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登基(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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逐出京師擔任地方官。

    曾布對徽宗說,全國上下都盼望罷免蔡京,但自從自己之前的行動惹惱了向太後,對此事就一直沒敢開口再提。

    [86]随後,在1100年十月初九,曾布被擢升為次相,職位僅次于當時的首相韓忠彥。

    據《宋史·曾布傳》,他位于韓忠彥之下時,事實上更強硬一些,很多重大舉措都是由他來定奪。

    他認為,改革派與保守派都有缺點,因此主張徽宗應盡力化解兩派的敵對情緒。

    本着這一精神,徽宗将第一個年号定為“建中靖國”。

    任命的官員中兩派都有。

    1100年十月二十六日的一份诏書強調了徽宗的不偏不倚:“朕于為政取人,無彼時此時之間(即元祐和紹聖),斟酌可否,舉措損益,惟時之宜;旌别忠邪,用舍進退,惟義所在。

    ”[87]但并非所有人都贊成皇帝的這個想法。

    言事官任伯雨表示反對:“自古未有君子小人雜然并進可以緻治者。

    蓋君子易退,小人難退,二者并用,終于君子盡去,小人獨留。

    ”[88] 徽宗用了這麼長時間才貶逐章惇和蔡卞,其中一個原因是:作為一名剛繼位的皇帝,如果操之過急地驅逐效忠先帝的大臣,會被認為對先帝不敬。

    如果是常見的子承父位,他的孝道就會受到質疑。

    在《論語·學而》中,孔子說:“父在,觀其志,父沒,觀其行。

    三年無改于父之道,可謂孝矣。

    ”《論語·子張》特别提到了父親的大臣:“曾子曰:‘吾聞諸夫子,孟莊子之孝也,其他可能也;其不改父之臣與父之政,是難能也。

    ’”隻要哲宗還沒有入葬,人們對徽宗的期望就是不要急于将自己與先帝區别開,也不要改變朝廷的方向。

     哲宗的葬禮 皇帝的葬禮是一件大事,要花費很多人力與物力。

    因為死亡和服喪有“不吉”的意味,與皇帝的禮儀職責存在沖突,所以必須做出很多妥協。

    登基不久,徽宗就召見群臣,商議他應當按什麼流程為哲宗服喪:是按照弟弟對兄長的一年喪,還是按照兒子對父親或臣子對陛下的三年喪?蔡京認為,應當服三年喪,因為徽宗是哲宗的臣子。

