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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就意味着她總算可以在某件事上打敗米爾德裡德,雖然米爾德裡德是否對婚姻有興趣仍然是個謎,眼下她似乎完全滿足于從一段風流跳到下一段韻事。

    米爾德裡德喜歡這樣就随她吧,但露絲沒興趣那樣過。

    第十四:斯坦利會賺錢,從目前的情況看來,以後還會賺更多的錢。

    這種想法頗讓人安心,但也有一絲隐憂。

    為了賺錢,你就得時刻想着錢。

    和一個隻關心銀行賬戶的男人一起生活能受得了嗎?第十五:斯坦利覺得她是紐約最漂亮的女人。

    她知道這不是真的,但毫不懷疑斯坦利确實如此認為。

    第十六:眼下也沒有别人了。

    就算斯坦利不可能成為下一個戴維,但比起南希給她介紹的那堆唧唧歪歪的抱怨鬼,斯坦利的優勢太明顯了。

    至少他有個成年人的樣子。

    至少他從來不抱怨。

    第十七:斯坦利和她是同一類猶太人,也就是說他們都是猶太社區的忠實成員,但對參加宗教活動或宣誓效忠上帝毫無興趣,這意味着他們的生活不會被宗教儀式和迷信拖累,頂多也就是光明節時送個禮物,每年春天在逾越節吃吃無酵薄餅、問問四個問題,如果生了男孩的話再舉辦場割禮,但是不會有祈禱,不用去教堂,不用假裝信仰她自己不相信、他們倆都不相信的東西。

    第十八:是,她不愛斯坦利,但斯坦利愛她。

    或許這就足夠兩個人開始了,走出第一步。

    接下來的事,誰敢說呢? 他們在阿迪朗達克山下的一處湖濱勝地度了蜜月,這場進入夫妻生活奧秘的啟蒙儀式為期一周,短暫而又無窮無盡,因為每個時刻都被他們經曆的一切所具有的純粹新鮮感賦予了一個小時甚或一天的重量,這段日子裡有緊張和提心吊膽的相互适應,也有小小的勝利與親密的啟迪,斯坦利還給露絲上了她的第一堂駕駛課,教給她網球的基礎知識。

    回到紐瓦克後,他們住進了位于維奎伊克地區範韋爾瑟大街的一所兩居室公寓,二人将在這裡度過他們婚姻的早年歲月。

    施奈德曼送她的新婚禮物是一個月的帶薪假,在她複工前的三個星期裡,露絲火急火燎地自學了怎麼做飯,依靠的是母親在她生日時送的一本菜譜,這本結實又古老的美式廚藝指南名叫《殖民地烹饪大全》,副書名是“如何拴住男人的心”,厚達六百二十三頁,編纂者是西蒙·坎德夫人,包括了“來自密爾沃基公立學校廚房、女子職業技能高中、權威營養師和資深家庭主婦的可靠菜譜”。

    剛開始自然是災難不斷,不過露絲學東西向來很快,無論何時決定做什麼事,大體上都能取得相當的成功。

    但即便她在最初反複嘗試的日子裡把肉燒得太老,菜炖得太爛,餡餅烤得太軟,土豆泥又太硬,斯坦利從來沒有一句負面評價。

    不管她端上來的食物多可怕,他都會鎮定自若地把每一口塞到嘴裡,心滿意足地嚼來嚼去,然後,每天晚上,每天晚上都會無一例外地擡起頭,告訴她飯菜有多好吃。

    露絲有時候會懷疑斯坦利是不是在調侃她,或者他根本就心不在焉,沒注意到她給他吃的是什麼,然而不光她煮的飯是如此,與他們的生活有關的一切也一樣,露絲開始留心之後,算了算兩人之前曾經出現過的所有潛在不睦,得出了一個令人震驚的、完全無法想象的結論:斯坦利從未批評過她。

    在他看來,她就是完美的存在、完美的女人、完美的妻子,因此,就像一個斷言上帝必然存在的神學命題那樣,她所做所說和所想的一切必然都是完美的,必然不得不完美。

    在她前半生的大部分時間裡,室友都是米爾德裡德,那個米爾德裡德會把五鬥櫥鎖上以防妹妹借自己的衣服穿,會因為她老去看電影便說她沒頭沒腦,但現在和她分享一間卧室的人卻認為她完美無缺,而且更重要的是,這個男人,在同一間卧室裡,正迅速地學會如何以各種她最喜歡的方式來折騰她。

