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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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多少奴隸站起來反抗,有多少次他們殺掉了自己的主人呢?幾乎從來沒有。
他們隻能在惡劣的處境中盡力活下去。
他們甚至還盡可能地講講笑話、唱唱歌。
這就是漢克和弗蘭克的故事。
他們必須服務于主人的意志,但這并不意味着他們不會試着盡量享受他們擁有的東西。
可這些在行文中并沒有表現出來呀,阿奇。
我不想搞得太明顯。
或許這就是問題吧,不過也可能就是您沒注意到,我不知道。
無論如何,我當時就是這麼想的。
我很高興你能告訴我這一點,雖然不會改變我對這個故事的看法,但至少我知道了你是想做點兒正經事兒。
我真心不喜歡這個故事,你能理解吧,而且有些部分真的特别好,讓我反而更不喜歡它,不過,我已經是個上了年紀的老太太,我想可能不管你做什麼我都會不喜歡吧——但堅持寫下去,阿奇,不要聽我的。
你不需要建議,隻需要堅持下去。
就像你親愛的朋友埃德加·愛倫·坡曾經寄語一位立志當作家的人那樣:大膽點兒——多讀——多寫——少發表——别耍小聰明——無所畏懼。
他沒有跟她講故事的最後幾頁,或者愛麗絲把漢克和弗蘭克放到櫃子裡時他想的是什麼。
如果鮑德溫夫人都沒注意到奴隸制度的影射,她怎麼可能明白櫃子其實就是集中營,而那時的漢克和弗蘭克已經不是美國的黑人,而是第二次世界大戰中的歐洲猶太人,在囚禁中日漸虛弱,直到最終在焚化爐——火葬場中被燒死?跟她講這些不會有什麼用,同樣,也沒有任何理由跟她談友誼,雖然在他看來,這才是故事的真正主題,但要談這個的話,就意味着他得聊到阿提·弗德曼,可他一點兒都不想同鮑德溫夫人分享他的悲傷。
或許那些東西表現得不夠明顯,讀者不易察覺出來,她有可能說對了,但也說不定隻是因為她自己太瞎,所以弗格森沒有把故事放到一邊、抛到腦後,而是改正了鮑德溫夫人在手稿上圈出來的錯字,重新打了一版,而且這次用的是複寫紙,多複印了一份,在第二天下午空郵給了米爾德裡德姨媽和唐姨夫。
十二天之後,他收到了一封倫敦寄來的信,或者更确切地說,是一個信封裡裝着的兩封信,因為他們倆各自寫了一封回複,不但言辭中充滿了贊許和熱情,而且倆人也都看出了他的老師沒注意到的那些東西。
一陣強烈的幸福感席卷了他,真是個謎啊,他自言自語道,因為即便他姨媽和姨夫已經宣布了《腳底的伴侶》是個好故事,他們的判決也改變不了鮑德溫夫人認為這是個爛故事的事實。
不同的眼睛、不同的心、不同的腦子,對同一份手稿會有那麼不同的理解。
這已經不再是一個人挨揍、另一個人被親吻的問題了,而是同一個人同時挨揍和被吻,這才是遊戲的真正規則吧,弗格森意識到,如果他以後打算繼續讓别人看他的故事,就要在被親吻的同時也做好挨揍的準備,或許挨十次揍才能得到一個吻,甚至被揍一百次也得不到一個吻。
唐姨夫沒有直接把故事給弗格森寄回去,而是轉寄給了諾亞,并且囑咐他讀完之後,把手稿還給他的表兄。
收到倫敦的信大約一周後的那個星期六一大早,弗格森正在吃炒雞蛋和烤面包片時,廚房的電話響了,電話另一頭的諾亞,像沖鋒槍的子彈一樣噼裡啪啦地先說了一堆,說他得快點兒講,他母親出去買東西了,如果回來撞見他在打長途電話,肯定會殺了他,更何況還是打給弗格森的電話,因為他母親說,在她的公寓這座避難所,無論在什麼情況下都不許和弗格森有聯系,不僅因為他根本不是諾亞的親表兄,還因為他和那個婊子魔鬼有血緣關系(是啊,諾亞說,她腦子有病,大家都知道,但他還是得和她住一起啊),但氣喘籲籲地講完他的開場白後,諾亞立即放慢了講話的速度,不一會兒便恢複了正常語速,雖然還是快,但沒有快得太過分,聽起來仿佛那種有着無窮無盡的時間,打算要好好聊一場的人。
啧,賤人,他說,你這次還真辦到了,是吧? 辦到什麼了?弗格森故意裝糊塗道,因為他基本上可以肯定諾亞指的是那個故事。
那篇古怪的小文啊,《腳底的伴侶》。
你讀了? 每個字都讀了。
還讀了三遍。
