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審判時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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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9月25日,距離我的庭審開始還有幾分鐘,我在法庭裡等待着,呆呆地看着牆上挂着的巨幅畫像。

    這是一幅高度超過1.5米的肖像畫,畫的正是美國聯邦法官珍妮特·邦德·阿特頓。

    畫中人70多歲,身材高挑、纖細,滿頭金發,儀态優雅,眼神堅定,散發着美國東海岸中産階級家庭出身的特有氣質。

    她(2015年兩次批準阿爾斯通延期付款)處理我的案件已經4年多了,我從來沒有見過她。

    但是,決定我此後人生走向的正是她。

    我事先打聽過,隻知道她以前是一位勞工律師,由克林頓提名為聯邦法官,她在我老東家的案子中表現得較為通融,甚至顯得有些過于寬厚。

     盡管斯坦向我保證,諾維克對我們準備的陳情書非常滿意,但我還是很害怕,我害怕我可能會再次回到監獄。

    原因是,雖然陳情書基本就是空洞無物的,但我服從了他們所有的命令。

    10點的鐘聲敲過,珍妮特·邦德·阿特頓宣布我的庭審開始: “早上好。

    請坐。

    皮耶魯齊先生,你讀過緩刑監督官的報告嗎?” “是的。

    ” “你理解報告的内容嗎?” “我理解,法官大人。

    ” “就報告的内容,你回複過緩刑監督官嗎?” 我非常想告訴她,我對從檢察官的結論中複制粘貼過來的每一句話都有異議。

    我不接受他把我的身份定義為“主謀”,也不接受針對我的我從不知道的印度案件的指控,我從來沒有參與過那麼多行賄案件……但是為時已晚。

    如果我膽敢在法庭上冒這種風險,我就要倒大黴,10年的牢獄之災将等着我。

    這時,牢籠開始關閉。

    我的心緊緊揪成一團,隻能小聲地回答道: “是的,法官大人。

    ” “好,既然如此,那讓我們來看看你的具體量刑吧。

    ” 阿特頓開始計算我的“分數”,仿佛是營業結束後盤點進賬的雜貨店老闆。

     “行賄罪,12分。

    接下來,因為有好幾筆賄賂,我們要加2分。

    之後,還要考慮到印度尼西亞塔拉罕項目和印度巴哈二期項目取得的利潤,這些是20分。

    由于貪腐人員身處官方職位,要加上4分。

    您是賄賂行為的主謀,這又是4分。

    最後,因為您承認自己負有個人責任,減去2分。

    ” “政府是否同意再給他減掉1分?” “可以。

    ”諾維克檢察官回答。

     “很好。

    所以就是29分。

    ” “39分。

    ”諾維克說。

     “對,是39分,謝謝提醒。

    由于皮耶魯齊先生沒有犯罪前科,他屬于第一類人,因此刑期應當是262~327個月。

    ” 我再一次克制自己不要發怒。

    我聽從了斯坦的建議,接受了控方提出的所有條件,結果卻無意間将我的理論刑期大大增加。

    現在我面臨着長達27年監禁的風險。

     正在這時,一直勸我在司法部面前保持“卧倒”姿勢的斯坦開始為我辯護。

    我非常擔心,預感大禍臨頭。

    災禍真的來了:他對自己的辯護毫無信心,說話時語無倫次,猶豫不決。

    他一次都沒有提到案件的具體情況,隻提到拘留我的懷亞特看守所條件是多麼惡劣。

    辯護在6分鐘之内就結束了。

    隻有6分鐘!這簡直不可思議。

    随後諾維克開口了,但也沒有說太久: “當然,皮耶魯齊先生并沒有參與阿爾斯通所有的非法行為。

    的确,這家公司内部存在腐敗現象,這一點也在阿爾斯通的認罪協議中得到了印證。

    ” 至少,諾維克承認我不是唯一的責任人。

    一點兒都沒錯。

    但是,這個事實并不足以讓他對我寬大處理: “盡管如此,弗雷德裡克·皮耶魯齊的罪行仍然非常嚴重。

    正如美國政府方面強調的,這種腐敗現象反映在阿爾斯通公司負責人的行為中,他們未能履行道德、倫理和法律賦予的義務。

    ” 随後輪到我朗讀一份準備好的文件來進行總結陳詞。

    我承認了自己的罪行,并請求家人和親朋好友原諒我的行為。

    整場“法庭辯論”隻持續了38分鐘,我與法官唯一的“交流”隻限于朗讀我的忏悔書。

    阿特頓法官在給我判刑之前,沒有問過我任何問題。

    現在,她獨自離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