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重回紐黑文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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訊問進行得一點兒都不順利,甚至可以說是糟透了。

    隻需要看看檢察官卡恩和諾維克憤怒的神情,就知道我的回答并不是他們期待的那樣。

    他們中斷了談話,說要給我“一點兒時間好好思考一下”。

    我的律師斯坦借此機會向我提議把所有的名字都和盤托出,他嚴厲地斥責說: “您是怎麼了?為什麼否認了?” “我沒有否認!我隻是說明了真相,您難道沒發現嗎?是,阿爾斯通确實付給我們的中間人謝拉菲1%的傭金。

    但我從未聽他提及對印度尼西亞議員穆伊斯有過任何形式的賄賂行為。

    另外,穆伊斯在項目招标中也沒有任何實權。

    ” “但您或許懷疑他們付了點兒小錢,對不對?您知道的,是有這種可能性的。

    另外,謝拉菲都已經出庭做證了,而且他把一切都推給了阿爾斯通。

    所以請您别再繞圈子了,他們想聽什麼,就告訴他們什麼。

    否則,我提醒您,這一切都會被叫停,您會立馬回到看守所,6個月的刑期也泡湯了!” “但這就需要我說謊啊,斯坦,這太過分了。

    如果他們想要有人認罪服法,我完全做好了準備。

    是的,當阿爾斯通雇用了第二名中間人阿茲曼時,整個高層包括我本人都知道有人索賄。

    聘用阿茲曼的原因基本不用懷疑。

    然而,謝拉菲最初被雇用時,并不是為了去收什麼小錢。

    他絕對不可能收過什麼小錢。

    總之,他是這樣對我說的。

    ” “是的,但是第二個中間人阿茲曼,檢察官根本不在乎他!他們給您羅列的一系列罪名都建立在謝拉菲的證詞上!而且現在,他們并不打算改變策略。

    ” “那我該怎麼辦?” “嗯……請您聽好我要和您說的。

    ” 随後我的律師想出了出其不意的一招,他說服我變換一下措辭,使我既能避免說謊,又不至于葬送他和檢察官的談判成果——他讓我“有意無視”一些事實。

    總而言之,就是采用鴕鳥策略。

    即使郵件不能直接或間接證明我被牽涉其中,即使我對最終付給謝拉菲的一部分傭金并不知情,我還是會因為不知情、沒有了解情況而獲罪!因為,我可以“有意無視”這些事。

    對于美國司法部,這樣做的後果是一樣的。

     所以我把斯坦教給我的一套說辭爛熟于心,然後再回去重新面對檢察官們,向他們從頭到尾背誦一遍。

    除此之外我還能做什麼呢?諾維克和卡恩似乎對我的轉變感到高興。

     我後來才知道,為什麼他們對第二個中間人阿茲曼不感興趣,而對第一個中間人謝拉菲更為關注,雖然阿茲曼的貪腐行為比謝拉菲更嚴重——在合同生效後,或者說最晚2006年開始,以按月支付的形式,阿茲曼收受了總共12個月的付款,行為已經坐實(根據美國《反海外腐敗法》要被判入獄5年)——但是阿爾斯通付給謝拉菲的最後一筆錢是在2009年,因此給阿茲曼付款的行為并不能算在2012年11月我被控告時的調查時效内。

     結束了令人膽戰心驚的一天,回到懷亞特看守所之後,我打電話給克拉拉。

    她和我妹妹朱麗葉特分工共同為我提供幫助。

    朱麗葉特和她通曉兩種語言的丈夫,與我的律師們協調處理法律事宜,而我的妻子克拉拉則負責和阿爾斯通保持聯系。

    或者說,她嘗試着保持聯系。

    因為此後的情況不用懷疑,對公司來說,我已經是一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