然後呢? 太棒了,阿奇,簡直他媽太棒了。
實話講,我都不知道你還有這本事呢。
實話講,我自己也不知道。
我覺得我們應該把它拍成電影。
真會說笑。
我們連攝影機都沒有,怎麼拍? 這隻是細枝末節。
到時候我們自然有辦法解決。
反正我們現在也沒時間弄。
首先是還要上學,其次是紐約和新澤西之間的距離,當然,還有我母親制造的各種障礙,這個今天就不細說了。
但暑假可以呀。
對吧,我們以後也不會去夏令營了,是嗎?畢竟一把年紀了,也不适合再去了吧,而且經過阿提的事之後,哎,我覺得我也不想再回去。
同意。
不去夏令營了。
所以我們暑假時可以拍電影啊。
我猜你現在既然成了作家,應該會放棄運動那堆破事兒了吧。
隻是棒球而已。
但我還在打籃球。
我參加了球隊,你記得吧,那支由西奧蘭治希伯來青年會贊助的九年級籃球隊。
我們每周會和埃塞克斯縣的其他青年會球隊打兩場比賽,星期三晚上一次,星期六上午一次。
我不懂。
如果你還想繼續當運動員,為什麼不打棒球了?這才是你最擅長的運動吧。
因為阿提。
和阿提有什麼關系? 他是我們見過的最棒的球員,對吧?而且他還是我的朋友。
雖然不能算你的朋友,但是我的朋友,我的好朋友。
現在阿提死了,但我不想慢慢忘了他,盡量讓他留在我的腦海中對我來說很重要,而最好的辦法,我想就是放棄點兒什麼,來作為對他的紀念,我最在乎的某樣東西,對我來說最重要的東西,所以我選擇了棒球,因為棒球也是阿提最擅長的運動,從今以後,隻要我看到别人打棒球,或者想起為什麼我自己沒有打棒球,我就會想到阿提。
你真是個怪人,你知道嗎? 也許吧。
但就算是,我又能怎麼做什麼呢? 什麼都不能做。
那不就得了。
什麼都不能做。
那就打籃球吧。
要是你想,可以參加個暑期聯賽,但隻要你就玩一項運動的話,應該會有充足的時間來拍電影。
那就說定了。
當然,前提是我們能弄來一台攝影機。
這個能弄到的,别擔心。
重要的是你已經寫出了自己的第一篇大作。
門已經打開了,阿奇,以後還會有更多——整整一輩子的大師級作品。
先别扯那麼遠了。
我現在才寫了一篇,就這,誰知道我還能不能再有别的主意可寫。
而且,我還有我的計劃。
不是那個吧。
我還以為你早就放棄了呢。
并沒有。
你聽我說,賤人。
你永遠不可能當上醫生——我也永遠不會成為馬戲團的大力士。
你沒有那種數學和科學的腦子,我渾身上下也沒有一塊肌肉。
因此,不會有弗格森醫生——也不會有大力士諾亞。
你怎麼敢這麼肯定。
因為你是因為看了本書才有那想法的,這就是為什麼。
你十二歲時讀了本白癡小說,還非說好得不得了,搞得我也不幸讀了一遍,可實際上并不好,如果你現在再讀一次的話,我敢肯定你會發現那書和你當初想的并不一樣,根本就是一無是處。
心懷理想主義的年輕醫生炸毀受污染的下水道系統,免去了城鎮的疾病之災,心懷理想的年輕醫生為了金錢和名聲放棄了自己的理想,曾經心懷理想但已經不怎麼年輕的醫生重獲理想,因而拯救了自己的靈魂。
也太扯了吧,阿奇。
這種垃圾就是為了感動你這種理想主義的小男孩,但你已經不是小男孩了,你現在是個大高個兒的年輕人,兩條腿中間耷拉着男人的第三條腿,腦袋能寫出文學傑作和鬼知道别的什麼玩意兒,可你現在還要跟我說,你仍然還惦記着那本惡心至極的書?那書叫啥名字我都不想想起來了,因為我費了好大力氣才忘掉! 《衛城記》。
就是這個。
你現在又提醒了我一遍,以後不許在我面前提了。
不,阿奇,一個人不會因為讀了一本書就去當醫生。
他成為醫生是因為他需要成為醫生,但你不需要成為醫生啊,你需要成為作家。
我還說這個電話會很短呢。
你不會把你母親給忘了吧? 該死。
還真忘了。
我先挂了啊,阿奇。
你父親再過幾周就回來了。
我們到時候再聚,好吧? 肯定。
而且我們說話的時候要用鞋語,口音很重的布羅根土話那種——然後想辦法看看怎麼偷一台攝影機。
12月19号,也就是弗格森和諾亞打完電話三天之後,《紐約時報》報道美國大兵已進入南越戰區,現在正參加戰術作戰,奉命如遇射擊,立即還擊。
除四十架直升機已經運抵外,四百名美國作戰部隊已在一周前抵達南越。
增援的飛機、地面戰車和水陸兩栖船也正在途中。
