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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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

    接着搜尋了一小時,發現這個莫天森擁有商業顧問的頭銜,名下有一間私人公司,地址則是國王島佛萊明路的郵政信箱。

    莫天森的個人資曆倒是很有趣。

    一九八三年十八歲,在海岸巡防隊服兵役,後來成了職業軍人。

    一九八九年晉升為中尉之後,轉而進入索爾納的警察學校就讀,一九九一年至一九九六年間在斯德哥爾摩警局服務。

    一九九七年的外勤名單中已經沒有他的名字,而一九九九年他便登記成立自己的公司。

     如此說來,是秘密警察。

     即使比這個更小的事都足以讓一個勤奮的調查記者倍感猜疑。

    布隆維斯特認定自己遭到監視,但手法實在太拙劣,要他不注意到都很難。

     但真的是手法拙劣嗎?最初他之所以留意這輛車,是因為車牌号碼剛好對他有特殊意義。

    若非“KAB”三個字母,他根本不會多看一眼。

     星期五,KAB很明顯地不見了。

    布隆維斯特雖無法百分之百确定,但當天似乎有一輛紅色奧迪在跟蹤他。

    他沒能看見車牌号碼。

    星期六,沃爾沃又回來了。

     布隆維斯特離開科帕小館正好二十秒後,克裡斯特在對街羅索咖啡館的遮陽棚底下舉起尼康相機,對準跟在布隆維斯特身後走出咖啡館、經過街區戲院那兩名男子,連拍十二張照片。

     其中一人看起來約莫四十歲左右,有一頭金發。

    另一人顯得年紀大一些,微紅的金發已漸稀疏,并戴着太陽眼鏡。

    兩人都穿着牛仔褲與皮夾克。

     那兩人走到灰色沃爾沃車旁分手。

    較年長那人上車,較年輕那人則尾随布隆維斯特前往霍恩斯杜爾地鐵站。

     克裡斯特放下相機。

    布隆維斯特并未多作解釋,隻是堅持要他在星期日下午到科帕小館附近晃一晃,找一輛車牌号碼開頭是KAB的灰色沃爾沃,并吩咐他找個好位置,以便拍下上那輛車的人,而且很可能就在三點剛過。

    布隆維斯特還要克裡斯特睜大眼睛留意任何可能在跟蹤他的人。

     聽起來很像典型的布隆維斯特曆險記的序曲,克裡斯特從來不敢肯定他是天生偏執,或是天賦異禀。

    自從哥塞柏加事件發生後,布隆維斯特的确變得自閉且難以溝通。

    其實這也不是什麼不尋常的事。

    隻不過每當布隆維斯特在寫一則複雜的新聞時,就會變得特别明顯——溫納斯壯事件爆發前幾個星期,克裡斯特便曾見過同樣異常而神秘的行為。

     但話說回來,克裡斯特自己也看見了,布隆維斯特确實遭人跟蹤。

    他隐約感到憂慮,不知又有什麼新的噩夢正在醞釀。

    而不管是什麼,都會吸光《千禧年》的時間、精力與資源。

    此時雜志社的總編輯才剛脫隊投奔大報社,《千禧年》好不容易重建的安穩狀态轉眼間又再度變得混沌不明,克裡斯特覺得布隆維斯特實在不應該展開什麼瘋狂的計劃。

     但克裡斯特已經至少十年沒有參加遊行——除了同志光榮遊行之外。

    反正這個五一節的星期日也無事可做,還不如遷就一下任性的發行人。

    盡管沒有接到進一步跟蹤的指示,他還是悠哉地跟在尾随布隆維斯特那人的身後,但到了長島街卻忽然不見人影。

     布隆維斯特發現自己的手機被監聽後,第一件事就是讓柯特茲去買幾隻二手機子。

    柯特茲以極低價格買了一大堆愛立信T10s,布隆維斯特又買了一些Comviq電信公司的預付卡,再将手機分發給瑪琳、柯特茲、安妮卡、克裡斯特、阿曼斯基,另外自己也保留一隻。

    這些手機隻有在進行需要絕對保密的對話時才使用,至于日常話題,可以也應該用原本的手機。

    也就是說每個人都得随身攜帶兩隻手機。

     周末輪到柯特茲值班,因此傍晚進辦公室時,布隆維斯特又看見他。

    自從劄拉千科遭殺害後,布隆維斯特便排出二十四小時的班表,讓辦公室随時有人在,每晚也會有人在裡頭過夜。

    值勤名單包括他自己、柯特茲、瑪琳和克裡斯特。

    羅塔是出了名的怕黑,死也不肯獨自在辦公室過夜。

    莫妮卡不怕黑,但她工作得太賣力,所以讓她下班後回家休息。

    桑尼已經有點年紀,而且身為營銷主任與編輯工作無關。

    他也快去度假了。

     “有什麼新消息嗎?” “沒什麼特别的,”柯特茲回答:“今天全是五一的新聞,再自然不過。

    ” “我會在這裡待幾個小時,”布隆維斯特告訴他:“你去休息一下,九點左右再回來。

    ” 柯特茲離開後,布隆維斯特拿出匿名手機打給歌德堡的特約記者丹尼爾·歐森。

    這些年來,《千禧年》刊登過他的幾篇文章,布隆維斯特對他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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