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看看風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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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說白金漢宮(1)
大衛·道爾蒂
他坐在自己位于富勒姆區的整潔的一樓公寓裡,喝着茶,看着夜色華光慢慢消淡。
他沒有伸手開燈,于是到對話的最後,他幾乎是坐在黑暗裡。
咖啡桌底下有一盒《兄弟連》碟片,窗沿上放着道爾蒂身着盛裝騎在馬背上的照片。
我去過紐約。
我也去過華盛頓、得克薩斯州、聖地亞哥、洛杉矶、貝魯特、新德裡、悉尼、珀斯和阿德萊德。
我去過愛爾蘭、法國、西班牙、意大利。
但是世上隻有一個倫敦。
就是這樣。
我們就是這樣。
我在倫敦的街道上騎過馬、開過車、走過路。
無論如何,你都過着自己的生活,與你所在的地方相聯結。
不管我走到世界上的哪個地方,人們都能立刻知道我來自何處。
毫無疑問。
我是一個倫敦人。
但我不是考克尼(2),說現在倫敦還有考克尼的人,都是在胡說八道。
最後一個考克尼離開人世已久。
老鐘早就沒響了,因為老國王早就死了,所以考克尼也造成不了什麼問題。
現在會有很多人告訴你說,他們是考克尼。
但事實情況是,你隻能說自己來自倫敦的東邊、西邊、南邊或者北邊。
除此之外,也就沒什麼區别可言了。
不過,這東南西北的區别,内裡大有乾坤。
倫敦的魅力在于,我們這裡有來自五湖四海的人,他們都留下了痕迹。
我的父母來自愛爾蘭南部,而我有些朋友是在戰争年代從巴黎來的,還有些是戰前從俄羅斯來的猶太人,當然也還有别的人。
你會無可避免地留意到其他人的生活方式,聽到他們在街上所說的話。
你會看到他們如何适應在這裡的生活;人們散居東南西北各處,而泰晤士河從城市中間靜靜穿過。
這正是倫敦如此偉大的原因:倫敦之所以為倫敦,就因為這裡聚集了所有來自五湖四海的人的一點一滴。
◇◆◇ 我來自西邊,在富勒姆長大。
我媽媽認為我們所在的區域是富勒姆比較富裕的一塊,相當于西肯辛頓吧。
我記得我在那裡住了七八個月,後來,我們就搬到了位于富勒姆中心的富勒姆小區。
離開那裡之後,我們又搬到富勒姆的畢夏普斯路,現在,那裡的房子一棟值300萬英鎊,在我們那會兒,那裡的房子隻是政府廉租房罷了。
我們在那裡長大,然後各奔四方。
在17歲參軍之前,我從來都沒真正離開過富勒姆區,連白廳(3)都沒有去過,皇家騎兵團和皇家近衛騎兵團具體是什麼,我也不懂。
我隻知道我們每年都會去看皇家軍隊錦标賽(4),在那裡,能看到許多威風凜凜的士兵,這就是激發我想要成為一個士兵的源頭。
皇家近衛騎兵團是英國軍隊裡最高等的軍團,他們不是曆史最久的,卻是地位最高的。
他們護衛着流亡海外的查理二世進入倫敦。
那會,奧利弗·克倫威爾(5)已經死了,所以整個軍團的騎兵都過去觐見查理二世,于是近衛騎兵團開始形成。
所以,他們總給人一種地位崇高的感覺。
曾經的我對這些曆史絲毫不了解。
我在大蘇格蘭場簽下自己的名字,然後走到白廳;我看見一個大方隊站在那裡,在邊上占了起碼100米長的地。
我當時想,這是要幹嗎?沒想到,六個月後,我自己也在同樣的地方,騎在一匹該死的馬上。
我從未聽說過皇家騎兵衛隊閱兵場,也不知道那就是進入白金漢宮的正式通道——所有的國家盛典、外交訪問等都要從這裡通過,然後從這裡離開白金漢宮。
我以前不知道,有很多美國女孩趁着春季休假來到這裡,穿着長靴,想要跟衛兵們亂搞一氣;我更不知道衛兵當值的時候可以喝酒。
有一次,維多利亞女王剛好走出來,衛兵們那會兒正醉着呢。
她就說,每天下午四點,要有一個長官來這裡檢查。
