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部分 離開倫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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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這樣。
你會看到人們開着超級豪車來到這裡,還帶着随從。
有一次,有個家夥帶着妻子一起進來,我猜他是想讓她開開眼界。
那位女士看着這塊價值一萬英鎊的表說:“這個看起來好酷。
”男人就說:“好啊,那我們買下來。
”他不假思索地對我說:“我就要這個。
”我說:“好的,您想要我們怎麼給您呢?”這個男人說:“哦,沒問題,我讓我的飛行員開直升機過來取。
” 我讨厭生活在這裡。
我再也受不了了,恨死這裡了,每一分鐘都是折磨。
都是狗屁,我厭透了。
人們總是暗自忖度,我一定能在這裡搞到點什麼。
就像玩水果機,你會想,不就是轉到三個餡餅麼?能有多難? 但實際上,你在這裡的每一天都在虧錢。
人們總是這樣想:再在這裡待久一點,我身上就會有好事發生。
或許某一天我在酒吧裡跟人喝酒,我的酒伴接了個電話說:“對,好,沒問題。
”然後他就轉過來對我說:“我一個熟人打來的,他是個導演,說需要一個人過去跑半小時的龍套,報酬是400英鎊。
你明天能去麼?”我會說:“好啊,當然了。
”每天都有好多小胡蘿蔔在你面前晃來晃去,所以你會想,我總能從這些經曆裡得到些什麼。
不管你想在倫敦做什麼,總會有一百萬個人排在你前面。
每件事都很麻煩,因為有太多人想在同一時間做同一件事。
不管它是什麼。
不管你有多酷的想法,總有人已經在你之前将這個想法付諸實踐。
他們通常還比你年輕,比你有錢,人脈也比你廣。
在紐約,你知道有些地方總是會擁堵,如果你不喜歡擁堵,不去那些地方就好了。
對吧?紐約更加個人主義一些,大多數人都按照自己的日程表生活。
而在倫敦,雖然也有不擁堵的時候,但那些時候什麼店都沒開門營業,你什麼也做不了。
你隻能在特定時間做事情,可在那些特定時間,所有其他人也都在做事。
就比方說去超市買菜,在一天中的某個時候,所有人都在買菜。
即使你在最古怪的時間去買菜,情況也是一樣。
還是那麼長的隊,因為所有貨架都是空的,收銀台隻有一個人在工作。
還有一個典型案例:要還書的話,你得等圖書館開門時親自去還。
我有一次找到圖書管理員,對他說:“你為什麼不弄一個自助還書口呢?像租錄像帶的店那樣。
”“哦,因為人們會把燒焦的報紙塞進去。
”為什麼這裡的人這麼喜歡搞破壞呢? 倫敦像毒品一樣會讓人上瘾,真的。
在這裡,你獲得5%的快樂,就得忍受95%的折磨。
我現在正處在崩潰的邊緣。
我已經做了夠多的事,理智的人都不會在這個城市待得比我已經待的時間更久。
這裡有一種懲罰性很強的文化。
在倫敦,你能看到許許多多告訴你不要做某事的告示牌,比我在世界上任何地方看到的都要多。
大概十年前,倫敦街上泛濫着極端犯罪問題,十分暴力。
那個時候真是瘋狂啊,鬥毆和反社會行為屢見不鮮。
後來,他們就決定在全城安裝閉路電視。
現在,不管去哪裡,你都會看到有告示牌告訴你正處于監控下。
在地鐵上,每隔10秒你就會聽到這樣的宣告:“為了您的安全,您正處于攝像頭的監控中。
”他們為什麼要監控全體人呢?難道沒有人問這個問題嗎?為什麼需要24小時監視每一個人呢?這就好像,總有一半人會持續感受到來自另外一半人的威脅。
我本質上就是個懶鬼,對吧?我讨厭工作。
我不是說我這份工作,而是說我讨厭任何工作。
讓我告訴你我讨厭什麼吧。
我讨厭早上坐地鐵,讨厭地鐵上的人。
很多遊客都是白癡,他們什麼都不懂,動不動就撞到你身上,踩到你的腳,又或者連續一個小時擋在你面前十厘米不到的地方。
還有那些朝九晚五的上班族,沒頭沒腦地過着呆闆的生活,就像行屍走肉……我不喜歡早起去擠地鐵。
羅伯去買飲料了。
我們坐在多爾斯頓的一家酒吧裡,桌上的蠟燭剛被老闆換過,有一支正在我的面前閃爍。
燭台上的價格标簽還在。
◇◆◇ 我讨厭從我住的地方——倫敦東區——到波多貝羅上班。
我總會想,如果我早點出門會怎麼樣呢?其實沒差别。
我不管什麼時候出門,總是會遲到。
如果我八點到地鐵站,每十分鐘有一趟車;如果我九點半到地鐵站,每兩分鐘有一趟車,但那個時候人都已經排成長龍了。
這讓我覺得那些讓地鐵運營得像白癡馬戲團的人一定很喜歡這個狀況。
他們喜歡看人們受折磨。
這真是一件“很英國”的事,不是麼?讓人受折磨。
