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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球棒握在手裡,戴上他的手套和别人玩會兒投接球,想要感受他在跑向一壘時,釘鞋戳進土裡的感覺,但他現在已經沒有了退路,他必須信守自己做出的承諾,不然就等于承認了阿提的死輕如鴻毛,什麼都沒讓他領悟到,這就等于他是一個軟弱無能的懦夫,那樣的話,他還不如幹脆讓自己被變成一條狗,一條卑賤可恥、搖尾乞憐的野狗,乞求人們施舍些殘羹冷炙,把吐在地闆上的東西舔光,如果不是因為每周能逃到城裡躲得遠遠兒的,不靠近朋友們每個星期六的球場,誰知道他會不會堅持不住,讓自己變成那條狗?
更糟的是,沒有棒球的那個春天也是沒有愛情的春天。
弗格森本以為他迷上了琳達·弗蘭格,從秋天追求她一直追到冬天,下定決心要赢得楓林鎮最這位誘人、最神秘的大衆情人的芳心,可她時而鼓勵時而拒絕,時而讓他親她時而又不讓,時而給他希望時而又把希望奪走,在那之後弗格森得出一個結論,那就是不光琳達·弗蘭格不愛她,實際上他也根本不愛她。
這個頓悟時刻發生在4月初那個星期六。
努力了幾個星期後,弗格森終于說服她陪他去了一趟曼哈頓。
計劃很簡單:在自動販賣式餐廳吃午飯,穿城走去第三大道,然後在黑乎乎的電影院裡待幾個小時,看吉姆·施奈德曼一直推薦他看的《長跑者的寂寞》,如果在看電影期間弗格森設法握住琳達的手,或者親到琳達的嘴,上下摩挲琳達的腿,那就更好了。
不巧的是,那是個陰雨天,一直在下毛毛雨,時不時還會變成瓢潑大雨,比他們預想的要冷很多,也比平常這個時節更陰暗,不過早春的天氣從來沒有正常過,他們一邊撐着傘往車站走,一邊東躲西閃人行道上聚起的水窪,弗格森說他很抱歉那天下雨了,不過真不是他的錯,他繼續說,因為他上周曾經寫信給宙斯,請求他讓那天陽光明媚,可他怎麼能料到,奧林匹斯山上的郵政正在舉行為期一個月的罷工?琳達被這蠢話逗笑了,要不然就是她也和弗格森一樣,感到既緊張不安又滿懷期待,但無論如何這都是個好兆頭,說明開局還不錯,可到他們上了開往霍博肯的伊利——拉克萬納列車之後,弗格森意識到那天的一切都不會進行得很順利。
列車又髒又不舒服,琳達說,景色也很壓抑,而且到處都濕乎乎的,渡輪根本沒法坐(雖然天已經開始轉晴),哈德遜地鐵比列車還髒、還不舒服,自動販賣式餐廳倒是有趣,但是很吓人,各種無業遊民進進出出,一個三百磅的黑人婦女獨自坐在桌邊,絮絮叨叨地說什麼耶稣聖嬰和世界末日,一個眼睛半瞎、滿臉胡子的老頭正拿着放大鏡,讀一張三天前的皺報紙,他們旁邊坐着的那對老夫妻拿着用過的舊茶包泡熱茶,每個進來的人要麼窮,要麼瘋,這到底是哪門子的城市啊,竟然允許瘋子們在大街上亂竄,她說,還有你,阿奇,這麼惡心的紐約,到底哪兒讓你覺得它比别的地方好了? 錯不在她,弗格森心想。
她是個陽光、迷人的女孩,從小在中産階級上層安逸與文明的密封穹頂下長大,生活在一個草坪整潔美觀、房間裝着空調的無趣又理性的世界,發現自己身陷大都市生活的肮髒和混亂中時,自然會産生厭惡之情,一種她根本無力控制的身體反應,就像聞到什麼異味就突然覺得反胃一樣。
