圍牆上,鼓掌或大聲鼓勵,而另一群人,支持戰争的那一派,或者說弗格森最終将之視為反反戰人士的那些人,則吼着各種侮辱、謾罵之語,并且有好幾次向遊行隊伍投擲生雞蛋,或者跑到人群裡對他們拳打腳踢,或者往他們身上潑紅油漆。
兩個星期後,在所謂的支持美國對越戰争日當天,支持戰争的人和反反戰力量在紐約城舉行了他們自己的遊行,一群當選的官員還站在高高的觀望台上,不停為他們面前走過的兩萬五千人加油助威。
仗打到那會兒,沒幾個美國人願意承認他們的政府犯了錯,但部署在越南的美國作戰部隊已達到十八萬,代号滾雷行動的轟炸已進行到第八個月,随着美軍部隊開始進攻,士兵陣亡人數從茱萊和德浪河谷戰役中不斷傳來,約翰遜、麥克納馬拉和威斯特摩蘭向美國民衆保證的那種迅速的必然勝利,似乎越來越不确定。
8月底,國會通過一項法律,規定任何毀壞義務兵役證件的人一旦被定罪,将會受到五年監禁的懲罰,并處高達一萬美元的罰金。
即便如此,随着抵制征兵運動擴展到全國,年輕人還是不斷在公共抗議中燒毀他們的征兵證。
在弗格森和艾米去第五大道遊行的前一天,三百人聚集在白廳大街的武裝部隊征召中心前,目睹了二十二歲的戴維·米勒劃着火柴點燃他的征兵證,成為第一個反抗新聯邦法的人。
10月28号,四名年輕人試圖在弗利廣場複制米勒的行為,但卻遭到了一群搗亂分子和警方的圍攻。
随後的那周,在聯合廣場的示威活動中,五名年輕人正準備焚燒他們的征兵證時,一個反反戰的年輕人從人群中跳出來,拿着滅火器向他們一頓狂噴,當五名渾身濕透的年輕人最終設法點着了他們的征兵證,數百人站在警方設置的路障之後高喊道:“大快我心,炸平河内!” 他們還吼道:“燒自己,不要燒證!”這個醜惡的口号,指的是四天前一名反戰的貴格會和平主義者在五角大樓外自焚的事情。
三十一歲的諾曼·莫裡森,三個年幼孩子的父親,在讀到一位法國天主教牧師講述他目睹自己的越南教民被凝固汽油彈爆炸後濺射的火焰燒死的報道後,驅車從巴爾的摩的家來到華盛頓特區,坐在離羅伯特·麥克納馬拉的辦公室窗戶不到五十碼遠的地方,渾身澆上煤油,然後将自己點燃,以這種無聲的抗議來反對戰争。
目擊者說火焰沖到了十英尺高,與凝固汽油從飛機上扔下來後制造的火焰程度相當。
燒自己,不要燒證。
艾米說對了。
越南這個小到幾乎看不見的麻煩,最終變成了一場比朝鮮戰争還大,比第二次世界大戰後的任何戰争都大的沖突,而且還在一天天持續擴大,每個小時都有更多的士兵被運到世界另一端那個遙遠凋敝的國家,阻止北越占領南越,以抵抗共産主義的威脅,二十萬,四十萬,五十萬,弗格森的同齡人被遣送到了從未聽說過或者能在地圖上找到的叢林和村莊,而且跟朝鮮戰争和二戰不同的是,那兩場戰争都是在美國本土千裡之外的地方打,但這場戰争卻是同時發生在越南和國内。
反對軍事介入的理由在弗格森看來是如此清晰,在邏輯上如此有說服力,在經過對事實的徹底審視後簡直不言自明,所以他很費解為什麼還會有人支持這場戰争。
但支持的人有幾百萬,而且比反對的幾百萬人到這時還多出了好幾百萬,在支持戰争的人和反反戰人士眼中,任何反對政府決策的人都是敵對分子,這種美國人已經沒有資格再稱自己是美國人。
每次他們看到又有反對者甘冒坐五年牢的風險燒掉自己的征兵證,就會高喊叛徒和共産渣滓,但弗格森佩服這些男孩子,将他們視為最勇敢、最有原則的美國人。
