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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湊合。
沒人一起玩兒或者說話常常讓他覺得孤獨,而經驗告訴他每個孩子都有一個哥哥或姐姐,或者好幾個兄弟姐妹,反正就他所知,他是全世界唯一不符合這條規定的例外。
弗蘭茜有傑克和魯思,安德魯和愛麗絲有對方,和他住一條街的朋友波比有一個哥哥和兩個姐姐,就連他自己的父母童年時也有其他孩子陪伴,父親有兩個哥哥,母親有一個姐姐,他覺得很不公平,憑什麼世界上的幾十億人裡隻有他一輩子要孤苦伶仃地過。
他不是很清楚嬰兒是怎麼被制造出來的,但差不多知道他們要先在母親的肚子裡長大,所以母親在這項行動中起着至關重要的作用,這意味着他必須得跟母親聊聊,将他的地位從獨生子提升到哥哥。
第二天早上他便直截了當地提出了這個話題,問她能否趕緊忙碌起來,給他造一個新寶寶。
他母親站在那兒沉默了幾秒鐘,然後蹲下來望着他的眼睛,開始撫摸他的頭。
好奇怪,他心想,這反應完全不是他預料的,有一會兒他母親看起來很傷感,讓弗格森立即後悔問了這個問題。
哎,阿奇,她說,你當然會想要個弟弟或者妹妹了,我也很想給你生一個,但現在看來我再也生不了孩子了。
醫生告訴我時,我很是為你難過,但轉念一想,或許說到底這并不是件壞事。
你知道為什麼嗎?(弗格森搖搖頭。
)因為我太愛我的小阿奇了,如果我心中所有的愛都隻會給你,那我怎麼還能去愛另一個孩子呢? 這問題不是暫時的,他現在意識到,這是永久性的。
永遠不會有弟弟妹妹了,這個局面讓弗格森覺得難以忍受,他隻好想别的辦法來繞開這條思路:為自己假想了一個兄弟。
這或許是走投無路之舉,但有東西總比什麼都沒有好,就算他看不見、摸不着、聞不到那東西,他還有别的選擇嗎?他給新生的兄弟取名為約翰。
既然現實的法則不再适用,所以這個約翰比他大,大四歲,這意味着約翰比弗格森更魁梧、更強壯、更聰明,而且他和住在同一條街上的波比·喬治完全不一樣。
那個又胖又壯的波比呼吸隻能用嘴,因為他鼻子裡總是流着稀糊糊的綠鼻涕,可約翰會讀書寫字,還是棒球和橄榄球員。
周圍有人的時候弗格森都很小心,從不會大聲和他講話,因為約翰是他的秘密,他不想别人知道他的存在,就連他父母也不行。
他隻有一次說漏了嘴,不過沒什麼嚴重後果,因為他碰巧是和弗蘭茜在一起。
那晚她過來照看他,在後院聽到他正在跟約翰講自己下次過生日時想要的那匹馬,她問他在跟誰說話。
弗格森特别喜歡弗蘭茜,就告訴了她真相。
他以為她會嘲笑他,但弗蘭茜隻是點點頭,似乎是在表達她對假想兄弟這個概念的贊同,于是弗格森便允許她也和約翰說話。
在之後的幾個月裡,每次見到弗蘭茜,她都會先用正常的聲音和他打招呼,然後彎下腰,把嘴巴湊到他耳旁,悄悄說:你好啊,約翰。
弗格森那時不到五歲,但他已經明白了世界由兩個領域組成,看得見的和看不見的,而且他看不見的東西常常倒比他能看見的那些更真實。
兩個最好玩的去處是他外公在紐約的辦公室和他父親在紐瓦克的商店。
外公的辦公室在西57街上,離家隻有一個街區之遙,這個地方之所以好,首先是它在大樓的十一層,比外婆外公的公寓還高,從那兒的窗戶往外看比在西58街好玩多了,他可以看到周圍更遠的地方,将更多建築盡收眼底,更别說還有大半個中央公園,而且樓下的汽車和出租車看起來那麼小,簡直和他的玩具車差不多。
