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部分 生與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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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聖誕節前的周六晚上,畢竟是倫敦,畢竟是卡姆登嘛。
我們站得離地鐵列車進站的位置很近,大概有一節半車廂的距離,也就是不在站台的最尾端,但非常接近它——我們當時想盡可能往前端位置走,那裡不會太擠;我們就站在那裡等車。
地鐵列車駛進站台時,我看到了車頭,它開得很快,不是快得出奇,但确實很快。
地鐵列車從我的右手邊開過,緊接着我聽到左手邊傳來一聲尖叫。
一聲決絕的尖叫。
這聲尖叫并不可怕,但引人注意。
不是恐怖,也不是驚奇,它帶着……完全的決絕。
這是我能想到的最好的描述。
我用眼角餘光可以看到,在站台尾端——我們差不多是站在人群的最前面——那個姑娘從站台邊緣跳下去,迎向開來的列車。
她整個人基本上在車的沖勁之下四分五裂了,直白地說是這樣。
她不存在了。
她瞬間變成了血、肉、骨,真的就是一瞬間。
天知道這件事情對地鐵司機造成了多大的影響……因為她直接撞在他面前。
她和他之間僅隔着一面玻璃。
可以說她的身體是直接爆炸、碎裂了,你明白我在說什麼嗎?我不知道有沒有人被碎片濺到身上,但好像并沒有弄到任何人或者任何東西上,因為列車繼續往前開。
我們這邊的站台上一下子變得混亂極了。
幾秒鐘之後,另一邊的人才知道發生了什麼,也亂起來。
我們三個人隻是轉頭看着彼此,然後說:“我們趕快離開這鬼地方吧。
”然後跑向出口。
但所有人都在這麼做。
所以我不太記得自己是怎麼離開站台的,我隻記得我們沖向扶手電梯,想要走到卡姆登大街上去。
我們都很震驚。
我們跳上一輛出租車,繼續前往我們原本計劃的目的地,同時想搞清楚剛才究竟發生了什麼。
那幅景象停留在我的腦海裡:列車開進來,開得飛快,但還不算太猛,然後是一聲尖叫,一個人在奔跑。
我一直想,她應該是一個相當漂亮的女孩子,留着長長的金發,但是明顯已經露宿街頭好一陣子。
她看起來有些衣衫褴褛,穿一條破爛的牛仔褲,一件髒髒的棒球衫和一雙球鞋。
她面色蒼白,但以前一定很美。
我隻記得她尖叫、奔跑、跳躍,然後就碎裂了。
我想,這件事情要是從物理角度分析,一定包含許多不同的因素,你懂的,任何事情都有可能發生。
這個女孩隻是碰巧“做對了”,我是說,她下定決心,一定要“成功”。
她應該花了不少時間觀察列車,并且想辦法搞清楚了做這件事的最佳方式是什麼。
因為如果你要做這件事,最糟糕的情況是你被列車碾過去,卻仍然活着。
列車的速度和她奔跑的速度結合起來,加上她那幹淨利落的跳躍方式,她是直接朝列車跳去的。
她找準一個角度跳向列車,而不是橫過去。
她跳下去,擊中目标。
這件事發生後的很長一段時間裡,我都會在列車進站時轉身沿着站台走動。
我很樂意站在那裡等,隻是當列車進站時,我會轉身走開,以防自己跟她做一樣的事。
這種感覺很像是站在高樓上往下看的那種眩暈感。
你知道,那種眩暈可能會讓你忍不住往下跳。
你不是畏高,而是害怕控制不住自己。
我想,不管是想從山上跳下去,還是想在地鐵北線的卡姆登站縱身躍下,從心理學角度來看,都是痛苦的過程。
随着時間的推移,你的理性思維會與非理性思維、不可理喻的想法不斷進行鬥争。
