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
關燈
小
中
大
這樣的時候才會,弗格森盡可能多地了解他之後,發現米爾德裡德姨媽和他說話時,他的眼神常會直直地從米爾德裡德身上穿過去,仿佛在尋找她背後的什麼東西,仿佛腦子裡想的是别的事情,根本聽不到她在講什麼,這一點很像他父親時常看他母親的樣子,而且現在越來越頻繁,一種呆滞的眼神,仿佛這個人除了他腦子裡在想的東西外看不到其他任何事情,人還在,但同時也不在,離開了。
這才是真正的差别,弗格森總結道。
不是錢太少或者錢太多,不是一個人做了或者沒做什麼,不是買了一所更大的房子或者一輛更貴的車,而是野心。
這解釋了為什麼布朗斯汀和所羅門能過着相對而言優哉遊哉的平靜生活——他們沒有被野心的詛咒所折磨。
與之相比,他父親和唐姨夫則完全被個人野心所占據,而比起那些沒有蒙受這個詛咒的人,這反而使他們的世界變得更狹小,更不自在,因為野心意味着永不滿足,永遠都在渴望更多,始終在向前推進,因為沒有什麼樣的成功能夠消除他對新的、更大的成功的渴望,能夠平息他的沖動,讓他不去把一家商店變成兩家,再把兩家商店變成三家,現在又談論起要建第四甚至第五家,同理,寫一本書也僅僅是為了接着寫另一本書,一輩子寫更多更多的書,同樣得有生意人為了發财所需要的那種精神上的專注和目标上的專一。
亞曆山大大帝征服了世界,然後呢?他要建造一艘火箭,入侵火星。
弗格森尚未過完人生的第一個十年,也就是說他讀的書仍然僅限于兒童文學領域,比如“哈迪兄弟”推理小說、講高中橄榄球員和星際旅行者的小說、冒險故事集或者諸如亞伯拉罕·林肯和聖女貞德這類名人的簡明傳記,但現在既然開始研究唐納德姨夫的靈魂内核,他覺得最好應該讀一讀他寫過的東西,或者至少試着讀點兒,有一天他問母親家裡有沒有他姨夫的書。
有啊,她說,兩本都有。
弗:兩本?你是說他隻寫過兩本? 弗母:都是很厚的書,阿奇,一本要寫好多年。
弗:什麼類型的書。
弗母:都是傳記。
弗:好啊。
我喜歡傳記。
是誰的? 弗母:很久以前的人。
一個是十九世紀早期的德國作家克萊斯特。
另一個是十七世紀的法國哲學家和科學家帕斯卡。
弗:一個都沒聽過。
弗母:說實話,我以前也沒聽過。
弗:那寫得好嗎? 弗母:應該吧。
别人說挺好的。
弗:你是說你沒讀過? 弗母:随便翻過幾頁,沒有全看完。
我不太喜歡這類書。
弗:但别人覺得寫得不錯的話,唐納德姨夫一定賺了不少錢吧。
弗母:并沒有。
這些書是寫給學者看的,讀者群并不大。
這就是為什麼你姨夫會寫那麼多文章和評論,為的是在給他要寫的書做調研期間,貼補一下收入。
弗:我覺得我應該讀一本。
弗母(微笑):你願意的話可以讀一讀,阿奇,不過要是讀不下去,也别失望。
于是,弗格森的母親把那兩本書給了他,書是牛津大學出版社出版的,每本都超過了四百頁,不但非常厚,字體非常小,裡面還沒插圖。
比起克萊斯特那本,弗格森更喜歡帕斯卡那本的封面,上面的照片很抓人,是一個法國人的遺容面具懸浮在純黑的背景之上,所以他決定先讀這本。
讀完第一段,他意識到這不隻是讀不下去,而是根本讀不懂。
