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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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如果你走的是小路,你的車就會成為被壓扁的那輛,你就會成為那個被砸死的司機呢?再或者:樹沒倒,所以走主路成了錯誤的選擇。
再或者:你走了小路,樹正巧砸死了你前面那輛車的司機,而你坐在車裡後悔沒有走主路時,卻不知主路上發生了三車連環追尾,你走哪條都會錯過你的約見。
再或者:主路上沒有發生三車連環追尾的事故,所以走小路才是錯誤的選擇。
你到底要說什麼,阿奇? 我要說的就是,你永遠不可能知道你是不是選錯了。
你想知道的話,就必須要先掌握全部的事實,但唯一能獲得所有事實的方法,就是你同時出現在兩個地方——但這是不可能的。
所以呢? 所以這就是為什麼人們信仰上帝。
你是說笑吧,伏爾泰先生。
隻有上帝才能同時看到主路和小路——也就是說,隻有上帝知道你做的選擇是對的還是錯的。
那你怎麼知道他知道? 我不知道啊。
但人們不都是這麼假設的?可惜啊,上帝從來都不會告訴我們他是怎麼想的。
你可以寫封信給他問問。
是。
但有什麼意義呢。
怎麼了?付不起航空郵資嗎? 我沒有他的地址。
那年他的木屋裡新來了個男生,這個夾在弗格森在過去暑假結交的那些老同志中間的新人,家住在韋斯切斯特縣的新羅謝爾城,也不是紐約長大的孩子,在弗格森的熟人圈裡,隻有他也是生活在城郊的男生,不像紐約的那些男孩子那麼吵鬧聒噪和咄咄逼人,他和弗格森一樣沉默少言,甚至比他還安靜,基本上一言不發,然而,當他真的張口說話,凡是能聽到的人都會認真聽他說的每個字。
這個男生的名字叫弗德曼,阿特·弗德曼,但所有人都叫他的昵稱阿提,由于阿提·弗德曼和阿奇·弗格森聽起來很像,木屋的男生常開玩笑說他們是失散已久的兄弟,剛生下來就被分開的雙胞胎。
這個玩笑好笑的地方在于它不是個真正的玩笑,而是個反玩笑,隻有把它理解為是在開這個玩笑本身的玩笑時才能說得通,因為盡管弗格森和弗德曼在外形上有一些共同點——差不多的身高和體型,都有那種年輕球員的大手和精瘦的肌肉身材——但他們除了姓名的首字母一樣,基本上和對方沒什麼相似之處。
弗格森膚色深,弗德曼膚色白,弗格森的眼睛是灰綠色,弗德曼的眼睛是咖啡色,此外他們的鼻子、耳朵、嘴巴的形狀也完全不同,即便是第一次見到,也沒有誰會誤以為他們是兄弟——或者退一步說,連遠房親戚都不可能。
但另一方面,木屋裡的男孩們已經不是第一次見他們,随着日子一天天過去,他們還在繼續觀察這倆A.F.的一舉一動,或許他們明白那個不是笑話的笑話,遠比笑話本身包含了更多東西,因為即便問題無關他們是不是骨肉兄弟,那也是一個有關朋友的問題,有關兩個很快就變得如兄弟般親密無間的骨肉朋友的問題。
弗格森發現自己有個奇怪的地方,那就是似乎存在着好幾個不同的他,他不隻是一個單獨的人,而是由一堆互相抵觸的自我組成的,每次和不同的人在一起,他自己也會有所不同。
和諾亞這種愛說愛笑、性格外向的人在一起時,他會想安靜一點兒,把自己收斂起來。
但和安·布羅茨基這種腼腆、警惕的人在一起時,他又想大聲、放肆地說話,為了彌補她沉默太久帶來的尴尬,他總會說太多話。
沒有幽默感的人通常會把他變成一個愛開玩笑的人。
思維敏捷、愛打趣的人會讓他覺得自己無趣又遲鈍。
但有些人似乎又有一種能力,可以把他吸引到他們的軌道中,讓他變得和他們一樣。
愛與人争執的馬克·杜賓斯基,總是對政治和體育有沒完沒了的意見要發表,他會帶出弗格森争強好勝的那一面。
神情恍惚的鮑勃·克萊默則會讓他感到自己也同樣脆弱、猶豫。
但是,阿提·弗德曼會讓他感到内心平靜,而且是那種從來沒有誰讓他感覺過的平靜,因為和這個新來的男生在一起,能帶出那種他獨處時感受到的自我。
假如這倆A.F.與他們現在的自己有些許不同,那他們很可能會變成敵人。