他會堅定地站在他們背後,會去參加反戰遊行,直到最後一名士兵回家,但他永遠不可能成為他們中的一個,永遠無法與他們并肩站在一起,因為他左手的大拇指沒了,這替他免除了很多同學會面臨的威脅,不用一畢業就被拉去做征兵體檢。
藐視征兵這種事不适合殘疾或者殘障人士,隻适合身體健康的人,适合那些可以算作好兵料子的人,而且,為什麼要為了一個毫無意義的表态去冒蹲監獄的險?這是孤獨的處境,他經常感覺,仿佛他是一個甚至被别的被流放者放逐的被流放者,因此,做他自己帶有一種恥辱感,但無論願意與否,車禍都為他免除了未來那場掙紮,不用再選擇是抵抗還是逃跑,在熟識的人當中,隻有他不用生活在接下來會發生什麼的恐懼中,當然這也讓他在這個太多人都失衡跌倒的時期裡穩穩地站着,因為到了1965年9月和10月,全國已經分裂成兩半,從那之後,已經很難不在說美國的同時聯想到瘋狂一詞。
我們要拯救村莊,就得先毀滅它。
接着,11月9号,即諾曼·莫裡森在五角大樓外自焚一周之後,也就是弗格森在哥倫比亞的第一個學期差不多已經過去六周,還在摸索着向前,不太确定大學是否真如他人吹捧的那樣好時,紐約的燈火突然全熄滅了。
時間是下午五點二十七分,在十三分鐘内,美國東北部約八萬平方英裡的區域失去了電力,導緻三千萬人陷入一片黑暗,其中包括紐約城八十萬正坐地鐵下班回家的乘客。
倒黴的弗格森,這時似乎已經精通在錯誤的時間出現在錯誤的地點這門技藝,正獨自站在向卡曼樓十層上行的電梯裡。
他原本準備把幾本書扔回宿舍,順便換件厚點兒的外套,但他沒打算在宿舍待多久,因為他和艾米約好了六點鐘在她的公寓做意大利細面條,一起吃完飯以後他要看一下艾米當天下午完成的一篇曆史論文,有十五頁,講的是1866年發生在芝加哥的秣市騷亂,這是她每次寫完論文之後他都會提供的編輯服務,因為在她把作業交上去之前,她說,他先看一下會讓她更安心。
那之後,他們準備坐在客廳的沙發上,花一兩個小時預習明天要上的課(弗格森的是修昔底德,艾米是約翰·斯圖爾特·穆勒),再之後,如果有心情的話,他們會沿百老彙走到西區酒吧,來一兩杯啤酒,如果有朋友碰巧也在就聊聊天,在酒吧坐夠以後,他們會回到公寓,在艾米那張不大但舒适宜人的床上度過又一個夜晚。
他始終不太确定哪個先發生,是電梯突然先停住,還是燈先熄滅,或者兩件事同時發生,頭頂的熒光燈忽閃幾下,周圍的電梯轎廂猛的一震,嘶嘶聲之後是咣當聲,咣當聲之後是嘶嘶聲,或者嘶嘶和咣當一起,但不管是怎麼發生的,速度都很快,兩秒鐘内燈全滅了,電梯也停了下來。
弗格森被困在六層和七層中間的什麼地方,在接下
1929年和1930年在哥倫比亞大學讀書時,費德裡科·加西亞·洛爾卡曾經在這兩間宿舍裡住過。
他就是在佛納德樓的617室和約翰·傑伊樓的1231室裡,創作了《在哥倫比亞大學獨處之詩》《回到城市》《沃爾特·惠特曼頌》(肮髒的紐約/電線與死亡的紐約),以及其他大部分收錄在《詩人在紐約》中的詩作。
這本書最終出版于1940年,也就是洛爾卡被弗朗哥的爪牙打死并扔進萬人坑四年之後。
聖地。
過了兩個小時,弗格森走到百老彙和西116街上的“堅果滿滿”咖啡廳與艾米碰頭,這裡售賣的是天上才有的咖啡,據說連洛克菲勒的錢都買不到比這更好喝的(反正電視廣告是這麼說的),而且堅果滿滿還聘請了洛克菲勒州長的朋友傑基·羅賓森擔任該公司的副總裁和人力總監,艾米和弗格森琢磨了一會兒這些亂七八糟的古怪事實——在南美洲擁有咖啡種植園,無處不在的納爾遜·洛克菲勒,從棒球場上退下來的傑基·羅賓森,雖然相對還算年輕,頭發已經全白了,還有在紐約連鎖的八十家咖啡廳,為他們工作的基本上都是黑人——艾米伸出胳膊抱住弗格森的肩膀拉到身旁,問他現在上了大學,終于成了自由人的感覺如何。
