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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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個想當醫生的小男孩去哪兒了?事情怎麼會鬧到這種地步? 反正在弗格森的腦子裡,他父親對他就是這種看法,如果說他确實想起過他的話,而在以父親的口吻寫下的兩三頁獨白中,弗格森費盡心機地想搞清楚他父親的思維方式,他深挖細查,試着回憶他所了解的幾件有關斯坦利·弗格森早年生活的事迹,比如他祖父被殺害之後那些一貧如洗、艱難困苦的年月,他那位動辄大吼大叫、歇斯底裡的祖母控制了整個家族,接着,他父親的兩個哥哥莫名其妙地搬到了加利福尼亞,而原因從未詳細解釋也從未徹底搞清過,以及在那之後,他父親決心成為地球上最有錢的人,這位偉大的利潤先知,就像别人信仰上帝或者性愛或者善行一樣,信仰着金錢的力量,把錢看成了救贖和滿足,把錢看成了衡量一切的終極标準,任何拒絕這個信仰的人,要麼是傻子要麼是懦夫,他的前妻和兒子絕對是傻子和懦夫,腦子裡充斥着小說和低俗的好萊塢電影瞎編亂造的浪漫鬼話,對于發生的這些事情,他的前妻負有主要責任,是他曾經摯愛的露絲,讓兒子把頭從他父親身上扭開,給他灌輸了各種優柔寡斷的胡說八道,什麼發現他的真我,鑄造他自己的獨特命運,現在再想彌補為時太晚,那孩子沒救了。
不過,這一切還是無法解釋為什麼他父親在電影銀幕和電視屏幕前總是打盹兒,或者為什麼他錢越多,反而越吝啬小氣,每月兩次的晚餐隻會帶兒子去破破爛爛的便宜飯館,或者為什麼他後來會改變主意,沒有賣掉楓林鎮的房子,反而在弗格森和她母親離開後又搬了回去,或者為什麼他費事把《腳底的伴侶》印出來以後,再沒要過弗格森新寫的故事來讀,從沒問過他和他的繼父、繼哥、繼姐在伍德豪爾新月巷的家裡相處如何,從沒問過他想上哪所大學,從沒對肯尼迪遇刺一事發表過任何看法或者對總統遭到槍擊表現出任何關注,弗格森越是努力想深入到他父親的靈魂中,尋找點兒什麼尚未死去或者隔絕起來的東西,就越是一無所獲。
弗格森覺得就連羅森布魯姆先生這樣心思複雜,即便沒有把内心完全封閉,也無疑向世界掩藏了大部分所思所想的人,都比他父親更容易理解。
而且,兩人之間的差别也無法簡單歸結為他父親工作,而羅森布魯姆先生不工作。
丹·施奈德曼也工作。
雖然不像他父親那樣每天要工作十二或者十四個小時,可一周裡也要工作五六天,每天穩穩七八個小時,即便他不是世界上最耀眼的藝術家,但他知道自己的天資有多少,享受他的工作,做得也還不錯,能以他自己所謂的畫匠個體戶身份,馬馬虎虎掙一份生計,當然,不是斯坦利·弗格森那種用耙子劃拉來的大錢,但他反倒有個更開闊的心胸,比如他給新婚妻子買了輛新車(弗格森和艾米考下駕照之後,成了她母親那輛舊龐蒂克的聯合所有人),比如他會在大家過生日時,送上自己親手做的一些精巧的動态飾品或者能轉來轉去的小機械雕塑,比如他會突然帶大家去下館子、聽音樂會、看電影,比如他一視同仁,在給女兒零花錢的時候也堅持要給弗格森一份——每周都會給他們倆,因為他想讓他們把暑期打工賺到的錢存到銀行裡,在高中畢業之前一分錢都别動——但最重要的還是他這個人本身的寬容大量,是他神采飛揚的勁頭和充滿愛意的關切,他的男孩子氣,稀奇古怪的想法,對撲克和各種博弈遊戲的熱情,還有那種有點兒不管明天隻顧當下的莽撞,而所有這一切加在一起的那個人,與弗格森的父親相差如此之大,他這個做兒子/繼子的很難将他們視為同一物種的成員。
還有丹的哥哥吉爾伯特·施奈德曼,就是弗格森那位聰明過人的新大伯,他的努力程度絲毫不亞于任何人,一邊在茱莉亞音樂學院專職教授音樂史,一邊還給很快就将付梓的音樂百科全書撰寫了一條又一條的古典作曲家條目,以及唐姨夫,就是他的好朋友諾亞那位過分嚴肅、有時候脾氣很差的父親,他也工作,而且從來沒停止過工作,在埋頭寫蒙田傳記的同時,每個月還能交出兩篇有時甚至是三篇書評,甚至連阿尼·弗雷澤也工作,這個辍了學、征兵時被列為4-F、偷逃繳稅的前橄榄球運動員拼了命地工作,這一點弗格森很了解,但這并沒有阻止他每天晚上喝六罐盧雲堡啤酒,同時和三個鎮上的三個女孩保持肉體關系。
