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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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續靠亡夫的保險賠償金過日子,一直到兒子大學畢業——如果她能再找個精明的股票和債券操盤手,把錢投到市場上的話,還能撐更久。

    她三十三歲了,雖不再是初涉世事的少女,但也不算别人所謂的那種人老珠黃,但是想到自己現在有了财富保障,心裡還是會安定不少,如果她願意的話,大可一直安逸閑适地過到老,所以在随後的幾個月裡,她仍舊在默想,什麼都沒做,時間基本獻給了每天四次坐穿越全城的公交車經過中央公園,早上送弗格森上學,然後回家,下午去接弗格森放學,然後再回家,有些早晨實在不想跳上大巴回西區時,她會利用弗格森上學的六個半小時到東區閑逛,獨自到商店購物,獨自到餐廳吃飯,獨自去看電影,獨自去博物館,這樣的節奏持續了三個半月後,她在澤西海岸租了個房子,和兒子窩在裡面過了一個莫名其妙又無所事事的暑假,把大部分時間花在看電視上,但她漸漸發現自己越來越躁動,心癢着想重新找工作了。

    雖然用了大半年時間才最終走到這一步,一旦走到之後,萊卡和祿來福來照相機便又重見天日,沒過多久,弗格森的母親就駕着船駛回了攝影的國度。

     但這次她換了一種方式,不再邀請世界來找她,而是主動走到了世界當中,她對在一個固定場所經營照相館失去了興趣,認為那種搞攝影的方式已經過時,在這急速變化的時代已經毫無必要,新的高速電影膠片和更高效的輕便相機颠覆了整個行業,使她更新那些有關布光和構圖的陳舊觀念成為了可能,可以讓她重塑自我,走出傳統人像攝影的邊界。

    到弗格森開始在希利亞德上第二年時,他母親已經在到處找工作,并在9月末攬到了自己的第一份活兒:被雇來在她表妹的婚禮上拍照的攝影師失足跌下樓梯,摔斷了一條腿,但婚禮還有一周就要舉行了,于是她主動提出臨時頂替他,而且分文不取。

    舉辦婚禮的猶太會堂在布魯克林的弗萊布許地區,也就是叔祖父阿奇和叔祖母珀爾以前住的地方,趁着結婚儀式結束後,賓客們到南邊兩條街外的宴會廳吃喜宴前,弗格森的母親用她的三腳架為出席婚禮的所有家庭成員拍攝了黑白正裝肖像照,首先當然是新娘和新郎,也就是未婚夫在朝鮮戰争中遇難後似乎注定不會和任何人結婚的二十九歲的夏洛特,和喪偶的三十六歲牙醫内森·伯恩鮑姆,然後是叔祖母珀爾、弗格森的外婆外公、夏洛特的雙胞胎姐姐貝蒂和她當會計的丈夫西摩爾·格拉夫、米爾德裡德姨媽(現在在莎拉勞倫斯學院教書)和她的丈夫保羅·桑德勒(在蘭登書屋當編輯),最後是弗格森的兩位遠房表弟表妹,五歲的埃裡克、三歲的朱迪(貝蒂和西摩爾的孩子),一起照了張合照。

    宴會開始後,弗格森的母親把三腳架扔到一邊,在接下來的三個半小時裡往來穿梭于賓客之間,為在座的九十六個人拍攝了上百張照片,都是很自然的抓拍,比如正在互相竊竊私語的老頭子,一邊喝着紅酒胡吃海塞,一邊哈哈大笑的少婦,宴會結束之後和大人跳舞的孩子,還有一起跳舞的大人,所有人的臉都被定格在那個簡陋、乏味的環境裡的自然光中,樂師們端坐在他們的小舞台上铿锵地演奏着無聊老套的歌曲,叔祖母珀爾微笑着親吻她外孫女的臉頰,本吉·阿德勒在舞池裡和一位二十歲多的加拿大遠房表妹歡鬧地跳舞,一個眉頭微皺的九歲女孩獨自坐在桌旁,面前是一塊吃到一半的蛋糕,在這熱鬧的歡慶期間,保羅姨夫走到他的小姨子面前評論道,她似乎玩得很開心,從她搬到紐約後還沒見她這麼興高采烈過,但弗格森的母親淡淡地說,我也是逼不得已,保羅,要是再不工作,我就得瘋了,米爾德裡德的丈夫聽了之後說:露絲,我覺得我倒可以幫你這個忙。

