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接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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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裡他躺在監獄的床鋪上,聽着犯人們發出的聲音。

    有個年紀很輕的犯人在抽泣;一個老犯人敲着飯盒,唱歌打發時間。

    每唱一句,一個看守就叫喊,“閉嘴,喬治,你這個讨厭的渾蛋。

    ”可是,沒有人理他。

    還有個愛爾蘭人在唱愛爾蘭共和軍的歌曲,可大家都說他是犯強奸罪進來的。

     利瑪斯坐牢期間,白天盡可能多地鍛煉身體,希望晚上能睡得好點,不過作用不大。

    到了晚上,你才切身感到身陷牢獄之痛,空虛的黑夜裡,身處可怕的囚室,你很難再自我欺騙。

    周圍是揮之不散的監獄氣味—囚服的味道和監獄廁所發出的刺鼻氣味。

    犯人們的吵鬧聲也一直不斷。

    夜晚是犯人最感屈辱難過的時候,對利瑪斯來說,是他最想在陽光下的倫敦公園裡散步的時候。

    那時候他對關着他的醜陋鐵欄非常仇視,恨不能用手把鐵欄拉開,砸碎看守的頭,走向自由,走向倫敦的自由空間。

    有時他會想起麗茲,他隻讓麗茲在腦海裡一閃而過,用很少時間回味撫摸她颀長身體的感覺,然後就把她從記憶中抹去。

    利瑪斯不是那種習慣于生活在夢境中的人。

     他藐視他的獄友,而獄友們則痛恨他。

    他們恨他的原因是:他能對人一直保持着神秘的感覺,這是坐牢的人非常向往而很難做到的。

    他把自己個性的一部分隐藏得很好,談論情人、家庭和孩子那些話題時,他也不會感情外露。

    獄友們不了解利瑪斯,他們想慢慢地探究他,可就是不成功。

    一般來說,新犯人分為兩類:有人在恥辱、恐懼和震驚中,逐漸了解監獄的生活方式。

    有人關進來後,就編些拙劣的故事,讓自己盡快地和同獄犯們熟悉起來。

    利瑪斯和他們都不一樣,他不讨好别的犯人,也不招惹他們。

    而犯人們都恨他,覺得像被社會抛棄一樣,他也不需要他們。

    過了大約十天,犯人們就受夠了他,覺得要給他做做規矩才行。

    于是他們在吃飯排隊的時候開始“夾擊”他。

    所謂的“夾擊”是監獄犯人慣用的手法,據說起源于18世紀把人推來推去的行為。

    這樣做的好處是可以把事件弄得很像是場意外事故,在這過程中把受害人的餐盤打翻,把飯菜扣到囚服上。

    那天利瑪斯被人從邊上推了一把,另一邊的人擡手把他的餐盤打翻到他身上,就那麼簡單。

    利瑪斯什麼也沒說,若有所思地看了看邊上的兩個人。

    随後看守對他的臭罵,他也默默地忍受了下來,盡管那名看守明知道是别人在作弄他。

     四天以後,他們在監獄的花園裡用鋤頭幹活。

    他雙手握鋤,鋤把橫在胸前,把端離右手有六英寸遠。

    忽然,他好像要摔倒似的。

    就在他跨出一步保持身體平衡時,他右邊的犯人突然雙手捧腹慘叫一聲。

    從那以後,再也沒有犯人敢“夾擊”他了。

     讓犯人們覺得最奇怪的是他離開時的那個棕色紙袋。

    說起來有點荒唐,對犯人來說,棕色紙袋就像婚禮上要用戒指來見證一樣,它是犯人回歸社會的象征。

    出獄時,看守把棕色紙袋交給利瑪斯,讓他簽收,紙袋裡裝着他在這個世界上的全部,其他什麼都沒有了。

    利瑪斯覺得那一刻是他三個月牢獄生活中最感到受辱的,他打定主意:一出獄門就把那個紙袋扔掉。

     他在獄中算是個安分的人,沒做過什麼出格的事。

    監獄長對他的案子有一點點興趣,私下裡把利瑪斯的犯罪行為歸結于愛爾蘭人的急脾氣,發誓說他能肯定利瑪斯有愛爾蘭血統。

     “你有什麼打算,”他問,“出獄以後幹什麼?”利瑪斯帶着一絲詭異的微笑對監獄長說,他要開始新的生活。

    監獄長說,那樣就太好了。

     “你家裡人怎麼樣了?”他問,“你還能和老婆複婚嗎?” “試試吧。

    ”利瑪斯心不在焉地答道,“不過她已經再婚了。

    ” 保釋官要利瑪斯去一家精神病院當男護士,利瑪斯同意去申請一下。

    他甚至把精神病院的地址和乘車時間都記下了。

     “現在的火車很多都電氣化了,很快就能到那裡。

    ”保釋官又加了一句。

    利瑪斯說那倒不錯。

    然後他們把紙袋給他,他就離開了監獄。

    他先乘了一段公共汽車,接着開始步行。

    他口袋裡還