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謀求均衡(1101—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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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帥,令依聖旨。
及登辇,一行儀仗,無複阻滞。
比未及巳時,已至端門。
左相乃大禮使,傳宣乃以屬布,衆皆怪之。
少選,登樓肆赦。
[42] 徽宗從首次主持郊祭到最後一次行禮,從來沒有報怨過皇帝必須履行的禮儀職責。
他也從未被批評對待禮儀過于輕慢,或是敷衍了事,更沒有拒絕過這方面的義務。
從徽宗頒布的許多行使禮儀的诏書可以推斷出,他精于運用國家祭禮的語言,也很樂于這樣做。
在徽宗履行這些禮儀職責時,宗教信仰可能是其中一個因素,但這并不意味着他沒考慮過政治因素。
重大的典禮都是徽宗與大臣一同完成的,而這有助于潛在地加深他們的感情。
财政事務 在徽宗的時代,人們知道自己生活的社會比以往任何時候都要富裕——有更多的貨币流通,更豐富的實物供應,更多人能負擔教育,等等。
然而,政府依舊經常資金短缺。
[43]多數奏疏似乎都是政府收入不足及其帶來的局限,而不是關乎通常被視為整體經濟各個要素的那些方面,如貿易增長、農業和交通等。
在徽宗即位的前三年裡,不得不批準因前代皇帝而産生的一些巨額開支,包括:為前任皇帝修建陵墓,為邊疆軍隊提供資金,以及舉行三年一次的郊祀。
根據傳統,這些重大的典禮還要大量賞賜士兵與官員,總費用超過一千萬貫銅錢(當時的歲入總額至少超過一億貫)。
[44]徽宗自己也發起了一些新的建築工程,其中最著名的是耗資巨大的景靈西宮。
此外,即使是按慣例給前任皇帝的嫔妃加封,也要花費一大筆錢,因為她們的月錢動辄幾千貫。
[45] 那麼,徽宗是否了解這些财政事務呢?在即位的前幾個月,徽宗要做出很多涉及巨額開銷的決定,但大臣們向他禀告時隻提到了禮儀或先例,而沒有預算方面的問題。
就這樣,前任皇帝的嫔妃統統得到了加封,她們的補貼也會相應增加,而哲宗朝在兩府效力的老臣每人也被賞賜二百至四百兩黃金,沒有人建議花費較少的替代方案。
即使是修建哲宗陵墓的費用,似乎也沒有人直接提到過。
大臣們遲遲不與徽宗讨論政府收支的細節,也許部分原因在于當時的賬目太複雜了。
首先,記賬不是采用一個統一單位,而是同時用了多種計量單位:銅錢的單位是貫(字面意義是指通過中間的孔串起來的一千枚銅錢),白銀單位為兩,糧食單位是擔,絲綢以匹計,還有各州及外國上貢的各種物品。
盡管在銅錢、銀兩、糧食和絲綢等主要物品的計量單位之間有一個粗略的兌換率,但不同物品間的價格波動時有發生。
而且,稅賦征收和花費支用都是以各種物品形式,必須有适當的運輸和儲存方式。
就連二府大臣也發現,很難彙總政府共收入了多少錢,而這些收入又從何處而來。
他們無法把全國預算列在一張紙上呈給徽宗看,也無法用一張紙将全國所有資産彙總出來。
當然,徽宗也逐漸理解了分配給政府的收入與分配給皇家藏庫(當時被稱為内藏庫)收入之間的不同。
屬于政府的稅收與開支由普通的政府官員處理。
戶部掌管這些事務,相關的大臣通過上疏讨論這些問題,并對如何使用這些收入提出建議。
