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創造曆史的單身女性:美國的未婚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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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力量,海利因此也被一位反對勞工組織的保守企業主稱為“沒有婦人樣子的讨厭女人”。
[48] 到了1920年,有将近40%的黑人女性參加工作,而白人女性隻有18%。
1919年的一項研究顯示,紐約市的黑人勞動力大都年輕、未婚,至少接受過初級教育。
曆史學家寶拉·吉丁斯(PaulaGiddings)曾寫道:“(黑人女性)有史以來第一次被允許使用機器,有些人甚至還找到了做文書、速記員和簿記員的工作。
這些新的工作機會有着更好的薪資待遇,且更能發揮作用。
”然而,機會雖然增多了,但黑人女性依然隻能跟在白人同胞的身後,從事白人女性曾經從事的、如今因為有了更好的機會而放棄的工作。
她們在工廠裡幹着最熱、最髒、最危險的活。
正如吉丁斯所述,“她們的薪水也隻有低收入水平白人女性薪水的10%到60%”[49]。
與此同時,其他改革者在積極從事睦鄰運動(SettlementHouseMovement),其中有許多是婦女參政論的主張者、社會主義者和勞工組織者。
他們要創造一個富人和窮人共同的生活空間,以促進人們對階級不公、種族不公以及和平主義的了解,并更好地來解決這些問題。
芝加哥的赫爾館(HullHouse)提供從兒童看護到繼續教育的各種服務,其創始人是兩位終生未婚的社會活動家簡·亞當斯(JaneAddams)和艾倫·蓋茨·斯塔爾(EllenGatesStarr)。
這些住所旨在建立一個可持續的生活空間,能讓單身和離婚女性找到自己的群體,過上體面的生活。
此外,它們還是先進經濟政策的發源地。
在赫爾館工作的弗朗西絲·珀金斯(FrancesPerkins),33歲那年才結婚(而且上法庭要求保留父姓),她一直是家中唯一的經濟來源,後出任羅斯福政府的勞工部長。
美國的社會保障體系就是她在任的時候建立的。
弗洛倫斯·凱裡(FlorenceKelley)是婦女參政論的主張者、社會主義者、民權領袖和勞工組織者。
她反對童工和血汗工廠,号召通過最低工資法(minimunwagelaws),并向伊利諾伊州立法機構請願,為婦女兒童設立八小時工作制。
離婚後,弗洛倫斯先搬至赫爾館,然後遷入顯利街社區(HenryStreetSettlement)生活,後者由終生未婚的社會活動家莉莉安·瓦爾德(LillianWald)所建。
後來,勞工運動與睦鄰運動順理成章地和當時如火如荼的婦女投票權運動結成統一戰線。
正如克拉拉·雷穆裡奇(ClaraLemlich)所說:“制造商有投票權,老闆有投票權,工頭、檢查員都有投票權,唯獨職業女性還沒有。
” 上一代的社會活動家,包括安東尼和反私刑鬥士艾達·威爾斯,她們集結了一些向英國激進女權主義者借取鬥争策略的年輕女性,并肩作戰。
愛麗絲·保羅(AlicePaul)和露西·伯恩斯(LucyBurns)這兩名未婚女性,常被叫做“同心人”,她們在白宮外設置糾察隊,以争取投票權為名發動絕食抗議。
後來保羅還起草了《平等權利修正案》(EqualRightsAmendment),内容簡潔精煉:“全國的男性和女性均應享有平等的權利,這項法案應該在全國範圍内施行。
”從1923年開始,每屆國會會議都會讨論保羅的修正案,直至1972年獲得通過,但依然遭到各州政府的反對(自1982年起,議案重新被提上各項會議,但一直沒有獲得通過)。