弗格森尤其有充分的理由痛恨這個新來的家夥,因為弗德曼竟然比他更擅長體育運動,在過去的五年中,弗格森一直是最好的那個運動員,尤其在打棒球的時候,也就是說他總是擔任這個客場隊的遊擊手和四棒,但參加第一天的訓練時大家便很快發現,弗德曼的能力範圍更廣,臂力也比弗格森更強,他擊出的球速度更快、力量更大,到了第二天,當他在一場比賽中打出兩個本壘和一個二壘打,消除了任何對他前一天在比賽中的表現隻是僥幸的懷疑後,比爾·拉帕波特,球隊那位二十四歲的教練,把弗格森拉到一旁宣布了他的決定:弗德曼是新的遊擊手和四棒,弗格森被換到了三壘,在擊球順序中也往前提一棒。
你理解我這麼做的原因,對吧?比爾說。
弗格森點點頭。
鑒于證據的充分性,他除了點頭還能幹什麼?不是針對你,阿奇,比爾繼續道,但新來這孩子實在不得了。
不管你怎麼看,比爾的新隊列就是降級,地位下降了一點點,然而,盡管失去了天堂夏令營棒球軍團最高統帥的地位刺痛了弗格森,但就像感受就是感受,在主觀上無論何時都正确一樣,事實也是事實,而且在目前的情況下,一個不争的客觀事實就是,比爾做的決定是正确的。
弗格森現在是二号人物了。
童年那個将來某一天能入選職業棒球協會的舊夢漸漸消散得無影無蹤,隻在胃底留下一團黏乎乎的殘渣。
他苦澀了一段時間,但很快便恢複過來。
因為弗德曼實在太優秀了,優秀到讓人根本不想和他争。
面對這樣的天才,唯一恰當的反應隻能是,謝天謝地他是你這邊的人。
讓他的天才顯得如此與衆不同的地方,是弗德曼似乎根本沒有意識到這一點。
無論他打球時有多賣力,無論他靠着最後一局中的擊球得分或者在場上的飛撲防守赢得了多少比賽,他似乎從沒意識到自己比其他人強多少。
在棒球上的擅長似乎僅僅是他能做到的一件事而已,他接受這一點,就像他接受天是藍的、地球是圓的一樣。
渴望能做到最好,是的,但同時又毫不在乎,甚至還有一點兒厭倦,每當某個隊友評論說他應該考慮高中畢業後成為職業球手,弗德曼會搖頭笑笑,然後說,棒球挺好玩兒的,但本質上沒有意義,隻不過小孩兒遊戲罷了,他高中畢業後打算去大學讀書,當一名科學家——物理學家或者數學家都行,他還沒想好是哪個。
這個回應既有點兒愚蠢,但也能消除他人的敵意,弗格森心想,關于這個幾乎和自己同名的男孩到底是個什麼樣的人,以及他和其他人有什麼不一樣,這真是個典型的例子,因為誰都知道每個男生最終都會去念大學,他們就生活在這樣的世界裡,那種第三代猶太裔美國人的世界,就連其中那些最愚笨的人,即便不用取得什麼專業學位或高級學位,也會被認為至少應該讀完本科,但弗德曼沒有明白其他人跟他說這些話時的隐含意思,他沒有意識到他們不是在告訴他,他不應該去上大學,而是說,如果他不想去,就不一定非得上大學,也就是說,他們認為他的境況比他們強多了,他對自己的命運有着更多的掌控,但因為他在數學和科學方面實在優秀,也鐵了心要去上大學(那個暑假他還在自學微積分,真是夠了,有多少十四歲的孩子能理解微積分的原理?)所以他沒有把這樣的贊美放在心上,隻是坦率地給了一個坦率的答案,但這個答案實在太明顯了,也答非所問(大家都知道他在自學微積分,肯定會去上大學),他根本沒必要講出來。
但這正是另一個A.F.身上最讓弗格森喜歡的地方——他的天真單純,他那種不谙世故,仿佛意識不到自己所在的這個社會充滿了諷刺與矛盾。
其他人似乎都掙脫不開某種焦慮無時不在的煎熬,某種互相抵觸的沖動與激蕩的矛盾構成的混沌狀态,但弗德曼卻平靜、深沉,而且内心顯然十分安甯,守在自己的思緒和處事方法中,很少留意到周圍的雜音。
一個純潔無瑕的人,弗格森有時會想,那麼單純,那麼自我,以至于很多時候捉摸不透,也難怪他和諾亞會對這位新室友産生迥然的印象。
諾亞倒是願意承認弗德曼智力超群,而且也是個優秀的棒球手,但在他看來,他有些太真誠了,缺乏做個好夥伴該具備的幽默感,而且他身上散發出來的那種安靜,盡管對弗格森有很強的鎮靜作用,但卻會讓諾亞感到緊張,他覺得弗德曼不像是個完整的人,或者如他有一次說的,古怪的鬼影男,一個生下來腦子就有殘缺的幽靈。
弗格森明白諾亞這些評價想要表達什麼,但他不敢苟同。
弗德曼就是與衆不同罷了,僅此而已,不是和其他人生活在一個平面内,所以諾亞認為的那些性格缺陷——弗德曼在女孩子面前很害羞,不會講笑話,不願意和人争執——在弗格森看來卻是優點,因為他和弗德曼相處的時間比諾亞多,明白諾亞所謂的淺薄甚至空洞,實際上是一種深度,在他認識的人之中,還沒有誰擁有這種靈魂的深邃。
