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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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它們的主人脫得一絲不挂時,這些姑娘們嘻嘻哈哈笑個沒完的樣子,比如看到自己的主人做愛時那上下彈跳的豐滿乳房,她們又呆若木雞的樣子。

    真是千金難買的春宵時刻啊,比起大汗淋漓的罪犯和披着黑袍的法官那個枯燥乏味的世界,這樣的時光是如此燦爛輝煌,因而對于本就沒經曆過幾次的漢克和弗蘭克而言,便更顯得彌足珍貴了。

     幾個月之後,它們越來越明顯地意識到,愛麗絲應該就是那個人了。

    因為他們的主人不僅不再跟别的女人約會,而且大部分時間都花在了陪她上面,而這個他心愛的達令,很快又獲得了好幾個别名,比如天使、甜心兒、美人兒、猴臉兒,這種關系愈來愈親密的迹象,不可避免地促成了5月末的一天,和愛麗絲坐在中央公園的一個長椅上時,奎恩最終向她抛出了那個大問題。

    由于那天是工作日,漢克和弗蘭克也見證了這場求婚,而聽到愛麗絲的溫柔回答後,它們更覺得無比振奮,因為她說的是,隻要能讓你開心,我什麼都願意做,我的愛,而這似乎就意味着它們也會開心,也會像對以前的安排那樣對現在新的安排感到心滿意足。

     然而,漢克和弗蘭克想不到的是,婚姻會改變一切。

    結婚不隻是兩個人決定在一起生活的問題,而是一方的意志開始同另一方的意志展開漫長較量的起點,雖然丈夫通常看起來占上風,但實際上最終說了算的卻是妻子。

    新婚夫婦退掉了各自在地獄廚房和格林威治村的公寓,搬到了西25街上一個更大寬敞、舒服的房子裡。

    愛麗絲辭去她在聯邦地方檢察官辦公室的文秘工作後,成了全職的家庭主婦,雖然她總會照例詢問丈夫的意見,問她新買的窗簾如何,她打算鋪在客廳的新地毯怎樣,她想給餐桌配的新椅子好不好,但奎恩的回答總是老一套——你喜歡怎樣就怎樣,寶貝,你決定就行了——也就是說,實際上愛麗絲包攬了所有的決定。

    但是沒關系,漢克和弗蘭克想,愛麗絲或許是一家之主,但它們仍然每天都可以陪主人在大街小巷到處跑着抓壞蛋,在審訊室裡審問犯人,在案件審理時出庭作證,打電話進一步追查線索,用打印機打報告,在胡同裡追捕蠢到逃跑的壞人,每周兩次到賓夕法尼亞車站找莫斯擦鞋,而現在本頓把艾德和弗萊德扔掉後,它們又有了一對共事的新搭檔——奈德和泰德,雖然這倆家夥有些乖戾,但仍然不及剛剛離開的那倆破爛貨的一半差勁,也就是說,雖然很多事情現在都不一樣了,但重要的那些依舊相同,或許還比之前稍有了些改善。

    至少漢克和弗蘭克是這麼安慰自己的,但它們不知道的是,它們被自滿情緒蒙蔽了的地方是,聲音甜美的愛麗絲有使命在身,為改善它們主人的生活所做的努力不會止于窗簾和地毯。

    婚禮之後的三個月内,她便闖入了丈夫的衣着領域,尤其是他上班時的着裝,在她看來,對于一個某一天注定會當隊長的人來說,他那些衣服都太古闆、破舊了,雖然奎恩起初還有些抗拒,說他的西裝足夠好了,對他現在做的工作而言綽綽有餘,但愛麗絲還是軟磨硬泡,反複說他有多帥氣,要是穿上頂級的外衣會顯得更英俊挺拔,最終澆滅了他的抗拒情緒。

    對她的恭維感到既榮幸又有些惱火的主人,雖然拙劣地嗆了一句錢不是長在樹上的,但他知道自己已經輸掉了這場戰鬥,所以在第二天休息時,隻得不情不願地跟着妻子去了麥迪遜大道的一家男裝店,為自己的衣櫥新添了兩套西裝、四件白襯衫、六條時下正流行的窄領帶。

    三個月後,當主人穿上其中的一套新西裝,準備出門上班時,愛麗絲笑逐顔開地告訴他,他看起來太帥氣了,但他還沒來得及插嘴回一句,她便低頭看着他的雙腳說道:恐怕這鞋子我們也得處理一下了。

