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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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家夥進行了長時間的額外訓練,對方也是前鋒,給弗格森打過的兩支球隊中更強的那一支打,現在他又長了兩英寸,身高蹿到了五英尺九英寸半,已經從原本的熟練進步到了接近優秀,而且雙腿彈跳力驚人,即便以現在的身高,每兩次或者三次扣籃中也有一次能成功。

    然而,以二年級學生的身份加入校隊的問題是你會自動被降級到二隊,變成了低人一等的闆凳球員,整個賽季注定隻能揪凳子上的木刺。

    弗格森明白等級體系的重要性,要不是覺得自己要比正式的小前鋒打得更好,他也會滿足于這個次級角色,但事實是他比那個叫鄧肯·奈爾斯的四年級學生——有時候會被人叫做扣不進籃的奈爾斯——好得不是一星半點兒。

    如果隻是弗格森自己這麼覺得,可能不會那麼讓人耿耿于懷,但幾乎所有球員的看法都和他一樣,那些無産階級二流球員反應更強烈,比如亞曆克斯·諾德斯特姆和布萊恩·米謝夫斯基,就是去年在新生球隊認識的兩位老朋友,他們對教練讓弗格森當替補的決定感到惡心至極,不斷提醒說他受到了多不公平的對待,因為證據大家都能看到:在一隊和二隊練習争球的對戰中,弗格森始終如一地在投籃、逼搶、籃闆方面都勝過扣不進籃的奈爾斯。

     他們的教練是個讓人困惑的家夥——一半天才,一半蠢材——弗格森從來都沒想明白該怎麼看待這個人。

    作為布魯克林區聖方濟各學院(都會地區天主教巡回區最小的學校之一)曾經的後場明星,人稱“歡歡”的霍拉斯·芬尼根對籃球了如指掌,教得也好,但在其他方面,他的腦子似乎萎縮成了黏糊糊的一團,裡面淨是些熔化的思維線纜和燒壞的語言電子管。

    他會在訓練時對男生們說,三人一組配對,或者大家圍個圓圈,三百六十五度,除了沒完沒了的詞語誤用,還有男生們為了看他撓頭的樣子,拿他取樂的一些問題,嘿,教練,你是走着來學校還是帶着午飯來?或者,是城裡的天氣熱,還是夏天的天氣熱?這類沒頭沒腦的問題屢試不爽,總會引來大家想要的撓頭、想要的聳肩、想要的你難住我了,小子。

    但另一方面,在籃球的細枝末節上,歡歡·芬尼根又是個完美主義者,每當某個球員罰球失誤(全場比賽裡他媽最容易的得分)或者看到某個球員沒接住一個幹淨利索的傳球(睜大你的眼睛,王八蛋,不然我就把你換下場),他那種憤怒到咬牙切齒的樣子總會讓弗格森驚歎不已。

    他要求的是有效、聰明的打法,就算每個人都在背後嘲笑他,球隊也還是赢得了大部分比賽,整體的表現始終高于隊員們平平的資質。

    不過,諾德斯特姆和米謝夫斯基仍然催着他們的朋友私下找教練談談,倒不是一定就會改變什麼,他們說,但他們想知道他為什麼堅持讓一個能力不行的人打小前鋒。

    是,球隊是赢了大部分比賽,但芬尼根難道不想每場比賽都赢嗎? 弗格森最終在1月初敲開了他的門,教練回答說,問得好。

    問得非常好,我很高興你這麼問。

    是,白癡都能看見你比奈爾斯好。

    兩個人單挑的話,你能把他打得滿地找牙,到最後體育館的地闆上除了他的護身雙丁褲和一攤臭汗之外什麼也不剩。

    奈爾斯是個笨球兒。

    你是個墨西哥人,弗格森,是人裡面的墨西哥跳豆,也是我打得最努力的球員,但我需要那個笨球兒在場上跑。

    配合的默契,這就是原因。

    五對五,不是一對一——你明白嗎?其他四個人跟莫爾斯電碼裡那些活蹦亂跳的點和線一樣在場上橫沖直撞的時候,第五個人必須得是一麻袋的土豆,是腳上穿着鞋的一大塊肉,是一個大而無用的家夥,充充數,想想怎麼消化他吃下去的食物。

