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

關燈
你說話越來越像邦葛羅斯博士了,一天晚上,弗格森這樣對她說,這個世界是所有可能的世界中最好的那個,其中發生的萬事也總歸會有好結果。

     哪有,才不是,艾米說,邦葛羅斯是個愚蠢的樂觀主義者,而我是個聰明的悲觀主義者,或者說,一個偶爾樂觀的悲觀主義者。

    幾乎一切發生的事情都不會有好結果,但并非總是如此,你要知道,沒有什麼會是總是,但我總是期待最壞的結果,要是最壞的沒發生,我就會很激動,所以才聽起來像個樂觀主義者。

    我差點兒就失去你了,阿奇,但是沒有。

    我腦子裡翻來覆去想的都是這個——想沒有失去你,我有多高興。

     從佛蒙特回家後的前兩周裡,他還沒有恢複到能在星期六去紐約。

    星期一到星期五往返學校基本還能應付,但對一具被針縫起來的仍在承受疼痛的身體來說,去曼哈頓就太困難了,除了公交上的推搡,還要爬上長長的地鐵出站台階,被地下通道裡擁擠的人群撞來撞去,而且那會兒是冬天,他不可能和艾米到大街上哪怕走一小會兒,所以整個2月和3月的上半月,他們調換了一下,連着五個星期六都是艾米來蒙特克萊爾看他。

    這樣的新安排少了外在的刺激,但比起之前那些例行的活動,比如逛書店和博物館,在咖啡廳閑坐,看電影、話劇,參加舞會,也有幾個好處,第一個是弗格森的父母星期六要上班,而因為他們要上班,所以家裡沒别人,因為家裡沒别人,他和艾米可以去他樓上的卧室,關上門一起躺在床上,絲毫不必擔心誰會發現他們正在做的事。

    不過擔心還是有的,至少在弗格森來說是這樣,因為他先前已經說服自己艾米不會再想要他了,當他們第一次走進他在蒙特克萊爾家中的卧室時,他幾乎就和他們第一次走進艾米在紐約公寓中的卧室時一樣害怕,但他們躺到床上,衣衫也一件件脫掉之後,艾米拿起他受傷的手開始親,讓他驚訝不已,她慢慢親了二三十次,然後把嘴放在他纏着繃帶的左胳膊上親了十幾次,接着是在纏着繃帶的右胳膊上親了十二次,最後把他抱在自己的胸口,開始親他頭上的那些小塊繃帶,一個接一個,每個親了六次,七次,八次。

    弗格森問她為什麼要這樣,她說是因為這些現在已經成了他身上最讓她喜歡的部分。

    她怎麼能這麼說?他答道,它們那麼惡心,哪會有人喜歡惡心的東西?因為,艾米說,這些傷口是他遭遇的一切的記憶,因為他還活着,他現在還和她在一起,他身上發生了這些事,就等于他身上沒有發生别的事,也就是說,他身上這些是生命的痕迹,所以她并不覺得它們惡心,它們是美的。

    弗格森笑了起來。

    他想說,邦葛羅斯又來救人了!但他什麼都沒說,他望着艾米的眼睛,猜測她說的是不是真心話。

    她自己有可能相信她剛對他說的這些嗎?還是隻是為了他而假裝信?如果她自己都不信,那他又怎麼信她?因為他必須要信她,他心中暗暗決定道,因為他隻有相信她這個選擇,至于真相,那所謂的全能的真相,他考慮了一下要是不相信她會給他們帶來什麼後果,便覺得不重要了。

     連着五個星期六他們都做了愛,中午剛過,2月微薄的陽光包着窗簾的邊兒,又滲入他們身體周圍的空氣,然後是享受地看着艾米重新穿好衣服,知道她的裸體就在這些衣服裡,不知為何,這甚至把性愛的親密感延長到了他們沒做愛的時候,他腦子裡裝着她的肉體,一起下樓弄點兒午飯,或者聽聽唱片,看看電視上放的老電影,或者繞着小區散散步,給她念《出自勃魯蓋爾之手的繪畫》,這首詩的作者叫威廉·卡洛斯·威廉斯,是他新近當選的最愛——經過與華萊士·史蒂文斯一場血腥的沖突之後,把艾略特推下了寶座。

     連着五個星期六他們都做了愛,也終于在每周上學期間的長途電話之後有了當面交談的機會,其中有三個星期六,艾米一直待到了他父母下班回家,所以他們四個人一起在廚房吃過三頓飯,他母親特别高興他交往的人是艾米,而不是那個醉酒的比利時女孩,他父親則被她的健談和古怪評論逗得很開心,比如2月末那次,那個月披頭士征服了美國,卡修斯·克萊[5]打敗了索尼·利斯頓,所有人都在談論這兩個話題,艾米有些神經但又敏銳地評論說,約翰·列侬和新晉的重量級冠軍其實是同一個人分到了兩具軀體中,這兩個二十出頭的年輕人以同樣的方式吸引了世界的目光,那就是他們都不太把自己當回事,都有一種天賦,大膽又充滿戲劇性地說一些粗暴無禮的話,把人們逗笑,我是最偉大的,我們比耶稣·基督還受歡迎,當艾米複述這些可笑又難忘的宣言時,弗格森的父親突然大笑起來,不光因為艾米惟妙惟肖地模仿出列侬的利物浦小舌音和克萊的肯塔基長音,還因為她完全捕捉到了他們的面部表情,弗格森的父親笑完之後說:你說到點子上了,艾米。