弗德曼的問題在于他不擅長在群體中相處,如果隻是面對一個人的話,他就會像換了個人似的,現在三個星期過去了,這兩個A.F.一起在棒球場上來回走了十幾次後,弗格森已經了解這個人,或者說至少已經開始有了一些了解,弗德曼身上最令他佩服的一點是他真的很善于觀察,他的感官對周圍的世界太靈敏了,每當他指着從頭頂飄過的一朵雲,或者一隻落在花朵雄蕊上的蜜蜂,或者分辨出樹林深處某種看不見的鳥兒的鳴叫聲,弗格森都會覺得他是第一次看見和聽見這些東西,如果沒有這位朋友來提醒他這些事物的存在,他永遠不會知道它們就在那裡,和弗德曼一起走路尤其像在練習專心緻志這門藝術,而專心緻志,弗格森發現,是學習如何才是真正地活着的第一步。
接着就到了月底那個熱到不像樣的星期四下午,差不多算是夏天的中點了,兩天之後就是周末的家長探訪日,星期六上午和下午連着安排了一場籃球賽和一場棒球賽,對手是令人聞風喪膽又咬牙切齒的勁敵——斯坎提克夏令營,他們的隊伍當天會來天堂夏令營,而天堂營員的父母,那些穿着無袖純棉連衣裙的矮胖女人,穿着百慕大齊膝短褲的矮胖男人,穿着七分褲和細高跟鞋的苗條和曾經苗條的女人,穿着雪白的商務襯衫、袖子卷到胳膊肘上的秃頂男人,都會來觀看比賽,因為這是整個暑期最盛大的一次運動會,之後,晚上還會上演馬克斯兄弟的老劇目《可可豆》(1929年被改編成了他們的首部電影),而且令人詫異但又再合适不過的是,在夏令營以哈珀這個名字廣為人知的諾亞,被選中扮演格勞喬的角色,雖然他的表演天賦演這個有點大材小用,所以,弗格森不光期待他在兩天後将參加的比賽,更等不及想要看他表弟模仿格勞喬的樣子走路,右手指間夾着一根雪茄在舞台上踱來踱去,鼻子和上唇中間用油彩畫上一撮小胡子。
每個人都在對那天的活動翹首以待,不過,由于天堂夏令營十有八九會輸掉籃球賽(他們十天前訪問斯坎提克時就被打得一敗塗地),而比爾·拉珀波特決心要續寫他們在棒球賽中的勝利,為了這個目的,他在過去的幾天裡逼着男孩子們進行了許多艱苦的訓練,比如沒完沒了的基本功精準度操練(觸擊、中繼傳球、牽制跑壘員),和讓人筋疲力盡的健身訓練,好讓他們的身體保持在最佳狀态(俯卧撐、仰卧起坐、沖刺跑和繞圈跑),7月末的那個星期四,恰巧是營地在整個夏天遭遇的最悶熱、潮濕的一天,弗格森在整個訓練期間汗流浃背,兩個小時的集訓結束後,他和弗德曼正在往木屋走,準備換上泳褲去參加晚飯前的強制性遊泳,球場上的奮鬥讓他疲憊不堪,元氣已盡,他這樣對弗德曼說道,仿佛兩條腿有二百磅重,就連平時精力無限的新羅謝爾微積分男孩也承認,他也快累趴了。
回木屋的半路上,弗格森聊起了他飯後休息時剛讀完的一本書,《寂寞芳心小姐》,内森尼爾·韋斯特寫的一部不長的小說,這是米爾德裡德姨媽每年寄給他的暑期讀物中的一本,可就在他開始解釋寂寞芳心小姐其實是個男人,一個以女性的聲音為那些失戀者寫答問專欄的記者時,卻聽到弗德曼含混、微弱地說了句什麼,聽起來像是噢,他向右扭頭去看他的朋友,發現弗德曼走路有些踉跄,仿佛突然間頭暈目眩一樣,而他還沒來得及問他怎麼了,弗德曼雙膝一軟,緩緩癱倒在地上。
弗格森以為這是個玩笑,以為他們剛聊過自己勞累不堪,所以弗德曼就想演一段喜劇,展示一下在悶熱潮濕的夏天,人體在過度訓練之後會怎樣,但弗格森原本以為會聽到的笑聲沒有傳來,因為事實是,阿提不是一個販賣笑話的人,當弗格森蹲下來查看朋友的臉時,吃驚地看到他的雙眼既沒有全睜開,也沒有全閉上,而是半睜半閉,隻能看到眼白,仿佛他的眼睛已經翻到了腦子裡,也就是說他應該是暈過去了,弗格森開始用他的手指輕輕彈弗德曼的臉,彈了幾下後,又掐了掐,跟他說快醒醒,好像彈幾下、掐幾下就能讓他蘇醒過來似的,但弗德曼沒有反應,于是弗格森又開始抓着他的肩膀搖,但他的腦袋隻是耷拉着晃來晃去,一動不動的眼皮子拒絕睜開,拒絕合上,甚至拒絕抖動一下,一丁點的生命迹象都沒有,弗格森害怕起來,于是把耳朵貼到弗德曼的胸口,想聽他的心跳聲,想感覺到他的肋骨在空氣被吸進肺裡又呼出去時的一起一伏,但沒有心跳,也沒有呼吸,片刻之後弗格森站起來,開始大喊:來人哪!來人哪!快——快來人哪! 腦動脈瘤。
