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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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點剛過就會出門上班,而母親還在到處尋找合适開照相館的地方。

    不過無所謂了,反正他也不喜歡睡懶覺,而且早晚都在有門有窗的前廊裡待着總比在二樓那個陰冷的墓穴裡煎熬要強,雖然外面的天氣經常又熱又潮,但現在鳥兒們又回來了,它們遠遠抵消了任何的不适。

    正是在門廊裡,他終于征服了字母、單詞和标點符号的謎團,經由外婆的輔導,他掙紮着掌握了where和wear、whether和weather、rough和stuff、ocean和motion這類音近義不同的怪詞,以及to、too和two這種讓人氣餒的難題。

    在這之前,他從沒覺得自己與這位被命運選派來當他外祖母的女人有多親,他對這位來自曼哈頓中城的外婆隻有朦胧的印象,一個和善親切的人,他猜是如此,但又特别安靜,少言寡語,很難同她建立起親密的關系。

    他和外祖父母在一起的時候,喜歡鬧騰取樂、有趣至極的外公似乎占據了所有空間,而外婆被留在陰影裡,幾乎徹底被抹除了。

    身形矮胖、兩腿粗壯的外婆,穿着土氣又老派的衣服和樣式古闆的平底或矮跟鞋,總讓弗格森覺得她是屬于另一個世界的人,是另一個時代、另一個地方的居民,所以她在這個世界總是覺得不自在,隻能以某種遊客的身份活在這裡,仿佛她隻是路過,渴望着回到她屬于的那個地方。

    盡管如此,她卻懂得一切與讀書寫字有關的東西,當弗格森問她願不願意幫助他時,她拍拍他的肩膀說當然願意了,非常榮幸。

    艾瑪·阿德勒,這位本吉的妻子、米爾德裡德和露絲的母親,雖然有些枯燥乏味,但卻是個有耐心的老師,對外孫的指導系統而全面,第一天她測試了弗格森的知識水平,因為在制定相應的教學計劃之前,需要了解清楚弗格森目前為止學了多少東西。

    讓她欣慰的是弗格森已經能認字母表,所有二十六個都認識——大部分小寫字母和全部的大寫字母——既然他已經這麼超前了,她說,這會讓她的工作比預想的輕松不少。

    她把接下來給他上的課分成了三部分,上午是九十分鐘的拼寫,接着是午飯休息時間,下午是九十分鐘的閱讀,休息一會兒(喝點兒檸檬水,吃點兒李子和餅幹),之後是四十五分鐘的朗讀時間。

    他們會一起坐在門廊的沙發上,由她一邊大聲給他念,一邊指出可能不容易理解的單詞,遇到intrigue、melancholy和thorough這種拼寫複雜的單詞,她會用右手那根肉乎乎的食指在單詞下面戳戳點點,弗格森坐在外祖母身旁,呼吸着她的護手霜和玫瑰香水散發的氣味,幻想着将來有一天他也能不假思索地做到所有這一切,那時候他的讀寫能力會和世上任何一個活着的人一樣好。

    弗格森不是個靈巧敏捷的孩子,且不說小時候一直尾随他的那些跌跌撞撞了,光是從橡樹上摔下來就可以證明,所以拼寫部分比閱讀給他制造了更多麻煩。

    這時他外婆就會說,看着我怎麼寫,阿奇,并且一筆一劃地把一個字母連着寫六七遍,比如大寫的B或者小寫的f,弗格森再試着臨摹。

    有時候他第一遍就成功了,也有時候怎麼都寫不對,如果試了五六次都沒寫對,外婆會把她的手放在他的手上,把她的手指貼在他的手指上,兩隻手一起導引着鉛筆在紙上寫出正确的字母。

    這種親密接觸的教學方式加快了他的進步,因為它讓練習走出了抽象形式的領域,成了某種可以觸摸的實體感受,仿佛他正在訓練手上的肌肉,好讓它們去執行每個字母的線條所需要的特定任務。

    就這樣翻來覆去地每天複習已經學會的字母,再練四五個新字母,弗格森最終控制住局面,不再犯錯了。

    閱讀方面的課程則進行得相當順利,因為這裡不涉及鉛筆,他可以飛速前進,短短兩個星期裡,從三四個單詞的短句到可以讀十個十五個單詞的長句,基本沒遇到什麼障礙。

    他就是這麼有決心,要在外婆走之前變成一名羽翼豐滿的讀者,就好像他是在用意念逼着自己去理解,逼着他的腦子去接受,那麼某個新知識一旦學會就留在那裡,再也不會被忘掉。

    外婆會用印刷體把這些句子給他寫出來,他再一句句念給她聽,先從我的名字是阿奇開始,接着是看泰德跑得多快,再接下來就成了今天早上真的好熱,成了你的石膏繃帶什麼時候拆,成了我覺得明天有可能會下雨,成了多有意思啊,小鳥兒們唱歌比大鳥兒們動聽,成了我是個老太太了,都忘了以前是怎麼學的閱讀,但我很懷疑我學得有你這麼快。

    然後他第一次自己讀完了一本書,《兩隻壞老鼠的故事》,講的是兩隻名叫湯姆大拇和亨卡忙卡的家鼠摧毀了小姑娘的玩具屋,因為它們發現裡面的食物不是真的而是石膏。

    這毀滅性的怒火,在極度失望、無法滿足的饑餓帶來的震驚之後的大肆破壞,弗格森看得多麼有滋有味啊。

    他給外婆大聲朗讀時,隻有幾個詞讀得磕磕巴巴,都是些他不太知道意思的複雜單詞,比如perambulator、oilcloth、hearth-rug和cheesemonger。

    好故事,讀完後他對外婆說,也很好玩兒。

    是啊,她贊許地答道,這個故事太有意思了,然後她親了一下他的頭頂,補充說:我不可能讀得比你更好了。

     第二天,他在外婆的幫助下給幾乎已經一年未見的米爾德裡德姨媽寫了一封信。

    她現在生活在芝加哥,是一名大學教授,教像加裡那樣的大學生,不過加裡念的是馬薩諸塞州的威廉姆斯學院,不是她執教的那所學校,她的學校好像是叫什麼什麼大學。

    想起加裡後他自然想到了弗蘭茜,并且意識到一件怪事,他的堂姐才十七歲就已經談婚論嫁,可是比他母親大兩歲、所以比弗蘭茜大很多的米爾德裡德姨媽,卻依舊沒有和任何人結婚。

    他問外婆為什麼米爾德裡德姨媽沒有丈夫,但很顯然這個問題沒有答案,因為外婆搖了搖頭,承認她也不知道,隻是猜測說可能米爾德裡德工作太忙,或者就是沒找到合适的人而已。

    然後外婆給了他一根鉛筆和一小疊橫格紙,解釋說這種紙最适合寫信了,不過在開始之前他得仔細想想要跟姨媽說些什麼,而且要記着把句子寫短一點兒,不是因為他現在還不會讀長句子,而是寫作本來就不一樣,用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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