    對當朝天子而言,一個月應當轉換為一天,因此三年服喪期的二十五個月就轉換為二十五天。

    [89] 徽宗定期收到關于哲宗的棺木、陵墓和畫像進展情況的奏報。

    棺木長九尺,寬四尺,高五尺,上漆工序用了好幾天,但最終還是在正月十七日完工了,正好趕上第二天的出殡儀式。

    徽宗主持儀式時,衆官員聚集在福甯殿的入口,向徽宗表示安慰。

    然後,衆人又前往内東門,安慰向太後、劉太後(哲宗的遺孀)和朱太妃(哲宗的生母)。

    接着,又派信使向天、地和太廟奏告出殡儀式。

    到了月底,确定下葬的時間,選擇黃道吉日破土動工,修建好陵墓,将靈柩運出皇宮下葬。

    [90] 皇家葬禮非常複雜,大部分是由禮直官來決定。

    在準備第二次祭奠時,章惇和蔡卞對頭上的裹布應當用什麼顔色争論了很長時間,最後不得不找禮直官決斷(他的結論是該用黑色)。

    [91]還有一件事要征詢大臣們的意見,即哲宗擺放在太廟的畫像。

    四月二十三日,在服喪百天期滿的次日,章惇帶來官員林希繪制的一幅畫像。

    大臣們評論說,之前禦藥院提供的畫像根本不像哲宗。

    徽宗說蔡京曾拿來一幅畫像,也不像先帝。

    他提到,畫像有五六分相像他就滿意了,大臣們于是推薦林希的畫像,徽宗看後認為這是最好的一幅。

    在與向太後讨論時,曾布主張以林希的畫像為摹本,為哲宗制作塑像(可能是放在景靈宮内)。

    [92] 七月,在将靈柩從皇宮運送到陵墓的途中遇到了嚴重的天氣問題——連日陰雨。

    七月二十二日,寺觀接到命令,要舉行儀式祈求好天氣,京師的百姓也被要求三天不得殺生,希望能得到神靈的幫助。

    盡管下着雨,送葬的隊伍還是到達了皇陵所在的鞏縣。

    但到那兒以後,大雨和泥濘使隊伍無法繼續行進,雨看起來沒有停的迹象,也沒有安排避雨的地方,隊伍隻得在野外過了一夜。

    第二天(八月初一),哲宗的靈柩被安放進陵墓。

    随後,先帝靈牌被依序迎回京師:先是文武百官在闆橋迎接,再是哲宗的遺孀孟太後在瓊林苑,最後由徽宗在皇宮内的群英殿迎接。

    [93] 徽宗在登基後的第一年都取得了哪些成就呢?首先,通過請向太後垂簾,徽宗避免了對他繼承皇位的主要抵制。

    皇太妃朱氏的兒子似對選擇徽宗繼位很不高興,但他的不滿并未發展為一場危機。

    另一個成就是迅速赢得了主要保守派的支持。

    徽宗召許多保守派回京,并不僅僅是表示一種姿态,而是真誠地認為他們在朝廷任職是件好事。

    徽宗認真聽取他們關心的事情,頒布他們寫的奏疏。

    而最令這些保守派高興的是,徽宗緩慢而堅定地削弱身居高位的改革派的權力,如章惇和蔡卞,甚至将他們貶逐出京。

     在即位第一年中,與徽宗取得成就同樣重要的是他所學到的東西。

    從十七歲到十八歲之間,徽宗的大部分時間和精力都放在了皇帝必須做的兩件事上:履行重要儀式和甄選高級官員。

    徽宗承認大臣們有很多東西可以教他,他仔細聆聽他們說的話,試圖掌握身處政府最高位必須面對的複雜的人際關系。

    他将曾布視為心意相通的老師,一個願意對他直言相告并解釋許多宮廷習俗背後政治意涵的人。

    徽宗在第二年執政時,要比第一年聰明得多,也更了解政府真正的運轉方式。

     不過,徽宗執政的第一年也不是隻有政治。

    他與當時備受敬重的道士劉混康多次談話,讨論道教思想。

    他還找時間和機會繼續發展自己在書畫藝術上的興趣。

    由于舊王府已經不需要了,徽宗就把那裡重新裝修成龍德宮,自己有時也會過去檢查工匠們的工作,并提供一些指導。

    此外,他有時也花時間與後妃相處。

    在即位第一年的年底,王皇後生下一個兒子,鄭皇妃生了一個女兒。

     這些成就在後面的章節中還會更詳細地回顧。

    不過,我們先要看看徽宗在執政的第二年和第三年為建立聯合政府所做的努力。

     [1]Xiao-binJi(冀小斌),PoliticsandConservatisminNorthernSongChina,HongKong:TheChineseUniversityPress,2005,pp.62—94PatriciaEbrey,“SuccessiontoHighOffice:TheChineseCase.”inCulture,Technology,andHistory:ImplicationoftheAnthropologicalWorkofJackGoody,editedbyDavidR.OlsonandMichaelCole,Mahwah,NJ:Erlbaum,pp.49—71. [2]Xiao-binJi,PoliticsandConservatisminNorthernSongChina,pp.62—63. [3]精神疾病同樣也困擾着南宋的皇室,最著名的例子是宋光宗。

    參見RichardDavid(戴仁柱),“TheReignofKuang-tsung(1189—1194)andNing-tsung(1194—1224).”inTheCambridgeHistoryofChina,Vol.5,Part1:TheSungDynastyandItsPrecursors,907–1279,editedbyDenisTwitchettandPaulJakovSmith,Cambridge,UK:CambridgeUniversityPress,2008,pp.756—773。

     [4]Xiao-binJi,PoliticsandConservatisminNorthernSongChina,pp.76—94. [5]有關這部日志,參見第一章注釋76。

    徽宗即位第一個月的詳細記錄占了中國古書的84葉,在最新排印版中占255頁。

     [6]《曾公遺錄》卷八,145—146頁;卷九,214頁。

    《續資治通鑒長編》卷五百二十,12355頁。

     [7]最後一句話的意思有些含糊,也許太後想說的是,端王對哲宗非常體貼和關心。

     [8]《宋史》(卷十九,357—358頁)也記錄了這段對話,細節幾乎完全一樣,但在徽宗本紀最後一段(《宋史》卷二二,417—418頁)的評論中說:“然哲宗之崩,徽宗未立,惇謂其輕佻不可以君天下。

