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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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午飯後的一小時休息時間給他寫信,許多或長或短的信,當時心裡正想什麼就寫什麼,因為在這個世界上,霍華德是唯一一個他可以傾訴衷腸的人,唯一一個他敢去信任、講真心話的人,是他獨一無二、無可指摘的朋友,不管是對他人的挑剔指摘,還是對剛看過的書評頭論足,不管是瞎琢磨公共場合憋着不放屁有多困難,還是關于上帝的一些思考,他心裡有什麼都可以跟霍華德分享。

     信總共有十六封,霍華德把它們精心保存在一個四四方方的木盒子裡,甚至在他長大開始了成年生活之後,也還一直留着它們,因為十三歲的弗格森,他那位牙齒周正、細皮嫩肉的朋友,那份早已停刊但從未被忘記的《石子路改革報》的創辦者,那個六歲時摔斷過腿、三歲時磕破過腳、五歲時差點兒淹死的男孩,那個挺過了九人幫和四人黨欺負迫害的男生,那個親吻過格洛麗亞·多蘭、蘇西·克勞斯和佩吉·戈德斯汀的男生,那個扳着指頭算自己還有多少日子才能進入情欲快感王國的男生,那個原本以為、期待和完全理所當然地認為他未來的人生還很長的男生,沒能活到那個暑假結束。