和他父親在一起時,弗格森會盡量努力不讓自己生氣,雖然他對這個電器大王竟然願意讓丹·施奈德曼給他兒子零花錢感到驚駭不已,于情于理,這錢本來應該由他這個做父親的給,但弗格森懷疑他父親也很惱怒,隻是沒有針對他,而是在生他母親的氣,畢竟,她不但催着他離了婚,還很快又再婚了,舍棄掉他本該對兒子所負的責任後,弗格森的父親不僅得到了他吝啬鬼的獎賞,不想破财時就不破(基本上是任何時候),還獲得了占他前妻的新丈夫便宜的額外快感。
不過是跳蚤表演雜技,小心眼兒的敵意和折磨在胡鬧罷了,他一邊這樣告訴自己,一邊感到心收得越來越緊,或許父親背棄了他的責任也好,因為就算他給弗格森也不會要,他已經決定不再要父親的錢,不想再因此與他起争執,那會被視為敵對行為,幾乎可以算是宣戰了,弗格森可不想跟和他父親吵架,他隻想盡可能安靜地熬過他們的會面,不要生出什麼是非來,不要給他們中的任何一個造成痛苦。
不要他父親的錢——也不打棒球了,因為阿提·弗德曼的鬼魂每天還與他形影相随,而弗格森絕不會食言。
其他運動可以參加,但都沒棒球那麼重要,而高中第一年在校籃球隊預備隊打過前鋒後,弗格森決定第二年不去參加校隊的選拔,為他參與的團體性體育運動畫上了一個突然而決然的句号。
運動曾經對他意味着一切,但那是在他讀過《罪與罰》以前,在他發現與達娜·羅森布魯姆的魚水之歡以前,在他抽過第一根香煙、喝過第一杯酒以前,是在他成為後來那個每晚窩在自己房間裡用文字填滿他寶貴的筆記本以前,雖然他還熱愛運動,永遠都不想放棄運動,但它們已經被降級為閑來無事時的消遣——打打觸身式橄榄球,臨時組隊打打籃球,在新家的地下室打打乒乓,偶爾在星期天上午和丹、他母親和艾米打打網球,多數時候是雙打比賽,要麼是子女對父母,要麼是父女對母子。
休閑娛樂而已,絕非他小時候那種生死攸關的戰鬥。
好好打,出身汗,赢場比賽或者輸場比賽,然後回家沖個澡,抽根煙。
在他眼裡運動仍然很美,尤其是他最在乎的已成禁忌的棒球,他以後再也不能打的棒球,雖然他還會為這支剛剛成立、在法拉盛打主場的球隊呐喊助威,但西方世界的命運已經不再維系于“火車”科爾曼在第九局後半局已經兩次出局、還剩兩人在壘的情況下走到擊球區上了。
在不可避免地被判三振出局後,他的繼父和繼哥唉聲歎氣,但弗格森隻是點點頭或者搖搖頭,然後站起來平靜地關掉電視。
這個世界上的“火車”科爾曼們,生來就隻能三擊不中而出局,要是他不出局的話,大都會隊也就不是大都會隊了。
每個月和他父親吃兩次晚飯,每隔一個月去新羅謝爾和弗德曼夫婦吃一頓晚飯,盡管弗格森依然堅持着這個習慣,但他還是疑慮重重,因為他從來不太明白為什麼阿提的父母會一再邀他來吃飯,更不清楚自己為什麼願意長途跋涉來見他們,因為事實上他并不願意,因為事實上每頓晚飯都讓他恐懼不已。
模糊不清。
他不明白他們的動機,無論是他還是弗德曼夫婦,都不明白他們在做什麼或者為什麼要堅持這麼做,但這個沖動從一開始就存在:葬禮之後,弗德曼夫人伸出雙臂抱住他,告訴他說,他永遠會是這家的一員;弗格森在客廳裡端坐了兩個小時,掙紮着告訴身旁十二歲的西莉亞,他現在就是她哥哥了,以後會一直照顧她。
為什麼他們會說這些話,想這些事——而且這一切都意味着什麼? 他和阿提隻做了一個月的朋友。
這麼長的時間,足夠讓他們變成A.F.雙胞胎,足夠讓他們覺得這将開啟一段長久而親密的友誼,但沒有長到讓他們中的任何一個成為對方家庭的一員。
在他朋友去世的時候,弗格森甚至從沒見過拉爾夫和雪莉·弗德曼。
他甚至不知道他們的名字,但因為他們的兒子從天堂夏令營寫回家的信,他們倒知道他是誰。
那些信很關鍵。
腼腆、寡言的阿提,向他們傾訴了他這位非常好的新朋友,因此他們在見到他之前,就早已認定弗格森非常好了。
接着,阿提死了,三天之後,那個非常好的朋友來參加葬禮,雖不算和他們的兒子一模一樣,但也和他挺像了,高大健壯,同樣有年輕運動員的身形,同樣的猶太背景,同樣在學校成績很好,就在他們失去愛子的時候,這樣一個男孩,一個被他們的兒子喚作兄弟的男孩闖進他們的生活,一定對他們産生了強大的影響,弗格森推測道,一種不可思議的影響,就仿佛他們那個不複存在的兒子以智謀戰勝了諸神,給他們送來了另一個男孩來頂替他,一個來自陽間的調包兒子,換掉了已死的那個,而跟弗格森一直保持聯系,看着他慢慢長大,長成一個男人,他們就像是在見證自己兒子本可以長成的樣子,見證那種讓十五歲男孩不同于十四歲男孩,讓十六歲男孩不同于十五歲男孩,讓十七歲男孩不同于十六歲男孩,讓十八歲男孩不同于十七歲男孩的細微變化。