辦公室第二好的是那些擺滿打字機和計算器的大桌子。
打字機的聲音有時候讓他想到音樂,尤其是打完一行後響起的鈴聲,也會讓他想到大雨落在蒙特克萊爾家裡屋頂上和朝玻璃窗扔石子兒時發出的聲響。
外公的秘書是個骨瘦如柴的女人,名叫多麗絲,胳膊上長着黑黑的毛,口氣永遠是一股薄荷糖的味道,但他很喜歡她會稱呼他為弗格森少爺,還會讓他用她那台被她稱作“安德伍德爵爺”的打字機。
他開始學習字母表後又多了一重滿足,可以把手指放在那台笨重設備的按鍵上打出一整行的a和y,或者在多麗絲不太忙的時候,請她幫他寫他的名字。
紐瓦克的商店要比紐約的辦公室大很多,裡面的東西也更多,後面的房間裡不光有一台打印機和三台計算器,還有一排又一排小家電和大家電,二樓還有一整塊區域專門放床、桌子、椅子,數不清的床、桌子和椅子。
弗格森本不應該去碰這些東西,但父親和伯父們不在或者背對他的時候,他偶爾也會偷偷打開冰箱門,聞聞裡面奇怪的味道,或者爬到某張床上試試床墊的彈性,不過,就算他幹這些時被抓了個正着,似乎沒有人會特别生氣,隻有二伯阿諾德會厲聲咆哮着訓他兩句:把手從商品上拿開,小子。
他不喜歡别人這麼跟他講話,更不喜歡某個周六的下午二伯狠狠在他後腦勺打了一巴掌,打得太疼,他都哭了,可後來無意中聽到母親對父親說二伯阿諾德是個蠢貨之後,弗格森便不怎麼在乎了。
床和冰箱本來也無法長久吸引他的注意力,他更願意去看電視,那些新出廠的飛歌牌和艾默生牌電視讓其他陳列商品相形見绌:十二或十五台電視并排着立在大門口左手邊的牆前面,每一台都在靜音播放,弗格森最喜歡把電視調成不同的頻道,讓七個不同的節目同時播放。
這制造出一種讓人眼花缭亂的狀态,第一台電視在演動畫片,第二台在演西部片,第三台是肥皂劇,第四台是教堂禮拜,第五台是廣告,第六台是有人在播新聞,第七台是橄榄球比賽。
弗格森會來來回回從一台跑到另一台,然後開始轉圈,一直轉到幾乎頭暈目眩,一邊轉一邊還遠離屏幕,所以當他停下來時就能同時看到所有七個節目了。
看到那麼多不同的事情同時發生總會讓他哈哈大笑。
好玩,太好玩了,而父親也允許他這麼做,因為父親也覺得這很好玩。
大多數時候他父親并不怎麼好玩。
每周工作六天,每天的工作時間都很長,最長的是星期三和星期五,因為那兩天商店到九點才關門,而星期天他又會睡到十點或十點半才起床,然後去打一下午的網球。
弗格森最喜歡的一句命令是:聽你母親的話。
他最喜歡的一個問題是:你今天是不是乖孩子?他盡力想做個乖孩子,聽母親的話,但偶爾也會完不成任務,忘了乖一點兒或者聽話,但幸運的是父親似乎從來沒有注意到他的這類失敗。
可能他太忙了吧,但弗格森對此很感激。
而且,即便他忘了要聽話或者乖一點兒,母親幾乎不怎麼懲罰他,父親也從來沒有像大伯母米莉那樣沖她的孩子們大吼大叫,或者像二伯阿諾德那樣會揍堂兄傑克,所以弗格森得出結論,他們家盡管很小,卻是整個弗格森大家庭裡最棒的一支。
此外,他父親有時候還會把他逗得哈哈大笑,這種時刻很久才會有一次,所以弗格森笑起來時,會比它們如果經常發生的話笑得更賣力。
最好玩的一件事是被扔到半空裡,因為他父親非常強壯,渾身都是硬邦邦、鼓囊囊的肌肉,所以在屋裡時弗格森幾乎可以飛到天花闆上,在後院還能飛得更高。
但父親可能接不住他的那種想法,一次都沒在他腦海中閃現過,他感到足夠安全,可以安心地把嘴巴張到最大,讓空氣中充滿他發自肺腑的大笑聲。
