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8.在股東大會上發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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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很清楚,這事不合情理,但是無論如何我也不想錯過這次會議,特别是在他們費盡心思勸我不要去的情況下。

     當然,我必須盡量謹慎行事。

    3天前,直到最後一刻,也就是報名截止前的最後幾個小時,我才去報名。

    這種預防措施真是既可笑又徒勞,我很快就被發現了。

     會議召開的前一天晚上8點50分,我收到了律師莉茲的一封電子郵件。

     “您好,弗雷德。

    我們知曉明天會有一場阿爾斯通股東就通用電氣收購事項召開的會議。

    如果您打算參加,請記住我們的建議:您不要公開發言。

    您發表的任何觀點都有可能被美國司法部用作對您不利的證據。

    ” 我被這封郵件吓了一跳。

    是誰通知了我的律師?我向莉茲表達了我的訝異之情: “謝謝您的建議。

    不過,是誰讓您來提醒我的?是檢察官嗎?” 律師馬上回複道: “我們是主動通知您的!” 我覺得這簡直就像做夢一樣。

    斯坦和莉茲在過去18個月裡從來沒有主動為我辯護過,幾周以來我都沒有他們的音訊。

    然而就在一夕之間,他們就主動行事了!如果沒有人提醒過他們,他們怎麼會知道我報名了呢? “莉茲,我太驚訝了。

    這次股東大會可沒有上美國媒體的頭條。

    誰告訴你這件事的?是為阿爾斯通辯護的巴頓·博格斯律所?還是美國司法部?” 我充滿諷刺地寫下最後一段: “請别擔心,我不會做任何危及通用電氣控制權的事情。

    您真誠的朋友,弗雷德。

    ” 莉茲沒有再回複。

    我們的郵件往來結束了。

    現在是淩晨2點48分,還有不到8個小時,股東大會就要開始了。

     我特意提前到達了會場。

    律師的警告并沒有使我退縮。

    其實,我根本沒打算開口。

    我不是瘋子,發言可能引發的後果,我還是可以掂量出來的。

    我想做的,就是去直視柏珂龍和卡爾的眼睛,無聲地向他們發起挑戰。

    既然如此,任何防範都是多餘的,我幹脆直接坐到了第二排,第一排是公司領導班子,我正好在柏珂龍的視線之中。

     環顧四周,我認出了大股東布依格和阿蒙迪派出的代表。

    還有一些大型投資基金的理事,更多的則是那些持有少量股份的個人投資者,他們通常年齡較大,卻是此類會議的常客。

    大會剛開始,我口袋裡的手機就一陣震動。

    斯坦給我發了一條短信:“不要做任何會給您帶來危險的事情!”此時是巴黎時間上午10點32分,紐約時間淩晨4點32分。

    深更半夜,斯坦仍然處于戒備之中。

    他一定也承受着相當大的壓力。

    我沒有馬上回複他,而是專心聆聽柏珂龍發言的頭幾句話。

     發言台上的柏珂龍穿着深藍色西裝,系着乳白色和淡紫色相間的領帶,坐在一把舒适的白色真皮扶手椅上。

    他旁邊是董事會秘書卡琳·桑特爾,以及集團法務總監兼執行顧問凱斯·卡爾。

    凱斯·卡爾很快就發現了我,一直到大會結束,他的視線一刻也沒有離開過我,生怕我會随時站起來發言。

    我相信,這肯定和剛才斯坦發給我的短信有關。

     今天,首席執行官不得不公開通報向通用電氣出售案的所有細節。

    當然,董事會已經批準了這項交易,多虧了那些大股東,投票早就提前通過了。

    事實上,許多人前幾天就在網上表态,當時柏珂龍的報告尚未出台。

    但是,大老闆并不滿足于那些他在媒體采訪時給出的大概數字或原則性表态。

    提供給與會者的參考文件非常詳細。

    聽到這份報告,衆多小股東和員工代表也感到非常震驚。

    無論是阿爾斯通一方,還是通用電氣一方,情況與迄今為止的媒體報道截然不同。

    顯然,法國人把保險箱的鑰匙拱手讓給了美國人。

    我們的政客鼓吹的、似是而非的“聯盟”完全是鏡花水月,是一場欺騙輿論的障眼法罷了。

    最終簽署的協議并不是50∶50的夥伴關系。

    事實上,在前兩個合資企業(電網業務和水電業務)中,阿爾斯通的持股比例為49%。

    通用電氣擁有決策權,自然就有任命财務總監的權力。

    至于第三個合資企業,即負責核能産業的企業,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