    你懂我意思了嗎,弗格森?你打得太好了。

    要是我讓你上場的話,一切都會發生變化。

    節奏會變得太快,太突突突突。

    你們都會心髒病發作,癫痫發作的,那我們就要開始輸了。

    我們會是個更優秀的球隊,但也會是個更糟糕的球隊。

    你會有出頭之日的,小子。

    我對你自有安排——但得到明年。

    等那些點和線離巢之後,默契就又變了,到時候我會需要你。

    耐心點兒,弗格森。

    使出吃奶的勁兒好好訓練,晚上好好祈禱,别亂摸你的小雞雞,到時候一切都會水到渠成。

     他有心當場就退隊,因為看起來,無論在剩下的賽季裡發生什麼,芬尼根都不會給他上場的機會——除非所謂的默契開始出問題,球隊不再赢球,但他怎麼能問心無愧地盼着球隊輸,還繼續稱自己是隊伍的忠實一員呢?不過,既然芬尼根差不多已經答應了明年要給他個首發的位置,弗格森便借着這個承諾,忍氣吞聲地堅持了下來,努力給芬尼根留下好印象,每天訓練時都使出了吃奶的勁兒,但是他晚上沒有好好祈禱,也沒法不亂摸自己的小雞雞。

     然而新賽季開始後,他發現自己還是在坐冷闆凳,而且可惡的是這事兒根本怪不到誰頭上——不能怪芬尼根,最沒法怪芬尼根。

    因為那個新來的男生突然就冒了出來,一個身高六英尺兩英寸的二年級學生,名叫馬蒂·威爾金森,全家剛從印第安納州的特雷霍特搬到曼哈頓,這位山地人中的大牛簡直太牛了,比弗格森和其他隊友牛太多,教練沒辦法,隻能讓他打前鋒,再加上去年的另一位首發前鋒還在,可靠可信的湯姆·勒納,而且他還被推選為球隊隊長,所以正式隊員的陣容裡根本沒有弗格森插腳的地方。

    芬尼根确實盡力增加了他的上場時間,但每場比賽打五六分鐘并不夠,弗格森覺得自己要在闆凳上枯萎了。

    他已經變成了一個可有可無之人,一個沒法殺人的職業刺客,他的技能似乎在悄悄地風化消失,越積越多的挫折感,就像他在某天晚飯時向他母親和繼父承認的那樣,正在扼殺他的靈魂,所以在新賽季進行了四場比賽後——恰巧是肯尼迪遇刺四周之後,二十八天前那個醜惡的星期五,就連向來多疑、不願盲從的弗格森也和其他人一起流下了眼淚,任由自己陷入舉國同悲的情緒中,絲毫沒有意識到總統被謀殺其實是他父親九年前被謀殺一事的再現,他那種私人悲痛的全部恐怖現在開始在公衆中大規模上演了——1963年12月20号,濱河隊的第四場比賽結束幾分鐘後,弗格森走進教練的辦公室,宣布他要退出球隊。

    不是有怨氣,他說,但他實在受不了了。

    芬尼根說他理解,可能他也覺得确實如此,然後兩個人握了握手,事情就這麼了結了。

     最終,他去了一個由西區猶太青年協會贊助的聯盟打球。

    打的還是籃球,他還是很享受,但就算他被認為是所在球隊實力最強的球員,情況也不一樣了,不可能一樣了,以後都不會再一樣了。

    不會再穿上紅黃色的隊服。

    不會再坐大巴去打球。

    不會再聽到反叛者隊的狂熱球迷在觀衆席上加油。

    不會再有查奇·肖爾沃特敲着他的大鼓助威。

     到1964年年初,快十七歲的弗格森已經在鄧巴先生的指導下,以及吉爾的幫助下——通常是行文風格和措辭這類問題,當然,還有那個一向的老大難:搞清楚他到底想要說什麼,然後盡量明白曉暢地表達出來——發表了十幾篇有關電影的文章。

