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與斯坦的真相時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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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通用電氣都能全身而退,它甚至都沒有感到一絲一毫的擔憂。
[2]最後,你分析過美國司法部罰得最重的10家公司嗎?10家中有8家是外國公司,隻有兩家是美國公司。
而且在美國《反海外腐敗法》啟用的近40年中,美國聯邦調查局卻從未發現通用動力或者雪佛龍等美國大公司的腐敗證據。
相反,在過去10年裡,美國聯邦調查局盯上了挪威國家石油、意大利埃尼、法國道達爾等企業。
所以,我對美國的司法公正性表示懷疑,甚至不僅僅是懷疑。
” “這些與您的案子沒有任何可比性。
”莉茲一本正經地說。
她一下子把我惹火了,于是我當場發火: “你倆不要再把我當傻子了,不要告訴我美國的司法是無可诟病的,不要……” “我們都明白,”斯坦小聲地說道,“但是請您不要發火!美國的司法當然不是完美無缺的。
但是,經過一年多的拘禁,顯然您還是什麼都不懂。
審理您案子的法官不在乎美國司法部與柏珂龍之間是否達成協議。
他隻會聽取一樣東西,那就是檢察官的公訴内容。
” “所以他并不在乎涉案企業的最高負責人将要逃脫法網!所以他不在乎隻追究小職員的法律責任!” “是的,弗雷德裡克,他完全不在乎。
” “那我告訴你,如果美國司法部包庇阿爾斯通的領導層,卻給我定罪,這就意味着你們的法官就是一個黑社會團夥!” “您還是一直不願意明白,系統當然不是公平的!但您别無選擇,隻能被迫接受。
關鍵是要想清楚,您是想在監獄裡關上10年,還是想要結束眼前被羁押的生活。
” 我和斯坦與莉茲的對話氣氛從未如此緊張過。
我感覺自己像撞到了一堵牆上,我拼命地想要撞穿它。
“斯坦,我不在乎那讨厭的系統,我已經受夠了。
我會給你寫一封函件,正式要求你去華盛頓,向美國司法部的最高層詢問他們與柏珂龍簽訂豁免協議的情況。
如果你不想做這件事,那麼随便你,但你得給我書面答複。
這樣,我就有你拒絕的證明。
” 斯坦氣得臉色發白,他在沉默了30秒後同意了。
“我會把您的問題傳達給他們的,但您要知道,這完全無濟于事。
這是一個既愚蠢又沒用的行為。
” 我們的談話結束了。
本來應該有1小時左右的會面時間,但我們已經沒有必要繼續談下去了。
大家都心照不宣,而且緊張的氣氛也讓我們的對話無法進行下去。
但我們還是約定1周後再聯系。
就在離開前,他們又向我透露了最後一個信息。
阿爾斯通亞洲區高級副總裁霍斯金斯在去得克薩斯州探望他兒子的路上被捕了。
這次逮捕發生在2014年4月23日,就在阿爾斯通與通用電氣宣布達成交易的前一天,甚至就是柏珂龍在芝加哥談判的當天!這是在明确地提醒我的前老闆,在他身上會發生什麼,因為他當時就在美國的領土上。
就在1年前,美國司法部同樣在凱斯·卡爾來華盛頓的前一天逮捕了我。
這一系列的巧合太奇怪了。
除非如我确信的那樣,這确實是事先設計好的行動。
“斯坦,這就是為什麼他們改變了主意。
在6個月的監禁後,他們不想釋放我。
他們知道阿爾斯通正在和通用電氣談判。
他們害怕我把消息洩露給記者,或是害怕我通知法國政府,不是嗎?” “可能吧。
”斯坦含糊其詞地回答道。
“既然現在這些都被公開了,阿爾斯通和通用電氣收購協議的談判也結束了,你去問他們打算什麼時候批準我的保釋申請。
他們不可能永遠關着我。