這很像某種表演,弗格森意識到,每次去新羅謝爾吃又一頓星期天的晚飯,他就得承擔起這份工作,通過做他自己,通過竭力全面、如實地扮演他自己,來假裝做他自己,因為他們都知道這隻是一種遊戲罷了,雖然他們并沒有意識到自己知道,而阿奇也永遠不可能成為阿提,不光因為他不想,還因為活人永遠無法取代死去的。
他們是好人,善良的人,普通的人,他們住在一座白色小房子裡,挨着一條綠樹成行的街道,街上還有其他白色的小房子,裡面住着其他辛勤工作的中産家庭,各家都有兩三個孩子,白色的木質車庫裡都停着一兩輛車。
拉爾夫·弗德曼長得高高瘦瘦,将近五十歲,是位受過專業訓練的藥劑師,新羅謝爾購物區的主街上一共有三家藥店,他擁有最小的那一家。
雪莉·弗德曼長得也高,但不瘦,比丈夫年輕幾歲。
從亨特學院畢業後她在本地的圖書館做兼職,在本州和全國的選舉中為民主黨候選人挨家挨戶拉選票,并且對百老彙音樂劇情有獨鐘。
他們對待弗格森時,秉承着一種默默遵從的态度,這或許讓他有點兒驚訝,但也很感動,再加上出于對他們兒子的忠誠,他繼續接受着他們的邀請,而他們則因為不想失去他,吃晚飯時通常隻是坐在一旁,大部分時間都是讓弗格森來講。
至于西莉亞,她幾乎一言不發,但會聽他說,聽得比她父母都認真,弗格森看着她從一個腼腆、傷心的小姑娘,逐漸長成一個鎮定自若的十六歲少女,突然意識到她才是他不斷回到這裡的原因,因為他一直以來都明白她很聰慧,但現在她也越長越漂亮了,亭亭玉立、四肢修長,有如天鵝一般的美,雖然對他來說她現在還是太小了,但再過個一兩年呢,在弗格森腦海中某個無法進入的幽深之處,嵌着一個尚未成形的想法,他注定要娶西莉亞·弗德曼為妻,他的人生故事需要他娶她為妻,來抵掉她哥哥英年早逝的不公。
他說話這一點很重要,不光是坐在那裡彬彬有禮地寒暄,而是真的說點什麼,盡可能告訴他們有關自己的一切,讓他們了解他是誰,最近幾次來訪他開始越來越多地這樣做,跟他們講他身上發生的事,因為到那會兒,關于阿提可聊的東西已經越來越少,來來回回講同樣的事情太過可怕。
在九個月的時間裡,弗格森親眼看着弗德曼先生的頭發從深棕色變成棕色和灰色混雜,再到多半都是灰色,最終成了滿頭白發,看着阿提的父親變得越來越瘦,而他母親則越來越胖,到1961年10月重了十磅,到1962年3月又重了十五磅,到9月又重了二十磅,他們的身體告訴了弗格森,當他們繼續承受阿提的死時,他們的靈魂發生了什麼。
沒必要再讨論他們的兒子十歲時在少年棒球隊取得的輝煌成績了,沒必要再提起他在科學和數學上得過的A+了,弗格森想出了一個熬過這些晚飯的新策略,那就是把阿提從房間裡趕出去,逼着他們去想别的事情。
隻字未提他為了他們的兒子而放棄棒球的事,隻字未提他對艾米·施奈德曼的那些淫蕩念頭,隻字未提他和達娜·羅森布魯姆的性愛,隻字未提那晚他和艾米的男友邁克·勒布喝高之後吐得滿褲子滿鞋都是,但除了隐藏這些秘密和不檢點外,弗格森着意沒有隐瞞自己,這對少言寡語的他來說是份艱難的任務,但他強迫自己對他們坦誠相待,為他們表演。
從阿提去世到他高中畢業的四年間,弗格森來新羅謝爾吃過二十多頓飯,在飯桌上他聊過很多事,包括他家裡發生的諸多變故(父母離異,母親再婚,和父親關系冷淡),以及有了一堆新親戚之後的怪異體驗,不光多了繼父和哥哥姐姐,還有丹的哥哥吉爾,一個博學多才、讨人喜歡的人,十分關心這個侄子的寫作抱負(你要把能學的一切都學會,阿奇,有一次,他這麼告訴他,然後再把它們忘掉,剩下那些你忘不掉的,将會成為你作品的根基),以及吉爾老是繃着臉的妻子安娜,他的兩個體形豐滿、愛幸災樂禍的女兒瑪格麗特、艾拉,和丹那位脾氣很臭的父親,這個老頭現在住在華盛頓高地某家養老院三層的一間屋子裡,要麼已經瘋了,要麼是癡呆症早期,不過時不時地,他操着跟西格·魯曼一樣的口音,也确實說出過一些令人難忘的話:我希望你們現在都能閉嘴,我好尿尿!他母親再婚的一個最大好處,他告訴他們,是借着一隻在冥冥中把許多不同家庭和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宗系串聯在一起的魔術手,他最好的朋友和因聯姻成為他表兄弟的諾亞·馬克斯,如今也同他的新姐姐和哥哥攀上了親戚,隔了一代還是兩代的聯姻堂親還是表親(沒人說得準到底是哪個),他每次想到這兒都會頭暈——諾亞與艾米同他綁在了同一個混合部落裡!——看到丹·施奈德曼和唐納德·馬克斯如此志趣相投,是個多大的改變啊,這與他父親和唐姨夫的關系完全不同,他父親一點都不喜歡唐姨夫,有一次還說他是個自負的蠢貨,現在多好,弗格森說,盡管他母親和她姐姐米爾德裡德的關系仍然沒有改善,也永遠不會有什麼改善,但至少現在有可能和馬克斯一家坐下來吃頓晚飯,而不會想大喊大叫或者掏出一把槍打死誰了。
