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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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米·施奈德曼已經在他曾經那間卧室裡睡了四年,諾亞·馬克斯消失一段時間後又出現了,而剛剛升入八年級的十三歲的弗格森,不想在這兒待了。

    但他不可能直接離家出走(他能去哪兒,而且沒錢怎麼活?),于是退而求其次向父母要求道:明年9月能不能把他送到寄宿學校去,讓他在遠離新澤西州楓林鎮的某個地方過完四年的高中生活。

     要不是知道他們能負擔得起這筆開銷,他也不會問,但自從全家在1956年搬到新居,更氣派的生活繼續蒸蒸日上,他父親日益龐大的帝國又多了兩家分店(一家在肖特山,另一家在帕西帕尼),加上現在本地消費者家家戶戶都舍得花錢買兩三台電視,而洗碗機、洗衣機、幹衣機成了每個中産家庭的标配,一半的人還願意把錢浪費在大容量的冷藏櫃上,好存儲他們更願意吃的速凍食品,所以弗格森的父親現在成了有錢人——或許還不是個洛克菲勒,但卻是城郊零售業的王者,著名的利潤先知,用低價鏟除了七個鎮的競争對手。

     這越聚越多的财富帶來的戰利品,包括弗格森的父親那輛淡草綠色的四門凱迪拉克黃金帝國,他母親那輛紅色的旁蒂克敞篷車,藍谷鄉村俱樂部的會員,以及玫瑰園照相館的關張——結束了他母親作為獨立藝術家掙錢養家的短暫生涯(油畫肖像的熱勁兒過去了,照相館隻是勉強做到不賺不賠,而五家分店的營業額又與日俱增,那還費事經營照相館幹嗎呢?)——在這種又能賺又能花,花錢速度趕不上賺錢速度的情況下,弗格森不認為寄宿學校可能給他們增加什麼負擔。

    而且如果他們真會反對他的計劃(或者說如果他父親會反對的話,因為所有花錢的事情都由他做主),弗格森也有辦法對付,他願意放棄天堂夏令營,在暑假打工賺錢,減輕他們的經濟負擔。

     他研究這事兒已經好幾個月了,他告訴他們,最好的寄宿學校似乎都在新英格蘭地區,尤其是馬薩諸塞州和新罕布什爾,不過佛蒙特和康涅狄格州也有,紐約上州和賓夕法尼亞的一些也不錯,甚至新澤西都有幾所。

    現在才剛9月,他知道,離下一學年還有整整十二個月,但入學申請必須要在1月中旬之前寄出去,所以他們必須現在開始逐步縮小擇校範圍,否則沒有足夠時間來做出一個深思熟慮的決定。

     跟他們說這些時,弗格森可以聽到自己的聲音在顫抖。

    在肯尼迪和尼克松競選總統那個秋天的某個星期二晚上,他和他那自命不凡、難以捉摸的父母圍坐在晚餐桌旁,一家人好不容易才有機會坐下來一起吃頓飯——這種事現在發生得越來越少了,因為他父親的商店關門很晚,母親最近又迷上了打橋牌,每周有兩三個晚上都不在家吃飯——他們坐在餐桌旁吃着,安吉·布萊則在廚房和餐桌前來回穿梭,把新做好的菜端上來,把吃完的盤子撤下去,先上來的是蔬菜湯,然後是切成厚片的烤牛肉加土豆泥和一份黃油青豆,這些美食都是少言寡語但廚藝精湛的安吉·布萊做的,在過去的四年中,她每周有五天來給他們收拾房間和做飯。

    弗格森吃完他的最後一點兒烤牛肉後終于開口了,終于攢足勇氣,說出了那件他在心裡憋了幾個月的事。

     他一邊說,一邊細心觀察父母的反應,研究他們的表情,想從中獲得一點兒他們對自己這個計劃有什麼看法的蛛絲馬迹,但他們基本上都是面無表情,他心想,仿佛不太明白他在說什麼,畢竟,他為什麼想要離開他生活的這個完美世界呢,他在學校的表現那麼好,那麼喜歡在棒球隊和籃球隊打球,有那麼多朋友,所有的周末派對也都會邀請他去,除此之外,一個十三歲的男孩子還能有什麼奢求呢。