人們在鬥争中所取得的最大勝利,永久地改變了這個國家的性别政治。
1919年,第19條憲法修正案在國會獲得通過,并在1920年得到各州政府的批準。
美國曆史上女性公民首次獲得了投票的權利(雖然在種族歧視嚴重的南方尚難以推行)。
經過一個世紀的努力,女性的獨立精神越來越強,她們的生活也比以往任何時候都更加獨立,她們為争取權利而發起的運動,推動了第14條、第15條、第18條和第19條憲法修正案的通過。
是她們,改變了這個國家的命運。
新女性:倒行逆施與重新定位 進入20世紀,美國的文化面貌和政治面貌都煥然一新。
全國各地的城市街道都安裝了用電照明的路燈,街道上燈火通明,女性夜間出行更加安全。
路燈讓女性可以從事更多職業,也改變了女性的消費習慣和娛樂方式。
按照凱西·佩斯(KathyPeiss)的說法,雖然屬于城市工人階級的年輕女性在經濟上尚不寬裕,但面對明亮的街道、遍地開花的影院、歌舞雜耍劇場、保齡球場和歌舞廳,女性(男性也是)逐漸意識到“家庭生活之外還有許多娛樂時間;相比她們的父母,結了婚的兄弟姐妹(尤其是當中的已婚女性),年輕女性在社交方面擁有更大的自由。
”她們“衣着豔麗,于街頭漫步,在娛樂場所玩到深夜;這些已經成為許多職業女性重要的生活方式”。
[50] 佩斯指出,一些工人階級女性渴望擁有更多的社交自由和性自由,單身的工人階級女性“也紛紛走上街頭,追求娛樂享受,在公共空間中釋放自我”。
盡管這些所謂的“野女孩”經常遭到公衆的道德譴責,但是“年輕姑娘們依然我行我素,在街頭物色男人,尋歡作樂,在大庭廣衆之下展示自己的衣着打扮和氣質風度”。
[51] 非裔美國人不斷地從南方移入北部城市,紐約市更是迎來新一輪的東歐移民潮。
黑人和外來移民混居在城市的中心,雖然偶爾會有摩擦,但是形形色色的人彙聚一處,使得原本泾渭分明的階級和種族界限變得模糊起來。
哪怕是細微的改變,也為服裝業和娛樂業帶來了自由的新風。
起源于新奧爾良市黑人社區的切分節奏,引發了人們對雷格泰姆舞(Ragtime)的狂熱追捧,這股熱潮持續了一段時間,後來又被爵士樂時代風靡的查爾斯頓舞(Charleston)和黑底舞(BlackBottom)等注重感官表達的舞蹈所取代。
紐約鮑厄裡街(Bowery)和西村(WestVillage)的職業女性為了方便在工廠做工,開始留短發,穿短裙。
她們的新形象越來越多地出現在人行道和各種公共場所。
中上階層的女性也開始效仿她們的穿着打扮。
很快,女人們卸下了19世紀風靡的、重達三十多磅的衣服,穿起了輕巧的短裙和寬松的外套。
[52] 戀愛也不再囿于住所和受到嚴密監視的社區舞廳。
1914年,《女性家庭雜志》(Ladies’HomeJournal)開始用dating一詞來表示我們現在所稱的“約會”。
情侶之間嘗試性行為的現象也更加普遍。
斯黛芬妮·庫茨(StephanieCoontz)報告稱,20世紀20年代,接受調查的女大學生中有92%承認和愛侶有過在脖子以下的親密舉動,那個時候,“中産階級年輕男性第一次發生性行為的對象,更有可能是中産階級的女性,而不是妓女”。
[53] 受了幾百年壓迫的女性,現在終于可以擡起頭來了,不過改革者并不滿足于現狀,她們繼續拿起武器,推動社會對避孕的認可。
避孕可以讓女性在享受性愛的同時,免受懷孕的困擾,讓婚内和婚外的性關系更加自由,讓人們可以嘗試交往不同的性伴侶,享受無傷大雅的性體驗,或者簡單說,就是讓女性可以少生孩子,少承擔懷孕的風險。
控制生育權的鬥争引起了包括在俄國出生的愛瑪·戈德曼(EmmaGoldman)在内的無政府主義活動家的注意。
愛瑪·戈德曼本人有過兩次婚姻,主張自由戀愛,還是同性戀權利的早期倡導者。
她強烈批判婚姻制度,認為婚姻就是宣判女人“終生依靠别人,過着寄生的生活,成為無論對自己還是對社會而言,都毫無用處的人”。