她也沒辦法,弗格森對自己重複道,所以不能怪她,但發現她沒有一點兒冒險精神,遇到不熟悉的事物就心煩意亂、驚慌失措,還是挺叫人失望的。
難搞。
他經常在心裡用這個詞來形容她,當然,在過去的六個月裡,忽冷忽熱的琳達·弗蘭格總是在折騰他,但她絕不是個愚蠢或者無知之人——隻是害怕罷了,僅此而已,害怕令人反感的大城市中的無序,而且雖然她那張漂亮的臉蛋很誘人,幾乎沒有多少男生能抗拒,可毫無疑問她也害怕男生。
不過她不平庸,也不乏智慧和體貼,腦子很好,經常會頗有見地地說起英文課上讀的那些書,但現在弗格森手扶着她的胳膊,領着她在57街上往東走時,心裡卻不得不開始狐疑,他們去了電影院,坐下來看電影之後,她的情緒是不是也不會好到哪裡去。
電影院在公園大道的另一頭,那裡是曼哈頓最富有、最不髒的街區,而且電影據說很不錯,既然琳達對書很有品位,對好的藝術作品也很敏感,興許一部好電影可以讓她心情好轉,那樣的話,或許還能從他們到目前為止糟糕透頂的一天裡搶救點什麼回來。
電影确實好看,又好看又引人入勝,弗格森很快就把撫摩琳達的腿或者親她的嘴忘得一幹二淨了,但《長跑者的寂寞》講的是一個少年的故事,不是少女的故事,這就意味着它對弗格森比對琳達更有吸引力,盡管她承認這是一部精彩的電影,但并不像弗格森那樣激動得難以自持,認為這是有史以來最好的電影之一,一部大師級作品。
散場燈亮起後,他們走到萊克星頓大道上的一家比克福德,在櫃台點了咖啡和甜甜圈(咖啡是弗格森人生中的一項新樂趣,所以他會盡可能地多喝,不光因為他喜歡咖啡的味道,更因為喝咖啡讓他覺得自己更像個大人——仿佛喝下的每一口熱氣騰騰的棕色液體,都能帶着他離童年的牢房更遠一些),他們坐在一群不如光顧霍恩和哈達特餐廳的人那麼胖、那麼窮、那麼瘋的顧客中間,繼續讨論電影,尤其是最後的一段情節,在少年感化院的長跑錦标賽上,男主角(英國新人演員湯姆·康特奈扮演)本應為他那位不可一世的院長(邁克爾·雷德格瑞夫飾演)赢得獎杯,但在最後一刻改變了主意,停下腳步,讓某高級學校那個帥氣的富家子弟(詹姆斯·福克斯飾演)獲得了冠軍。
在弗格森看來,故意輸掉比賽的決定是一種高貴的挑釁,一種激動人心的反權威姿态,銀幕上毫不留情地刻畫出這種操你丫的場面,讓他冰冷、憤怒的心感到溫暖,因為以這樣的方式侮蔑院長,主角是在向院長代表的那個窮途末路的腐朽世界說不,是在反抗英國那種由空洞的獎勵、任意的懲罰和不公的階級壁壘構成的搖搖欲墜的制度,而通過這樣的行為,主角找回了他的氣節、力量和他的男兒本色。
琳達翻了個白眼。
一派胡言,她說。
照她說的話,故意輸掉比賽是愚蠢至極的舉動,是主角可能做出的最糟糕的選擇,因為長跑是他逃出感化院這個人間地獄的唯一手段,可現在他又會被再次推回到最底層,隻能從頭再來,有什麼意義,她問,他的确獲得了道德上的勝利,但同時也毀掉了自己的人生,誰會把這稱之為高貴啊? 琳達沒有說錯,弗格森心想,但她是在争辯權宜之舉要好過英雄氣概,而他最讨厭的就是這類辯白,所謂人生的現實路徑,用體制來打敗體制,僅僅因為沒有别的規則,就靠一套殘缺不全的規則行事,然而這些規則需要的是被擊碎後進行徹底革新,但琳達信仰的是他們那個世界的規則,他們那個城郊小世界的規則,出人頭地,一路高升,找份好工作,找個和你同心同德的人結婚,然後修草坪、開新車、生兩到四個孩子,除了萬能的金錢什麼也不信,他明白這樣的讨論繼續下去毫無意義。
