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第二次開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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謀者’之一。
因此,本檢察官産生如下疑問:一位‘共謀者’是否有資格成為保釋條例中的擔保人?此外,我們尚不确定此案未來的發展态勢。
倘若有一天,阿爾斯通和弗雷德裡克·皮耶魯齊的利益發生分歧,那時會發生什麼?倘若皮耶魯齊先生決定認罪,那又會發生什麼?阿爾斯通會如何回應?到時由誰來擔任保釋金的擔保人?請您不要忘記,佩戴電子手铐并不能提供十足的保障,弗雷德裡克·皮耶魯齊随時可以切斷電源後逃跑。
至于阿爾斯通承諾支付酬金給那些看守,一旦公司突然決定不再付錢,那又該做何處理?兩年前,美國司法部曾批準在一名法國僑民——卡恩先生的公寓周圍部署看守,但那和今天此案的情況完全不同。
卡恩一案中,法官同意了判決主文,指控内容不可靠,指控卡恩的主要證人的證言失去了效力。
但此案與之前的情形截然相反——案情确鑿可靠。
最後,請法官大人注意,法國不會引渡其公民。
倘若将弗雷德裡克·皮耶魯齊釋放,我們将永遠不可能再找到他!此人心中十分清楚,留在美國,他将面臨重刑——終身監禁。
” 終身監禁?我轉過身去看我的律師。
斯坦把頭扭到一邊,莉茲同樣沒有勇氣正視我的目光——她甯可把頭埋在筆錄裡。
我有可能被判終身監禁。
終身監禁!我現在才45歲,而接下來的30~40年,我可能都要在牢獄中度過!我被關押在懷亞特看守所才5天就受不了了。
我甚至懷疑自己還能不能在這場噩夢裡再堅持幾個小時。
而今,我可能要困在這不見天日的地方,直至生命的最後一刻?這一切都是為什麼?就因為我作為阿爾斯通的一名中層管理人員,10年前曾批準雇用一位不知姓甚名誰的中間人,而他有可能為了幫助公司拿下合同而行賄?但是,我既沒有欺騙誰,又沒有傷害誰,更沒有接受一分錢的回扣。
我沒有得到任何好處。
更何況,這一切都是嚴格遵守阿爾斯通内部流程進行的。
終身監禁!這簡直不可思議。
絕對是敲詐。
檢察官想對我施壓,想演戲來威脅恐吓我。
這還不夠,他坐下的時候,表情和我的兩位律師截然相反,他雙眼直視我,完全不像是在開玩笑或者虛張聲勢。
但如果他說的是真的呢?那麼我是真的有可能在監獄裡終了此生嗎? 我呆若木雞,以至于在莉茲開始陳述要求釋放我的文書時,我幾乎都沒怎麼聽進去。
我隐隐約約能聽到她的聲音,就像是霧裡看花,她在努力證明指控程序存在問題。
據她說,我受到指控的事項已經失去了法律時效,超過了美國《反海外腐敗法》的5年起訴時效。
那些事是2003—2004年做的,而對我的控告則始于2012年11月。
為什麼她要糾纏這條法律依據?為什麼不直接告訴法庭真相?直接向法庭說明我受到了毫無法律依據的不公正待遇,這難道很難嗎?羅斯柴爾德承認了罪行就沒有被關進監獄,而且要求其支付的保釋金才5萬美元,這和我為了被釋放而被要求支付的保釋金簡直無法相比。
此外,諾維克檢察官把我當作他和柏珂龍較量過程中向柏珂龍施壓的手段,這種行為能被接受嗎?他毫不掩飾:我就是他手裡的“人質”!在他和阿爾斯通下的這盤棋裡,我就是他的小卒。
難道這就是正義? 馬格裡斯法官退庭商議了一會兒。
當她回到法庭時,我立刻明白,訴訟辯論結束了。
“對本法庭而言,本案非比尋常,”她開始唱高調,“本法庭通常受理的都是低收入家庭的請求,其保釋金額不超過1500美元,這往往就是他們一生的積蓄。
而在本案中,辯方請求支付的保釋金超過了100萬美元,但在我看來,這并不夠。
除了阿爾斯通支付的150萬美元和被告支付的40萬美元之外,我希望還能有一位美國公民承諾将其房産作為保釋金的一部分。
如果你們能帶着這份承諾來見我,那麼我将同意重新審查你們的保釋請求。
” 很明顯,馬格裡斯法官并不信任阿爾斯通,也不信任我。
為了讓她轉變觀念,她需要一份來自美國公民的保證。
相反,諾維克檢察官則輕而易舉地說服了她。
他大踏步地走出庭審大廳,腰闆挺得像根木樁,臉上洋溢着揚揚自得的神情。
我徹底崩潰了。
我難以抑制對這兩位律師的憤怒。
阿爾斯通提出的那筆天價保釋金就是一個錯誤的策略,這個策略對我反而不利。
我給予了他們充分的信任——除此之外我還能怎樣做呢?但是我錯了。
斯坦這樣一位經驗豐富的律師,本身又是康涅狄格州前總檢察長,怎麼會看不出我和公司之間的利益沖突會帶來的巨大風險,又怎麼會預料不到諾維克和主審法官的反應?我開始嚴重懷疑:他到底是在為誰效力?庭審結束時我還發現,斯坦的一位在巴頓·博格斯律所的同行(負責為阿爾斯通辯護)作為觀察員出席了庭審。
他窺視着我的一舉一動。
我的公司可以放心:我什麼都沒說。