從沒和别人講過的事,他可以和他們講,這讓他和他們在一起時成了一個完全不同的人,比他在家或者在學校時更直率有趣,一個能逗人發笑的人,或許這是他一再回到這兒的另一個原因,因為他知道他們想聽他講那些故事,比如有關諾亞的趣聞轶事,他從不會厭倦在聊天時提到諾亞,這位與他共同穿越人生灌木叢的堅定旅伴,獲得了河谷區菲爾德斯頓學校的全額獎學金,那是全城最好的私立學校之一,而且,他又長高了一些,拆掉牙套後還找了個女朋友,平時在菲爾德斯頓導演些戲劇,既有現代的,比如尤奈斯庫的《椅子》和《秃頭歌女》,也有經典的,比如約翰·韋伯斯特的《白魔》(血流成河啊!),還用他那台貝靈巧牌的八毫米攝影機拍些小電影。
不過,他仍然是世界上最狡猾的搗蛋鬼,1964年5月陪着弗格森參加了與他父親兩次會面中的第二次,但那次去的不是便宜飯館,而是可怕的藍谷鄉村俱樂部,弗格森沒多想就接受了邀請,但堅持讓諾亞也一起去,他本以為父親會拒絕這個提議,可父親竟出乎意料地同意了。
就這樣,那個星期天中午,電器大王和倆男孩去了俱樂部吃午飯,諾亞知道弗格森和他父親那些别扭,知道他有多讨厭那個俱樂部,他要嘲諷一下那地方和它代表的東西,來的時候戴了一頂格子圖案的蘇格蘭便帽,上面還有個白色的絨球,一頂大到可笑的帽子,弗格森和他父親看到後笑得前仰後合,這可能是十多年來他們倆唯一一次不約而同地發笑,但諾亞裝得面無表情,這當然更滑稽了,他告訴他們說,這是他第一次來高爾夫俱樂部,他想看起來像個樣子,因為高爾夫是蘇格蘭的運動,因此在球場上打球時,所有高爾夫球手都非得(他真說的是非得)用蘇格蘭的帽子來裝扮自己。
但到了俱樂部之後諾亞鬧得有點兒過頭,或許是因為跟這些他所謂的土豪混在一起讓他很不舒服,也或許是因為他想大聲說出那些弗格森自己永遠不敢說的話,以此表明他們是一條心,當一個肥胖的家夥搖擺地從他們面前走過,指着那頂便帽喊帽子不錯呀,諾亞答道(臉上挂着一個大大的笑),多謝啦,胖砸——好在弗格森的父親走在他們前面,離着三四碼遠沒有聽清,他倆逃過了一劫,否則肯定會被狠狠訓斥一頓。
就這樣,弗格森竟然熬過了藍谷鄉村俱樂部一日遊,第一次沒有企盼自己身在别處。
當然這隻是諾亞的一面而已,他跟弗德曼一家講,滑稽可笑的坐探和調皮搗蛋的小醜,但本質上他是個嚴肅、有想法的人,沒有什麼能比他在肯尼迪遇刺那個周末的表現更能證明這一點了。
當時碰巧弗格森和艾米邀請他來伍德豪爾新月巷的新家小住幾天。
他們計劃用他的八毫米攝影機一起拍電影,一部默片,改編自弗格森的短篇故事《發生什麼了》,講的是一個男孩離家出走後再回到家時,發現父母不見了,諾亞扮演男孩,弗格森和艾米演父母。
但接着,11月22号星期五,就在諾亞原定到港務局的公交總站坐車離開紐約幾個小時前,肯尼迪在達拉斯遭遇槍擊身亡。
這時候取消行程,誰都可以理解,但諾亞不想,他打電話來,叫他們按計劃去歐文頓的公交站接他。
整個周末,他們都在客廳裡看電視,弗格森和他繼父坐在長沙發的一頭,艾米和她繼母一起蜷縮在另一頭,露絲抱着艾米,艾米把頭靠在露絲的肩上,而諾亞機智地拿出他的攝影機,開始拍攝他們四個人,兩天差不多都在拍,來回對着他們的臉和電視屏幕上的黑白圖像,沃爾特·克朗凱特的臉,副總統約翰遜和傑姬·肯尼迪,約翰遜在飛機上宣誓就任新總統,傑克·魯比在達拉斯警察局的走廊裡開槍打死奧斯瓦爾德,葬禮當天那匹無人騎乘的馬和小約翰的敬禮,所有這些公共事件和沙發上的四個人來回交替,神色嚴肅的丹·施奈德曼,他面無表情、疲憊不堪的繼子和兩個眼淚汪汪的女人在電視上觀看這些事件,當然,全都是默默的,因為攝像機不能錄聲音,大量的影像,十個或十二個小時肯定有了,長得可怕,沒有人能從頭看到尾,但諾亞把膠片帶回了紐約,找了一位專業剪輯師,幫他把那麼多小時減到了二十七分鐘,成果令人驚歎,弗格森說,一場國家災難寫在了那四個人的臉上和他們面前的電視機上,一個十六歲少年拍出來的一部真正的電影,不僅是一份曆史記錄,也是一件藝術作品,或者按照弗格森的說法,他描述自己喜歡的什麼東西時老愛用的話,就是一部大師級作品。