她說得對,當然。
可他說得也對,就這樣,突然間,他不想跟她在一起了。
自此,琳達便從可能人選的名單中被剔除了,鑒于眼下沒什麼别的可能人選,弗格森隻能安下心來,做好準備熬過這悲傷又孤獨的一年中剩下的那些很可能還會悲傷和孤獨下去的日子。
那年之後又過了許多年,當弗格森真正長大成人時,會再次回想起這段青春歲月,并且想到一句話:在家中的房間裡被流放。
他母親很擔心他。
不僅僅是因為弗格森對他父親越來越明顯的敵意(很少和他說話,拒絕主動聊天,回答斯坦利的問題時也是陰沉着臉,隻會甩出一兩個字的回答),不僅僅是因為她兒子仍舊堅持每兩個月就大老遠跑到新羅謝爾去和弗德曼一家人吃一次晚飯(回來之後從不講發生了什麼,隻是說談論這些家破人亡、悲痛欲絕的人太殘忍了),不僅僅是因為他突然莫名其妙地放棄了棒球(争辯說他有籃球就夠了,棒球實在是越來越無聊,可露絲覺得這不可能是真的,因為賽季在4月開始後,她還見弗格森早上看報時仔細閱讀球員得分記錄表,像往常那樣勁頭十足地研究數據),不僅僅是因為她這個曾經很讨人喜歡的兒子目前似乎沒有女朋友,參加的周末派對也越來越少,而是因為所有這些事,尤其是弗格森的眼中有了些新的東西,某種她和兒子相處這些年間從沒見過的内向與疏離,而在這些對她兒子精神健康的憂慮外,她還有一個不得不告訴他的消息,一個壞消息,因此,他們兩個很有必要坐下來聊一聊。
她把這事安排在了一個星期四,那天安吉·布萊正好休息,而弗格森的父親要到十點或者十點半以後才會回來,有足夠的時間供他們倆單獨吃完飯之後好好長談。
露絲不希望飯後的私下交談從她唐突地質問弗格森的個人問題開始,這很有可能讓他拒絕聊下去,離開餐桌,為了把他穩住,露絲先講了那條壞消息,悲慘的壞消息,有關艾米的母親麗茲,她剛被确診得了癌症,一種尤其可怕的癌症,在幾個月甚至幾周之内就有可能要了她的命,胰腺癌,希望渺茫,無法治愈,擺在她面前的除了痛苦和确鑿無疑的死亡,什麼都沒有,起初,弗格森有些難以置信,接受不了他母親正在說的這些,因為艾米從未對他提過她母親的狀況,這就有點奇怪了,畢竟艾米是他的好朋友,有什麼苦惱、恐懼和焦慮不安又說不準的事都會跟他傾訴,所以弗格森在深究胰腺癌這幾個字之前,必須要問明白他母親從何得知這個施奈德曼太太的親生女兒似乎都一無所知的消息。
丹告訴我的,他母親說,但這隻讓她兒子更覺得糊塗,為什麼這個人還沒跟自己的孩子講,就先把這種消息告訴了朋友,但接着,弗格森母親便解釋道,丹想在兩個孩子都在場的情況下告訴他們,吉姆和艾米在一起的話,接受起這種消息來會比單獨承受更好些,他在等吉姆明天下午從波士頓回來之後就告訴他們。
過去這幾天,麗茲一直住在醫院,她又加了一句,但兩個孩子都被告知她去芝加哥看她母親了。
可憐的艾米,弗格森心想,這麼多年來她一直和她母親不和,現在她母親就要死了,她們倆之間那些未了之事永遠不可能被化解了。
要承受這一切,該多難受啊,如果早逝之人和你的關系一直都不錯,被你毫無保留地愛着,或許會更容易面對些,因為至少在對方死後,你還可以柔情脈脈地回憶,甚至感到幸福,一種令人難過、心痛的幸福,可艾米以後想起她母親,一定無法不感到悔恨交加。