    弗格森不願讓父母難堪,所以沒有承認他們才是自己想離開的原因,和他們住在同一屋檐下幾乎已經讓他忍無可忍,而是編了個謊,說他渴望生活有一點兒變化,他覺得自己煩躁不安,都快要在他們這個微不足道的小鎮裡憋死了,他渴望能有一些新的挑戰,去一個不是家的地方,考驗一下自己。

     他知道這在他們聽來有多荒唐,他想努力解釋自己的出發點,讓論據顯得更充分、缜密一些,但他控制不了自己變化莫測的聲音,他那已經不是小男孩但又不夠男人的發聲器官還在努力尋找它的最佳音域,總是忽高忽低地來回顫,發出來的聲音毫無權威和底氣。

    而且他在他們看來也很荒唐吧,一個微不足道之人,把指甲咬得亂七八糟,左鼻孔的左邊冒出了一個新的膿包,但卻擁有生活中的一切物質優勢,有飯吃,有房住,還有一千種其他的享受,弗格森自己也大到了足以明白他能生活在财富的頂層有多幸運,大到了足以明白世界上十分之九的人現在又冷又餓,戰戰兢兢地活在物質的匮乏與持久的恐懼中,所以他有什麼資格抱怨命運,又怎麼敢表現出哪怕一丁點兒的不滿,他明白自己在全人類的命運掙紮中到底處于什麼位置,也因此對自己的痛苦感到羞愧,對自己沒能欣然接受生活種種慷慨的賜予感到惡心,但感受就是感受,他無法不讓自己感到憤怒和失望,因為沒有什麼意志行為能改變一個人内心真實感受到的東西。

     問題還是他在多年前就發現的那些,隻是現在變得更糟,糟到了弗格森認為已經無法修複。

    可笑的淡草綠色凱迪拉克,打理得幹淨整潔但卻毫無生氣的藍谷鄉村俱樂部,以及有關11月時投票給尼克松的讨論,都是他父親長期感染的那種疾病的典型症狀,但他父親從一開始就沒救了,弗格森隻能麻木順從地看着他攀進那個庸俗的暴發戶階層。

    但接着玫瑰園照相館也沒了,這讓弗格森消沉了好幾個月,因為他知道曾經的生活中不隻有賺錢二字。

    關掉照相館就是認輸了,是他母親宣告她已經放棄自己,投入了對方的陣營,看着她變成那種女人,又一個鄉村俱樂部的太太,隻知道打高爾夫、打牌,在晚飯前的雞尾酒時間就已經喝得酩酊大醉,這一切太令人沮喪了。

    他察覺到她也和自己一樣不開心,但他沒法和她提這種事,因為他還沒大到能對她的私人生活指手畫腳,但很顯然,他父母的婚姻,以前一直讓他覺得好像一盆溫吞的洗澡水,現在已經徹底涼了,淪為一種無趣無愛的同居生活,兩個人各做各的事,隻在有必要或者有需求的時候才會有所互動,而這種情況幾乎從來沒有。

     再沒有星期天上午去公共球場打網球比賽了,再沒有星期天中午到葛朗甯餐廳吃午餐了,再沒有星期天下午去電影院看電影了。

    這個舉國休息的日子現在都耗在了鄉村俱樂部,一座寂靜無聲的瓦爾哈拉殿堂,裡面有高爾夫綠地、呼哧噴水的灑水器,有在全天候泳池中嬉戲尖叫的小孩子,但弗格森很少陪父母開四十分鐘的車去藍谷,因為星期天他要參加棒球隊、橄榄球隊和籃球隊的訓練——即便在沒訓練的那些星期天也會去打球。

    站在旁觀者的角度,或許高爾夫在本質上沒有什麼不好的,而且毫無疑問,午餐吃鮮蝦盅和三層三明治也沒什麼不好,但弗格森很懷念他的漢堡和那碗薄荷碎冰激淩,所以他離高爾夫代表的那個世界越近,就越發現自己鄙視高爾夫——或許不是這項運動本身,但無疑是那些打高爾夫的人。