諾亞的故事有很多,但也有其他人的,比如艾米和吉姆,比如他母親和外婆外公,比如阿尼·弗雷澤和他們差點兒在新澤西的收費高速公路上出車禍,比如達娜·羅森布魯姆和她的家人,比如他和羅森布魯姆先生的聊天,比
那個想當醫生的小男孩去哪兒了?事情怎麼會鬧到這種地步? 反正在弗格森的腦子裡,他父親對他就是這種看法,如果說他确實想起過他的話,而在以父親的口吻寫下的兩三頁獨白中,弗格森費盡心機地想搞清楚他父親的思維方式,他深挖細查,試着回憶他所了解的幾件有關斯坦利·弗格森早年生活的事迹,比如他祖父被殺害之後那些一貧如洗、艱難困苦的年月,他那位動辄大吼大叫、歇斯底裡的祖母控制了整個家族,接着,他父親的兩個哥哥莫名其妙地搬到了加利福尼亞,而原因從未詳細解釋也從未徹底搞清過,以及在那之後,他父親決心成為地球上最有錢的人,這位偉大的利潤先知,就像别人信仰上帝或者性愛或者善行一樣,信仰着金錢的力量,把錢看成了救贖和滿足,把錢看成了衡量一切的終極标準,任何拒絕這個信仰的人,要麼是傻子要麼是懦夫,他的前妻和兒子絕對是傻子和懦夫,腦子裡充斥着小說和低俗的好萊塢電影瞎編亂造的浪漫鬼話,對于發生的這些事情,他的前妻負有主要責任,是他曾經摯愛的露絲,讓兒子把頭從他父親身上扭開,給他灌輸了各種優柔寡斷的胡說八道,什麼發現他的真我,鑄造他自己的獨特命運,現在再想彌補為時太晚,那孩子沒救了。
不過,這一切還是無法解釋為什麼他父親在電影銀幕和電視屏幕前總是打盹兒,或者為什麼他錢越多,反而越吝啬小氣,每月兩次的晚餐隻會帶兒子去破破爛爛的便宜飯館,或者為什麼他後來會改變主意,沒有賣掉楓林鎮的房子,反而在弗格森和她母親離開後又搬了回去,或者為什麼他費事把《腳底的伴侶》印出來以後,再沒要過弗格森新寫的故事來讀,從沒問過他和他的繼父、繼哥、繼姐在伍德豪爾新月巷的家裡相處如何,從沒問過他想上哪所大學,從沒對肯尼迪遇刺一事發表過任何看法或者對總統遭到槍擊表現出任何關注,弗格森越是努力想深入到他父親的靈魂中,尋找點兒什麼尚未死去或者隔絕起來的東西,就越是一無所獲。
弗格森覺得就連羅森布魯姆先生這樣心思複雜,即便沒有把内心完全封閉,也無疑向世界掩藏了大部分所思所想的人,都比他父親更容易理解。
而且,兩人之間的差别也無法簡單歸結為他父親工作,而羅森布魯姆先生不工作。
丹·施奈德曼也工作。
雖然不像他父親那樣每天要工作十二或者十四個小時,可一周裡也要工作五六天,每天穩穩七八個小時,即便他不是世界上最耀眼的藝術家,但他知道自己的天資有多少,享受他的工作,做得也還不錯,能以他自己所謂的畫匠個體戶身份,馬馬虎虎掙一份生計,當然,不是斯坦利·弗格森那種用耙子劃拉來的大錢,但他反倒有個更開闊的心胸,比如他給新婚妻子買了輛新車(弗格森和艾米考下駕照之後,成了她母親那輛舊龐蒂克的聯合所有人),比如他會在大家過生日時,送上自己親手做的一些精巧的動态飾品或者能轉來轉去的小機械雕塑,比如他會突然帶大家去下館子、聽音樂會、看電影,比如他一視同仁,在給女兒零花錢的時候也堅持要給弗格森一份——每周都會給他們倆,因為他想讓他們把暑期打工賺到的錢存到銀行裡,在高中畢業之前一分錢都别動——但最重要的還是他這個人本身的寬容大量,是他神采飛揚的勁頭和充滿愛意的關切,他的男孩子氣,稀奇古怪的想法,對撲克和各種博弈遊戲的熱情,還有那種有點兒不管明天隻顧當下的莽撞,而所有這一切加在一起的那個人,與弗格森的父親相差如此之大,他這個做兒子/繼子的很難将他們視為同一物種的成員。
還有丹的哥哥吉爾伯特·施奈德曼,就是弗格森那位聰明過人的新大伯,他的努力程度絲毫不亞于任何人,一邊在茱莉亞音樂學院專職教授音樂史,一邊還給很快就将付梓的音樂百科全書撰寫了一條又一條的古典作曲家條目,以及唐姨夫,就是他的好朋友諾亞那位過分嚴肅、有時候脾氣很差的父親,他也工作,而且從來沒停止過工作,在埋頭寫蒙田傳記的同時,每個月還能交出兩篇有時甚至是三篇書評,甚至連阿尼·弗雷澤也工作,這個辍了學、征兵時被列為4-F、偷逃繳稅的前橄榄球運動員拼了命地工作,這一點弗格森很了解,但這并沒有阻止他每天晚上喝六罐盧雲堡啤酒,同時和三個鎮上的三個女孩保持肉體關系。
和他父親在一起時,弗格森會盡量努力不讓自己生氣,雖然他對這個電器大王竟然願意讓丹·施奈德曼給他兒子零花錢感到驚駭不已,于情于理,這錢本來應該由他這個做父親的給,但弗格森懷疑他父親也很惱怒,隻是沒有針對他,而是在生他母親的氣,畢竟,她不但催着他離了婚,還很快又再婚了,舍棄掉他本該對兒子所負的責任後,弗格森的父親不僅得到了他吝啬鬼的獎賞,不想破财時就不破(基本上是任何時候),還獲得了占他前妻的新丈夫便宜的額外快感。