    兩個嘴快、腦子更快的聰明人。

    這我喜歡。

     弗格森不清楚他父母是否知道那些星期六的上午和下午他和艾米獨自在家時是怎麼過的。

    他懷疑他母親可能有所察覺(第二個星期六,她突然回來拿一件毛衣,逮到他們正在把床單弄平整),那麼她就有可能和他父親聊過,但即便他們知道,也誰都沒說什麼,因為那會兒已經顯而易見的是,艾米·施奈德曼是他們兒子生活中一股積極的力量,一支單人急救隊,單槍匹馬地守護着他熬過了痛苦萬分的調整期,适應了他遭遇事故之後的世界,因此他們鼓勵兩人盡可能多地在一起,雖然那會兒錢尤其緊張,而高額的長途電話費已經讓每月的賬單翻了兩番,但他們從來沒有對此提出過抗議。

    那姑娘不錯,阿奇,他母親有一天對他說,而看着前老闆的孫女照顧她兒子時,她自己每天下午四點也會去醫院待一個小時,照顧她的侄女弗蘭茜,毫不動搖地堅持她那種除了愛還是愛的治療法。

    她每天晚上回來都會報告弗蘭茜的恢複進展,弗格森也很仔細地聽着,因為他一直擔心堂姐會跟他母親提起那張嘎吱響的床,以及車禍那天早晨她有多生他的氣,這肯定會引來他母親一些不愉快的問題,而他為了掩飾尴尬,肯定得被迫編些謊,當他最後鼓起勇氣自己提起這個話題,問弗蘭茜有沒有說過車禍的事情,他母親卻聲稱弗蘭茜從來沒提過。

    這是真的嗎?他自問道。

    難道是弗蘭茜故意不想記起車禍的事,還是他母親已經知道了他們的争論,因為不想讓他心煩,隻好裝聾作啞? 那我的手呢?弗格森問道。

    她知道了嗎? 嗯,他母親說,加裡告訴她了。

     他幹嗎這樣?有點兒殘忍吧,你不覺得嗎? 因為她必須得知道。

    她很快就要出院了,大家都不希望她再見到你時受驚。

     經過三個星期的休息和治療,她出院了,盡管在後來的日子裡還會再度崩潰、再次入院,至少現在她是康複了,雖然因為鎖骨愈合得很慢,左胳膊上還吊着繃帶,但就如他母親最後一次從醫院回來說的那樣,總之容光煥發,又過了一周的星期日,拿掉繃帶後的弗蘭茜邀請弗格森和父母去她在西奧蘭治的家中吃早午餐,弗格森也發現她看起來容光煥發,完全恢複了精力,一點都沒有她在佛蒙特那個災難性的周末那種心煩意亂、一驚一乍的樣子。

    對他們倆而言,那都是個緊張不安的時刻,是出事之後第一次見到對方,當弗蘭茜看到他的手,看到車禍造成的後果時,她湧出了眼淚并伸開雙臂抱住了他,抽抽搭搭地向他道歉,但這卻讓弗格森在車禍後第一次意識到,對于自己的遭遇,他在内心深處有多麼責怪弗蘭茜,盡管不是她的錯,盡管她在車裡投給他的最後一瞥是瘋子的一瞥,屬于某個已經無法控制自己思想的人,但無論如何,讓車撞到樹上的人都是她,雖然他想原諒她所做的一切,可他不太能做得到,總之無法從内心深處原諒,盡管他嘴裡說着該說的話,叫她放心,他不怪她,也沒什麼好原諒的,但他知道自己在說謊,知道自己會一直怪她,知道在他們的餘生中,那場事故會一直成為兩人心頭的芥蒂。

     3月3号,他十七歲了。

    幾天之後,他去當地的車管局參加新澤西州駕駛證的路考,演示了他的駕駛技術,流暢、順利地轉彎,平緩、穩定地踩油門(就好像你把腳踩在一個生雞蛋上面,他父親告訴他),娴熟地刹車、倒車,當然,最後還展示了他對側方位停車技術的理解,有多少想成為司機的人都栽在這項狹窄區域内停車的操作上。

