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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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了對方的身體是怎麼一回事,畢竟,沒有了解就沒有真正的快感,對艾米來說尤其如此,所以她不得不先給無知的弗格森普及了一下女性與男性的種種差别,現在弗格森開始熟練起來之後,比在紐約時沉着自信了許多,也使得這次一切都好了許多,好到在佛蒙特州那間漆黑的屋子裡做了幾分鐘之後,他們就完全忘記了身處何處。
那張床是張陳舊的鐵床,二十四個螺旋彈簧上撐着一塊薄薄的床墊,而且同支撐它的地闆一樣,這張床也會嘎吱作響。
一個人的體重會讓它嘎吱作響,但當兩個人開始在床墊上一起動,則會讓它聲如轟鳴。
那聲音讓弗格森聯想到時速七十英裡的蒸汽機車,而艾米則覺得聽起來很像印刷機正在往外吐八卦報紙的五十萬份晨報版。
無論如何,響動反正太大了,完全不是他們先前在腦子裡精心構想出來的法國滑稽戲,而現在他們聽到了床的響動,腦子裡也隻剩下了這種聲響,隻剩下他們瘋狂交媾的刺耳聲響,可是他們已經接近邊緣,馬上就要蹒跚着來到欲望被滿足的懸崖邊上,他們怎麼能停下來呢?他們做不到,兩個人一直堅持到了雙雙落下懸崖,而機車不再動之後,他們也開始聽到了别的聲響,樓闆之下傳來了另一種聲響,小孩子受驚、害怕時的嚎啕大哭,毫無疑問是小兒子戴維被他們在樓上制造的騷動吵醒了,片刻之後他們聽到了腳步聲,毫無疑問是弗蘭茜的,母親弗蘭茜跑進去哄兒子,父親加裡肯定還在呼呼大睡,這時,又害怕又尴尬的弗格森從艾米的床上跳下來,蹑手蹑腳地回到了他的房間,如此,他們在林蔭大道[1]上的娛樂表演轟的一聲落下了帷幕。
第二天早晨七點半時,弗格森走進廚房,發現露莎和戴維正坐在桌旁,一邊用刀叉敲桌子,一邊異口同聲地喊着:我們要吃薄煎餅!我們要吃薄煎餅!加裡坐在他們對面,泰然自若地喝着咖啡,抽着他當天的第一根國會牌香煙。
弗蘭茜則站在煤氣爐前,惱火地瞄了一眼她的堂弟,又繼續炒雞蛋了。
不過他沒看到艾米,或許她還在樓上那張小床上睡覺吧。
加裡放下咖啡,說:我們昨天答應他們要吃薄煎餅,但忘了帶制作材料。
你也看到了,他們不太想吃炒雞蛋。
紅發的露莎和金發的戴維,仍然在用他們的刀叉敲桌子,并且還敲出了鼓點,和着他們最喜歡的口号:我們要吃薄煎餅! 附近應該有商店吧,弗格森說。
下山以後往左走三四英裡就有,加裡答道,然後吐出了一大口煙,似乎是在暗示他才懶得開車去。
那我去吧,弗蘭茜一邊說,一邊把炒好的雞蛋從煎鍋裡倒進一個大白碗裡。
阿奇可以和我一塊兒去,對吧,阿奇? 聽你的,弗格森答道,弗蘭茜問句中的強硬口氣吓了他一跳,聽起來更像是命令,而不是征詢。
她生他的氣了。
先是他走進廚房時的一臉兇相,現在又是說話時咄咄逼人的口氣,這隻能意味着她還沒忘掉昨晚閣樓上的騷動,該死的機車床吵醒了二樓的小兒子,簡直是不可饒恕的罪過,弗格森本來希望她會含蓄地假裝忘掉,但她顯然沒有,而且,盡管他知道自己應該當場馬上道歉,可由于太過尴尬,一個字兒都沒說出來。
去買薄煎餅粉和槭糖漿,根本不是為了滿足孩子們。
這隻是她的借口,真正的動機是要單獨和他待一會兒,目的是為了訓斥他,跟他把話挑明。