不過是跳蚤表演雜技,小心眼兒的敵意和折磨在胡鬧罷了,他一邊這樣告訴自己,一邊感到心收得越來越緊,或許父親背棄了他的責任也好,因為就算他給弗格森也不會要,他已經決定不再要父親的錢,不想再因此與他起争執,那會被視為敵對行為,幾乎可以算是宣戰了,弗格森可不想跟和他父親吵架,他隻想盡可能安靜地熬過他們的會面,不要生出什麼是非來,不要給他們中的任何一個造成痛苦。
不要他父親的錢——也不打棒球了,因為阿提·弗德曼的鬼魂每天還與他形影相随,而弗格森絕不會食言。
其他運動可以參加,但都沒棒球那麼重要,而高中第一年在校籃球隊預備隊打過前鋒後,弗格森決定第二年不去參加校隊的選拔,為他參與的團體性體育運動畫上了一個突然而決然的句号。
運動曾經對他意味着一切,但那是在他讀過《罪與罰》以前,在他發現與達娜·羅森布魯姆的魚水之歡以前,在他抽過第一根香煙、喝過第一杯酒以前,是在他成為後來那個每晚窩在自己房間裡用文字填滿他寶貴的筆記本以前,雖然他還熱愛運動,永遠都不想放棄運動,但它們已經被降級為閑來無事時的消遣——打打觸身式橄榄球,臨時組隊打打籃球,在新家的地下室打打乒乓,偶爾在星期天上午和丹、他母親和艾米打打網球,多數時候是雙打比賽,要麼是子女對父母,要麼是父女對母子。
休閑娛樂而已,絕非他小時候那種生死攸關的戰鬥。
好好打,出身汗,赢場比賽或者輸場比賽,然後回家沖個澡,抽根煙。
在他眼裡運動仍然很美,尤其是他最在乎的已成禁忌的棒球,他以後再也不能打的棒球,雖然他還會為這支剛剛成立、在法拉盛打主場的球隊呐喊助威,但西方世界的命運已經不再維系于“火車”科爾曼在第九局後半局已經兩次出局、還剩兩人在壘的情況下走到擊球區上了。
在不可避免地被判三振出局後,他的繼父和繼哥唉聲歎氣,但弗格森隻是點點頭或者搖搖頭,然後站起來平靜地關掉電視。
這個世界上的“火車”科爾曼們,生來就隻能三擊不中而出局,要是他不出局的話,大都會隊也就不是大都會隊了。
每個月和他父親吃兩次晚飯,每隔一個月去新羅謝爾和弗德曼夫婦吃一頓晚飯,盡管弗格森依然堅持着這個習慣,但他還是疑慮重重,因為他從來不太明白為什麼阿提的父母會一再邀他來吃飯,更不清楚自己為什麼願意長途跋涉來見他們,因為事實上他并不願意,因為事實上每頓晚飯都讓他恐懼不已。
模糊不清。
他不明白他們的動機,無論是他還是弗德曼夫婦,都不明白他們在做什麼或者為什麼要堅持這麼做,但這個沖動從一開始就存在:葬禮之後,弗德曼夫人伸出雙臂抱住他,告訴他說,他永遠會是這家的一員;弗格森在客廳裡端坐了兩個小時,掙紮着告訴身旁十二歲的西莉亞,他現在就是她哥哥了,以後會一直照顧她。
為什麼他們會說這些話,想這些事——而且這一切都意味着什麼? 他和阿提隻做了一個月的朋友。
這麼長的時間,足夠讓他們變成A.F.雙胞胎,足夠讓他們覺得這将開啟一段長久而親密的友誼,但沒有長到讓他們中的任何一個成為對方家庭的一員。
在他朋友去世的時候,弗格森甚至從沒見過拉爾夫和雪莉·弗德曼。
他甚至不知道他們的名字,但因為他們的兒子從天堂夏令營寫回家的信,他們倒知道他是誰。
那些信很關鍵。
腼腆、寡言的阿提,向他們傾訴了他這位非常好的新朋友,因此他們在見到他之前,就早已認定弗格森非常好了。
接着,阿提死了,三天之後,那個非常好的朋友來參加葬禮,雖不算和他們的兒子一模一樣,但也和他挺像了,高大健壯,同樣有年輕運動員的身形,同樣的猶太背景,同樣在學校成績很好,就在他們失去愛子的時候,這樣一個男孩,一個被他們的兒子喚作兄弟的男孩闖進他們的生活,一定對他們産生了強大的影響,弗格森推測道,一種不可思議的影響,就仿佛他們那個不複存在的兒子以智謀戰勝了諸神,給他們送來了另一個男孩來頂替他,一個來自陽間的調包兒子,換掉了已死的那個,而跟弗格森一直保持聯系,看着他慢慢長大,長成一個男人,他們就像是在見證自己兒子本可以長成的樣子,見證那種讓十五歲男孩不同于十四歲男孩,讓十六歲男孩不同于十五歲男孩,讓十七歲男孩不同于十六歲男孩,讓十八歲男孩不同于十七歲男孩的細微變化。
這很像某種表演,弗格森意識到,每次去新羅謝爾吃又一頓星期天的晚飯,他就得承擔起這份工作,通過做他自己,通過竭力全面、如實地扮演他自己,來假裝做他自己,因為他們都知道這隻是一種遊戲罷了,雖然他們并沒有意識到自己知道,而阿奇也永遠不可能成為阿提,不光因為他不想,還因為活人永遠無法取代死去的。