     幫的忙是委托她去新奧爾良,為普利策獎獲得者亨利·威爾莫特備受期待的新小說拍攝護封照片,當六十二歲的威爾莫特告訴他的編輯自己對結果非常滿意,也就是打電話給保羅·桑德勒,通知他說以後除那個漂亮女人外,誰也不允許給他拍照,蘭登書屋開始更多地委托她為作者拍照,這進而為她帶來了紐約其他出版社的工作邀約,再接着是各家雜志的采訪任務,在接下來的幾年中,露絲為《城裡城外》《時尚》《形象》《婦女家庭》《紐約時報雜志》等周刊和月刊的專題報道陸續拍攝了很多作家、電影導演、百老彙演員、音樂家和藝術家的照片。

    弗格森的母親喜歡在拍攝對象最熟悉的環境中為他們拍照,所以會帶着便攜的燈架、可折疊的背景布和柔光傘,到他們生活和工作的地方去拍,比如讓作家坐在堆滿書籍的書房中或者書桌後面,畫家坐在他們亂七八糟、色迹斑斑的工作室中,鋼琴家坐在或站在他們油光锃亮的黑色施坦威鋼琴前,演員站在化妝室的鏡子前或者獨自坐在空蕩蕩的舞台上,但不知為什麼,同樣是拍這些著名人物,她拍出來的黑白人像照尤其善于捕捉照片中人的内心,而大多數攝影師不一定能做到這一點,或許這種能力和拍攝技術無關,更多是源于弗格森母親本人,因為她總是會為拍照任務提前做準備,讀拍攝對象的書、聽他們的唱片、看他們的畫作,所以在漫長的拍攝期間她和他們有話可聊,再加上她談吐自如,總是散發着迷人的魅力,但又不是那種喜歡聊自己的人,某些自視頗高、難以相處的藝術家在她面前會放松下來,覺得她真的對他們是誰、做的什麼事感興趣——實際上她也确實如此,或者說大多數時候是這樣——而這種引誘一旦生效,他們便會放下戒備,臉上的面具漸漸滑落,眼神中開始浮現出一種不同的光彩。

     除了為雜志和出版社做的這類商業拍攝,弗格森的母親也一直在忙自己的項目,用她自己的話來說就是,四處亂看,抛棄了拍攝一流人像所需要的那種細緻入微的掌控,轉而抱着不管發生什麼的開放心态去迎接不期而遇。

    她在表妹夏洛特的婚禮上發現自己還有如此乖戾、沖動的一面,1955年那份沒有酬勞的工作,變成了三個半小時興高采烈的瘋狂拍照,擺脫了費力籌備的約束後,她在人群間往來穿梭,投入到急火快攻般的拍攝中,一張接一張地拍,因為那些昙花一現的時刻必須趕緊拍下來,不然就沒了,哪怕頓半秒,畫面也會消失,在這類情況下,她的精神變得高度集中,情緒陷入了一種狂熱狀态,仿佛房間裡的每張臉和每個身體都在同時向她沖來,仿佛每個人都在她的眼睛裡呼吸,他們沒有站在鏡頭的那一邊,而是來到了她的身體中,成為了她這個人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不出所料,夏洛特和她丈夫很讨厭那些照片。

    不是那些,他們說,不是結婚儀式後在教堂裡拍的肖像照,那些照得真是太好了,他們會在未來的歲月裡一直珍惜,但婚宴上拍的那堆實在讓人無法理解,又暗又糙,令人不快,每個人看起來都那麼邪惡、陰郁,就連那些大笑的人看起來也多少有點兒猙獰,為什麼那些照片那麼怪異,為什麼一切看起來都那麼暗呢?弗格森的母親被如此的指責搞得有點兒惱火,所以在寄給新婚夫婦的那套肖像照中附了一張簡短的字條說,真高興你們喜歡這些,然後又給珀爾嬸嬸寄了一套,給她父母寄了一套,最後一套則給了米爾德裡德和保羅。