你在這個過程中把所有感覺釋放出來,與自己對峙,一次又一次地做出正确的選擇,然後你就走過來了。
我沒有看到那位姑娘嘗試讓身邊的人讓開。
那個時候,在她身邊的,除了我之外,應該還有四五個人。
但我完全不記得她有推搡大家,讓大家讓開的動作。
她隻是用那聲尖叫清出一條路。
她那時離站台邊緣大概有2米的樣子。
她得跑過去。
她在奔跑之前就開始尖叫,她撞到列車上時,尖叫聲戛然而止。
所有人,不約而同的、即時的反應就是“離開”。
每個人都想盡快離開。
沒人想留在那裡。
如果你開車經過一場車禍,情況就完全相反了。
但在地鐵站台,每個人都想趕緊離開,越快越好。
◇◆◇ 那件事發生時,我24歲,那是我生命中對死亡最直接的體驗。
大概八年後,我在中學和大學時的一個好友在肯薩綠地被謀殺了。
他叫湯姆。
那是2006年1月,他是被人突然襲擊的。
他那時候在肯薩台站以北的一條公路上買了一套公寓。
他是一名年輕的律師,那時才31歲,正在下班回家的路上。
他預備在當年6月結婚,那個時候在籌備婚禮。
我到現在與他的女朋友還有聯系,也就是他的前未婚妻,我們很熟。
實際上,是我介紹他們認識的,所以我在他們在一起之前就跟她是朋友了。
他下了班,準備回家見未婚妻;他沿着巴瑟斯特花園走着,突然被兩個十七八歲的家夥襲擊。
他們用刀砍他,他還擊,因為那是他的本能,你明白我的意思嗎?他們管他要錢;他給了他們一些錢,把錢包也給他們了。
我不記得事情的先後順序是怎麼樣的,反正他們搶劫了他,而他确實給了他們一些錢,但沒有全給。
他們就再次攻擊他,他還擊,然後他們沿着街追他,把他砍倒。
他們砍他的後腿,砍斷他的腿筋,最後把他生生捅死。
這兩個人最後拿到的不過是20英鎊和一張牡蛎卡(3)而已。
這就是這場謀殺的全部“價值”。
發生在湯姆身上的事情并不典型。
我是說,那種住在倫敦不安全的說法實際上是鬼話。
從概率上來說不成立。
從經驗來說也不成立。
媒體會渲染,讓你覺得這樣的事情是典型,它随時可能發生在你身上。
我想,這座城市裡有一個巨大的問題,是媒體的問題,不管是倫敦的地方媒體,還是那些以倫敦為中心的國家媒體,他們通過煽動恐懼增加報紙的銷量,而糟糕的是,這些媒體被用作控制人民的器官,限制人們的期待、希望和自信。
在這方面,倫敦的情況比這個國家其他地方的情況都要嚴重。
我認為從經驗上來說,被雷擊兩次的概率微乎其微,接近于零。
同樣,我這位好友在一次街頭搶劫中被謀殺的可能性非常小。
他沒有做任何蠢事,隻是非常倒黴,這種情況再次發生在我或我認識的人身上的可能性更小。
在他死後,我有好長一段時間都在想,可能我要搬離倫敦,到鄉下生活。
這也是這座城市裡90%的人在90%的時間裡的夢想。
這是一種持續性的願望。
總有一天我會這麼做的。
這種感覺越來越強烈,但是四年過去了,我還沒有這麼做。
急救護理人員 佩裡·鮑爾 我們哪裡都去,這也正是這份工作的好處之一。
我去過銀行的保險庫,去過賣漢堡的小車和豪宅,真的是哪裡都去過。
還有公園——有一次我在公園裡接生了一個孩子,那可真是有趣。
你能去很多别人從未去過的地方,比如聖潘克拉斯的歐洲之星終點站,那裡也很有趣,因為法國警察不太情願放我們進去。
地點不同,工作的具體内容也不太一樣。
在紹索爾(4),你會遇到很多醫療問題。
打比方說,南亞人更容易得心血管疾病,所以很多時候我們要處理心髒病發的問題,或者呼吸道問題。
在最貧窮的那些地區,會有很多藥物濫用的問題,所以我們處理的可能是海洛因服用過量的問題,而這樣的問題在伊靈基本上聞所未聞。
如果是在市區,比如威斯敏斯特或者倫敦西區,那我們救助的很多都是遊客。