然而,由此得到的信息卻很明确:我處于被監視之中,被鉗制在阿爾斯通和美國司法部之間,被一名并非由我挑選的律師控制着。
因此,本檢察官産生如下疑問:一位‘共謀者’是否有資格成為保釋條例中的擔保人?此外,我們尚不确定此案未來的發展态勢。
倘若有一天,阿爾斯通和弗雷德裡克·皮耶魯齊的利益發生分歧,那時會發生什麼?倘若皮耶魯齊先生決定認罪,那又會發生什麼?阿爾斯通會如何回應?到時由誰來擔任保釋金的擔保人?請您不要忘記,佩戴電子手铐并不能提供十足的保障,弗雷德裡克·皮耶魯齊随時可以切斷電源後逃跑。
至于阿爾斯通承諾支付酬金給那些看守,一旦公司突然決定不再付錢,那又該做何處理?兩年前,美國司法部曾批準在一名法國僑民——卡恩先生的公寓周圍部署看守,但那和今天此案的情況完全不同。
卡恩一案中,法官同意了判決主文,指控内容不可靠,指控卡恩的主要證人的證言失去了效力。
但此案與之前的情形截然相反——案情确鑿可靠。
最後,請法官大人注意,法國不會引渡其公民。
倘若将弗雷德裡克·皮耶魯齊釋放,我們将永遠不可能再找到他!此人心中十分清楚,留在美國,他将面臨重刑——終身監禁。
” 終身監禁?我轉過身去看我的律師。
斯坦把頭扭到一邊,莉茲同樣沒有勇氣正視我的目光——她甯可把頭埋在筆錄裡。
我有可能被判終身監禁。
終身監禁!我現在才45歲,而接下來的30~40年,我可能都要在牢獄中度過!我被關押在懷亞特看守所才5天就受不了了。
我甚至懷疑自己還能不能在這場噩夢裡再堅持幾個小時。
而今,我可能要困在這不見天日的地方,直至生命的最後一刻?這一切都是為什麼?就因為我作為阿爾斯通的一名中層管理人員,10年前曾批準雇用一位不知姓甚名誰的中間人,而他有可能為了幫助公司拿下合同而行賄?但是,我既沒有欺騙誰,又沒有傷害誰,更沒有接受一分錢的回扣。
我沒有得到任何好處。
更何況,這一切都是嚴格遵守阿爾斯通内部流程進行的。
終身監禁!這簡直不可思議。
絕對是敲詐。
檢察官想對我施壓,想演戲來威脅恐吓我。
這還不夠,他坐下的時候,表情和我的兩位律師截然相反,他雙眼直視我,完全不像是在開玩笑或者虛張聲勢。
但如果他說的是真的呢?那麼我是真的有可能在監獄裡終了此生嗎? 我呆若木雞,以至于在莉茲開始陳述要求釋放我的文書時,我幾乎都沒怎麼聽進去。
我隐隐約約能聽到她的聲音,就像是霧裡看花,她在努力證明指控程序存在問題。
據她說,我受到指控的事項已經失去了法律時效,超過了美國《反海外腐敗法》的5年起訴時效。
那些事是2003—2004年做的,而對我的控告則始于2012年11月。
為什麼她要糾纏這條法律依據?為什麼不直接告訴法庭真相?直接向法庭說明我受到了毫無法律依據的不公正待遇,這難道很難嗎?羅斯柴爾德承認了罪行就沒有被關進監獄,而且要求其支付的保釋金才5萬美元,這和我為了被釋放而被要求支付的保釋金簡直無法相比。
此外,諾維克檢察官把我當作他和柏珂龍較量過程中向柏珂龍施壓的手段,這種行為能被接受嗎?他毫不掩飾:我就是他手裡的“人質”!在他和阿爾斯通下的這盤棋裡,我就是他的小卒。
難道這就是正義? 馬格裡斯法官退庭商議了一會兒。
當她回到法庭時,我立刻明白,訴訟辯論結束了。
“對本法庭而言,本案非比尋常,”她開始唱高調,“本法庭通常受理的都是低收入家庭的請求,其保釋金額不超過1500美元,這往往就是他們一生的積蓄。
而在本案中,辯方請求支付的保釋金超過了100萬美元,但在我看來,這并不夠。
除了阿爾斯通支付的150萬美元和被告支付的40萬美元之外,我希望還能有一位美國公民承諾将其房産作為保釋金的一部分。
如果你們能帶着這份承諾來見我,那麼我将同意重新審查你們的保釋請求。
” 很明顯,馬格裡斯法官并不信任阿爾斯通,也不信任我。
為了讓她轉變觀念,她需要一份來自美國公民的保證。
相反,諾維克檢察官則輕而易舉地說服了她。
他大踏步地走出庭審大廳,腰闆挺得像根木樁,臉上洋溢着揚揚自得的神情。
我徹底崩潰了。
我難以抑制對這兩位律師的憤怒。
阿爾斯通提出的那筆天價保釋金就是一個錯誤的策略,這個策略對我反而不利。
我給予了他們充分的信任——除此之外我還能怎樣做呢?但是我錯了。
斯坦這樣一位經驗豐富的律師,本身又是康涅狄格州前總檢察長,怎麼會看不出我和公司之間的利益沖突會帶來的巨大風險,又怎麼會預料不到諾維克和主審法官的反應?我開始嚴重懷疑:他到底是在為誰效力?庭審結束時我還發現,斯坦的一位在巴頓·博格斯律所的同行(負責為阿爾斯通辯護)作為觀察員出席了庭審。
他窺視着我的一舉一動。
我的公司可以放心:我什麼都沒說。
然而,由此得到的信息卻很明确:我處于被監視之中,被鉗制在阿爾斯通和美國司法部之間,被一名并非由我挑選的律師控制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