這是官方公布的死因,有人說,因為哥倫比亞縣的法醫親自進行了屍檢,他在弗德曼的死亡證明上就是這麼簽寫的:腦動脈瘤。
弗格森知道腦是什麼,但他是第一次聽到動脈瘤這幾個字,他跑到總輔導員辦公室,拿下擱在書架頂層的那本《韋氏大學英語詞典》,查了一下是什麼意思:動脈中出現的一種積血的永久性異常膨出,因血管壁病變引起。
同斯坎提克夏令營的比賽取消,如有變更,另行通知。
馬克斯兄弟的喜劇暫緩至下月上演,具體時間待定。
原定于星期天上午舉辦的家庭歌會也從日程上被抹掉了。
星期四的晚飯後,夏令營全體人員在大谷倉集合,有一半的孩子都哭了,雖然他們很多人和弗德曼完全不熟。
總輔導員傑克·費爾德曼告訴那些男生和女生,上帝的行事方式高深莫測,凡人無法參透。
比爾·拉珀波特為弗德曼的死感到自責不已。
是他把隊員們逼得太狠了,他告訴弗格森,把大家置于危險之中,在難耐的高溫和高濕中還進行那些嚴酷的訓練。
他媽的想什麼呢?弗格森想起了字典裡的解釋:永久性、異常、積血……病變。
不,比爾,這事遲早都會發生。
阿提的腦子裡本來就帶了一顆定時炸彈,但是沒人知道——他自己、他父母、檢查過他的醫生,都不知道。
直到他死後,人們才發現他身體中一直埋着一顆定時炸彈。
星期五下午的休息時間,喇叭上傳出了他的名字。
阿奇·弗格森,營地秘書的聲音喊道,阿奇·弗格森,請來主辦公室一趟,有電話找。
是他母親打來的。
真是大不幸,阿奇,她說,我真是替那個孩子可惜,替你……替每個人。
不隻是大不幸,弗格森答道,是大惡劣,是有史以來最惡劣的事。
電話另一頭沉默了良久,然後他母親說,她剛才接到了阿提母親的電話。
出乎意料的電話,當然,痛不欲生的電話,當然,但純粹是為了邀請弗格森星期天去新羅謝爾參加葬禮——前提是夏令營準許他離開,前提是他願意去。
我不懂,弗格森說,其他人都沒請,為什麼會請我? 他母親解釋道,弗德曼太太把兒子從夏令營寄回家的信讀了一遍又一遍,幾乎每封信裡都提到了弗格森,經常在三四段裡就會提好幾次。
阿奇是我最好的朋友,他母親複述了弗德曼太太打電話時給她念的一段,是我這輩子交過的最好的朋友。
還有:阿奇人特别好,在他旁邊待着我就很開心。
還有:如果我有個親兄弟的話,應該就是阿奇的樣子。
又一段長久的沉默,然後,弗格森用幾乎他自己都快聽不到的聲音,輕輕說道,我對阿提也是這種感覺。
事情就這麼定了下來。
那周末他父母不來看他了,相反,弗格森會在早上坐火車去紐約,同他母親在中央車站碰頭後,當晚在她父母的公寓過一夜,第二天早晨再從紐約一起開車去新羅謝爾。
事發突然,但弗格森的母親沒有忘記公共場合的着裝禮儀,允諾帶一些衣服過去,好讓他穿着出席葬禮——他的白襯衫、夾克、領帶、黑皮鞋、黑襪子和炭灰色褲子。
她說:你在那兒又長個兒了沒,阿奇? 我不知道,弗格森回答,也許有吧。
都不知道還合不合身了。
有關系嗎? 也許有,也許沒有。
如果襯衫扣子崩開的話,我們明天再去買新的吧。
扣子倒是沒崩開,但襯衫他現在穿着确實小了,其他衣服也一樣,隻有領帶除外。
在三十四度的天氣裡出去購物真糟心,他一邊在城市酷熱的街道拖着步子走,一邊想着,因為從春天到現在他長了兩三英寸,但他不能穿着夏令營的牛仔褲和網球鞋去新羅謝爾,隻好跟他母親去梅西百貨,為找身像樣的衣服在男裝部踅摸了一個小時,毫無疑問,即便在最好的時候,這也是地球上最無聊的活動,何況現在絕對不是最好的時候,所以他根本沒什麼心思挑,把決定權都交給了她母親,給他挑了這件襯衫、這件夾克、這條褲子,然而,他很快就會發現,購物時的百無聊賴,遠比第二天坐在猶太教堂裡那種悲慘的絕望好受,悶熱的聖堂裡擠了二百多号人,阿提的母親和父親、十二歲的妹妹、四位祖父母,還有七大姑八大姨,學校同學,自幼兒園至今教過他的一些老師,他參加過的運動隊的隊友和教練,家人的朋友,家人的朋友的朋友,一大群人在不透氣的聖堂裡接受着炙烤,緊閉的雙眼中淚如泉湧,男人和女人在哭,男孩和女孩在哭,拉比站在布道壇上,用希伯來語和英語吟誦着禱詞,但不是基督教那種虛情假意的說辭,什麼去了更好的地方,對弗格森和他的同胞而言,沒有什麼童話般的來生,他們是猶太人,是癫狂、忤逆的猶太人,對他們來說,人生隻有一段,地方隻有一個,那就是此生和此世,面對死亡的唯一方式便是贊美上帝,就算死的是一個十四歲男孩,也要贊美上帝的力量,贊美他們那該死的上帝,贊到他們自己的眼