但政府官員不會知道皇家藏庫的賬目,因為這些賬目被視為皇帝的私人财産。
隻有少數幾個宦官掌管皇家藏庫,監控着裡面的存款和支出,而這些都屬于機密。
由于皇家藏庫的收支平衡通常會好于政府藏庫,因此,皇帝每年都要向政府賬目上轉入一些錢,還經常批準一些貸款,這已成為一種慣例。
土地稅入中有三分之二留在地方,作為各縣、州和路的開銷。
如果郝若貝(RobertHartwell)的計算和預測準确合理的話,那麼,在1093年,另外三分之一上繳至京師的土地稅大約占中央政府與皇家藏庫總收入的30%,其餘70%則來自國家貿易機構和專賣、雇傭服役的各項費用、向城市商人征收的銷售稅、鑄币利潤,以及其他各種來源。
在支出方面,軍隊中至少五十萬士兵的薪水是最大的一部分,超過總支出的30%。
相比之下,宮廷的花銷還不到總支出的5%。
[46] 皇帝與中央政府的收入被儲存在一百多個倉庫和藏庫内,有些建在皇宮内,但大多數都分散在開封及其郊區。
從宋朝伊始,左藏庫就一直是政府儲存錢币和貴重金屬的主要倉庫。
它位于皇宮的正南,在相國寺和禦街之間。
965年,宋朝開國皇帝宋太祖設立了封樁庫,作為内藏庫之一,目的就是儲存各種資源以備戰時使用。
而對于其他比較普通的皇家花費,則從内藏庫和宋朝第二位皇帝太宗設立的景福殿庫支出。
這兩座庫都建在皇宮内。
1040年,神宗将幾個儲存國内外進貢物品的倉庫合并起來,建立了神禦庫,這是另外一座專門儲存皇家财物的倉庫。
[47]神宗還建立了一座新庫,稱為元豐庫,位于新城牆東邊、臨近虹橋的地方。
元豐庫建于1080年,最開始時收存國家酒類專賣和運營渡船的利潤,目的是儲存物資以後收回燕雲十六州——這個地區在唐朝時曾是中原王朝的土地,但自10世紀中期以來一直被遼國占領。
後來,元豐庫也開始接受從國家專營的其他貿易中獲得的資金,隻有在宰相與皇帝都批準的情況下才可以支出。
因此,它被視為宰相的藏庫。
在皇宮外,沿着汴河還有幾座倉庫,存放各州作為稅賦收上來的米谷。
例如,在東水門附近有廣濟倉,存放河南收上來的糧食;從東水門至南城牆一側陳州門之間,共有五座谷倉,儲存從江淮一帶收來的糧食。
[48]大部分稅糧繳納到政府倉庫,但也有幾個州的稅被分配給内藏庫。
内藏庫收存的物資包括:各州上貢給皇帝的物品,一來作為标準化的禮物進貢,二來皇宮中也确實需要這些東西;外國進貢的物資;政府專營鹽、酒、茶的利潤;海上貿易關稅;皇家鑄币廠制造的錢币;政府金礦、銀礦的收入;其他稅務收入的規定比例;以及政府賬目中的盈餘。
[49] 在1069年實施新政之前,大約10%—15%的全國收入都處于皇帝的控制下。
[50]一項支出是由政府還是内藏庫支付,似乎經常是臨時決定的。
因此,盡管内藏庫要支付建設工程、皇宮維修的費用,并為皇室成員的出生、嫁娶或死亡承擔必要的禮物開支,但政府也要為很多在皇宮工作的人支付薪酬,包括護衛、廚子,以及在皇宮内倉庫和作坊中工作的人員,甚至還要支付親王和公主的月錢,宮女出宮時也要付給她們一筆錢。
政府财政還要為皇室宗親的住房和補貼付費。
但另一方面,盡管政府承擔士兵的軍饷,但在戰争時期,内藏庫也往往要做出大量貢獻,尤其是在凱旋後對将士們的賞賜。
發生饑荒、洪水或自然災害時,内藏庫也是救災資金的主要來源。