     驕傲自負、假裝虔誠的弗格森。

    敵視上層中産階級習慣和态度的弗格森,自以為無所不知,鄙視那些出手闊綽、追求顯赫地位的新一代美國人——一個想要離開的男孩。

     他的一個希望,是父親會認為把他送到一所著名的寄宿學校可以提升他在俱樂部的威望。

    是啊,我兒子現在去安多弗了。

    比公立學校不知好到哪裡去了,你說是不是?多花點兒錢算什麼。

    良好的教育才是父母能送給子女最好的禮物。

     誠然,這種可能性很小,隻是一個十三歲的孩子在一廂情願的樂觀中孵化出來的妄想,因為實際上他根本沒有理由去希望什麼。

    在那個溫暖的9月晚上,他父親坐在餐桌的對面,放下手中的叉子後,說道:你在說什麼傻話,阿奇。

    你這不是在讓我花兩倍的錢買同樣的東西嗎?沒有哪個腦子正常的人會讓自己受這種騙的。

    你想想吧。

    我們給這所房子交稅了,對吧?很高的稅,全州最高的幾項财産稅。

    我不想交,但還是願意把錢給他們,因為我能有所回報。

    那就是好學校,全國最好的幾所公立學校都在這兒。

    這就是我們當初搬到這個鎮子的原因。

    因為你母親知道你能在這兒接受到最優秀的教育,和你那些高級私立學校能提供的教育一樣好。

    所以沒門兒,小子。

    我不會再花兩倍的錢去買我已經有了的東西,你懂了嗎[1]? 寄宿學校顯然不在他父親的那張炫耀消費單上,這時候他母親又插進來說,他小小年紀就離家在外的話會讓她心碎的,所以弗格森甚至沒再提那個利用暑假打工賺學費的主意。

    他現在被困住了。

    不光是接下來這一年,還有直到他高中畢業前要熬過的那四年——加起來總共五年,比很多人因持械搶劫或過失殺人服的刑期還長。

     安吉端來了甜點,弗格森坐在餐廳裡,一邊望着面前那碗巧克力布丁,一邊猜測為什麼沒有允許子女脫離他們父母的法律。

     因為什麼都沒變也永遠不會變,因為在弗格森的修憲企圖被否決後,舊的家庭統治依然完好無損,依靠慣性和固有的奇想統治的舊制度依舊沒有倒掉,所以被徹底打敗的叛逆者被宣布應該得到一點補償,那就是再去他鐘愛的天堂夏令營過一個夏天,這将是他在那個有球場、有獨木舟探險、有紐約那群喧鬧的朋友們陪伴,但是沒有父母的天堂裡度過的第六年。

    弗格森不僅馬上就要離開父母去享受兩個月漫長的休息和自由,而且出發那天早晨和他一起站在中央車站站台上的,還有同樣也要北上去過暑假的諾亞·馬克斯,諾亞又回來了,在錯過1956年的後四周和1957年的全部八周之後,他恢複了同天堂夏令營的聯系,準備馬上開始繼續他在那裡的第四年假期,而陪在他身邊的就是他繼母的外甥、他的表兄兼朋友,十四歲的弗格森已經長到了五英尺七英寸,比仍以哈珀這個名字在夏令營行走的諾亞足足高出了半頭。

     這件事還挺奇怪的。

    弗格森的米爾德裡德姨媽仍然是諾亞的繼母,因為她和唐姨夫根本沒有費事辦離婚手續,諾亞的父親在巴黎旅居了十八個月後——他在那兒開始創作蒙田的傳記——又搬回了佩裡街的老住址。

    不過不是搬回他先前和米爾德裡德同居的那間位于三層的公寓,而是二樓的一間小公寓——他不在的那段時間這個房子空出來了,所以米爾德裡德在他回來之前替他租了下來。

    這就是他們之間的新安排。

    經過一年半的糾纏不清和難以決斷,以及米爾德裡德趁布魯克林學院給的休假去了三趟巴黎後,他們認為終究離不開對方。

    但另一方面,他們也明白兩人沒法生活在一起——至少不能總是在一起,至少不能像傳統的夫妻那樣,除非他們容許家庭日常慣例能時不時被打破,否則最終一定會如同類相食的猛獸一般把對方生吞活剝。