     鞋又怎麼了?奎恩有些不耐煩地問道。

     沒什麼,她說,就是太舊了而已——而且和西服也不搭。

     别扯了。

    這可是我買過的最好的一雙鞋,是我升職後第二天去弗洛斯海姆買的,然後一直穿到了現在。

    它們是我的幸運鞋啊,天使。

    這工作我一幹就是三年,可這三年間身上沒挨過一個槍子兒,臉上沒挨過一個拳頭,渾身上下都沒有一個淤青。

     說的就是啊,艾伯納,三年已經很久了。

     但是對這麼一雙布羅根來說不是吧,它們都還沒穿破呢。

     愛麗絲抿着嘴,歪着頭,頑皮地摸了摸她的下巴,仿佛是在試着用哲學家那種超然物外的嚴肅态度來評價這雙鞋。

    最終,她開口了:太笨重。

    衣服讓你看起來像個重要人物,可鞋子讓你看起來像個警察。

     但我就是啊。

    警察。

    一個該死的平闆腳。

     是警察不一定要看起來就像警察啊。

    鞋子會讓你露餡兒的,艾伯納。

    你走進房間裡,每個人都會想:警察來了。

    要是換一雙合适的鞋,他們永遠都猜不出來。

     漢克和弗蘭克等着主人替它們出頭,替它們說幾句公道話,但奎恩什麼都沒說,而是令人費解地哼了一聲,算是回答了愛麗絲最後那句評價,接着,它們就跟着他走出了公寓的前門去上班了。

    那天和其他日子沒什麼兩樣,第二天和前一天也沒有差别,于是,漢克和弗蘭克便開始覺得和愛麗絲的談話隻不過是虛驚一場,她評價它們對主人有什麼價值的那些難聽話,奎恩自己并不認同,這件煩心事很快就會像一片路過的薄雲那樣随風消散。

    但接着,星期六來了,又是休息日,不用去警局上班的奎恩穿着他的周末便鞋,和它們的新敵人,那個愛管閑事、固執己見的愛麗絲一起出門後,它們就立在床邊,靜靜等着這對夫婦歸來,壓根兒沒有懷疑過它們馬上就要被自己曾經忠實服務了三年的那個人背叛了,所以直到下午,當主人帶着他新買的那雙牛津鞋回來時,漢克和弗蘭克才突然意識到它們已經被踹到一邊,解除了職務,遭遇了接管這家的那個目中無人的新政權的政治清洗,而且因為它們無法求助,沒有法庭可以讓它們告狀或者聽取它們的證詞,它們的生命就這麼戛然而止了,被那場别名叫婚姻的宮廷政變踏得粉碎。

     你覺得怎麼樣?奎恩系好牛津鞋的鞋帶,從床上站起來後問愛麗絲。

     好看,她說。

    好得不能再好了,艾伯納。

     奎恩在屋子裡走了幾圈,想讓他的腳習慣一下這雙工作日新伴侶的彈性和質感,這時,愛麗絲指着漢克和弗蘭克問,這雙舊鞋我該怎麼處理? 我不知道,先放到櫃子裡吧。

     你不想我把他們扔了? 不,先放到櫃子裡,說不準什麼時候我還得穿呢。

     于是,愛麗絲便把漢克和弗蘭克放到了櫃子裡,盡管主人的臨别之言似乎給了它們一線希望,或許某一天它們還會重新受命上崗,但幾個月的波瀾不驚之後,一點一點地,它們不得不開始接受一個現實,那就是主人也許永遠不會再把雙腳伸到它們裡面了。

    這兩隻布羅根對它們的被迫退休感到憤恨無比,所以在剛開始被塞到櫃子裡的那幾周中,它們翻來覆去地談論着自己受到的殘酷待遇,滔滔不絕地用各種難聽話哀嚎着它們對主人和妻子的不滿。

    但這樣的悲歎和抱怨顯然幫不了什麼忙,随着灰塵開始落在它們身上,随着它們漸漸明白櫃子現在就是它們的世界,明白它們直到被扔掉的那天才能離開這裡,它們便放棄了抱怨,轉而聊起了過去,更願意重溫往昔的好日子,而不是沉浸在當下的悲慘中,多美好啊,還能想起它們青春年少、朝氣蓬勃的時候陪主人冒的那些險,多快樂啊,還能記得它們經曆過的那些天氣,在地球律動的空氣中行走在戶外時的種種感受,以及加入到人類生命的宏大之中被賦予的那份使命感。

