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論偵探小說之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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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本上的不同,但我認為雙方的相左之處或許在于對偵探小說本身的解釋。

    那麼木木認為的偵探小說本質是什麼?我想先請教木木這一點。

     接下來我将考察前一期的《新泉錄》。

    對(4)到(6)我沒有什麼特别的意見,但最後的(7)“詭計必須出自于生活”一項,從某種意義上來說,也算回答了我前面的疑問。

    木木的論旨要點如下: “(不是先有詭計,而是先有生活)先決條件是作者有沒有全力投入生活的氣勢,再投入犯罪與心理,如此才能産生詭計。

     “投入小說中的人物生活是偵探文學創作的坦途,由此必然而生的詭計,才是真正的偵探小說構成中不可或缺的詭計。

     “重現真正的生活,肯定能創建出超越既有一切詭計的詭計。

     “這是至難之事嗎?這若是至難之事,那麼一切文學皆是困難之事,并非隻是偵探小說的宿命。

    ” 對于這番論述,我如此認為: 投入作中人物的生活是文學的要訣,偵探小說也不會忽略這一點,但我對于投入角色生活就必然産生詭計的說法存疑。

    有時候的确會産生詭計,但也有并非如此的情況,我反倒認為不産生偵探小說式的詭計才自然。

     我認為投入主角的生活之後,出現的不會是我所理解的偵探小說,而是像陀思妥耶夫斯基的《卡拉馬佐夫兄弟》那類作品。

    依我目前的想象力,隻能想到那樣的作品。

     《卡拉馬佐夫兄弟》是最巅峰的文學巨著之一,可是它無法滿足偵探小說根本的趣味。

    在偵探小說技巧上(當然作者并不着重于此)極為單純而且貧乏。

    亦即《卡拉馬佐夫兄弟》是十分偉大的文學著作,但以偵探小說的标準衡量卻是無趣的。

     木木所謂的“創造真正的原創生活,肯定能出現超越既有一切詭計的詭計”,這個詭計究竟指的是什麼,我猜木木自己恐怕也還沒有明确的想法。

    但是将重點放在生活本身,以idea為目标,追求現實性後應運而生的詭計即使不像《卡拉馬佐夫兄弟》那般遙遠,我擔心那仍然隻是無法滿足偵探小說愛好的下等詭計。

     再舉一個淺顯的例子,是深得木木贊賞,在某種意義上我也大力推崇的《蝴蝶夢》。

     《蝴蝶夢》當然無法與陀思妥耶夫斯基的作品相提并論,但它是部十分出色的犯罪心理小說。

    有着奇異的戀愛心理,男主角與女管家間的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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