這時,孩子們開始鼓掌、歡呼,慶祝他們的勝利,并且對着他們英勇的母親飛了幾個吻,因為她馬上要為他們頂風冒雪出門了。
加裡似乎沒有意識到發生了什麼,或者意識到了也根本不在乎,他掐滅香煙,開始吃他的炒雞蛋。
吃完一口,他用叉子叉起一點兒送到戴維面前,戴維傾着身子,把雞蛋吃到了嘴裡。
他又叉了一些喂露莎,接着自己又吃了一口。
好吃吧,他說,你們覺得呢?好吃,露莎說。
好好吃到肚肚裡!戴維說完,被自己講的笑話逗得哈哈大笑,并且張開嘴,又要了一口。
弗格森看着他們,一邊系好靴子的鞋帶,穿上他的厚外套,一邊想到兩隻嗷嗷待哺的幼鳥。
不管是蟲子還是炒雞蛋,他心想,餓是同樣的餓,同樣大張的嘴,能張多大就會張多大。
薄煎餅,是啊,但首先,要用一件小事兒來讓這個早晨有個美好的開始。
外面有真正的鳥,一隻有斑點的棕色家雀,一隻通身橄榄綠、長着淺紅色冠的母主紅雀,一隻紅翅的黑鹂——一團團色彩像飛镖一樣倏地劃過灰白色的天空,蕭索的冬日清晨中些許生命的痕迹——和堂姐穿過積雪的院子,坐進藍色的旅行車時,弗格森突然覺得很可惜,好好的一個周末馬上就要被毫無意義的争吵攪和了。
認識這麼多年以來,他和弗蘭茜從未吵過架,連一句不好聽的話都沒交換過,他們互相間的忠誠恒久而堅韌,在父親那邊的所有親戚中,在那個瘋狂且敗壞到四分五裂的弗格森家族中,他隻同弗蘭茜結下了深厚的友誼,在所有弗格森家的人裡面,在所有的兄弟姐妹、所有的伯父伯母間,隻有他和弗蘭茜設法避免了那類愚蠢的相互敵視,一想到她現在也有可能與他反目,弗格森便心痛不已。
那天早晨有些冷,不過對于一年中的那個時節來說并不算特别冷,也就零下兩三度而已,車鑰匙插進去後轉了一下,引擎便發動了。
他們坐着等車預熱時,弗格森問要不要讓他來開車。
雖然他現在還沒駕照,要再等六個星期左右,過完十七歲生日之後才能領,但他有學員駕照,而她是有駕照的司機,正巧和他在一輛車裡,所以換作讓他開車是完全合法的。
弗格森還補充道,他車開得挺好,過去幾個月裡他和父母出門,無論是和其中一個還是兩個一起,他們都會讓他承擔司機的職責,而且他母親和父親都沒抱怨過結果。
弗蘭茜僵硬地微笑了一下,回答說她敢肯定他是個好司機,可能比她開得還好,但她現在已經坐在方向盤後面,他們馬上就要出發了,而且下山的路比較危險,他又從來沒在土路上開過車,所以還是她來開比較好,謝謝你,也許到商店買完要買的東西,可以換弗格森開回來。
然而開車回家的事沒有發生。
他們無法從米勒百貨店回家,因為他們根本就沒能到達商店,在那個後來被弗格森視為改變了他一生的早晨,這兩位堂姐弟都為佛蒙特的群山中那段被終止的旅程付出了代價,尤其是弗格森,在很久之後還在一直為此付出代價,盡管沒人認為事故的責任在他(當時開車的又不是他,怎麼可能讓他負責?),但他仍會責怪自己,弗蘭茜當時沒有看路是他的錯,如果她沒有轉過頭來看他,也不會把車開上那塊冰面,讓車打滑撞到了樹上。
問題在于,他很清楚不該讓自己被拖進那場争吵。
弗蘭茜完全有權利生他的氣,所以最好的回應是盡量少回話,要克制住自我辯護的沖動,不管她有什麼難聽的評價,點頭贊同就是了。
就讓她生氣吧,他心想,隻要别讓那股怒火把自己也激起來,或許這場争執會速戰速決,然後很快被忘記。
至少弗格森是這麼想的。
他錯在誤以為問題的關鍵是聲響,是那聲響給他人造成的不便,是他這樣打擾他人表現出來的自私自利,但那聲音隻是冰山一角罷了,甚至是最小的那角,當他意識到弗蘭茜的批評遠比預想的更嚴重,一下子便慌了陣腳,當弗蘭茜劈頭蓋臉開始訓斥他後,他也頂撞起來。