對于皇帝駕崩後的巨大開銷,包括修建陵墓和賞賜參與葬禮人員的禮物,則要進行分攤;政府承擔大部分的安葬費用,而内藏庫負責大部分的禮儀費用。
此外,内藏庫的盈餘也為皇帝提供了一些自由空間,即使大臣們反對,皇帝也可以推進一些項目。
根據郝若貝的分析,正是由于内藏庫在1069年前已積累了足夠的盈餘,才使神宗能夠以此為新政提供資金。
[51] 在徽宗登上皇位幾個月後,大臣們開始向他提起預算的事,尤其是在西北地區防守青唐所需的物資。
1100年四月,在一次上朝時,徽宗批準了陝西駐軍請求的相當于一百萬貫的物資。
在五月份的一次上朝,呂惠卿在奏疏中提到了鎮守邊境的士兵缺乏足夠的糧食。
次月,朝廷聽說山西一個州隻剩不到十天的軍隊供給,随即要轉運使上報其他地方的供給情況。
當月,徽宗得知,河北的稅收不足以支付邊界十七個州的開銷,因此,政府每年不得不向它們提供相當于兩百萬貫的物資。
六月,曾布在一次上朝時與徽宗讨論新政采取的财政措施。
曾布告訴徽宗,茶馬司每年帶來兩百萬收入(單位可能是貫),可以用來購買兩萬匹馬。
徽宗回應說,免役法帶來的收入也是預算的一個重要部分。
八月,徽宗同意從内藏庫轉出兩百萬貫,為陝西的軍隊提供補給。
[52] 到了1100年十月,徽宗不斷接到财政方面的奏疏。
當時在戶部的虞策稱,政府目前的收入要比幾十年前少得多,必須厲行節儉。
次年正月,範純粹上疏,認為必須為财政職務挑選更優秀的人才,還指出西北三路賣官鬻爵增加收入,存在着問題。
他說:“富民猾商,損錢千萬,則可任三子。
”幾個月後,他又因為河北修建防禦工事造成的壓力上疏,因為糧食價格上漲,士兵的軍饷都不夠吃飽飯。
[53]1101年三月,陳次升也呈遞了一份奏疏,提出了多條道德建議,其中包括提升自身修養,用仁愛惠及百姓。
在“崇儉”的标題下,他舉出了一些曆史上的例子,說明那些摒棄奢華生活的統治者因此繁榮昌盛,而沉迷于此的統治者則将失去一切。
他稱,喜歡奢侈和新奇之物在當時尤其有害。
徽宗應當視道德為華,以仁義為麗,珍玩奇貨會導緻國家滅亡,而珠玉錦鏽則可能使人迷失心志。
[54] 在徽宗登基第二年的年中,安焘上疏稱,神宗統治時,皇帝和政府的藏庫都是滿的,但現在卻全空了,原因就是要為邊境提供軍費。
他向徽宗建議,應當遣散冗員,鼓勵所有人節儉,并嚴格遵守預算來削減開支。
[55]次月,陳瓘也在一份題為《國用須知》的長篇奏疏中稱,政府的府庫已經空虛。
奏疏中提到,從1100年九月至1101年三月,連下五道诏書,令各路将酒類專賣和常平倉中獲利的一半進獻給京師。
在陳瓘看來,這就是一個取之于民卻不用之于民的例子。
[56]陳瓘認為,各州各縣積累的财富應該留在當地,以備不時之需。
神宗在1084年從常平倉與其他機構中取出兩百萬貫用于邊防,陳瓘說這是一個僅持續了三年的權宜之計。
用各地三十年的積累去幫助一個地方,這怎麼能公平呢?陳瓘感覺全國的财富都挪用到邊防開支上了。
他還想說明,神宗決不會這樣做。
“今則邊方用度百倍于昔,轉運司匮乏迫窘異于平時。
”在不到一年的時間,通過上述五份诏書,各州各縣的積累都被沒收了,但财政短缺的問題仍未得到解決。
[57]陳瓘承認,他不太了解政府财務的很多細節,因此提不出解決方案。
但他暗示,有魄力的統治者能夠解決這些問題,也不會過于壓榨國内比較富裕的地區。
除了前述奏疏,陳瓘還同時呈遞了另外一份當面對奏疏,反對《實錄》的編撰方式,并第三次彈劾曾布。