太好了,我的愛,簡直妙不可言,他一邊說一邊親吻艾米的脖子、耳朵和眉毛——隻有一個小細節除外,他剛到學校一小時,臉就差點兒挨了拳頭。
他指的是哥倫比亞的一項傳統,在迎新周期間,入學新生會被強制要求佩戴淡藍色的無檐小便帽(前面繡了入學年份,這次是荒唐可笑的六九屆),在弗格森看來這是個令人作嘔的傳統,幾十年前就該廢除了,簡直像是回到十九世紀的富家子弟開始本科生活那種丢臉的儀式,他也沒招誰惹誰,弗格森說,正在院子裡慢悠悠地走,準備去什麼地方,胸前還别着表明他是新生的名牌,結果撞見了兩個高年級學生,就是所謂的導生,職責是幫助大一新生熟悉校園環境,但這倆留着短發、穿着粗花呢西裝、打着領帶的傻大個兒,應該是校橄榄球隊的線上球員,沒什麼興趣幫助弗格森熟悉環境,反倒攔住問他為什麼沒有戴他的便帽,口氣聽來更像是不友好的警察而不是友好的學生,弗格森不客氣地告訴他們,帽子在樓上他的宿舍裡,但是他那天或者那周任何一天的任何時候他都不打算戴,這時其中一個警察罵了他一句慫貨[1],命令他回屋去取。
抱歉,弗格森說,如果你這麼想要那帽子,自己去取好了,這句回應惹毛了那位導生,有那麼一刻,弗格森還以為他們會把他拖到一邊暴打一頓,但另一個警察叫他的朋友冷靜一下,弗格森沒有繼續這場對峙,而是轉身走掉了。
你的第一堂男校親密關系組織的人類學課,艾米說,你現在屬于的這個世界被分成了三個群體。
兄弟會成員和運動員愣頭青,他們大概占人數的三分之一,埋頭苦讀的書呆子,又占了三分之一,還有慫貨,占了最後三分之一。
你,親愛的阿奇,我很高興地說,是個慫貨。
盡管你以前是個運動員。
或許吧,弗格森說,但卻是長着慫貨心的運動員。
而且,也許還有——我隻是在猜測——書呆子的頭腦。
天上才有的咖啡被端到了他們面前的吧台上,弗格森正打算喝第一口時,一個年輕人走了進來,沖艾米笑了笑,這個年輕人中等身材,留着淩亂的長發,毫無疑問是個慫貨,弗格森現在似乎屬于的那個群體的一員,因為頭發的長度(據艾米講)是區分慫貨、運動員和書呆子的要素之一,不過是清單上最不重要的一個,排在前面的因素包括左傾政治傾向(反戰、支持民權),相信藝術和文學,懷疑一切形式的體制權威。
好了,艾米說,萊斯來了。
我就知道他會來的。
萊斯是個名叫萊斯·高茨曼的大三學生,艾米的普通朋友,事實上頂多是個泛泛之交,但百老彙兩邊的每個人都知道艾米·施奈德曼是誰,萊斯那天下午來堅果滿滿,同意作為艾米送給弗格森上大學第一天的接風禮,因為弗格森六個月前來學校時讀過一句他覺得有趣又興奮的詩——穩定的炮,對你有好處——而他,萊斯·高茨曼,就是那句詩的作者。
弗格森從高凳上站起身,握了握詩人的手。
噢,那個啊,萊斯說,當時可能覺得挺好玩。
現在也很好玩,弗格森說,而且粗俗無禮,至少對某些人,或者說大多數人來說是,但同時也是一個無法否認的事實聲明。
萊斯謙虛地笑了笑,來回看看艾米又看看弗格森好幾次,然後說:艾米跟我說你寫詩。
你要願意,可以挑幾首拿到《哥倫比亞評論》看看。