     紐瓦克很沒勁,但他們的公寓比河對岸她父母的住所寬敞、明亮,而且家具都是新的(是三兄弟家世界裡最好的,所以可能不算是最好的,不過就眼下來說夠用了)。

    她重新回到施奈德曼照相館工作之後,城裡又成了她生活中最基礎的一部分,親切、肮髒、貪婪的紐約,人臉的大都會,平放的巴别塔。

    她每天的通勤路線是先乘坐慢悠悠的公交車去火車站,從紐瓦克的賓夕法尼亞站上車,坐十二分鐘到紐約的賓夕法尼亞站下車,然後是一小段步行距離,才能到達施奈德曼的照相館。

    但她并不介意路途的長短,每天都有那麼多張臉可以觀察,而她尤其喜歡列車駛入紐約停下來的時刻,之後總會有一段短暫的停頓,仿佛世界正在凝神屏息期待着什麼,接着車門忽然打開,所有人從中湧出,乘客從一節一節車廂裡湧上霎時間人滿為患的站台。

    她很喜歡那個一心一意迅速移動的人群,每個人都沖向同一個方向,她也是其中一個,身處人海之中,和所有人一樣正走在上班的路上。

    這讓她感到自己是獨立的,在屬于斯坦利的同時又屬于她自己,這是一種全新的感受,美好的感受。

    從台階上來,她會加入車站外的另一群行人,往西27街走,邊走邊想象今天會有誰來照相館,抱着新生兒的父母,穿着棒球服的小男孩,肩并肩坐在一起慶祝四十或者五十周年紀念日的老夫婦,戴着方帽長袍、嘻嘻哈哈的女孩子,女士俱樂部的女人,男士俱樂部的男人,身着藍色制服的新手警察,當然還有士兵,越來越多的士兵,有時候帶着妻子或女友或父母來,但多數時候都是孤身一人。

    這些形單影隻的士兵有的正在紐約休假,有的剛從前線回來,有的準備起程去某個地方殺人或被人殺掉。

    她會為他們所有人祈禱,每天早上從賓州車站走到西27街時她都會祈禱,祈禱他們歸來時胳膊和腿仍然長在還在喘氣的身體上,祈禱這場戰争早點結束。

     接受斯坦利的求婚并沒有讓她追悔莫及或者想打退堂鼓,但不管怎樣,這段婚姻還是帶來了一定的弊端,雖然沒有一條可以直接怪到斯坦利頭上,即便如此,嫁給他就等于嫁給了他全家,每次被迫和那三個随時可能挑事的瘋子待在一起,她都好奇斯坦利是如何挺過了他的童年,而沒有變得像他們那樣瘋狂。

    首先是他媽媽,那個仍然精力充沛的範妮·弗格森,已經快六十了,站起來不過五英尺二英寸,可依舊一副怒氣沖沖、疑神疑鬼的樣子,家庭聚會時總是一個人坐在沙發上自說自話,她一個人坐着因為沒人敢靠近她,尤其是五個孫輩,這些小到六歲、大到十一歲的孩子怕她怕得要命,因為無論他們什麼時候越過界(如果放聲大笑、尖叫着上蹿下跳、撞到家具上或者打嗝兒聲音太大可以視作越界的話),範妮會毫不猶豫地朝他們的頭一頓打,要是離得太遠沒打着,她就沖着他們大吼大叫,嗓門足以震動燈罩。

    露絲第一次見她時,範妮捏了捏她的臉(勁兒大得都捏疼了),宣布她是個挺好看的姑娘,之後便不再理會她。

    此後的每次來訪也都是這樣,除了你好、再見這種空洞的禮節,二人之間再無其他互動,不過露絲并不覺得她是專門針對自己,因為範妮對另外兩個兒媳米莉和瓊同樣愛答不理。

    範妮關心的隻有她的兒子,那些供養着她、每周五晚上會孝順地來她家裡吃飯的兒子,至于兒子娶的女人在她眼裡不過是些影子,大多數時候她甚至記不住她們的名字。

    這些都還不太讓露絲煩心,因為她和範妮往來很少,也沒什麼規律,但斯坦利的哥哥們就是另一回事了,他們在他手下工作,他每天會見到他們。

    剛開始時,露絲驚訝地發現他們是自己見過的最英俊的兩個男人,或者說男神,像極了埃羅爾·弗林(盧)和加裡·格蘭特(阿諾德),可一旦對此習以為常,露絲便開始極端厭惡他們。

    這倆人既膚淺又不老實,她覺得,大哥盧并不蠢,但是被賭橄榄球和棒球賽的惡習纏身,老二阿諾德就是半個白癡,這個目光呆滞的色鬼總是酒氣熏天,而且從不放過任何一個機會碰碰她的胳膊和肩膀,捏一把,喊她妞兒、寶貝兒、美人兒,不斷加深她心裡的反感。

