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部分 維護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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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直接露出。

    目前,我們有一個佩泰瑟槍(12)的警官在法庭裡。

    他們不必使用緻命武器,但法庭裡危險系數很高,警官完全可以在使用任何其他東西之前先使用泰瑟槍。

    指導方針确實很嚴格。

     在每個案件中,被告都會從關押他們的牢房出來,從同一個入口進入法庭。

    這就有風險,因為所有被告都通過一個入口,然後根據他們的犯罪分類,進入相應的牢房區,他們會在那裡被再搜查一次。

    如果他們随身攜帶任何物品,這些物品會被打包、記錄,然後他們會被關進離法庭最近的拘留室。

    我們有三層牢房,共74間。

    還有一棟A類副樓——A類代表安全級别最高。

    我不能說得太詳細,隻能這麼說吧,你把不鏽鋼闆切開,才能把一部手機弄進來——簡直像是用來關漢尼拔的牢房。

    我們現在有近20間A類牢房,挺多的了。

    這裡也關押了一些脆弱的犯人,而令人遺憾的是,其中有很多是青少年。

    去年,一個男孩被判謀殺罪,他犯罪的時候才10歲,後來這個案子被推翻為過失殺人罪。

    還有幾個14歲的孩子,他們犯下了殘暴的罪行,謀殺隻是其中的一部分。

    人們不一定會說現在的謀殺案越來越多,但我認為,謀殺犯的年齡層在降低,這是很可怕的一點。

     ◇◆◇ 說實話,我很高興,我的孩子們不住在倫敦。

    它已經不是我在其中長大的那個倫敦,我比以前警覺多了。

    但這也有可能是我變老的迹象。

    我不像以前那樣喜歡倫敦了。

    還有,在這座城市裡,我們在很大程度上是與世隔絕的,因為我們被照顧得太好,人們都很專業。

    我們看到青少年犯罪的數量在明顯上升,而且上升速度很快,這讓我很擔憂。

    人們好像隻要有一點不滿,就會向别人捅一刀。

    現在剛好有個人正在受審,他就因為别人在上公交車時看了他一眼,就拔出刀來把那人殺了。

    他們以前從未見過面。

    看到一些青少年的那種“我不在乎”“那又怎麼樣呢?我牢都坐了”的态度,我覺得,我們不住在倫敦的決定,是對的。

     抗議者 芭芭拉·塔克 她徘徊在國會大廈對面的國會廣場的人行道上,抽着煙卷,戴一頂淺粉色的針織帽,帽子總是往下滑。

    旁邊,一塊皺巴巴的帆布蓋着睡袋。

     我老說,這裡的每一棟大廈都應該被真相覆蓋。

    應該到處都是真相,不是嗎?那他們很快就會停下來,不是嗎?因為我留意到,這些人一點也不介意他們現在正在做的事,他們毫無羞恥心。

    他們所做的事情真的很可恥。

    令人難以置信。

    我們一定要把真相說出來。

    這裡非常有活力,因為全世界的人都經過這裡,我們要在這裡發聲,讓人們了解盡可能多的事實。

    我們不僅是為了向人們傳達信息,還是為了告訴他們,是的,你可以質疑你的政府。

    是的,你可以說“不”。

     隻要我們還在這裡,那些正在受苦和死去的人就不會被遺忘。

    如果這種事發生在你或你的家人身上,你肯定希望有人為你發聲,不是嗎? 下面的地鐵穿行而過,國會廣場的地面随之震動。

    春天,我看到新栽的三色堇的葉子顫動。

    另一群抗議者在廣場上種植了莴苣和胡蘿蔔等作物。

    他們在和平營裡建了一間廚房,裡面有飲用水,還有一張桌子,桌上放了幾顆被塗鴉過的石頭,石頭底下壓着一本關于加沙(13)的小冊子。

    塔克遠離營地,在人行道上走着自己的抗議之路。

    現在,幾個月過去了,那些帳篷撤掉了,新立起來的是一些金屬栅欄。

    穿着反光背心的警察在人行道上排着長隊,盯着塔克。

     我對人們說,“歡迎來到威斯敏斯特村。

    我們唯一做得好的一件事,就是從别人的痛苦中大撈一筆。

    ”我在過去五年内被拘捕過39次。

    我學到了什麼呢,如果你沒法在公共場合堅持你的立場,沒法在沒有武裝保護的情況下說出真相,你就不配做你正在做的事。

    政府裡的那些人,總是躲來躲去,藏東藏西,躲在他們的大門背後,躲在武器背後,躲在電視演播室裡,躲在腐敗的法庭裡。

     有時候,他們很晚才從國會大廈裡出來,我就拿着大喇叭站在那裡對他們說:在你餘生的可悲時光裡,你會不斷地往回看,不斷地、惴惴不安地檢查你的假日行程,因為不管是10年、20年還是30年之後,你知道,人們會想辦法抓住你,将你繩之以法。