後來,徽宗見到曾布說道,陳瓘并沒有因為曾布的舉薦而感激他。
作為回應,曾布反駁對他耗盡三十年積蓄的指責:“神宗理财,雖累歲甲兵,而所至府庫充積。
元祐中非理耗散,又有出無入,故倉庫為之一空。
乃以臣壞三十年根本之計,恐未公也。
”[58]換句話說,曾布并沒有否認國庫空虛,隻是針對責任在誰進行了反駁。
徽宗和他的大臣們是否成功學到了如何在一起合作呢?在徽宗登基後的第二年和第三年,有一群經驗豐富、個人年齡都足以做徽宗父親或祖父的大臣繼續輔佐他進行複雜的國家治理。
這是雙向學習的過程:一方面,徽宗更明白事情應該怎麼去做;另一方面,大臣們也逐漸找到了引起徽宗注意或激起其興趣的方法。
他們希望對皇帝産生有益的影響,但同時也不得不考慮他的個性和偏好。
由于幾百名官員都可以向徽宗呈遞奏疏,他們無法控制皇帝收到的所有信息,而且徽宗也許會對他們議程表上無關緊要的事情産生強烈興趣,例如,徽宗親自過問如何安排擺放祖先神像的殿堂。
在景靈宮擴建工程竣工之時,大臣們可能已經逐漸意識到,徽宗對規劃建築工程和新建築建成有極濃的興緻。
在這兩年中,徽宗必須批閱大量的官員奏疏,也必須習慣于為政府的所有過失承擔責任,包括異常天氣和日食現象。
他被告知,在閱讀奏疏時要考慮到其中的誇大之辭,但要分辨出上疏官員什麼時候隻是略微誇張,什麼時候又在無限誇大,仍然不是件容易的事。
例如,所有藏庫真的都空了嗎,還是比之前少了一些而已,抑或隻是比人們所希望的少一些?正如徽宗自己意識到的那樣,皇帝的職責中包含了很多令人厭煩的事情。
1102年,徽宗逐步趕走了他在1100年召回京城的大部分保守派。
五月,他罷免了韓忠彥。
幾個星期後(六月),兩面不讨好的曾布也被罷免。
同時,一些改革派被提拔到兩府任職,包括六月任命趙挺之,七月任命蔡京,八月是張商英,還有十月的蔡卞。
[59] 一些學者認為,向太後的去世是徽宗逐漸将保守派趕出宮
及登辇,一行儀仗,無複阻滞。
比未及巳時,已至端門。
左相乃大禮使,傳宣乃以屬布,衆皆怪之。
少選,登樓肆赦。
[42] 徽宗從首次主持郊祭到最後一次行禮,從來沒有報怨過皇帝必須履行的禮儀職責。
他也從未被批評對待禮儀過于輕慢,或是敷衍了事,更沒有拒絕過這方面的義務。
從徽宗頒布的許多行使禮儀的诏書可以推斷出,他精于運用國家祭禮的語言,也很樂于這樣做。
在徽宗履行這些禮儀職責時,宗教信仰可能是其中一個因素,但這并不意味着他沒考慮過政治因素。
重大的典禮都是徽宗與大臣一同完成的,而這有助于潛在地加深他們的感情。
财政事務 在徽宗的時代,人們知道自己生活的社會比以往任何時候都要富裕——有更多的貨币流通,更豐富的實物供應,更多人能負擔教育,等等。
然而,政府依舊經常資金短缺。
[43]多數奏疏似乎都是政府收入不足及其帶來的局限,而不是關乎通常被視為整體經濟各個要素的那些方面,如貿易增長、農業和交通等。
在徽宗即位的前三年裡,不得不批準因前代皇帝而産生的一些巨額開支,包括:為前任皇帝修建陵墓,為邊疆軍隊提供資金,以及舉行三年一次的郊祀。
根據傳統,這些重大的典禮還要大量賞賜士兵與官員,總費用超過一千萬貫銅錢(當時的歲入總額至少超過一億貫)。
[44]徽宗自己也發起了一些新的建築工程,其中最著名的是耗資巨大的景靈西宮。
此外,即使是按慣例給前任皇帝的嫔妃加封,也要花費一大筆錢,因為她們的月錢動辄幾千貫。