作為19世紀90年代紐約下東區的護士和助産士,戈德曼向禁止傳播避孕和堕胎信息的《康姆斯托克法》(ComstockLaws)發起挑戰,20世紀初,她從歐洲偷帶避孕隔膜和子宮帽進美國。
她還指導過一名不受世俗陳規束縛的年輕護士瑪格麗特·桑格(MargaretSanger)。
桑格是一名已婚母親,她的母親曾在二十二年裡懷孕了十八次,年紀輕輕就死于宮頸癌和肺結核。
1912年,桑格開始為有社會主義傾向的雜志《呼叫紐約》(NewYorkCall)撰寫性教育方面的文章。
次年,她轉到顯利街社區工作,并在不久後與丈夫分居。
1914年,她着手出版雜志《女反抗者》(TheWomanRebel),宣稱每一位女性都應做“自己身體的絕對主人”,要采取避孕措施,桑格稱其為“節制生育”。
1916年,桑格在布魯克林的布朗斯維爾(Brownsville)開了一間計生診所,開業十天就遭警察查抄,桑格因此被關押了三十天。
五年之後,桑格和丈夫離婚,并創立美國節制生育聯盟(TheAmericanBirthControlLeague),也就是後來的美國節制生育聯合會,1942年又更名為美國計劃生育聯合會(PlannedParenthoodFederationofAmerica)。
20世紀初,女性裸露的肌膚逐漸多起來,空間有限的衣櫥的負荷減輕,女性的性欲得到初步承認,更加方便的避孕措施得以推廣……這一切都向公衆傳達了一個信号,放棄婚姻不再等同于放棄性、放棄享樂。
20世紀初的大衆媒體把這些受過教育、有政治意識、經濟獨立、崇尚性自由的女性稱為“新女性”。
然而,并不是人人都歡迎這樣的新女性。
“在現代工業文明中,有許多不容忽視的危險行為會抵消我們的輝煌和成就,”西奧多·羅斯福(TheodoreRoosevelt)總統在1905年全國母親代表大會上發表公開演講,一開頭便這麼說,[54]其中的一個危險就是有的女性“故意放棄……享受為人母的天倫之樂”。
1890年,全國人口普查顯示出生率下降,[55]羅斯福對此倍感焦慮,他開始擔心美國會出現“種族自殺”現象,所謂“種族自殺”是說盎格魯撒克遜白色人種未能繁衍後代,從而給國家帶來危害。
羅斯福支持普選,支持婦女參與勞動,卻将生育率的下降歸咎于那些因為事業、政治或其他非家庭事務的緣故晚生育或不生育的白人女性。
“如果一個種族的女性不再大量生育,”羅斯福抨擊道,“那麼這個種族将毫無價值。
” 羅斯福在離任後繼續表達他的焦慮,并說他擔心的不是“貧困家庭有營養不良、沒有良好教養的孩子”,而是“不願意生育的優裕家庭……如果上層階級不繁衍後代,國家自然要走下坡路”。
羅斯福的偏見源于他所處時代盛行的種族歧視觀點,以及對西海岸日本和中國移民的敵視(當時日本和中國移民的生育率确實相對較高,并似乎對本國的白色人種造成了影響),但羅斯福也表達了對女性行使新型公共自主權的批判。
他繼續說:“不管獨身的動機是宗教、慈善、政治或是事業,坦白講,獨身主義生活不能算是有用的生活。
” 羅斯福的擔憂與種族政治背道而馳——其在五十年之後又得到了莫伊尼漢(Moynihan)的響應,更是與近年喬納森·拉斯特和羅斯·多賽特等人權鬥争者的觀點不謀而合。
這些憂慮呈現出不同的疊代形式,但都由時代和當時盛行的種族觀念所形塑,彼此間有着緊密的聯系:都是針對女性對妻子和母親角色的抗拒,都認為這不是個簡單的問題,而是會危及國家和種族發展的大問題。
“種族!種族!國王在喊,總統在喊,資本家在喊,牧師也在喊,”愛瑪·戈德曼(EmmaGoldman)在1911年這樣寫道,“種族必須要延續下去,哪怕是将女性淪為生育的機器……女人的性覺醒贻害無窮,婚姻制度是我們唯一可以用來阻止她們覺醒的安全閥。
” 19世紀末,錢伯斯–席勒撰文稱,“單身女性是一個充滿政治意味的話題,從中可以清楚地看出單身與獨立之間的聯系”。