    他的主題經常在美國電影和外國電影之間交替轉換,比如考察完W.C.菲爾茲的喜劇語言之後,是《七武士》或者《大地之歌》的東西,《白晝進攻》之後是《亞特蘭大号》,《亡命者》之後是《甜蜜的生活》——某種初級的影評,更傾向于捕捉觀影體驗,并不在意對電影做評判。

    一點一點地,他的作品有了提升,一點一點地,他同繼父的友情也變得更深,他去電影院越多,就越想多去電影院,因為看電影已經不再是一種渴望,而是成了一種瘾,他看過的電影越多,對它們的胃口就越大。

    他最常去的電影院是百老彙大街上的紐約客劇院(離他的公寓隻有兩個街區)、交響樂空間、奧林匹亞劇院、上西區的燈塔劇院、切爾西的埃爾金劇院、市中心的布裡克大街劇院和電影村、廣場大飯店旁邊的巴黎劇院、卡内基音樂廳旁邊的卡内基劇院、準男爵劇院、小皇冠劇院、東六十幾街上的一号和二号劇院,以及隔了幾個月之後,再次去了塔利亞劇院,不過到那兒看了十二次電影,他都沒有碰見安迪·科恩。

    除了商業院線外,還有現代藝術博物館,要看經典老片的話,這個資源絕對不能錯過,現在弗格森成為會員之後(十六歲生日時吉爾和他母親送的禮物),隻要在門口出示一下他的卡,就可以進去看裡面的任何影片。

    在1962年10月到1964年1月期間,他到底看了多少電影?每個星期六和星期天各兩場,星期五一場,算下來總共有三百多部——等于在黑暗裡足足坐了六百個小時,或者時針在連續二十五個日夜中所走的次數,要是減掉睡覺和醉酒占去的那些分鐘,那麼就相當于在過去的十五個月裡,他醒着的時候有一個多月都在看電影。

     他還抽了一千多根煙(有時候和艾米,有時候不是),并且繼續着他同烈酒之間的風流韻事,在特裡·米爾斯和第二年他那些同樣放縱的繼任者舉辦的周末派對上,喝下了三百杯最好的蘇格蘭威士忌,現在喝多之後不會再往地毯上吐,而是安安靜靜又心滿意足地在房間一角昏睡過去,一心一意要喝到爛醉,好把那些已死和該死的人從腦子裡趕出去,因為他得出的結論是,沒有酒精調和的人生太可怕,讓人無力忍受,喝下這些專門為麻木感官而制造的液體,能為煩惱不安的心帶來些許安慰,但小心别喝太大也很重要,這就是縱情狂飲僅限于周末的原因,大約兩周一次,不是每個周末都如此,他覺得頗為古怪:如果不是面前正巧擺着,他從來不會對那玩意兒有什麼迫切的渴望,但即便是這種時候,他也覺得自己并非完全無力抗拒它的誘惑,不過隻要喝下第一口,他就停不住了,會一直喝到爛醉。

     在這些周末聚會上,大麻已經越來越容易獲得,但弗格森覺得這個東西不适合自己。

    抽上三四口之後,最不好笑的東西也會讓他覺得好笑,然後他會情不自禁地狂笑一陣。

    接着他會開始有失重感,變得又傻又蠢,這帶來一種不愉快的影響,将他推回到曾經那個幼稚的自己,雖然弗格森還在努力長大,摔倒的次數和雙腳努力站穩的次數一樣多,但他不想再把自己看成一個小孩子,所以他躲開大麻,仍然選擇了喝酒,比起抽到精神恍惚,還是喝得不省人事好一些,那樣的話他會感覺自己更像個大人。