我想,很多外國人都會對我們的服務印象深刻吧:救護車會在你呼叫後的八分鐘内趕到,不管你來自何方,不論你姓甚名誰,而且免費。
我們坐在夏洛特街上的一張桌子旁,時近中午,周圍是來往穿行的車流——穿着西裝的人騎着鮑裡斯自行車(5)拐進旁邊的斯卡拉街,那裡的單車停放架上滿滿當當的全是自行車。
大家開始罵罵咧咧,說着市長和共享單車計劃的壞話。
離我們不遠處,一個亞洲男人兩口就吃掉一整個雞蛋芹菜三明治,好像他整個職業生涯都在練習怎麼快速吃完東西;卡車在他身後轟鳴而過,往拉斯伯恩廣場開去。
我認為最重要的是與人交談,跟各種各樣的人交談,跟很多我從未接觸過的人交談。
跟那些淩晨三點躺在貧民區、想辦法看清你臉的酒鬼交談;跟那些身患絕症的臨終老人交談。
我覺得救助孩子是一項很難的任務。
在這之前,我完全沒有救助孩子的經驗。
我覺得,對大部分急救人員來說,健康狀況很差的孩子是最令人恐懼的,因為很難對他們進行評測。
他們的情況經常急轉直下,而且你要跟他們的父母打交道。
對啊,有些人根本不會說英語,也增加了困難。
你要靠電話那頭的翻譯或者手語來幫助他們穩定情緒,同時采集他們的疾病信息,并且全程保持微笑。
我知道倫敦是個混雜的城市,但我以前實在不喜歡那種族群聚居。
去年,我在漢韋爾工作,那地方就在伊靈附近,等于是在紹索爾的門檻上,完全是另一個世界。
那個地方跟我看到的倫敦其他地區都不一樣:你開車經過高街和百老彙,一張白人臉都看不見,但你會看到所有的雜貨鋪和商店都湧上街頭,人們從敞開的櫥窗裡叫賣食物。
那種景象迷人、獨一無二。
我竟從未見識過這樣的地方。
我一直認為,倫敦相當混雜,人跟人都緊挨在一起。
但這樣的景象着實令我大開眼界。
這跟我在奧瓦爾工作時見識到的一樣,很多非裔加勒比人聚居在一起,他們跟其他地區是隔離的。
我原以為文化隔膜會是一個很大的障礙,但文化隔膜其實并沒有那麼嚴重。
有人告訴過我們,進清真寺需要脫鞋,但我們不能脫掉靴子,因為它們是安全靴,鞋頭是用不鏽鋼做的;所以
我們站得離地鐵列車進站的位置很近,大概有一節半車廂的距離,也就是不在站台的最尾端,但非常接近它——我們當時想盡可能往前端位置走,那裡不會太擠;我們就站在那裡等車。
地鐵列車駛進站台時,我看到了車頭,它開得很快,不是快得出奇,但确實很快。
地鐵列車從我的右手邊開過,緊接着我聽到左手邊傳來一聲尖叫。
一聲決絕的尖叫。
這聲尖叫并不可怕,但引人注意。
不是恐怖,也不是驚奇,它帶着……完全的決絕。
這是我能想到的最好的描述。
我用眼角餘光可以看到,在站台尾端——我們差不多是站在人群的最前面——那個姑娘從站台邊緣跳下去,迎向開來的列車。
她整個人基本上在車的沖勁之下四分五裂了,直白地說是這樣。
她不存在了。
她瞬間變成了血、肉、骨,真的就是一瞬間。
天知道這件事情對地鐵司機造成了多大的影響……因為她直接撞在他面前。
她和他之間僅隔着一面玻璃。
可以說她的身體是直接爆炸、碎裂了,你明白我在說什麼嗎?我不知道有沒有人被碎片濺到身上,但好像并沒有弄到任何人或者任何東西上,因為列車繼續往前開。
我們這邊的站台上一下子變得混亂極了。
幾秒鐘之後,另一邊的人才知道發生了什麼,也亂起來。
我們三個人隻是轉頭看着彼此,然後說:“我們趕快離開這鬼地方吧。
”然後跑向出口。
但所有人都在這麼做。
所以我不太記得自己是怎麼離開站台的,我隻記得我們沖向扶手電梯,想要走到卡姆登大街上去。
我們都很震驚。
我們跳上一輛出租車,繼續前往我們原本計劃的目的地,同時想搞清楚剛才究竟發生了什麼。