施奈德曼太太是個令人費解的女人,從小時候第一次見到她那天,弗格森就覺得她怪得很,身上混雜着一堆自相矛盾的長處和短處,既有很多優點,比如腦子靈活、持家有道、對政治事務見地獨特(她曾在彭布羅克學院主修曆史),一心一意地深愛着丈夫和兩個孩子,但同時,施奈德曼太太又給人一種焦慮不安和失意懊惱的感覺,仿佛她錯失了人生中原本應該去做的什麼事(或許是某種職業生涯,一份重要到足以讓她成為一位舉足輕重之人的工作),但因為她屈尊接受了家庭主婦這種不甚高尚的工作,所以似乎下定了決心要向世界證明,她比别人都聰明,比别人都知道得更多,不隻是知道一些事,而是知道所有事,雖然事實确實如此,她真的對很多不同領域的話題都有令人瞠目的了解,毫無疑問,她也是弗格森見過的最博學多聞的人,但這種焦慮不安、失意懊惱的萬事通有一個毛病,就是如果别人說了什麼而你知道他說錯了,就會忍不住去糾正對方,施奈德曼太太就曾無數次這麼做過,在場的人中,她是唯一知道一根普通大小的生蘿蔔中含有多少毫克維生素A的人,是唯一知道羅斯福在1936年總統大選中赢得了多少選舉人投票的人,是唯一知道1960年産雪佛蘭英帕拉和1961年産别克雲雀之間馬力相差多少的人,雖然她總是對的,但要在她身邊哪怕隻待一會兒也會讓人發瘋,因為施奈德曼太太的缺點之一是話太多,弗格森經常會好奇,她丈夫和兩個孩子怎麼受得了在這種唠唠叨叨的轟炸之下過日子,總是說個沒完,搞得人分不清她說的哪些是緊要之事,哪些是雞毛蒜皮,她說出來的話,要麼讓你對其中蘊含的智慧和洞察力佩服不已,要麼用它徹頭徹尾的毫無意義把你煩個半死,比如有一天晚上,和施奈德曼一家人開車去看電影時,弗格森和艾米坐在後座上,聽着施奈德曼太太跟他丈夫絮絮叨叨半小時,講她怎麼整理他卧室衣櫥抽屜裡的衣服,不厭其煩地給他梳理了一遍她為找到一個新的分類系統而做出的全部決定,比如為什麼長袖襯衫要放在這個地方,短袖襯衫要放在那個地方,為什麼黑襪子必須要和藍襪子分開,為什麼藍襪子要和他打網球時穿的白襪子分開,為什麼他數量更多的無袖背心要放在雞心領汗衫的上面而不是下面,為什麼平角短褲要放在緊身短褲的右邊而不是左邊,滔滔不絕地在一個瑣碎的細節上堆砌另一個更瑣碎的細節,等他們到達電影院時,等他們在這些衣櫥抽屜裡足足待了半個小時,耗去了組成一天的珍貴二十四小時中的一小時的一半之後,艾米的手指已經狠狠掐進弗格森的胳膊裡——沒法大聲尖叫,隻好用緊緊攥着、掐到肉裡的手指為暗号來尖叫。
其實她母親并不是個不稱職或者不貼心的母親,弗格森心想。
恰恰相反,她關心得太過分,愛得太過分,對女兒的光明未來笃信得太過分了,這個太過分有一種奇妙的效果,弗格森意識到,可以引來與不夠多同樣的憎恨,尤其是當這個太過分過分到模糊了家長和子女間的界限,變成了橫加幹涉的借口時,更是如此,艾米最需要的就是呼吸空間,所以隻要她母親執迷不悟地介入她生活中哪怕是最瑣碎的細節——從責問家庭作業到教訓她刷牙的正确方式,從追問她同學的風流韻事到批評她的發型,從嚴正警告她飲酒的危害到若無其事地不停念叨她别塗太重的口紅勾引男孩子——讓她感到窒息時,她就會奮起反抗。