    因此就有了兩間公寓的折中之策,或者說所謂的逃生艙調解,因為他們的愛是那種不可能的愛,滿是混雜在一起的激情與不合,仿佛雷暴場充滿了帶電的正負離子,因為唐和米爾德裡德都同樣自私、暴躁但又徹底地愛着對方,他們之間的戰争永遠不會有結束的那天——當然,唐回到他二樓公寓的那些時刻除外,一個和平的新時代就這樣開始了。

     在弗格森看來這實在是匪夷所思,但他也沒有費時間多想,因為據他的經驗,所有婚姻都存在這樣那樣的缺點,唐和米爾德裡德之間是惡戰,他父母之間是冷戰,但這兩種婚姻都一樣殘缺不全,更不用說他的外公外婆了,那倆人在過去十年裡跟對方說的話估計不超過五十個字,反正在他看來,所有的大人當中,似乎認為能活着就已經很美好的,隻有他那位已經沒了丈夫而且也不會再有丈夫的叔祖母珀爾。

    但唐和米爾德裡德破鏡重圓,弗格森還是很開心的,即便不是為他們,也至少是為他自己,因為唐的回歸也讓諾亞重新回到了他的生活中,而且弗格森驚訝地發現,雖然之前諾亞那位半瘋的母親禁止他們往來,導緻他們有十八個月音訊全無,但他們還是很快又成了朋友,仿佛那段長長的分别不過持續了區區幾天。

     諾亞還是焦躁不安、火氣沖天,還是曾經那個語速飛快,喜歡揶揄人的諾亞,但十一歲時的他已經不像九歲時那樣易燃易爆了,而随着這兩個男孩跌跌撞撞地從童年晚期步入青春期早期,他們還從各自在對方身上發現的閃光點找到了精神支柱。

    對諾亞而言,弗格森是那個不管做什麼都很出色的英俊王子,是那個能打出最高擊球率、學習成績也很棒的佼佼者,是個女生都喜歡而男生都仰慕的人,能成為這麼一個人的表弟、朋友和心腹,讓他的生活也變得重要起來,不然他的人生多煎熬啊,一個十四歲男孩的過渡性人生,每天都要糾結他滿頭的卷發和笨拙的外表,還有去年固定到牙齒上那些破相的金屬絲,以及他毫無魅力的可怕體态。

    弗格森知道諾亞對他的崇拜,但也知道這種崇拜純屬誤判,而且毫無根據,諾亞把他當成了某種理想化但事實上并不存在的英雄式人物,而他,弗格森,在最真實的内心深處,明白諾亞才擁有頂呱呱的腦子,在那些真正重要的事情上,年輕的馬克斯先生要比他超前多了,每時每刻至少都比他快一步,經常是快兩步,偶爾還會快四步,甚至是十步。

    諾亞是他的開路者,是那個風馳電掣替他探索森林的童子軍,會告訴他最好的獵物在哪兒——值得讀的書、值得聽的音樂、值得笑的笑話、值得看的電影、值得思考的想法——現在弗格森已經消化完了《老實人》和《抄寫員巴托比》,巴赫和馬迪·沃特斯,《摩登時代》和《大幻影》,讓·謝潑德的深夜廣播單口秀和梅爾·布魯克斯的《兩千歲老人》,《一個土生子的劄記》和《共産黨宣言》(不,卡爾·馬克思不是他的親戚——同樣,格勞喬也不是,唉)之後,他禁不住想到,如果沒有諾亞,他的人生該是多麼荒蕪貧瘠。

    憤怒和失望隻能帶你走那麼遠,他意識到,如果沒有好奇心,你肯定會失去方向。

     1961年7月是一個多事之夏的開始,在他們準備動身去天堂夏令營的時候,從外面的世界傳來的似乎都是壞消息:柏林正在修一堵牆,厄内斯特·海明威在愛達荷的深山中用一顆子彈打穿了自己的頭顱,自由乘車者乘坐大巴穿越南部時遭到了大批白人種族主義暴徒的襲擊。