在開車下山的一英裡路上,她沒遇到什麼麻煩,但到了山下,她猶豫了一下,把車拐向了右邊,加裡說過去商店要左拐,弗格森便提醒了一句,可弗蘭茜隻是漫不經心地用手指敲着方向盤說,别擔心,加裡根本沒有方向感,老是把方向搞混,如果他說他們應該左拐,那肯定就是說他們應該右拐才對。
這麼說還蠻好笑的,弗格森心想,但這些字從她嘴裡蹦出來時聽着并不好笑,甚至有些怨怒和鄙夷,似乎弗蘭茜對加裡有什麼不滿,或者是對别的人有什麼不滿,比如她哥哥傑克,現在很少和她有聯系,或者她讓人頭疼的父親,最近又丢了一份工作,又或者是這三個人加在一塊兒,那就是說,弗格森是那天早上讓她惱火的第四個人,再加上她确實拐錯了方向,開得離商店越來越遠,發現這個錯誤後她的心情變得更差,所以在這次被終止的旅程的後半段,他們把時間都耗在了迂回曲折的小路上,想找到一條能回到出發的縣際公路上的路線,經過了這麼一通懊惱的襲擊之後,他這位通常不愛與人争鬥的堂姐終于提起了那件促使他們從家裡出來的事,好好教訓了他一頓。
太可悲了,她說,真是又可悲又失望,沒想到她親愛的弟弟是個謊話連篇的騙子,隻是衆多渣男中的又一塊渣子罷了,他怎麼敢如此利用她,把女朋友拖到佛蒙特,隻為背着人把那姑娘上了,太惡心了,兩個饑渴的小孩,來的一路上迷惑了所有人,然後半夜在閣樓上偷偷摸摸,在兩個小孩子頭頂上做愛,他怎麼能這麼對她,從他一出生她就對他愛護有加,給他洗過澡,照顧他,看着他長大,而且她要怎麼和他母親交代,他母親允許他來佛蒙特,是因為知道他和自己在一起會很安全,這裡面都是信任,她說,他怎麼能在她的屋檐下破壞這種信任,他太沒有自控力了,連自己的家夥都管不住一晚,說實話她不想讓他在這兒了,下午就把他和那個不知羞恥的女朋友送上大巴,叫他們滾回紐約,趕緊走人了事…… 但這隻是開始。
五分鐘後她還在說,弗格森終于火了,告訴她閉嘴停車,他已經受夠了,現在就走回去收拾東西,可這時弗蘭茜轉過頭,眼神中帶着某種瘋狂,對他說,别傻了,阿奇,你在外面會凍死的。
他這才意識到哪裡不對勁,她的精神已經變得不穩定,也許就在崩潰的邊緣,她還在繼續看着他,好像完全記不得她剛才說了什麼,他便沖她笑了一下,她也沖他笑起來,弗格森猛的反應過來,她根本沒在看路,霎時間,車砰的撞到了樹上。
1964年還沒有安全帶[2],因此,盡管當時的車速并不快,時速大約三十到三十五英裡,但他們都在撞擊中受了傷。
弗蘭茜:腦震蕩,以及被抛向前方時撞到方向盤上導緻的左鎖骨骨折,從佛蒙特的醫院出院後,她被轉到了新澤西的一家醫院,醫生告訴加裡她有精神崩潰症狀,需要住院治療。
弗格森:昏迷和頭部、兩隻手臂及左手失血,左手先從擋風玻璃中穿過,雖然沒有骨折(如此的僥幸令醫務人員大惑不解,也引得一些護士稱其為醫學奇迹),但兩根手指(拇指的全部兩個指節和食指的上兩個指節)被擋風玻璃割掉了,由于斷指被雪埋了起來,直到春天才被找到,弗格森注定隻能作為一個八指男人度過他的餘生。
這對他的打擊很大。
他明白應該為自己還活着感到慶幸,但死裡逃生已經是個事實,無需再被質疑,擺在他面前的問題與其說是個問題,倒不如說是絕望的呼喊:他接下來會怎麼樣?他已經殘廢了,當他們拆掉繃帶,讓他看看他的手變成了什麼樣,從此以後一直會是什麼樣,他對自己的所見震驚不已。
他的手已經不再是他的手,而屬于某個别的人,他低頭看到曾經的拇指和食指變成了兩個被縫合的光滑肉突,感到一陣惡心,把頭扭向了一旁。