總之,在南越的美國士兵已達兩千,而不是先前官方所報的六百八十五名軍事顧問團成員。
四天之後的12月23号,弗格森的父親啟程去了加利福尼亞看他的兩位哥哥和家人,兩周之後才會回來。
這是他工作多年以來第一次休息,上一次還要追溯到1954年12月,當時他和弗格森的母親去邁阿密海灘休了十天的冬假。
不過這次弗格森的母親沒有同去,父親走的那天她也沒有去機場送行。
弗格森經常聽到他母親對兩位大哥頗有微詞,知道她根本不想見他們,但事情肯定不止這麼簡單,因為他父親離開之後,她卻顯得比往日更焦灼,一直心不在焉、悶悶不樂,而且好像在聽他說話時根本沒注意他在說什麼,在他印象中這還是第一次,因為她這副魂不守舍的樣子,弗格森甚至開始猜測她是不是在擔心她的婚姻狀況,因為他父親獨自跑去洛杉矶,似乎表明了他們的婚姻出現了某種決定性的轉折。
或許洗澡水已經不隻是涼那麼簡單了,或許現在已經變得冰冷,馬上就要凍成一大塊冰了。
他那個故事的副本,諾亞已經如約寄回,而且在他父親去加利福尼亞之前就寄到了,弗格森便把手稿給了他,想着興許他可以在路上看看。
他母親幾周前就讀過了,這是當然的,感恩節後的那個星期六,她脫掉鞋子,窩在客廳的沙發上,一邊翻看五十二頁的打印稿,一邊抽完了半盒切斯特菲爾德,看完後,她告訴他說,她覺得真是太棒了,我讀過的最好的作品之一,這是預料之中的事,因為就算他把上個月的購物清單抄一遍,冒充一首實驗詩歌,他猜她也會給出同樣的結論,但你母親站在你這邊總比不站好,尤其是在你父親似乎哪邊都不站的情況下。
現在《腳底的伴侶》已經經過米爾德裡德姨媽、唐姨夫和諾亞之手,他覺得是時候鼓起他的勇氣了(他很喜歡這個詞既有雙關之意,又自相矛盾[5]),便把手稿交給了艾米·施奈德曼,在整個楓林鎮,他最信任的便是她的意見了——所以也是他怕接近的一個人,因為艾米太坦誠了,根本不會嘴下留情,她的一句批評就能把他撂倒。
即便不是在很多方面,弗格森覺得至少也在某些方面,艾米·施奈德曼就是女版的諾亞·馬克斯。
一個更誘人的版本,誠然,因為她是個女孩,不是個鼓睛暴眼、沒有肌肉的男孩,但她和諾亞一樣聰明,一樣的活潑,總是情緒高昂、神采奕奕,這些年裡,弗格森逐漸意識到他到底有多依賴他們倆,仿佛他們就是他後背上的一雙蝴蝶翅膀,讓有時沉重不堪、平淡無奇的他能一直飛在空中,不過,盡管艾米更迷人,外在的吸引也沒有強大到在弗格森的腦子裡種下任何多情之念的地步,因此,她仍舊隻是個朋友,不過卻是個重要的朋友,是他在不斷擴大的抗擊城郊單調與平庸之戰中最重要的同志,而且多湊巧啊,世界上那麼多人,可偏偏是她住着他的那間舊卧室,或許這隻是他們人生故事中一個怪誕的插曲,但卻在他們之間形成了某種紐帶,某種現在都被他們視作理所當然的怪異親密感,因為艾米不僅呼吸着他曾在那個家裡呼吸過的空氣,晚上還睡在那張他住在那兒時睡過的床上,因為當時他母親覺得那張床太小了,放在新家的卧室裡不合适,便在艾米一家搬進來時轉贈給了她不太富裕的父母。
那會兒還是1956年的夏天,離現在都過去五年多了,雖然艾米本應該在9月開始上五年級,但那年的新學期開始前兩天,她在南山自然保護區的馬道上騎馬時摔下馬背,導緻髋關節骨折,而到傷痛最終痊愈時,時間已經是10月中旬,所以她父母決定讓她再讀一年四年級,而不是在她比同學落後六周學業的情況下,把她扔到一所新學校去。
就這樣,她和弗格森最終上了同一個年級,兩人出生僅相距三個月,卻注定了會在學校有些許不同的發展軌迹,但在摔斷的髋關節橫插進來後,他們的軌迹變成了同一條,先是在第一年,成了曼奇尼小姐所教的四年級班的同班同學,然後又一起讀完了在傑斐遜小學的最後兩年,再接着是楓林鎮初中的三年——總是在同一個班級,總是在互相競争,而且因為他們之間從沒有任何的浪漫糾葛,不會被伴随感情而來不可避免的誤解和情傷疏遠,所以他們也總是好朋友。
弗格森的父親去加利福尼亞後的第二天上午——12月24号,星期天,也就是他們兩家人都不慶祝的那個節日的前一天——弗格森在十點半打電話給艾米,問他能不能去她家一趟。
他有東西要給她,他說,如果她沒什麼事兒的話,他想馬上就給她拿過去。
沒事,她說,她不忙,就是穿着睡衣躺着讀報紙呢,然後盡量不去想他們要在寒假時寫的論文。