    但更多個月過去之後,它們的懷舊漸漸走到了盡頭,因為到了現在,聊天已經越來越難,甚至連回憶都越變越難了,不過,原因不是漢克和弗蘭克已經到了垂暮之年,而是它們被抛棄了,是因為鞋子在失去養護之後狀況會迅速變差,沒有了擦拭和抛光,鞋面會變幹,沒有穿在裡面的人腳提供油脂和汗液來讓它們保持松軟柔韌,鞋裡會變硬,就這樣,這雙被抛到一邊的鞋子,好像漸漸變成了兩塊木頭,而木頭是不會思考、說話或者回憶的東西,所以現在好像兩塊木頭的漢克和弗蘭克,也近乎陷入了昏迷,生活在一個漆黑一片、偶爾會有點點燭光搖曳的影子世界中,它們的身體經過這麼久的囚禁之後已經變得毫無知覺,所以一天下午,當奎恩三歲的兒子蒂莫西穿上它們,趿拉着它們在公寓裡一邊走一邊笑時,它們什麼都沒有感覺到,他母親看到他的小腳踩在這雙巨大無比且昏迷不醒的鞋子裡後,也開始大笑起來。

    你幹嗎呢,蒂米?她問。

    我在學爸爸的樣子,他說。

    他母親搖搖頭,皺着眉告訴小男孩,她給他找雙好點兒的大鞋子來玩吧,這雙布羅根這麼髒,也不能再穿了,是時候把它們扔掉了。

    幸虧漢克和弗蘭克已經什麼都聽不到也感覺不到了,因為愛麗絲給了兒子一雙他父親現在的時裝鞋後,随即便用左手拿起漢克和弗蘭克,又把右手放在蒂米的腦袋上,領着他來到了走廊,朝裝在一個門沒上鎖的小房間裡的焚化爐滑道走去。

    我都忘了這雙又舊又破的鞋子了,她一邊說着,一邊推下焚化爐滑道的門把手,并且告訴兒子悉聽尊便吧,意思是他可以把鞋子扔掉,于是,小蒂莫西·奎恩拿起漢克,說了一句,再見,鞋子,然後把它扔向了七層之下的地下室焚化爐,接着他拿起弗蘭克,又重複了一遍剛才的東西,說着再見,鞋子,讓弗蘭克也追随它的兄弟,墜入了下面的火焰中,就這樣,在新一天的黎明還未劃破曼哈頓島的夜空之前,這兩隻腳底的伴侶便已經被燒得面目全非,隻剩下了一團泛着紅光的餘燼。

     弗格森現在上九年級了,一般說來這是高中一年級,不過具體在他這兒是初中的最後一年,在第一學期的課程中有一門是打字,事實證明,這門選修課比他那年所修的任何科目都更有價值。

    因為他尤其渴望掌握這項新技能,便去找他父親要錢買打字機,并最終設法說服利潤先知掏了錢,理由是他總歸會需要一台,而以後的價格永遠不會比現在更低,就這樣,弗格森給自己買了一件新玩具,一台貨真價實、設計優雅的史密斯——歌羅娜便攜打字機,這台機器立即成了他最珍視的财産。

    他漸漸愛上了這台寫字機器,喜歡把手指壓在凹面的圓形按鍵上,看着字母從它們的鋼棍上飛出,撞到紙頁上,字母向右跑,滑動架向左移,然後是叮的一聲鈴響,接着是齒輪運轉着讓他折到下一行的聲音,黑字追着黑字一直來到頁腳。

    這是屬于成年人的工具,嚴肅的工具,弗格森欣然接受了這個工具帶來的責任感,人生現在已經嚴肅起來,阿提·弗德曼幾乎與他如影随形,他知道是時候長大了。

     11月初完成《腳底的伴侶》的手寫初稿時,弗格森已經在打字方面取得了足夠的進步,便用史密斯——歌羅娜謄了第二稿。

    接着,他又在這一稿的基礎上修改了一些東西,以雙倍行距重新把故事打了一遍,最後的終稿達到了五十二頁。

    他自己也覺得有些不可思議,竟然寫了這麼多,竟然可以就着一雙傻鞋寫出一萬五千多字,但靈感來了之後,一件事趕着一件事,他腦子裡不斷地湧出各種可寫的新情境,各種可以進一步去探索、展開的性格面向,所以到他寫完時,這項工程已經耗去了他兩個月的人生。

