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終獲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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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上,我還要在大都會改造中心再等8天,也就是9月21日才能回到法國。
我不得不在這個擠滿了可怕的殺手和恐怖分子的“臭水溝”裡再熬上一周。
之所以叫它“臭水溝”,是因為這裡的衛生條件極其惡劣。
整座監獄都很潮濕,所有的水管都在漏水,而大多數淋浴設備已經年久失修,根本不能使用。
廁所永遠是堵的。
我們這一層有一間牢房的門關不上,因此被廢棄了,成為一個垃圾場,散發着令人作嘔的氣味。
但最可怕的還是晚上,兇殘的老鼠成群結隊地出現,它們會毫不猶豫地啃咬囚犯的臉或額頭,把人從夢中驚醒。
因此,所有人睡覺的時候都用毯子把頭蒙住。
而且,我身無分文。
食堂賬戶裡的餘額沒有從莫斯漢農山谷改造中心轉到大都會改造中心,所以我什麼都買不了。
我沒有碗、沒有杯子、沒有勺子,也沒有鞋。
由于其他囚犯也都面臨着相同的情況,我們隻能将就。
最後,我們好不容易搞到了一雙涼鞋,4個人輪流穿。
這真是度日如年,時間仿佛永無盡頭。
為了消磨時間,我開始做數學題。
我還輔導了一位來自海地的年輕人,他希望有一天能通過GED考試(相當于法國的高考)。
9月21日終于到了。
法國監獄管理機關的工作人員必須直接到大都會改造中心接我,嚴密護送我前往肯尼迪機場,帶我登上一架飛往戴高樂機場的飛機。
然而,直到最後一刻,我都擔心我的引渡會被突然取消。
那天正好是墨西哥毒枭華金·古茲曼接受審判的日子,數百名美國警察封鎖了大都會改造中心和布魯克林大橋附近的街區,如此大規模的人員部署令人印象深刻。
最後,航班起飛前3個小時,我被人從牢房裡揪了出來,被從頭到腳拴着鐐铐扔進警車。
我們的車隊穿過紐約的街道,為了按時抵達機場,車速飛快,警笛聲大作。
直到上了登機舷梯,我才算被正式移交給法國政府。
最後,我登上了法國航空公司的飛機,有3位監獄工作人員押送我。
他們在巴黎調查過我的情況,知道我并不危險,所以我的手铐很快就被摘掉了。
我們坐在最後一排,互相交談,我甚至有了一種作為自由人旅行的感覺。
淩晨5點30分,飛機降落在戴高樂機場,我簡直想跪下來親吻法國的土地。
離開機場後,他們把我帶到博比尼法院,作為移交引渡罪犯的例行程序,我被交給一位法國檢察官。
之後,我被關押在一間牢房裡,等待量刑官決定我的命運。
那一刻,我迫切希望能夠在當天就被釋放。
不幸的是,沒有能夠處理這件事的值班法官。
在牢房裡等待了20個小時後,我被帶到維勒班特的一個拘留所。
我至少要等到過完周末,寄希望于下周一有法官來審查我的案件。
在拘留所,我受到了非常專業的“接待”。
為了保證安全,他們提出為我安排一間單人牢房,我欣然同意。
在集體宿舍住了1年之後,我終于可以一個人待着了!終于可以有點兒隐私了!終于生活在稍微舒适點兒的地方了!牢房很寬敞,有電視和獨立衛生間,夥食非常不錯,警衛也很有禮貌。
毫無疑問,我享受到了“特殊”優待。
此外我還聽說,負責阿爾斯通事件的法國國民議會調查委員會主席奧利維爾·馬萊克斯在我抵達法國當晚就去了維勒班特的拘留所,希望見我一面。
但那時我還困在博比尼法院的牢房裡。
周一早上,也就是我回到法國72小時後(對于司法程序來說這是非常短的時限),量刑官花了一些時間來處理我的案件。
他很快批準了我的假釋申請。