我還沒準備好看這種書,他自言自語說,得等到我更大一點兒的時候。
盡管弗格森讀不了姨夫的書,但卻可以研究他是怎麼和兒子互動的,這個話題弗格森非常感興趣,無疑也是最重要的問題,促使他開啟了對當代美國男性的系統性考察,因為他對父親的幻滅感與日俱增,這讓他越來越留意其他父親對待兒子的方式,他必須收集證據,才能判斷他的問題到底是獨特個案,還是所有男孩都會遭遇的普遍問題。
在布朗斯汀和所羅門身上,他接觸到了父親這個角色的兩種不同表現形式。
布朗斯汀和子女相處時顯得風趣、親密,所羅門則嚴肅、溫柔;布朗斯汀愛唠叨,會贊美孩子,所羅門則喜歡傾聽,會給孩子擦眼淚;布朗斯汀會當衆發脾氣,責備孩子,所羅門則不置可否,讓南希來管教兒子。
兩種模式,兩種哲學,兩種個性,一種和他父親的大相徑庭,一種有些類似之處,但也包括了一個根本性的例外:所羅門從來不會睡着。
唐姨夫也不會睡着,因為他已經不和兒子住一起,隻能偶爾見到他,每個月有一個周末,暑假有兩周,一年才三十八天,但弗格森在腦子裡計算這些時卻意識到,盡管他和父親見面的次數比這多——除了一年五十二個星期天,還有他父親下班回來早,全家可以一起吃飯的那些晚上,每周大概有三四次,這樣加起來,每年有一百五十頓星期一到星期六的晚飯,比唐姨夫和他兒子的接觸多多了——但仍然有個不完美之處,那就是弗格森那位通過姻親關系獲得的新表弟,在每年三十八天的見面中都是單獨和他父親在一起,而弗格森已經很久沒有和父親單獨相處過了,他仔細回憶了一下他們倆最近一次待在一起而房間裡或者車裡沒有其他人是什麼時候,發現得追溯到一年半之前某個下雨的星期天上午,當時每周一次的網球和葛朗甯餐廳泡了湯,他和父親開着那輛老别克出門買做早午餐的食材,到了塔巴車尼克熟食店,他們拿了叫号條,站在人頭攢動、食物飄香的店裡排着隊,采購了些白鲑魚、鲱魚、熏鲑魚、百吉餅和一罐奶油乳酪。
一段遙遠的、仍然曆曆在目的回憶——但那就是最後一次,1954年10月,他生命的六分之一以前,如果再減去他已經記不起來的人生頭三年,那就接近他生命的四分之一以前了,相當于一個四十三歲的人的十年,因為故事講到這裡弗格森正好九歲。
那個男孩名叫諾亞,比弗格森小三個半月。
讓弗格森感到惋惜的是,在姘居的那些年裡他倆沒能在一起玩兒,唐姨夫的前妻對自己因為米爾德裡德姨媽而被甩這件事很憤怒,這也無可非議,但她不肯讓兒子同第三者及其家人有任何沾染,而所謂的家人自然包括了有一半阿德勒血脈的弗格森。
當唐姨夫和米爾德裡德姨媽決定結婚後,禁令便解除了,因為現在一切都合法了,他的前妻也無法再向前夫提出這類要求。
最終,弗格森在1954年12月舉辦的婚禮上見到了諾亞·馬克斯。
婚禮是在弗格森外公外婆的公寓裡辦的,規模很小,來的賓客不到二十位,除了雙方的親戚外就是幾個至交。
婚禮現場的孩子隻有弗格森和諾亞,兩個小男孩從一開始便很投契,他們都是獨生子,都一直渴望有個兄弟或姐妹,而且年紀相仿,現在又成了表兄弟,雖然是通過姻親結成的繼表親,但仍然算是一家人,所以婚禮上的初次見面便有了一種親上加親的味道,就像正式結成了盟友,或者結拜兄弟,因為他們都知道有生之年他們将一直會是彼此生活的一部分。