    當然,能寫完這個故事,某種程度上他已經很滿足了,僅僅是創作出篇幅這麼長的作品這個事實,就足以讓任何一個十四歲少年感到自豪無比,但當他讀完第五遍稿子,又做了一些最後的修改後,還是拿不準這個故事到底好不好。

    由于他父母根本沒有評判這個故事的能力,更别說人類曆史上寫過的任何其他故事了,米爾德裡德姨媽和唐姨夫這個秋季學期又在倫敦(學校給了米爾德裡德半年的公休假)——也就是說,諾亞這段時間都住在他母親那兒,要到1月時才能聯系上——而他也不敢把它分享給班上那個原本他最信任的同學,隻好不情願地把故事交給了英文老師鮑德溫夫人,一位從二十世紀二十年代起就一直在教九年級,而且再有一兩年就要退休的老太太。

    弗格森知道這是在冒險。

    因為鮑德溫夫人最擅長的是出詞彙測驗和拼寫測試的題目,她能精辟地解釋給你該如何分解一個句子,在講解語法和措辭方面也很拿手,但是她的文學品味仍然屬于老古董一派,鐘情于那些陳舊過時的文學瑰寶,這一點從她對布萊恩特、惠蒂埃、朗費羅的熱情就可以明顯看出來,她在給學生們上《十九世紀美國詩歌探奇》這門課時,課程表全被這些浮誇、枯燥的過氣詩人占領了,雖然裡面也有弗格森喜歡的那位黑眉毛的埃德加·愛倫·坡和他那隻繞不過去的烏鴉,但卻沒有沃爾特·惠特曼——太污穢了!——沒有艾米莉·迪金森——太晦澀了!不過平心而論,鮑德溫夫人也有值得稱贊的地方,比如她就給他們布置過《雙城記》,第一次讓他接觸到狄更斯的小說(他在電視上看過電影版的《聖誕頌歌》),盡管弗格森很高興地和朋友們延續了那個由來已久的傳統,将這本小說稱作《賣咪咪》[4],但他仍然不可救藥地愛上了這本書,認為裡面的句子是那樣的氣勢磅礴和驚心動魄,永遠有無窮無盡的方式來将恐懼與幽默别出心裁地混雜在一起,而這是他在以前讀的任何一本書中沒有遇到過的,他很感激鮑德溫夫人把這本書介紹給他,因為這是他讀過的最棒的小說了。

    這就是他決定把故事給她看的原因——因為狄更斯。

    可惜的是,他無法寫得像老狄更斯那樣好,但他畢竟隻是個新人,一個名下隻有一部作品的業餘作者,他也希望到時候她能把這一點考慮進去。

     結果不如他想的那麼糟糕,但在某些層面上,也可以說糟糕得不得了。

    鮑德溫夫人糾正了他的打字失誤、拼寫錯誤和語法上的毛病,在他看來,這不僅幫助了他,也證明她确實用心讀了這個故事。

    他把手稿交給她六天之後,他們正式在放學後坐下來開了個小會,她稱贊他很有毅力,想象力也很豐富,但坦白地講,她補充道,讓她很驚訝的是,一個看起來正常、适應能力也不錯的男孩子,竟然會對世界有如此陰暗、令人不安的想法。