    收到自己那套之後,她的姐夫打電話來問為什麼一張婚宴上的照片都沒有。

    因為那些照片很爛,她說。

    所有藝術家都厭惡自己的作品,她這位新晉的支持者和擁護者說道。

    最終,弗格森的母親聽從勸告,從那天下午拍攝的五百張照片中挑了三十張,沖洗出來後寄到了保羅在蘭登書屋的辦公室。

    三天之後,他又打電話來說,它們不僅不爛,他還覺得非常棒。

    如果她允許的話,他想把這些照片寄給《光圈》雜志的米諾·懷特。

    它們值得發表出來,他說,被更多關心攝影的人看到,而且,既然他跟懷特打過一點交道,為什麼不幹脆起點就高點兒呢?弗格森的母親不确定保羅是真這麼想還是在可憐她。

    她想:這是好心男人挺身而出,幫助迷茫、悲痛的親戚渡過難關,有各種關系的人試圖為沒有人脈的寡婦攝影師聯系新生活。

    轉念又想:可憐不可憐的,反正是保羅派她去的新奧爾良,或許他當時就是随口一說,憑的是盲目的直覺或者渺茫的預感,可既然那個性情乖戾、嗜酒如命的威爾莫特都誇獎她拍得真他娘太好了,或許她姐夫也認為自己真的相中了一匹良駒。

     不管保羅對他們的決定有沒有影響,《光圈》編輯部同意了刊登她那些照片,六個月後,一組包含二十一張照片、題為《布魯克林的猶太婚禮》的作品出現在了雜志上。

    剛收到《光圈》的函件時,她心中被突然的喜悅和勝利之感擊中,但随即就被懊惱沖淡了,接着又險些被憤怒徹底摧毀,因為沒有被拍攝對象的許可,她不能發表那些照片,弗格森的母親犯了首先聯系夏洛特的錯誤,而對方頑固地拒絕授權《光圈》或者任何其他破雜志刊登這些有她和内森的醜陋抓拍。

    随後的三天,弗格森的母親跟其他被拍的人都通了話,包括夏洛特的母親和她的雙胞胎姐姐貝蒂,在其他人都沒有提出反對後,她又打電話給夏洛特,請她再考慮一下。

    絕不可能。

    去死吧。

    你以為你是誰?珀爾嬸嬸試圖和她理論,弗格森的外公責備說,她就是他說的那種不顧他人的自私自利之徒,貝蒂則說她是榆木腦袋、嬌小姐,但新晉的伯恩鮑姆太太死活不讓步。

    最終,有夏洛特和内森的那三張照片不得不被撤掉,換上了另選的三張,就這樣,一個講婚禮的照片故事,在連新郎和新娘的影兒都沒有的情況下,被刊登了出來。

     盡管如此,總算是開了個頭,朝那個她唯一覺得可行的未來邁出了第一步,而有了發表那些照片帶來的自信,弗格森的母親也開始勇往直前,着手其他一些非委托項目,或者如她所言,她自己的作品,那些能繼續在《光圈》的紙頁間找到,或者散見于書封和美術館牆上的照片,這段轉變期中最重要的一點,或許是早在1956年春天她在《猶太婚禮》發表前最後一刻做出的那個決定,她當時跪在床前,祈求斯坦利能原諒她即将要做的事,但必須要這樣,她對他說,其他任何方式都隻會逼着她繼續活在紐瓦克大火的灰燼之中,直到她自己也被燒到什麼都不剩,就這樣,從那天起,在她後來漫長的人生歲月中,她在作品上的署名變成了露絲·阿德勒。

     剛開始的時候,八歲的弗格森隻是隐約知道母親在做什麼。

    他意識到她比以前要忙很多,大多數日子裡都在為各種攝影工作四處奔走,或者把自己關在以前那間閑置的卧室裡——被她改造成了沖洗照片的暗房,而且由于化學物質釋放的氣體,總是門窗緊閉——盡管能看到她比春天和夏天時更愛笑是件好事,但其他發生的事情就沒那麼好了,甚至一點都不好。

    有八個月的時間,那間卧室都是他的房間,是他的私人隐居所,可以在裡面整理他的棒球卡,用塑料保齡球擊倒那些塑料保齡球瓶,把裝着豆子的小袋扔過木頭靶子上的洞,用飛镖瞄準小小的紅色靶心,但現在這一切都沒了,所以根本不能叫好事,而在10月末,也就是他那間明亮的屋子被改造成禁止入内的暗房之後不久,又一件不太好的事發生了,他母親告訴他,以後她沒辦法接他放學了。

