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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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任務達90個小時。

    這等于每星期至少傳教22個小時半,這還不包括教會裡所有例行性的聚會。

     每周二、四、六晚上都有《聖經》研讨會,準備這些研讨會也是需要時間的。

    另外還有每個家庭各自舉行的靈糧之夜。

     他19歲。

    直到目前為止,他出生、成長的教會幾乎就是他生命的全部。

     他是耶和華最忠實的仆人。

     但現在,他卻多了兩項缺陷。

     其一,他是同性戀者;其二,他犯了通奸罪。

     另外,他還戀愛了。

     本傑明撒了謊。

     在他邂逅拉斯穆斯,并且在對方家過夜之後的那天下午,他就已經說謊了。

    先欺騙了母親,然後又欺騙了父親。

    根據耶和華的指示,他必須盡一切努力,榮耀父母。

    這真是天大的諷刺。

     他愛爸媽,但他卻選擇對他們說謊,使自己更加污穢不潔。

     他甚至還沒來得及準備,就不得不說了第一個謊。

    媽媽隻不過在廚房裡問他,昨晚到哪兒去了,就足以讓他措手不及。

     然後,他就得一而再,再而三地說謊。

    謊言就像一道黏密的網,死死纏住他,使他動彈不得。

     過去這半年來,最簡單的解決方式莫過于将自己的生活一分為二。

     這樣一來就會出現兩個本傑明·尼爾森。

    其中一個是耶和華年輕、忠心耿耿的仆人,完美無瑕,更是父母最大的驕傲。

    另一個則是剛出櫃的男同性戀者,男朋友叫拉斯穆斯·史達爾。

    8月底,所有同性戀戰友都期待他參加一年一度的解放大遊行,高喊:“看看我們在這裡遊行,請告訴我們你是誰!” 這兩種形象,實在太不協調了! 此外,拉斯穆斯已經向父母攤牌,出櫃了。

     這又将兩人的關系向前推了一步。

     他們必須搬出原本居住的家,住在一起。

    他們要成為名副其實的情侶。

     賽爾波已經幫他們弄到國王島上一間二手公寓的租約,為期兩年。

    他們也答應了。

     對本傑明來說,進入美好的感情世界是天經地義的事。

    更重要的是,這段感情将會天長地久。

     确實,他已經向不當、淫穢的肉欲臣服了。

    但從另一方面來看,他在某種程度上還是耶和華見證人,人們對他的期望其實非常簡單:結婚,成家,生子,忠于自己的精神信仰。

     因此,當本傑明必須向父母表示,他要搬出去住,和一個從未見證過上帝真理的朋友同居…… 光是這樣,就足以使父母滿腹疑慮。

     如果他們知道所有的真相,那就更不堪設想。

     上帝對世人是慈愛的,但他也無時無刻不監視着人們的一舉一動。

    愛情與監視,兩者互為表裡,密不可分。

     愛上一個人,卻不肯對他負起責任。

    這樣說得通嗎? 這跟不肯照料羊群的牧羊人有什麼兩樣? 上帝希望獲得召見,得以共享神之國度的選民,都能夠行為端正,一絲不苟。

    要想達到這一點,唯有随時惕厲自己,不要誤入歧途。

     還要跟不守戒律的人們保持距離。

     勇敢割掉身上的腐肉,投進火裡。

     想想看,一個人身為園丁卻不肯定時除草,這樣一來,庭園會變成什麼樣子? 上帝對世人充滿慈愛,但也無時無刻不監視着世人。

    耶和華見證會也一樣,結合慈愛與監視為一體,階級區分非常清楚,不容一絲一毫質疑。

     如果你質疑,你就是在質疑上帝。

     家庭是耶和華所指定權力階級的一部分。

     家庭的任務非常簡單,就是保護自己的子女。

     魔鬼撒旦最大的樂事,莫過于挑逗、勾引兒童,使他們堕落。

    因此,對父母而言,子女的管教至關重要。

     管教,就是關愛的同義詞。

     時時刻刻的監視,就是愛情最純淨的形式。

     每一個家庭中,要由父親負起領導全家的重責大任,而且要确實管教,不得有絲毫馬虎。

    因此,男人擁有上帝所授予的獨特權利與義務。

    《聖經》中,使徒掃羅等人就曾明确地說過,父親就是一家之長,必須時時保持警戒。

     對本傑明而言,這是天經地義再自然不過的事。

     父親代表絕對的保護,絕對的安全。

    順從父親的指示,絕對是最正确的決定,他對爸爸的信賴堅定不移。

     愛情與監視。

    兩者互為表裡,密不可分。

     然而現在,他想另起爐竈、自立門戶,遠離他們的管教,還希望他們會祝福他。

    更令人不齒的是,他竟然完全将他們蒙在鼓裡。

     (1)為希伯來曆的其中一個月份,相當于猶太教曆1月、猶太國曆7月,共計3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