那幅景象停留在我的腦海裡:列車開進來,開得飛快,但還不算太猛,然後是一聲尖叫,一個人在奔跑。
我一直想,她應該是一個相當漂亮的女孩子,留着長長的金發,但是明顯已經露宿街頭好一陣子。
她看起來有些衣衫褴褛,穿一條破爛的牛仔褲,一件髒髒的棒球衫和一雙球鞋。
她面色蒼白,但以前一定很美。
我隻記得她尖叫、奔跑、跳躍,然後就碎裂了。
我想,這件事情要是從物理角度分析,一定包含許多不同的因素,你懂的,任何事情都有可能發生。
這個女孩隻是碰巧“做對了”,我是說,她下定決心,一定要“成功”。
她應該花了不少時間觀察列車,并且想辦法搞清楚了做這件事的最佳方式是什麼。
因為如果你要做這件事,最糟糕的情況是你被列車碾過去,卻仍然活着。
列車的速度和她奔跑的速度結合起來,加上她那幹淨利落的跳躍方式,她是直接朝列車跳去的。
她找準一個角度跳向列車,而不是橫過去。
她跳下去,擊中目标。
這件事發生後的很長一段時間裡,我都會在列車進站時轉身沿着站台走動。
我很樂意站在那裡等,隻是當列車進站時,我會轉身走開,以防自己跟她做一樣的事。
這種感覺很像是站在高樓上往下看的那種眩暈感。
你知道,那種眩暈可能會讓你忍不住往下跳。
你不是畏高,而是害怕控制不住自己。
我想,不管是想從山上跳下去,還是想在地鐵北線的卡姆登站縱身躍下,從心理學角度來看,都是痛苦的過程。
随着時間的推移,你的理性思維會與非理性思維、不可理喻的想法不斷進行鬥争。
你在這個過程中把所有感覺釋放出來,與自己對峙,一次又一次地做出正确的選擇,然後你就走過來了。
我沒有看到那位姑娘嘗試讓身邊的人讓開。
那個時候,在她身邊的,除了我之外,應該還有四五個人。
但我完全不記得她有推搡大家,讓大家讓開的動作。
她隻是用那聲尖叫清出一條路。
她那時離站台邊緣大概有2米的樣子。
她得跑過去。
她在奔跑之前就開始尖叫,她撞到列車上時,尖叫聲戛然而止。
所有人,不約而同的、即時的反應就是“離開”。
每個人都想盡快離開。
沒人想留在那裡。
如果你開車經過一場車禍,情況就完全相反了。
但在地鐵站台,每個人都想趕緊離開,越快越好。
◇◆◇ 那件事發生時,我24歲,那是我生命中對死亡最直接的體驗。
大概八年後,我在中學和大學時的一個好友在肯薩綠地被謀殺了。
他叫湯姆。
那是2006年1月,他是被人突然襲擊的。
他那時候在肯薩台站以北的一條公路上買了一套公寓。
他是一名年輕的律師,那時才31歲,正在下班回家的路上。
他預備在當年6月結婚,那個時候在籌備婚禮。
我到現在與他的女朋友還有聯系,也就是他的前未婚妻,我們很熟。
實際上,是我介紹他們認識的,所以我在他們在一起之前就跟她是朋友了。
他下了班,準備回家見未婚妻;他沿着巴瑟斯特花園走着,突然被兩個十七八歲的家夥襲擊。
他們用刀砍他,他還擊,因為那是他的本能,你明白我的意思嗎?他們管他要錢;他給了他們一些錢,把錢包也給他們了。
我不記得事情的先後順序是怎麼樣的,反正他們搶劫了他,而他确實給了他們一些錢,但沒有全給。
他們就再次攻擊他,他還擊,然後他們沿着街追他,把他砍倒。
他們砍他的後腿,砍斷他的腿筋,最後把他生生捅死。
這兩個人最後拿到的不過是20英鎊和一張牡蛎卡(3)而已。
這就是這場謀殺的全部“價值”。
發生在湯姆身上的事情并不典型。
我是說,那種住在倫敦不安全的說法實際上是鬼話。
從概率上來說不成立。
從經驗來說也不成立。
媒體會渲染,讓你覺得這樣的事情是典型,它随時可能發生在你身上。
我想,這座城市裡有一個巨大的問題,是媒體的問題,不管是倫敦的地方媒體,還是那些以倫敦為中心的國家媒體,他們通過煽動恐懼增加報紙的銷量,而糟糕的是,這些媒體被用作控制人民的器官,限制人們的期待、希望和自信。
