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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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姆先生指導下進行了切磋磨合,再之後是十九個星期一共十八場比賽,星期二下午一場,星期五晚上另一場,半數在他們的主場打,另一半在城裡各處其他私立學校的客場,當然,校隊賽才是正片,新生賽隻算是大幕開啟前的新聞——卡通短片,弗格森這個主動要求穿十三号球衣的怪人,會同“先發五虎”中的其他隊友精神百倍地跑上場,站到中圈的位置上準備争球。

     那些星期六上午與堂哥吉姆在濱河公園打的球,已經讓那個生疏的十二歲新手脫胎成一個雖不夠引人矚目但技術還算過硬的球員,在十四歲九個月的年紀,為濱河學院反叛者隊打一場比賽時獨得了七分。

    弗格森知道自己天資有限,缺乏成為偉大球員所需要的超凡速度,而且他的左手不如右手靈活,在面對速度快、進攻猛的對手時,他永遠都隻可能是個馬馬虎虎的控球手。

    不會快如閃電,不會眼花缭亂地炫技,不會在單挑過人時用假動作把對方的褲子都虛晃下來,但弗格森的球技仍有可圈可點之處,足夠讓他不必坐冷闆凳,成為球隊不可或缺的一員,其中最重要的是他雙腿的彈跳力,比任何人跳得更高,再把這個技能和他打球時那種義無返顧的激情——飛身救球近似瘋狂,為他赢得了“總突擊”的綽号——結果就是在和個子更高的球員沖搶籃闆球時,他異乎尋常地善于大力拼擠,幹淨利索地搶到球。

    他的帶球上籃很少失手,外線投籃也不錯而且有潛力變得更出色,但他在比賽中的準确率很少比得上訓練時的表現,因為激戰正酣時他常常會匆忙投球,這導緻他作為進攻球員的第一年表現飄忽不定,狀态好的時候投籃能得十分或者十二分,不在狀态上時隻能得兩分甚至零分。

    他在第一場比賽得了七分——後來證明這也是他整個賽季的平均得分——但考慮到比賽時常隻有三十二分鐘,每隊的總得分大概在三十五到四十五的範圍内,一場比賽得七分也不算差。

    或許沒有那麼令人振奮,但不算差。

     拉——拉——西——空——巴!反叛隊!反叛隊!呀——呀——亞! 數字對他來說沒有多大意義,隻要球隊能赢,他不在乎自己得了多少分,但比輸赢更重要的是他被選入球隊這個不争的事實。

    他喜歡穿那件紅黃相間、印有十三号的反叛者球衣,喜歡和他征戰的其他九個男生,喜歡中場休息時尼姆教練在更衣室發表的一段段雖然沒有什麼氣兒但卻一針見血的打氣話,喜歡和他的隊友以及十位校隊男生、六位校隊拉拉隊員、四位新生隊拉拉隊員一起坐着大巴去打客場,喜歡大巴上嬉戲喧鬧的混亂和沸反盈天的笑話,尤其是高三的活寶伊吉·哥德伯格,因為拉下褲子把屁股貼到玻璃上戲弄過往車輛上的人而被禁賽兩場,他喜歡拼盡全力打到忘了自己是誰,好像他的身體不是自己的了,他喜歡訓練到大汗淋漓,然後感受淋浴的熱水把汗從他皮膚上沖走,他喜歡球隊雖然一開始實力很弱,但随着賽季的進行已經越來越強,幾乎輸了前半段所有比賽,但赢了後半段的大部分比賽,最終的記錄幾乎持平,八負十勝,他還喜歡其中一次在主場打赢了希利亞德,雖然他隻拿到三分,但卻領着隊伍搶了不少籃闆球。