    我們并不是說我們要去殺了你,而是說我們會讓你受到公義的制裁,并且改變制度,從而使這種可能性得以發生,真正保護人們的生命。

    這是我給他們講的睡前小故事。

    希望他們帶着擔憂和驚恐入睡吧。

     通常在周二或者周一晚上,議員們喜歡在十點半排成一隊往外走,互相吹捧。

    他們會立刻離開。

    一天晚上,交通大臣還是誰吧,居然夠膽搖下車窗對我說“滾你媽的”,然後看着警察,希望警察把我弄走;警察什麼都沒做,隻是看着他,然後對他說:“我覺得你最好還是走吧。

    ”這就是我們的政府人員啊。

     我有“拘捕戰犯”“停止殺害兒童”等橫幅。

    他們有又大又厲害的機關槍。

    保護什麼呢?它隻是喚醒了人們。

    當我把橫幅挂在唐甯街首相府外,那才有趣呢,因為那裡的人流非常大,所以很容易找到跟你說話的人。

    遊客們尤其喜歡看我們抗議,他們能拍到首相府門口挂着“這才是真相”橫幅的照片。

    他們會想,這些大塊頭的家夥是在保護什麼呢?在唐甯街周圍,那些大塊頭最終對抗議者采取了零容忍态度。

     我們真的是在野獸的肚子裡。

    我們被包圍了。

    我拿着擴音器,對路過的人說,隻要英國還想去侵占别的國家,我們就會一直侵占威斯敏斯特村。

    我們會占領你的頭腦,占領你的時間,占領你的金錢,以此提醒在威斯敏斯特工作的成千上萬的人,你們所做的一切,是在幫助這個導緻無辜平民受苦的政府撒謊。

    而且,當這些所謂的合法戰争中,90%的傷亡對象都是無辜平民時,這就不是“戰争”了,而是權力的杠杆,不管你怎麼稱呼它。

    這些人是你需要喚醒的,是你需要給他們施加壓力的。

     他們給我判處了社區令(14),噢,糟糕。

    限令的内容是,一年内我不得在未經倫敦警察廳廳長許可的情況下進行抗議活動。

    那麼,在我們社區裡,大家應該都知道這位被“判刑”了的“罪犯”是誰。

    于是,我把這張社區令貼在所有路燈柱上,告訴大家,我就是那個可怕的“罪犯”。

    他們忙着把我貼上去的社區令撕下來,我就對他們說,先生們,打擾一下,你們在幹嗎呢?其實他們完全可以把我關押起來,但他們臨陣退縮了,因為把和平抗議定為犯罪的做法違反人權法。

    但他們正朝着這個方向發展。

    這幾年來,情況越來越糟。

     你可以逮捕我們,可以把我們關押起來。

    你也可以傷害我的身體,但你永遠沒辦法戰勝我的靈魂。

    你可以殺了我,但我的精神會活下去。

    因為我對人類的精神有信念,我在這條路上也有同伴。

    你沒有辦法扼殺人類的精神。

    可以說,這個國家對人類的精神感到困惑。

     ◇◆◇ 他們把這條路當作護城河,保護着他們不被我們傷害。

     你總要先想辦法把他們喚醒,才能讓他們理解你,不是嗎?這就是喚醒的部分,我在想辦法跟他們的人性連接。

    我想讓他們看着我的臉,我要他們面對我。

     議員們對我的擴音器很不滿。

    我有一個功率25瓦的擴音器,用了三年了,一點問題都沒有。

    也不能完全這麼說,畢竟麻煩還是有的——我被逮捕過好幾次嘛。

    雖然他們從來沒起訴我。

    這個25瓦的小擴音器是我在埃奇韋爾路用49英鎊買的。

    他們那兒的好貨挺多。

     她回過頭,看着廣場周圍的金屬圍欄。

     如果可能,我會把那些雕像搬走。

    我覺得,把整個國會廣場變成綠地,周圍放些椅子,應該會很不錯。

    再栽點樹就更好了,不是嗎?不過,對我來說,最重要的是,要在這裡為人們設置适當的十字路口,讓他們不再對有人過馬路,有人跨過“護城河”感到恐懼,讓他們發現,我們其實是一群正常人。