    她早上還會繼續送他去上學,但不能再指望她下午也有空,所以,他外婆會到校門口接他,護送他回公寓。

    弗格森不喜歡這樣,因為這關系到他嚴厲反對一切改變的道德信條,但他現在無力抵抗,隻能照她說的做,而以前每天最愉快的時光——六個半小時的無聊、訓斥以及與萬能的主進行憤怒掙紮之後可以見到他母親——變成了和他臃腫、蹒跚的外婆慢吞吞往西走的沉悶過程,那個老太太是那麼害羞、那麼壓抑,從來不知道該和他說點什麼,也就是說,大多數時候他們隻能一路沉默着坐車回家。

     他也不想這樣。

    但他母親是他唯一在乎和能夠自在相處的人,其他人都隻會挑戰他的神經。

    他知道家裡人也有好的地方,比如他們似乎都很喜歡他,但外公太吵鬧,外婆太安靜,米爾德裡德姨媽太忙,保羅姨夫太喜歡滔滔不絕地講話,叔祖母珀爾表達喜愛的方式太叫人窒息,貝蒂表姨太粗魯,夏洛特表姨太愚蠢,表弟埃裡克太鬧騰,表妹朱迪太愛哭,而他唯一願意不惜一切代價再見到的親戚,表姐弗蘭茜,又遠在加利福尼亞念大學。

    至于他在希利亞德的同學,根本不是他的真朋友,隻能算熟人,甚至道格·海斯,那個他見得最多的男孩也是如此,讓道格發笑的事情全都是些并不好笑的事情,聽到笑話他也根本理解不了。

    隻有他母親是例外,弗格森很難親近其他那些他認識的人,和他們在一起時總覺得孤獨,而這一點似乎總會不可避免地讓他回想起曾經那些執念,比如不斷地祈求上帝制造一個奇迹,好能讓他心裡的石頭落地,或者沒完沒了地想起《紐瓦克明星紀事報》上那張他本不該看但還是看了的照片,那張趁他母親離開房間出去拿煙的時候研究了三四分鐘的照片,那張說明文字上寫着斯坦利·弗格森被燒焦遺骸的照片,他死去的父親躺在那座曾經是三兄弟家世界、但現在已經被燒毀的建築裡,僵硬、焦黑的屍體看起來都沒人樣了,仿佛大火把他變成了一具木乃伊,一個沒有臉、沒有眼的人,隻有嘴巴還大張着,仿佛被鎖定在了尖叫之中,雖然那具被燒焦的木乃伊已經被放進棺材,埋到了地底下,但無論什麼時候,每當弗格森想起他父親,這幅情景都會在第一時間躍入腦海,那具一半被燒毀的焦黑遺骸張着嘴,仿佛還在地底深處尖叫着。

     今天會很冷,阿奇。

    出門上學時要記得圍圍巾。

     病态的胡思亂想是八歲到九歲那個艱難之年中不太好的事情,但好事也不是沒有,甚至還是每天都會發生的那些事,比如放學後十一頻道從四點播到五點半的節目,足足九十分鐘(會插播廣告)會放勞萊與哈台的老電影,有史以來拍過的最精良、最搞笑、最讓人滿意的電影。

    那是秋天才開播的新節目,弗格森在10月的一天下午偶然打開電視機之前,對這個古老的喜劇組合一無所知,因為在1955年,已經沒幾個人記得勞萊和哈台了,影院早已不再播放他們在二三十年代拍的那些電影,隻是因為電視,他們才在大都市區域的那些小老百姓中間重新流行起來。

    弗格森太喜歡這倆傻瓜了,兩個成年人卻長着六歲兒童的腦子,洋溢着熱誠與善意,可又總是吵來吵去地折磨對方,陷入最荒唐危險的境地,比如差點兒淹死,差點兒被炸得粉碎,差點兒被爆頭到不省人事,但總是會活下來,無論他們演的是倒黴的丈夫、笨拙的陰謀家還是最終的失敗者,而且盡管又打又掐又踢,他們最後還是好朋友,比《凡人之書》裡的任何一對都更親密,每個人都是那個合二為一的活人有機體不可分割的一半。