太醜陋了,太可怕了——怪物的手。
他現在加入了受詛咒之人的行列,他告訴自己,從現在開始他會被視為殘廢、畸形的人,不再算是一個功能齊全的人類成員。
雪上加霜的是,他不光要忍受這類潛在屈辱的痛苦,還得經曆重新學習他從小就已掌握的無數事情的磨難,那些有兩個拇指的人每天不假思索就完成種種操作,如何系鞋帶,如何扣扣子,如何切食物,如何用打字機,這些任務要再次變得輕而易舉,可能需要幾個月甚至幾年,而在那之前他會不斷被提醒他如今落到了怎樣的境地。
是,弗格森沒有死,但車禍之後的那些日子裡,其他以d開頭的單詞卻像一群饑餓的孩童緊緊抓着他不放,他發現自己根本無法從這些情緒的魔咒中擺脫出來:洩氣、抑郁、驚愕、灰心、沮喪、情緒低落、絕望、戒心重重、消沉、混沌、苦惱、瘋狂、挫敗[3]。
他最大的恐懼是艾米會不再愛他。
倒不是說她會這麼想,或者她有多明白她自己的感受,但怎麼可能有人願意被那隻殘廢、損毀的手觸碰呢,它會讓人感到惡心,會扼殺一切欲望,然後厭惡一點一點越積越深,直到她開始疏遠他,最終讓他離開,而失去艾米不但會讓他心碎,他的人生也就永遠毀了,畢竟,哪個心智正常的女人會被他這樣的人吸引,喜歡上一個可悲、殘缺地活在人世間,左胳膊上長的不是手而是爪子的怪物?無盡的悲傷、無盡的孤獨、無盡的失望——這就是他的命運——盡管整個周末艾米都在醫院,從星期一到星期三也曠課來陪他,撫摩着他的臉,告訴他一切還和以前一模一樣,失去幾根指頭确實是飛來橫禍,但算不上世界末日,千百萬的人比他更慘,但還繼續活着,毫不猶豫地勇往直前,弗格森一邊聽她說這些一邊望着她的臉,懷疑他看到的是不是一個幻影,某個冒充者假裝是艾米,如果他把眼睛閉上幾秒,會不會還沒來得及睜開她就消失不見了。
他父母也從蒙特克萊爾趕來陪他,而且對他關懷備至,就像艾米對他關懷備至那樣,就像醫生和護士對他關懷備至那樣,但他們中的任何一個怎麼可能懂得他的感受,他們怎麼能明白,同他們所有人一直在跟他講的截然相反,
那張床是張陳舊的鐵床,二十四個螺旋彈簧上撐着一塊薄薄的床墊,而且同支撐它的地闆一樣,這張床也會嘎吱作響。
一個人的體重會讓它嘎吱作響,但當兩個人開始在床墊上一起動,則會讓它聲如轟鳴。
那聲音讓弗格森聯想到時速七十英裡的蒸汽機車,而艾米則覺得聽起來很像印刷機正在往外吐八卦報紙的五十萬份晨報版。
無論如何,響動反正太大了,完全不是他們先前在腦子裡精心構想出來的法國滑稽戲,而現在他們聽到了床的響動,腦子裡也隻剩下了這種聲響,隻剩下他們瘋狂交媾的刺耳聲響,可是他們已經接近邊緣,馬上就要蹒跚着來到欲望被滿足的懸崖邊上,他們怎麼能停下來呢?他們做不到,兩個人一直堅持到了雙雙落下懸崖,而機車不再動之後,他們也開始聽到了别的聲響,樓闆之下傳來了另一種聲響,小孩子受驚、害怕時的嚎啕大哭,毫無疑問是小兒子戴維被他們在樓上制造的騷動吵醒了,片刻之後他們聽到了腳步聲,毫無疑問是弗蘭茜的,母親弗蘭茜跑進去哄兒子,父親加裡肯定還在呼呼大睡,這時,又害怕又尴尬的弗格森從艾米的床上跳下來,蹑手蹑腳地回到了他的房間,如此,他們在林蔭大道[1]上的娛樂表演轟的一聲落下了帷幕。
第二天早晨七點半時,弗格森走進廚房,發現露莎和戴維正坐在桌旁,一邊用刀叉敲桌子,一邊異口同聲地喊着:我們要吃薄煎餅!我們要吃薄煎餅!加裡坐在他們對面,泰然自若地喝着咖啡,抽着他當天的第一根國會牌香煙。