這一認識,她接着寫道,“激起了政治和文化上的強烈反沖,又使女性在上個世紀20年代再次回歸婚姻和家庭”。
婚姻地位的下降 1924年,《耶魯評論》(YaleReview)發表了已故社會學家威廉·薩姆納(WilliamSumner)的一篇文章,文章認為,工業時代為女性帶來新的機遇,“婚姻不再是她們關心的頭等大事,不再在她們的人生計劃中占據最重要的位置。
在整個人類曆史中,這是對婚姻制度最偉大的革命……對廣大女性來說,尋找丈夫不再是人生的全部,這種好處是顯而易見的”[56]。
先不說這些或獨立或以同事身份、社會活動家身份相互扶持的未婚女性對政治、行業和人口所造成的影響,單單結婚不再是女性唯一的選擇這一點,就對社會文化産生了更大的“後坐效應”。
這些反響有時候十分明顯,甚至有些滑稽:婦女選舉權活動家們經常發動政治“大遊行”,她們身披肩帶,肩帶寫有“女人要選票”的字樣。
1921年,也就是第19條憲法修正案獲得批準的第二年,卻一反常态,出現了第一次選美巡遊——未婚女性群體内部一改互相合作的姿态,表現出堅決不帶政治意味的競争。
[57] 心理學的發展又給部分人群提供了有力證據,證明女性的不婚是病理原因。
西格蒙德·弗洛伊德(SigmundFreud)的擁趸之一,奧地利内科醫生和心理學家威廉·斯戴克(WilhelmSteke)在1926年出版的《女性情感生活中的性冷淡》(FrigidityinWomaninRelationtoHerLoveLife)一書中指出,“對婚姻的恐懼、對生育的反感尤其折磨着我們的‘高層’社會圈。
越來越多‘上流階層’的女性保持單身……她們‘獲得了自由’,自力更生,自給自足,在經濟方面也越來越獨立于男性。
” 單身率在世紀之交的時候達到高峰,之後開始下降,同時結婚年齡也出現下降趨勢。
雖然生育率在經濟大蕭條時期驟降,但在20世紀30年代,人們還是大範圍地抵制爵士樂時代倡導的性自由,以及進步時代獨立的女改革家所從事的政治運動。
在發起抵制的人群中,有些也是身居職場或政壇高層的女性,她們認為家庭非常有存在的必要。
自由派記者,勞拉·英格斯·懷德(LauraIngallsWilder)之女蘿絲·懷德·萊恩(Ro
[48] 到了1920年,有将近40%的黑人女性參加工作,而白人女性隻有18%。
1919年的一項研究顯示,紐約市的黑人勞動力大都年輕、未婚,至少接受過初級教育。
曆史學家寶拉·吉丁斯(PaulaGiddings)曾寫道:“(黑人女性)有史以來第一次被允許使用機器,有些人甚至還找到了做文書、速記員和簿記員的工作。
這些新的工作機會有着更好的薪資待遇,且更能發揮作用。
”然而,機會雖然增多了,但黑人女性依然隻能跟在白人同胞的身後,從事白人女性曾經從事的、如今因為有了更好的機會而放棄的工作。
她們在工廠裡幹着最熱、最髒、最危險的活。
正如吉丁斯所述,“她們的薪水也隻有低收入水平白人女性薪水的10%到60%”[49]。
與此同時,其他改革者在積極從事睦鄰運動(SettlementHouseMovement),其中有許多是婦女參政論的主張者、社會主義者和勞工組織者。
他們要創造一個富人和窮人共同的生活空間,以促進人們對階級不公、種族不公以及和平主義的了解,并更好地來解決這些問題。
芝加哥的赫爾館(HullHouse)提供從兒童看護到繼續教育的各種服務,其創始人是兩位終生未婚的社會活動家簡·亞當斯(JaneAddams)和艾倫·蓋茨·斯塔爾(EllenGatesStarr)。
這些住所旨在建立一個可持續的生活空間,能讓單身和離婚女性找到自己的群體,過上體面的生活。
此外,它們還是先進經濟政策的發源地。
在赫爾館工作的弗朗西絲·珀金斯(FrancesPerkins),33歲那年才結婚(而且上法庭要求保留父姓),她一直是家中唯一的經濟來源,後出任羅斯福政府的勞工部長。