從他家走到她家大概十五分鐘,以前他已經走過無數次,但那天上午的天氣很差,下着毛毛雨,溫度也在零度上下,沒有雪的雪天,但是霧蒙蒙的,還刮着風,濕度也很高,所以弗格森說想讓他母親開車送他過去。
這樣的話,艾米說,那你們不如都過來吃早午餐?吉姆十分鐘前打電話說他不來了,還和朋友們在紐約,但吃的都已經準備好了,足夠喂飽十個快要餓死的人,浪費掉就太可惜了。
稍等一下,她一邊說一邊放下電話,沖着他父母喊了幾句,問阿奇和弗格森太太能不能過來和我們一起吃食兒(艾米對古怪的用詞有種偏愛),二十秒之後,她又拿起了電話,說,沒問題,十二點半到一點之間來就行。
就這樣,《腳底的伴侶》的手稿,終于交到了艾米手中,弗格森坐在他曾經的卧室裡,和那個晚上睡在他曾經睡的床上的女孩聊着天,大人們則在樓下的廚房裡準備午飯,他們先聊了會兒各自目前的愛情鬧劇(弗格森迷上了一個叫琳達·弗蘭格的女生,但他星期五約她去看電影時卻被拒絕了,艾米則把希望寄托在了一個叫羅傑·薩斯洛的男孩身上,對方還沒給她打電話,但似乎暗示會打,當然,前提是她沒理解錯他的暗示),接着又聊了現在正在麻省理工學院讀大一的哥哥吉姆,高三和高四時,他是哥倫比亞高中籃球隊的中流砥柱,所以他特别難過,艾米說,就因為傑克·莫利納斯和大學的讓分醜聞那事兒,過去好幾個賽季,十幾場比賽都有作弊行為,用幾百塊錢賄賂一下球員,然後莫利納斯和他的賭友們每周能趁機賺幾萬塊錢。
這個國家的一切都在作弊,艾米說,電視問答節目、大學籃球比賽、股票市場、政治選舉,但吉姆太單純了,根本理解不了這些。
或許吧,弗格森說,但吉姆的單純,是因為他看到的都是别人的優點,這是一種好品質,是艾米哥哥身上讓他最敬佩的地方,弗格森一說完敬佩這個詞,聊天的話鋒便立即轉到他們要給1月的全校論文比賽寫的文章上面。
話題是我最敬佩的人,每個人都要參加,每個七、八、九年級的學生,三個年級各挑三篇最好的論文予以獎勵。
弗格森問艾米有沒有想好寫誰。
當然選好了。
沒剩多少時間了,你知道吧。
我們1月3号就得交。
别讓我猜了。
我肯定會猜錯的。
埃瑪·戈爾德曼。
聽着倒是熟,但我不太了解她。
好吧,其實是一無所知。
我之前也不知道,但後來我大伯吉爾送了我她的自傳,我現在簡直對她愛得五體投地。
她是有史以來最偉大的女性之一。
(短暫停頓。
)那你呢,弗格森先生?有想法了嗎? 傑基·羅賓森。
啊,艾米說,那個打棒球的。
但可不是個一般的棒球手,對吧? 是一位改變了美國的人。
不錯的選擇,阿奇。
那就寫他吧。
我還需要你的許可嗎? 當然要了,傻子。
他們都笑了起來,然後艾米兩腳一踩地,站起來說:走,我們下樓吧。
我快餓死了。
星期二時,弗格森到外面取信,發現信箱裡躺着一封有人親手遞來的信——沒貼郵票、沒寫地址,正面隻有他的名字。
信的内容言簡意赅: 親愛的阿奇: 我恨你。
愛你的艾米 另,手稿我明天還你。
放手之前,我需要再跟漢克和弗蘭克走一程。
1月5号時,他父親回到了楓林鎮。
弗格森原本以為他會就那個故事說兩句,即便隻是為沒有讀而道個歉也行,但他什麼都沒說,而在接下來的幾天裡也仍然沒說什麼之後,弗格森猜測他應該是把故事弄丢了。
由于到那時艾米已經把原稿還給了他,把副本弄丢已經無關緊要。
對他來說,真正重要的是他父親似乎對這件無關緊要的事根本不在乎,而且弗格森打定主意,除非父親先張口跟他說這事,他永遠不會再跟他提起來,所以這事兒漸漸變得重要起來,并且随着日子一天天過去,變越來越至關緊要。
注釋: [1]原文為意第緒語。
[2]原文為SoleMates,這裡是雙關語,其中的sole在做形容詞時是唯一的意思,做名詞時是腳底、鞋底的意思,mates則是夥伴、伴侶的意思,而合在一起後,solemates又與soulmates(靈魂伴侶)發音相同。
[3]原文為fiatfoot,即醫學上所謂的扁平足,但在英文中,這個詞也常被用來蔑稱那些警銜較低的巡邏警察。
[4]《雙城記》的英文為ATaleofTwoCities,将tale和city的第一個輔音交換後,就成了ASaleofTwoTitties(售賣兩個乳房)。