當然,他們并不經常見面,因為一個住在紐約,一個住在新澤西,而且諾亞每年隻有三十八天可能有空,所以在婚禮之後的十八個月裡,他們隻見過六七次。
弗格森肯定希望能再多幾次,不過就目前來說,這已經足夠拿來評判一下唐姨夫做父親的表現,得出一些結論了,那就是唐姨夫和他父親很不一樣,而且同布朗斯汀和所羅門也有差别。
但諾亞本來就是個特殊情況,一個骨瘦如柴、滿口龅牙的淘氣包,和那兩家的孩子毫無相似之處,所以對待他自然也需要特殊的手段。
諾亞是弗格森認識的第一個犬儒主義者,一個無法無天、愛作弄人的調皮鬼,一個伶牙俐齒的話匣子,聰明,太聰明了,又聰明又風趣,比當時的弗格森腦子更靈活,思維也更成熟,因此,如果你是他的朋友——弗格森這會兒絕對已經算是了——那和他在一起會很快樂,不過,盡管諾亞和他母親生活在一起,每年隻有三十八天能見到他父親,但兩人在一起的時候他卻永遠在考驗父親的耐性,是啊,弗格森心想,他有什麼理由不跟他父親作對呢,說到底,是唐姨夫在他五歲半時抛棄了他。
弗格森越來越喜歡諾亞,但他也知道這個表弟有時讓人吃不消,是個頑劣、惱人的讨厭鬼,所以他的喜歡多少在父子之間有些遊移,既支持見棄于人的兒子,又同情忍氣吞聲的父親,而且沒過多久弗格森便意識到,唐姨夫和諾亞外出的時候總想讓他也跟着一起去,充當二人之間的緩沖器,他的在場可以調節氣氛,轉移一下焦點。
于是,他們三個人去埃貝茨棒球場看了道奇隊和費城人隊的比賽,去自然曆史博物館看了恐龍化石,去卡内基音樂廳附近的一家老片劇場連看了兩場馬克斯兄弟的電影,但每個下午出去時,諾亞都會先開一堆尖酸刻薄的玩笑,奚落他父親非要生拉硬拽把他拖到布魯克林去,因為做父親就應該這樣,對吧,推搡着兒子們坐上悶熱的地鐵,帶他們去看棒球賽,盡管父親自己可能根本不喜歡棒球,或者:看到立體布景裡的野人沒,爸爸?第一眼看過
這才是真正的差别,弗格森總結道。
不是錢太少或者錢太多,不是一個人做了或者沒做什麼,不是買了一所更大的房子或者一輛更貴的車,而是野心。
這解釋了為什麼布朗斯汀和所羅門能過着相對而言優哉遊哉的平靜生活——他們沒有被野心的詛咒所折磨。
與之相比,他父親和唐姨夫則完全被個人野心所占據,而比起那些沒有蒙受這個詛咒的人,這反而使他們的世界變得更狹小,更不自在,因為野心意味着永不滿足,永遠都在渴望更多,始終在向前推進,因為沒有什麼樣的成功能夠消除他對新的、更大的成功的渴望,能夠平息他的沖動,讓他不去把一家商店變成兩家,再把兩家商店變成三家,現在又談論起要建第四甚至第五家,同理,寫一本書也僅僅是為了接着寫另一本書,一輩子寫更多更多的書,同樣得有生意人為了發财所需要的那種精神上的專注和目标上的專一。
亞曆山大大帝征服了世界,然後呢?他要建造一艘火箭,入侵火星。
弗格森尚未過完人生的第一個十年,也就是說他讀的書仍然僅限于兒童文學領域,比如“哈迪兄弟”推理小說、講高中橄榄球員和星際旅行者的小說、冒險故事集或者諸如亞伯拉罕·林肯和聖女貞德這類名人的簡明傳記,但現在既然開始研究唐納德姨夫的靈魂内核,他覺得最好應該讀一讀他寫過的東西,或者至少試着讀點兒,有一天他問母親家裡有沒有他姨夫的書。
有啊,她說,兩本都有。