自1977年美國《反海外腐敗法》頒布以來,對沒有個人受益的案例,從來不曾判過1年以上監禁。
而我已經在這兒被關超過1年了。
” “我會問的。
”他簡單明了地回答我。
[1]忘記向美國外交部申報存在中間人。
[2]參見《附錄》。
[2]最後,你分析過美國司法部罰得最重的10家公司嗎?10家中有8家是外國公司,隻有兩家是美國公司。
而且在美國《反海外腐敗法》啟用的近40年中,美國聯邦調查局卻從未發現通用動力或者雪佛龍等美國大公司的腐敗證據。
相反,在過去10年裡,美國聯邦調查局盯上了挪威國家石油、意大利埃尼、法國道達爾等企業。
所以,我對美國的司法公正性表示懷疑,甚至不僅僅是懷疑。
” “這些與您的案子沒有任何可比性。
”莉茲一本正經地說。
她一下子把我惹火了,于是我當場發火: “你倆不要再把我當傻子了,不要告訴我美國的司法是無可诟病的,不要……” “我們都明白,”斯坦小聲地說道,“但是請您不要發火!美國的司法當然不是完美無缺的。
但是,經過一年多的拘禁,顯然您還是什麼都不懂。
審理您案子的法官不在乎美國司法部與柏珂龍之間是否達成協議。
他隻會聽取一樣東西,那就是檢察官的公訴内容。
” “所以他并不在乎涉案企業的最高負責人将要逃脫法網!所以他不在乎隻追究小職員的法律責任!” “是的,弗雷德裡克,他完全不在乎。
” “那我告訴你,如果美國司法部包庇阿爾斯通的領導層,卻給我定罪,這就意味着你們的法官就是一個黑社會團夥!” “您還是一直不願意明白,系統當然不是公平的!但您别無選擇,隻能被迫接受。
關鍵是要想清楚,您是想在監獄裡關上10年,還是想要結束眼前被羁押的生活。
” 我和斯坦與莉茲的對話氣氛從未如此緊張過。
我感覺自己像撞到了一堵牆上,我拼命地想要撞穿它。
“斯坦,我不在乎那讨厭的系統,我已經受夠了。
我會給你寫一封函件,正式要求你去華盛頓,向美國司法部的最高層詢問他們與柏珂龍簽訂豁免協議的情況。
如果你不想做這件事,那麼随便你,但你得給我書面答複。
這樣,我就有你拒絕的證明。
” 斯坦氣得臉色發白,他在沉默了30秒後同意了。
“我會把您的問題傳達給他們的,但您要知道,這完全無濟于事。
這是一個既愚蠢又沒用的行為。
” 我們的談話結束了。
本來應該有1小時左右的會面時間,但我們已經沒有必要繼續談下去了。
大家都心照不宣,而且緊張的氣氛也讓我們的對話無法進行下去。
但我們還是約定1周後再聯系。
就在離開前,他們又向我透露了最後一個信息。
阿爾斯通亞洲區高級副總裁霍斯金斯在去得克薩斯州探望他兒子的路上被捕了。
這次逮捕發生在2014年4月23日,就在阿爾斯通與通用電氣宣布達成交易的前一天,甚至就是柏珂龍在芝加哥談判的當天!這是在明确地提醒我的前老闆,在他身上會發生什麼,因為他當時就在美國的領土上。
就在1年前,美國司法部同樣在凱斯·卡爾來華盛頓的前一天逮捕了我。
這一系列的巧合太奇怪了。
除非如我确信的那樣,這确實是事先設計好的行動。
“斯坦,這就是為什麼他們改變了主意。
在6個月的監禁後,他們不想釋放我。
他們知道阿爾斯通正在和通用電氣談判。
他們害怕我把消息洩露給記者,或是害怕我通知法國政府,不是嗎?” “可能吧。
”斯坦含糊其詞地回答道。
“既然現在這些都被公開了,阿爾斯通和通用電氣收購協議的談判也結束了,你去問他們打算什麼時候批準我的保釋申請。
他們不可能永遠關着我。
自1977年美國《反海外腐敗法》頒布以來,對沒有個人受益的案例,從來不曾判過1年以上監禁。
而我已經在這兒被關超過1年了。
” “我會問的。
”他簡單明了地回答我。
[1]忘記向美國外交部申報存在中間人。
[2]參見《附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