    ”曆史學家在這裡可能借鑒了坊間流傳的一段添油加醋的故事。

    例如,還有幾個故事說,一些算命人和先知預測到了徽宗的繼位,這些故事無疑是在徽宗登基後才得以流傳。

    關于這些故事,參見張邦炜《宋代政治文化史論》,226—241頁。

     [9]《曾公遺錄》卷九,212—213頁。

    參看《續資治通鑒長編》卷五百二十,12356—12357頁。

     [10]《曾公遺錄》卷九,213頁。

     [11]對照的例子,見JackGoody,SuccessiontoHighOffice,Cambridge,UK:CambridgeUniversityPress,1966。

    關于宋朝的例子,見PatriciaEbrey,“SuccecciontoHighOffice”,以及秦玲子《宋代の後と帝嗣決定權》,載《柳田節子先生古稀記念:中國の傳統社會と家族》,東京:汲古書院,1993年,51—70頁。

     [12]《曾公遺錄》卷九,213—214頁。

    參看《續資治通鑒長編》卷五百二十,12357頁。

    根據《續資治通鑒長編》中的引用(卷五百二十,12362頁),向太後稱哲宗曾對她說端王應當繼位。

     [13]《鐵圍山叢談》卷一,20頁。

     [14]《曾公遺錄》卷九,214頁。

    參見《續資治通鑒長編》卷五百二十,12357—12358頁。

     [15]《宋大诏令集》卷七一,30—31頁。

     [16]《曾公遺錄》卷九,214頁。

     [17]《曾公遺錄》卷九,214—215頁。

     [18]《曾公遺錄》卷九,221頁。

    參見《續資治通鑒長編》卷五百二十,12371頁。

     [19]《曾公遺錄》卷九,221頁。

     [20]《曾公遺錄》卷九,215—216、247—248、260頁。

    張邦炜在《宋代政治文化史論》第229頁提出,宦官郝随可能支持徽宗。

     [21]事實上,其中有幾位非常有才學,通過了科舉考試。

    例如,趙子晝(1089—1142)、趙子崧(1106年進士)和趙子栎(1091年進士,1137年去世)。

    參見昌彼得等《宋人傳記資料索引》(四),台北:鼎文書局,1977年,3381、3386頁。

     [22]關于向太後,參見PatriciaEbrey,“EmpressXiang(1046—1101)andBiographicalSourcebeyondFormalBiographies.”inBeyondExemplarTales:CulturalPoliticsandWoman’sBiographyinChina,editedbyHuYingandJoanJudge,Berkeley:UniversityofCaliforniaPress,2011,pp.193—211。

     [23]《曾公遺錄》卷九,216—217頁。

    參見《續資治通鑒長編》卷五百二十,12368—12370頁。

     [24]《曾公遺錄》卷九,217—218頁。

    參見《續資治通鑒長編》卷五百二十,12368—12371頁。

     [25]《曾公遺錄》卷九,219、241頁。

     [26]《曾公遺錄》卷九,238—239、247—248、259—260頁。

     [27]《曾公遺錄》卷九,284—285頁。

    這一數據大緻是14—16世紀法國和勃艮第宮廷的人數。

    JeroenDuiham,MythsofPower:NorbertEliasandtheEarlyModernEuropeanCourt,pp.30—31. [28]《曾公遺錄》卷九,296、297、280頁。

     [29]見《西台集》卷十五,238頁。

    張邦炜《宋代政治文化史論》,265—266頁。

     [30]《西台集》卷十五,238頁。

     [31]《曾公遺錄》卷九,292—293、316頁。

    《全宋文》第109冊,117—118頁。

    另參見《呂氏雜記》卷二,291—293頁;《揮麈錄·後錄》卷一,56—61頁。

     [32]《曾公遺錄》卷九,295頁。

     [33]這句話出自《易經》的“系辭”。

    參見RichardWilhelm(衛禮賢)trans.,TheIChingorBookofChanges,Princeton:PrincetonUniversityPress,1967,p.307。

     [34]《曾公遺錄》卷九,295—296頁。

     [35]這一話題的更多細節見附錄A。

     [36]關于官方公告,參見HildedeWeerdt(魏希德),“BywaysintheImperialChineseInformationOrder:TheDisseminationandCommercialPublicationofStateDocuments.”HarvardJournalofAsiaticStudies66,no.1,2006,pp.145—88“CourtGazettesandthe‘ShortReports’:OfficialViewsandUnofficialReadingsofCourtNews.’”《漢學研究》第27卷第2号,2009年,167—200頁;遊彪《宋代的邸報與時政》,《中州學刊》2004年第6期,108—111頁。

     [37]參見AriLevine(李瑞),“TermsofEstrangement:FactionalDiscourseintheEarlyHuizongReign,1100—1104.”inEmperorHuizongandLateNorthernSongChina:ThePoliticsofCultureandtheCultureofPolitics,pp.131—170DividedbyaCommonL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