于是,每天下午,就會有一個長官沿着林蔭路(6)從騎士橋兵營騎着馬而來,進行四點鐘的例行檢查,而四點鐘之後,酒吧就開放了。
我以前怎麼可能知道這些呢? 我加入騎兵團的原因非常簡單。
指揮官問:“你想要做什麼呢?”這是世界上第一次有人這麼問我。
我想要學開車,這真的很重要,因為我們家沒人開車。
家裡連備用輪胎都沒有,更别說車了。
還有,我想出國。
他們說:“那好,通讀一下這本冊子吧。
”然後他們給了我一本冊子,上面講了許多關于軍隊裡各種兵團的事。
我腦海中還能想起一個非常打動我的畫面,是這樣:一個人坐在一輛裝甲車上面,用望遠鏡望向遠方,而他身後有一棵椰子樹。
我知道椰子樹代表沙漠或海灘。
我真不知道那隻是一幅該死的畫。
長官問我:“你喜歡這個?”我說:“是啊,這是誰?”他說:“這就是皇家騎兵團。
” “他們這是在哪兒呢?”我問。
“在香港。
” “好吧,那我可以……” 他說:“可以的,你如果加入他們,就會被派送到香港去。
” “我可以學開車嗎?” “你可以學開車。
” 我說:“好的,那我在哪裡簽名?”這就完事了。
我本可以有更輕松的生活,擁有一百萬個女朋友,像我所有的朋友那樣學喝酒什麼的。
我本可能會學抽大麻,也可能因為入室盜竊而被抓起來,或者搶劫銀行、偷東西,甚至謀殺或做其他什麼蠢事。
但是我沒有。
我參軍了。
可是後來他們說:“好的,道爾蒂,我們看了一下你的教育背景,我們不想把你分配到皇家近衛騎兵團的裝甲團裡去。
你不會去香港、新加坡或者别的那樣的地方了。
我們會把你派到皇家騎兵團裡去。
”“哦,聽起來挺有趣的。
在哪兒呢?”我問。
“在倫敦。
” 我說:“啊。
” “你将成為騎兵團方隊的一員,負責儀式典禮等職責,要做三年。
” 事情就這樣發生了。
在我學開車和出國這兩個美好夢想破滅之後,我最後的結局是在倫敦,騎在一匹該死的馬上。
到了第二天晚上,我們在倫敦郊外、靠近吉爾福德的一個叫珀布賴特的地方訓練。
我們24個男人被安排在一個巨大的房間裡,漸漸開始認識對方。
穿這個、穿那個、站起來、坐下去。
狗屎!是的,狗屎!讓你做這做那、刮胡子、洗澡,完全沒有自己的時間。
有一個看起來很友善的人走進來,他是一位中隊的下士
他沒有伸手開燈,于是到對話的最後,他幾乎是坐在黑暗裡。
咖啡桌底下有一盒《兄弟連》碟片,窗沿上放着道爾蒂身着盛裝騎在馬背上的照片。
我去過紐約。
我也去過華盛頓、得克薩斯州、聖地亞哥、洛杉矶、貝魯特、新德裡、悉尼、珀斯和阿德萊德。
我去過愛爾蘭、法國、西班牙、意大利。
但是世上隻有一個倫敦。
就是這樣。
我們就是這樣。
我在倫敦的街道上騎過馬、開過車、走過路。
無論如何,你都過着自己的生活,與你所在的地方相聯結。
不管我走到世界上的哪個地方,人們都能立刻知道我來自何處。
毫無疑問。
我是一個倫敦人。
但我不是考克尼(2),說現在倫敦還有考克尼的人,都是在胡說八道。
最後一個考克尼離開人世已久。
老鐘早就沒響了,因為老國王早就死了,所以考克尼也造成不了什麼問題。
現在會有很多人告訴你說,他們是考克尼。
但事實情況是,你隻能說自己來自倫敦的東邊、西邊、南邊或者北邊。
除此之外,也就沒什麼區别可言了。
不過,這東南西北的區别,内裡大有乾坤。
倫敦的魅力在于,我們這裡有來自五湖四海的人,他們都留下了痕迹。
我的父母來自愛爾蘭南部,而我有些朋友是在戰争年代從巴黎來的,還有些是戰前從俄羅斯來的猶太人,當然也還有别的人。
你會無可避免地留意到其他人的生活方式,聽到他們在街上所說的話。
你會看到他們如何适應在這裡的生活;人們散居東南西北各處,而泰晤士河從城市中間靜靜穿過。
這正是倫敦如此偉大的原因:倫敦之所以為倫敦,就因為這裡聚集了所有來自五湖四海的人的一點一滴。
◇◆◇ 我來自西邊,在富勒姆長大。
我媽媽認為我們所在的區域是富勒姆比較富裕的一塊,相當于西肯辛頓吧。