    這就是霍華德·斯莫爾會珍藏那十六封信的原因——因為它們是弗格森在這個世界上留下的最後一點印記。

     “我已經不信上帝了,”他在其中一封裡寫道,“至少不信猶太教、基督教或者别的宗教裡那個上帝了。

    《聖經》裡說上帝照着他的形象創造了人,但《聖經》是人寫的,對吧?所以,實際上是人以自己的形象創造了上帝才對。

    也就是說,上帝并沒有守望着我們,他也絕對不在乎人的想法、做法或者感受。

    如果他真在乎我們的話,就不會創造出一個如此糟糕的世界,人們也就不會打仗,不會自相殘殺,不會建造集中營,不會說謊,不會騙人,不會偷盜。

    我不是說上帝沒有創造世界(哪個人能做到這一點!),而是說一旦造完之後,他便消失在了宇宙的原子和分子中,丢下我們自己在這個世界上,打打殺殺地争個你死我活。

    ” “我很高興肯尼迪獲得了提名,”他在另一封中寫道,“比起别的候選人,我更喜歡他,而且我敢肯定他能在秋天擊敗尼克松。

    我說不清為什麼自己會這麼有把握,但我實在無法想象美國人會選一個被稱為‘滑頭迪克[7]’的人當他們的總統。

    ” “我住的木屋裡還有另外六個男生,”他在又一封信中寫道,“其中有三個現在已經到了‘做’的年紀。

    他們晚上躺在床上打完飛機,還會告訴我們到底有多爽。

    兩天前,他們玩了一下所謂的‘圈撸’,而且還允許我們看,所以我最終見識到了那玩意兒到底啥樣,能噴多遠。

    不是乳白色,而是類似奶酪的那種白,有點兒像蛋黃醬或者護發素。

    然後那三個圈撸王裡的大塊頭,一個叫安迪的家夥,又硬起來之後,幹了件叫我和其他人都目瞪口呆的事兒。

    他彎下身子,含住了他自己那玩意兒!我都不知道人還能這樣。

    對吧,怎麼會有柔韌性這麼好的人,能把身體擰成那種姿勢?昨天早上我自己在衛生間試了一下,但是根本沒法把嘴弄到那東西附近。

    不過這樣也好。

    我可不願意把自己想成一個吸雞俠,對吧?但話說回來,那場面真是太怪異了。

    ” “到這兒之後我總共看了三本書,”這是他寫的最後一封信,落款處的日期是8月9号,“我覺得都寫得超級棒。

    其中兩本是米爾德裡德姨媽寄來的,薄點兒的那本是弗蘭茲·卡夫卡的《變形記》,厚點兒的是塞林格的《麥田裡的守望者》。

    還有一本是我堂姐弗蘭茜的丈夫加裡給我的,伏爾泰的《老實人》。

    卡夫卡那本是最奇怪也最難讀的一本,但我簡直愛死了。

    講的是有個男人早上醒來發現自己變成了一隻巨大的甲蟲!聽起來很像科幻或者恐怖小說,但并不是,而是在講人的靈魂。

    《麥田裡的守望者》講的是一個高中男生跑到紐約遊蕩。

    裡面沒什麼情節,但霍爾頓(故事的主人公)講話的風格太貼近現實了,你會忍不住喜歡他,想跟他交朋友。

    《老實人》是一本十八世紀的舊作,但是離奇又幽默,我幾乎看每一頁都會哈哈大笑。

    加裡說這是一部政治諷喻小說。

    但我管它叫好東西。

    你一定要去看——還有其他那兩本。

    現在我讀完之後,才意識到這些書到底有多不一樣。

    它們的創作風格各不相同,但同樣精彩,也就是說,寫出好書來的方式并不是隻有一種。

    去年鄧普西先生還一直跟我們說,有對的方式和不對的方式——還記得吧?或許對數學和科學而言是這樣,但書就不一樣了。

    你可以照自己的想法去寫,如果你的創作方式是好的方式,你就能寫出一本好書來。

    有意思的是我也說不清最喜歡哪種。

    你肯定覺得我應該清楚,但我真不知道,我都喜歡,所以我猜這就是說任何好的方式都應該是對的方式吧。

    一想到還有那麼多書沒讀,我就很開心——幾百本,幾千本,值得期待的還有好多!” 弗格森人生的最後一天,1960年8月10号,是由黎明後的一陣細雨開啟的,但起床号在七點三十分吹響時,烏雲已經飄到了東邊,露出了蔚藍的天空。

    弗格森和他的六個室友一起去餐廳吃早飯時,同行的還有他們的輔導員比爾·考夫曼,一個6月剛剛在布魯克林學院完成了大二學業的學生,但在他們喝燕麥粥、吃炒雞蛋的三四十分鐘裡,烏雲又回來了,幾個男生走回木屋,準備打掃衛生、等待檢查時,雨也下了起來,但雨絲是那麼細微,幾乎難以察覺,所以大家都不以為意,既沒人披雨披也沒人撐着傘。

    他們的T恤上雖然有星星點點被打濕的痕迹,但也僅此而已——隻是最細的那種細雨,水量小得不足以讓他們濕透。

    但是,就在他們進行早晨的例行公事,開始鋪床掃地時,天空變得越來越晦暗,沒過多久雨就迫不及待地落了下來,越來越大的雨滴越來越快地砸在木屋的房頂上。

    有一兩分鐘,那雨聲制造出一種有些跑調但仍舊美妙的切分節奏,不過随後雨勢逐漸加大,那種效果便消失了。

    雨不再制造音樂,而是帶來某種連成一片的密集聲響,類似打擊樂的嘈雜混響。

    比爾告訴他們,一個新的天氣系統正在往北移動,而與此同時一個冷鋒正在向南移動,所以他們要迎來一場長時間的強降雨了。

    舒舒服服地待着吧,小子們,他說,肯定會是場大暴雨,估計一整天我們都得待在屋子裡了。

     陰沉沉的天空變得愈加晦暗,木屋裡也越來越難看清東西。

    比爾打開了頭頂的燈,但在燈亮之後仍然顯得有些暗,因為那個七十五瓦的燈泡懸挂在高高的房梁上,基本上照不清下面的東西。

    弗格森正躺在床上,一邊借着手電筒的光翻看一本在木屋裡被傳來傳去的《瘋狂》雜志過刊,一邊思忖着以前哪個早晨比現在這個還黑暗。

    雨現在狠狠打在屋頂上,發起全面攻勢不斷撞擊着木瓦,仿佛雨滴變成了石子,無數從天而降的石子噼裡啪啦砸在他們頭頂之上,接着,弗格森聽到遠處滾來了轟隆隆的一聲雷,沉悶而又壓抑,讓他想到了人們清嗓子時發出的聲音,那個雷離他們應該有好多英裡吧,可能是在山裡的什麼地方,但這讓弗格森感到有些奇怪,因為根據他的經驗,雷暴中的雷聲閃電總是和雨形影相随,但此刻雨已經在下了,大得瓢潑一樣,但雷聲卻離他們很遠,于是弗格森猜測現在應該同時在下兩場暴雨,不是比爾說的那樣,隻有一場暴雨和一個冷鋒,而是兩場不同的暴雨,一個就在他們頭頂,一個正從北邊移來,如果第一場暴雨還沒下完第二場就移過來的話,那麼兩場暴雨會撞在一起,合二為一,制造一場可怕的特大暴雨,弗格森心想,一場無與倫比的暴雨,終結一切暴雨的暴雨。

