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關燈
人生充滿一連串抉擇,很難兩全其美;魚與熊掌,不可兼得。

     你不能選擇活在世界上,然後告訴别人,你不屬于這個俗濫的世界。

    這是絕對行不通的。

     是的,他太了解這一點了:人必須做出抉擇。

     《聖經》上所載明的,必須一絲不苟地遵守,不得有絲毫馬虎。

    婚前性行為、不貞、同性戀性行為,所有這類行為都必須被唾棄,必須被嚴厲譴責。

    沒有比這更嚴苛、更奇怪的了。

     他對譴責這些行為的《聖經》篇章更是了如指掌。

    他念過這些篇章不下千萬遍,一遍又一遍,背得滾瓜爛熟。

    這些篇章對他而言比箴言還要重要。

     本傑明必須做出抉擇。

     他知道,自己的選擇會造成什麼結果。

     他希望能夠在自己短暫的生命裡,愛上自己所愛的人。

     現在,這個夢想已經成真。

     半年前,他與拉斯穆斯成為戀人。

    隻要本傑明有空,他們一定見面。

     本傑明願意與拉斯穆斯分享自己的生命,但有一個前提。

     到目前為止,家庭與教會就是他生命的全部。

    他隻有一條命,又該怎麼将生命一分為二? 他隻有做出抉擇,非此即彼。

     他感覺自己被活活撕裂。

     他怎能将自己的家庭、成長、教會與信仰棄如敝屣? 在他還沒學會走路以前,他就開始與父母一起執行任務了。

    爸媽推着嬰兒車,非常有耐心,富有熱忱地與他走過一個又一個街區,踏上一級又一級階梯,敲開一扇又一扇大門,隻為傳播耶和華的福音。

     成為耶和華的仆人,在世人面前見證耶和華。

    還有什麼比這更重要、更急迫的? 本傑明總是自動自發地閱讀父親給他的所有書籍,勤奮地研讀《瞭望台》以及其他手冊、傳單。

    妹妹瑪格麗特完全無法與他相提并論。

     雖然這不完全是他的初衷,但他在教會裡的地位像蹿起的新星一般,大家信賴他,并對他寄予厚望。

     這其實沒什麼好吹噓的,不過暗地裡,他還是很享受自己獲得的推崇與期望。

    或許這就是推動他繼續努力傳教、執行任務的最大動力。

     沒有人比他——本傑明·尼爾森更認真,更努力,更厲害! 他倒沒有以上帝的選民自居,更不覺得自己會是與耶稣基督共同領導新天國的14.4萬位向導之一。

    他要是真的這樣想,就實在太自負了! 雖然不能有這種念頭,他還是免不了會幻想一下這種情景:大約10歲時,他就曾有過這種夢想。

    一想到這,他就情不自禁地臉紅。

     假如耶和華排除萬難,親自指定他成為自己精挑細選的子民,他一定會察覺到這一點。

    隻有耶和華本人有資格這樣宣稱。

     與其他世俗化的基督教會不同,耶和華見證人一年隻能慶祝一次聖餐禮。

    此外,見證人也不說“聖餐禮”,而稱之為“耶稣受難紀念”。

    舉例來說,其他世俗化教堂慶祝複活節,舉行聖餐禮,但耶和華見證人并不這樣做,因為“沒有必要”。

    唯有根據古猶太曆,正式進入尼散月(1)14日的逾越節時,見證會才會舉行聖餐禮。

    最先端上的是由某位教會成員親手烘焙的未經發酵的面包,然後教會信徒間會傳遞同一杯酒,但沒有人吃喝。

    大家都不知道,更無法确定自己是否能成為耶和華所預選的子民。

     唯有确定自己能成為他親手預選的子民,才能吃下面包,喝下那杯酒。

     從小到大,就他的記憶所及,就隻有那麼一次,真正有人在耶稣受難紀念日吃下那塊面包,将酒一飲而盡。

     他記憶猶新:當那人吃下面包,喝下杯中酒時,在座每個人都睜大眼睛,不敢相信眼前發生的事。

    無論是平時的《聖經》研讨會或出外執行任務,那人的表現一點都不傑出。

     他吃喝完以後,現場每個人都在耳語,大家一緻認為他沒有資格獲得這項殊榮。

     果然,那件事發生後沒幾個月,那家夥就從教會消失了。

     人生就是這樣。

     你必須做出選擇。

    你要是做錯選擇,就得付出代價,例如,消失。

     就像報紙、圖書,《聖經》研讨會、每個教會的傳道時數等其他例行公事一般,每個教會獲得施油禮封聖的信徒都要上報至布魯克林的總部。

    每年1月号的《瞭望台》都會刊登目前全球各地獲得封聖的信徒總人數。

     本傑明很清楚,自己永遠不會獲得封聖,但他相信,有朝一日自己絕對能夠成為備受敬重的資深教會成員。

     他會成為領導者。

     而不會是堕落者。

     他早已成為正規先驅,這意味着,他每個月至少必須在外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