    勞萊先生和哈台先生。

    尤其讓弗格森開心的,是這倆名字正是扮演電影中虛構的勞萊和哈台角色的兩位演員的真實姓氏,因為無論他們碰巧遭遇什麼樣的情形,勞萊和哈台總歸是勞萊和哈台,不管他們生活在美國還是别的國家,不管他們生活在過去還是現在,不管他們是搬家工人還是魚販子,是聖誕樹銷售員還是當兵的,是水手還是罪犯,是木匠還是街頭音樂家,是馬夫還是狂野西部的勘探者,即便他們扮演的是不同的角色,本性依舊是一樣的,這讓他們顯得比電影裡的任何其他角色更加真實,因為如果勞萊和哈台總是勞萊和哈台,弗格森分析道,那就意味着他們是永恒的。

     在那一年和下一年裡,他們是他最堅定可靠的夥伴,斯坦利和奧列弗,或者叫斯坦和奧列,那個瘦子和那個胖子,一個低能單純,一個自負白癡,這個白癡到最後并不比前一個高到哪兒去,盡管勞萊的名字和他父親的名字一樣這件事對弗格森有一定的意義,但也沒有到特别的程度,而且顯然也和他對這兩位新朋友日漸增長的喜愛沒多少關系,甚至根本沒有關系,而這倆人,即便不算是他唯一的朋友,也立即成了他最好的朋友。

    他最喜歡他們的,是從一部電影到另一部電影都不會改變的那些元素,首先是片頭字幕時響起的主題曲《布谷鳥之歌》,宣布二人組又要開始新的冒險了,接下來他們會想出什麼新花樣?那些熟悉的情節轉折從來不會讓他覺得無聊,奧列不停地擺弄領帶,惱火地望向鏡頭,斯坦目瞪口呆地眨眼睛,突然間淚如泉湧,還有那些圍繞他們的圓頂高帽搞出來的笑話,勞萊頭上那頂太大,哈台頭上那頂太小,帽子凹進去了,帽子着火了,帽子被拉到了耳朵上,帽子被踩到了腳底下,還有他們總是容易摔到坑裡,從斷裂的地闆中掉下去,失足踩進泥塘或者齊脖深的水坑,跟汽車、梯子、燃氣竈和電源插座各種過不去,還有奧列和陌生人說話時那種大言不慚的假斯文,這是我的朋友,勞萊先生,還有斯坦那種能讓大拇指點着,然後抽并不存在但卻能用的煙鬥的扯淡天賦,還有他們那種失控的陣陣狂笑,突然間翩翩起舞的傾向(兩人都很會跳),那種面對敵人時的同仇敵忾,合力毀掉某個人的房子或者砸爛某個人的車時,所有的拌嘴和不快都被抛到了腦後,以及他們變化多端的角色和偶爾重疊甚至融合在一起的身份,比如奧列揉斯坦的腳時以為是在揉自己的腳,還心滿意足地長出一口氣,或者他們有時别出心裁地複制自己的方式,老斯坦利和老奧列弗看他們蹒跚學步的兒子小斯坦和小奧列,而這兩個小家夥完全就是他們父親的迷你版,因為兩套角色都是勞萊和哈台扮演的,或者斯坦娶了女版的奧列,奧列娶了女版的斯坦,或者他們撞見了失散多年的孿生兄弟,當然也是一對名叫勞萊和哈台的好朋友,或者最棒的一次,某部片子結尾處,輸血輸錯了,勞萊長出了奧列的胡子,擁有了奧列的聲音,而哈台渾身一軟,像勞萊那樣哭成一團。

     是的,他們永遠都那麼滑稽,新奇,是的,弗格森有時候會因為他們做的那些傻事笑到肚子痛,但他覺得他們好笑的原因,他對他們的愛開始不受季節影響恣意綻放的原因,不是因為他們小醜般的胡鬧,而更多地源于他們的堅持不懈,讓弗格森想起了他自己。

    剝去喜劇的誇張和鬧劇的暴力,勞萊和哈台的掙紮和他自己沒什麼兩樣。

    他們同樣是從一個考慮不周的計劃慌不擇路地撞到另一個計劃中,他們同樣遭受過無數挫折和失敗,所以不管什麼時候,如果不幸讓他們瀕臨崩潰,哈台的憤怒就會變成他的憤怒,勞萊的困惑就是他的困惑,而他們自找的各種破事兒最好的地方,就是斯坦和奧列甚至比他更無能,更白癡,更無助,真是太好笑了,太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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