[45] 那麼,徽宗是否了解這些财政事務呢?在即位的前幾個月,徽宗要做出很多涉及巨額開銷的決定,但大臣們向他禀告時隻提到了禮儀或先例,而沒有預算方面的問題。
就這樣,前任皇帝的嫔妃統統得到了加封,她們的補貼也會相應增加,而哲宗朝在兩府效力的老臣每人也被賞賜二百至四百兩黃金,沒有人建議花費較少的替代方案。
即使是修建哲宗陵墓的費用,似乎也沒有人直接提到過。
大臣們遲遲不與徽宗讨論政府收支的細節,也許部分原因在于當時的賬目太複雜了。
首先,記賬不是采用一個統一單位,而是同時用了多種計量單位:銅錢的單位是貫(字面意義是指通過中間的孔串起來的一千枚銅錢),白銀單位為兩,糧食單位是擔,絲綢以匹計,還有各州及外國上貢的各種物品。
盡管在銅錢、銀兩、糧食和絲綢等主要物品的計量單位之間有一個粗略的兌換率,但不同物品間的價格波動時有發生。
而且,稅賦征收和花費支用都是以各種物品形式,必須有适當的運輸和儲存方式。
就連二府大臣也發現,很難彙總政府共收入了多少錢,而這些收入又從何處而來。
他們無法把全國預算列在一張紙上呈給徽宗看,也無法用一張紙将全國所有資産彙總出來。
當然,徽宗也逐漸理解了分配給政府的收入與分配給皇家藏庫(當時被稱為内藏庫)收入之間的不同。
屬于政府的稅收與開支由普通的政府官員處理。
戶部掌管這些事務,相關的大臣通過上疏讨論這些問題,并對如何使用這些收入提出建議。
但政府官員不會知道皇家藏庫的賬目,因為這些賬目被視為皇帝的私人财産。
隻有少數幾個宦官掌管皇家藏庫,監控着裡面的存款和支出,而這些都屬于機密。
由于皇家藏庫的收支平衡通常會好于政府藏庫,因此,皇帝每年都要向政府賬目上轉入一些錢,還經常批準一些貸款,這已成為一種慣例。
土地稅入中有三分之二留在地方,作為各縣、州和路的開銷。
如果郝若貝(RobertHartwell)的計算和預測準确合理的話,那麼,在1093年,另外三分之一上繳至京師的土地稅大約占中央政府與皇家藏庫總收入的30%,其餘70%則來自國家貿易機構和專賣、雇傭服役的各項費用、向城市商人征收的銷售稅、鑄币利潤,以及其他各種來源。
在支出方面,軍隊中至少五十萬士兵的薪水是最大的一部分,超過總支出的30%。
相比之下,宮廷的花銷還不到總支出的5%。
[46] 皇帝與中央政府的收入被儲存在一百多個倉庫和藏庫内,有些建在皇宮内,但大多數都分散在開封及其郊區。
從宋朝伊始,左藏庫就一直是政府儲存錢币和貴重金屬的主要倉庫。
它位于皇宮的正南,在相國寺和禦街之間。
965年,宋朝開國皇帝宋太祖設立了封樁庫,作為内藏庫之一,目的就是儲存各種資源以備戰時使用。
而對于其他比較普通的皇家花費,則從内藏庫和宋朝第二位皇帝太宗設立的景福殿庫支出。
這兩座庫都建在皇宮内。
1040年,神宗将幾個儲存國内外進貢物品的倉庫合并起來,建立了神禦庫,這是另外一座專門儲存皇家财物的倉庫。
[47]神宗還建立了一座新庫,稱為元豐庫,位于新城牆東邊、臨近虹橋的地方。
元豐庫建于1080年,最開始時收存國家酒類專賣和運營渡船的利潤,目的是儲存物資以後收回燕雲十六州——這個地區在唐朝時曾是中原王朝的土地,但自10世紀中期以來一直被遼國占領。
後來,元豐庫也開始接受從國家專營的其他貿易中獲得的資金,隻有在宰相與皇帝都批準的情況下才可以支出。
因此,它被視為宰相的藏庫。
在皇宮外,沿着汴河還有幾座倉庫,存放各州作為稅賦收上來的米谷。