再或者:你走了小路,樹正巧砸死了你前面那輛車的司機,而你坐在車裡後悔沒有走主路時,卻不知主路上發生了三車連環追尾,你走哪條都會錯過你的約見。
再或者:主路上沒有發生三車連環追尾的事故,所以走小路才是錯誤的選擇。
你到底要說什麼,阿奇? 我要說的就是,你永遠不可能知道你是不是選錯了。
你想知道的話,就必須要先掌握全部的事實,但唯一能獲得所有事實的方法,就是你同時出現在兩個地方——但這是不可能的。
所以呢? 所以這就是為什麼人們信仰上帝。
你是說笑吧,伏爾泰先生。
隻有上帝才能同時看到主路和小路——也就是說,隻有上帝知道你做的選擇是對的還是錯的。
那你怎麼知道他知道? 我不知道啊。
但人們不都是這麼假設的?可惜啊,上帝從來都不會告訴我們他是怎麼想的。
你可以寫封信給他問問。
是。
但有什麼意義呢。
怎麼了?付不起航空郵資嗎? 我沒有他的地址。
那年他的木屋裡新來了個男生,這個夾在弗格森在過去暑假結交的那些老同志中間的新人,家住在韋斯切斯特縣的新羅謝爾城,也不是紐約長大的孩子,在弗格森的熟人圈裡,隻有他也是生活在城郊的男生,不像紐約的那些男孩子那麼吵鬧聒噪和咄咄逼人,他和弗格森一樣沉默少言,甚至比他還安靜,基本上一言不發,然而,當他真的張口說話,凡是能聽到的人都會認真聽他說的每個字。
這個男生的名字叫弗德曼,阿特·弗德曼,但所有人都叫他的昵稱阿提,由于阿提·弗德曼和阿奇·弗格森聽起來很像,木屋的男生常開玩笑說他們是失散已久的兄弟,剛生下來就被分開的雙胞胎。
這個玩笑好笑的地方在于它不是個真正的玩笑,而是個反玩笑,隻有把它理解為是在開這個玩笑本身的玩笑時才能說得通,因為盡管弗格森和弗德曼在外形上有一些共同點——差不多的身高和體型,都有那種年輕球員的大手和精瘦的肌肉身材——但他們除了姓名的首字母一樣,基本上和對方沒什麼相似之處。
弗格森膚色深,弗德曼膚色白,弗格森的眼睛是灰綠色,弗德曼的眼睛是咖啡色,此外他們的鼻子、耳朵、嘴巴的形狀也完全不同,即便是第一次見到,也沒有誰會誤以為他們是兄弟——或者退一步說,連遠房親戚都不可能。
但另一方面,木屋裡的男孩們已經不是第一次見他們,随着日子一天天過去,他們還在繼續觀察這倆A.F.的一舉一動,或許他們明白那個不是笑話的笑話,遠比笑話本身包含了更多東西,因為即便問題無關他們是不是骨肉兄弟,那也是一個有關朋友的問題,有關兩個很快就變得如兄弟般親密無間的骨肉朋友的問題。
弗格森發現自己有個奇怪的地方,那就是似乎存在着好幾個不同的他,他不隻是一個單獨的人,而是由一堆互相抵觸的自我組成的,每次和不同的人在一起,他自己也會有所不同。
和諾亞這種愛說愛笑、性格外向的人在一起時,他會想安靜一點兒,把自己收斂起來。
但和安·布羅茨基這種腼腆、警惕的人在一起時,他又想大聲、放肆地說話,為了彌補她沉默太久帶來的尴尬,他總會說太多話。
沒有幽默感的人通常會把他變成一個愛開玩笑的人。
思維敏捷、愛打趣的人會讓他覺得自己無趣又遲鈍。
但有些人似乎又有一種能力,可以把他吸引到他們的軌道中,讓他變得和他們一樣。
愛與人争執的馬克·杜賓斯基,總是對政治和體育有沒完沒了的意見要發表,他會帶出弗格森争強好勝的那一面。
神情恍惚的鮑勃·克萊默則會讓他感到自己也同樣脆弱、猶豫。
但是,阿提·弗德曼會讓他感到内心平靜,而且是那種從來沒有誰讓他感覺過的平靜,因為和這個新來的男生在一起,能帶出那種他獨處時感受到的自我。
假如這倆A.F.與他們現在的自己有些許不同,那他們很可能會變成敵人。
弗格森尤其有充分的理由痛恨這個新來的家夥,因為弗德曼竟然比他更擅長體育運動,在過去的五年中,弗格森一直是最好的那個運動員,尤其在打棒球的時候,也就是說他總是擔任這個客場隊的遊擊手和四棒,但參加第一天的訓練時大家便很快發現,弗德曼的能力範圍更廣,臂力也比弗格森更強,他擊出的球速度更快、力量更大,到了第二天,當他在一場比賽中打出兩個本壘和一個二壘打,消除了任何對他前一天在比賽中的表現隻是僥幸的懷疑後,比爾·拉帕波特,球隊那位二十四歲的教練,把弗格森拉到一旁宣布了他的決定:弗德曼是新的遊擊手和四棒,弗格森被換到了三壘,在擊球順序中也往前提一棒。