這是一種日常對話中的口誤,被稱斯普納現象(Spoonerism)。
[5]原文screwuphiscourage,意為鼓起勇氣,但screwup本身有搞砸、弄糟的意思。
他們隻能在惡劣的處境中盡力活下去。
他們甚至還盡可能地講講笑話、唱唱歌。
這就是漢克和弗蘭克的故事。
他們必須服務于主人的意志,但這并不意味着他們不會試着盡量享受他們擁有的東西。
可這些在行文中并沒有表現出來呀,阿奇。
我不想搞得太明顯。
或許這就是問題吧,不過也可能就是您沒注意到,我不知道。
無論如何,我當時就是這麼想的。
我很高興你能告訴我這一點,雖然不會改變我對這個故事的看法,但至少我知道了你是想做點兒正經事兒。
我真心不喜歡這個故事,你能理解吧,而且有些部分真的特别好,讓我反而更不喜歡它,不過,我已經是個上了年紀的老太太,我想可能不管你做什麼我都會不喜歡吧——但堅持寫下去,阿奇,不要聽我的。
你不需要建議,隻需要堅持下去。
就像你親愛的朋友埃德加·愛倫·坡曾經寄語一位立志當作家的人那樣:大膽點兒——多讀——多寫——少發表——别耍小聰明——無所畏懼。
他沒有跟她講故事的最後幾頁,或者愛麗絲把漢克和弗蘭克放到櫃子裡時他想的是什麼。
如果鮑德溫夫人都沒注意到奴隸制度的影射,她怎麼可能明白櫃子其實就是集中營,而那時的漢克和弗蘭克已經不是美國的黑人,而是第二次世界大戰中的歐洲猶太人,在囚禁中日漸虛弱,直到最終在焚化爐——火葬場中被燒死?跟她講這些不會有什麼用,同樣,也沒有任何理由跟她談友誼,雖然在他看來,這才是故事的真正主題,但要談這個的話,就意味着他得聊到阿提·弗德曼,可他一點兒都不想同鮑德溫夫人分享他的悲傷。
或許那些東西表現得不夠明顯,讀者不易察覺出來,她有可能說對了,但也說不定隻是因為她自己太瞎,所以弗格森沒有把故事放到一邊、抛到腦後,而是改正了鮑德溫夫人在手稿上圈出來的錯字,重新打了一版,而且這次用的是複寫紙,多複印了一份,在第二天下午空郵給了米爾德裡德姨媽和唐姨夫。
十二天之後,他收到了一封倫敦寄來的信,或者更确切地說,是一個信封裡裝着的兩封信,因為他們倆各自寫了一封回複,不但言辭中充滿了贊許和熱情,而且倆人也都看出了他的老師沒注意到的那些東西。
一陣強烈的幸福感席卷了他,真是個謎啊,他自言自語道,因為即便他姨媽和姨夫已經宣布了《腳底的伴侶》是個好故事,他們的判決也改變不了鮑德溫夫人認為這是個爛故事的事實。
不同的眼睛、不同的心、不同的腦子,對同一份手稿會有那麼不同的理解。
這已經不再是一個人挨揍、另一個人被親吻的問題了,而是同一個人同時挨揍和被吻,這才是遊戲的真正規則吧,弗格森意識到,如果他以後打算繼續讓别人看他的故事,就要在被親吻的同時也做好挨揍的準備,或許挨十次揍才能得到一個吻,甚至被揍一百次也得不到一個吻。
唐姨夫沒有直接把故事給弗格森寄回去,而是轉寄給了諾亞,并且囑咐他讀完之後,把手稿還給他的表兄。
收到倫敦的信大約一周後的那個星期六一大早,弗格森正在吃炒雞蛋和烤面包片時,廚房的電話響了,電話另一頭的諾亞,像沖鋒槍的子彈一樣噼裡啪啦地先說了一堆,說他得快點兒講,他母親出去買東西了,如果回來撞見他在打長途電話,肯定會殺了他,更何況還是打給弗格森的電話,因為他母親說,在她的公寓這座避難所,無論在什麼情況下都不許和弗格森有聯系,不僅因為他根本不是諾亞的親表兄,還因為他和那個婊子魔鬼有血緣關系(是啊,諾亞說,她腦子有病,大家都知道,但他還是得和她住一起啊),但氣喘籲籲地講完他的開場白後,諾亞立即放慢了講話的速度,不一會兒便恢複了正常語速,雖然還是快,但沒有快得太過分,聽起來仿佛那種有着無窮無盡的時間,打算要好好聊一場的人。
啧,賤人,他說,你這次還真辦到了,是吧? 辦到什麼了?弗格森故意裝糊塗道,因為他基本上可以肯定諾亞指的是那個故事。
那篇古怪的小文啊,《腳底的伴侶》。
你讀了? 每個字都讀了。
還讀了三遍。
然後呢? 太棒了,阿奇,簡直他媽太棒了。
實話講,我都不知道你還有這本事呢。
實話講,我自己也不知道。
我覺得我們應該把它拍成電影。
真會說笑。
我們連攝影機都沒有,怎麼拍? 這隻是細枝末節。
到時候我們自然有辦法解決。
反正我們現在也沒時間弄。