弗:兩本?你是說他隻寫過兩本? 弗母:都是很厚的書,阿奇,一本要寫好多年。
弗:什麼類型的書。
弗母:都是傳記。
弗:好啊。
我喜歡傳記。
是誰的? 弗母:很久以前的人。
一個是十九世紀早期的德國作家克萊斯特。
另一個是十七世紀的法國哲學家和科學家帕斯卡。
弗:一個都沒聽過。
弗母:說實話,我以前也沒聽過。
弗:那寫得好嗎? 弗母:應該吧。
别人說挺好的。
弗:你是說你沒讀過? 弗母:随便翻過幾頁,沒有全看完。
我不太喜歡這類書。
弗:但别人覺得寫得不錯的話,唐納德姨夫一定賺了不少錢吧。
弗母:并沒有。
這些書是寫給學者看的,讀者群并不大。
這就是為什麼你姨夫會寫那麼多文章和評論,為的是在給他要寫的書做調研期間,貼補一下收入。
弗:我覺得我應該讀一本。
弗母(微笑):你願意的話可以讀一讀,阿奇,不過要是讀不下去,也别失望。
于是,弗格森的母親把那兩本書給了他,書是牛津大學出版社出版的,每本都超過了四百頁,不但非常厚,字體非常小,裡面還沒插圖。
比起克萊斯特那本,弗格森更喜歡帕斯卡那本的封面,上面的照片很抓人,是一個法國人的遺容面具懸浮在純黑的背景之上,所以他決定先讀這本。
讀完第一段,他意識到這不隻是讀不下去,而是根本讀不懂。
我還沒準備好看這種書,他自言自語說,得等到我更大一點兒的時候。
盡管弗格森讀不了姨夫的書,但卻可以研究他是怎麼和兒子互動的,這個話題弗格森非常感興趣,無疑也是最重要的問題,促使他開啟了對當代美國男性的系統性考察,因為他對父親的幻滅感與日俱增,這讓他越來越留意其他父親對待兒子的方式,他必須收集證據,才能判斷他的問題到底是獨特個案,還是所有男孩都會遭遇的普遍問題。
在布朗斯汀和所羅門身上,他接觸到了父親這個角色的兩種不同表現形式。
布朗斯汀和子女相處時顯得風趣、親密,所羅門則嚴肅、溫柔;布朗斯汀愛唠叨,會贊美孩子,所羅門則喜歡傾聽,會給孩子擦眼淚;布朗斯汀會當衆發脾氣,責備孩子,所羅門則不置可否,讓南希來管教兒子。
兩種模式,兩種哲學,兩種個性,一種和他父親的大相徑庭,一種有些類似之處,但也包括了一個根本性的例外:所羅門從來不會睡着。
唐姨夫也不會睡着,因為他已經不和兒子住一起,隻能偶爾見到他,每個月有一個周末,暑假有兩周,一年才三十八天,但弗格森在腦子裡計算這些時卻意識到,盡管他和父親見面的次數比這多——除了一年五十二個星期天,還有他父親下班回來早,全家可以一起吃飯的那些晚上,每周大概有三四次,這樣加起來,每年有一百五十頓星期一到星期六的晚飯,比唐姨夫和他兒子的接觸多多了——但仍然有個不完美之處,那就是弗格森那位通過姻親關系獲得的新表弟,在每年三十八天的見面中都是單獨和他父親在一起,而弗格森已經很久沒有和父親單獨相處過了,他仔細回憶了一下他們倆最近一次待在一起而房間裡或者車裡沒有其他人是什麼時候,發現得追溯到一年半之前某個下雨的星期天上午,當時每周一次的網球和葛朗甯餐廳泡了湯,他和父親開着那輛老别克出門買做早午餐的食材,到了塔巴車尼克熟食店,他們拿了叫号條,站在人頭攢動、食物飄香的店裡排着隊,采購了些白鲑魚、鲱魚、熏鲑魚、百吉餅和一罐奶油乳酪。