美國的社會保障體系就是她在任的時候建立的。
弗洛倫斯·凱裡(FlorenceKelley)是婦女參政論的主張者、社會主義者、民權領袖和勞工組織者。
她反對童工和血汗工廠,号召通過最低工資法(minimunwagelaws),并向伊利諾伊州立法機構請願,為婦女兒童設立八小時工作制。
離婚後,弗洛倫斯先搬至赫爾館,然後遷入顯利街社區(HenryStreetSettlement)生活,後者由終生未婚的社會活動家莉莉安·瓦爾德(LillianWald)所建。
後來,勞工運動與睦鄰運動順理成章地和當時如火如荼的婦女投票權運動結成統一戰線。
正如克拉拉·雷穆裡奇(ClaraLemlich)所說:“制造商有投票權,老闆有投票權,工頭、檢查員都有投票權,唯獨職業女性還沒有。
” 上一代的社會活動家,包括安東尼和反私刑鬥士艾達·威爾斯,她們集結了一些向英國激進女權主義者借取鬥争策略的年輕女性,并肩作戰。
愛麗絲·保羅(AlicePaul)和露西·伯恩斯(LucyBurns)這兩名未婚女性,常被叫做“同心人”,她們在白宮外設置糾察隊,以争取投票權為名發動絕食抗議。
後來保羅還起草了《平等權利修正案》(EqualRightsAmendment),内容簡潔精煉:“全國的男性和女性均應享有平等的權利,這項法案應該在全國範圍内施行。
”從1923年開始,每屆國會會議都會讨論保羅的修正案,直至1972年獲得通過,但依然遭到各州政府的反對(自1982年起,議案重新被提上各項會議,但一直沒有獲得通過)。
人們在鬥争中所取得的最大勝利,永久地改變了這個國家的性别政治。
1919年,第19條憲法修正案在國會獲得通過,并在1920年得到各州政府的批準。
美國曆史上女性公民首次獲得了投票的權利(雖然在種族歧視嚴重的南方尚難以推行)。
經過一個世紀的努力,女性的獨立精神越來越強,她們的生活也比以往任何時候都更加獨立,她們為争取權利而發起的運動,推動了第14條、第15條、第18條和第19條憲法修正案的通過。
是她們,改變了這個國家的命運。
新女性:倒行逆施與重新定位 進入20世紀,美國的文化面貌和政治面貌都煥然一新。
全國各地的城市街道都安裝了用電照明的路燈,街道上燈火通明,女性夜間出行更加安全。
路燈讓女性可以從事更多職業,也改變了女性的消費習慣和娛樂方式。
按照凱西·佩斯(KathyPeiss)的說法,雖然屬于城市工人階級的年輕女性在經濟上尚不寬裕,但面對明亮的街道、遍地開花的影院、歌舞雜耍劇場、保齡球場和歌舞廳,女性(男性也是)逐漸意識到“家庭生活之外還有許多娛樂時間;相比她們的父母,結了婚的兄弟姐妹(尤其是當中的已婚女性),年輕女性在社交方面擁有更大的自由。
”她們“衣着豔麗,于街頭漫步,在娛樂場所玩到深夜;這些已經成為許多職業女性重要的生活方式”。
[50] 佩斯指出,一些工人階級女性渴望擁有更多的社交自由和性自由,單身的工人階級女性“也紛紛走上街頭,追求娛樂享受,在公共空間中釋放自我”。
盡管這些所謂的“野女孩”經常遭到公衆的道德譴責,但是“年輕姑娘們依然我行我素,在街頭物色男人,尋歡作樂,在大庭廣衆之下展示自己的衣着打扮和氣質風度”。
[51] 非裔美國人不斷地從南方移入北部城市,紐約市更是迎來新一輪的東歐移民潮。
黑人和外來移民混居在城市的中心,雖然偶爾會有摩擦,但是形形色色的人彙聚一處,使得原本泾渭分明的階級和種族界限變得模糊起來。
哪怕是細微的改變,也為服裝業和娛樂業帶來了自由的新風。
起源于新奧爾良市黑人社區的切分節奏,引發了人們對雷格泰姆舞(Ragtime)的狂熱追捧,這股熱潮持續了一段時間,後來又被爵士樂時代風靡的查爾斯頓舞(Charleston)和黑底舞(BlackBottom)等注重感官表達的舞蹈所取代。
紐約鮑厄裡街(Bowery)和西村(WestVillage)的職業女性為了方便在工廠做工,開始留短發,穿短裙。