在這方面,倫敦的情況比這個國家其他地方的情況都要嚴重。
我認為從經驗上來說,被雷擊兩次的概率微乎其微,接近于零。
同樣,我這位好友在一次街頭搶劫中被謀殺的可能性非常小。
他沒有做任何蠢事,隻是非常倒黴,這種情況再次發生在我或我認識的人身上的可能性更小。
在他死後,我有好長一段時間都在想,可能我要搬離倫敦,到鄉下生活。
這也是這座城市裡90%的人在90%的時間裡的夢想。
這是一種持續性的願望。
總有一天我會這麼做的。
這種感覺越來越強烈,但是四年過去了,我還沒有這麼做。
急救護理人員 佩裡·鮑爾 我們哪裡都去,這也正是這份工作的好處之一。
我去過銀行的保險庫,去過賣漢堡的小車和豪宅,真的是哪裡都去過。
還有公園——有一次我在公園裡接生了一個孩子,那可真是有趣。
你能去很多别人從未去過的地方,比如聖潘克拉斯的歐洲之星終點站,那裡也很有趣,因為法國警察不太情願放我們進去。
地點不同,工作的具體内容也不太一樣。
在紹索爾(4),你會遇到很多醫療問題。
打比方說,南亞人更容易得心血管疾病,所以很多時候我們要處理心髒病發的問題,或者呼吸道問題。
在最貧窮的那些地區,會有很多藥物濫用的問題,所以我們處理的可能是海洛因服用過量的問題,而這樣的問題在伊靈基本上聞所未聞。
如果是在市區,比如威斯敏斯特或者倫敦西區,那我們救助的很多都是遊客。
我想,很多外國人都會對我們的服務印象深刻吧:救護車會在你呼叫後的八分鐘内趕到,不管你來自何方,不論你姓甚名誰,而且免費。
我們坐在夏洛特街上的一張桌子旁,時近中午,周圍是來往穿行的車流——穿着西裝的人騎着鮑裡斯自行車(5)拐進旁邊的斯卡拉街,那裡的單車停放架上滿滿當當的全是自行車。
大家開始罵罵咧咧,說着市長和共享單車計劃的壞話。
離我們不遠處,一個亞洲男人兩口就吃掉一整個雞蛋芹菜三明治,好像他整個職業生涯都在練習怎麼快速吃完東西;卡車在他身後轟鳴而過,往拉斯伯恩廣場開去。
我認為最重要的是與人交談,跟各種各樣的人交談,跟很多我從未接觸過的人交談。
跟那些淩晨三點躺在貧民區、想辦法看清你臉的酒鬼交談;跟那些身患絕症的臨終老人交談。
我覺得救助孩子是一項很難的任務。
在這之前,我完全沒有救助孩子的經驗。
我覺得,對大部分急救人員來說,健康狀況很差的孩子是最令人恐懼的,因為很難對他們進行評測。
他們的情況經常急轉直下,而且你要跟他們的父母打交道。
對啊,有些人根本不會說英語,也增加了困難。
你要靠電話那頭的翻譯或者手語來幫助他們穩定情緒,同時采集他們的疾病信息,并且全程保持微笑。
我知道倫敦是個混雜的城市,但我以前實在不喜歡那種族群聚居。
去年,我在漢韋爾工作,那地方就在伊靈附近,等于是在紹索爾的門檻上,完全是另一個世界。
那個地方跟我看到的倫敦其他地區都不一樣:你開車經過高街和百老彙,一張白人臉都看不見,但你會看到所有的雜貨鋪和商店都湧上街頭,人們從敞開的櫥窗裡叫賣食物。
那種景象迷人、獨一無二。
我竟從未見識過這樣的地方。
我一直認為,倫敦相當混雜,人跟人都緊挨在一起。
但這樣的景象着實令我大開眼界。
這跟我在奧瓦爾工作時見識到的一樣,很多非裔加勒比人聚居在一起,他們跟其他地區是隔離的。
我原以為文化隔膜會是一個很大的障礙,但文化隔膜其實并沒有那麼嚴重。
有人告訴過我們,進清真寺需要脫鞋,但我們不能脫掉靴子,因為它們是安全靴,鞋頭是用不鏽鋼做的;所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