我們憑什麼征服世界?就是讓我們的步兵團連續九年洗冷水澡。
所有的事都是為了讓人受折磨。
正如喬治·奧威爾所說,戰争就是和平,無知就是力量。
在倫敦,快樂就是
你會看到人們開着超級豪車來到這裡,還帶着随從。
有一次,有個家夥帶着妻子一起進來,我猜他是想讓她開開眼界。
那位女士看着這塊價值一萬英鎊的表說:“這個看起來好酷。
”男人就說:“好啊,那我們買下來。
”他不假思索地對我說:“我就要這個。
”我說:“好的,您想要我們怎麼給您呢?”這個男人說:“哦,沒問題,我讓我的飛行員開直升機過來取。
” 我讨厭生活在這裡。
我再也受不了了,恨死這裡了,每一分鐘都是折磨。
都是狗屁,我厭透了。
人們總是暗自忖度,我一定能在這裡搞到點什麼。
就像玩水果機,你會想,不就是轉到三個餡餅麼?能有多難? 但實際上,你在這裡的每一天都在虧錢。
人們總是這樣想:再在這裡待久一點,我身上就會有好事發生。
或許某一天我在酒吧裡跟人喝酒,我的酒伴接了個電話說:“對,好,沒問題。
”然後他就轉過來對我說:“我一個熟人打來的,他是個導演,說需要一個人過去跑半小時的龍套,報酬是400英鎊。
你明天能去麼?”我會說:“好啊,當然了。
”每天都有好多小胡蘿蔔在你面前晃來晃去,所以你會想,我總能從這些經曆裡得到些什麼。
不管你想在倫敦做什麼,總會有一百萬個人排在你前面。
每件事都很麻煩,因為有太多人想在同一時間做同一件事。
不管它是什麼。
不管你有多酷的想法,總有人已經在你之前将這個想法付諸實踐。
他們通常還比你年輕,比你有錢,人脈也比你廣。
在紐約,你知道有些地方總是會擁堵,如果你不喜歡擁堵,不去那些地方就好了。
對吧?紐約更加個人主義一些,大多數人都按照自己的日程表生活。
而在倫敦,雖然也有不擁堵的時候,但那些時候什麼店都沒開門營業,你什麼也做不了。
你隻能在特定時間做事情,可在那些特定時間,所有其他人也都在做事。
就比方說去超市買菜,在一天中的某個時候,所有人都在買菜。
即使你在最古怪的時間去買菜,情況也是一樣。
還是那麼長的隊,因為所有貨架都是空的,收銀台隻有一個人在工作。
還有一個典型案例:要還書的話,你得等圖書館開門時親自去還。
我有一次找到圖書管理員,對他說:“你為什麼不弄一個自助還書口呢?像租錄像帶的店那樣。
”“哦,因為人們會把燒焦的報紙塞進去。
”為什麼這裡的人這麼喜歡搞破壞呢? 倫敦像毒品一樣會讓人上瘾,真的。
在這裡,你獲得5%的快樂,就得忍受95%的折磨。
我現在正處在崩潰的邊緣。
我已經做了夠多的事,理智的人都不會在這個城市待得比我已經待的時間更久。
這裡有一種懲罰性很強的文化。
在倫敦,你能看到許許多多告訴你不要做某事的告示牌,比我在世界上任何地方看到的都要多。
大概十年前,倫敦街上泛濫着極端犯罪問題,十分暴力。
那個時候真是瘋狂啊,鬥毆和反社會行為屢見不鮮。
後來,他們就決定在全城安裝閉路電視。
現在,不管去哪裡,你都會看到有告示牌告訴你正處于監控下。
在地鐵上,每隔10秒你就會聽到這樣的宣告:“為了您的安全,您正處于攝像頭的監控中。
”他們為什麼要監控全體人呢?難道沒有人問這個問題嗎?為什麼需要24小時監視每一個人呢?這就好像,總有一半人會持續感受到來自另外一半人的威脅。
我本質上就是個懶鬼,對吧?我讨厭工作。
我不是說我這份工作,而是說我讨厭任何工作。
讓我告訴你我讨厭什麼吧。
我讨厭早上坐地鐵,讨厭地鐵上的人。
很多遊客都是白癡,他們什麼都不懂,動不動就撞到你身上,踩到你的腳,又或者連續一個小時擋在你面前十厘米不到的地方。
還有那些朝九晚五的上班族,沒頭沒腦地過着呆闆的生活,就像行屍走肉……我不喜歡早起去擠地鐵。
羅伯去買飲料了。
我們坐在多爾斯頓的一家酒吧裡,桌上的蠟燭剛被老闆換過,有一支正在我的面前閃爍。
燭台上的價格标簽還在。
◇◆◇ 我讨厭從我住的地方——倫敦東區——到波多貝羅上班。
我總會想,如果我早點出門會怎麼樣呢?其實沒差别。
我不管什麼時候出門,總是會遲到。
如果我八點到地鐵站,每十分鐘有一趟車;如果我九點半到地鐵站,每兩分鐘有一趟車,但那個時候人都已經排成長龍了。
這讓我覺得那些讓地鐵運營得像白癡馬戲團的人一定很喜歡這個狀況。
他們喜歡看人們受折磨。
這真是一件“很英國”的事,不是麼?讓人受折磨。
我們憑什麼征服世界?就是讓我們的步兵團連續九年洗冷水澡。
所有的事都是為了讓人受折磨。
正如喬治·奧威爾所說,戰争就是和平,無知就是力量。
在倫敦,快樂就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