一段遙遠的、仍然曆曆在目的回憶——但那就是最後一次,1954年10月,他生命的六分之一以前,如果再減去他已經記不起來的人生頭三年,那就接近他生命的四分之一以前了,相當于一個四十三歲的人的十年,因為故事講到這裡弗格森正好九歲。
那個男孩名叫諾亞,比弗格森小三個半月。
讓弗格森感到惋惜的是,在姘居的那些年裡他倆沒能在一起玩兒,唐姨夫的前妻對自己因為米爾德裡德姨媽而被甩這件事很憤怒,這也無可非議,但她不肯讓兒子同第三者及其家人有任何沾染,而所謂的家人自然包括了有一半阿德勒血脈的弗格森。
當唐姨夫和米爾德裡德姨媽決定結婚後,禁令便解除了,因為現在一切都合法了,他的前妻也無法再向前夫提出這類要求。
最終,弗格森在1954年12月舉辦的婚禮上見到了諾亞·馬克斯。
婚禮是在弗格森外公外婆的公寓裡辦的,規模很小,來的賓客不到二十位,除了雙方的親戚外就是幾個至交。
婚禮現場的孩子隻有弗格森和諾亞,兩個小男孩從一開始便很投契,他們都是獨生子,都一直渴望有個兄弟或姐妹,而且年紀相仿,現在又成了表兄弟,雖然是通過姻親結成的繼表親,但仍然算是一家人,所以婚禮上的初次見面便有了一種親上加親的味道,就像正式結成了盟友,或者結拜兄弟,因為他們都知道有生之年他們将一直會是彼此生活的一部分。
當然,他們并不經常見面,因為一個住在紐約,一個住在新澤西,而且諾亞每年隻有三十八天可能有空,所以在婚禮之後的十八個月裡,他們隻見過六七次。
弗格森肯定希望能再多幾次,不過就目前來說,這已經足夠拿來評判一下唐姨夫做父親的表現,得出一些結論了,那就是唐姨夫和他父親很不一樣,而且同布朗斯汀和所羅門也有差别。
但諾亞本來就是個特殊情況,一個骨瘦如柴、滿口龅牙的淘氣包,和那兩家的孩子毫無相似之處,所以對待他自然也需要特殊的手段。
諾亞是弗格森認識的第一個犬儒主義者,一個無法無天、愛作弄人的調皮鬼,一個伶牙俐齒的話匣子,聰明,太聰明了,又聰明又風趣,比當時的弗格森腦子更靈活,思維也更成熟,因此,如果你是他的朋友——弗格森這會兒絕對已經算是了——那和他在一起會很快樂,不過,盡管諾亞和他母親生活在一起,每年隻有三十八天能見到他父親,但兩人在一起的時候他卻永遠在考驗父親的耐性,是啊,弗格森心想,他有什麼理由不跟他父親作對呢,說到底,是唐姨夫在他五歲半時抛棄了他。
弗格森越來越喜歡諾亞,但他也知道這個表弟有時讓人吃不消,是個頑劣、惱人的讨厭鬼,所以他的喜歡多少在父子之間有些遊移,既支持見棄于人的兒子,又同情忍氣吞聲的父親,而且沒過多久弗格森便意識到,唐姨夫和諾亞外出的時候總想讓他也跟着一起去,充當二人之間的緩沖器,他的在場可以調節氣氛,轉移一下焦點。
于是,他們三個人去埃貝茨棒球場看了道奇隊和費城人隊的比賽,去自然曆史博物館看了恐龍化石,去卡内基音樂廳附近的一家老片劇場連看了兩場馬克斯兄弟的電影,但每個下午出去時,諾亞都會先開一堆尖酸刻薄的玩笑,奚落他父親非要生拉硬拽把他拖到布魯克林去,因為做父親就應該這樣,對吧,推搡着兒子們坐上悶熱的地鐵,帶他們去看棒球賽,盡管父親自己可能根本不喜歡棒球,或者:看到立體布景裡的野人沒,爸爸?第一眼看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