     吼——吼——提——他——頭!反叛者!反叛者!再——加——油! 打比賽最好的地方是人們會來現場看球,濱河學院的兩場比賽總有不少人擠在狹小的體育館裡,雖然沒到成百上千,但有查奇·肖沃爾特敲着大鼓為隊伍助威,那些人還是足夠撐起場面,弗格森的家裡人幾乎都會隔三差五來為“總突擊”加油,排在第一的是丹叔叔,主場比賽一場都沒錯過,其次是他母親,隻在因為工作要去外地出差時才缺席,“不愛運動先生”吉爾露過幾次面,堂哥吉姆則在學校放仲冬假時從波士頓回來看過一次,艾米·施奈德曼小姐也來看過一次,就是對陣希利亞德的那場,她看到弗格森救一個出界球時狠狠地甩在了地上,看到他為了争一個失誤傳球,用肩膀把一名希利亞德球員撞倒在地,看到他在第四節阻斷了一個上籃,讓球沒能扣進籃筐,保住了濱河隊領先三分的優勢,比賽結束後,她對他說:太精彩了,阿奇。

    雖然有時候挺吓人,但看着很刺激。

     吓人?他問道。

    什麼意思? 怎麼講。

    激烈吧,可能。

    太激烈了。

    我都不知道籃球竟然是接觸性運動。

     不算是。

    但在籃闆下,你不得不強硬些。

     所以這就是現在的你了,阿奇——強硬? 你不記得了? 你指的是什麼? 堅強起來。

    不記得了? 艾米微笑着搖了搖頭。

    那一刻弗格森覺得她美得簡直讓人無法承受,他想把她擁在懷裡,狠狠地親她的嘴,但他還沒來得及做任何愚蠢又丢臉的事兒,丹叔叔便走上前來,對他說:打得很好,阿奇。

    跳投有點兒不在狀态,但我覺得這是你迄今為止綜合技術打得最好的一場。

     接着,籃球賽季結束了,一切又回到了沒有艾米也沒有任何其他女友的空窗期。

    他唯一一個定期見面的女生是《花花公子》雜志去年4月的封面女郎,那是吉姆上大學前留給他的,但這位來自華盛頓州斯波坎的旺達·帕沃斯,一個愛笑的二十二歲女孩,雖然有一對抗拒地心引力且形似哈密瓜的乳房,一具似乎是依照旺達·帕沃斯真人的橡膠模型制造出來的肉體,可已經開始漸漸留不住弗格森的想象力了。

     焦慮、沮喪,更為自己困在世界賦予他的位置上不能動彈而懊惱不已,被他那些暗淡無光的希望和取代這些希望的種種狂熱的白日夢拖累着,弗格森沒完沒了地幻想着他的精神之旅,去往一個會實現他所有渴望的聲色犬馬之地,他決定最後努力一搏,和艾米重歸于好,再次開始他們的羅曼史,賽季結束五天後,他打電話邀請她星期六晚上陪他去亞曆克斯·諾德斯特姆的住處參加球隊的派對,但艾米說她很忙。

    好吧,他問,那星期天呢?不行,她說,她星期天也很忙,接着,他了解到隻要那件事繼續下去,她就會一直忙下去,那件事是她和某個她拒絕指名道姓的人建立起來的相互愛慕之情,那就這樣吧,他心裡想,艾米有男朋友了,艾米走了,希望的綠野已經變成了爛泥。

     那通讓人氣餒的電話之後又發生了一系列不愉快的事件。

    一:平生第一次醉酒,派對當晚和隊友布萊恩·米謝夫斯基撬開了諾德斯特姆家的酒櫃,偷了一瓶未開封的順風威士忌藏在弗格森冬衣的内袋裡,并在諾德斯特姆家的盛宴結束後帶回了布萊恩的公寓。

    走運的是,布萊恩的父母那周末出城去了(這解釋了他們為什麼會選擇他的公寓作為酒吧),走運的是,布萊恩還記得讓弗格森打電話給父母,說想在他這兒過夜,征得他們的同意後才啟開瓶子,豪飲了裡面三分之二的酒,而這三分之二的三分之二火辣辣地穿過弗格森的喉嚨,跑到了他的肚子裡,但不幸的是,酒在那兒沒待多久,因為弗格森那晚隻喝了一罐啤酒和兩杯紅酒,根本沒體驗過四十度蒸餾威士忌醉人的威力,他把喝下去的酒全還給米謝夫斯基家的東方式地毯後,便在客廳的沙發上昏睡了過去。