     最後但并非最不重要的是,或者說首先且最重要的是,在這十五個月裡,他回過M.夫人那兒六次。

    要是能多去的話他肯定會,但那二十五塊錢是個問題,因為他的零花錢每周隻有十五塊,加上他沒工作也沒機會找工作(父母想讓他專注學業),所以10月(1962年)花完第一筆二十五塊錢之後,他的銀行賬戶幾乎一直空到了3月(1963年),也就是他十六歲生日時,除了博物館的會員卡外,他母親還給了他一張一百美元的支票作為禮物,這些錢讓他在西82街的公寓裡和朱莉纏綿了四次,但另外兩次卻是靠偷拿不屬于他的東西換錢來支付的,這樣的違法行為折磨着弗格森,一點點地吞噬着他本已支離破碎的良心,可做愛對他來說太重要了,對他的身心健康而言太根本了,毫無疑問這是他沒有崩潰的唯一原因,所以他控制不住自己,忍不住要拿他的靈魂來換取朱莉臂彎中的片刻歡愉。

    上帝已經死了很多年,但魔鬼回到了曼哈頓,而且正在這個區的北部以更強的氣勢卷土重來。

     他找的人總是朱莉,因為她是在M.夫人那兒工作的最漂亮、可口的姑娘,現在她知道弗格森的年紀有多小(他第一次來時,她還以為他已經十七歲了,沒想到是十五歲),看着他的四肢從一次見面到下一次還在繼續長長,她對他的态度也溫柔了一些,變成了某種滑稽的同志情誼,倒不是說她對待他可以稱得上溫柔或者憐愛,但她現在友好了不少,願意通融一下,如果他想要的話,會讓他親吻她的嘴唇,有時候甚至還會讓他把舌頭伸到她嘴裡,和朱莉在一起有一點也很好,她從來不會聊她自己,也從來不會問他什麼問題(隻問過他多大),除了她每個星期二和星期五在M.夫人這兒上班外,弗格森對朱莉的生活一無所知,比如她是不是還在城裡其他地方當妓女,或者每周給M.夫人工作的那兩天,是不是為了賺錢支付念大學的開銷,誰知道呢,說不定就在城市學院念書,坐在安迪·科恩旁邊一起開俄國文學的研讨會,或者她有沒有男朋友或者丈夫或者孩子或者二十三個兄弟姐妹,或者她是不是打算搶銀行或者搬到加利福尼亞去或者晚飯吃雞肉派。

    最好還是别知道,他感覺,最好一切都無關其他,隻關做愛,畢竟,在他看來那是多麼回報豐厚的做愛啊,也難怪弗格森會在那十五個月裡兩次铤而走險,穿着有很多口袋的棉夾克,外面又披了一件呢子大衣,到上西區的各家書店裡,用各種平裝書把大衣和夾克的口袋塞了個滿滿當當,然後,他折了無數頁的書角,在裡面畫了很多線,以标價的四分之一賣給了哥倫比亞大學對面街上的一家二手書店,為了賺到和朱莉額外多做幾次需要的錢,他偷竊和倒賣了幾十本經典小說。

     他真希望和她做了六十次,而不是六次,但僅僅是知道不管什麼時候他那股沖動上來朱莉都會在那兒,已經足夠讓他對追求學校那些女生失去興趣了,那些十五六歲的女孩子肯定會在他竭力脫掉她們的毛衣、胸罩和内褲前,就把他蠢蠢欲動的手掴到一邊去,她們誰都不會像朱莉那樣在他面前赤身裸體地走來走去,誰都不會允許他進入那座神聖女性密室的内部,而且即便假設這樣的奇迹可以發生,誰知道要達到他和朱莉已經實現的那種關系,還要費多少工夫,在朱莉那兒他永遠不會遭受愛上那些好姑娘之後難以避免的傷心難過,反正他也不喜歡她們中的任何一個,他愛的隻有艾米,可惜她沒來濱河學院念書,而是去了城裡另一邊的亨特高中,他這位失而複得、最最親愛、抽着無過濾嘴香煙、笑聲洪亮的接吻堂姐,是唯一一個值得付出與冒險的人,唯一一個與之做愛意味着愛的女生,因為在過去十五個月裡一切都變了,他的欲望世界陷入了混亂,伊莎貝爾·克拉夫特、茜德妮·米爾班克斯和薇薇安·施賴伯一個一個從他深夜的思緒中全部隐去了,現在他腦海裡唯一出現的兩個人就是施奈德曼家的男孩和施奈德曼家的女孩,讓人欲罷不能的吉姆和艾米,每天夜裡,不是這個就是那個爬到他的床上,有些夜裡甚至是這個先爬上來,那個再爬上來,這倒是能說得通,他感覺,對于一個從中間被一切兩半、搞不清楚自己是誰的人來說,能說得通,馬上就要十七歲的阿奇博德·艾薩克·弗格森,有着各種各樣的稱呼,召妓的性欲狂和小偷小摸的罪犯,前高中籃球隊隊員和偶爾的影評人,被繼堂哥和堂姐雙雙拒絕的愛人,露絲和吉爾孝順的兒子和繼子——他們倆要是發現他在幹什麼的話,一定會當場猝死過去。