     睡在弗格森右手那張床上的,是一個叫哈爾·克拉斯納的男生。

    從暑假開始他們就一直在玩一個老梗,模仿聰明的喬治和愚蠢的萊尼,《人鼠之間》裡的那兩個流動工,他們倆在那年早些時候都已經讀過這本書,并且發現裡面蘊藏着無數潛在笑點。

    弗格森扮喬治,克拉斯納扮萊尼,他們幾乎每天都會花幾分鐘,為各自選擇的角色現編一些古怪的對話,一輪一本正經的胡說八道,比如萊尼讓喬治告訴他,他們上天堂之後會是什麼樣子,或者喬治提醒萊尼不要在公共場合挖鼻子,反正就是這類更接近勞萊與哈台的喜劇,而不是斯坦貝克原著的愚蠢對話,兩個男孩很享受這樣的恣意胡鬧,而現在傾盆而下的大雨澆着營地,大家都困在屋裡,克拉斯納又打起了再來一輪的心情。

     求你了,喬治,他說。

    求你讓它停下來,我受不了了。

     讓什麼停下來,萊尼?弗格森問道。

     雨啊,喬治。

    下雨的聲音,太吵了,快要把我逼瘋了。

     你一直都瘋啊,萊尼。

    你自己知道的。

     不是瘋,喬治。

    隻是蠢。

     是蠢,但也瘋。

     那我也控制不了,喬治。

    生下來就是這樣。

     沒人說那是你的錯,萊尼。

     所以呢? 所以什麼? 你能幫我讓雨停下來嗎? 隻有老闆才有這本事。

     但你就是老闆,喬治。

    你一直都是老闆。

     我是說那個大老闆。

    獨一無二的那個。

     我可不認識什麼獨一無二的老闆,我隻認識你,喬治。

     現在隻有用奇迹才能讓雨停下來。

     沒關系。

    你什麼都能做到的。

     我能? 這聲音快我難受死了,喬治。

    你要不做的話,我覺得我會死掉。

     克拉斯納用手捂着耳朵,哼哼起來。

    這是他演的萊尼在告訴喬治,他已經忍無可忍了,而弗格森演的喬治隻能憂傷而同情地點點頭,因為他明白沒有人能讓雨停,這樣的奇迹是人力所不能及的,但弗格森本人實在沒法再繼續演他的角色,因為克拉斯納病牛似的哼哼太好笑,聽了幾秒之後弗格森便大笑起來,打破了這場鬧劇在他身上下的魔咒,但克拉斯納的魔咒還在,他以為弗格森是在演喬治哈哈大笑的樣子,于是把手從耳朵上拿下來,仍然以萊尼的身份說道: 這麼嘲笑别人可不好,喬治。

    我可能不是鎮上最聰明的人,但我也有靈魂,和你,和其他人一樣,所以如果你還繼續傻笑個沒完,那我就隻能像對待兔子那樣,把你的脖子擰成兩截兒了。

     既然現在克拉斯納演的萊尼發表了一番如此懇切有力的演說,弗格森隻能重新讓自己回到角色之中,再一次為克拉斯納、為其他正在一旁聽他們的男生變身為喬治,但就在他準備深吸一口氣,大聲喊出叫雨停下的命令時——雨已經下夠了,老闆!——天空突然響起了一聲炸雷,簡直震耳欲聾,甚至連木屋的地闆都有些搖晃,窗框都在咣當咣當響,地闆和窗框繼續嗡嗡地振動着了一會兒後,随着第二聲驚雷的到來,再次被震得嘎嘎作響。

    聽到雷聲時,一半的男孩跳了起來,或者猛地挺直了身子,或者不由自主地抖了一下,其他的男孩則條件反射似的叫了出來,空氣從他們的肺裡沖出來,變成了簡短、受驚的叫喊聲,聽起來像是說話,但事實上隻是類似說話的那種本能的咕哝聲——哇,喔,哇哦。

    雨還是下得很大,猛烈地打在窗戶上,沒法透過玻璃看清外面的情況——能看到的,隻是被突如其來的閃電照亮的那一條條歪歪扭扭、浸沒在黑暗之中的水紋,隻是一片持續十下或二十下心跳的漆黑,和随後持續一兩秒的耀眼白光。