    二:在哭哭啼啼、幾乎自尋死路的縱酒爛醉過後十天,他跟比爾·内森遜發生了争執,這個比爾就是以前被稱作比利的那隻大蛤蟆,從弗格森上濱河學院的第一年開始就一直欺負他,那天,這白癡在食堂罵他是愚蠢的雞巴之後,他終于忍無可忍,用一頓拳回敬了内森遜的大肚子和疙瘩臉,弗格森被罰三天的課後留校,吉爾和他母親也嚴正警告他規矩一點兒,但他一點兒都不後悔自己沒壓住火兒,反正他覺得,臭揍一頓内森遜的滿足感,實在值回了為此付出的代價。

    三:3月底的一個星期二下午,距離他十五歲生日不到一個月,吃完午飯他便從學校偷跑出來,從西區大道走到百老彙,然後進了電影院。

    僅此一次,下不為例,他這樣告訴自己,但那天确實是迫不得已,因為他想看的電影隻放一天,第二天或者可預見的未來中任何一天都不會再放了,已經在劍橋布拉特爾劇院看過《天堂的孩子》的堂哥吉姆告訴弗格森,影片下次在紐約放的時候一定要去看,不然就沒資格再稱自己為人了。

    電影預定的放映時間是一點,弗格森盡可能快地走完了西95街到塔利亞劇院間的十個街區,邊走邊想要是他年紀再大一點兒的話,也不用曠課了,因為電影在晚上八點還會放一場,但吉爾和他母親絕對不會允許他在第二天還上學的情況下外出,尤其是去看一部三個多小時的長片。

    肯定得編個借口給他們,他明白,但目前為止他什麼都沒想出來,最好也最簡單的理由——午飯過後,他覺得有點兒不舒服,就回家躺着了——肯定不适用于此例,因為吉爾和他母親幾乎一定會在家,吉爾會在書房寫他那本有關貝多芬的書,他母親則會在暗房沖照片,就算他母親碰巧外出,吉爾有百分之九十的幾率也會在家。

    沒有借口是個問題,但同弗格森為自己制造的大部分麻煩一樣,他傾向于先斬後奏,然後再擔心後果,他是一個血氣方剛的年輕人,清楚自己什麼時候最需要什麼,擋住他去路的人活該倒黴。

    3月凜冽的空氣中,弗格森半走半跑地穿梭在擁擠的人行道上,跟自己辯解逃掉星期二下午的課不會錯過什麼東西,反正就是體育和自習而已,而麥克納爾蒂先生和沃勒斯夫人很少查勤,說不定他還真能逃過去。

    要是行不通,要是在見到吉爾和他母親之前依然想不出一個騙人的解釋,那他就實話實說好了。

    說到底,他不是去犯罪或者做了什麼不道德的事。

    他是去看電影,而世界上沒有幾件事比去電影院更美好了。

     塔利亞劇院格局很小,布局有些奇怪,大約兩百個座位中間杵着一根根又粗又遮擋視野的柱子,地闆有坡度,并且因為多年來灑在上面的蘇打水,老是粘鞋底。

    塔利亞又狹小又邋遢,不舒服的地方多到可笑,坐墊裡那些老舊的彈簧會紮你的屁股,爆米花糊掉的味道會鑽進你的鼻子,但它卻是上西區欣賞老電影的最佳去處,每天放映兩部,每天都是不同的雙片連放,今天是兩部法國電影,明天是兩部俄國電影,後天是兩部日本電影,這解釋了為什麼《天堂的孩子》會在塔利亞那天下午的排片表上,而不在城裡别的地方,甚或全國的其他任何地方放映。

    在那之前,弗格森已經去過好幾次塔利亞了,同吉米和他母親,同艾米,同吉姆,同吉姆和艾米一起,同學校的朋友一起,但當他拿出自己的學生證付了價值四毛錢的打折票,才意識到他從來沒有自己來過這兒,接着,他在第五排的最中間找到座位後,進一步意識到他從來沒有自己看過任何電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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