例如,在東水門附近有廣濟倉,存放河南收上來的糧食;從東水門至南城牆一側陳州門之間,共有五座谷倉,儲存從江淮一帶收來的糧食。
[48]大部分稅糧繳納到政府倉庫,但也有幾個州的稅被分配給内藏庫。
内藏庫收存的物資包括:各州上貢給皇帝的物品,一來作為标準化的禮物進貢,二來皇宮中也确實需要這些東西;外國進貢的物資;政府專營鹽、酒、茶的利潤;海上貿易關稅;皇家鑄币廠制造的錢币;政府金礦、銀礦的收入;其他稅務收入的規定比例;以及政府賬目中的盈餘。
[49] 在1069年實施新政之前,大約10%—15%的全國收入都處于皇帝的控制下。
[50]一項支出是由政府還是内藏庫支付,似乎經常是臨時決定的。
因此,盡管内藏庫要支付建設工程、皇宮維修的費用,并為皇室成員的出生、嫁娶或死亡承擔必要的禮物開支,但政府也要為很多在皇宮工作的人支付薪酬,包括護衛、廚子,以及在皇宮内倉庫和作坊中工作的人員,甚至還要支付親王和公主的月錢,宮女出宮時也要付給她們一筆錢。
政府财政還要為皇室宗親的住房和補貼付費。
但另一方面,盡管政府承擔士兵的軍饷,但在戰争時期,内藏庫也往往要做出大量貢獻,尤其是在凱旋後對将士們的賞賜。
發生饑荒、洪水或自然災害時,内藏庫也是救災資金的主要來源。
對于皇帝駕崩後的巨大開銷,包括修建陵墓和賞賜參與葬禮人員的禮物,則要進行分攤;政府承擔大部分的安葬費用,而内藏庫負責大部分的禮儀費用。
此外,内藏庫的盈餘也為皇帝提供了一些自由空間,即使大臣們反對,皇帝也可以推進一些項目。
根據郝若貝的分析,正是由于内藏庫在1069年前已積累了足夠的盈餘,才使神宗能夠以此為新政提供資金。
[51] 在徽宗登上皇位幾個月後,大臣們開始向他提起預算的事,尤其是在西北地區防守青唐所需的物資。
1100年四月,在一次上朝時,徽宗批準了陝西駐軍請求的相當于一百萬貫的物資。
在五月份的一次上朝,呂惠卿在奏疏中提到了鎮守邊境的士兵缺乏足夠的糧食。
次月,朝廷聽說山西一個州隻剩不到十天的軍隊供給,随即要轉運使上報其他地方的供給情況。
當月,徽宗得知,河北的稅收不足以支付邊界十七個州的開銷,因此,政府每年不得不向它們提供相當于兩百萬貫的物資。
六月,曾布在一次上朝時與徽宗讨論新政采取的财政措施。
曾布告訴徽宗,茶馬司每年帶來兩百萬收入(單位可能是貫),可以用來購買兩萬匹馬。
徽宗回應說,免役法帶來的收入也是預算的一個重要部分。
八月,徽宗同意從内藏庫轉出兩百萬貫,為陝西的軍隊提供補給。
[52] 到了1100年十月,徽宗不斷接到财政方面的奏疏。
當時在戶部的虞策稱,政府目前的收入要比幾十年前少得多,必須厲行節儉。
次年正月,範純粹上疏,認為必須為财政職務挑選更優秀的人才,還指出西北三路賣官鬻爵增加收入,存在着問題。
他說:“富民猾商,損錢千萬,則可任三子。
”幾個月後,他又因為河北修建防禦工事造成的壓力上疏,因為糧食價格上漲,士兵的軍饷都不夠吃飽飯。
[53]1101年三月,陳次升也呈遞了一份奏疏,提出了多條道德建議,其中包括提升自身修養,用仁愛惠及百姓。
在“崇儉”的标題下,他舉出了一些曆史上的例子,說明那些摒棄奢華生活的統治者因此繁榮昌盛,而沉迷于此的統治者則将失去一切。
他稱,喜歡奢侈和新奇之物在當時尤其有害。
徽宗應當視道德為華,以仁義為麗,珍玩奇貨會導緻國家滅亡,而珠玉錦鏽則可能使人迷失心志。