她們的新形象越來越多地出現在人行道和各種公共場所。
中上階層的女性也開始效仿她們的穿着打扮。
很快,女人們卸下了19世紀風靡的、重達三十多磅的衣服,穿起了輕巧的短裙和寬松的外套。
[52] 戀愛也不再囿于住所和受到嚴密監視的社區舞廳。
1914年,《女性家庭雜志》(Ladies’HomeJournal)開始用dating一詞來表示我們現在所稱的“約會”。
情侶之間嘗試性行為的現象也更加普遍。
斯黛芬妮·庫茨(StephanieCoontz)報告稱,20世紀20年代,接受調查的女大學生中有92%承認和愛侶有過在脖子以下的親密舉動,那個時候,“中産階級年輕男性第一次發生性行為的對象,更有可能是中産階級的女性,而不是妓女”。
[53] 受了幾百年壓迫的女性,現在終于可以擡起頭來了,不過改革者并不滿足于現狀,她們繼續拿起武器,推動社會對避孕的認可。
避孕可以讓女性在享受性愛的同時,免受懷孕的困擾,讓婚内和婚外的性關系更加自由,讓人們可以嘗試交往不同的性伴侶,享受無傷大雅的性體驗,或者簡單說,就是讓女性可以少生孩子,少承擔懷孕的風險。
控制生育權的鬥争引起了包括在俄國出生的愛瑪·戈德曼(EmmaGoldman)在内的無政府主義活動家的注意。
愛瑪·戈德曼本人有過兩次婚姻,主張自由戀愛,還是同性戀權利的早期倡導者。
她強烈批判婚姻制度,認為婚姻就是宣判女人“終生依靠别人,過着寄生的生活,成為無論對自己還是對社會而言,都毫無用處的人”。
作為19世紀90年代紐約下東區的護士和助産士,戈德曼向禁止傳播避孕和堕胎信息的《康姆斯托克法》(ComstockLaws)發起挑戰,20世紀初,她從歐洲偷帶避孕隔膜和子宮帽進美國。
她還指導過一名不受世俗陳規束縛的年輕護士瑪格麗特·桑格(MargaretSanger)。
桑格是一名已婚母親,她的母親曾在二十二年裡懷孕了十八次,年紀輕輕就死于宮頸癌和肺結核。
1912年,桑格開始為有社會主義傾向的雜志《呼叫紐約》(NewYorkCall)撰寫性教育方面的文章。
次年,她轉到顯利街社區工作,并在不久後與丈夫分居。
1914年,她着手出版雜志《女反抗者》(TheWomanRebel),宣稱每一位女性都應做“自己身體的絕對主人”,要采取避孕措施,桑格稱其為“節制生育”。
1916年,桑格在布魯克林的布朗斯維爾(Brownsville)開了一間計生診所,開業十天就遭警察查抄,桑格因此被關押了三十天。
五年之後,桑格和丈夫離婚,并創立美國節制生育聯盟(TheAmericanBirthControlLeague),也就是後來的美國節制生育聯合會,1942年又更名為美國計劃生育聯合會(PlannedParenthoodFederationofAmerica)。
20世紀初,女性裸露的肌膚逐漸多起來,空間有限的衣櫥的負荷減輕,女性的性欲得到初步承認,更加方便的避孕措施得以推廣……這一切都向公衆傳達了一個信号,放棄婚姻不再等同于放棄性、放棄享樂。
20世紀初的大衆媒體把這些受過教育、有政治意識、經濟獨立、崇尚性自由的女性稱為“新女性”。
然而,并不是人人都歡迎這樣的新女性。
“在現代工業文明中,有許多不容忽視的危險行為會抵消我們的輝煌和成就,”西奧多·羅斯福(TheodoreRoosevelt)總統在1905年全國母親代表大會上發表公開演講,一開頭便這麼說,[54]其中的一個危險就是有的女性“故意放棄……享受為人母的天倫之樂”。
1890年,全國人口普查顯示出生率下降,[55]羅斯福對此倍感焦慮,他開始擔心美國會出現“種族自殺”現象,所謂“種族自殺”是說盎格魯撒克遜白色人種未能繁衍後代,從而給國家帶來危害。
羅斯福支持普選,支持婦女參與勞動,卻将生育率的下降歸咎于那些因為事業、政治或其他非家庭事務的緣故晚生育或不生育的白人女性。