     我們如果希望有一個正常的世界,就要把人們聚集、聯合起來。

    因為他們想要塑造的一種景象是,“這裡的人都是瘋子”,在他們的眼中,這就是遊戲的玩法,不是嗎?“那些抗議者都是瘋子。

    ”所以他們故意把這條路弄得難走,這樣人們就過不來,不會發現這邊的人其實很有趣,也不會知道這邊的人在做什麼。

    我希望看到這個國會廣場變成人民的廣場,向所有人開放。

    如果人們都沒有辦法接近它,設立這麼一個廣場又有什麼意義呢?這是人民的廣場,它應該永遠屬于人民。

     這裡是抗議的絕佳場所,這裡的抗議最有力量,因為政府認為這裡是他們自己的地盤,所以不希望有任何外人來這裡,這裡一直奉行“零容忍”政策。

    我有一個朋友在唐甯街外被捕,就因為他擡出了喬治·奧威爾的名言:“在一個欺騙的時代,說真話是一種革命行為。

    ”于是被抓了。

    你能想象嗎,一個人居然因為在唐甯街外舉了寫着喬治·奧威爾名言的标語就被定罪了!在法庭上,被告需要宣誓,法官問他,你要以什麼宣誓?他說,我以喬治·奧威爾的《1984》來宣誓。

    法官說:“你讓法庭名譽掃地!”他回答說:“讓法庭名譽掃地的人不是我,是你!” 還有一件事就是,你永遠都不知道你在威斯敏斯特村碰見的下一個人是誰。

    很多人都會在這裡出現。

    過去,倫敦警察廳旁邊有一家小咖啡館,現在已經不在了,我在那裡碰見過戈德史密斯勳爵(15)。

    他就是為在伊拉克使用武力提供法律依據的人。

    那次他也看到了我。

     他那會兒正跟一個人說話,準備離開;接着他看到了我,我也看到了他。

    我對自己說:接下來的幾分鐘非常重要。

    我向他走過去。

    我知道自己要非常、非常地冷靜;但我同時也像一位飽含着極度憤怒和反感的母親。

    我看着他的眼睛,說:“總有一天,你會因戰争罪受到審判。

    ” 他的臉色突然就變了。

    對我來說,這意味着他知道自己做了什麼事。

    他知道。

    他身邊都是些唯命是聽的人,所以他需要聽到護城河對岸的人說話。

    不然他什麼時候才能聽到這樣的話呢?聽到這句話後,他馬上離開,溜進他的車裡。

     這些人就在威斯敏斯特的街上走着。

    隻有跟他們面對面,你才能真正了解他們是什麼樣的人。

    我想看看他真實的樣子。

    你知道我看到了什麼嗎?我看到一個受驚的、恐懼的男人。

    一個知道自己做錯事情的男人。

    在這個地方,這種事情不常見。

    他知道自己做了什麼。

    他可以在這附近躲藏、逃避,但這也是他唯一能做的了。

     (1)損害控制,指采取措施将造成的損害降到最低。

     (2)科傑克,美國探案連續劇《偵探科傑克》中的主人公。

     (3)糾察,在英國指非專業警察,但受過訓練,能協助警察維持治安,特别是在緊急情況下。

     (4)富樂客,英國體育用品零售商。

     (5)愛顧商城,英國百貨零售連鎖店。

     (6)埃德和拉芬斯克洛夫,倫敦最古老的裁縫店。

     (7)善贊裡,倫敦一條單行街道,聚集了很多高級法院大法官和律師事務所。

     (8)魯波爾,英國國家廣播電台法庭劇《法庭上的魯波爾》中的主人公。

     (9)《黑衣人》,美國科幻喜劇電影,威爾·史密斯在其中扮演對付外星人的黑衣人特警。

     (10)黑衣修士,英國倫敦市中心的一個地區,位于倫敦市西南角,地名取自于身穿黑衣的道明會修士,并于1317年首次使用。

    現在這裡有黑衣修士地鐵站、黑衣修士橋、黑衣修士鐵路橋等以其冠名的設施。

     (11)托利黨,1679年成立,1833年改稱保守黨,是英國兩大主要執政黨之一,另一個是英國工黨。

     (12)一種電休克槍,非緻死性武器。

     (13)加沙,巴勒斯坦國加沙地區最大城市。

     (14)英國法庭的社區令是一項集懲罰和教育于一體的處罰。

     (15)戈德史密斯勳爵,指彼得·戈德史密斯(1950— ),皇家律師,曾任英國總檢察長,參與了伊拉克戰争前讨論戰争合法性的内閣會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