    這麼多年來,弗格森參加過數以百計的考試,但通過這次考試遠比他在學校取得的任何成就都重要。

    這可是個貨真價實的東西,揣在兜裡的駕照,有能力打開各種門,把他從籠子裡放出來。

     他明白父母現在疲于奔命,兩個人的生意都不太好,所以全家在經濟上有些吃緊——或許還沒到捉襟見肘的地步,但也快了,一月不如一月。

    雖然藍十字藍盾協會負擔了他在佛蒙特州那家醫院的大部分住院費,但畢竟還有些其他的現金開銷,比如需要自行承擔的免賠額、雜七雜八的長途電話費以及住汽車旅館和他母親租車要花的錢,對他們來說肯定很不容易,下雨天出門隻能打着破破爛爛的傘,連鞋都不穿,所以,3月3号到來時,他從父母那裡收到的唯一一件生日禮物是一輛玩具車——1958年産的白色雪佛蘭英帕拉車模——他把這理解為某種玩笑似的禮物,既是預祝他成功通過駕照考試,也是他父母在承認他們現在買不起什麼更好的東西。

    哎,算了,他心想,說實話是挺逗的,由于他父母都在笑,所以他也隻好報以微笑,感謝了他們,隻是他太過心煩意亂,根本沒注意到他母親接下來的那句話:别擔心,阿奇。

    小橡果能長成大橡樹。

     六天之後,那棵橡樹化身為一輛全尺寸汽車出現在了車道上,簡直就是弗格森桌上被用作多用途鎮紙的那個橡子的巨型翻版,或者說幾乎一模一樣,因為車道上停着的雪佛蘭英帕拉是1960年産的,不是1958年,是雙車門,不是模型的四車門,弗格森的父母坐在車裡一起按喇叭,按啊按,一直到兒子從他房間裡出來,想看看外面為什麼鬧哄哄才停下來。

     他母親解釋說,他們原本打算3号時就把車給他,但車需要修理一下,而且修的時間也比預計的長了些。

    她希望他喜歡,她說。

    他們本想讓他自己選一輛,但那樣的話就不算驚喜了,可送這種禮物的樂趣所在就是驚喜。

     弗格森沒說話。

     他父親皺着眉頭問他:嗯?阿奇,怎麼樣?喜不喜歡? 嗯,他喜歡。

    他當然喜歡了。

    他怎麼可能不喜歡?他喜歡得都想跪在地上,親親那輛車了。

     但是你們從哪兒弄來的錢?他終于問道。

    肯定花了不少吧。

     比你想的要少。

    他父親說。

    才六百五。

     修理前還是後? 前。

    修完後是整八百塊。

     那很多啊,弗格森說。

    太多了。

    你們不應該買。

     别傻了,他母親說。

    我過去半年拍了一百幅肖像照,現在書已經弄完了,你覺得我拍的那些名人家裡的牆上會挂些什麼? 噢,這樣,弗格森說。

    不光有報酬,還有外快。

    那滿足他們孤芳自賞的樂趣,你開價多少? 一幅一百五,他母親說。

     弗格森輕吹了一聲口哨,贊賞地點點頭。

     整整一萬五,他父親補充道。

    或許是怕弗格森算不清楚。

     明白了吧?他母親說。

    我們不會淪落到進救濟院的,阿奇,反正今天不會,明天可能也不會。

    所以少廢話,快上車,帶着我們轉轉去,好嗎? 有車的時代就這樣開始了。

    弗格森頭一回成了自己來來往往的主宰,成了周圍空間至高無上的統治者,現在他面前沒有什麼神靈,隻有一個六缸内燃機,除了滿滿一箱汽油和每跑三千英裡更換一次機油外别無他求。

    從春天到初夏,他每天早晨開車去上學,多數時候副駕上坐着波比·喬治,偶爾還有第三個人坐在後座,而每天下午三點一刻放學後,他也不再徑直躲回自己的小卧室,而是開着車,漫無目的地開上一兩個小時,享受駕車那種純粹的快感,如果開了幾分鐘或者一刻鐘、半小時還不知道想去哪兒的話,他會閑逛着來到南山自然保護區,這是埃塞克斯縣碩果僅存的一塊原生環境區,有着綿延的森林和縱橫交錯的登山路線,不但是貓頭鷹、蜂鳥、老鷹栖居的禁獵區,還是數百萬隻蝴蝶的天堂,到達山頂後他會從車上下來,欣賞那片望不到頭的山谷,一座小鎮接着一座,全都被房子、工廠、學校、教堂和公園塞得滿滿當當,一眼望出去便能把兩千萬人收入眼底,相當于全美總人口的十分之一,因為視野可以直抵哈德遜河以及河對岸的紐約城,站在山頂上,弗格森的目力所能達到的極限之處,聳立着紐約的高樓大廈,曼哈頓的摩天大樓仿佛一根根小草插在地平線上,有一次,他望着這座艾米生活的城市時,想入非非地認為他應該去看看她,突然間,他又跳上了車,在逐漸積聚的晚高峰車流中駛向了紐約,一小時二十分鐘後,他來到施奈德曼家的公寓前,正在做作業的艾米打開門看到他,驚訝得甚至尖叫了一聲。

     阿奇!她說。

    你怎麼來了? 我來親你一下,弗格森說,就一下,然後我就走了。

     就一下?她說。

     就一下。

     于是艾米張開雙臂,讓他親了她,可就在他們隻親一下時,艾米的母親走到了門口
0.096307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