    正是弗格森想象的那種暴雨,北邊來的空氣和南邊來的空氣撞擊在一起,兩場大暴雨彙聚成的一場大暴雨已經來到了他們身邊,而且比他想象的還要更大更精彩。

    一場壯觀的暴風雨。

    一把劈開了天穹的憤怒大斧。

    一場狂歡。

     别擔心,萊尼,他對克拉斯納說。

    沒必要害怕,我現在就讓這噪音停下來。

     弗格森沒跟大家說一聲他要幹什麼,便從床上跳下來跑到門口,用兩隻手使勁拉開了門,雖然能聽到比爾在他背後大喊——胡鬧什麼,阿奇!你瘋了嗎?——但他沒有停住腳步。

    他明白自己要做的事很瘋狂,但事實是他那會兒就想瘋狂一把,他想跑到暴風雨中,去體驗一下暴風雨,成為暴風雨的一部分,站在暴風雨中,一直站到他的身體裡也充滿暴風雨為止。

     雨真是太大了。

    弗格森沖出門跑到外面後,才意識到他從來沒見過下得如此猛烈的雨,從來沒見過這麼大、這麼快的雨點,就像小鉛彈一樣從天上直沖而下,重得足以在他的皮膚上砸出淤青,甚至在他頭骨上砸個坑。

    一場恢弘壯麗的雨,一場神通廣大的雨,但要在最大程度上享受它,弗格森覺得他應該跑到前面不到二十碼遠的那片橡樹林,因為樹葉和樹枝能為他的身體遮擋一下那些砸下來的子彈,于是他猛地朝樹林沖去,飛快地跑過濕滑的地面,把已經沒過腳踝的積水踢得四處飛濺,雷聲在他的頭頂和周圍轟隆作響,一道道閃電擊在距離他的雙腳隻有幾碼遠的地方。

    跑過去時,他已經被淋成了落湯雞,但渾身濕透的感覺還挺好的,被澆成這個樣子是所有的好感覺裡最好的那種,弗格森很開心,比那年暑假的任何時候,比任何之前的那些暑假,比他人生中的任何時刻都開心,因為這絕對可以算是他做過的最了不起的事。

     風很小,接近于無。

    這場暴雨不是飓風或台風,它是狂暴的滂沱大雨,有讓骨頭顫抖的霹靂和炫目的閃電,但弗格森一點都不害怕閃電,因為他穿的是運動鞋,身上也沒有攜帶任何金屬物品,連腕表或者帶金屬搭扣的腰帶都沒有,躲在樹下時他感到很安全,欣喜若狂地欣賞那道橫亘在他和木屋之間的灰色水牆,他隐隐約約看到輔導員比爾的模糊身影,正站在敞開的門口,似乎沖他喊着什麼,也或許是在吼他,因為比爾正打着手勢,示意弗格森回到木屋去,但弗格森根本聽不清他在說什麼,所有的聲音都被雨聲和雷聲淹沒了,而且這時候,弗格森自己也開始嚎叫起來,不是在扮演要去救萊尼的喬治,而是弗格森自己,一個十三歲的男孩,正在為自己能活在這樣一個世界中,能活在那天早晨他被賦予的那個世界中而欣喜若狂地尖叫着,甚至當一道閃電擊中其中一棵樹的樹冠,弗格森也沒在意,因為他知道自己是安全的,但這時他看到比爾沖出木屋,朝他的方向跑來,他到底要幹什麼,弗格森心想,可他還沒來得及回答這個問題,一根大樹枝從樹上掉下來,砸在了弗格森的頭上。

    他感到了那種沖擊力,感到了樹枝狠狠地砸在他身上,就好像有人從背後給了他一悶棍,接着,他便什麼都感覺不到了,什麼感覺都沒有了,也不會再有了,他的身體毫無生氣地躺在被水浸透的地上,雨仍然嘩嘩地砸向他,雷聲還在隆隆作響,而從世界的這一頭到那一頭,諸神全都緘默無言。

     注釋: [1]法克斯(Fuchs)在英文中和fuck(性交、他媽的)一詞的第三人稱單數形式(fucks)發音相近。

     [2]原文為FracasinCaracas,這裡的弗拉加斯是fracas一詞的音譯。

     [3]他的姓斯莫爾(Small)在英文中的意思是小、矮小的意思。

     [4]畫的名字在英文中是HeFliesThroughtheAirwiththeGreatestofEase,其中ease(輕松、自在)的發音和字母E的複數Es很接近,因此,thegreatestofease(Es)讀出來時,既可理解為毫不費力,也可理解為最大的E字母。

     [5]英文中的馬桶是toilet,樹是trees,連起來念時,發音同toiletries(洗漱用品)很相近。

     [6]精液(semen)、水手(seamen)和下一句提到的看人(seeman)在英文中發音接近。

     [7]滑頭迪克(TrickyDick)是理查德·尼克松在競選期間獲得的外号,其中的Dick既是理查德的昵稱,也是陰莖的俚語叫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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