弗蘭茜則站在煤氣爐前,惱火地瞄了一眼她的堂弟,又繼續炒雞蛋了。
不過他沒看到艾米,或許她還在樓上那張小床上睡覺吧。
加裡放下咖啡,說:我們昨天答應他們要吃薄煎餅,但忘了帶制作材料。
你也看到了,他們不太想吃炒雞蛋。
紅發的露莎和金發的戴維,仍然在用他們的刀叉敲桌子,并且還敲出了鼓點,和着他們最喜歡的口号:我們要吃薄煎餅! 附近應該有商店吧,弗格森說。
下山以後往左走三四英裡就有,加裡答道,然後吐出了一大口煙,似乎是在暗示他才懶得開車去。
那我去吧,弗蘭茜一邊說,一邊把炒好的雞蛋從煎鍋裡倒進一個大白碗裡。
阿奇可以和我一塊兒去,對吧,阿奇? 聽你的,弗格森答道,弗蘭茜問句中的強硬口氣吓了他一跳,聽起來更像是命令,而不是征詢。
她生他的氣了。
先是他走進廚房時的一臉兇相,現在又是說話時咄咄逼人的口氣,這隻能意味着她還沒忘掉昨晚閣樓上的騷動,該死的機車床吵醒了二樓的小兒子,簡直是不可饒恕的罪過,弗格森本來希望她會含蓄地假裝忘掉,但她顯然沒有,而且,盡管他知道自己應該當場馬上道歉,可由于太過尴尬,一個字兒都沒說出來。
去買薄煎餅粉和槭糖漿,根本不是為了滿足孩子們。
這隻是她的借口,真正的動機是要單獨和他待一會兒,目的是為了訓斥他,跟他把話挑明。
這時,孩子們開始鼓掌、歡呼,慶祝他們的勝利,并且對着他們英勇的母親飛了幾個吻,因為她馬上要為他們頂風冒雪出門了。
加裡似乎沒有意識到發生了什麼,或者意識到了也根本不在乎,他掐滅香煙,開始吃他的炒雞蛋。
吃完一口,他用叉子叉起一點兒送到戴維面前,戴維傾着身子,把雞蛋吃到了嘴裡。
他又叉了一些喂露莎,接着自己又吃了一口。
好吃吧,他說,你們覺得呢?好吃,露莎說。
好好吃到肚肚裡!戴維說完,被自己講的笑話逗得哈哈大笑,并且張開嘴,又要了一口。
弗格森看着他們,一邊系好靴子的鞋帶,穿上他的厚外套,一邊想到兩隻嗷嗷待哺的幼鳥。
不管是蟲子還是炒雞蛋,他心想,餓是同樣的餓,同樣大張的嘴,能張多大就會張多大。
薄煎餅,是啊,但首先,要用一件小事兒來讓這個早晨有個美好的開始。
外面有真正的鳥,一隻有斑點的棕色家雀,一隻通身橄榄綠、長着淺紅色冠的母主紅雀,一隻紅翅的黑鹂——一團團色彩像飛镖一樣倏地劃過灰白色的天空,蕭索的冬日清晨中些許生命的痕迹——和堂姐穿過積雪的院子,坐進藍色的旅行車時,弗格森突然覺得很可惜,好好的一個周末馬上就要被毫無意義的争吵攪和了。
認識這麼多年以來,他和弗蘭茜從未吵過架,連一句不好聽的話都沒交換過,他們互相間的忠誠恒久而堅韌,在父親那邊的所有親戚中,在那個瘋狂且敗壞到四分五裂的弗格森家族中,他隻同弗蘭茜結下了深厚的友誼,在所有弗格森家的人裡面,在所有的兄弟姐妹、所有的伯父伯母間,隻有他和弗蘭茜設法避免了那類愚蠢的相互敵視,一想到她現在也有可能與他反目,弗格森便心痛不已。
那天早晨有些冷,不過對于一年中的那個時節來說并不算特别冷,也就零下兩三度而已,車鑰匙插進去後轉了一下,引擎便發動了。
他們坐着等車預熱時,弗格森問要不要讓他來開車。
雖然他現在還沒駕照,要再等六個星期左右,過完十七歲生日之後才能領,但他有學員駕照,而她是有駕照的司機,正巧和他在一輛車裡,所以換作讓他開車是完全合法的。
弗格森還補充道,他車開得挺好,過去幾個月裡他和父母出門,無論是和其中一個還是兩個一起,他們都會讓他承擔司機的職責,而且他母親和父親都沒抱怨過結果。