還有一件好玩的
沒人一起玩兒或者說話常常讓他覺得孤獨,而經驗告訴他每個孩子都有一個哥哥或姐姐,或者好幾個兄弟姐妹,反正就他所知,他是全世界唯一不符合這條規定的例外。
弗蘭茜有傑克和魯思,安德魯和愛麗絲有對方,和他住一條街的朋友波比有一個哥哥和兩個姐姐,就連他自己的父母童年時也有其他孩子陪伴,父親有兩個哥哥,母親有一個姐姐,他覺得很不公平,憑什麼世界上的幾十億人裡隻有他一輩子要孤苦伶仃地過。
他不是很清楚嬰兒是怎麼被制造出來的,但差不多知道他們要先在母親的肚子裡長大,所以母親在這項行動中起着至關重要的作用,這意味着他必須得跟母親聊聊,将他的地位從獨生子提升到哥哥。
第二天早上他便直截了當地提出了這個話題,問她能否趕緊忙碌起來,給他造一個新寶寶。
他母親站在那兒沉默了幾秒鐘,然後蹲下來望着他的眼睛,開始撫摸他的頭。
好奇怪,他心想,這反應完全不是他預料的,有一會兒他母親看起來很傷感,讓弗格森立即後悔問了這個問題。
哎,阿奇,她說,你當然會想要個弟弟或者妹妹了,我也很想給你生一個,但現在看來我再也生不了孩子了。
醫生告訴我時,我很是為你難過,但轉念一想,或許說到底這并不是件壞事。
你知道為什麼嗎?(弗格森搖搖頭。
)因為我太愛我的小阿奇了,如果我心中所有的愛都隻會給你,那我怎麼還能去愛另一個孩子呢? 這問題不是暫時的,他現在意識到,這是永久性的。
永遠不會有弟弟妹妹了,這個局面讓弗格森覺得難以忍受,他隻好想别的辦法來繞開這條思路:為自己假想了一個兄弟。
這或許是走投無路之舉,但有東西總比什麼都沒有好,就算他看不見、摸不着、聞不到那東西,他還有别的選擇嗎?他給新生的兄弟取名為約翰。
既然現實的法則不再适用,所以這個約翰比他大,大四歲,這意味着約翰比弗格森更魁梧、更強壯、更聰明,而且他和住在同一條街上的波比·喬治完全不一樣。
那個又胖又壯的波比呼吸隻能用嘴,因為他鼻子裡總是流着稀糊糊的綠鼻涕,可約翰會讀書寫字,還是棒球和橄榄球員。
周圍有人的時候弗格森都很小心,從不會大聲和他講話,因為約翰是他的秘密,他不想别人知道他的存在,就連他父母也不行。
他隻有一次說漏了嘴,不過沒什麼嚴重後果,因為他碰巧是和弗蘭茜在一起。
那晚她過來照看他,在後院聽到他正在跟約翰講自己下次過生日時想要的那匹馬,她問他在跟誰說話。
弗格森特别喜歡弗蘭茜,就告訴了她真相。
他以為她會嘲笑他,但弗蘭茜隻是點點頭,似乎是在表達她對假想兄弟這個概念的贊同,于是弗格森便允許她也和約翰說話。
在之後的幾個月裡,每次見到弗蘭茜,她都會先用正常的聲音和他打招呼,然後彎下腰,把嘴巴湊到他耳旁,悄悄說:你好啊,約翰。
弗格森那時不到五歲,但他已經明白了世界由兩個領域組成,看得見的和看不見的,而且他看不見的東西常常倒比他能看見的那些更真實。
兩個最好玩的去處是他外公在紐約的辦公室和他父親在紐瓦克的商店。
外公的辦公室在西57街上,離家隻有一個街區之遙,這個地方之所以好,首先是它在大樓的十一層,比外婆外公的公寓還高,從那兒的窗戶往外看比在西58街好玩多了,他可以看到周圍更遠的地方,将更多建築盡收眼底,更别說還有大半個中央公園,而且樓下的汽車和出租車看起來那麼小,簡直和他的玩具車差不多。
辦公室第二好的是那些擺滿打字機和計算器的大桌子。