2018年9月25日,星期二,下午6點,距我在肯尼迪機場被捕已經過去了五年半時間。
在美國監獄裡被關了25個月——其中15個月是在高度警戒的監區内——之後,我出獄了。
我終于重獲自由。
我不得不在這個擠滿了可怕的殺手和恐怖分子的“臭水溝”裡再熬上一周。
之所以叫它“臭水溝”,是因為這裡的衛生條件極其惡劣。
整座監獄都很潮濕,所有的水管都在漏水,而大多數淋浴設備已經年久失修,根本不能使用。
廁所永遠是堵的。
我們這一層有一間牢房的門關不上,因此被廢棄了,成為一個垃圾場,散發着令人作嘔的氣味。
但最可怕的還是晚上,兇殘的老鼠成群結隊地出現,它們會毫不猶豫地啃咬囚犯的臉或額頭,把人從夢中驚醒。
因此,所有人睡覺的時候都用毯子把頭蒙住。
而且,我身無分文。
食堂賬戶裡的餘額沒有從莫斯漢農山谷改造中心轉到大都會改造中心,所以我什麼都買不了。
我沒有碗、沒有杯子、沒有勺子,也沒有鞋。
由于其他囚犯也都面臨着相同的情況,我們隻能将就。
最後,我們好不容易搞到了一雙涼鞋,4個人輪流穿。
這真是度日如年,時間仿佛永無盡頭。
為了消磨時間,我開始做數學題。
我還輔導了一位來自海地的年輕人,他希望有一天能通過GED考試(相當于法國的高考)。
9月21日終于到了。
法國監獄管理機關的工作人員必須直接到大都會改造中心接我,嚴密護送我前往肯尼迪機場,帶我登上一架飛往戴高樂機場的飛機。
然而,直到最後一刻,我都擔心我的引渡會被突然取消。
那天正好是墨西哥毒枭華金·古茲曼接受審判的日子,數百名美國警察封鎖了大都會改造中心和布魯克林大橋附近的街區,如此大規模的人員部署令人印象深刻。
最後,航班起飛前3個小時,我被人從牢房裡揪了出來,被從頭到腳拴着鐐铐扔進警車。
我們的車隊穿過紐約的街道,為了按時抵達機場,車速飛快,警笛聲大作。
直到上了登機舷梯,我才算被正式移交給法國政府。
最後,我登上了法國航空公司的飛機,有3位監獄工作人員押送我。
他們在巴黎調查過我的情況,知道我并不危險,所以我的手铐很快就被摘掉了。
我們坐在最後一排,互相交談,我甚至有了一種作為自由人旅行的感覺。
淩晨5點30分,飛機降落在戴高樂機場,我簡直想跪下來親吻法國的土地。
離開機場後,他們把我帶到博比尼法院,作為移交引渡罪犯的例行程序,我被交給一位法國檢察官。
之後,我被關押在一間牢房裡,等待量刑官決定我的命運。
那一刻,我迫切希望能夠在當天就被釋放。
不幸的是,沒有能夠處理這件事的值班法官。
在牢房裡等待了20個小時後,我被帶到維勒班特的一個拘留所。
我至少要等到過完周末,寄希望于下周一有法官來審查我的案件。
在拘留所,我受到了非常專業的“接待”。
為了保證安全,他們提出為我安排一間單人牢房,我欣然同意。
在集體宿舍住了1年之後,我終于可以一個人待着了!終于可以有點兒隐私了!終于生活在稍微舒适點兒的地方了!牢房很寬敞,有電視和獨立衛生間,夥食非常不錯,警衛也很有禮貌。
毫無疑問,我享受到了“特殊”優待。
此外我還聽說,負責阿爾斯通事件的法國國民議會調查委員會主席奧利維爾·馬萊克斯在我抵達法國當晚就去了維勒班特的拘留所,希望見我一面。
但那時我還困在博比尼法院的牢房裡。
周一早上,也就是我回到法國72小時後(對于司法程序來說這是非常短的時限),量刑官花了一些時間來處理我的案件。
他很快批準了我的假釋申請。
2018年9月25日,星期二,下午6點,距我在肯尼迪機場被捕已經過去了五年半時間。
在美國監獄裡被關了25個月——其中15個月是在高度警戒的監區内——之後,我出獄了。
我終于重獲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