她簡直要把我逼到瘋人院去了,艾米會這樣對弗格森講,或者:她以為她是思想警察隊隊長,有權跑到我腦子裡,或者:或許我應該懷個孕,這樣她就可以有真正的事情好擔心了,于是艾米反唇相譏,指責她母親居心不良,假意站在她這邊,實際在和她過不去,為什麼她就不能像對待吉姆那樣讓她自己待着,就這樣,兩個人之間一再發生沖突,要不是她那位随和穩重、溫厚親切
弗格森本以為他迷上了琳達·弗蘭格,從秋天追求她一直追到冬天,下定決心要赢得楓林鎮最這位誘人、最神秘的大衆情人的芳心,可她時而鼓勵時而拒絕,時而讓他親她時而又不讓,時而給他希望時而又把希望奪走,在那之後弗格森得出一個結論,那就是不光琳達·弗蘭格不愛她,實際上他也根本不愛她。
這個頓悟時刻發生在4月初那個星期六。
努力了幾個星期後,弗格森終于說服她陪他去了一趟曼哈頓。
計劃很簡單:在自動販賣式餐廳吃午飯,穿城走去第三大道,然後在黑乎乎的電影院裡待幾個小時,看吉姆·施奈德曼一直推薦他看的《長跑者的寂寞》,如果在看電影期間弗格森設法握住琳達的手,或者親到琳達的嘴,上下摩挲琳達的腿,那就更好了。
不巧的是,那是個陰雨天,一直在下毛毛雨,時不時還會變成瓢潑大雨,比他們預想的要冷很多,也比平常這個時節更陰暗,不過早春的天氣從來沒有正常過,他們一邊撐着傘往車站走,一邊東躲西閃人行道上聚起的水窪,弗格森說他很抱歉那天下雨了,不過真不是他的錯,他繼續說,因為他上周曾經寫信給宙斯,請求他讓那天陽光明媚,可他怎麼能料到,奧林匹斯山上的郵政正在舉行為期一個月的罷工?琳達被這蠢話逗笑了,要不然就是她也和弗格森一樣,感到既緊張不安又滿懷期待,但無論如何這都是個好兆頭,說明開局還不錯,可到他們上了開往霍博肯的伊利——拉克萬納列車之後,弗格森意識到那天的一切都不會進行得很順利。
列車又髒又不舒服,琳達說,景色也很壓抑,而且到處都濕乎乎的,渡輪根本沒法坐(雖然天已經開始轉晴),哈德遜地鐵比列車還髒、還不舒服,自動販賣式餐廳倒是有趣,但是很吓人,各種無業遊民進進出出,一個三百磅的黑人婦女獨自坐在桌邊,絮絮叨叨地說什麼耶稣聖嬰和世界末日,一個眼睛半瞎、滿臉胡子的老頭正拿着放大鏡,讀一張三天前的皺報紙,他們旁邊坐着的那對老夫妻拿着用過的舊茶包泡熱茶,每個進來的人要麼窮,要麼瘋,這到底是哪門子的城市啊,竟然允許瘋子們在大街上亂竄,她說,還有你,阿奇,這麼惡心的紐約,到底哪兒讓你覺得它比别的地方好了? 錯不在她,弗格森心想。
她是個陽光、迷人的女孩,從小在中産階級上層安逸與文明的密封穹頂下長大,生活在一個草坪整潔美觀、房間裝着空調的無趣又理性的世界,發現自己身陷大都市生活的肮髒和混亂中時,自然會産生厭惡之情,一種她根本無力控制的身體反應,就像聞到什麼異味就突然覺得反胃一樣。
她也沒辦法,弗格森對自己重複道,所以不能怪她,但發現她沒有一點兒冒險精神,遇到不熟悉的事物就心煩意亂、驚慌失措,還是挺叫人失望的。
難搞。
他經常在心裡用這個詞來形容她,當然,在過去的六個月裡,忽冷忽熱的琳達·弗蘭格總是在折騰他,但她絕不是個愚蠢或者無知之人——隻是害怕罷了,僅此而已,害怕令人反感的大城市中的無序,而且雖然她那張漂亮的臉蛋很誘人,幾乎沒有多少男生能抗拒,可毫無疑問她也害怕男生。