他們是好人,善良的人,普通的人,他們住在一座白色小房子裡,挨着一條綠樹成行的街道,街上還有其他白色的小房子,裡面住着其他辛勤工作的中産家庭,各家都有兩三個孩子,白色的木質車庫裡都停着一兩輛車。
拉爾夫·弗德曼長得高高瘦瘦,将近五十歲,是位受過專業訓練的藥劑師,新羅謝爾購物區的主街上一共有三家藥店,他擁有最小的那一家。
雪莉·弗德曼長得也高,但不瘦,比丈夫年輕幾歲。
從亨特學院畢業後她在本地的圖書館做兼職,在本州和全國的選舉中為民主黨候選人挨家挨戶拉選票,并且對百老彙音樂劇情有獨鐘。
他們對待弗格森時,秉承着一種默默遵從的态度,這或許讓他有點兒驚訝,但也很感動,再加上出于對他們兒子的忠誠,他繼續接受着他們的邀請,而他們則因為不想失去他,吃晚飯時通常隻是坐在一旁,大部分時間都是讓弗格森來講。
至于西莉亞,她幾乎一言不發,但會聽他說,聽得比她父母都認真,弗格森看着她從一個腼腆、傷心的小姑娘,逐漸長成一個鎮定自若的十六歲少女,突然意識到她才是他不斷回到這裡的原因,因為他一直以來都明白她很聰慧,但現在她也越長越漂亮了,亭亭玉立、四肢修長,有如天鵝一般的美,雖然對他來說她現在還是太小了,但再過個一兩年呢,在弗格森腦海中某個無法進入的幽深之處,嵌着一個尚未成形的想法,他注定要娶西莉亞·弗德曼為妻,他的人生故事需要他娶她為妻,來抵掉她哥哥英年早逝的不公。
他說話這一點很重要,不光是坐在那裡彬彬有禮地寒暄,而是真的說點什麼,盡可能告訴他們有關自己的一切,讓他們了解他是誰,最近幾次來訪他開始越來越多地這樣做,跟他們講他身上發生的事,因為到那會兒,關于阿提可聊的東西已經越來越少,來來回回講同樣的事情太過可怕。
在九個月的時間裡,弗格森親眼看着弗德曼先生的頭發從深棕色變成棕色和灰色混雜,再到多半都是灰色,最終成了滿頭白發,看着阿提的父親變得越來越瘦,而他母親則越來越胖,到1961年10月重了十磅,到1962年3月又重了十五磅,到9月又重了二十磅,他們的身體告訴了弗格森,當他們繼續承受阿提的死時,他們的靈魂發生了什麼。
沒必要再讨論他們的兒子十歲時在少年棒球隊取得的輝煌成績了,沒必要再提起他在科學和數學上得過的A+了,弗格森想出了一個熬過這些晚飯的新策略,那就是把阿提從房間裡趕出去,逼着他們去想别的事情。
隻字未提他為了他們的兒子而放棄棒球的事,隻字未提他對艾米·施奈德曼的那些淫蕩念頭,隻字未提他和達娜·羅森布魯姆的性愛,隻字未提那晚他和艾米的男友邁克·勒布喝高之後吐得滿褲子滿鞋都是,但除了隐藏這些秘密和不檢點外,弗格森着意沒有隐瞞自己,這對少言寡語的他來說是份艱難的任務,但他強迫自己對他們坦誠相待,為他們表演。
從阿提去世到他高中畢業的四年間,弗格森來新羅謝爾吃過二十多頓飯,在飯桌上他聊過很多事,包括他家裡發生的諸多變故(父母離異,母親再婚,和父親關系冷淡),以及有了一堆新親戚之後的怪異體驗,不光多了繼父和哥哥姐姐,還有丹的哥哥吉爾,一個博學多才、讨人喜歡的人,十分關心這個侄子的寫作抱負(你要把能學的一切都學會,阿奇,有一次,他這麼告訴他,然後再把它們忘掉,剩下那些你忘不掉的,将會成為你作品的根基),以及吉爾老是繃着臉的妻子安娜,他的兩個體形豐滿、愛幸災樂禍的女兒瑪格麗特、艾拉,和丹那位脾氣很臭的父親,這個老頭現在住在華盛頓高地某家養老院三層的一間屋子裡,要麼已經瘋了,要麼是癡呆症早期,不過時不時地,他操着跟西格·魯曼一樣的口音,也确實說出過一些令人難忘的話:我希望你們現在都能閉嘴,我好尿尿!他母親再婚的一個最大好處,他告訴他們,是借着一隻在冥冥中把許多不同家庭和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宗系串聯在一起的魔術手,他最好的朋友和因聯姻成為他表兄弟的諾亞·馬克斯,如今也同他的新姐姐和哥哥攀上了親戚,隔了一代還是兩代的聯姻堂親還是表親(沒人說得準到底是哪個),他每次想到這兒都會頭暈——諾亞與艾米同他綁在了同一個混合部落裡!——看到丹·施奈德曼和唐納德·馬克斯如此志趣相投,是個多大的改變啊,這與他父親和唐姨夫的關系完全不同,他父親一點都不喜歡唐姨夫,有一次還說他是個自負的蠢貨,現在多好,弗格森說,盡管他母親和她姐姐米爾德裡德的關系仍然沒有改善,也永遠不會有什麼改善,但至少現在有可能和馬克斯一家坐下來吃頓晚飯,而不會想大喊大叫或者掏出一把槍打死誰了。