“如果一個種族的女性不再大量生育,”羅斯福抨擊道,“那麼這個種族将毫無價值。
” 羅斯福在離任後繼續表達他的焦慮,并說他擔心的不是“貧困家庭有營養不良、沒有良好教養的孩子”,而是“不願意生育的優裕家庭……如果上層階級不繁衍後代,國家自然要走下坡路”。
羅斯福的偏見源于他所處時代盛行的種族歧視觀點,以及對西海岸日本和中國移民的敵視(當時日本和中國移民的生育率确實相對較高,并似乎對本國的白色人種造成了影響),但羅斯福也表達了對女性行使新型公共自主權的批判。
他繼續說:“不管獨身的動機是宗教、慈善、政治或是事業,坦白講,獨身主義生活不能算是有用的生活。
” 羅斯福的擔憂與種族政治背道而馳——其在五十年之後又得到了莫伊尼漢(Moynihan)的響應,更是與近年喬納森·拉斯特和羅斯·多賽特等人權鬥争者的觀點不謀而合。
這些憂慮呈現出不同的疊代形式,但都由時代和當時盛行的種族觀念所形塑,彼此間有着緊密的聯系:都是針對女性對妻子和母親角色的抗拒,都認為這不是個簡單的問題,而是會危及國家和種族發展的大問題。
“種族!種族!國王在喊,總統在喊,資本家在喊,牧師也在喊,”愛瑪·戈德曼(EmmaGoldman)在1911年這樣寫道,“種族必須要延續下去,哪怕是将女性淪為生育的機器……女人的性覺醒贻害無窮,婚姻制度是我們唯一可以用來阻止她們覺醒的安全閥。
” 19世紀末,錢伯斯–席勒撰文稱,“單身女性是一個充滿政治意味的話題,從中可以清楚地看出單身與獨立之間的聯系”。
這一認識,她接着寫道,“激起了政治和文化上的強烈反沖,又使女性在上個世紀20年代再次回歸婚姻和家庭”。
婚姻地位的下降 1924年,《耶魯評論》(YaleReview)發表了已故社會學家威廉·薩姆納(WilliamSumner)的一篇文章,文章認為,工業時代為女性帶來新的機遇,“婚姻不再是她們關心的頭等大事,不再在她們的人生計劃中占據最重要的位置。
在整個人類曆史中,這是對婚姻制度最偉大的革命……對廣大女性來說,尋找丈夫不再是人生的全部,這種好處是顯而易見的”[56]。
先不說這些或獨立或以同事身份、社會活動家身份相互扶持的未婚女性對政治、行業和人口所造成的影響,單單結婚不再是女性唯一的選擇這一點,就對社會文化産生了更大的“後坐效應”。
這些反響有時候十分明顯,甚至有些滑稽:婦女選舉權活動家們經常發動政治“大遊行”,她們身披肩帶,肩帶寫有“女人要選票”的字樣。
1921年,也就是第19條憲法修正案獲得批準的第二年,卻一反常态,出現了第一次選美巡遊——未婚女性群體内部一改互相合作的姿态,表現出堅決不帶政治意味的競争。
[57] 心理學的發展又給部分人群提供了有力證據,證明女性的不婚是病理原因。
西格蒙德·弗洛伊德(SigmundFreud)的擁趸之一,奧地利内科醫生和心理學家威廉·斯戴克(WilhelmSteke)在1926年出版的《女性情感生活中的性冷淡》(FrigidityinWomaninRelationtoHerLoveLife)一書中指出,“對婚姻的恐懼、對生育的反感尤其折磨着我們的‘高層’社會圈。
越來越多‘上流階層’的女性保持單身……她們‘獲得了自由’,自力更生,自給自足,在經濟方面也越來越獨立于男性。
” 單身率在世紀之交的時候達到高峰,之後開始下降,同時結婚年齡也出現下降趨勢。
雖然生育率在經濟大蕭條時期驟降,但在20世紀30年代,人們還是大範圍地抵制爵士樂時代倡導的性自由,以及進步時代獨立的女改革家所從事的政治運動。
在發起抵制的人群中,有些也是身居職場或政壇高層的女性,她們認為家庭非常有存在的必要。
自由派記者,勞拉·英格斯·懷德(LauraIngallsWilder)之女蘿絲·懷德·萊恩(R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