[54] 在徽宗登基第二年的年中,安焘上疏稱,神宗統治時,皇帝和政府的藏庫都是滿的,但現在卻全空了,原因就是要為邊境提供軍費。
他向徽宗建議,應當遣散冗員,鼓勵所有人節儉,并嚴格遵守預算來削減開支。
[55]次月,陳瓘也在一份題為《國用須知》的長篇奏疏中稱,政府的府庫已經空虛。
奏疏中提到,從1100年九月至1101年三月,連下五道诏書,令各路将酒類專賣和常平倉中獲利的一半進獻給京師。
在陳瓘看來,這就是一個取之于民卻不用之于民的例子。
[56]陳瓘認為,各州各縣積累的财富應該留在當地,以備不時之需。
神宗在1084年從常平倉與其他機構中取出兩百萬貫用于邊防,陳瓘說這是一個僅持續了三年的權宜之計。
用各地三十年的積累去幫助一個地方,這怎麼能公平呢?陳瓘感覺全國的财富都挪用到邊防開支上了。
他還想說明,神宗決不會這樣做。
“今則邊方用度百倍于昔,轉運司匮乏迫窘異于平時。
”在不到一年的時間,通過上述五份诏書,各州各縣的積累都被沒收了,但财政短缺的問題仍未得到解決。
[57]陳瓘承認,他不太了解政府财務的很多細節,因此提不出解決方案。
但他暗示,有魄力的統治者能夠解決這些問題,也不會過于壓榨國内比較富裕的地區。
除了前述奏疏,陳瓘還同時呈遞了另外一份當面對奏疏,反對《實錄》的編撰方式,并第三次彈劾曾布。
後來,徽宗見到曾布說道,陳瓘并沒有因為曾布的舉薦而感激他。
作為回應,曾布反駁對他耗盡三十年積蓄的指責:“神宗理财,雖累歲甲兵,而所至府庫充積。
元祐中非理耗散,又有出無入,故倉庫為之一空。
乃以臣壞三十年根本之計,恐未公也。
”[58]換句話說,曾布并沒有否認國庫空虛,隻是針對責任在誰進行了反駁。
徽宗和他的大臣們是否成功學到了如何在一起合作呢?在徽宗登基後的第二年和第三年,有一群經驗豐富、個人年齡都足以做徽宗父親或祖父的大臣繼續輔佐他進行複雜的國家治理。
這是雙向學習的過程:一方面,徽宗更明白事情應該怎麼去做;另一方面,大臣們也逐漸找到了引起徽宗注意或激起其興趣的方法。
他們希望對皇帝産生有益的影響,但同時也不得不考慮他的個性和偏好。
由于幾百名官員都可以向徽宗呈遞奏疏,他們無法控制皇帝收到的所有信息,而且徽宗也許會對他們議程表上無關緊要的事情産生強烈興趣,例如,徽宗親自過問如何安排擺放祖先神像的殿堂。
在景靈宮擴建工程竣工之時,大臣們可能已經逐漸意識到,徽宗對規劃建築工程和新建築建成有極濃的興緻。
在這兩年中,徽宗必須批閱大量的官員奏疏,也必須習慣于為政府的所有過失承擔責任,包括異常天氣和日食現象。
他被告知,在閱讀奏疏時要考慮到其中的誇大之辭,但要分辨出上疏官員什麼時候隻是略微誇張,什麼時候又在無限誇大,仍然不是件容易的事。
例如,所有藏庫真的都空了嗎,還是比之前少了一些而已,抑或隻是比人們所希望的少一些?正如徽宗自己意識到的那樣,皇帝的職責中包含了很多令人厭煩的事情。
1102年,徽宗逐步趕走了他在1100年召回京城的大部分保守派。
五月,他罷免了韓忠彥。
幾個星期後(六月),兩面不讨好的曾布也被罷免。
同時,一些改革派被提拔到兩府任職,包括六月任命趙挺之,七月任命蔡京,八月是張商英,還有十月的蔡卞。
[59] 一些學者認為,向太後的去世是徽宗逐漸将保守派趕出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