    威脅、沮喪和仇恨,充分證明了管理宇宙的并不是理性之人,弗格森很快重新适應了營地那種美好、熟悉又忙碌的生活,比如上午和下午運球、盜壘,比如聽他木屋裡那些男孩子互相譏諷和胡說八道,比如欣喜于能有機會和諾亞再次見面,尤其是這意味着他們又可以一刻不停地聊兩個月的天了,比如晚上和他特别喜歡的那些紐約女孩跳舞,胸部豐滿又活潑的卡羅爾·薩爾伯格,苗條又體貼的安·布羅茨基,還有滿臉粉刺但又美得不像話的德妮絲·萊文森,這個女生簡直跟他想到了一塊兒,雙雙從晚餐後的聯歡會上溜出來,跑到後面的草地上玩起了激烈的口舌練習,那麼多值得感恩的美好經曆,但現在他十四歲了,腦子裡充滿了各種六個月之前從不會有的念頭,弗格森總是在審視自己與一些遙遠陌生之人的關系,比如,他會想,要是海明威在愛達荷一槍把自己打得腦漿迸裂的那個時刻他沒有和德妮絲接吻,或者他在上周四那場天堂夏令營和灰鎖夏令營之間的比賽中擊出二壘安打時,密西西比州的某個三K黨成員沒有用拳頭雜碎那個身材瘦小、留着短發的波士頓自由乘車者的下巴。

    一個人接了吻,另一個人挨了打,或者一個人正在1857年6月10号上午十一點參加他母親的葬禮,同一座城的同一個街區裡,另一個人正第一次抱起自己剛出生的寶寶,一人的悲傷同另一人的快樂同時發生,除非你是那個被認為無處不在、能看到任何時刻發生的任何事的上帝,否則沒有誰能知道這兩件事在同時進行,哀悼的兒子和喜悅的母親就更不可能了。

    難道這就是人編造出上帝的理由?弗格森問自己。

    聲稱存在某種無所不包、無所不能的神聖智慧,以此來克服人類知覺的局限性? 這麼想吧,一天下午往餐廳走時他對諾亞說,你得開車去某個地方,去辦一件重要的事,所以你不能遲到。

    去那兒的路有兩條——主路和小路。

    這時碰巧是交通高峰期,通常情況下主路會堵得水洩不通,除非發生了事故或者有車壞了,車流一般都會緩慢而平穩地前進,這段路可能會耗掉你二十分鐘,正好能讓你準時赴約——一秒也不會多。

    從距離上來講,小路稍微長一點兒,但不用擔心有很多車,如果一切順利,你鐵定能在十五分鐘内到達。

    原則上來講,小路要比主路好,但也有個麻煩:小路是雙向兩車道,如果你恰巧碰上前面的車壞了或者出了事故,你容易被堵很久,讓你無法準時赴約。

     等等,諾亞說,我得多了解一點兒我要赴的這個約。

    我要去哪兒,為什麼這個約對我很重要? 這些不重要,弗格森回答,開車赴約隻是在舉例,是個命題,為的是讨論我想跟你讨論的事情——但它跟道路和赴約沒什麼關系。

     還是有關系的,阿奇,一切都有關系。

     弗格森長歎一口氣,說:那好,你要去參加面試,是你夢寐以求的一份工作——《星球日報》駐巴黎記者。

    如果能得到這份工作,你就是世界上最快樂的那個人。

    得不到,你就回家上吊了。

     如果對我這麼重要的話,那我幹嗎掐着點兒走啊?為什麼不提前一小時出發,确保我不會遲到? 因為……因為你不能啊。

    你奶奶死了,你得先去參加她的葬禮。

     好吧。

    這就是我們所謂的大日子吧。

    我剛哭了我奶奶六個小時,現在又得開着車去參加工作面試。

    那你想讓我選哪條路? 再說一次,這些不重要。

    你隻有兩個選擇,主路和小路,但每個都有各自的優缺點。

    舉個例子,你選了主路,準時趕上了約見。

    但你不會去多想你的選擇,對吧?如果你選的是小路,也準時到了,同樣不會冒汗,很可能一輩子再也不會想起這事兒來。

    但有意思的地方來了。

    如果你選了主路,但發生了三車連環追尾,交通癱瘓了一個多小時,你坐在車裡等的時候,腦子裡想的肯定隻有小路,為什麼你沒有走那條路。

    你會因為做錯了選擇而咒罵自己,但你真的知道選擇主路就是錯的嗎?你能看到小路?你知道小路上發生了什麼?如果有人告訴你一棵巨大的紅杉樹倒在了路中央,壓扁了一輛過路車,砸死了司機,讓交通癱瘓了三個半小時呢?如果有個人看了看手表,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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