     2月底時老施奈德曼咽下了最後一口氣,葬禮過後,大家到濱河大道的公寓裡聚了聚,來的人很少,因為吉爾的父親在妻子去世之後的二十年裡沒交什麼新朋友,大多數老朋友又都已經在别處找到了永恒的居所,最後算下來,總共有二十幾個人,其中包括吉爾的兩個女兒,瑪格麗特和艾拉,這是自1959年秋天之後她們第一次在家庭聚會上露臉,陪她們來的是各自的新婚丈夫,弗格森分不清哪個是哪個,反正這兩個又肥又秃的家夥中的一個讓瑪格麗特懷孕了,盡管他依然對她們有成見,但弗格森不得不承認,這兩位繼姐絲毫沒有對他母親表現出不友善的樣子,她們可真是走運了,因為現在沒有什麼事能比大鬧一場,把她們倆趕出家門更讓弗格森感到開心,雖然此情此景之下,這樣狂暴的沖動很不合宜,但在2月寒冷的天氣裡傻站了将近一小時,等着一家人安葬那頭老山羊之後,弗格森有點兒焦躁,用歡歡·芬尼根的話來講就是,突突突突,或許是因為他一直在想這個不是他爺爺的人的暴脾氣和口不擇言的胡話,或許是因為每一場死亡都會讓他想到父親的死,當送葬的賓客一起回到公寓時,弗格森已經難受得不得了,空着肚子快速灌下了兩杯威士忌,而這很可能就是引發随後那堆事的原因之一,因為葬禮後的聚會一開始他便胡鬧起來,表現得那樣冒失,那樣荒唐,那樣不妥,以至于他自己都搞不清他到底是瘋了,還是意外地解開了宇宙的謎團。

     事情是這樣的。

    首先:在場的每個人在客廳裡或坐或站,食物在被人吃,酒水在被人喝,聊天在兩兩或者一群人之間飛來飛去。

    弗格森看見吉姆站在正面窗戶的角落裡和他父親說話,也騰挪到了那個角落,然後問吉姆可不可以和他單獨聊一下。

    吉姆說好,于是兩個人順着走廊去了弗格森的卧室,在那裡,在沒有說話也沒有任何征兆的情況下,弗格森一把抱住了吉姆,說他愛他,他是世界上他最愛的人,愛到願意為他去死,接着,還沒等吉姆回答,已經六英尺的弗格森便撲到了六英尺一英寸的吉姆臉上,親了好多下。

    好脾氣的吉姆既沒生氣,也不驚訝。

    他以為弗格森要麼是醉了,要麼是什麼事讓他非常不開心,所以他也抱住他的小堂弟,給了一個長長又熱情的擁抱,并且告訴他:我也愛你,阿奇。

    我們是一輩子的朋友。

    其次:半個小時後,在場的每個人仍然在客廳裡或坐或站,食物仍然在被人吃,酒水仍然在被人喝,聊天仍然在兩兩或者一群人之間飛來飛去。

    弗格森看見艾米站在正面窗戶的角落裡和她堂姐艾拉說話,也騰挪到了那個角落,然後問艾米可不可以和他單獨聊一下。

    艾米說好,于是兩個人順着走廊去了弗格森的卧室,在那裡,在沒有說話也沒有任何征兆的情況下,弗格森一把抱住了艾米,告訴她他愛她,她是世界上他最愛的人,愛到願意為她去死,接着,還沒等艾米回答,弗格森便沖着她的嘴吻了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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