你理解我這麼做的原因,對吧?比爾說。
弗格森點點頭。
鑒于證據的充分性,他除了點頭還能幹什麼?不是針對你,阿奇,比爾繼續道,但新來這孩子實在不得了。
不管你怎麼看,比爾的新隊列就是降級,地位下降了一點點,然而,盡管失去了天堂夏令營棒球軍團最高統帥的地位刺痛了弗格森,但就像感受就是感受,在主觀上無論何時都正确一樣,事實也是事實,而且在目前的情況下,一個不争的客觀事實就是,比爾做的決定是正确的。
弗格森現在是二号人物了。
童年那個将來某一天能入選職業棒球協會的舊夢漸漸消散得無影無蹤,隻在胃底留下一團黏乎乎的殘渣。
他苦澀了一段時間,但很快便恢複過來。
因為弗德曼實在太優秀了,優秀到讓人根本不想和他争。
面對這樣的天才,唯一恰當的反應隻能是,謝天謝地他是你這邊的人。
讓他的天才顯得如此與衆不同的地方,是弗德曼似乎根本沒有意識到這一點。
無論他打球時有多賣力,無論他靠着最後一局中的擊球得分或者在場上的飛撲防守赢得了多少比賽,他似乎從沒意識到自己比其他人強多少。
在棒球上的擅長似乎僅僅是他能做到的一件事而已,他接受這一點,就像他接受天是藍的、地球是圓的一樣。
渴望能做到最好,是的,但同時又毫不在乎,甚至還有一點兒厭倦,每當某個隊友評論說他應該考慮高中畢業後成為職業球手,弗德曼會搖頭笑笑,然後說,棒球挺好玩兒的,但本質上沒有意義,隻不過小孩兒遊戲罷了,他高中畢業後打算去大學讀書,當一名科學家——物理學家或者數學家都行,他還沒想好是哪個。
這個回應既有點兒愚蠢,但也能消除他人的敵意,弗格森心想,關于這個幾乎和自己同名的男孩到底是個什麼樣的人,以及他和其他人有什麼不一樣,這真是個典型的例子,因為誰都知道每個男生最終都會去念大學,他們就生活在這樣的世界裡,那種第三代猶太裔美國人的世界,就連其中那些最愚笨的人,即便不用取得什麼專業學位或高級學位,也會被認為至少應該讀完本科,但弗德曼沒有明白其他人跟他說這些話時的隐含意思,他沒有意識到他們不是在告訴他,他不應該去上大學,而是說,如果他不想去,就不一定非得上大學,也就是說,他們認為他的境況比他們強多了,他對自己的命運有着更多的掌控,但因為他在數學和科學方面實在優秀,也鐵了心要去上大學(那個暑假他還在自學微積分,真是夠了,有多少十四歲的孩子能理解微積分的原理?)所以他沒有把這樣的贊美放在心上,隻是坦率地給了一個坦率的答案,但這個答案實在太明顯了,也答非所問(大家都知道他在自學微積分,肯定會去上大學),他根本沒必要講出來。
但這正是另一個A.F.身上最讓弗格森喜歡的地方——他的天真單純,他那種不谙世故,仿佛意識不到自己所在的這個社會充滿了諷刺與矛盾。
其他人似乎都掙脫不開某種焦慮無時不在的煎熬,某種互相抵觸的沖動與激蕩的矛盾構成的混沌狀态,但弗德曼卻平靜、深沉,而且内心顯然十分安甯,守在自己的思緒和處事方法中,很少留意到周圍的雜音。
一個純潔無瑕的人,弗格森有時會想,那麼單純,那麼自我,以至于很多時候捉摸不透,也難怪他和諾亞會對這位新室友産生迥然的印象。
諾亞倒是願意承認弗德曼智力超群,而且也是個優秀的棒球手,但在他看來,他有些太真誠了,缺乏做個好夥伴該具備的幽默感,而且他身上散發出來的那種安靜,盡管對弗格森有很強的鎮靜作用,但卻會讓諾亞感到緊張,他覺得弗德曼不像是個完整的人,或者如他有一次說的,古怪的鬼影男,一個生下來腦子就有殘缺的幽靈。
弗格森明白諾亞這些評價想要表達什麼,但他不敢苟同。
弗德曼就是與衆不同罷了,僅此而已,不是和其他人生活在一個平面内,所以諾亞認為的那些性格缺陷——弗德曼在女孩子面前很害羞,不會講笑話,不願意和人争執——在弗格森看來卻是優點,因為他和弗德曼相處的時間比諾亞多,明白諾亞所謂的淺薄甚至空洞,實際上是一種深度,在他認識的人之中,還沒有誰擁有這種靈魂的深邃。