首先是還要上學,其次是紐約和新澤西之間的距離,當然,還有我母親制造的各種障礙,這個今天就不細說了。
但暑假可以呀。
對吧,我們以後也不會去夏令營了,是嗎?畢竟一把年紀了,也不适合再去了吧,而且經過阿提的事之後,哎,我覺得我也不想再回去。
同意。
不去夏令營了。
所以我們暑假時可以拍電影啊。
我猜你現在既然成了作家,應該會放棄運動那堆破事兒了吧。
隻是棒球而已。
但我還在打籃球。
我參加了球隊,你記得吧,那支由西奧蘭治希伯來青年會贊助的九年級籃球隊。
我們每周會和埃塞克斯縣的其他青年會球隊打兩場比賽,星期三晚上一次,星期六上午一次。
我不懂。
如果你還想繼續當運動員,為什麼不打棒球了?這才是你最擅長的運動吧。
因為阿提。
和阿提有什麼關系? 他是我們見過的最棒的球員,對吧?而且他還是我的朋友。
雖然不能算你的朋友,但是我的朋友,我的好朋友。
現在阿提死了,但我不想慢慢忘了他,盡量讓他留在我的腦海中對我來說很重要,而最好的辦法,我想就是放棄點兒什麼,來作為對他的紀念,我最在乎的某樣東西,對我來說最重要的東西,所以我選擇了棒球,因為棒球也是阿提最擅長的運動,從今以後,隻要我看到别人打棒球,或者想起為什麼我自己沒有打棒球,我就會想到阿提。
你真是個怪人,你知道嗎? 也許吧。
但就算是,我又能怎麼做什麼呢? 什麼都不能做。
那不就得了。
什麼都不能做。
那就打籃球吧。
要是你想,可以參加個暑期聯賽,但隻要你就玩一項運動的話,應該會有充足的時間來拍電影。
那就說定了。
當然,前提是我們能弄來一台攝影機。
這個能弄到的,别擔心。
重要的是你已經寫出了自己的第一篇大作。
門已經打開了,阿奇,以後還會有更多——整整一輩子的大師級作品。
先别扯那麼遠了。
我現在才寫了一篇,就這,誰知道我還能不能再有别的主意可寫。
而且,我還有我的計劃。
不是那個吧。
我還以為你早就放棄了呢。
并沒有。
你聽我說,賤人。
你永遠不可能當上醫生——我也永遠不會成為馬戲團的大力士。
你沒有那種數學和科學的腦子,我渾身上下也沒有一塊肌肉。
因此,不會有弗格森醫生——也不會有大力士諾亞。
你怎麼敢這麼肯定。
因為你是因為看了本書才有那想法的,這就是為什麼。
你十二歲時讀了本白癡小說,還非說好得不得了,搞得我也不幸讀了一遍,可實際上并不好,如果你現在再讀一次的話,我敢肯定你會發現那書和你當初想的并不一樣,根本就是一無是處。
心懷理想主義的年輕醫生炸毀受污染的下水道系統,免去了城鎮的疾病之災,心懷理想的年輕醫生為了金錢和名聲放棄了自己的理想,曾經心懷理想但已經不怎麼年輕的醫生重獲理想,因而拯救了自己的靈魂。
也太扯了吧,阿奇。
這種垃圾就是為了感動你這種理想主義的小男孩,但你已經不是小男孩了,你現在是個大高個兒的年輕人,兩條腿中間耷拉着男人的第三條腿,腦袋能寫出文學傑作和鬼知道别的什麼玩意兒,可你現在還要跟我說,你仍然還惦記着那本惡心至極的書?那書叫啥名字我都不想想起來了,因為我費了好大力氣才忘掉! 《衛城記》。
就是這個。
你現在又提醒了我一遍,以後不許在我面前提了。
不,阿奇,一個人不會因為讀了一本書就去當醫生。
他成為醫生是因為他需要成為醫生,但你不需要成為醫生啊,你需要成為作家。
我還說這個電話會很短呢。
你不會把你母親給忘了吧? 該死。
還真忘了。
我先挂了啊,阿奇。
你父親再過幾周就回來了。
我們到時候再聚,好吧? 肯定。
而且我們說話的時候要用鞋語,口音很重的布羅根土話那種——然後想辦法看看怎麼偷一台攝影機。
12月19号,也就是弗格森和諾亞打完電話三天之後,《紐約時報》報道美國大兵已進入南越戰區,現在正參加戰術作戰,奉命如遇射擊,立即還擊。
除四十架直升機已經運抵外,四百名美國作戰部隊已在一周前抵達南越。
增援的飛機、地面戰車和水陸兩栖船也正在途中。
總之,在南越的美國士兵已達兩千,而不是先前官方所報的六百八十五名軍事顧問團成員。
四天之後的12月23号,弗格森的父親啟程去了加利福尼亞看他的兩位哥哥和家人,兩周之後才會回來。
這是他工作多年以來第一次休息,上一次還要追溯到1954年12月,當時他和弗格森的母親去邁阿密海灘休了十天的冬假。