改天過來,直接敲門就行。
菲利斯·布斯樓,三層,有人在大吵大叫的那間辦公室就是。
10月16号,弗格森和艾米參加了他們的第一場反戰遊行,這場由第五大道越南和平遊行委員會組織的示威抗議活動吸引了上萬人參加,從毛派學生激進分子到正統派猶太教拉比都有,數量之巨,除了在棒球或橄榄球體育場裡,他們倆還從沒在如此規模的人堆裡待過,在那個陽光明媚的星期六下午,在紐約初秋的湛藍天空下,遊行隊伍走過了第五大道,然後往東向聯合國大廈進發,有些人在唱歌,有些人在喊口号,但大多數隻是在默默地走,弗格森和艾米也選擇了這種遊行方式,拉着手,肩并肩默默走着,一群群沒有參加遊行的人,坐在中央公園的低矮圍牆上,鼓掌或大聲鼓勵,而另一群人,支持戰争的那一派,或者說弗格森最終将之視為反反戰人士的那些人,則吼着各種侮辱、謾罵之語,并且有好幾次向遊行隊伍投擲生雞蛋,或者跑到人群裡對他們拳打腳踢,或者往他們身上潑紅油漆。
兩個星期後,在所謂的支持美國對越戰争日當天,支持戰争的人和反反戰力量在紐約城舉行了他們自己的遊行,一群當選的官員還站在高高的觀望台上,不停為他們面前走過的兩萬五千人加油助威。
仗打到那會兒,沒幾個美國人願意承認他們的政府犯了錯,但部署在越南的美國作戰部隊已達到十八萬,代号滾雷行動的轟炸已進行到第八個月,随着美軍部隊開始進攻,士兵陣亡人數從茱萊和德浪河谷戰役中不斷傳來,約翰遜、麥克納馬拉和威斯特摩蘭向美國民衆保證的那種迅速的必然勝利,似乎越來越不确定。
8月底,國會通過一項法律,規定任何毀壞義務兵役證件的人一旦被定罪,将會受到五年監禁的懲罰,并處高達一萬美元的罰金。
即便如此,随着抵制征兵運動擴展到全國,年輕人還是不斷在公共抗議中燒毀他們的征兵證。
在弗格森和艾米去第五大道遊行的前一天,三百人聚集在白廳大街的武裝部隊征召中心前,目睹了二十二歲的戴維·米勒劃着火柴點燃他的征兵證,成為第一個反抗新聯邦法的人。
10月28号,四名年輕人試圖在弗利廣場複制米勒的行為,但卻遭到了一群搗亂分子和警方的圍攻。
随後的那周,在聯合廣場的示威活動中,五名年輕人正準備焚燒他們的征兵證時,一個反反戰的年輕人從人群中跳出來,拿着滅火器向他們一頓狂噴,當五名渾身濕透的年輕人最終設法點着了他們的征兵證,數百人站在警方設置的路障之後高喊道:“大快我心,炸平河内!” 他們還吼道:“燒自己,不要燒證!”這個醜惡的口号,指的是四天前一名反戰的貴格會和平主義者在五角大樓外自焚的事情。
三十一歲的諾曼·莫裡森,三個年幼孩子的父親,在讀到一位法國天主教牧師講述他目睹自己的越南教民被凝固汽油彈爆炸後濺射的火焰燒死的報道後,驅車從巴爾的摩的家來到華盛頓特區,坐在離羅伯特·麥克納馬拉的辦公室窗戶不到五十碼遠的地方,渾身澆上煤油,然後将自己點燃,以這種無聲的抗議來反對戰争。
目擊者說火焰沖到了十英尺高,與凝固汽油從飛機上扔下來後制造的火焰程度相當。
燒自己,不要燒證。
艾米說對了。
越南這個小到幾乎看不見的麻煩,最終變成了一場比朝鮮戰争還大,比第二次世界大戰後的任何戰争都大的沖突,而且還在一天天持續擴大,每個小時都有更多的士兵被運到世界另一端那個遙遠凋敝的國家,阻止北越占領南越,以抵抗共産主義的威脅,二十萬,四十萬,五十萬,弗格森的同齡人被遣送到了從未聽說過或者能在地圖上找到的叢林和村莊,而且跟朝鮮戰争和二戰不同的是,那兩場戰争都是在美國本土千裡之外的地方打,但這場戰争卻是同時發生在越南和國内。