弗德曼的問題在于他不擅長在群體中相處,如果隻是面對一個人的話,他就會像換了個人似的,現在三個星期過去了,這兩個A.F.一起在棒球場上來回走了十幾次後,弗格森已經了解這個人,或者說至少已經開始有了一些了解,弗德曼身上最令他佩服的一點是他真的很善于觀察,他的感官對周圍的世界太靈敏了,每當他指着從頭頂飄過的一朵雲,或者一隻落在花朵雄蕊上的蜜蜂,或者分辨出樹林深處某種看不見的鳥兒的鳴叫聲,弗格森都會覺得他是第一次看見和聽見這些東西,如果沒有這位朋友來提醒他這些事物的存在,他永遠不會知道它們就在那裡,和弗德曼一起走路尤其像在練習專心緻志這門藝術,而專心緻志,弗格森發現,是學習如何才是真正地活着的第一步。
接着就到了月底那個熱到不像樣的星期四下午,差不多算是夏天的中點了,兩天之後就是周末的家長探訪日,星期六上午和下午連着安排了一場籃球賽和一場棒球賽,對手是令人聞風喪膽又咬牙切齒的勁敵——斯坎提克夏令營,他們的隊伍當天會來天堂夏令營,而天堂營員的父母,那些穿着無袖純棉連衣裙的矮胖女人,穿着百慕大齊膝短褲的矮胖男人,穿着七分褲和細高跟鞋的苗條和曾經苗條的女人,穿着雪白的商務襯衫、袖子卷到胳膊肘上的秃頂男人,都會來觀看比賽,因為這是整個暑期最盛大的一次運動會,之後,晚上還會上演馬克斯兄弟的老劇目《可可豆》(1929年被改編成了他們的首部電影),而且令人詫異但又再合适不過的是,在夏令營以哈珀這個名字廣為人知的諾亞,被選中扮演格勞喬的角色,雖然他的表演天賦演這個有點大材小用,所以,弗格森不光期待他在兩天後将參加的比賽,更等不及想要看他表弟模仿格勞喬的樣子走路,右手指間夾着一根雪茄在舞台上踱來踱去,鼻子和上唇中間用油彩畫上一撮小胡子。
每個人都在對那天的活動翹首以待,不過,由于天堂夏令營十有八九會輸掉籃球賽(他們十天前訪問斯坎提克時就被打得一敗塗地),而比爾·拉珀波特決心要續寫他們在棒球賽中的勝利,為了這個目的,他在過去的幾天裡逼着男孩子們進行了許多艱苦的訓練,比如沒完沒了的基本功精準度操練(觸擊、中繼傳球、牽制跑壘員),和讓人筋疲力盡的健身訓練,好讓他們的身體保持在最佳狀态(俯卧撐、仰卧起坐、沖刺跑和繞圈跑),7月末的那個星期四,恰巧是營地在整個夏天遭遇的最悶熱、潮濕的一天,弗格森在整個訓練期間汗流浃背,兩個小時的集訓結束後,他和弗德曼正在往木屋走,準備換上泳褲去參加晚飯前的強制性遊泳,球場上的奮鬥讓他疲憊不堪,元氣已盡,他這樣對弗德曼說道,仿佛兩條腿有二百磅重,就連平時精力無限的新羅謝爾微積分男孩也承認,他也快累趴了。
回木屋的半路上,弗格森聊起了他飯後休息時剛讀完的一本書,《寂寞芳心小姐》,内森尼爾·韋斯特寫的一部不長的小說,這是米爾德裡德姨媽每年寄給他的暑期讀物中的一本,可就在他開始解釋寂寞芳心小姐其實是個男人,一個以女性的聲音為那些失戀者寫答問專欄的記者時,卻聽到弗德曼含混、微弱地說了句什麼,聽起來像是噢,他向右扭頭去看他的朋友,發現弗德曼走路有些踉跄,仿佛突然間頭暈目眩一樣,而他還沒來得及問他怎麼了,弗德曼雙膝一軟,緩緩癱倒在地上。
弗格森以為這是個玩笑,以為他們剛聊過自己勞累不堪,所以弗德曼就想演一段喜劇,展示一下在悶熱潮濕的夏天,人體在過度訓練之後會怎樣,但弗格森原本以為會聽到的笑聲沒有傳來,因為事實是,阿提不是一個販賣笑話的人,當弗格森蹲下來查看朋友的臉時,吃驚地看到他的雙眼既沒有全睜開,也沒有全閉上,而是半睜半閉,隻能看到眼白,仿佛他的眼睛已經翻到了腦子裡,也就是說他應該是暈過去了,弗格森開始用他的手指輕輕彈弗德曼的臉,彈了幾下後,又掐了掐,跟他說快醒醒,好像彈幾下、掐幾下就能讓他蘇醒過來似的,但弗德曼沒有反應,于是弗格森又開始抓着他的肩膀搖,但他的腦袋隻是耷拉着晃來晃去,一動不動的眼皮子拒絕睜開,拒絕合上,甚至拒絕抖動一下,一丁點的生命迹象都沒有,弗格森害怕起來,于是把耳朵貼到弗德曼的胸口,想聽他的心跳聲,想感覺到他的肋骨在空氣被吸進肺裡又呼出去時的一起一伏,但沒有心跳,也沒有呼吸,片刻之後弗格森站起來,開始大喊:來人哪!來人哪!快——快來人哪! 腦動脈瘤。
這是官方公布的死因,有人說,因為哥倫比亞縣的法醫親自進行了屍檢,他在弗德曼的死亡證明上就是這麼簽寫的:腦動脈瘤。
弗格森知道腦是什麼,但他是第一次聽到動脈瘤這幾個字,他跑到總輔導員辦公室,拿下擱在書架頂層的那本《韋氏大學英語詞典》,查了一下是什麼意思:動脈中出現的一種積血的永久性異常膨出,因血管壁病變引起。