不過這次弗格森的母親沒有同去,父親走的那天她也沒有去機場送行。
弗格森經常聽到他母親對兩位大哥頗有微詞,知道她根本不想見他們,但事情肯定不止這麼簡單,因為他父親離開之後,她卻顯得比往日更焦灼,一直心不在焉、悶悶不樂,而且好像在聽他說話時根本沒注意他在說什麼,在他印象中這還是第一次,因為她這副魂不守舍的樣子,弗格森甚至開始猜測她是不是在擔心她的婚姻狀況,因為他父親獨自跑去洛杉矶,似乎表明了他們的婚姻出現了某種決定性的轉折。
或許洗澡水已經不隻是涼那麼簡單了,或許現在已經變得冰冷,馬上就要凍成一大塊冰了。
他那個故事的副本,諾亞已經如約寄回,而且在他父親去加利福尼亞之前就寄到了,弗格森便把手稿給了他,想着興許他可以在路上看看。
他母親幾周前就讀過了,這是當然的,感恩節後的那個星期六,她脫掉鞋子,窩在客廳的沙發上,一邊翻看五十二頁的打印稿,一邊抽完了半盒切斯特菲爾德,看完後,她告訴他說,她覺得真是太棒了,我讀過的最好的作品之一,這是預料之中的事,因為就算他把上個月的購物清單抄一遍,冒充一首實驗詩歌,他猜她也會給出同樣的結論,但你母親站在你這邊總比不站好,尤其是在你父親似乎哪邊都不站的情況下。
現在《腳底的伴侶》已經經過米爾德裡德姨媽、唐姨夫和諾亞之手,他覺得是時候鼓起他的勇氣了(他很喜歡這個詞既有雙關之意,又自相矛盾[5]),便把手稿交給了艾米·施奈德曼,在整個楓林鎮,他最信任的便是她的意見了——所以也是他怕接近的一個人,因為艾米太坦誠了,根本不會嘴下留情,她的一句批評就能把他撂倒。
即便不是在很多方面,弗格森覺得至少也在某些方面,艾米·施奈德曼就是女版的諾亞·馬克斯。
一個更誘人的版本,誠然,因為她是個女孩,不是個鼓睛暴眼、沒有肌肉的男孩,但她和諾亞一樣聰明,一樣的活潑,總是情緒高昂、神采奕奕,這些年裡,弗格森逐漸意識到他到底有多依賴他們倆,仿佛他們就是他後背上的一雙蝴蝶翅膀,讓有時沉重不堪、平淡無奇的他能一直飛在空中,不過,盡管艾米更迷人,外在的吸引也沒有強大到在弗格森的腦子裡種下任何多情之念的地步,因此,她仍舊隻是個朋友,不過卻是個重要的朋友,是他在不斷擴大的抗擊城郊單調與平庸之戰中最重要的同志,而且多湊巧啊,世界上那麼多人,可偏偏是她住着他的那間舊卧室,或許這隻是他們人生故事中一個怪誕的插曲,但卻在他們之間形成了某種紐帶,某種現在都被他們視作理所當然的怪異親密感,因為艾米不僅呼吸着他曾在那個家裡呼吸過的空氣,晚上還睡在那張他住在那兒時睡過的床上,因為當時他母親覺得那張床太小了,放在新家的卧室裡不合适,便在艾米一家搬進來時轉贈給了她不太富裕的父母。
那會兒還是1956年的夏天,離現在都過去五年多了,雖然艾米本應該在9月開始上五年級,但那年的新學期開始前兩天,她在南山自然保護區的馬道上騎馬時摔下馬背,導緻髋關節骨折,而到傷痛最終痊愈時,時間已經是10月中旬,所以她父母決定讓她再讀一年四年級,而不是在她比同學落後六周學業的情況下,把她扔到一所新學校去。
就這樣,她和弗格森最終上了同一個年級,兩人出生僅相距三個月,卻注定了會在學校有些許不同的發展軌迹,但在摔斷的髋關節橫插進來後,他們的軌迹變成了同一條,先是在第一年,成了曼奇尼小姐所教的四年級班的同班同學,然後又一起讀完了在傑斐遜小學的最後兩年,再接着是楓林鎮初中的三年——總是在同一個班級,總是在互相競争,而且因為他們之間從沒有任何的浪漫糾葛,不會被伴随感情而來不可避免的誤解和情傷疏遠,所以他們也總是好朋友。
弗格森的父親去加利福尼亞後的第二天上午——12月24号,星期天,也就是他們兩家人都不慶祝的那個節日的前一天——弗格森在十點半打電話給艾米,問他能不能去她家一趟。
他有東西要給她,他說,如果她沒什麼事兒的話,他想馬上就給她拿過去。
沒事,她說,她不忙,就是穿着睡衣躺着讀報紙呢,然後盡量不去想他們要在寒假時寫的論文。
從他家走到她家大概十五分鐘,以前他已經走過無數次,但那天上午的天氣很差,下着毛毛雨,溫度也在零度上下,沒有雪的雪天,但是霧蒙蒙的,還刮着風,濕度也很高,所以弗格森說想讓他母親開車送他過去。
