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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查德·M.斯托曼 互聯網設計之初旨在成為自由交流思想的媒介。

    自從互聯網的鼻祖阿帕網問世以來,聯邦政府以及代表商業、宗教和社區利益的特殊利益集團等各類團體,都試圖通過立法限制互聯網上的信息。

    無論是以國家安全、利益、道德,還是“保護兒童”的名義,這些嘗試都會對言論自由構成威脅。

     理查德·斯托曼因開發了GNUEmacs榮獲1990年ACM格蕾絲·默裡·赫柏獎[57],他開發了自由符号調試器GDB,并創立了開發自由GNU操作系統的項目。

    他是互聯網信息自由最重要的倡導者之一。

    本文以極為清晰有力的形式闡述了那些認為不應該在互聯網上限制信息的人所面臨的沖突和潛在的障礙。

    此文最初發表于1996年。

     Copyright�理查德·M.斯托曼版權所有。

     在保留本聲明的前提下,允許逐字複制。

    本文發表于1997年2月的《美國計算機協會通信》(第40卷,第2期) (本文節選自文集《通往第谷[58]之路》,2096年發表于月亮城) 對于丹·哈爾伯特而言,通往第谷的路始于大學。

    當時,麗莎·倫茲向他借電腦。

    她的電腦壞了,如果她借不到電腦,那麼她的期中考試必定無法通過。

    除了丹以外,她不敢向其他人開口。

     這讓丹左右為難。

    他不能袖手旁觀——但如果他把電腦借給她,她就可能會看他的書。

    把自己的書給别人看會招來多年的牢獄之災,一想到這些,他就不由得膽戰心驚。

    除此之外,和所有人一樣,他從小學起就被教導說:分享書籍是錯誤而又卑鄙的事情——隻有盜版者才會這麼做。

     而且,他十有八九會被軟保局——軟件保護局抓住。

    丹在軟件課程上了解到,每本書中都有版權監控,它會向授權中心報告書籍在何時何地被何人閱讀。

    (當局不僅利用這些信息來抓捕閱讀盜版書籍的人,還向零售商出售個人興趣信息。

    )他的電腦下次聯網時,授權中心就會知道。

    作為計算機所有者,他将受到最嚴厲的懲罰——因為他沒有盡力阻止犯罪。

     當然,麗莎未必會閱讀他的書。

    她可能隻想用電腦完成她的期中考試。

    但丹知道她來自中産階級家庭,幾乎負擔不起學費,更不用說閱讀費了。

    讀他的書可能是她順利畢業的不二法門。

    他了解這一點,當初,他也不得不借錢來支付他閱讀的所有論文所需的費用。

    (論文的作者會獲得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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