不過她不平庸,也不乏智慧和體貼,腦子很好,經常會頗有見地地說起英文課上讀的那些書,但現在弗格森手扶着她的胳膊,領着她在57街上往東走時,心裡卻不得不開始狐疑,他們去了電影院,坐下來看電影之後,她的情緒是不是也不會好到哪裡去。
電影院在公園大道的另一頭,那裡是曼哈頓最富有、最不髒的街區,而且電影據說很不錯,既然琳達對書很有品位,對好的藝術作品也很敏感,興許一部好電影可以讓她心情好轉,那樣的話,或許還能從他們到目前為止糟糕透頂的一天裡搶救點什麼回來。
電影确實好看,又好看又引人入勝,弗格森很快就把撫摩琳達的腿或者親她的嘴忘得一幹二淨了,但《長跑者的寂寞》講的是一個少年的故事,不是少女的故事,這就意味着它對弗格森比對琳達更有吸引力,盡管她承認這是一部精彩的電影,但并不像弗格森那樣激動得難以自持,認為這是有史以來最好的電影之一,一部大師級作品。
散場燈亮起後,他們走到萊克星頓大道上的一家比克福德,在櫃台點了咖啡和甜甜圈(咖啡是弗格森人生中的一項新樂趣,所以他會盡可能地多喝,不光因為他喜歡咖啡的味道,更因為喝咖啡讓他覺得自己更像個大人——仿佛喝下的每一口熱氣騰騰的棕色液體,都能帶着他離童年的牢房更遠一些),他們坐在一群不如光顧霍恩和哈達特餐廳的人那麼胖、那麼窮、那麼瘋的顧客中間,繼續讨論電影,尤其是最後的一段情節,在少年感化院的長跑錦标賽上,男主角(英國新人演員湯姆·康特奈扮演)本應為他那位不可一世的院長(邁克爾·雷德格瑞夫飾演)赢得獎杯,但在最後一刻改變了主意,停下腳步,讓某高級學校那個帥氣的富家子弟(詹姆斯·福克斯飾演)獲得了冠軍。
在弗格森看來,故意輸掉比賽的決定是一種高貴的挑釁,一種激動人心的反權威姿态,銀幕上毫不留情地刻畫出這種操你丫的場面,讓他冰冷、憤怒的心感到溫暖,因為以這樣的方式侮蔑院長,主角是在向院長代表的那個窮途末路的腐朽世界說不,是在反抗英國那種由空洞的獎勵、任意的懲罰和不公的階級壁壘構成的搖搖欲墜的制度,而通過這樣的行為,主角找回了他的氣節、力量和他的男兒本色。
琳達翻了個白眼。
一派胡言,她說。
照她說的話,故意輸掉比賽是愚蠢至極的舉動,是主角可能做出的最糟糕的選擇,因為長跑是他逃出感化院這個人間地獄的唯一手段,可現在他又會被再次推回到最底層,隻能從頭再來,有什麼意義,她問,他的确獲得了道德上的勝利,但同時也毀掉了自己的人生,誰會把這稱之為高貴啊? 琳達沒有說錯,弗格森心想,但她是在争辯權宜之舉要好過英雄氣概,而他最讨厭的就是這類辯白,所謂人生的現實路徑,用體制來打敗體制,僅僅因為沒有别的規則,就靠一套殘缺不全的規則行事,然而這些規則需要的是被擊碎後進行徹底革新,但琳達信仰的是他們那個世界的規則,他們那個城郊小世界的規則,出人頭地,一路高升,找份好工作,找個和你同心同德的人結婚,然後修草坪、開新車、生兩到四個孩子,除了萬能的金錢什麼也不信,他明白這樣的讨論繼續下去毫無意義。
她說得對,當然。
可他說得也對,就這樣,突然間,他不想跟她在一起了。
自此,琳達便從可能人選的名單中被剔除了,鑒于眼下沒什麼别的可能人選,弗格森隻能安下心來,做好準備熬過這悲傷又孤獨的一年中剩下的那些很可能還會悲傷和孤獨下去的日子。