這樣的話,艾米說,那你們不如都過來吃早午餐?吉姆十分鐘前打電話說他不來了,還和朋友們在紐約,但吃的都已經準備好了,足夠喂飽十個快要餓死的人,浪費掉就太可惜了。
稍等一下,她一邊說一邊放下電話,沖着他父母喊了幾句,問阿奇和弗格森太太能不能過來和我們一起吃食兒(艾米對古怪的用詞有種偏愛),二十秒之後,她又拿起了電話,說,沒問題,十二點半到一點之間來就行。
就這樣,《腳底的伴侶》的手稿,終于交到了艾米手中,弗格森坐在他曾經的卧室裡,和那個晚上睡在他曾經睡的床上的女孩聊着天,大人們則在樓下的廚房裡準備午飯,他們先聊了會兒各自目前的愛情鬧劇(弗格森迷上了一個叫琳達·弗蘭格的女生,但他星期五約她去看電影時卻被拒絕了,艾米則把希望寄托在了一個叫羅傑·薩斯洛的男孩身上,對方還沒給她打電話,但似乎暗示會打,當然,前提是她沒理解錯他的暗示),接着又聊了現在正在麻省理工學院讀大一的哥哥吉姆,高三和高四時,他是哥倫比亞高中籃球隊的中流砥柱,所以他特别難過,艾米說,就因為傑克·莫利納斯和大學的讓分醜聞那事兒,過去好幾個賽季,十幾場比賽都有作弊行為,用幾百塊錢賄賂一下球員,然後莫利納斯和他的賭友們每周能趁機賺幾萬塊錢。
這個國家的一切都在作弊,艾米說,電視問答節目、大學籃球比賽、股票市場、政治選舉,但吉姆太單純了,根本理解不了這些。
或許吧,弗格森說,但吉姆的單純,是因為他看到的都是别人的優點,這是一種好品質,是艾米哥哥身上讓他最敬佩的地方,弗格森一說完敬佩這個詞,聊天的話鋒便立即轉到他們要給1月的全校論文比賽寫的文章上面。
話題是我最敬佩的人,每個人都要參加,每個七、八、九年級的學生,三個年級各挑三篇最好的論文予以獎勵。
弗格森問艾米有沒有想好寫誰。
當然選好了。
沒剩多少時間了,你知道吧。
我們1月3号就得交。
别讓我猜了。
我肯定會猜錯的。
埃瑪·戈爾德曼。
聽着倒是熟,但我不太了解她。
好吧,其實是一無所知。
我之前也不知道,但後來我大伯吉爾送了我她的自傳,我現在簡直對她愛得五體投地。
她是有史以來最偉大的女性之一。
(短暫停頓。
)那你呢,弗格森先生?有想法了嗎? 傑基·羅賓森。
啊,艾米說,那個打棒球的。
但可不是個一般的棒球手,對吧? 是一位改變了美國的人。
不錯的選擇,阿奇。
那就寫他吧。
我還需要你的許可嗎? 當然要了,傻子。
他們都笑了起來,然後艾米兩腳一踩地,站起來說:走,我們下樓吧。
我快餓死了。
星期二時,弗格森到外面取信,發現信箱裡躺着一封有人親手遞來的信——沒貼郵票、沒寫地址,正面隻有他的名字。
信的内容言簡意赅: 親愛的阿奇: 我恨你。
愛你的艾米 另,手稿我明天還你。
放手之前,我需要再跟漢克和弗蘭克走一程。
1月5号時,他父親回到了楓林鎮。
弗格森原本以為他會就那個故事說兩句,即便隻是為沒有讀而道個歉也行,但他什麼都沒說,而在接下來的幾天裡也仍然沒說什麼之後,弗格森猜測他應該是把故事弄丢了。
由于到那時艾米已經把原稿還給了他,把副本弄丢已經無關緊要。
對他來說,真正重要的是他父親似乎對這件無關緊要的事根本不在乎,而且弗格森打定主意,除非父親先張口跟他說這事,他永遠不會再跟他提起來,所以這事兒漸漸變得重要起來,并且随着日子一天天過去,變越來越至關緊要。
注釋: [1]原文為意第緒語。
[2]原文為SoleMates,這裡是雙關語,其中的sole在做形容詞時是唯一的意思,做名詞時是腳底、鞋底的意思,mates則是夥伴、伴侶的意思,而合在一起後,solemates又與soulmates(靈魂伴侶)發音相同。
[3]原文為fiatfoot,即醫學上所謂的扁平足,但在英文中,這個詞也常被用來蔑稱那些警銜較低的巡邏警察。
[4]《雙城記》的英文為ATaleofTwoCities,将tale和city的第一個輔音交換後,就成了ASaleofTwoTitties(售賣兩個乳房)。
這是一種日常對話中的口誤,被稱斯普納現象(Spoonerism)。
[5]原文screwuphiscourage,意為鼓起勇氣,但screwup本身有搞砸、弄糟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