    至于故事本身,哎,當然很荒唐了,整體構思本來就很可悲,但現在明擺着就是寫砸了,但是退一步說,就算鞋子能思考、能感受、能聊天,弗格森又想用他創造出的這個漫畫世界表達什麼呢?毋庸置疑,其中有些感人和風趣的地方,也間或閃現着真正的文學才能,但故事的大部分都讓她很不舒服,所以她很想知道為什麼弗格森會選她來做第一個讀者,因為他肯定知道她會反感他用的那些髒詞(十七頁的鴿子屎,三十頁的狗屎——她用手指敲着這些詞出現的段落讓他看),更不用說他還從頭到尾都在嘲笑警察,先是平闆腳和警察鞋這種貶義詞,接着是進一步的侮辱,将本頓隊長描述成了酒氣熏天、粗魯殘忍的施虐狂——弗格森難道不知道在她小時候,她父親曾經是楓林鎮的警察局長嗎?她跟全班講他的事迹難道講得還不夠多,沒說明白這一點?——但最糟糕的,她說,比其他都更糟糕的,是故事的那種下流格調,不光奎恩在向愛麗絲求婚前曾經同好幾個不守婦道的女人上過床,就連愛麗絲自己竟然也願意在結婚前就和他發生關系——順便說一句,弗格森似乎對婚姻制度持有一種徹頭徹尾的蔑視态度——接着,比糟糕還糟糕的是,各種性暗示不止發生在人類角色上,甚至還延續到了鞋子身上,這想法也太荒謬了,鞋子的性生活,老天爺,弗格森怎麼還有臉照鏡子,竟然寫什麼鞋子被腳穿進去時會有快感,或者被擦拭抛光時神魂颠倒,還有,他到底是怎麼想出弗洛拉和諾拉的鞋子性派對的啊,實在讓人無法忍受了,腦子裡想的竟是這些髒東西,弗格森難道不覺得害臊嗎? 他不知道該怎麼回答她。

    在鮑德溫夫人開始劈頭蓋臉地批評他之前,他本以為他們會讨論虛構寫作的技巧,專業上的話題,比如結構、節奏、對白,言簡意赅的重要性,如何避免無謂的細枝末節來推動故事向前發展,也就是他仍然還在摸索的那些細微但重要的問題,他壓根兒沒想到鮑德溫夫人會站在近乎道德高地的立場上來攻擊他,質疑他所寫的内容本身,指責它有傷風化。

    不管她贊不贊同這個故事,那也是他自己的作品,他想寫什麼就可以寫什麼,比如,如果覺得有必要,他就會用屎這個字,因為現實生活裡的人們每天都會說好幾百次這個字,而且,雖然他仍然是個處男,但對性已經有了足夠的了解,明白一個人不用結婚也可以發生性關系,人類的色欲很少或者根本不會理睬婚姻的法律,至于鞋子的性生活,她難道看不出來有多滑稽嗎?滑稽得荒唐可笑、天真無邪,任何讀到這些段落的人,如果不是半死不活,都會會心一笑吧,去她的,弗格森心裡想,她有什麼資格來教訓他這些,然而,盡管他在努力抗拒,但她的話還是達到了她想要的效果,灼燒着他的内心,剝去了他的皮膚,他被抨擊得神思恍惚,已經沒力氣再替自己辯護,當他最終能張口說話時,費了好大勁才從嘴裡吐出三個字,三個含糊不清的字,而且絕對可以算作他這輩子說過的最可悲的話了: 對不起。

     我也很遺憾,鮑德溫夫人說,我知道你覺得我這是在刁難你,但我是為了你好,阿奇。

    我不是說你的故事下流,顯然不像過去這些年他們出版的一些書那樣,但卻是庸俗粗野、讓人反感,我隻是想知道你寫的時候是怎麼想的。

    你是有什麼特别的想法嗎,還是就是為了弄一堆黃色笑話來震驚别人? 弗格森不想待在這兒了。

    他想站起身走出房間,不用再看着鮑德溫夫人那張滿是皺紋的臉和水汪汪的藍眼睛。

    他想辍學,想離家出走,像大蕭條時期的流浪漢那樣扒火車,去廚房門口讨飯吃,閑暇時間寫寫黃書,做一個不受制于任何人的人,大笑着朝世界的臉上啐唾沫。

     我等你說話呢,阿奇,鮑德溫夫人說,你難道不為自己辯護一下嗎? 你想知道我是怎麼想的,是這個嗎? 是的,你是怎麼想的。

     我想的是奴隸制度,弗格森說,想的是有些人竟然真的會被另一些人占有,從生下來的那一刻到死掉的那一刻,都要受命于他人。

    漢克和弗蘭克是奴隸,鮑德溫夫人。

    他們是從非洲來的——就是鞋廠——然後被鎖鍊捆綁在船上——就是鞋盒子和把它們運到麥迪遜大道的卡車——運到了美國,最後在奴隸拍賣上被賣給了他們的主人。

     但在你的故事裡,那些鞋子很喜歡做鞋子。

    你不是要告訴我奴隸喜歡做奴隸吧? 不是,當然不是了。

    但奴隸制延續了上百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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