從沒和别人講過的事,他可以和他們講,這讓他和他們在一起時成了一個完全不同的人,比他在家或者在學校時更直率有趣,一個能逗人發笑的人,或許這是他一再回到這兒的另一個原因,因為他知道他們想聽他講那些故事,比如有關諾亞的趣聞轶事,他從不會厭倦在聊天時提到諾亞,這位與他共同穿越人生灌木叢的堅定旅伴,獲得了河谷區菲爾德斯頓學校的全額獎學金,那是全城最好的私立學校之一,而且,他又長高了一些,拆掉牙套後還找了個女朋友,平時在菲爾德斯頓導演些戲劇,既有現代的,比如尤奈斯庫的《椅子》和《秃頭歌女》,也有經典的,比如約翰·韋伯斯特的《白魔》(血流成河啊!),還用他那台貝靈巧牌的八毫米攝影機拍些小電影。
不過,他仍然是世界上最狡猾的搗蛋鬼,1964年5月陪着弗格森參加了與他父親兩次會面中的第二次,但那次去的不是便宜飯館,而是可怕的藍谷鄉村俱樂部,弗格森沒多想就接受了邀請,但堅持讓諾亞也一起去,他本以為父親會拒絕這個提議,可父親竟出乎意料地同意了。
就這樣,那個星期天中午,電器大王和倆男孩去了俱樂部吃午飯,諾亞知道弗格森和他父親那些别扭,知道他有多讨厭那個俱樂部,他要嘲諷一下那地方和它代表的東西,來的時候戴了一頂格子圖案的蘇格蘭便帽,上面還有個白色的絨球,一頂大到可笑的帽子,弗格森和他父親看到後笑得前仰後合,這可能是十多年來他們倆唯一一次不約而同地發笑,但諾亞裝得面無表情,這當然更滑稽了,他告訴他們說,這是他第一次來高爾夫俱樂部,他想看起來像個樣子,因為高爾夫是蘇格蘭的運動,因此在球場上打球時,所有高爾夫球手都非得(他真說的是非得)用蘇格蘭的帽子來裝扮自己。
但到了俱樂部之後諾亞鬧得有點兒過頭,或許是因為跟這些他所謂的土豪混在一起讓他很不舒服,也或許是因為他想大聲說出那些弗格森自己永遠不敢說的話,以此表明他們是一條心,當一個肥胖的家夥搖擺地從他們面前走過,指着那頂便帽喊帽子不錯呀,諾亞答道(臉上挂着一個大大的笑),多謝啦,胖砸——好在弗格森的父親走在他們前面,離着三四碼遠沒有聽清,他倆逃過了一劫,否則肯定會被狠狠訓斥一頓。
就這樣,弗格森竟然熬過了藍谷鄉村俱樂部一日遊,第一次沒有企盼自己身在别處。
當然這隻是諾亞的一面而已,他跟弗德曼一家講,滑稽可笑的坐探和調皮搗蛋的小醜,但本質上他是個嚴肅、有想法的人,沒有什麼能比他在肯尼迪遇刺那個周末的表現更能證明這一點了。
當時碰巧弗格森和艾米邀請他來伍德豪爾新月巷的新家小住幾天。
他們計劃用他的八毫米攝影機一起拍電影,一部默片,改編自弗格森的短篇故事《發生什麼了》,講的是一個男孩離家出走後再回到家時,發現父母不見了,諾亞扮演男孩,弗格森和艾米演父母。
但接着,11月22号星期五,就在諾亞原定到港務局的公交總站坐車離開紐約幾個小時前,肯尼迪在達拉斯遭遇槍擊身亡。
這時候取消行程,誰都可以理解,但諾亞不想,他打電話來,叫他們按計劃去歐文頓的公交站接他。
整個周末,他們都在客廳裡看電視,弗格森和他繼父坐在長沙發的一頭,艾米和她繼母一起蜷縮在另一頭,露絲抱着艾米,艾米把頭靠在露絲的肩上,而諾亞機智地拿出他的攝影機,開始拍攝他們四個人,兩天差不多都在拍,來回對着他們的臉和電視屏幕上的黑白圖像,沃爾特·克朗凱特的臉,副總統約翰遜和傑姬·肯尼迪,約翰遜在飛機上宣誓就任新總統,傑克·魯比在達拉斯警察局的走廊裡開槍打死奧斯瓦爾德,葬禮當天那匹無人騎乘的馬和小約翰的敬禮,所有這些公共事件和沙發上的四個人來回交替,神色嚴肅的丹·施奈德曼,他面無表情、疲憊不堪的繼子和兩個眼淚汪汪的女人在電視上觀看這些事件,當然,全都是默默的,因為攝像機不能錄聲音,大量的影像,十個或十二個小時肯定有了,長得可怕,沒有人能從頭看到尾,但諾亞把膠片帶回了紐約,找了一位專業剪輯師,幫他把那麼多小時減到了二十七分鐘,成果令人驚歎,弗格森說,一場國家災難寫在了那四個人的臉上和他們面前的電視機上,一個十六歲少年拍出來的一部真正的電影,不僅是一份曆史記錄,也是一件藝術作品,或者按照弗格森的說法,他描述自己喜歡的什麼東西時老愛用的話,就是一部大師級作品。
諾亞的故事有很多,但也有其他人的,比如艾米和吉姆,比如他母親和外婆外公,比如阿尼·弗雷澤和他們差點兒在新澤西的收費高速公路上出車禍,比如達娜·羅森布魯姆和她的家人,比如他和羅森布魯姆先生的聊天,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