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看看風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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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說白金漢宮(1) 大衛·道爾蒂 他坐在自己位于富勒姆區的整潔的一樓公寓裡,喝着茶,看着夜色華光慢慢消淡。

    他沒有伸手開燈,于是到對話的最後,他幾乎是坐在黑暗裡。

    咖啡桌底下有一盒《兄弟連》碟片,窗沿上放着道爾蒂身着盛裝騎在馬背上的照片。

     我去過紐約。

    我也去過華盛頓、得克薩斯州、聖地亞哥、洛杉矶、貝魯特、新德裡、悉尼、珀斯和阿德萊德。

    我去過愛爾蘭、法國、西班牙、意大利。

    但是世上隻有一個倫敦。

    就是這樣。

    我們就是這樣。

     我在倫敦的街道上騎過馬、開過車、走過路。

    無論如何,你都過着自己的生活,與你所在的地方相聯結。

    不管我走到世界上的哪個地方,人們都能立刻知道我來自何處。

    毫無疑問。

    我是一個倫敦人。

    但我不是考克尼(2),說現在倫敦還有考克尼的人,都是在胡說八道。

    最後一個考克尼離開人世已久。

    老鐘早就沒響了,因為老國王早就死了,所以考克尼也造成不了什麼問題。

    現在會有很多人告訴你說,他們是考克尼。

    但事實情況是,你隻能說自己來自倫敦的東邊、西邊、南邊或者北邊。

    除此之外,也就沒什麼區别可言了。

    不過,這東南西北的區别,内裡大有乾坤。

     倫敦的魅力在于,我們這裡有來自五湖四海的人,他們都留下了痕迹。

    我的父母來自愛爾蘭南部,而我有些朋友是在戰争年代從巴黎來的,還有些是戰前從俄羅斯來的猶太人,當然也還有别的人。

     你會無可避免地留意到其他人的生活方式,聽到他們在街上所說的話。

    你會看到他們如何适應在這裡的生活;人們散居東南西北各處,而泰晤士河從城市中間靜靜穿過。

    這正是倫敦如此偉大的原因:倫敦之所以為倫敦,就因為這裡聚集了所有來自五湖四海的人的一點一滴。

     ◇◆◇ 我來自西邊,在富勒姆長大。

    我媽媽認為我們所在的區域是富勒姆比較富裕的一塊,相當于西肯辛頓吧。

    我記得我在那裡住了七八個月,後來,我們就搬到了位于富勒姆中心的富勒姆小區。

    離開那裡之後,我們又搬到富勒姆的畢夏普斯路,現在,那裡的房子一棟值300萬英鎊,在我們那會兒,那裡的房子隻是政府廉租房罷了。

    我們在那裡長大,然後各奔四方。

     在17歲參軍之前,我從來都沒真正離開過富勒姆區,連白廳(3)都沒有去過,皇家騎兵團和皇家近衛騎兵團具體是什麼,我也不懂。

    我隻知道我們每年都會去看皇家軍隊錦标賽(4),在那裡,能看到許多威風凜凜的士兵,這就是激發我想要成為一個士兵的源頭。

     皇家近衛騎兵團是英國軍隊裡最高等的軍團,他們不是曆史最久的,卻是地位最高的。

    他們護衛着流亡海外的查理二世進入倫敦。

    那會,奧利弗·克倫威爾(5)已經死了,所以整個軍團的騎兵都過去觐見查理二世,于是近衛騎兵團開始形成。

    所以,他們總給人一種地位崇高的感覺。

     曾經的我對這些曆史絲毫不了解。

    我在大蘇格蘭場簽下自己的名字,然後走到白廳;我看見一個大方隊站在那裡,在邊上占了起碼100米長的地。

    我當時想,這是要幹嗎?沒想到,六個月後,我自己也在同樣的地方,騎在一匹該死的馬上。

    我從未聽說過皇家騎兵衛隊閱兵場,也不知道那就是進入白金漢宮的正式通道——所有的國家盛典、外交訪問等都要從這裡通過,然後從這裡離開白金漢宮。

    我以前不知道,有很多美國女孩趁着春季休假來到這裡,穿着長靴,想要跟衛兵們亂搞一氣;我更不知道衛兵當值的時候可以喝酒。

    有一次,維多利亞女王剛好走出來,衛兵們那會兒正醉着呢。

    她就說,每天下午四點,要有一個長官來這裡檢查。

    于是,每天下午,就會有一個長官沿着林蔭路(6)從騎士橋兵營騎着馬而來,進行四點鐘的例行檢查,而四點鐘之後,酒吧就開放了。

    我以前怎麼可能知道這些呢? 我加入騎兵團的原因非常簡單。

    指揮官問:“你想要做什麼呢?”這是世界上第一次有人這麼問我。

    我想要學開車,這真的很重要,因為我們家沒人開車。

    家裡連備用輪胎都沒有,更别說車了。

    還有,我想出國。

    他們說:“那好,通讀一下這本冊子吧。

    ”然後他們給了我一本冊子,上面講了許多關于軍隊裡各種兵團的事。

    我腦海中還能想起一個非常打動我的畫面,是這樣:一個人坐在一輛裝甲車上面,用望遠鏡望向遠方,而他身後有一棵椰子樹。

    我知道椰子樹代表沙漠或海灘。

    我真不知道那隻是一幅該死的畫。

    長官問我:“你喜歡這個?”我說:“是啊,這是誰?”他說:“這就是皇家騎兵團。

    ” “他們這是在哪兒呢?”我問。

     “在香港。

    ” “好吧,那我可以……” 他說:“可以的,你如果加入他們,就會被派送到香港去。

    ” “我可以學開車嗎?” “你可以學開車。

    ” 我說:“好的,那我在哪裡簽名?”這就完事了。

    我本可以有更輕松的生活,擁有一百萬個女朋友,像我所有的朋友那樣學喝酒什麼的。

    我本可能會學抽大麻,也可能因為入室盜竊而被抓起來,或者搶劫銀行、偷東西,甚至謀殺或做其他什麼蠢事。

    但是我沒有。

    我參軍了。

     可是後來他們說:“好的,道爾蒂,我們看了一下你的教育背景,我們不想把你分配到皇家近衛騎兵團的裝甲團裡去。

    你不會去香港、新加坡或者别的那樣的地方了。

    我們會把你派到皇家騎兵團裡去。

    ”“哦,聽起來挺有趣的。

    在哪兒呢?”我問。

     “在倫敦。

    ” 我說:“啊。

    ” “你将成為騎兵團方隊的一員,負責儀式典禮等職責,要做三年。

    ” 事情就這樣發生了。

    在我學開車和出國這兩個美好夢想破滅之後,我最後的結局是在倫敦,騎在一匹該死的馬上。

     到了第二天晚上,我們在倫敦郊外、靠近吉爾福德的一個叫珀布賴特的地方訓練。

    我們24個男人被安排在一個巨大的房間裡,漸漸開始認識對方。

    穿這個、穿那個、站起來、坐下去。

    狗屎!是的,狗屎!讓你做這做那、刮胡子、洗澡,完全沒有自己的時間。

    有一個看起來很友善的人走進來,他是一位中隊的下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