弗蘭茜僵硬地微笑了一下,回答說她敢肯定他是個好司機,可能比她開得還好,但她現在已經坐在方向盤後面,他們馬上就要出發了,而且下山的路比較危險,他又從來沒在土路上開過車,所以還是她來開比較好,謝謝你,也許到商店買完要買的東西,可以換弗格森開回來。
然而開車回家的事沒有發生。
他們無法從米勒百貨店回家,因為他們根本就沒能到達商店,在那個後來被弗格森視為改變了他一生的早晨,這兩位堂姐弟都為佛蒙特的群山中那段被終止的旅程付出了代價,尤其是弗格森,在很久之後還在一直為此付出代價,盡管沒人認為事故的責任在他(當時開車的又不是他,怎麼可能讓他負責?),但他仍會責怪自己,弗蘭茜當時沒有看路是他的錯,如果她沒有轉過頭來看他,也不會把車開上那塊冰面,讓車打滑撞到了樹上。
問題在于,他很清楚不該讓自己被拖進那場争吵。
弗蘭茜完全有權利生他的氣,所以最好的回應是盡量少回話,要克制住自我辯護的沖動,不管她有什麼難聽的評價,點頭贊同就是了。
就讓她生氣吧,他心想,隻要别讓那股怒火把自己也激起來,或許這場争執會速戰速決,然後很快被忘記。
至少弗格森是這麼想的。
他錯在誤以為問題的關鍵是聲響,是那聲響給他人造成的不便,是他這樣打擾他人表現出來的自私自利,但那聲音隻是冰山一角罷了,甚至是最小的那角,當他意識到弗蘭茜的批評遠比預想的更嚴重,一下子便慌了陣腳,當弗蘭茜劈頭蓋臉開始訓斥他後,他也頂撞起來。
在開車下山的一英裡路上,她沒遇到什麼麻煩,但到了山下,她猶豫了一下,把車拐向了右邊,加裡說過去商店要左拐,弗格森便提醒了一句,可弗蘭茜隻是漫不經心地用手指敲着方向盤說,别擔心,加裡根本沒有方向感,老是把方向搞混,如果他說他們應該左拐,那肯定就是說他們應該右拐才對。
這麼說還蠻好笑的,弗格森心想,但這些字從她嘴裡蹦出來時聽着并不好笑,甚至有些怨怒和鄙夷,似乎弗蘭茜對加裡有什麼不滿,或者是對别的人有什麼不滿,比如她哥哥傑克,現在很少和她有聯系,或者她讓人頭疼的父親,最近又丢了一份工作,又或者是這三個人加在一塊兒,那就是說,弗格森是那天早上讓她惱火的第四個人,再加上她确實拐錯了方向,開得離商店越來越遠,發現這個錯誤後她的心情變得更差,所以在這次被終止的旅程的後半段,他們把時間都耗在了迂回曲折的小路上,想找到一條能回到出發的縣際公路上的路線,經過了這麼一通懊惱的襲擊之後,他這位通常不愛與人争鬥的堂姐終于提起了那件促使他們從家裡出來的事,好好教訓了他一頓。
太可悲了,她說,真是又可悲又失望,沒想到她親愛的弟弟是個謊話連篇的騙子,隻是衆多渣男中的又一塊渣子罷了,他怎麼敢如此利用她,把女朋友拖到佛蒙特,隻為背着人把那姑娘上了,太惡心了,兩個饑渴的小孩,來的一路上迷惑了所有人,然後半夜在閣樓上偷偷摸摸,在兩個小孩子頭頂上做愛,他怎麼能這麼對她,從他一出生她就對他愛護有加,給他洗過澡,照顧他,看着他長大,而且她要怎麼和他母親交代,他母親允許他來佛蒙特,是因為知道他和自己在一起會很安全,這裡面都是信任,她說,他怎麼能在她的屋檐下破壞這種信任,他太沒有自控力了,連自己的家夥都管不住一晚,說實話她不想讓他在這兒了,下午就把他和那個不知羞恥的女朋友送上大巴,叫他們滾回紐約,趕緊走人了事…… 但這隻是開始。
五分鐘後她還在說,弗格森終于火了,告訴她閉嘴停車,他已經受夠了,現在就走回去收拾東西,可這時弗蘭茜轉過頭,眼神中帶着某種瘋狂,對他說,别傻了,阿奇,你在外面會凍死的。