反對軍事介入的理由在弗格森看來是如此清晰,在邏輯上如此有說服力,在經過對事實的徹底審視後簡直不言自明,所以他很費解為什麼還會有人支持這場戰争。
但支持的人有幾百萬,而且比反對的幾百萬人到這時還多出了好幾百萬,在支持戰争的人和反反戰人士眼中,任何反對政府決策的人都是敵對分子,這種美國人已經沒有資格再稱自己是美國人。
每次他們看到又有反對者甘冒坐五年牢的風險燒掉自己的征兵證,就會高喊叛徒和共産渣滓,但弗格森佩服這些男孩子,将他們視為最勇敢、最有原則的美國人。
他會堅定地站在他們背後,會去參加反戰遊行,直到最後一名士兵回家,但他永遠不可能成為他們中的一個,永遠無法與他們并肩站在一起,因為他左手的大拇指沒了,這替他免除了很多同學會面臨的威脅,不用一畢業就被拉去做征兵體檢。
藐視征兵這種事不适合殘疾或者殘障人士,隻适合身體健康的人,适合那些可以算作好兵料子的人,而且,為什麼要為了一個毫無意義的表态去冒蹲監獄的險?這是孤獨的處境,他經常感覺,仿佛他是一個甚至被别的被流放者放逐的被流放者,因此,做他自己帶有一種恥辱感,但無論願意與否,車禍都為他免除了未來那場掙紮,不用再選擇是抵抗還是逃跑,在熟識的人當中,隻有他不用生活在接下來會發生什麼的恐懼中,當然這也讓他在這個太多人都失衡跌倒的時期裡穩穩地站着,因為到了1965年9月和10月,全國已經分裂成兩半,從那之後,已經很難不在說美國的同時聯想到瘋狂一詞。
我們要拯救村莊,就得先毀滅它。
接着,11月9号,即諾曼·莫裡森在五角大樓外自焚一周之後,也就是弗格森在哥倫比亞的第一個學期差不多已經過去六周,還在摸索着向前,不太确定大學是否真如他人吹捧的那樣好時,紐約的燈火突然全熄滅了。
時間是下午五點二十七分,在十三分鐘内,美國東北部約八萬平方英裡的區域失去了電力,導緻三千萬人陷入一片黑暗,其中包括紐約城八十萬正坐地鐵下班回家的乘客。
倒黴的弗格森,這時似乎已經精通在錯誤的時間出現在錯誤的地點這門技藝,正獨自站在向卡曼樓十層上行的電梯裡。
他原本準備把幾本書扔回宿舍,順便換件厚點兒的外套,但他沒打算在宿舍待多久,因為他和艾米約好了六點鐘在她的公寓做意大利細面條,一起吃完飯以後他要看一下艾米當天下午完成的一篇曆史論文,有十五頁,講的是1866年發生在芝加哥的秣市騷亂,這是她每次寫完論文之後他都會提供的編輯服務,因為在她把作業交上去之前,她說,他先看一下會讓她更安心。
那之後,他們準備坐在客廳的沙發上,花一兩個小時預習明天要上的課(弗格森的是修昔底德,艾米是約翰·斯圖爾特·穆勒),再之後,如果有心情的話,他們會沿百老彙走到西區酒吧,來一兩杯啤酒,如果有朋友碰巧也在就聊聊天,在酒吧坐夠以後,他們會回到公寓,在艾米那張不大但舒适宜人的床上度過又一個夜晚。
他始終不太确定哪個先發生,是電梯突然先停住,還是燈先熄滅,或者兩件事同時發生,頭頂的熒光燈忽閃幾下,周圍的電梯轎廂猛的一震,嘶嘶聲之後是咣當聲,咣當聲之後是嘶嘶聲,或者嘶嘶和咣當一起,但不管是怎麼發生的,速度都很快,兩秒鐘内燈全滅了,電梯也停了下來。
弗格森被困在六層和七層中間的什麼地方,在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