打字機的聲音有時候讓他想到音樂,尤其是打完一行後響起的鈴聲,也會讓他想到大雨落在蒙特克萊爾家裡屋頂上和朝玻璃窗扔石子兒時發出的聲響。
外公的秘書是個骨瘦如柴的女人,名叫多麗絲,胳膊上長着黑黑的毛,口氣永遠是一股薄荷糖的味道,但他很喜歡她會稱呼他為弗格森少爺,還會讓他用她那台被她稱作“安德伍德爵爺”的打字機。
他開始學習字母表後又多了一重滿足,可以把手指放在那台笨重設備的按鍵上打出一整行的a和y,或者在多麗絲不太忙的時候,請她幫他寫他的名字。
紐瓦克的商店要比紐約的辦公室大很多,裡面的東西也更多,後面的房間裡不光有一台打印機和三台計算器,還有一排又一排小家電和大家電,二樓還有一整塊區域專門放床、桌子、椅子,數不清的床、桌子和椅子。
弗格森本不應該去碰這些東西,但父親和伯父們不在或者背對他的時候,他偶爾也會偷偷打開冰箱門,聞聞裡面奇怪的味道,或者爬到某張床上試試床墊的彈性,不過,就算他幹這些時被抓了個正着,似乎沒有人會特别生氣,隻有二伯阿諾德會厲聲咆哮着訓他兩句:把手從商品上拿開,小子。
他不喜歡别人這麼跟他講話,更不喜歡某個周六的下午二伯狠狠在他後腦勺打了一巴掌,打得太疼,他都哭了,可後來無意中聽到母親對父親說二伯阿諾德是個蠢貨之後,弗格森便不怎麼在乎了。
床和冰箱本來也無法長久吸引他的注意力,他更願意去看電視,那些新出廠的飛歌牌和艾默生牌電視讓其他陳列商品相形見绌:十二或十五台電視并排着立在大門口左手邊的牆前面,每一台都在靜音播放,弗格森最喜歡把電視調成不同的頻道,讓七個不同的節目同時播放。
這制造出一種讓人眼花缭亂的狀态,第一台電視在演動畫片,第二台在演西部片,第三台是肥皂劇,第四台是教堂禮拜,第五台是廣告,第六台是有人在播新聞,第七台是橄榄球比賽。
弗格森會來來回回從一台跑到另一台,然後開始轉圈,一直轉到幾乎頭暈目眩,一邊轉一邊還遠離屏幕,所以當他停下來時就能同時看到所有七個節目了。
看到那麼多不同的事情同時發生總會讓他哈哈大笑。
好玩,太好玩了,而父親也允許他這麼做,因為父親也覺得這很好玩。
大多數時候他父親并不怎麼好玩。
每周工作六天,每天的工作時間都很長,最長的是星期三和星期五,因為那兩天商店到九點才關門,而星期天他又會睡到十點或十點半才起床,然後去打一下午的網球。
弗格森最喜歡的一句命令是:聽你母親的話。
他最喜歡的一個問題是:你今天是不是乖孩子?他盡力想做個乖孩子,聽母親的話,但偶爾也會完不成任務,忘了乖一點兒或者聽話,但幸運的是父親似乎從來沒有注意到他的這類失敗。
可能他太忙了吧,但弗格森對此很感激。
而且,即便他忘了要聽話或者乖一點兒,母親幾乎不怎麼懲罰他,父親也從來沒有像大伯母米莉那樣沖她的孩子們大吼大叫,或者像二伯阿諾德那樣會揍堂兄傑克,所以弗格森得出結論,他們家盡管很小,卻是整個弗格森大家庭裡最棒的一支。
此外,他父親有時候還會把他逗得哈哈大笑,這種時刻很久才會有一次,所以弗格森笑起來時,會比它們如果經常發生的話笑得更賣力。
最好玩的一件事是被扔到半空裡,因為他父親非常強壯,渾身都是硬邦邦、鼓囊囊的肌肉,所以在屋裡時弗格森幾乎可以飛到天花闆上,在後院還能飛得更高。
但父親可能接不住他的那種想法,一次都沒在他腦海中閃現過,他感到足夠安全,可以安心地把嘴巴張到最大,讓空氣中充滿他發自肺腑的大笑聲。
還有一件好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