那年之後又過了許多年,當弗格森真正長大成人時,會再次回想起這段青春歲月,并且想到一句話:在家中的房間裡被流放。
他母親很擔心他。
不僅僅是因為弗格森對他父親越來越明顯的敵意(很少和他說話,拒絕主動聊天,回答斯坦利的問題時也是陰沉着臉,隻會甩出一兩個字的回答),不僅僅是因為她兒子仍舊堅持每兩個月就大老遠跑到新羅謝爾去和弗德曼一家人吃一次晚飯(回來之後從不講發生了什麼,隻是說談論這些家破人亡、悲痛欲絕的人太殘忍了),不僅僅是因為他突然莫名其妙地放棄了棒球(争辯說他有籃球就夠了,棒球實在是越來越無聊,可露絲覺得這不可能是真的,因為賽季在4月開始後,她還見弗格森早上看報時仔細閱讀球員得分記錄表,像往常那樣勁頭十足地研究數據),不僅僅是因為她這個曾經很讨人喜歡的兒子目前似乎沒有女朋友,參加的周末派對也越來越少,而是因為所有這些事,尤其是弗格森的眼中有了些新的東西,某種她和兒子相處這些年間從沒見過的内向與疏離,而在這些對她兒子精神健康的憂慮外,她還有一個不得不告訴他的消息,一個壞消息,因此,他們兩個很有必要坐下來聊一聊。
她把這事安排在了一個星期四,那天安吉·布萊正好休息,而弗格森的父親要到十點或者十點半以後才會回來,有足夠的時間供他們倆單獨吃完飯之後好好長談。
露絲不希望飯後的私下交談從她唐突地質問弗格森的個人問題開始,這很有可能讓他拒絕聊下去,離開餐桌,為了把他穩住,露絲先講了那條壞消息,悲慘的壞消息,有關艾米的母親麗茲,她剛被确診得了癌症,一種尤其可怕的癌症,在幾個月甚至幾周之内就有可能要了她的命,胰腺癌,希望渺茫,無法治愈,擺在她面前的除了痛苦和确鑿無疑的死亡,什麼都沒有,起初,弗格森有些難以置信,接受不了他母親正在說的這些,因為艾米從未對他提過她母親的狀況,這就有點奇怪了,畢竟艾米是他的好朋友,有什麼苦惱、恐懼和焦慮不安又說不準的事都會跟他傾訴,所以弗格森在深究胰腺癌這幾個字之前,必須要問明白他母親從何得知這個施奈德曼太太的親生女兒似乎都一無所知的消息。
丹告訴我的,他母親說,但這隻讓她兒子更覺得糊塗,為什麼這個人還沒跟自己的孩子講,就先把這種消息告訴了朋友,但接着,弗格森母親便解釋道,丹想在兩個孩子都在場的情況下告訴他們,吉姆和艾米在一起的話,接受起這種消息來會比單獨承受更好些,他在等吉姆明天下午從波士頓回來之後就告訴他們。
過去這幾天,麗茲一直住在醫院,她又加了一句,但兩個孩子都被告知她去芝加哥看她母親了。
可憐的艾米,弗格森心想,這麼多年來她一直和她母親不和,現在她母親就要死了,她們倆之間那些未了之事永遠不可能被化解了。
要承受這一切,該多難受啊,如果早逝之人和你的關系一直都不錯,被你毫無保留地愛着,或許會更容易面對些,因為至少在對方死後,你還可以柔情脈脈地回憶,甚至感到幸福,一種令人難過、心痛的幸福,可艾米以後想起她母親,一定無法不感到悔恨交加。