他這才意識到哪裡不對勁,她的精神已經變得不穩定,也許就在崩潰的邊緣,她還在繼續看着他,好像完全記不得她剛才說了什麼,他便沖她笑了一下,她也沖他笑起來,弗格森猛的反應過來,她根本沒在看路,霎時間,車砰的撞到了樹上。
1964年還沒有安全帶[2],因此,盡管當時的車速并不快,時速大約三十到三十五英裡,但他們都在撞擊中受了傷。
弗蘭茜:腦震蕩,以及被抛向前方時撞到方向盤上導緻的左鎖骨骨折,從佛蒙特的醫院出院後,她被轉到了新澤西的一家醫院,醫生告訴加裡她有精神崩潰症狀,需要住院治療。
弗格森:昏迷和頭部、兩隻手臂及左手失血,左手先從擋風玻璃中穿過,雖然沒有骨折(如此的僥幸令醫務人員大惑不解,也引得一些護士稱其為醫學奇迹),但兩根手指(拇指的全部兩個指節和食指的上兩個指節)被擋風玻璃割掉了,由于斷指被雪埋了起來,直到春天才被找到,弗格森注定隻能作為一個八指男人度過他的餘生。
這對他的打擊很大。
他明白應該為自己還活着感到慶幸,但死裡逃生已經是個事實,無需再被質疑,擺在他面前的問題與其說是個問題,倒不如說是絕望的呼喊:他接下來會怎麼樣?他已經殘廢了,當他們拆掉繃帶,讓他看看他的手變成了什麼樣,從此以後一直會是什麼樣,他對自己的所見震驚不已。
他的手已經不再是他的手,而屬于某個别的人,他低頭看到曾經的拇指和食指變成了兩個被縫合的光滑肉突,感到一陣惡心,把頭扭向了一旁。
太醜陋了,太可怕了——怪物的手。
他現在加入了受詛咒之人的行列,他告訴自己,從現在開始他會被視為殘廢、畸形的人,不再算是一個功能齊全的人類成員。
雪上加霜的是,他不光要忍受這類潛在屈辱的痛苦,還得經曆重新學習他從小就已掌握的無數事情的磨難,那些有兩個拇指的人每天不假思索就完成種種操作,如何系鞋帶,如何扣扣子,如何切食物,如何用打字機,這些任務要再次變得輕而易舉,可能需要幾個月甚至幾年,而在那之前他會不斷被提醒他如今落到了怎樣的境地。
是,弗格森沒有死,但車禍之後的那些日子裡,其他以d開頭的單詞卻像一群饑餓的孩童緊緊抓着他不放,他發現自己根本無法從這些情緒的魔咒中擺脫出來:洩氣、抑郁、驚愕、灰心、沮喪、情緒低落、絕望、戒心重重、消沉、混沌、苦惱、瘋狂、挫敗[3]。
他最大的恐懼是艾米會不再愛他。
倒不是說她會這麼想,或者她有多明白她自己的感受,但怎麼可能有人願意被那隻殘廢、損毀的手觸碰呢,它會讓人感到惡心,會扼殺一切欲望,然後厭惡一點一點越積越深,直到她開始疏遠他,最終讓他離開,而失去艾米不但會讓他心碎,他的人生也就永遠毀了,畢竟,哪個心智正常的女人會被他這樣的人吸引,喜歡上一個可悲、殘缺地活在人世間,左胳膊上長的不是手而是爪子的怪物?無盡的悲傷、無盡的孤獨、無盡的失望——這就是他的命運——盡管整個周末艾米都在醫院,從星期一到星期三也曠課來陪他,撫摩着他的臉,告訴他一切還和以前一模一樣,失去幾根指頭确實是飛來橫禍,但算不上世界末日,千百萬的人比他更慘,但還繼續活着,毫不猶豫地勇往直前,弗格森一邊聽她說這些一邊望着她的臉,懷疑他看到的是不是一個幻影,某個冒充者假裝是艾米,如果他把眼睛閉上幾秒,會不會還沒來得及睜開她就消失不見了。
他父母也從蒙特克萊爾趕來陪他,而且對他關懷備至,就像艾米對他關懷備至那樣,就像醫生和護士對他關懷備至那樣,但他們中的任何一個怎麼可能懂得他的感受,他們怎麼能明白,同他們所有人一直在跟他講的截然相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