同斯坎提克夏令營的比賽取消,如有變更,另行通知。
馬克斯兄弟的喜劇暫緩至下月上演,具體時間待定。
原定于星期天上午舉辦的家庭歌會也從日程上被抹掉了。
星期四的晚飯後,夏令營全體人員在大谷倉集合,有一半的孩子都哭了,雖然他們很多人和弗德曼完全不熟。
總輔導員傑克·費爾德曼告訴那些男生和女生,上帝的行事方式高深莫測,凡人無法參透。
比爾·拉珀波特為弗德曼的死感到自責不已。
是他把隊員們逼得太狠了,他告訴弗格森,把大家置于危險之中,在難耐的高溫和高濕中還進行那些嚴酷的訓練。
他媽的想什麼呢?弗格森想起了字典裡的解釋:永久性、異常、積血……病變。
不,比爾,這事遲早都會發生。
阿提的腦子裡本來就帶了一顆定時炸彈,但是沒人知道——他自己、他父母、檢查過他的醫生,都不知道。
直到他死後,人們才發現他身體中一直埋着一顆定時炸彈。
星期五下午的休息時間,喇叭上傳出了他的名字。
阿奇·弗格森,營地秘書的聲音喊道,阿奇·弗格森,請來主辦公室一趟,有電話找。
是他母親打來的。
真是大不幸,阿奇,她說,我真是替那個孩子可惜,替你……替每個人。
不隻是大不幸,弗格森答道,是大惡劣,是有史以來最惡劣的事。
電話另一頭沉默了良久,然後他母親說,她剛才接到了阿提母親的電話。
出乎意料的電話,當然,痛不欲生的電話,當然,但純粹是為了邀請弗格森星期天去新羅謝爾參加葬禮——前提是夏令營準許他離開,前提是他願意去。
我不懂,弗格森說,其他人都沒請,為什麼會請我? 他母親解釋道,弗德曼太太把兒子從夏令營寄回家的信讀了一遍又一遍,幾乎每封信裡都提到了弗格森,經常在三四段裡就會提好幾次。
阿奇是我最好的朋友,他母親複述了弗德曼太太打電話時給她念的一段,是我這輩子交過的最好的朋友。
還有:阿奇人特别好,在他旁邊待着我就很開心。
還有:如果我有個親兄弟的話,應該就是阿奇的樣子。
又一段長久的沉默,然後,弗格森用幾乎他自己都快聽不到的聲音,輕輕說道,我對阿提也是這種感覺。
事情就這麼定了下來。
那周末他父母不來看他了,相反,弗格森會在早上坐火車去紐約,同他母親在中央車站碰頭後,當晚在她父母的公寓過一夜,第二天早晨再從紐約一起開車去新羅謝爾。
事發突然,但弗格森的母親沒有忘記公共場合的着裝禮儀,允諾帶一些衣服過去,好讓他穿着出席葬禮——他的白襯衫、夾克、領帶、黑皮鞋、黑襪子和炭灰色褲子。
她說:你在那兒又長個兒了沒,阿奇? 我不知道,弗格森回答,也許有吧。
都不知道還合不合身了。
有關系嗎? 也許有,也許沒有。
如果襯衫扣子崩開的話,我們明天再去買新的吧。
扣子倒是沒崩開,但襯衫他現在穿着确實小了,其他衣服也一樣,隻有領帶除外。
在三十四度的天氣裡出去購物真糟心,他一邊在城市酷熱的街道拖着步子走,一邊想着,因為從春天到現在他長了兩三英寸,但他不能穿着夏令營的牛仔褲和網球鞋去新羅謝爾,隻好跟他母親去梅西百貨,為找身像樣的衣服在男裝部踅摸了一個小時,毫無疑問,即便在最好的時候,這也是地球上最無聊的活動,何況現在絕對不是最好的時候,所以他根本沒什麼心思挑,把決定權都交給了她母親,給他挑了這件襯衫、這件夾克、這條褲子,然而,他很快就會發現,購物時的百無聊賴,遠比第二天坐在猶太教堂裡那種悲慘的絕望好受,悶熱的聖堂裡擠了二百多号人,阿提的母親和父親、十二歲的妹妹、四位祖父母,還有七大姑八大姨,學校同學,自幼兒園至今教過他的一些老師,他參加過的運動隊的隊友和教練,家人的朋友,家人的朋友的朋友,一大群人在不透氣的聖堂裡接受着炙烤,緊閉的雙眼中淚如泉湧,男人和女人在哭,男孩和女孩在哭,拉比站在布道壇上,用希伯來語和英語吟誦着禱詞,但不是基督教那種虛情假意的說辭,什麼去了更好的地方,對弗格森和他的同胞而言,沒有什麼童話般的來生,他們是猶太人,是癫狂、忤逆的猶太人,對他們來說,人生隻有一段,地方隻有一個,那就是此生和此世,面對死亡的唯一方式便是贊美上帝,就算死的是一個十四歲男孩,也要贊美上帝的力量,贊美他們那該死的上帝,贊到他們自己的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