施奈德曼太太是個令人費解的女人,從小時候第一次見到她那天,弗格森就覺得她怪得很,身上混雜着一堆自相矛盾的長處和短處,既有很多優點,比如腦子靈活、持家有道、對政治事務見地獨特(她曾在彭布羅克學院主修曆史),一心一意地深愛着丈夫和兩個孩子,但同時,施奈德曼太太又給人一種焦慮不安和失意懊惱的感覺,仿佛她錯失了人生中原本應該去做的什麼事(或許是某種職業生涯,一份重要到足以讓她成為一位舉足輕重之人的工作),但因為她屈尊接受了家庭主婦這種不甚高尚的工作,所以似乎下定了決心要向世界證明,她比别人都聰明,比别人都知道得更多,不隻是知道一些事,而是知道所有事,雖然事實确實如此,她真的對很多不同領域的話題都有令人瞠目的了解,毫無疑問,她也是弗格森見過的最博學多聞的人,但這種焦慮不安、失意懊惱的萬事通有一個毛病,就是如果别人說了什麼而你知道他說錯了,就會忍不住去糾正對方,施奈德曼太太就曾無數次這麼做過,在場的人中,她是唯一知道一根普通大小的生蘿蔔中含有多少毫克維生素A的人,是唯一知道羅斯福在1936年總統大選中赢得了多少選舉人投票的人,是唯一知道1960年産雪佛蘭英帕拉和1961年産别克雲雀之間馬力相差多少的人,雖然她總是對的,但要在她身邊哪怕隻待一會兒也會讓人發瘋,因為施奈德曼太太的缺點之一是話太多,弗格森經常會好奇,她丈夫和兩個孩子怎麼受得了在這種唠唠叨叨的轟炸之下過日子,總是說個沒完,搞得人分不清她說的哪些是緊要之事,哪些是雞毛蒜皮,她說出來的話,要麼讓你對其中蘊含的智慧和洞察力佩服不已,要麼用它徹頭徹尾的毫無意義把你煩個半死,比如有一天晚上,和施奈德曼一家人開車去看電影時,弗格森和艾米坐在後座上,聽着施奈德曼太太跟他丈夫絮絮叨叨半小時,講她怎麼整理他卧室衣櫥抽屜裡的衣服,不厭其煩地給他梳理了一遍她為找到一個新的分類系統而做出的全部決定,比如為什麼長袖襯衫要放在這個地方,短袖襯衫要放在那個地方,為什麼黑襪子必須要和藍襪子分開,為什麼藍襪子要和他打網球時穿的白襪子分開,為什麼他數量更多的無袖背心要放在雞心領汗衫的上面而不是下面,為什麼平角短褲要放在緊身短褲的右邊而不是左邊,滔滔不絕地在一個瑣碎的細節上堆砌另一個更瑣碎的細節,等他們到達電影院時,等他們在這些衣櫥抽屜裡足足待了半個小時,耗去了組成一天的珍貴二十四小時中的一小時的一半之後,艾米的手指已經狠狠掐進弗格森的胳膊裡——沒法大聲尖叫,隻好用緊緊攥着、掐到肉裡的手指為暗号來尖叫。
其實她母親并不是個不稱職或者不貼心的母親,弗格森心想。
恰恰相反,她關心得太過分,愛得太過分,對女兒的光明未來笃信得太過分了,這個太過分有一種奇妙的效果,弗格森意識到,可以引來與不夠多同樣的憎恨,尤其是當這個太過分過分到模糊了家長和子女間的界限,變成了橫加幹涉的借口時,更是如此,艾米最需要的就是呼吸空間,所以隻要她母親執迷不悟地介入她生活中哪怕是最瑣碎的細節——從責問家庭作業到教訓她刷牙的正确方式,從追問她同學的風流韻事到批評她的發型,從嚴正警告她飲酒的危害到若無其事地不停念叨她别塗太重的口紅勾引男孩子——讓她感到窒息時,她就會奮起反抗。
她簡直要把我逼到瘋人院去了,艾米會這樣對弗格森講,或者:她以為她是思想警察隊隊長,有權跑到我腦子裡,或者:或許我應該懷個孕,這樣她就可以有真正的事情好擔心了,于是艾米反唇相譏,指責她母親居心不良,假意站在她這邊,實際在和她過不去,為什麼她就不能像對待吉姆那樣讓她自己待着,就這樣,兩個人之間一再發生沖突,要不是她那位随和穩重、溫厚親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