偵探小說是大衆文藝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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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種。

    推理、演繹、歸納,這些全都是偵探小說的專門用語。

    外交及政治也是一種偵探活動,因為間諜及其活動是外交必不可少的環節。

    其他不管是做生意還是社交,就連戀愛,換個角度來看也是偵探活動。

    人絕不會照單全收對方說的話,而是想方設法弄清話裡的真意。

    善于運用這種偵探方法探究的人,換個說法就是聰明人。

    這樣一想,便覺得偵探小說真是十分大衆化。

    不僅如此,我甚至認為換個角度看,說偵探小說是造福社會的文學,這說法也不是不能成立。

     所以我想偵探小說應該可以更為大衆化,現在它的同好真是少得可憐,實在沒有道理,其實偵探小說的讀者應該還可以更多的,事實上,國外的偵探小說銷量就非常好。

    趁這個機會,揮起大衆文藝的大旗推廣偵探小說應該也不錯吧——我的想法便沿此思路漸漸改變了。

     然而,這裡有個問題,何謂“大衆文藝”?身為其中一員,提出這種問題或許很怪異,但老實說我還不能清楚地定義。

    不光是我,二十一日會的衆會員似乎也沒有明确一緻的見解。

    有些人認為不必刻意地将大衆文藝的主旨界定為将新的社會思想透過各式讀物、小說灌輸給大衆;有些人則對隻是單純地将藝術大衆化、自命清高且自以為是地對現今文壇感到不滿,認為應該以更容易親近的方式喚醒普羅大衆,将一般讀書界也加以藝術化,才是我們的使命。

     如果大衆文藝就像前者那樣,多少帶有指導大衆的意涵在内,我就困窘了。

    因為偵探小說的寫作,絕對不是為了那樣的目的。

    有人告訴我,偵探小說必須脫離金錢和物質的樊籬,注入更多社會性的意義,否則就是虛假的。

    那些人會建議我看威爾西甯的《死亡炸彈》[65],但是我完全不覺得那類作品有趣,我想一般同好也是這麼想的。

    偵探小說的好,不是一兩句話就說得清楚的,在那部作品中,偵探小說的趣味太稀薄了。

     因此基于上述後半的理由,我确實是大衆文藝的一員。

    而在這個意義上,偵探小說也屬于一種大衆文藝。

     (收錄于《惡人志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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