我記得我在那裡住了七八個月,後來,我們就搬到了位于富勒姆中心的富勒姆小區。
離開那裡之後,我們又搬到富勒姆的畢夏普斯路,現在,那裡的房子一棟值300萬英鎊,在我們那會兒,那裡的房子隻是政府廉租房罷了。
我們在那裡長大,然後各奔四方。
在17歲參軍之前,我從來都沒真正離開過富勒姆區,連白廳(3)都沒有去過,皇家騎兵團和皇家近衛騎兵團具體是什麼,我也不懂。
我隻知道我們每年都會去看皇家軍隊錦标賽(4),在那裡,能看到許多威風凜凜的士兵,這就是激發我想要成為一個士兵的源頭。
皇家近衛騎兵團是英國軍隊裡最高等的軍團,他們不是曆史最久的,卻是地位最高的。
他們護衛着流亡海外的查理二世進入倫敦。
那會,奧利弗·克倫威爾(5)已經死了,所以整個軍團的騎兵都過去觐見查理二世,于是近衛騎兵團開始形成。
所以,他們總給人一種地位崇高的感覺。
曾經的我對這些曆史絲毫不了解。
我在大蘇格蘭場簽下自己的名字,然後走到白廳;我看見一個大方隊站在那裡,在邊上占了起碼100米長的地。
我當時想,這是要幹嗎?沒想到,六個月後,我自己也在同樣的地方,騎在一匹該死的馬上。
我從未聽說過皇家騎兵衛隊閱兵場,也不知道那就是進入白金漢宮的正式通道——所有的國家盛典、外交訪問等都要從這裡通過,然後從這裡離開白金漢宮。
我以前不知道,有很多美國女孩趁着春季休假來到這裡,穿着長靴,想要跟衛兵們亂搞一氣;我更不知道衛兵當值的時候可以喝酒。
有一次,維多利亞女王剛好走出來,衛兵們那會兒正醉着呢。
她就說,每天下午四點,要有一個長官來這裡檢查。
于是,每天下午,就會有一個長官沿着林蔭路(6)從騎士橋兵營騎着馬而來,進行四點鐘的例行檢查,而四點鐘之後,酒吧就開放了。
我以前怎麼可能知道這些呢? 我加入騎兵團的原因非常簡單。
指揮官問:“你想要做什麼呢?”這是世界上第一次有人這麼問我。
我想要學開車,這真的很重要,因為我們家沒人開車。
家裡連備用輪胎都沒有,更别說車了。
還有,我想出國。
他們說:“那好,通讀一下這本冊子吧。
”然後他們給了我一本冊子,上面講了許多關于軍隊裡各種兵團的事。
我腦海中還能想起一個非常打動我的畫面,是這樣:一個人坐在一輛裝甲車上面,用望遠鏡望向遠方,而他身後有一棵椰子樹。
我知道椰子樹代表沙漠或海灘。
我真不知道那隻是一幅該死的畫。
長官問我:“你喜歡這個?”我說:“是啊,這是誰?”他說:“這就是皇家騎兵團。
” “他們這是在哪兒呢?”我問。
“在香港。
” “好吧,那我可以……” 他說:“可以的,你如果加入他們,就會被派送到香港去。
” “我可以學開車嗎?” “你可以學開車。
” 我說:“好的,那我在哪裡簽名?”這就完事了。
我本可以有更輕松的生活,擁有一百萬個女朋友,像我所有的朋友那樣學喝酒什麼的。
我本可能會學抽大麻,也可能因為入室盜竊而被抓起來,或者搶劫銀行、偷東西,甚至謀殺或做其他什麼蠢事。
但是我沒有。
我參軍了。
可是後來他們說:“好的,道爾蒂,我們看了一下你的教育背景,我們不想把你分配到皇家近衛騎兵團的裝甲團裡去。
你不會去香港、新加坡或者别的那樣的地方了。
我們會把你派到皇家騎兵團裡去。
”“哦,聽起來挺有趣的。
在哪兒呢?”我問。
“在倫敦。
” 我說:“啊。
” “你将成為騎兵團方隊的一員,負責儀式典禮等職責,要做三年。
” 事情就這樣發生了。
在我學開車和出國這兩個美好夢想破滅之後,我最後的結局是在倫敦,騎在一匹該死的馬上。
到了第二天晚上,我們在倫敦郊外、靠近吉爾福德的一個叫珀布賴特的地方訓練。
我們24個男人被安排在一個巨大的房間裡,漸漸開始認識對方。
穿這個、穿那個、站起來、坐下去。
狗屎!是的,狗屎!讓你做這做那、刮胡子、洗澡,完全沒有自己的時間。
有一個看起來很友善的人走進來,他是一位中隊的下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