    她痛恨斯坦利給了他們店裡的工作,恨他們在背後甚至當面取笑他,取笑正派的斯坦利,比他們男人一百倍的斯坦利,但斯坦利會假裝聽不見,從無一句抗議地忍受着他們的刻薄、懶散和嘲笑。

    他表現出的逆來順受叫露絲不得不好奇她是否一不留神嫁給了一位聖人,那種從不會對任何人懷有惡意的稀有物種,不過話說回來,她又猜測或許他是個軟骨頭,從沒學會站起來替自己争氣。

    在哥哥們沒幫上多少或者完全沒幫忙的情況下,他把三兄弟家世界打理成了很賺錢的商行,一家燈火通明的百貨商場,專賣扶手椅和收音機,桌子和冰箱,卧室組合家具和瓦林牌攪拌機,商品琳琅滿目、質量尚佳,專門服務中低收入家庭,是一座光怪陸離的二十世紀的阿哥拉集市。

    在蜜月過後的幾個星期裡去了幾次店裡之後,露絲決定不再去了——不光是因為她又開始上班,更因為她在那裡感到不悅和難堪,與斯坦利的哥哥們格格不入。

     她對這家人的失望在一定程度上因為兩位妯娌和她們的孩子緩和了不少。

    這些弗格森家的人并不算是真正的弗格森,沒有經曆過曾經降臨到艾克、範妮及三個兒子身上的災難,露絲很快發現自己有了兩位新朋友,米莉和瓊。

    這兩個女人要比她大很多(一個三十四,一個三十二),但卻把她視作平等一員,在婚禮當天便賦予她正式資格,接納她加入了她們的小圈子,而其中一個權利是分享妯娌間的各種秘密。

    露絲對快人快語、煙不離嘴的米莉尤其有好感,這個女人纖瘦到讓人以為她皮膚下面包着的不是骨頭而是鐵絲。

    米莉聰明伶俐有主見,很清楚自己嫁給的盧是什麼貨色,盡管她忠于這位狡猾、放蕩的丈夫,但這并不妨礙她背地裡常常說些機智、惡毒的俏皮話來挖苦他,露絲有時候不得不從房間裡出去,擔心自己忍不住笑得太大聲。

    和米莉相比,瓊算是個頭腦簡單的女人,但是非常熱心和大度,甚至意識不到自己嫁給了一個白癡,但她是個好母親,那麼溫柔、耐心、體貼,她的孩子也比米莉家的乖巧多了,而米莉的毒舌常常會讓她和孩子們吵起來。

    米莉有兩個孩子,十一歲的安德魯、九歲的愛麗絲;瓊有三個,十歲的傑克、八歲的弗蘭茜和六歲的魯思。

    他們每個都有叫露絲喜歡的一面,或許除了安德魯,這個孩子粗野好鬥,經常會因為欺負妹妹遭到米莉的斥責。

    不過露絲最喜歡的還是弗蘭茜,毫無疑問就是弗蘭茜,她怎麼可能不喜歡她呢,小姑娘長得特别漂亮,出奇的活潑,她們初次見面時就像一見鐘情,身材修長、頭發紅棕的弗蘭茜撲到露絲懷裡說,露絲嬸嬸,我的新嬸嬸露絲,你好漂亮,真是太漂亮了,以後我們永遠要做好朋友。

    她們就這樣認識了,之後一直保持着這種關系,彼此着迷得不得了,全家人聚在餐桌旁時,露絲覺得這世界上沒有幾件事能比弗蘭茜爬上她的大腿坐下來更美好的了,她們會聊學校裡發生了什麼,她最近讀了什麼書,或者哪個朋友最近對她惡語相向,或者她母親準備在她生日時要買的那件連衣裙。

    這個小女孩會自在地躺在露絲軟和的身體上和她講話,讓露絲摸着她的頭、臉頰和後背,不一會兒,露絲覺得她們倆仿佛飄了起來,從房間裡飛出去,飛離了房子和大街,一起從天空中飄過。

    這類家庭聚會确實折磨人,但也會有一些好處,各種在最不可能的時刻意外發生的小奇迹,因為諸神就是這樣不講道理,露絲想,他們隻會在自己願意的時間和地點把禮物賜給我們。

     露絲也想當母親,生個孩子,懷個孩子,讓身體内有第二顆心髒在跳動。

    其他一切無法與之相提并論,就連在施奈德曼照相館的工作都不可以。

    她有一個遙遠而模糊的計劃,想象有一天出來單幹,做個獨立攝影師,開間正門上挂着自己名字的照相館,但這樣的雄心壯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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